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有些人体的功能时间长了不用就会退化,假如那个人就是你的朋友,你一定很着急,想不出办法吧?今天就让我给你们说个好主意吧。
《我的秘密就是你》的第一篇讲的是何曼和白桦的.故事。何曼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又一次到邻居家做客,他推开门,发现白桦在里头听音乐,还喝着可乐,何曼就先给他打个招呼,但是发现白桦不说话,就去吻阿姨,阿姨说白桦从小就不爱说话,时间长了就不会说话了。何曼这才知道为什么白桦是个怪人。但何曼很想让白桦说话,就尝试了很多方法,可白桦还是不说话。
何曼想可能是白桦受的惊吓还是不够大,后来她灵机一动,终于想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法,就是去东湖野餐,何曼先去问白桦会不会游泳,白桦摇摇头表示不会,何曼太高兴了,真是“天助我也”。第二天,在东湖边,何曼故意跳到了湖里装着不会游泳的样子。白桦很着急,何曼的妈妈在很远的地方不能及时赶来,我自己又不会游泳。因此白桦深吸一口气,喊出了“救命”两个字。何曼这才游上了岸,何曼其实会游泳,她只不过是让白桦重新会说话,她的愿望实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这篇文章有一个特点,就是每件事都有不同的人来讲述,每个人的观点不同,讲述语言也不同,确实,比如我爱玩电脑游戏,我觉得开发智力。妈妈就不爱玩,她觉得是浪费时间。我从这本书里还体会到,凡事都有解决办法,我们需要多动脑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同学们,多读书吧,开卷有益。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暑假,我读了毛主席的诗词《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我细读了几遍,但还是不太明白诗词的涵义,便让爸爸给我解释一下。爸爸想了一下说:“既要读万卷书,更要行千里路。书不但要在纸上读,还要到实地去读,实地去看,实地去听,实地去感受,才会有更深的体会。”
于是,我们父女俩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20xx年7月15日,踏上了重走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路的征程。我们从红都瑞金出发,经过江西、湖南、贵州、重庆、四川、甘肃、陕西六省一市。途中,我们攀登蜀山秦岭,穿越海螺燕子,“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上冰川,下峡谷,终于在20xx年7月28日胜利到达革命圣地延安。
一路上,我们有烈日下的暴晒,有大雨里的行进,有寒风中的攀爬。一路上,我们吃过难以下咽的行军简餐,忍受了三日没法洗澡的无奈,挨过了二十多个小时的.通宵火车。一路上,我们出入过有野兽出没的危险路段,行走过滑坡塌方的泥泞山路,登攀过令人仰止的高山。一路上,我们有饥寒交迫的囧途时刻,有喘不过气来的高原反应,有发烧拉稀的身体不适,有延安保育院的热泪盈眶……
但这一切,所有的一切,和当年红军在万里长征中所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又算得了什么?我和爸爸站在高山之巅,望着已变成青山绿水的黄土高坡,一起大声朗诵着毛主席的这首《长征》。这不禁让人顿感意气风发,心旷神怡。
爸爸略显激动,满怀豪情地对我说:“长征,长征。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又何尝不是一次自我的长征。不管未来的道路有多么的曲折坎坷,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我们就能胜利完成自己人生的长征。”
“是的,爸爸。”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你常对我说,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我也记得你跟我说过的许多先前被人极为不看好,但最终却化不可能为可能的人生故事。现在,就是现在,让我们为各自的理想,一起长征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陈生出生在湛江市遂溪县官湖村,1980年,他以高分考入了北京大学经济系。北大毕业的时候,市场经济的浪潮早已席卷全国。那时候全国上下都充满着下海的浪潮,陈生本来被分配到广州教育学院,可是他不想当老师。陈生是个机灵鬼,他跑到教育学院院长那扮口吃:"院。。。。。。院长,我有口。。。。。。口吃,当不了老。。。。。。老师。"果然,他的档案被退回到广州市人事局,后被派遣到广州市委办公厅。两年后,他又被调到了湛江市委办公室。
在市委办公室当秘书那段时期,陈生感到自己不适合在体制工作。有一次他写了一篇讨论市场经济的文章,可是文章被他的领导看了之后,被领导狠狠的批评了。他不明白当时已经在中国遍地开花的市场经济为什么一到领导的面前就变成了不能说的秘密。这样的次数多了以后,陈生觉得自己在体制呆不下去了。"我不喜欢官场,那种处处小心,唯恐犯了什么错误的感觉总是让人害怕"陈生后来回忆那段经历。
也就在那个时候,陈生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他一边在市委上班,下班之后就去广州当时繁华的夜市摆起了地摊。他当时一个月的工资是80多元,可是摆地摊一晚上就挣30多元,这段经历也让陈生初次体会到了市场经济的好处。那时候陈生的父母都在农村,年迈的父母也让陈生动摇了呆在体制的念头。"当时那样做也是因为实在是太穷了,表面上看是国家干部,可是那点钱除了应付日常的开支,还要贴补家里,基本上所剩无几。"那时,陈生是家乡的名人,作为第一个考上北大的家乡人,陈生身上背负太多的期待。"别人都在看着你,你自己要是做的不成功,你可以说自己无所谓,但别人不会这么看,他们会说上了北大又怎么样。"在这样的整体氛围下,陈生不得不全力以赴。
在湛江市委工作了两年之后,有一次陈生回到老家过年,回去的路上看到他的一个亲戚带着100多斤的萝卜去集市上卖,晚上回来的时候只卖了10多斤,才卖了10几块钱。当时这件事给了陈生很大的震动。他觉得自己的时机到了,根据他在北大经济系所学到的.内容,按照经济学原理,供小于求时价格会上升。于是,他选择了辞职。用倒卖衣服赚取的一点积蓄承包了100亩菜地,自己带着一帮菜农来耕种。期间,他发现,除了供求关系外,蔬菜的价格受天气的影响最厉害。尤其是当西伯利亚寒流逼近广州地区的前一天时,当天天气闷热,蔬菜的价格就特便宜。陈生就趁机将市场上能收购的蔬菜都收购了。到了降温那天正好过节,大多数农民都没有出来卖菜。"进价1毛钱一斤,我卖到6毛钱一斤。"陈生说,这笔倒卖让他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一下子赚了十几万元。此后,他开始专做倒卖蔬菜的生意。而关于对天气影响价格的领悟,陈生笑着说他一直守口如瓶,直到时隔八年回去和当年的菜农们闲聊时才透露出去。
敢于放弃,只为做到行业第一
拿着赚到的第一桶金,1993年陈生开始投身于湛江的房地产业。房地产在当时算是朝阳企业,当时万科刚刚起步不久,距离潘石屹创办SOHO中国还有两年,后来居上的龙湖、恒大都才刚刚起步。陈生只用了三年时间,他做到了湛江房地产市场的前三名。可是当时受到中央关于房价的调控和各种各样的不稳定的因素,陈生觉得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做不到万科那么大的规模,他决定放弃房地产业。
其实在放弃房地产业之前,陈生看到了这样一个商机。1997年1月,一位到湛江视察,在宴席上用雪碧兑陈醋当饮料喝,很快,"XX一号"的喝醋之风风靡开来,当时正在搞房地产生意的陈生脑子快,他不到半年就炮制出了"天地壹号"醋饮料。"没人把它当敌人,因为卖啤酒的把它当饮料,卖饮料的把它当啤酒。这些年,我从4块涨到12块,年销售额依然有50%的增长,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有议价权。"如今,"天地壹号"占据全国40%,广东90%的醋饮料市场,市场估值40亿。
虽然在醋饮料做到全国第一,但是中国整体市场上的醋饮料产品并不是很乐观。陈生不得不思考其他的投资方式。当时投资土鸡很是热门。陈生在经过一番考察之后,觉得进入的时机到了。他把"天地壹号"赚的利润投入到土鸡的事业上面,可是直到真的进入之后,陈生发现,他错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土鸡的销售必须要有卫生防疫证和屠宰证,而这方面的进入门槛高。控制不了销售终端,鸡养得再好,只能通过鸡贩子卖,一到市场上鱼龙混杂,卖不上价。陈生后来说,当时连他自己都买到过假的土鸡壹号。这样下去,必定会损失更严重。就这样,在当时土鸡存栏还有100万只的情况下,陈生毅然选择放弃土鸡事业。
之后,陈生还投资过白酒产业,但均因品牌的问题,规模一直上不去。陈生有个口头禅:"我做哪个行业不做到龙头老大,就会放弃。"就这样,在接连换了几个行业之后,陈生开始思考自己究竟真正要做的是什么。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胡适先生认为,《红楼梦》是自传小说,其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后来胡适先生受到批判,这个说法也不了了之。现在我认为,胡适先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贾宝玉代表的就是作者自已。但《红楼梦》主要并不是写曹雪芹,也不是写曹家。从大纲目看,《红楼梦》主要写得是美优伶秦红玉,是如同作者宣称的给“闺阁昭传”,因此,《红楼梦》应该不能算自传,而是他传。
《红楼梦》的大纲目
《红楼梦》产生已经260年了,研究《红楼梦》的人也不少,这部书虽然以白话文写成,很容易看,但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看懂这部书,什么是其“大纲目”至今仍然众说纷纭。有人认为《红楼梦》主要是写宝、黛爱情悲剧;有人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小说,通过描写贾家从盛到衰,反映出清王朝注定灭亡;有人认为《红楼梦》是曹家的“隐秘家史”;胡适先生认为《红楼梦》是自传小说的影响也非常巨大。
《红楼梦》的确是部非常博大的作品,不同的人能有不同的发现。鲁迅先生说得好,《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我想,曹雪芹生活在康、雍、乾三朝,那个年代正是清王朝的鼎盛时期,指望曹雪芹能看出清王朝注定要灭亡,那是有点强人所难。
在《红楼梦》第7回宝玉第一次见到了秦钟,脂砚斋的批注是:“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也。”“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是《玉台新咏》里的一句古诗,这怎么就是《红楼梦》的“大纲目”呢?
一说姓秦,有人马上联想到秦可卿。但秦可卿死得早,她虽然是个重要人物,可在《红楼梦》里,怎么也算不上主要人物,又怎么能说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也。”显然是脂砚斋批错了。果真如此吗?
反看《红楼梦》,其实就是美优伶秦红玉的传记。《红楼梦》里隐藏的“真事”就是曹雪芹所衷爱的美优伶秦红玉的故事。秦红玉自幼在戏班子里当“小旦”,在曹府演戏得到了曹雪芹祖母的赏识,于是曹雪芹的母亲把她留下来,后来她给曹雪芹当了“伴读书童”。由于这个女孩儿聪明伶俐,人长得也漂亮,曹雪芹就非常喜欢她。但曹雪芹母亲把她收为干闺女。正值雍正给弘历选秀女,贾家就把秦红玉献给了弘历,秦红玉后来当了皇妃。这件事儿让曹雪芹十分难受,可曹家因此复兴了“三春”。
美优伶秦红玉当了妃子以后,并不幸福,她也没有生个一男半女,她后来被乾隆皇帝厌弃,投井而死。这就是故事的梗概,在《红楼梦》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里,曹雪芹都写了。
戒妄动“风月之情”
除了为“闺阁昭传”外,《红楼梦》第一句话就写了此书的另一个写作目的是戒妄动“风月之情”。
“风月之情”一般的解释是指男女之情,让人很多联想。但《红楼梦》里的“风月之情”却有着特殊的含意。风月繁体字里面是“虫二”,过去,人们一直不知道“虫二”是啥意思,有时对“虫二”有些误解。杭州西湖湖心亭有块乾隆御题“虫二”石碑,据说太湖和北京卢沟桥可能也曾经有同样的石碑。有很多人认为这里的“虫二”是指“风月无边”,导游小姐也会给你这么解释。其实,在曹雪芹的字典里,“虫二”是两只虫子,即蚂蚱和蝈蝈。
在第40回,饭后贾母和众人到探春屋里。探春屋里设着卧榻,床上悬着葱绿双绣花卉草虫的纱帐。板儿跑过来看了看,说:“这是蝈蝈,这是蚂蚱。”刘姥姥忙打了他一巴掌,骂道:“下作黄子,没干没净的乱闹,倒叫你进来瞧瞧就上脸了。”打得板儿哭起来,众人忙劝解方罢。
其实,蚂蚱和蝈蝈都有着特殊的含义。蝗虫就是“皇虫”,蝈乃“国之虫”,全都是皇上的代名词。“虫二”是不许说的,板儿说了,就挨了一巴掌。戒妄动“风月之情”就是不要老想着和皇上有瓜葛,他不是什么好人。
风月的含义相当隐晦,没有证据显示曹雪芹告诉任何人。“脂砚斋”、畸笏叟更是不知其所以然。不知道曹雪芹这种想法是怎么来的。在大兴“文字狱”的时代,这种想法是足以掉脑袋的。
曹雪芹是以自己家族际遇为例,现身说法。曹家过去曾经是大清王朝的功臣,在南京富贵一时,富甲一方,是“百年望族”。曹家跟皇上的关系本来非常好,但最后却被查抄,下场非常悲惨。年迈的舅爷李煦被流放偏远地区,孤身一人受尽冻饿折磨而死。皇上表面看着虽然好,正看是个美女,让人欲罢不能,但反着看却是个骷髅,有人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红楼梦》多次提到了“风月”二字。第5回的“可怜风月债难酬”,其中“风月”二字换成“虫二”,意即是欠皇家的债没完没了。老皇帝“南巡”时,银子花得跟淌海水似的,造成了巨大的亏空,后来小皇帝来要账,曹家无论如何也无法填补偿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也是说皇家是曹家败落的根本原因,皇家才是“家事消亡”的罪魁祸首。新制红楼十二曲中有“都只为风月情浓……”其中的“风月情浓”就是提示读者《红楼梦》写了皇上,不要对皇上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正是因为皇上,才有了“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第23回末“妆晨绣夜心无矣,对月临风恨有之”,意即从早到晚什么心事都没有了,心里只有对皇上的恨。
《红楼梦》里惟一照过风月宝鉴的人是贾瑞。曹雪芹说这是个“点题”的地方。曹雪芹通过跛腿老道描述了风月宝鉴:“这物出自太虚玄境空灵殿上,警幻仙子所制,专治邪思妄动之症,有济世保生之功;所以带他到世上,单与那些聪明俊杰,风雅王孙等看照。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背面,要紧,要紧。”
曹雪芹把“邪思”和“妄动”并列,意为妄动风月之情就是“邪思”,戒妄动风月之情就是戒掉“邪思”。有些“聪明俊杰”、“风雅王孙”可能还不知道皇上是个“骷髅”,得照风月宝鉴,才能戒妄动“风月之情”。《红楼梦》就是起的这个作用。
但是风月宝鉴得反照,也就是说《红楼梦》得反着看才行,这非常要紧。然而,很多人还是不知道反照的重要性,还是非要看小说,还是偏要正看,结果就会和贾瑞一样悲惨。有人问,正看会死吗?我看是不会死的。但正看没有“后半部”,整个故事和许多重要人物都没有结局,跟死了也差不多。曹雪芹的意思是:看正面死路一条。
到底意难平
虽然《红楼梦》不是自传也不是家史,但却有着清代康、雍、乾三朝里,曹家因最高权力更迭而一波三折,并终于由宠盛而衰湮的真情实况。在第5回中,曹雪芹透露了《红楼梦》一书的写作动机。《新制红楼梦》第二曲是《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妹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曹雪芹所喜欢的美优伶秦红玉,成了乾隆皇帝的妃子,让曹雪芹非常难受,他用写小说的办法,排解心中的苦闷,可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薛宝钗和林黛玉是《红楼梦》小说中的两个人物,虽然每天都可以看到,可到底他还是“意难平”。于是,他相信这个世界是“美中不足”的。
另外,曹家本是清王朝的功臣,但是没有落到好下场。心里有很多话不能讲,家中有冤无处申,也让曹雪芹十分郁闷。
“到底意难平”就是曹雪芹《红楼梦》的写作动机。曹雪芹家被查抄,自己所喜欢的人被夺走,可他不敢骂皇帝、不便写后妃,不能埋怨自己的祖母和母亲。但他“到底意难平”,于是,就写了这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有人不明白为什么是“怀金悼玉”。其实《红楼梦》说的非常明白:“可怜金玉质,落陷污泥中。”后来又“一载赴黄梁”。美优伶秦红玉有“金玉质”,她死了,曹雪芹当然要“怀金悼玉”。“怀金悼玉”的“金”并非是“金玉良缘”的“金”。
“金玉良缘”指的是皇帝乾隆和秦红玉的婚姻关系,而“木石前盟”中的“木”是指曹家,“木石前盟”是指曹雪芹和秦红玉两人曾经私订盟约。在《红楼梦》里,人们往往误认为薛宝钗是“金”,其实,贾雨村说:“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其中“时飞”是贾雨村的字。“钗”“玉”性质是完全一样的,薛宝钗也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她也是代表秦红玉的一个“香芋”。第42回脂砚斋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由此可见,林黛玉和薛宝钗本来就是一个人。还有人认为史湘云是“金”,这也是一种不正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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