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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制度

时间:2025-05-18 08:14:25 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财务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财务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1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权处理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 工厂涉及固定资产,经营状况,损益类收入,战略决策等重大的与股东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均必须向董事长和股东汇报。

  第三条 货款管理:对涉及销售收款,销售人员不得接触销售现款,一律由工厂收回;开展销售业务应将赊销和现销分离开来,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必须在销售前办理审批手续;工厂负责方(工厂销售方)无权收回任何货款。

  第四条 付款管理:每月5日前把上月资金使用情况报总公司,向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由公司财务审核确认。对于工厂外购原材料,统一由工厂财务审核,厂长签字确认后付款。

  第五条 业务结算方式

  (1)工厂自行接单生产的按实际创利计算。若是公司下单,一般情况下,工厂销售价格下降10%;特殊情况下,可能下浮比例大于10%,届时另行规定。

  (2)工厂每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直接材料+本期生产耗用间接材料+本期直接人工+本期制造费用

  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第六条 采购部需提供"月份材料采购数量金额明细表"、"月份(所有材料)应付帐款金额明细表"、"供应商对帐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报总公司审查。

  第七条 供应商送货单和工厂原材料仓库的入库单进行单价、数量、金额的一一核对,由采购、原材料仓库核实后填表连同供应商对帐单报工厂财务;采购以本月采购情况统计表,原材料库以类别材料入库明细表反映。

  第八条 原材料库需提供"月份原材料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仓库盘点表"。

  第九条 原材料出库必须开领料单,月末编制原材料出库明细表,车间编制原材料领用明细表,两个部门数量必须核对无误。

  第十条 生产车间需提供"月份原材料领用明细表"、"月份成品入库明细表"、"月份车间物料盘点表(按工序流程)"。

  第十一条 车间每月应编制原材料主料运营情况表,车间的原材料领用数量加上上月车间盘点数量必须等于本月盘存数量加上本月入库成品数量,车间编制的'本月成品入库数量表与成品仓库编制的成品入库明细表必须相等。

  第十二条 成品仓库需提供"月份成品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仓盘点表".

  第十三条 成品仓库本月编制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仓得出库数量必须与销售部门的销售数量一致。另外 ,对外购成品和工厂成品要分开

  第十四条 销售部门需提供"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应收帐款明细表"、"月份客户对账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

  第十五条 销售部门月底编制"客户销售情况明细表",销售数量和出库数量核对一致,销售金额与客户对账单金额核对一致。

公司财务制度2

  问:我是某企业公司的一名会计,去年10月份我们企业的一名总经理因挪用公款被逮捕,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我也有共同犯罪的嫌疑,也将本人逮捕。今年3月份总经理被判刑,而我只是有几笔账目在办理时属违反财务制度,而构不成犯罪。但我回到企业后,所任的总经理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与本人已解除了劳动合同,而我与原订立的合同还有3年才能届满,我感到很冤枉,请问:该公司能否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答:你做为企业公司的一名会计,并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劳动法》第25条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及聘任关系,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你不属在此解除的行列。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你做为犯罪嫌疑被逮捕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你的行为属于我国《劳动法》第25条第2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的行为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第25条第二项的行为,那么,你在逮捕羁押期间,其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暂停属行,一旦羁押结束,恢复人身自由,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期满。

公司财务制度3

  一、领导重视财会工作

  财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与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企业领导要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充实财务班子,做到任人唯贤。要更新观念,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的新观念,使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领导都懂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增强财务管理意识。

  二、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财务管理作用发挥如何,关键在于财务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懂得会计核算,更重要的是要善于理财,即如何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财会人员除了应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求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对社会环境(包括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企业因素等)有一定的观察力和预测能力,以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要充分发挥计算机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作用,通过采用商品化会计软件,使会计凭证的制作更加规范。入账及时,数据准确,系统能够自动生成会计报表,从而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为尽快实现由记帐型向管理型的转变,实现财务管理质的飞跃奠定了基础。

  突出资金管理

  1、企业必须建立有序的资金循环机制

  强化资金统一管理,集中调度,有偿使用,内部使用资金模拟银行结算,保持合理的筹资结构,适度负债经营,力求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财务部门要克服重商品信用轻资金信用的.现象,务求保持良好的融资信誉,形成借还借的良性态势。

  2、强化资金的机构管理,保持资金构成的合理化

  合理的资金占用结构是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能的前提,财务部门运用财务测算方法确定最佳购存点上的资金结构,扭转企业在资金配置上畸轻畸重的现状;改变财务管理制度坐等货款回笼的被动局面,采取机动、多变的结算方式,加大财务部门对资金运筹的调控力度,监督以货币回笼为中心的销售责任制的实施。时刻注意资金运转偏差,适时实施资金结构调整。

  3、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盲目投资造成资金浪费是资金低效的重要原因。财务部门要多方收集企业外部的有用信息,主动研究市场,自觉参与企业投资项目的测算论证,加强长期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树立投资汇报观念,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准确比较项目的投资汇报率和筹资成本率,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对投资项目定期审计,加大对在建工程的财务监督,跟踪考核项目的资金使用效果。

  4、加强资金补偿积累

  财务部门要监控企业资金的分流,防止过多分流到工资福利、非生产投资等方面。

  财务管理具有灵敏度高的特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的效果和问题都会通过不同的财务指标及时反映出来,如决策是否得当,经营是否有方,生产组织是否合理,产品质量及品种是否适合需要,产销是否衔接畅通,耗费是否正常,收入和盈利的取得是否合理等都会对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财务部门通过对财务指标的经常性的计算、预测、整理、分析、肯定成绩、揭露问题、寻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财务制度4

  一、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各项条款

  在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帐款时与经销商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

  1、明确各项交易条件,如: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等;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3、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

  4、加盖经销商的合同专用章(避免个体行为的私章或签字);

  二、定期的财务对帐

  财务要形成定期的对帐制度,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就必须同经销商核对一次帐目,以下几种情况容易造成单据、金额等方面的误差,要尤为重视:

  1、产品结构为多品种、多规格;

  2、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而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3、产品出现平调、退货、换货时;

  4、经销商不能够按单对单(销售单据或发票)回款;

  5、要主动拒绝用货款垫支其它款项(客户返利、破损产品货款、广告款、终端销售推广费用等);

  三、减少赊销、代销运作方式

  制订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鼓励经销商采取购销、现款现货等方式合作,尽量减少赊销、代销的方式。

  四、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

  对不同的经销商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经销商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经销商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

  五、经销商的监管

  1、建立完善的经销商开户制度 ,对经销商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的评估。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a.经销商的资信状况,包括:企业发展状况、在行业中的口碑、历史交易记录、在销售通路中上、下游的评价等。

  b.经销商的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性质、注册资金、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企业欠债情况、还债能力、经销商应收帐款等。

  c.经销商的经营状况,包括:公司发展方向、负责人经营理念、主营销售渠道、是否有本行业的经验、是否有经销竞争产品、是否有代理畅销产品、销售队伍、销售规模、仓储、物流配送系统等。

  d.负责人的个人资料,包括:社会地位、家庭背景、个人背景、家庭成员、婚姻状况、个人爱好、不良嗜好等。

  2、强化经销商的回款意识。经销商在处理应付帐款时,会根据以下的原则而选择先后支付顺序:

  a、对经销商利润贡献的多少;

  b、代理产品销售金额的多少

  c、代理产品在经销商心目中的地位;

  d、客情关系的维护程度;

  e、厂家对货款管理的松、紧程度;

  3、控制发货以减少应收帐款

  按照经销商实际的经营情况,采用"多批少量"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应收帐款。

  4、适当的通路促销以减少应收帐款

  对重点客户可实行通路促销政策,有效地降低厂家的应收帐款。

  5、建立经销商的库存管理制度,通过对经销商库存的动态管理(销售频率、销售数量、销售通路、覆盖区域等),及时了解经销商的经营状况保证销售的正常运转,有效地控制应收帐款。

  六、留意经销商发生欠款的危险信号,包括:

  1.办公地点由高档向低档搬迁;

  2.频繁转换管理层、业务人员,公司离职人员增加;

  3.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诉讼;

  4.公司财务人员经常性的回避;

  5.付款比过去延迟;经常超出最后期限;

  6.多次破坏付款承诺;

  7.经常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8.公司负责人发生意外;

  9.公司决策层存在较严重的内部矛盾,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

  10.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确赢利的`投资(投机)如:股票、期货等;

  11.不正常的不回复电话;

  12.开出大量的期票;

  13.银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

  14.应收帐款过多,资金回笼困难;

  15.转换银行过于频繁;

  16.以低价抛售商品(低于供货商底价)

  17.突然下过大的定单(远远超出所在区域的销售能力);

  18.发展过快(管理、经营不能同步发展);

  当经销商出现以上危险信息时,厂家采取果断、迅速的应变措施,可以降低应收帐款的回收风险。

  七、销售人员的监管

  1、加强销售人员的原则性,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应收帐款管理)。

  2、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约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应建议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一定按时前往拜访。

  3、严格最后收款期限

  a、客户拖欠之日数,不应超过回款期限的1/3;如超过,应马上采取行动追讨;

  b、凡催讨,均必须就应收款的催收与公司签订催收责任书。

  c、如果不马上追讨,相当于将回款的机会让给别的公司,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就相应的提高。

  4、加强销售人员终端管理、维护能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终端维护的管理办法,确保厂家货款的安全。

  5、提高销售人员追款技巧: 追讨函件; 丰富、完善的客户资料档案; 让对方写下支付欠款的承诺函件,并加盖公章; 与负责人直接接触; 录音; 向警方求助; 丰富自己财务、银行等方面的知识。如:支票、电汇、汇票、承兑汇票、退票等。

  八、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

  1.确保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齐备,内容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尽早给经销商发票,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款,或电话催收;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收,不 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并加强服务意识,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6.技巧训练,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九、已被拖欠款项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帐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信,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欠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7.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十、对于呆/死帐的处理方法:

  1.折让

  2.收回货物

  3.处理抵押品

  4.寻求法律协助

  5.诉讼保全

公司财务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年度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七)其他。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与上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范围一致,如有变动应当说明。

  第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报送的财务预算报告审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复意见。

  第十条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核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与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国有资产出资人在年度终了,依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财务预算目标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及奖惩依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本金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制度;

  (三)产品、原材料、设备等资产购销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七)销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制定统一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调度权限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要坚持适度筹措的原则,从总体上控制企业负债规模。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资金(包括代收、代付资金)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入账管理,不得账外设账和资金体外循环。

  第十四条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企业因合并、设立、转让、划转、合资合作、改制等涉及资产(产权)变动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后,按相关规定调账。

  第十六条企业要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的界线,及时结转成本和费用。要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及预提各项费用,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比例和折旧政策。要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随时掌握企业成本变动的原因,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核算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的企业,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应提不提、应摊不摊或者多提多摊成本(费用),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

  第十八条企业原则上不应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确需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充分考虑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和偿债能力,并由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资产反担保。企业发生的担保项目,要设置备查簿逐笔登记,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九条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实行有偿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则合理作价,据实分摊相应费用。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要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关联方的关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交易差价的性质及形成的原因进行披露说明。

  第二十条企业月末应对应收债权和对外投资进行清理核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严格划分投资与债权的界限,不得交叉记账,正确核算企业投资收益。要建立企业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企业出现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者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下列财务事项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

  (一)经清产核资确认的潜亏挂账及资产损失核销以及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

  (二)资产(产权)转让、划转、租赁、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

  (三)企业所发生的担保、资产抵押行为;

  (四)企业年度计提的工资总额;

  (五)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报批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企业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归企业出资人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分配方案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后执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要按照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规定及时上交。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须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企业要明确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工作职责;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还应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在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职权和义务,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向企业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十七条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或备案:

  (一)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二)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企业等重要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一般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须经母体企业批准,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以下事项须按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出资人,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

  (二)企业经理(厂长)任期届满、年度和专项事项;

  (三)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等重大事项;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确定的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第二十九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财务决算调整;企业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提交说明材料。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符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或者未按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调整的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披露。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等应对企业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财务决算与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应严格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面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十三条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快报及分析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分析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财务变动、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本单位影响经济效益的重大变动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十四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由财务决算报表、年度报表附注和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国有资产出资人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构成。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省国资委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合并范围、合并口径和合并方法,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编制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对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企业应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经济鉴证证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应将变更范围及原因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公司财务制度6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制度7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冶金渣公司工会预(决)算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包钢西北创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管理、勤俭节约、手续齐全原则,组织工会财务活动,处理工会经济关系的一项工会经济管理工作,从而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活动经费,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工会财务收付严格执行“统一领导、民主管理”体制、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制度,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四条工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须具备会计人员上岗证,有财务工作经验。工会会计、出纳必须要分设,钱、财、物要分管。

  1、工会会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工会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产管理工作和预、决(草案)编报,并对其负责;专业业务接受主管领导及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双重指导。

  2、工会出纳人员主要职责是依法具体办理本级工会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并负责资产管理、产权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应将自己经管的一切凭证、账簿、表册、文件、印章、会计软件及密码、现金、支票等所有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册,会同领导指定的监交人当面向接管人逐项点清,不得封包移交。财会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六条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1、按照“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各单位工会要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各单位基层工会独立核算。

  2、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

  3、依据《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各单位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如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事先经工会主席同意。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办人和工会主席签字并注明报销事由及经办日期方可报销。

  第七条

  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工会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工资收入按基本工资计缴,奖金、各种津贴、贴补等不计在内,各分工会、

  工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数额。

  2、工会会费由工会小组负责收取,并按季上交各单位工会。

  3、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并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季公布,并向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做出报告,接受审议。

  第八条

  规范工会会计操作。

  1、工会账户会计实务按《全总工会会计核算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执行,其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类,平衡公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具体会计科目的使用要求分别按《办法》规定的操作标准执行,实际操作要符合上级工会财务部门要求和本公司工会业务实际需要。如支出属上级工会或行政部门拨付的困难补助、专项活动拨款范畴的,收款时记入“代管资金”,付款时减少该科目余额;除此之外的支出则使用“工会业务费”、“职工活动费”或“其他支出”等科目。

  2、记账凭证要求合理、合法,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凭证内容要素要齐备完整,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需附更正说明。

  3、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一级科目总账,按照二级科目及子目设置明细账,另外须单独设置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的日记账,也可以根据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其他辅助性账簿。

  4、工会账户会计需要编制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经费收入支出表、其它相关的增减情况表及上级工会要求的补充资料报表等。会计报表编制后,须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即经费收支决算)必须经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由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签名或盖章,最后由本级工会主席审定,方可上报、归档;工会主席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一律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保管期满需销毁处理时,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条

  加强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1、管理制度。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者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必须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并由专人使用和保管。

  工会财产每年清点一次,按账簿记载核对实物;对价值有增减变动和盘盈、盘亏及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出借制度。凡工会因集体活动需要,须借出资产的,必须出具借据,并注明归还日期,经工会主席签批同意后借出,管理员保管借据,按日期催还,出借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天。

  3、赔偿制度。财产损坏、遗失照价赔偿,遗失按原物新旧程度折价赔偿,损坏按修理价赔偿。

  4、报废制度。财产年久废旧,由管理人员向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废建议,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工会有关人员审查后,作报废处理,调整固定资金财产明细账,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十条

  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接受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自觉遵守财务纪律,保障好工会经费的正常使用,管理好财务档案,自觉接受同级工会经审会的审查与监督。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制度8

  一、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二、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三、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四、应收账款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公司财务制度9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控制和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一、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负责人,主持企业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3、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特别是粮食收购资金,应保证“封闭运行”原则,严禁挪作它用,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4、负责处理好财政、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关系,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5、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二、资金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农发行核定的库存限额。

  2、财会人员办理汇款、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 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3、职工因公出差借款,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支,出差回公司后在一周之内结清往来。并且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4、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严禁私设小金库。

  5、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接赔偿责任。

  三、票证、印章管理

  1、公司领回的税务发票、银行空白支票、收款收据等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代开、虚开发票。

  2、留存银行的印鉴应由专人保管,且不能与票证管理者同为一人。

  四、费用管理

  1、公司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字,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报销付款。

  2、公司的`日常费用开支由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报销;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支出必须经企业班子讨论通过后方可报销;超过20000元的支出项目,必须书面向粮食局提出请示,经粮食局批复同意后,方可开支。

  3、接待工作必须坚持既热情周到又不铺张浪费的原则。接待费用全年控制在3万元以内,具体招待项目为:业务招待、会议招待以及接待各项检查。内部不允许产生招待费。原则上不准签单,每项(次)

  接待完成后,一律现金结帐。接待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4、差旅费的管理。因公出差到省外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到省城及地级城市的,伙食费每人每天80元,出差到市内的,伙食费每人每天20元。车船费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住宿在三星级以内,住宿费按正式发票结算。

  5、邮电(上网)通讯费管理。严禁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信息。个人通讯费用补贴按照职务和公司班子集体讨论确定的标准,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6、小车出租管理。外出联系业务需要小车出租的,由办公室核实用车情况后据实报销。公司全年小车出租费用控制在2万元以内。

  7、借款利息管理。单位借款及职工岗位金的利息按年利率1%计算,特殊情况另做处理。

  8、运输费管理。运输费用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每吨1元以内的标准结算。30公里以内按双方协商价结算。

  9、装卸及杂费的管理。统包上车费按每吨30元、下车费按每吨10元、上堆按每吨10元、打围按每吨20元、杂工按每天80元结算。

  10、包装费管理。包装费由收货人签收,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入账。包装的领用由收货人开票,领用人签字,经理审批后报销。

  11、保管费管理。保管费用控制在保管粮食每万公斤每年50元内。包括药品熏蒸、电费、平整粮面、密闭及杂工等方面,超出标准的由保管员全额承担。

  五、工资及福利管理

  职工工资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津贴、电话费补助等方面。基础工资按每人每月1000元;职务津贴按经理每月300元,副经理每人每月200元;电话费补助经理每月300元,副经理每月200元,科长每月80元,由副经理核准每月考勤,财务科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科发放。 绩效工资包括节假日补助、延时加班补助及工作餐补助等方面,节假日补助按国家法定假日每天补助90元;延时加班按每小时10元补助;工作餐补助按每天15元发放。

  由单位依照劳动法为职工买五险一金。

  六、收购、销售的管理

  收购粮食时由验质员、过磅员开检斤单,收货员签字,开票员制单后付款员方能付款。

  销售粮食时由业务经理根据购销合同开销售通知单,出纳人员收款签章后交保管员发货。做到先款后货,杜绝赊销。

公司财务制度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及员工、外部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公司资源的优化组合,以提升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以社会责任为担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并遵守。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其会计账务处理基础。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或专职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财务分析、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二、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五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四、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八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九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五、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二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项支付。

  第二十三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四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4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8年;

  5.电子设备,为4年。

  第二十八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残值率一般确定在原值的3 %以内。

  第二十九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按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一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六、收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三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七、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五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其他资产等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六)管理费用包括: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通讯费、税金、工资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六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七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八、利润分配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等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九、报告与分析

  第三十九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

  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

  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公司财务制度11

  一、业务费用分类

  业务费用分为日常业务费用和专项业务费用两类、日常业务费用是指用于日常性开支的业务费用,包括日常关系维护、日常应酬招待、节日打点、日常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的业务费开支、专项业务费用是指用于解决专项问题的业务费用,包括获取新资源、优化改善资源、取得专项收入、化解重大损失、减少专项开支等特定资料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二、日常业务费用管理

  日常业务费用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实行预算额度管理、

  1、上级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中的业务费用指标为年度业务费用预算额度,年度预算额度应根据开支需要分解到各月,日常业务费用应按照月度累计预算额度控制开支,一律不得超支,超出预算额度的,财务一律不得付款、

  2、预算额度以内的日常业务费用由企业经营职责人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到达使用效果、

  3、年度管理费用预算中,除工资、社保及各种摊提费用以外的可控费用有节俭的,报请上级批准后,可用于日常业务费用开支、

  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按下列权限审批:

  (1)企业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2)事业部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集团公司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3)集团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4、日常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预算口径经过管理报表进行统计考核、

  三、专项业务费用管理

  专项业务费用不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一笔一批”的办法管理、

  1、专项业务费的申请

  企业需要开支专项业务费用时,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申请表”,写明申请额度、具体用途、预期目标和效果以及项目职责人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上级审批、

  2、专项业务费的审批

  专项业务费必须遵循“费用就是成本”的理念,本着“投入产出”的原则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企业申请专项业务费用时,不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需要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初审,集团公司复审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2)事业部本部和集团本部申请专项业务费用的,一律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3、专项业务费的使用

  (1)专项业务费用指标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业务费用指标因事项未办或中途停办而未使用的,指标自动作废、

  (3)专项业务费用指标使用后有剩余的,指标自动作废、

  4、专项业务费用的核算

  (1)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审批口径经过管理报表对费用开支情景和取得的效果进行专项统计、

  (2)专项问题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核销表”,写明申请额度、实际开支额、预期目标和效果、实际到达的目标和效果以及产生差距的原因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费用审批部门核销备案、

  5、专项业务费用的跟踪

  上级单位批复专项业务费用后,应对专项业务费用的使用和所办事项的进展情景进行跟踪检查,督导进程、

  6、专项业务费用的考核

  专项业务费用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考核:

  (1)凡是当年已经取得经济效益的,将抵消开支后的净效益并入到当年利润指标完成数中,按照当年的绩效考核政策进行考核、

  (2)凡是当年没有取得经济效益的,例如获取到新的资源但当年未投入运营等,将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单列,不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

  (3)集团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专项业务费用开支结果进行审计评价,经审计评价确认贡献比较大的,可视贡献大小另行给与奖励、

公司财务制度12

  一、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会计人员及要求

  1、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财务经理之前,财务经理由会计兼任承担。

  2、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5、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6、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7、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8、被撤销、调调离岗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实行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财务经理进行监交;财务经理的交接,由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进行监交;财务总监的交接,由总经理负责进行监交。

  三、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四、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3、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5、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6、公司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统一核算,按需设账的原则。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7、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8、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进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账依据。

  9、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损益表(年、季、月);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5.固定资产盘点表(年度);6.银行及其他贷款情况表(季度);7.现金流量表(年、季、月)。

  10、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11、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12、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13、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14、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15、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五、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

  3、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4、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7、不准用“白条”入账。

  8、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9、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10、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11、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12、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13、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与银行记录核对。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四)、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六、支出审批

  (一)、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三)、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7、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报销审核制度

  a、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账,当月了,25日以后账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b、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c、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d、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项借支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账9:00-12:00 9:00-12:00 9:00-12:00

  e、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五)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3)、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4)、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5)、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6)、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7)、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8)、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9)、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0)、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1)、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账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经理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240 320

  部门经理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180 230

  一般人员160 200

  1)、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2)、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七、往来账务管理

  a、应收账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账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账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 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账,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账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账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账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b、应付账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账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八、票据管理

  a、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二)具体规定

  1、已提供劳务并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凭运营中心盖章认可的合同及零星开票通知单或有企业盖章认可的广告认定单,以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2、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但又未收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经理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由部门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开具发票。若此项合同终止又收不回原发票视同未回款处理。

  3、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且已收款的,业务员可凭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4、已提供劳务,但未签订合同且已收回款的,业务员根据运营中心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5、未提供劳务且未签订合同的,禁止开发票。特殊情况如预收款项等,须部门经理专门说明。

  (三)回收

  1、当天领出发票,已收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款项交到公司出纳处,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当天未能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所领发票交还公司财务统一保管;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将发票留下后再结款项的,所开发票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领票人必须要求客户签收条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所开发票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领票人必须持客户签收并加盖客户公司公章的收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违反此项,每次扣款200元直至开除。

  2、若是抵货业务,当天领出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开具同样金额的销售发票交还财务,否则必须将公司发票退回。违反此项,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四)填写

  公司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五)监督

  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

  b、收据管理

  1、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c、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d、票据管理原则

  1、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2、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九、工资及薪酬管理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加期权股;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6、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明确。

  十、财产管理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5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5000元以下或价值在5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5、固定资产

  (1)、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20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

  (3)、固定资产以计留10%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额折旧。

  (4)、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5)、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6)、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十一、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1、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2、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3、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4、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5、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6、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7、公司向其他单位投资付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8、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公司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9、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账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应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并报税务机关备案。

公司财务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制度14

  xx年财务中心将在继续严格执行原各项财务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经营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在完成集团公司日常各项财务核算工作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坚决执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为领导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具体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在年初完成上年决算和审计工作,做好年度帐务结转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和任务做好当年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实行科学预算,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的不合理开支。为一年的工作打好基础。

  (二)由于门票收入由景区调入集团,要同税务机关积极协调,做好帐务及企业所得税调整工作。由于已结束,在年末对全年已发生的业务进行调整难度非常大,有大量的业务需要从年初开始调整,我们决定先自行查账调整,待中介进入后,邀请国税、地税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一次完成此工作,以求调整后的帐目能满足审计、税务各方面的要求,经得起以后各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在4-5月主要任务是作好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避免因政策法规理解不透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在五月末完成新门票的印制工作,保证门票调价后的正常销售。此事已同安图邮政局一起与省地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省地税已承诺能够保证门票的印制和使用。

  (五)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各级库存票据、现金的核查清点,增加清查的次数和力度,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避免损失。在门票、发票的交接领用及销售环节,从严从细,完备交接领用手续,认真填制交接记录和门禁系统信息,杜绝漏洞,明晰各岗位责任。每天的销售票款等各项收入,要确保及时足额存入指定帐户,以保证资金安全。

  (六)在年底之前要提前做好财务决算的准备工作,及时清理应收款项,盘点各项资产。提前同各部门协调,能在当年处理的费用一定要当年处理,在以免年终决算后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和来年考核指标的确定。

  (七)在年终决算后,协助集团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工作。

  (八)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集团总部及各公司的工作计划安排和财务预算,科学合理地调控使用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保证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结合本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实际,以更好的做好财务工作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各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真正发挥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工作效率,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核算水平,引导财务人员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通过合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为集团增加效益。

  (十)在原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人员核算管理,制定完善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使财务工作有一个更加规范、完善的制度环境。加强对票务、现金的监管力度,堵住漏洞,保证资金安全,定期对各子公司各项财务工作进行自检,尽量减少财务工作的错误和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财务中心将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家理好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细致、及时地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翔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集团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财务制度15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发布数量逐年增多。以集团公司总部为例,20xx年制定规章制度25项,之后的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发布的制度数量分别为24项、35项、38项、60项和82项。不完全统计,到20xx年底,集团公司各级单位发布的规章制度达8054项。随着规章制度数量的不断增加,公司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也不断显现出来。在内容体系方面:第一,制度体系还不够全面,有不少“盲点”和“死区”,一些重点管控制度陈旧、缺失;第二,制度体系不够系统,缺乏层级和结构性,单体制度之间没有形成较强的关联和支撑;第三,体例不规范、内容不严谨、责任主体不明确等。在管理体系方面:一是分层次组织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二是缺乏对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在制度执行情况方面,由于责任追究不明晰、制度数目繁杂、更新和修订拖延、内容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公司的制度执行环境欠佳。为建立起一套全面系统、科学规范、持续改进、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公司于20xx年11月正式启动制度体系建设。

  二、主要做法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点业务管理流程进行梳理

  对陕西地电供电单元的业务领域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后发现,集团公司的重点业务主要集中在市场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基建及生产技术五大职能模块。在此基础上,对五大业务领域的`职能循环、关键控制点进行了明确划分。

  (二)构建集团公司制度框架体系

  按照分层、分类、分属性的原则进行构建起新的制度框架体系。分层是指按照集团的组织层级划分制度,分为总部、市级公司(直属子公司)、县级公司、站所四个层级。以“制度树”理论为依据,将规章制度按照分类标准的重要性和管理便捷性,进行逻辑排列和展现,制度树的“根”在集团公司总部,根据不同的管控模式,“干“”枝“”叶”向下延伸到供电单元市分公司、县分公司、各站所以及发电、辅业、多经单元的各子公司。分类是指按照集团公司的业务领域、职能领域划分制度,使制度能覆盖各领域。将集团公司的业务领域分为供电、发电、辅业、多经四个单元;而将职能领域划分为营销、支撑、保障、监督四个职系。分属性是指按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属性进行划分,确保单体制度结构的完整。将所有单体制度的内容属性划分为组织、管理、技术、监督四种属性。

  (三)建立集团公司制度目录体系

  制度目录体系的建立是通过职能分解和制度命名来实现的。制度分解是以“波特价值链”理论为依据,从价值创造的角度出发,将集团公司的价值链分为营销、支撑、保障、监督四个大的环节,并对应到各部门,将各部门的职能分解为一级职能和二级职能。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最终确定的一级职能有77项,二级职能有78项。在此基础上,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业务领域设计相应的制度目录,制度命名按照制度的逻辑体系,分类命名为章程、规则、规定、办法和细则五种类型。以市场营销部为例,其职能分解为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供电服务、计量管理、电价执行等五项一级职能,市场营销又分解为市场开拓、市场分析与预测两项二级职能,电力市场开拓职能有《电力市场开拓管理规定》《电力市场开拓奖励办法》两项制度,市场分析与预测职能有《电力市场分析与预测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两项制度。与此类似,其他二级职能也对应不同的规章制度。通过职能分解和制度命名,最终确定了集团公司制度目录体系。公司总部、供电单元市、县分公司、辅业单元、多经单元和直属中心分别有238项、99项、191项、98项、61项、101项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共计788项。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具有全面性、系统性特点,确保了横向各部门、纵向各层级的制度之间协调统一、衔接配套,完整反映业务流程和价值链,使制度形成有机整体,有效避免了制度之间的冲突、交叉及缺失问题。

  (四)开展制度修编,建立起新的制度体系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成立了制度修编小组。首先,制定了制度编写标准化模板及制度修编指导书。其次,组织各单位制度修编人员举行了制度修编培训。再次,培训结束后,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制度修编小组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并根据制度目录起草了新增制度。制度修编完成后、集团公司各层级单位对新增、修订制度进行发布,对需要废止的制度进行废止。通过发布新增、修订的管理制度,清理需要废止的制度,集团公司新的管理制度体系构建起来。

  三、主要成效

  (一)加强了集团管控能力

  通过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初步建立起一套“角色定位清晰、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公司的集团化管控模式得到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根据业务特性和集分权程度的不同要求,对各业务单元采取不同的管控模式,使集团的管控意志在制度中得以体现和贯彻,实现了对各业务单元的有效管控和协同管理。

  (二)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构建与实施,促进了集团公司由“人治”向“法治”、由“经验管理”向“职业化管理”的转变。通过新增重要制度,及时修改、清理了一些不适应当前形势的规章制度,使得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大大加强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各项经济指标持续快速增长。20xx年,集团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75.09亿元,同比增长4.5%;完成售电量34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9%;实现利税13.34亿元,同比增长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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