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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8 08:27:1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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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

  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为员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补助。

  餐费计算方法为:

  一天按三餐计算,早餐按标准补贴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标准补贴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补贴早餐;

  中午13:00以后回单位补贴午餐;

  下午19:00后回单位补贴晚餐(以车票、机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出差补贴、住宿费标准参见下表:

  差旅费标准 住宿费 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补助 中层 员工 中层 员工 中层 员工

  特殊地区 500 320 80 65 50 50 其他地区 400 250 60 50 50 50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出差审批单》粘贴于报销单后面,作为报销的附件。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五、其他情况

  1、外出 学习 统一安排食宿的,据实报销,不再领取出差补贴(科研人员外出工艺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部。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的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8)、各种的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3

  1、私车公用车贴方案:每公里2元,事先申请;报销时,需注明私车公用理由,如:带货、有客户、紧急成行,等等;日期、起点、终点、公里数;

  2、请客户吃饭:150元/位,例如:来客户四人,加你五人,最多可报:150__5=750元;报销时,需写明项目名字、公司名字、客户名字、职务;

  3、所有出差需邮件预申请,报预算,包括可能的`请客送礼;如果申请中写明差旅费的某部分由第三方支付,此部分不管任何理由不得报销;

  、出差(指上海以外地区)饭贴为:早餐:15元/人(如果酒店不含早餐,允许报),午餐20元/人;晚餐:20元/人;如果请客户或客户请,这餐补贴不能计入的;

  、住宿费:300元/晚;北京、广州、深圳,400元/晚;二人同性成行,为标准双人房,无预先申请批准,只能报一间;

  、公司已为所有员工买了保险,包括意外险,其他未经预申请批准的个人保险,一律不得报销;

  4、报销汇总单需对应每张报销单据。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费用标准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地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150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120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100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欢迎您访问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其他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报销程序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人员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2.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经总经理审核签字。

  2.借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员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内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五、报销管理程序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3.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费用标准:

  直辖市

  2.省会城市

  3.县级及以下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7.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8.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一、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坐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2、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1)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元;销售人员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第五章 报销办法

  1.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2.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则

  一、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报销流程图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

  2

  办公人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领队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正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县处级。软席

  (软座、软卧)二等舱普通舱

  (经济舱)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硬席

  (硬座、硬卧)

  三等舱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

  (三)正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含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乘坐火车卧席条件的人员改乘座席的,按照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软卧改乘硬卧,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为降低单位派车出差成本、节约开支,鼓励更多机关工作人员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出差,对符合派车出差的人员,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省内其他市州(含成都)和本市各县区出差的,按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票面价格的80%给予补助。

  第九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1份),凭据报销。出差人员前往专线客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标准:副厅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县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县处级及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限额内凭据报销。厅级每人每天400元,县处级每人每天300元,县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第十二条市级各单位及出差人员可登录__网址查询全国各地定点饭店名单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及住宿标准比照第十、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50元,在本市各县区内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包干标准以内凭据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用于出差地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40元(其中:交通费20元,通讯费20元),在本市内各县区(不含市城区)每人每天20元(其中:交通费10元,通讯费10元)。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补助交通费。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按会议费开支规定统一开支,不再报销差旅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九条到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含下派任职)、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只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到省级部门上挂工作,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上挂单位工作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不报销住宿费。

  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市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集中学习,连续学习20天(含20天)以上的,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学习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住宿费凭据报销。连续学习20天以内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开支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到本市城区内(具体范围指东至大石、西至袁家坝、南至界牌、北至工农)的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发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按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均回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职工搬迁家属路费,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的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的,必须全程不买卧铺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价的80%发给补助费。

  在职因公伤残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按规定已享受火车票价格优待的,仍按硬座整票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市级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单位的出差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执行当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广财行〔1996〕231号)以及其他相关补助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广元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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