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化验室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验室管理制度1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4、环境管理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验、试验管理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试验、化验等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8、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术小组负责解释。
化验室管理制度3
1、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1.2化验人员要在化验记录上记录整个化验过程,并按此记录出具化验结果报告单,所有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1.3化验人员必须在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上签字,由各班班长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1.4对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要求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因笔误造成错误,可用划改更正的方法进行,用单线划改,原样可辩,并并签上修改人名字和修改日期。
2、化验室试剂、玻璃器皿、仪器管理制度
2.1对常用试剂和玻璃器皿,使用过程中及使用完毕后,要摆放整齐,试剂瓶上标签要清晰。
2.2各种试剂要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保管。
2.3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化验室管理人员。
2.4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严禁使用未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和自校。
3、化验制度
3.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成分发生变化。
3.2在化验过程中,样品由化验人员保管,化验人员要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化验结束。
3.3配制试剂应注明配制日期、配制人、浓度及有效日期。
3.4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4、安全卫生制度
4.1化验员每天要清扫化验室,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清洁。
4.2化验用的样品要摆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4.3化验员工作时劳保必须穿戴齐全。
4.4严禁个人物品乱存乱放,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4.5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必须避光,仪器必须有罩,仪器状态标识(运行状态、停止运行、维修中),按规定进行标识。
2、必须每天对仪器室内干湿度进行2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要求,并做好记录。
3、仪器室内卫生清洁,墙、门、窗、地面做到每天清洁。
4、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与保养,定期校验,并做好仪器使用记录。(记录包括仪器使用记录、仪器维护保养记录、仪器校验记录。)
综合分析室管理制度
1、天平室必须避光,仪器必须有罩,里面放干燥剂,天平状态标识,按规定进行标识。
2、必须每天对天平室内干湿度进行2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要求,并做好记录。
3、定期对天平进行维护与保养,定期校验,并做好天平使用记录。
4、天平室内卫生清洁,墙、门、窗、地面做到每天清洁。
5、分析天平的使用:
5.1在同一化验中的几次称量,都必须使用同一天平和砝码。
5.2不能用天平称量超过其最大载荷的物品,超负荷称量将损坏天平。
5.3使用天平前,应检查天平水准器,看天平是否处于水平状态,检查天平各部分零件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5.4开启关闭天平时,用力要均匀,动作要轻缓。
5.5被称量的物体,应放在秤盘的中央.称粉状物时,样品应放在器皿、坩埚内。挥发性,吸潮性或有腐蚀性的样品,必须放在密闭的容器里。 5.6使用砝码时,必须用镊子夹取,不能直接赤手拿取。使用完毕应随即放入盒内相应位置。
6、量热仪的操作
6.1热容量标定的有效期为5个月,若如下情况发生:内筒水温与标定时相差50℃以上、更换量热温度计、更换氧弹较大部件、热量计经过较大的搬动等要立即重新标定。
6.2氧弹必须经过耐压(≥20MPa)试验(每次水压试验后,氧弹的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并且冲氧后保持完全气密。如发现氧弹漏气,则必须修理后再用。
7、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变色硅胶应经常更换和烘干。
化验室管理制度4
1严格按《电镀槽液分析频率表》的分析频率进行分析,并于1小时完善分析报告
2严格《盐雾试验的'标准作业》,按品保部的要求,进行盐雾试验,并写试验报告
3绘制槽液成分变化曲线图
4实验仪器、药品按规定摆放,严格遵守《实验室的5s管理规定》
5废水处理和纯水制作时,严格按标准作业,并填写《作业日报表》
6工作中,严格标准作业,坚守岗位
7建立药品、试剂、仪器的台帐,注明开启(配置)的日期、有效日期
8如实填写各类报表,若有异常现象,需重新取样分析并上报技术部经理
9做好交接记录
10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档案管理
11严守机密
化验室管理制度5
1 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依据标准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
GB 3727《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 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524《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 》;
GB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 14699.1《饲料 采样》
GB/T 5009.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等标准。
3 采样管理要求
3.1 根据业务技术科下达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第二条规定的标准。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2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取样,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做好防护工作。
3.3 油罐取样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3.4 到装配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5 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其他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7级(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3.6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产地、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
3.7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变质和污染。
4 留样管理要求
4.1 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4.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3样品保留量:
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500ml-1000mL ;固体样品保留500-1000g。
4.4 样品保留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4.5 样品过保质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留样间管理要求
5.1样品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5.2 留样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5.3 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5.4 样品间卫生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间。
5.5 保存期限后,按样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6
1、化验室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化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检测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3、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启用、配制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时,必须带胶皮手套,在通风橱内进行。
4、在进行加热、蒸馏等操作过程中,检验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若因故必须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停止工作。
5、在检测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范操作规程,不得损毁检测仪器、器具和检测台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安全员和检测人员要经常检查电路和电器设备,防止因电线、器件老化或损坏而造成事故。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增设电源线路,随意移动电器。
7、试剂由专人管理,易燃、易爆试剂单独存放。剧毒试剂存放在保险柜内,双人双锁管理。注意防火、通风。
8、化验室不得大量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试剂及剧毒试剂。工作溶液,少量存放,应入柜加锁。
9、未经批准,与检验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检测工作区域。
10、与检测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检测室内。检测室的.物品、试剂不得携带出室或转送他人。
11、检测工作区域内禁止进食、吸烟。
12、根据各个实验室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工作人员应懂得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
13、化验废弃物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14、化验室安全员,负责检测用品、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保管,负责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测人员离开实验室要检查、关闭水、电、门、窗,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离开。
15、化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16、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带班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
化验室管理制度7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我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8
1、目的
使化验室的检验原始记录,仪器设备档案,技术书籍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验、设备的原始资料的保存需要。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原始资料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3、职责
3.1班长负责对检测原始记录进行归类,按保存期限进行保管。
3.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档案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由班长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4.2由班长负责收集日常水质检测原始记录,在检测报告发出后立即归档。凡列入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各类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于进站开箱验收后,立即归档。
4.3借阅存档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密资料需经部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不得带出资料室,不得复印。
4.4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供货商保守技术机密,并按照相关保密制度管理,否则以违反纪律处理。
4.5要注销的技术档案要造册登记,经部长和总经理审批,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以防失密。
4.6妥善保管资料档案,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虫蛀。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9
化验室管理制度是确保实验室运行高效、安全、规范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定实验室的操作流程、安全规定、责任分配以及质量控制,从而提高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也为实验室的持续改进和优化提供指导。
内容概述:
1.实验室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各类实验的操作步骤,确保所有人员都能按照标准进行工作。
2.安全管理:包括化学品存储、使用及废弃处理,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以及应急处理程序。
3.质量控制:设定标准操作程序,定期校准设备,监控实验结果的精确性。
4.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保养周期,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5.培训与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实验室规则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提升。
6.记录管理:规定实验记录的格式、保存期限,以及记录的审核与归档流程。
7.环境卫生:制定清洁标准,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腐蚀性物品不能在电烘箱内烘烤;
2、钠、钾、过氧化物及其他规定的药剂应放在阴凉地方;
3、潮解性药品应当用毕就立即用石蜡或火漆封好,挥发性及易燃性物品用毕,应立即用石蜡或适当封料封好,须防止在可能着火的情况下不进行封口;
4、强酸(如发烟HNO3、浓H2SO4、浓HCl)应当专门放置处理;
5、对于剧毒药品(Ag 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6、开启浓氨水,盐酸,硝酸,乙醚等药品前,必须预先放在冰箱内冷却,或先盖上湿布,用冷水冷却后,再在露天场所开动瓶盖,操作者应戴上防风镜,以免发生喷溅;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二、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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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验室仪器设备应有明细帐、动态帐、检测仪器一览表。建立化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化验仪器设备运转、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仪器设备应定机定人管理、维护、保养。
三、进口设备和精密仪器要组织专业人员调试和建立操作规程。
四、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运行中,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计量器具必须送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准用”和“停用” 标签,标签不得污损遗失,凡已停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仪器档案使用栏有记录。
六、计量仪器设备全套技术资料、检定证书均应完整归档保存,不得失散缺损。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室内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化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效力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人员责任划分:
1.专管员
1.1负责化验室化验分析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试剂采购计划的审批,对采购量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设施资源的配备;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
1.2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备案证明申请手续;
1.3按采购计划对外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对进货量和采购来源进行统计出入库管理登记、日常使用管理。
1.4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纪录、原始单据、购货台帐、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1年,以便备查;负责在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1.5负责制订、修订公司级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在使用、储存、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7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纳入档案管理。
2.安保员
2.1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2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生产、存贮、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盗工作。
2.3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公安部门侦破。
2.4按化验室应急预案组织并实施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2.5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经营管理人员相关犯罪纪录管理。
2.6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7结合化验室实际,制定、修订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类的应急救援措施与预案。
3.保管员
3.1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安全储存管理与发放工作。
3.2负责编制、填写剧毒化学品化学式出入库工作,入库检查工作,并建立出入库台账。
3.3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库的每日巡查工作,异常情况及时向安保员及质量部长报告。
3.4负责严格执行“五双”管理规定
4.使用员
4.1依据相应操作规程使用、领取、退还相应剧毒化学品试剂。
4.2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专管员、安保员、保管员。
4.3熟悉试剂的理化性质及SMDS的相关说明。
4.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进行使用。
四、专用名词:无
五、文件正文:
1.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采购
1.1化验室主任负责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申请、审核试剂和耗材的技术指标,对其使用的评价和反馈,编制采购计划,并且对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填写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1.2化验室资料员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和评价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
1.3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由采购员负责向公安机关申办准购证后,再进行采购。
1.4采购员负责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并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1.5采购员负责要求供货厂家提供相应的技术材料,如:货物的品名、数量、标志、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等。
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
2.1管理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熟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化验室专用储存室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3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仓库或储存室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说明书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且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开存放。
2.4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卡、物相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5使用部门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应落实固定人员,领料单需写明用途。
2.6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管理员每天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存放、领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储存保管过程中的安全。
2.7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
b.包装;
2.8保管“五双”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
2.8.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
2.8.2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
2.8.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4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5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6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
2.8.7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
2.8.8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
2.8.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9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库,做到帐、卡、物相符。
3.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
3.1盛装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3.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地点必须根据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使用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量不得超过工作需要量,剩余的要当即退回仓库。
3.3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直接进行化验时(主要指配标准液或者直接使用未经稀释原品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等。
3.4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人员,放置在化验室内配置和稀释后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应粘贴标识,标明品名、浓度,指定专人负责。
3.5化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化验室如发现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向化验室主任和质量部长,由质量部长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3.6化验室要按所需数量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确保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规范性,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报废
执行《化验室废液废物管理制度》
5.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检查处理记录。
6.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一般安全措施
6.1化验室配备健全的个人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通风橱、抽气罩、洗眼器、紧急喷淋、防护眼镜、不同级别的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6.2化验室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6.3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和消防设施(如适用)能够正常使用:
6.4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通风橱、抽气罩的风速,确保其风速满足相应的使用要求;
6.5灭火器定期送消防部门检查,一般外检周期为一年一次。
7.行政管理:
7.1公司每月召开1次剧毒化学品试剂安全会议并留有会议记录,且定期对保卫员、保管员进行培训。
7.2公司每年组织进行依据针对于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一次,并留有记录及照片。
8.其他
8.1凡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化验室领导及公安、安监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8.2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除按照本制度的管理外,符合化学危险品性质的还必须遵守公司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要求。
8.3在检查安全和消防设施时,如发现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员,联系相关厂家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8.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8.5检测过程中如遇停水、停电时应及时切断水源、电源,并对遗留事宜妥善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化验人员要在化验记录上记录整个化验过程,并按此记录出具化验结果报告单,所有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3)化验人员必须在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4)对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要求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器皿、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使用过程中及使用完毕后,要摆放整齐,试剂瓶上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保管。
3)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化验室管理人员。
4)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严禁使用未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和自校。
三、化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成分发生变化。
2)在化验过程中,样品由化验人员保管,化验人员要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化验结束。
3)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
4)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四、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员每天要清扫化验室,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清洁。
2)化验用的样品要摆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化验员工作时劳保必须穿戴齐全。
4)严禁个人物品乱存乱放,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5)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对化学品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定义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职责
5.1质量保证部
5.1.1计量理化室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5.1.2计量理化室负责计量理化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2涂装车间
5.2.1涂装车间化验室负责涂装化验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环保科安全员负责对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5.4采购部
5.4.1采购部负责对化学品的购买。
6、管理规定
6.1化学品计划的申报
6.1.1一般化学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号、15号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6.1.2危险化学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备案,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6.2化学品的储存
6.2.1化学品购回经验收合格后由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他别管理各自的化学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6.2.2化学药品存放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2.3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
6.3化学品的出、入库
6.3.1保管人员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6.3.2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先登记,注明用途、使用数量后,由统计人员开库门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库存台帐记录。、6.4化学品的使用
6.4.1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4.2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6.4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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