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现在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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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1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
2、组长:
3、副组长:
4、组员: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施工管理制度2
施工方案的编制是特大型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的继续和补充,是施工组织总设计在工程技术措施上的具体化,是指导施工生产的重要文件。通过编制施工方案,对设计图纸要求、现场自然条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确定投入的施工力量、施工顺序、进度计划、材料数量、重点部位工序的施工方法等,用以指导施工生产、完成工程项目。
施工方案根据总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做更加具体的安排,对工程细部做更为详细的反映,并采取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程序
施工方案及管理程序,原则是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或承担该分项任务的分包商负责编制,经'zz公司'项目部部审查后,报监理批准实施。
1.编制依据
(1)设计图或深化设计;
(2)总施工组织设计;
(3)总包对该分项的指令性意见及相关专业的协调要求;
(4)现场的实际条件;
(5)城市环保、环卫规定;
(6)相关的专业规范。
2.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及图纸依据;
(2)施工部署;
(3)工序顺序;
(4)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尽可能用图示说明);
(5)施工进度安排;
(6)设备机械选型与布置;
(7)验收标准、质量措施、安全防火要求;
(8)环保、成品保护措施等。
3.编制管理程序
根据分项工程性质的不同,分三类情况:
(1)重要的结构部位的施工方案,由承担施工的单位根据'zz公司'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现场条件提出方案编制初稿,然后由'zz公司'项目部总工主持,有生产主管及工程综合部参加,会同承担施工的二级公司的相应成员进行方案研讨和完善补充,统一思想后,由编制单位打印成文,正式上报'zz公司'项目部,由工程综合部履行审核手续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当上报的材料没有达到方案研讨的要求,或者对一些关键部位的做法仍不够合理时,'zz公司'项目部可以再组织一次方案研讨,直至达到最佳效果,由原单位修改补充后再行上报。
(2)量大面广的同类专业分项,采取先由各单位分别编制各自的方案,由'zz公司'项目部工程综合部组织参施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研讨确定最佳方案,并由'zz公司'项目部指定一家进行汇总修改形成统一的单项方案,再上报'zz公司'项目部批复。批准后的`专业分项方案在个分部通用。
(3)对专业性较强的单项方案由分包商编制,报'zz公司'项目部审批,达到符合施工实际并得到总承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相统一,使施工管理达到最佳效果。
(二)方案的审批管理
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打印正式文本报'zz公司'项目部总工审核后,再由工程综合部向监理填报方案报审表,经监理批复同意后,方可施工。监理审批表由工程综合部登记存档,并复印下发。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意见进行施工。
(三)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要紧密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于地处市内繁华地段的工程必须加强环保、环卫、安全等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别是环保、交通运输方面要进行细致调查研究,选择合理的施工措施。
2.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报'zz公司'工程综合部与设计单位协定,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在计划安排上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留有余地。各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交叉部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在计划安排上充分考虑材料的采购、进场的期限。
4.施工方案的编制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应用到施工生产中去。
施工管理制度3
1、质量管理措施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达到优良工程和"白玉兰"工程目标,编制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落实组织网络,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目标网络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1现场安全施工实施要求
a.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和消防规定以及总包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b.施工班组进入工地必须由安全员进行专项交底,并办好有关交底手续。
c.定期召开班组检查安全消防工作,消除隐患,并配合总包搞好现场安全、消防,建立文明工地的工作。
d.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好个人安全用品。
e.各种高凳和串挑必须搭设可靠稳定,严禁使用已有损伤的材料。
f.所有电源箱和电动工具备有可靠接地线及漏电保护装置。
g.严禁在生活区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和照明灯。
h.仓库及施工面、加工车间内严禁吸烟,并作明显的禁烟标志。
i.施工现场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j.易燃品、可燃品、危险品应分别堆放,并有规定的安全距离。
k.随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通道的畅通。
l.油漆小组应配有专用灭火机,以在施工面上,有可靠的灭火手段。
m.施工时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申请动火证,配专人监护,并配防火设备。
3.2.文明施工及产品保护措施
a.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循土地现有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b.生活区、施工区卫生、治安、保卫工作做到项目负责,由专人管。施工人员必须备齐有关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c.建立全方位的治安、保卫保证体系。
d.涂料、油漆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交界面上的相互污染、特别是对电器、设备面层上的污染。
e.石材地坪铺贴后,必须有一定的养护期,并派专人经常清理、去污,用夹板铺出施工便道。
f.门框安装后,自地坪至1.2m处用木板或夹板封面保护,大理石墙面在通道处的阳角用木材保护。
施工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管理
2.1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综合办统一管理;
2.2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综合办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2.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分管总经理签字后交综合办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2.4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2.5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2.6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使用文明用语;
2.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综合办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凭《出门证》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综合办报到,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2.8驾驶员对综合办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随叫随到;
2.9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综合办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2.10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在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或车库;
2.11下班后,就将车辆关门、关窗、上锁后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2.12驾驶员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2.13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行政;
2.14公司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和私人用车必须经分管总经理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它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3安全管理
3.1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3.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3.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3.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6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年检,以保证其尾气排放符合规定的要求。
4维修管理
4.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批准后方可维修,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负责结算维修费,车辆大修须经综合办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4.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人员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4.3驾驶员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一切由驾驶员承担。
5油料管理
5.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
5.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300公里以上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综合办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否则,油款一律不予以报销;
5.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5.4驾驶员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写“行车记录表”,综合办则据“派车单”与“行车记录表”每月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行车记录表”(见附表二)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6奖惩办法
6.1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6.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6.2.1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年度安全奖,事故情节严重者,扣发比例由总经办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岗处理;
6.2.2驾驶员擅自出车,一经发现罚款50元,如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6.2.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一经发现罚款50元,如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6.2.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每发现一次扣罚20元,造成被盗、损坏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6.2.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规则,违规驾驶,闯红灯等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处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2.6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期间发生不良后果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6.2.7驾驶员无故私自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待岗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6.2.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7附则
7.1综合办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自发布自之日起执行。
施工管理制度5
装饰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办法:
装饰现场也是事故高发的地方,虽然没有建筑行业那么危险,但是安全意识也是重中之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贯彻于生产的全过程,与工地生产有关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减少发生的:
一、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即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办法,制定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二、当生产进度与安全技术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要求,在解决了安全技术,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施工生产;
三、参加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严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违章从重处罚;
四、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工地,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出入口交叉作业要有防护棚,距地3m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栏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电工、焊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有操作证,对于施工现场用电由电工负责,具体操作所发生一切电器故障由电工排除,其它人员无权处理,对私拉乱接电线未经允许者,处罚100元,发生用电事故概不负责;
六、改革工艺、减少不安全因素,变高空作业为地面作业,手工操作为机械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员或项目经理领导在施工现场发现吸烟者,给予处罚20-50元/次,由此引起的火灾事故,根据情节,追究安全员、当事人、施工队领导三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高空作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对违反操作规范的,按照“施工队管理条例”处罚50元/每次;
九、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其施工行为,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维护基地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确保基地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 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基地范围内从事明火、火花作业,进行土建、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线体改造等作业,均适用本规定。
二、 人员管理:
1、 外来施工单位在基地内作业超过五天以上的,须凭相关业务部门证明,持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1寸红底免冠照片到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在指定区域活动,如跨区域活动,对当事人罚款20元-100元。作业5天以内的提供人员名单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到保安部备案,凭身份证经保安核对后方可进入施工场所;
2、 如需在基地宿舍住宿,凭业务部门证明,到后勤服务部办理住宿手续,并将住宿名单、宿舍房间号报保安部备案。在宿舍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违者将依据《住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3、 施工人员不得在基地内从事"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违者视其情节予以罚款50元-300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 施工单位须将本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安委办,以备工作联系之需要;
5、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视其违反事由和情节,依据规定予以处罚。
三、 施工管理:
1、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到安委办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且到施工所在地的部门填写《生产基地施工单》,指定现场监护人员,经施工所在地的部门同意报安委办审批后方可施工。
2、 施工单位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驾驶、设备安装、测试与维修,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者,将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人民币3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直至改正,方可继续施工。
3、 非紧急情况严禁动用消防设施,不得用消防水冲洗施工场所,浸泡砖块或搅和泥浆、沙浆等,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5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4、 严禁在生产区内任何场所吸烟,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危险源进入生产区,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200元。
5、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施工内容,制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每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施工单位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杂物等。土建工程确因施工场所条件限制,需将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废物堆放在室外的,不得影响交通及环境,并应当天清理。不自行清理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200元,责令停工。
7、 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地面设置安全标志,清理地面可燃物,疏散地面人群并指定专人在地面负责安全工作。违者,责令停工。
8、 施工中如有明火或带火花作业,必须清理施工场所可燃物,并自行配备应急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如施工单位不能自己解决,可向安委办暂借灭火器,每个押金100元。如果灭火器被损坏或使用,按实价予以补偿。
9、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背,必须戴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具和用品,违者,对当事人予以20元以上的罚款。
10、 施工单位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在转弯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及危险品仓等处停放。机动车驾驶员在基地内驾车行驶时速 不能超过15公里,违者按《TCL王牌惠州第二生产基地车场管理秩序及室外场所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罚。
11、 施工单位运输散体物料"沙、石"等出入基地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散体物料撒落在地上。违者,责令清洁地面,并罚款100元。
1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施工现场监护人、保安员、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现场监护人、保安员、安全员可视其情节进行罚款,暂扣工具,直至强令停止施工等处理。
13、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伤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和救护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并报告安委办实施支援。现场 救援行动结束后,应保护现场,配合安委办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不得隐瞒真相。
14、 施工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或无证作业。如属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给本基地的财产或员工造成损害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可视情节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将相关责任人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5、 施工单位进行土建作业时,须提前一日告知后勤服务部、动力设备部等相关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后方可施工。
施工管理制度7
一、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应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制度,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施工都应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
交底程序: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工长、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分管施工工长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每个施工部位施工前班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时做好文字记录。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及施工工序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工长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二、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验证和验收制度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施工中应严格要求,把好进场时的验证和进场复检关。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进场前应对供货方提供的质检资料、产品合格证、样品进行验证,必要时可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复验,合格后应按材料的特性及要求分别进行存储,并做好标识。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也不得在现场堆放,必须立即清运出场。
三、施工工序的“三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坚持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作业班组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班组之间的互检,工序交接时要由质量员、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质量否决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推倒重新施工,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在施工中还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坚持:
(1)严格坚持施工中高标准、严要求,不合格必须返工重来,决不迁就。
(2)严格坚持按施工规范、规程操作,克服管理和操作上的随意性。
(3)严格坚持总体质量控制和细部处理完善,保证成品良好的观感效果。
(4)严格坚持质量通病的预防,保证一次完成。
(5)严格防止交叉污染,注重成品保护,按规范规程要求,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交工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及检查验收,切实做好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五、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度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施工中采用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重要工序的施工应进行技术复核,柱基等隐蔽验收工程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工程的测量放线应由专职测量员进行放测后再由工长、质量员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控制。
(3)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应先由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自检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检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业务考评并取得上岗证。
(2)班组施工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七、进行多层次的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质检组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验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推倒重来。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并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等进行检查复核,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
八、推行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样板开路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在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前先进行样板间、样板层、样板施工段等的施工,并请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评定。样板确定后,在大面积施工中应按样板中确定的工艺、施工程序、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并按样板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管理制度8
a)目标、指标:符合上海市各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关于建筑工地扬尘达标的要求。
b)场地硬化及临时绿化:本项目现场的临时道路,采用厚15cm的'c20砼进行硬化处理。
c)车辆运输扬尘的控制:运有土方、垃圾等容易散落、气扬、流漏物料的运输车辆,装载量必须低于槽帮15厘米,并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封闭严密。
d)建筑垃圾扬尘的控制:建筑垃圾密闭贮存,日产日清。
e)现场清扫:现场每日安排6人负责洒水清扫,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f)由于本工程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我本单位将把扬尘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施工场区达到无土外露,除施工道路做到用混凝土浇筑外,在其他区域实行满铺碎石,表面浇筑混凝土的方案。同时,应对现场各容易产生扬尘地点进行定期监测,每天早、中、晚派专人进行洒水,保证扬尘指标。
g)建筑施工垃圾的清理,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外运建筑、生活垃圾要用雨布罩盖,日产日清。
h)出入车辆清洗车轮及挡泥板,不允许带泥、带尘上路,特别是雨期,应在出场路面铺设保护用品,派专人负责清扫干净后方可出场。
i)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装材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撒和飞扬,以减少扬尘。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洒水,以减少扬尘。
j)现场不得私自乱设食堂,由总包集中建立,统一管理。茶炉、大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或电热。严禁食堂、开水房、取暖锅炉燃煤使用有烟煤,严禁采用烧煤向大气直接排放烟尘。
施工管理制度9
(1)电缆施工前负责人应了解电缆径路和地下设施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损坏地下设施或发生触电事故。
(2)电缆盘上的`防护板,拆下后放置在安全地点。电缆盘两侧作业人员不得将脚伸入电缆盘底下。
(3)电缆盘应架设稳固,轴杠保持水平,方向正确;电缆盘架设距地面不应大于0.1m,并应有制动装置。
(4)人工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戴防护手套。每人承担重量不应大于35Kg,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扛电缆的作业人员均应站在电缆的同一侧,并保持适当间距,在拐弯处应站在拐弯外侧。往地在或沟内放电缆时,应按先后顺序轻拿轻放。
(5)敷设较长电缆过铁路或公路时,扛电缆作业人员必须排列成一直线与铁路或公路平行,首尾同时起步跨越,严禁排成与铁路与公路垂直的队形通过。
(6)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施工或整修电缆时,应确认电缆外皮接地良好,与继电器箱、盒、架的铁壳应绝缘,同电缆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线完好之后,方准施工。
施工管理制度10
一、 施工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客户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客户、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客户或客户亲戚朋友等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工服到公司统一签字领取)。
5、进入小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6、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7、施工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8、施工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工程管理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二、工地标识及标贴
1、xx装饰工地标识体系构成及张贴规范:
a)xx装饰门套:入户大门
b)工地管理制度:室内醒目的地方
c)施工进度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d)工作人员签到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功能指示牌:如'工具摆放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堆放区'等指示牌,张贴在工地相应区域
e)安全指示牌2张:分别是'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张贴在工地显着区域;
f) 窗贴1幅:张贴在户外主要人流通道可显着观察到的窗户上,字体朝外。
2、所有标贴应在开工之日张贴完毕,张贴时应注意粘贴牢固,高度统一,贴在墙面的标贴应完好保持到墙面开始施工当天,其他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施工结束。施工期间所有标识标贴应完整,无脱落、损坏现象。
3、〈〈工作人员签到表〉〉须在施工结束后随同〈xx装饰工程验收单〉缴还公司,并作为结帐的依据之一。
三、 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玑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天装袋后运送至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客户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四、现场食宿
1.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得客户的同意。
2.施工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的地方。
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五、施工施工时间
1、施工施工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要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施工项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时段进行施工。
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施工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4、因工艺要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向项目经理报备,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六、 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每个施工工地须配备一个杂物柜,开工之日到场,并把杂物柜放到指定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在非使用时间内应摆放入杂物柜内。
2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衣柜、鞋柜、电视柜严禁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
3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4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5客户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施工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6客户自购的甲供材入场时交由项目经理或由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组长代为管理,项目经理或组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数量不符,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客户自购材料或器具的包装物(纸箱、泡沫塑料、包装袋、木框等)应根据客户指令由客户自行销售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如客户委托施工人员销售的,销售所得款须全额交还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均不得自行销售或占有销售所得。
七、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施工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施工管理制度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用电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应注意的危险地方
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关于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相关内容
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位于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
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
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
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施工管理制度12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13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施工管理制度14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地下室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地下室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地下室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指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地下室施工应在桩基工程结束后方可施工,如为砼灌注桩,则桩身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时方能进行土方开挖。
5.1.2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仔细、系统阅读设计文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形成纪要。对大型设备吊装孔洞在图纸会审中重点审核。
5.1.3审核地下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完成审批程序,应特别注意施工方案中有没有涉及地勘报告中提示的特殊地质情况给施工带来影响。
5.1.4协助监理公司检查施工单位在投标书、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或组织准备情况。
5.1.5审查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情况,包括施工用电、施工照明、施工场地及通道,以及防冻、防高温、防洪等应急措施落实,同时应协助监理公司督促施工方建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检查质量检测、试验和计量用的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5.1.6会同监理单位对总包单位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如桩基工程单独发包,则需组织桩基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进行现场交接。
5.1.7督促施工单位绘制钢筋翻样图和模板翻样图。
5.1.8对甲供材料(如钢材、水泥),需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填写采购计划表,并根据施工场地布图检查、落实水泥筒位置,钢筋堆场等。
5.1.9对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应督促施工、临理及时取样送检。砼使用前,应提前进行配合比等相应试验。
5.1.10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地下室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
5.2事中控制
5.2.1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可按下表组织实施。
表1
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要求 控制手段
围护工程 详见《基坑围护工程管理规程》
土石方工程 开挖范围及边线高程土方回填 测量测量测量
地下室及现浇钢筋砼工程 位置(轴线及高度)外形尺寸、断面尺寸钢筋规格、数量、位置、接头砼强度地下管线预埋孔洞及套管预埋变形缝及后浇带柱、墙等垂直构件的插筋位置砼浇捣 测量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审核配合比、现场取样制试块、审核试验试块现场检查、量测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表中所例控制手段:
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现场检查-----指现场视、观察及测量方式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试验-----指通过试件(块)、取样进行的试验,或通水、通电、通气的试验等。
5.2.2主要原材料检验与测试项目
表2
序号 试验名称 检验与试验内容 备注
1 水泥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按要求进行复试
2 钢筋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 按批量进行复试、检查化学成分
3 钢筋焊接试验 焊条合格证、焊接试验报告(抗拉强度、断点位置) 按要求进行复试
4 砖试验 出厂证明书(抗折、抗压) 对承重结构按批量进行复试
5 砂、石试验 颗粒级配、密度、容量、含泥量 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
6 土壤性质试验 土壤分类、含水量、最佳容量、干容量试验 根据施工实际进行试验
7 防水材料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抗拉强度、耐热度、柔度等) 进场复试
8 商品砼 合格证、试块报告、坍落度、入模温度 进场复试
5.2.3现场检验项目
表3
序号 分项、分部工程名称主要质量控制方面的检验项目
1 土方工程 复核标高、平面位置及尺寸,检查基底土质、回填土密度。
2 砌体工程 检查砂浆的'配合比,检查砌体的组砌方式及质量。
3 模板工程 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标高及垂直度和平整度、检查模板的固定是否牢固,检查施工进度上模板拆除时间,检查预留孔洞的留置是否正确。
4 钢筋工程 检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接头及焊接、绑扎方式,检查预埋件数量和位置。
5 砼工程 检查砼的搅拌,振捣质量,检查砼的成型质量
6 防水工程 检查基层情况和防水层成型质量
5.2.4大体积砼的施工控制要点
当地下室体量较大,底板采用厚板基础,属于大体积砼时,需要大体积砼作为控制重点。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设计、监理及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大体积混凝土应通过行之有效的ms等微膨胀剂,补偿砼收缩,同时应做好保湿养护。
5.2.4.1砼浇捣前质量控制
a.水泥:要降低砼的水化热,应尽量降低砼中的水泥用量,优先采用水化热较低的矿渣硅酸盐水泥。
b.黄砂、石子:黄砂采用优质的中砂,石子采用5-30粒惊经连续级配的碎石。
c.外掺料:根据级配,采用磨细粉煤灰等外掺料。
d.外加剂:(1)采用高诳缓凝减水剂。(2)掺加膨胀剂。
为使配合比符合实际情况,确定砼配合比的试块均提前28天以上制作,配合比的最终确定,需待28天强度合格后。
5.2.4.2砼浇捣过程质量控制
a.大体积砼应采用商品砼,应对砼的供应制定方案,以确保有足够的砼供应量,保证大体积砼的顺利施工。
b.浇筑时应在室外温度较低时进行,事先应测试砼的出料温度,不宜超过28℃。
c.根据泵送砼的自然流淌坡度约1:5,砼的浇筑采用斜面分层,连续施工,分层厚度控制在50cm之内,砼卸料处,保证上部砼的密实,后道布设在坡脚上方,确保下部砼的密度,随着砼的逐渐推进,振捣捧也相应跟上。振捧的落点间距宜控制在0.4m左右,振捣时间
20∽30s,并且在间隔30min后要进行二次振捣。
d.在电梯井、承台、集水坑等到底部下凹较多的部位,先将该处下凹坑用砼浇到与底板标高基本持平后,再循序推进浇筑。
e.浇筑在砼初凝前用木蟹打磨压实,并进行二次光面,以闭合收缩裂缝。
f.砼坍落度,由专人负责每二小时测定一次,每车砼到现场均应进行目测。
g.砼浇筑后应注意测温和保温、保湿养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内外温差控制不宜超过25℃。一般砼浇筑后三天内达最高温度,以后逐日降温,因此最初三天时间内不准在底板上加载任何东西,必须在三天后才允许立模扎筋,但养护草包不准移去,也不能随意掀开,仍要继续养护14天。
5.3事后控制
5.3.1各分项工程结束后,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评定。
5.3.2在地下室工程结束后,应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评定,质量等级由评定小组核定。项目工程部需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编制依据
6.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6.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6.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6.4混凝土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3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7.4基坑围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7.5钢筋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7.6混凝土工程施工规程
8.质量记录
8.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批表(gt/qr15-01)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5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6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7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8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施工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本标段)铁路建设中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xx〕179号)、《建设标准化体系》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各分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所在分部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dk167+155~dk217+366.15)内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第六条 所有部门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项目经理部举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岳峰
副组长:王福和,王跃,王永红,樊占东,罗桂君,王雨标
组 员:李超,杨喜龙,刘义才,石娟,丁喜红,杜卫乾,孙永平,吴清强,刘少敏,吴文迪
第八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分部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各分部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
3.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 各分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大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各分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在既有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等级、方案,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第十四条 对起重吊装、架梁、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五条 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大型机械操作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拒绝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向上级举报。
第十七条 各分部应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八条 各分部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购置,安装,验收检测,维护及报废规定
第十九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规定: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规定: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验收检测规定:
1、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保养规定:
1、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反腐等。
第二十三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改造规定: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第二十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报废的规定: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经认定属实,可以申请报废。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要结合项目施工进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情况,按照本办法及铁道部、沪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各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各分部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应纳入评价考核中。
第二十七条 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施工责任人员及分部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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