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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纪律制度

时间:2024-02-20 07:46:54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纪律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勤纪律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勤纪律制度

考勤纪律制度1

  1.总则

  依据

  公司劳动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员工的出勤率,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1管理组织

  公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实行公司、部门二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是总经理办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实行员工刷卡和部门月报考勤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员工刷卡考勤时间和考勤机编号

  员工考勤时间

  白班:8时—16时30分。

  二班:16时30分—0时30分。

  考勤机编号

  办公楼考勤机为①号机;一号门考勤机为②号机;30米跨考勤机为③号机;24米跨考勤机为④号机;仓库考勤机为⑤号机。

  员工班前和班后刷卡考勤时间及未按时刷卡考勤的相应处理。

  全体员工根据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体员工班前刷卡考勤时间:白班为8:00打铃之前、夜班为16:30打铃之前。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3分钟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迟到。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1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半日。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3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

  全体员工班后刷卡考勤时间:白班为16:30打铃之后、夜班为00:30打铃之后。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3分钟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早退。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1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半日。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3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

  刷卡考勤纪律

  在班后刷卡考勤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生产班组(含修理组、运行组)员工不得在考勤机25米范围内聚集,厂房内各办公室员工不得走出办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刷卡考勤过程中严禁打闹、拥挤行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考勤采取刷卡、拍照双向管理,只刷卡无头像拍照及刷卡信息与头像不相符两种情况均视为替刷卡;如无刷卡考勤记录,班前视为旷工,班后视为早退。

  由于个人原因忘带卡,不能按时进行刷卡考勤,需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员,并且每人每次进行20元罚款,如没有及时通知根据和分情况处理,不通知根据处理。

  由于个人原因将卡丢失或损坏,需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且由个人承担制作卡的工本费50元/张,补卡期间班前班后的考勤需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员,没有及时通知根据和分情况处理,不通知根据处理。

  员工因公出差管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于提前一日办理出差手续(如出差匆忙,部门需为其办理),若行政

  管理员在无考勤记录起的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相关手续,缺勤人员视为旷工;三个工作日内没有相关手续,缺勤人员视为旷工,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长按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控制本部门员工班中出厂的人数。

  各部部长出公司可凭员工出入证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员必须持经本部门部长审核批准的出门证和员工出入证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厂时,员工需将出门证交给值班经警,并在②号机进行刷卡考勤。

  员工需严格按出门证上写明的时间出厂回厂,如出厂办事时间超过出门证上所写时间,需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部门领导应及时告知行政管理员,否则视为早退。

  各班次人员的.出厂时间为该班次的考勤时间,加班时间不得出厂,否则不计加班。

  乘坐班车、私家车及请车的员工在出入公司时,也需执行。

  经警队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满足、的员工不得放行。

  对拒绝刷卡、没有出门条且强行出厂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各部门报考勤管理

  各部门报考勤时间:各部门考勤联络员应于每月1-3号将本部门的上月考勤报至总经理办公室,对不能及时报考勤的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所报考勤需有部门领导签字。

  各部门所报考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错报、漏报等情况每月累计发现两处及以上,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种类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计划生育假

  (3)探亲假(8)丧假

  (4)工伤假(9)年休假

  (5)产假

  病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休息时,须持有医院医生开的诊断书,并将诊断书和病假条一起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休假。

  员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及行政管理员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及行政管理员审核;员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及系统领导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及系统领导审核;员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及总经理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及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出厂需有书记审核)。

  员工没有按程序办理休病假手续:

  (1)休假前无病假条和诊断书,视为旷工;

  (2)休假前有病假条,无诊断书,视为事假;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休假前将病假条交至总经理办公室,休假员工或所在部门应在开始休假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能及时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员工所休假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诊断书可在休假完毕的第一个工作日内交至总经理办公室,超过一日再交诊断书无效,所休假视为事假。

  请假到期还需继续休假者,由部门为其续办请假手续,以后每周办理一次,如部门没有及时办理病假条,无病假条的休假视为旷工。

  休病假的复工手续执行《长期休病假管理细则》。

  事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员工因私事请事假(或换休),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将事假条交至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休假,如没有相关手续,视为旷工。

  员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和行政管理员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和行政管理员审核;员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和系统领导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和系统领导审核;员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和总经理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出厂需有书记审核)。

  员工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请假,各级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探亲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亲假的员工,必须事先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员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待遇。学徒工、见习生、实习生在学徒、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员工的父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亲,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两地分居的员工在结婚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去探望配偶,应从结婚的下个开始享受。

  女员工在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少于探亲规定的假期,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员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况(例如塌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员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领导提出申请,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员工出国探亲的假期和审批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工负伤,经医院诊治,并在安计环保处办理工伤手续并鉴定为工伤的,可休工伤假。

  休工伤假者应定期复诊。经医生诊断可终止医疗时,即属医疗终结。经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终结者,应立即上班。若医疗结束后存在残疾,公司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确定复工后的任职岗位。

  产假

  女员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标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证及医院的产假证明书,可休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产假42天;妊娠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者,产假90天。

  男职工享受陪产假,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后,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员工达到法定婚龄者,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三天。

  员工再婚者,凭结婚证明,可休婚假三天。

  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凭公司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计划生育假审批程序及管理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者,凭医疗单位证明及公司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可休计划生育假。

  做到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员工,凭计生办开的证明,可将产假延长至六个月。同时给男员工护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视为计划生育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宫内节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绝育手术,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职工享受一次带环假,可休假3天。

  丧假管理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办理请假手续后可休丧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审批程序及管理

  在见习期、学徒期的员工,只享受公司统一休的年休假;已转正定级的员工,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可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计算员工当年可休年休假天数: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在本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后又请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计超过规定的时间,取消下一年休假资格。

  年休假审批手续:

  员工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管理员审核及系统领导审批后,将假条报行政管理员备案后方可休假。

考勤纪律制度2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公司职工,无论职务高低,均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实行签到(打卡)制度,凡上班时超过规定时间、签到(打卡)的为迟到;凡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凡无故不上班的为旷工,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日,超过3个小时的视为旷工1日。

  第四条 公司作息时间一般为早上9:00—中午12:00,下午2:00—6:00。每周工作五天。

  第五条 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交书面假条,并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请假1日以内的(含1日),由部门经理批准;2日以内(含2日)的,按审批程序逐级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日以上(含3日)的,按审批程序逐级报总经理批准。

  (二)部门经理请假3日(含3日)以上的或分管副总经理请假2日(含2日)以上的,按审批程序逐级报董事长批。

  第六条 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累计请病假超过20日的,不再批准其继续请病假,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 职工请事假必须具有客观真实、合情合理的事由;请病假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方可批准。

  第八条 因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条手续的,因当通过电话、微信等公司认可的方式向有权批准的领导报告,并须在事后补充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

  第九条 请假未获批准就擅自离岗的`,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十条 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必须向综合部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重新履行新的请假手续,并在批准的全部请假期满后回单位报到销假。

  第十一条 出(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党委委等重要会议,因事不能到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综合部。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法定节假日、探亲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婚丧假、年假等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公假(法定假期):公司视工作进展情况提前安排休假时间和天数,全年休假天数和国家法定天数持平。

  (三)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姻亲、血亲,可请假3日。

  (四)产假:公司女职工可享受158日产假,产假期间公司发放基本工资。

  (五)公司男职工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酌情给予不超过13天的陪产假。

  (六)年假: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十三条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做到:

  (一)必须服从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准推诿、拖拉、扯皮。

  (二)必须按程序向上级领导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不准无故顶撞上级。

  (三)必须增强团队意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准搞“独立王国”、“唯我独尊”,或闹派性,搞“团团伙伙”。

  (四)必须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五)必须始终保持严肃、紧张、活泼的工作状态,不准上班时间大声喧哗、嬉戏、上网聊天、玩游戏、聚众赌博、打麻将、办私事等。

  (六)必须注重礼仪形象,穿着得体大方,不准穿着过于暴露、奇装异服或穿拖鞋上班。

  (七)必须贯彻执行勤俭节约的方针,爱惜公物,不准故意损坏公物和奢侈浪费。

  (八)必须讲文明,讲卫生,爱护环境,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整齐,不准随地乱扔垃圾和随地吐痰。

  (九)必须对待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履职,按程序办事,不准越权擅自做主和越级汇报。

  (十)必须时刻注重安全生产,不准违规违章操作和疏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综合部应安排专人每天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进行巡查。综合部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可不定期检查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执行情况。

  综合部必须每周通报一次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巡查情况。

  第十五条 职工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累加计算;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试用期职工,累计迟到10次(含10次)以上者,原则上不予录用。

  (一)旷工的扣除旷工期内的日薪酬,并予以通报批评。应扣日薪酬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扣旷工日薪酬=旷工人当月应发工资(含绩效)/21.75天×旷工天数

  第十七条 请事假、病假的,扣除请假期间的日薪酬。应扣日薪酬按列公式计算:

  应请假日薪酬=请假人当月应发工资(不含绩效)/21.75天×请假天数

  第十八条 加班是指,非因工作效率低下,根据领导安排需要在正常作息时间之外的休息、休假时间,到办公场所办公或外出处理公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加班应填制加班审批单,明确加班人员、加班时间和工作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时报综合部备案。未经审批加班的,以及出差在外的人员逢节假日的,均不认定为加班。

  因工作需要,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的,由综合部做好加班记录。

  第二十条 明确的加班人员如因故不能按时和到指定地点加班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倒岗的一律作旷班处理。

  1、周一至周五下班后加班的,不计发加班费,加班时间超过零时的可调休半天;

  2、周六、周日加班工资=底薪÷21.75天×200%;

  3、节假日加班工资=底薪÷21.75天×300%。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由公司综合部提出调休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调休。

  部门安排的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在加班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安排调休,并报综合部备案。

考勤纪律制度3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由学校留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局。

  9、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考勤纪律制度4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xx学院

考勤纪律制度5

  目的:

  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责任人:

  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工作时间

  部门工作时间

  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

  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刷卡管理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正常刷卡时间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考勤表管理

  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相关规定

  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附则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考勤纪律制度6

  为规范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委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委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以科(室)为单位建立考勤制度。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的请假、销假和出勤考核工作,并将每月考勤情况送办公室备案,并列入年终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考核。

  三、上班时间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许玩电脑游戏。外出办事须在去向牌上留言。此项工作由监察室主任监督,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

  四、开会及学习期间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无故离开。

  五、凡按规定休假和因事因病请假,1天以内的,口头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的需填写请假条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由科室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科室负责人请假均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六、病假3天以上或需住院治疗的,须出具医院证明,经科室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如因病情突发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及时告知科室负责人,到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应在半个月之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休假。

  八、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办私事,对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九、以上各类假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纪律制度7

  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应当自觉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 公司禁止员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考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共同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正确执行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违反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为处理结果的落实。

  4、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帐的建立、登记,原始资料保管工作。

  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处理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劳动纪律、休假、考勤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休假、考勤情况汇总表,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保卫室

  1、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厂区)归口管理。

  2、负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协助调查。

  (三)财务部

  1、负责收取员工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

  2、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收支台帐。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按照下列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处罚职责:

  (一)班组长

  1、有权审批员工半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二)各部门车间主任

  1、有权审批员工1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三)分管副总

  1、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权作出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建议)。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有权作出(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建议)。

  第六条 公司禁止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有下列行为:

  (一)越权审批各类休假的;

  (二)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三)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

  (四)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

  (五)损坏、擅改考勤记录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七条 公司建立员工申诉、举报机制,员工可按规定向公司申诉、举报。

  (一)员工本人对公司相关处罚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总提出申诉。

  (二)员工对他人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一、《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二、《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三、《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附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休假、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

  1、不按规定延迟到岗的,属于迟到,时间确认以考勤机记录或分管考勤员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2、不按规定提前离岗的,属于早退。

  3、无故不到岗的,属于旷工。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6、无正当理由,到岗但不生产工作的,按旷工论处。

  7、消极怠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70%)的,按旷工论处。

  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9、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0、休假期满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11、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戏。

  14、长时间打接与工作无关电话。

  15、串岗、脱岗、私自请人顶岗。

  16、外出办私事(含外出吃饭)。

  17、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殴。

  19、围观、起哄。20、酗酒闹事。

  21、组织、参与罢工、聚众闹事。

  22、无理取闹、纠缠、威胁、打击报复公司领导、相关工作人员。

  23、其他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行为。

  (四)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

  24、无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强行进出厂门(厂区)。

  25、无公物出厂证明,强行携带公物出厂门(厂区)。

  26、翻越公司院墙、厂门进出厂区。

  27、执勤人员私自放行无关人员进出厂门(厂区)。

  28、携带未成年人、宠物进出厂门(厂区)。

  2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30、其他违反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行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

  3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2、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33、泄露工作机密、公司机密。

  34、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行为。

  35、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行为。

  (六)从事兼职、第二职业

  36、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37、利用非工作时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3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3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对其进行的薪资、岗位、职务调整。40、其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行为。

  (八)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2、贪污、行贿、受贿。

  43、其他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

  (九)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

  44、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

  45、滥用职权,不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拘留。

  48、劳动教养。

  49、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

  5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4、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55、利用网络、公众媒体,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5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二、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种类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损失大小、改正态度等因素,选用或并处下列处罚:

  (一)口头警告,由相关管理人员当面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绩效扣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体现。

  (四)经济处罚,由相关工作人员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经济赔偿,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工资降级,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工资降级意见,财务部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八)岗位(职务)调整,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岗位(职务)调整意见,综合办办理岗位(职务)调整手续。

  (九)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相关领导将处罚决定、证据材料提交综合部,由综合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损失较小(20xx元以内)、改正态度较好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视具体情况处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分/次、经济处罚20元/次。

  2、旷工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0分/天、经济处罚100元/天,不计发当天工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7、从事兼职、第二职业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9、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1、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500元/次。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拒不改正(含第2次违反)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行为,处以工资降级或岗位(职务)调整,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内的。

  2、连续旷工3天以内,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内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拒不改正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5000元以上)、态度恶劣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绩效扣分(当月绩效清零),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劳动教养。

  5、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态度恶劣的。

  四、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附二:

  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一、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的,应服从公司生产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请病假基本条件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确需停工治疗。

  (二)病假待遇

  1、员工停工治疗期间,保留工作岗位1个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医疗期内。

  (四)请病假手续

  1、门诊病假

  (1)请门诊病休假,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出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实后,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员工提供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应完整、真实,并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备查(下同)。

  (3)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员工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重庆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含药店及内设门诊。

  (5)门诊病假每次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重新请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疗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持住院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医药费、出院证、医保报销发票等资料,经公司综合办审核后备案。

  (2)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病情不属实的,按旷工论处。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请假。

  三、生育假

  (一)请生育假基本条件

  1、女员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产假。

  (二)产假休假天数

  1、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期内。

  (三)生育假待遇

  1、休产假的,停发工资,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请生育假手续

  1、请生育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明、手术证明、病历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在产假期内,员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到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结算生育生活津贴。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条件

  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内。

  (三)请婚假手续

  请婚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五、丧假

  (一)享受丧假基本条件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丧亡的,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天数

  1、丧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丧假期内。

  (三)请丧假手续

  员工请丧假的,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请事假基本条件

  1、员工确因个人事务,需利用工作时间及时处理的,经批准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年内累计不超过10天。

  (三)请事假手续

  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分别按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的,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规定

  员工休事假,月内累计5天以上,年内累计10天以上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调整岗位(职务)。

  七、工伤假

  (一)享受工伤假基本条件

  员工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或离岗休养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休假有关规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违反休假制度行为,违反的,按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

  2、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的;

  4、休假期满,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

  5、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

  6、其他违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禁止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员工休假,本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或同事代办,但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单位。

  附三: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一、员工考勤方式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员工考勤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一)纳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实行打卡考勤。

  (二)暂无法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向综合部备案后,实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规则

  (一)员工本人应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班次,在指定考勤机处打卡考勤,每天打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按公司临时安排的作息时间打卡考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一)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需合理确定和调整作息时间的员工,应先由综合办备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差无法正常打卡考勤的,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报公司综合办书面备案。

  (三)员工休假的,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报综合办书面备案。

  (四)因考勤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综合办负责报修。

  四、特殊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考勤卡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二)实习生,不办理考勤卡,实习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人工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三)借调人员,借调期限超过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负责处理。

  五、考勤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一)综合办

  1、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的考勤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结果的处理;

  4、负责组织、参与处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负责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6、负责每月10日前汇总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并公布;

  7、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

  六、违反考勤制度行为处理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考勤的,根据《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二)代打卡处罚规定:

  1、代打卡人,应打卡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2、公司领导授权或批准代打卡的,对责任领导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100-20xx元/人次。

  3、忘记打卡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提供证人、证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同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损坏考勤记录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失职、渎职条款处理。

  (五)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考勤纪律制度8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岳西中学劳动纪律制度.

  一、出勤

  1、学校教职员工一律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上课教师一律按铃声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拖延下课。

  3、学校、部门、年级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4、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种教研活动,必须积极参与,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5、学校、年级组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无故推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学校、部门年级组、班级负有值班任务的.行政人员、班主任、教师。在值班时间内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离岗、缺岗。

  二、坐班

  1、教职员工的正常坐班时间为上午一、二、三节,下午一、二节。在此时间内教职员工一律在办公室坐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在规定的坐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请假

  学校教职员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请假离岗。

  1、请假手续

  需要请假的教师一律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将请假条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再将请假条交教务处归档后方可准假离岗。

  2、批假手续

  半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未经请假作旷工处理。

  四、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

  2、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岗位津贴30元

  3、旷工一天扣除月岗位津贴50元

  4、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旷会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

  5、参加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

  6、不按时完成学校临时性任务的教师每次视情节轻重扣除月岗位津贴10—30元

  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岗位津贴15元,请假满一个月的教职员工当月的月岗位津贴全部扣除。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纪律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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