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爆电气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
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运输科电气防爆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二、未经机电运输科防爆员防爆检查验收的防爆电器设备,不准入井。
三、防爆设备入井口时,由机电队井口把钩工负责查验防爆设备的“入井防爆合格证”,并在井口信号室登记后方可入井,否则对责任单位每台(件)每次罚款500-1000元。
四、新进的防爆设备必须带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MA证号,并经电气防爆员检验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的,张贴“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或入井。
五、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机电运输科电气防爆员检查验收,符合防爆性能要求的,张贴“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作为完好的电气设备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六、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和修理,由各单位专职电工负责,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并由机电运输科包片防爆检查员进行监督,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2
1、小型防爆电气必须由小件组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调拨。
2、小型防爆电气必须由小件组统一编号、统一保管、建帐、建卡,实行图板管理,做到帐卡物牌板五对照。
3、小型防爆电气应由小件组统一计划,由供应单位进货,并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发放使用,严禁材料库直接发放到使用单位。
4、小型防爆电气设备应有专职的防爆修理工修理,保证质量,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并签发合格证,而后才能入井使用。
5、小型防爆电气的'领发由使用单位的机电班长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说明情况,办理手续,并入帐建卡,手续不齐全不得发放。6、小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应留一定数量的备用件,备用数量由小件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剩余的一律上交小件组,然后执行以旧换新。
6、小型电气的回收应遵照81(焦机字第131号文)100%回收管理制度执行。
7、小型电气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完好标准及其它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小型电气应由使用单位机电班长负责分工,专责到人,并挂牌留名,小型电气不得超载运行。
9、小型电气应执行日维护、班检查、定期轮换升井检修的制度,凡因失职而造成失爆或不合格的,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10、小件组每月应与使用单位共同查对一次帐和实物是否相符,凡发现丢失、无故损坏或不办手续转帐者,小件组有权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3
1、凹凸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凹凸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3)新安装的凹凸压电气设备,必需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需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
(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需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抓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需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需进行一次。
4、继电爱护及漏电爱护
(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需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准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爱护装置每年必需做一次继电爱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需依据负荷状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准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4
1.各单位维护组长是监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
2.机电科防爆检查组、电气管理组对其加强业务领导。
3.新安装的采区,由机电科提出申请验收,生产技术科在三日内办好交接手续。
4.电煤钻必需使用综合爱护,局扇必需使用风电闭锁,不准甩掉不用,否则停止供电,并罚责任者50元。
5.井下必需有合格的过流爱护装置,dw80开关的过流整定值由机电科电管组负责,一月不少于两次检查、计算、整定、记录存档备查。
6.凡使用的'保险丝必需合格,不准用其它金属代替,jdb电机爱护器严禁甩掉不用。
7.始终保持变电峒室的清洁,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8.井下电气设备必需有良好的系统接地装置。
9.各采掘区队毁灭两小时以上事故,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毁灭失爆和不合格接头,电缆吊挂整齐。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5
一、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 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三、设备上的爱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牢靠性。
四、浸出车间维护检查设备时,必需停电进行故障未查清前禁止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 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五、日常维护检查。设备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需按各类防爆电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日常维护检查主要项目: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常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牢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爱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状况,操作人员可实行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修理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消失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峻故障或危及电器平安。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觉的特别现象应准时通知电器修理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具体记录。
六、专业维护检查。检查维护项目除日常运行维护检查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1.更换高瓦灯泡、熔断器、开关都必需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任凭变更。
2.清理掌握设备内外灰尘,进行除锈反腐。
3.检查设备和电器线路的完好状况。
4.检查接地线的牢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5.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状况以及接点端子是否坚固牢靠。
6.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
7.检查掌握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爱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平安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牢靠,有无其它缺陷。
8.在爆炸危急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9.浸出车间更换灯泡必需在白天进行,并确定车间内没有溶剂气体泄漏在浸出班长的监督下方可打开防爆护罩。
10、在浸出车间进行电器修理需经浸出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必需由两人操作。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6
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光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五、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通讯电话等,安装完毕,须经机电防爆检查人员验收,若发现问题,要责令安装人员限期处理,处理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
六、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内容有:设备名称、型号、负责人、安装时间、用途等,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七、各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运行。
八、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日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1次,发现失爆必须现场督促整改。
九、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严禁设备检修后出现失爆。
十、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爆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十一、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十二、处罚措施
1、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包机责任人200元/次。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字,无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禁止入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台。
3、防爆检查员定期组织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查,并有检查验收记录,发现1次无记录,罚防爆检查员100元/次。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7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8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安全工作是矿井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结合我矿机电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质量完好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井下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工作要求
1、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和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3、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电气设备,已经使用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步更换。
4、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包括五小电气),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5、井下电气严禁出现明火,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
6、煤电钻综保、信号综保装用率达到100%,动作率达到90%。
7、电气三大保护装用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8、坚决杜绝井下低压电缆超长供电。
9、电缆吊挂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电缆接头合格率达到100%。
10、防爆检查人员必须经市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必须进行防爆性能和电气性能检验,由防爆专职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入井使用。
12、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建立以下资料:
(1)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电气性能和电气保护性能的检验记录。
(2)小型设备及电缆的修理、试验统计记录。
(3)非防爆的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记录。
(4)典型电气事故记录和事故报告。
(5)采煤、机掘、普掘工作面的供电统计资料。
(6)井下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和通讯系统图。
13、井下严禁甩掉检漏继电器、局扇风电闭锁、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否则按失爆处理。
14、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必须由使用维修单位对故障线路进行测试,找出故障点,处理后方可送电。
15、工掘巷道的局扇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16、机电部对井下变电硐室的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计算,并根据负荷的变化进行整定;对变电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处理。
17、井下严禁使用油浸电气设备和油浸电缆。
18、井下使用的供电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9、仪表和安全用具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定期的试验、检验,结果留有记录。
二、检查管理措施
1、机电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要针对井下防爆电气的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罚办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坚持例会制度,机电系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机电矿长主持的机电例会,解决井下防爆电气存在的安全问题,通报我矿电气安全的管理情况。
3、机电矿长对矿井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电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防爆电气的检修、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
4、根据防爆电气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安全资金,逐步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严禁采购淘汰的产品。
5、加强对涉及防爆电气维护、检修、检查、管理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素质。
6、建立机电事故追查制度,机电部和安全部负责组织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考核办法
1、在上级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矿井井下发现三台或三台以上电气失爆的,全矿停产整顿,并处以责任单位3000元和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发现三台以下失爆的,责令区队停产整改,直到把失爆问题处理好,复查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xx元和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2、井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的电气设备,机电矿长对采购设备计划、采购、验收负责。
3、防爆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
4、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根据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对相关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9
为加强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失爆,消退担心隐患,提高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实际状况确定采纳“防爆设备标识确认法”进行管理,现将详细要求通知如下,望各单位仔细执行。
一、防松标识管理:为强化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现场防爆管理,消退因检查、检验方式、方法不规范而引起的“争议”,特提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紧固件(包括螺栓、螺母)、螺旋式喇叭嘴进行防爆检查确认标识管理;即当防爆设备达到完好、防爆状况下,经过机电队长(机电班长)的`防爆检查确认后,由设备包机人员对以上部件采纳油漆(红漆或白漆)进行标记。
二、各单位机电队长(机电班长)是各单位电气防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防爆设备标识管理的现场管理责任者;设备包机人是防松标识的实施人员。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防松标识的使用、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依据我矿电气设备的外观色泽不怜悯况,防松标识分为两种颜色进行标识,灰色和桔黄色的电气设备采纳红色油漆进行标识,只有红色电气设备采纳白漆进行标识。
四、防松标识确认程序:防爆电气设备包机人员或专职安装维护电工要严格根据《河南省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细则》中相关要求将防爆设备安装,并严格进行检查,确认紧固件完整、齐全并符合防爆标准;螺旋式喇叭嘴、密封圈、压紧圈、缆线和挡板旋紧协作符合防爆标准要求后。由各单位机电队长(机电班长)对其进行检查确认;由包机人采纳与电气设备外壳色泽有区分的(红色或白色)油漆进行防松标识,防松标识油漆应调和匀称,色泽光明直观。
五、防松标识描绘标准:(1)紧固件标准:包机人从螺栓底部开头,沿着相对紧固法兰垂直方向的螺栓外侧刷一道明显的标记,此标记宽度2~3mm,长度以能够证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符合标准要求为原则。(2)螺旋式喇叭嘴标准:包机人从设备本身壳体开头,沿着螺旋式喇叭嘴正上方外侧作一道明显标记,此标记能够证明螺旋式喇叭嘴旋入程度符合标准要求。此道标记在壳体侧不小于5mm,在喇叭嘴侧不小于手拧螺母部分宽度的2/3,宽度为2~3mm。(详细见附图)
六、在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各单位进行防爆设备检查过程中,发觉没有严格根据《河南省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细则》仔细检查确认,而随便进行防松标识的均根据失爆处理,并对包机人加罚150元,本单位机电队长(或机电班长)加罚100元;被矿级和上级领导检查出来者,在执行上述处理的基础上,每人加罚200元。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0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识所修理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平安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需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纳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预备
第9条 修理前预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需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记录检查状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当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需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平安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需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爱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全都,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需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坚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敏捷,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帮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坚固、无松动,电气爱护动作灵敏牢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需具体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缘由,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仔细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平安使用或严峻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平安爱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状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平安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毁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平安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需熟识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需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具体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需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具体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需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修理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需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预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需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平安科,然后由平安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具体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爱护装置进行具体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需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具体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需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惩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仔细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觉失爆应马上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准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需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需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平安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2
一、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外部必须张贴有本矿防爆设备检查组发给的合格证,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井口管理人员严格检查把关,否则按违章从严处理。
二、防爆设备安装要求
1、防爆设备安装地点要通风良好、环境干燥,避开顶板淋水。
2、防爆设备安装安全距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3、开关应竖直安放,倾角不得超过16度。
4、所安防爆设备必须完好,不得有失爆现象。
5、防爆设备要台台上架。
三、防爆设备验收制度
1、对本矿机修厂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由防爆检查员对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登记入帐,对达到防爆性能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发给防爆合格证,方可使用。
2、对外委检修后的防爆设备由防爆检查员按标准检查,登记入帐,达到要求的发给防爆合格证,否则退回原检修单位重新修理。
3、对新领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进行检查,登记入账,合格者签发入井合格证,否则退库处理。
4、对使用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防爆检查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通知单,限期整改。
5、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有防爆检查人员鉴定,确认经修复达不到隔爆要求的单独存放,由设备管理人员做好报废审批工作。
四、防爆设备使用管理
1、机电科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成立防爆专业检查组。防爆专业检查组的职责是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是《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电气设备(含修理后)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3、严禁任何单位私自购置、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4、凡上级部门和机电科检查出失爆,责任单位必须当场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时间,复验时发现仍未整改,加倍处罚。
5、机电科所聘请的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检查。
6、各生产单位现场修理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本单位兼职防爆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兼职防爆检查员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其工作。
8、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如有更换,应立即汇报机电科防爆组,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对专兼职防爆检查员培训一次。
10、本规定执行情况,每季度机电科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年评比一次,对防爆设备管理、维护好的单位,由机电科出具证明,请矿领导审批后,给予适当奖励。
11、机电科防爆专业检查组应认真检查,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否则,经调查事实确凿,将严肃处理,并给予检举人适当奖励。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3
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
(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300元;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300元;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300元;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300元;
(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7)、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到喇叭盒2/3、电缆胶裂纹、芯线能够相对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100元;
(10)、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200元;
(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罚责任人200元;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间隙大于2mm着(小线嘴大于1mm者),罚责任人300元;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罚责任人300元;
(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200元;
(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200元;
(1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或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罚责任人200元;
(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200元;
(22)、螺旋式接线嘴拧进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头能拧进半扣的,叠压式压线嘴能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200元;
(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200元;
(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罚责任人100元;
(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200元;
(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200元;
(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200元;
(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200元;
(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100元;
(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
(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100元;
(38)、停电作业时,不按规定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的,罚责任人100元;
(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100元;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4
一、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1、新进及在修设备必须经机电区设备防爆检查组严格按照电气防爆检查细则检查合格签发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记入防爆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组及使用单位凭煤安标志下发及领取设备,无煤安标志的设备严禁入井。
3、机电区负责对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复查,并检验煤安标志,合格后签发入井证,机运队凭煤安标志入井证安排入井。
4、设备组对新购置及检修的`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不完好设备严禁入井。
5、完好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操作机构、防爆机构等按完好标准要求。
6、各生产区队领用设备时,应按完好标准进行严格复检,并在领用单上签字,入井后按质量完好标准使用,确保设备防爆性能。
二、防爆设备的检查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工作。(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检查、登记建帐等管理工作。对需入井使用电气设备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应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处罚办法
1、经机电区电管组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失爆,对该队罚款20xx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当班电工罚款200元。
2、经上级检查团检查发现一处失爆,按集团公司规定罚责任单位5000元。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 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 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 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 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 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 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 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 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 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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