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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制度

时间:2024-06-06 16:33:08 制度

检验科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检验科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验科制度

检验科制度1

  一、工作人员方面

  1、工作时必需穿工作衣,采集标本时须戴口罩。接触传染性疾病患者、特种化学药品或从事微生物学检验操作时须加戴口罩或橡胶手套。

  2、工作衣袋内不行放入食品以及其它个人物品,工作中运用的笔、记事簿等用品不得与工作帽、口罩放在同一工作衣袋内。

  3、穿着工作服时不上街和进入食堂、宿舍、会场、托儿所等公共场所。

  4、工作室内不行吸烟,工作时不行饮食,不佩带戒指、手镯等饰物;工作时不行用手指干脆擦眼、挖扒耳鼻、剔齿,防止交叉感染。

  5、凡遇下列状况时,双手应按规定时间浸泡消毒剂,再用洗手液、流水洗刷干净:

  (1)工作告一段落时;

  (2)被标本污染时;

  (3)离开传染区或采集传染病标本后;

  (4)下班之前。下班脱卸工作衣帽后,双手应按上法再次消毒、洗涤方可离开。

  6、进入隔离病区或采集传染病人的标本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隔离防护。

  7、工作时不慎受标本或其它传染物质污染,应马上消毒并妥当处理,状况严峻时应马上报告科、组负责人进行处置。

  8、检验人员平常应留意个人卫生,定时接受预防接种与体格检查。

  二、检验用具

  1、各种标本的收集、送检,要用相应的容器盛放,避开外溢,以免污染。

  2、已检的一般标本,必需先消毒、灭菌或相应处理后,方可弃去或焚烧。

  3、细菌培育后的废标本、已运用的培育基等须经消毒或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

  4、耳垂或指尖部位采血,按常规进行局部消毒,并运用一次性采血针和采血管。

  5、静脉采血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垫,避开病人交叉感染。

  6、大、小便标本留取时,均运用一次性塑料杯。

  7、所运用的一次性针筒、纸、杯、传染病测定反应板,应焚烧处理。

  8、肝功能、微生物、肝炎标记物等报告单须经消毒后方可发出。

  9、专用检验器材以及科室办公用品,未经消毒处理的,不行随意携出。

  三、环境消毒和污物处理

  1、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定人定时进行包干,保持室内整齐和环境卫生,发觉蟑螂等害虫应马上扑杀并消毒。

  2、试验室、值班室等室内空气要保持流通,定时进行紫外线消毒,门、窗、墙、地、桌、椅等物品表面,恒温箱、离心机、试管架以及空调设备等均应分别有指定人员定时清洁、消毒,门把手要定时消毒,踏脚垫用消毒剂保持潮湿。

  3、一切检验剩余标本,运用过的棉签、棉球,以及各种检验污水,均须妥当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和弃去。弃去物由科室工勤人员送至医院统一进行处理,消毒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4、冰箱内只允许存放试剂、质控品、标准品等与试验室相关的`材料,严禁放食品饮料以及其他私人物品;冰箱应常常消毒清洁,防止霉菌生长。

  5、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应有防止扩散措施,不行污染环境。剩余毒物、强酸、强碱、腐蚀性试剂等,均须遵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或者由院部统一进行处置,不得随意遗弃或倒入下水道。

检验科制度2

  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检验科制度3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确保记录的真实、完整、有效,为质量体系的有效运作和检测工作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产生的所有记录管理的全过程。

  3职责

  3.1各部门完成相关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和归档前管理。

  3.2档案管理员负责记录的归档、保存管理。

  3.3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质量记录、技术记录格式的审核。

  3.4科主任负责所有记录格式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记录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a)检验申请表;

  b)检验结果和报告;

  c)仪器打出的结果;

  d)检验程序;

  e)实验室工作记录薄/记录单;

  f)查阅记录;

  g)校准函数和换算因子;

  h)质量控制记录;

  i)投诉及所采取的措施;

  j)内部及外部审核记录;

  k)外部质量评审记录/实验室之间的对比;

  l)质量改进记录;

  m)仪器维护记录,包括内部和外部的校准记录;

  n)批次记录文档,供应品的证书,包装嵌入物;

  o)差错/事故记录及应对措施;

  p)人员培训及能力记录。

  4.2记录要求

  4.2.1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文字通顺、条理清楚,技术术语使用准确。并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填写,须用钢笔或签字笔进行填写。

  4.2.2记录不得涂改,如需改动,只能在改动处进行划改,不能使原字迹模糊或消失,且原记录人需在改动处签字。

  4.2.3记录表格上的签名栏经相关权责人员签署后方为有效,表格中若有不适用栏应予以划线。

  4.2.4检验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项目,如人员、设备、方法、环境等,根据这些信息可再现检验过程。填写时要求不漏项、不错项、并严格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2.5原始记录或报告中的.数据处理方法按《数据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4.2.6检验原始记录应在检验现场或检验过程中,逐项进行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应至少有一名检验人员签字。

  4.3记录的归档和调阅

  4.3.1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检验科所有记录资料实行统一管理,记录应分类存放在文件柜中,防止丢失、损坏或变质,并在档案上注明标识以便查阅,同时应做好记录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3.2记录只能由与工作有关的人员调阅,调阅人需填写《文件、资料和记录调阅申请表》。涉及到机密信息的记录或资料按《保护机密信息程序》执行。

  4.3.3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若确需借阅,经科主任批准后,由文控员提供复印件,并办理借阅手续。

  4.3.4采用电子媒介形式保存的记录(如软盘),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并及时备份,避免储存内容丢失。

  4.4记录的保存期限

  4.4.1依据记录的重要性和国家、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确定记录的保存期限。

  4.4.2由本检验科保存的记录资料,应由文控员编制成《记录保存期限一览表》,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保存部门、归档周期,交科主任批准执行。各部门按归档周期整理好相应记录,填写《档案资料交接记录》交档案管理员签收。

  4.5记录的销毁

  档案管理员每年年底对记录资料进行清理,并对保存期到了的记录予以整理,经科主任批准后销毁。

  5支持性文件

  5.1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5.2数据控制程序

  6记录表格

  6.1记录保存期限一览表ABCD-2-15/01

  6.2 文件、资料和记录调阅申请表 ABCD-2-15/02

  6.3 档案资料交接记录 ABCD-2-15/03

检验科制度4

  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目录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查对制度

  4、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5、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6、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7、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9、仪器管理制度

  10、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1、检验科登记制度

  12、检验科卫生制度

  13、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4、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5、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6、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17、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8、检验师职责

  19、检验士职责

  一、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二、急诊检验制度

  1、检验科急诊化验室保证执行一天24小时值班制,接到急诊检验申请单或电话告知或急诊病人前来化验,值班人员必须5分钟内给病人采血或接收标本,半小时之内出检验报告。

  2、住院病人急诊检验,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合格急诊检验申请单,并填写急诊申请时间,由护士采集或收集标本及时送急诊化验室检验,并填写采集时间,护送队及时送检,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记录接收时间,及时检验、及时电话报告临床,并记录报告时间及接收报告者姓名。

  3、检验报告单于当日午后或次日早上,随同其他检验报告单一并送临床科室。

  4、急诊检验范围:(1).急诊病人和急诊观察病人。(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3)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急诊检验项目:三大常规、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血型鉴定、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钾、钠、氯、钙、镁、磷、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血气分析、血、尿淀粉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功酶、乳酸脱氢酶、肌钙蛋白、胆碱酯酶、CRP、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等.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有条件开展都得开展。

  6、做好本室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仪器维护使用及记录,填写督查交接班情况。

  三、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四、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五、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登记 门诊及住院部化验室均应设立化验室专用的登记本,对菌痢、肺结核、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丙、戊肝抗体,乙肝两对半)、感染性腹泻等法定报告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者实施登记,并在化验结果报告单上家盖“请注意疫情”章。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临床拟诊、送检医师、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签名和检验日期等。

  二、疫情信息安全、保密制 各级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涉及疫情信息的相关资料。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信息,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三、异常结果反馈制 检查出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应及时反馈病做好反馈记录。

  六、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 ,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八、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九、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十、检验科室内质控工作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生化、血液细胞计数、尿化学,应每天做室内质控,特殊项目在更换试剂批号或校准后进行质控。

  2、室内质控数据的处理:

  所有开展质控的项目,不论每日做还是需要时做,均应把数据输入质控管理软件或质控图表,求出其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及在出控分析。

  3、室内质控数据的管理:

  1) 统计:每月末,应对当月所有的质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处理,并做本月室内质控评价。

  2) 上报: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的质控图打印、分析、评价后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上报科室存档。

  4、失控处理及失控报告单:

  遇到失控,应按失控原因进行分析,并按步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失控后必须填写失控记录以及纠偏措施。

  5、监督:科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对未严格执行者按科室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及经济处罚。并记录在业务考评内容中,作为各室评审时的材料。

  十八、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十九、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检验科制度5

  1.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口罩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鞋套,戴防护面罩。

  2.签收过的标本应置于污染区操作台上的样品架上的,不得随意摆放。各种试剂和化学品均应贴有标签,放置于合适的位置,不与标本相碰。试验台上不放置不必要的物品。任何测试用的'样品和试剂不宜置于桌面或架子的边沿,以防滑落打破,污染环境。一旦污染,先在污染区外周围倒入消毒液,逐渐向中心消毒处理;

  3.每次操作前用消毒纱布擦拭工作人员手指,再接触病人,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一巾」。

  4.所有被污染的针头、刀片、碎玻璃、采血管等利器必须放在一次性锐器盒中统一焚烧处理。

  5.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止法》进行管理。

  6.所有标本必须用15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再进行排污处理。

  7.所有被污染的一次性耗材、棉球、吸管、卫生纸、粪便、痰等标本连盒装入黄色垃圾袋,由卫生员统一收送焚烧。

  8.各种消毒液现配现用,每天监测浓度,有记录。门诊和病房检验发现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院感科,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9.所有需要回收利用的试管、玻片、吸管等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浸泡、洗涤。

  10.检验科各检查室桌椅、器具、地面每日用1000 mg/L 84消毒液擦拭2次;空气消毒1次;每周大扫除1次。抹布、拖把专室专用。11.每天日常工作完毕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消毒、擦拭,工作台面、地板必须用10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洗刷3 ~ 5分钟。

  12.所有检验科发出的化验单必须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方可对外发出报告(科室外自助报告机打印除外),紫外线灯必须定期进行监测。

  13.各室如有特殊要求需要消毒隔离者均按全国临床操作规程实施。

检验科制度6

  一、领用管理:

  1、由科室向供应室写出领用空针申请,由供应室送到检验科。

  2、由科室向供应室设备科写出领用申请,由设备科送到检验科。

  二、使用管理:

  1、接收后,要检查批号与有效期,发现过期,立即退货。

  2、验收合格后,登记在耗材登记本上。

  3、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理,任何个人不得截留或重复使用,杜绝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的健康与安全。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医疗废物:

  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所用容器;使用过的空针(不带针头)、棉棒、吸管等物品。

  2、损伤性医疗废物:

  医用针头、采血针、一次性玻璃采血管。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与暂时储存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类收集,由卫生工每天下午把废物放入密闭桶内、贴好标签送到储存处。

  三.医疗废物的交接和登记

  卫生工与储存处完成各种相关手续后,把相应的物品登记在记录本上,并签好名字。

  检验科污水处理制度

  1、检验科污水处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检验科产生的废水不经消毒处理,不准直接排入公共下水道。

  2、相关工作人员每天下午,根据废液量向仪器废液桶内放入足量的消毒片(按1000mg/L有效氯计算)。第二天开机前,处理污水。

  3、涂片染色用污水,倒入专用塑料桶内,按量放入消毒片(按

  1000mg/L有效氯计算),第二天处理。

  检验科卫生清扫制度

  1、环境要做到清洁、整齐。

  日拖擦地面2次,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拖擦地面。

  3、及时清除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并对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消毒处理。

  4、科室工作人员,应在上班前、下班后各试验室清扫干净。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桌椅、试验台、仪器用消毒液清洗。

检验科制度7

  一、检验科要建立检验科异常结果登记本,登记本的基本项目包含:送检科室、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情况反馈记录(以反馈记录或送检医生签字为准)项目。

  二、检验科要及时向临床科室发送检验信息反馈单或电话通知,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以反馈记录或送检医生签字为准。

  三、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

  四、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登记、处理。

  五、全科人员要重视异常结果反馈工作,检测发现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情况时需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做好相关的'反馈记录。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六、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七、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检验科制度8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检验科制度9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检验科制度10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检验科制度11

  检验科质控小组职责

  1、检验科质控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小组相关人员4人组成;科主任是科室质量第一责任人;

  2、根据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手册》,拟出程序文件,标准化操作规程;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的质控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3、在医务科和医院质控管委会的指导下,制定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4、对科室的质量控制进行检查和考核,分析科室质控数据、临床反应情况、质量缺陷问题,自我查找质量隐患,自评工作优劣。

  检验科质控小组工作制度

  1、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开展室内质控;

  2、质控小组的`活动应至少每个月一次,每次应认真分析评判本科室质量动态,总结归纳、对需改进的内容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做好质控活动记录;

  3、对检验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控,通过具体问题对质量控制进行解读、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学习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

  4、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种文书、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检验科制度12

  一、设清洁区(血液储存)、潜在污染区(办公区)

  二、临床用血管理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工作人员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必须规范洗手。一旦发生皮肤刺伤,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储血冰箱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菌和霉菌。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定期对工作台面、桌面用消毒液擦拭消毒。室内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一次。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六、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我防护,上岗前应查体并注射乙肝疫苗,建立定期体检制度。

  七、每月必须对输血科工作人员的手、室内空气以及储血冰箱的

  生物实验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院检验科实一、个人防护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食品及饮料。

  二、洗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规范洗手或手消毒。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应例行洗手。 3.对消毒剂过敏的人员,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4.洗手池专用,不得用于他用。在不方便用洗手池洗手时,可用基于乙醇的无水皮肤消毒液。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等,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材料时,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规范洗手。

  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三、操作规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即洗净双手,再更换新手套。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口内。禁止舔标签。 4.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5.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6.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片在

  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四分之三前置换。

  7.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8.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清洁消毒。

  9.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中取走之前,高压蒸汽灭菌。

  病理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与有关人员的防护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验动物尸体等,如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等;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二、病理性医疗废物应存放专用的容器内,容器或包装应坚固、防渗漏,在盛装病理性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无渗漏或其他缺陷。

  三、病理性废弃物不得和其他废物混放、混收。放入包装物和容器内的病理性废物不得再次取出。

  四、盛装病理性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面应有“病理性废物”标示。

  五、确定废弃的病理组织,应事先通知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科室将密闭保存的病理性废物按指定路线和要求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并与现场工作人员认真交接和登记,暂存处工作人员收到病理性医疗废物后立即通知泰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废物运走以得到及时处理。

  六、将盛放病理性废物的容器用1000m/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冲刷、清洁,晾干备用,将盛放病理性废物后的橱柜,用1000m/L的含氯消毒液认真擦拭或喷洒消毒30分钟后冲刷清洁,打开橱门通风晾干备用。

  七、凡是病理性组织接触到的污物,一律放置防渗漏的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3/4满封口,处理方法同废弃的病理组织。

  八、接触病理性组织和处理病理性组织的工作人员,应戴帽子、护面罩,操作完毕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九、检验科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职责

  1、制定正确的采(收)集、运送和处理标本的准则,并指导应用于临床。

  2、及时处理送检标本,严格质量控制,提高微生物阳性的检出率。 3、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认真确保实验室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负责医院感染微生物、消毒、灭菌效果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及时做出报告。

  5、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并与药剂科配合,每季度公布一次我院细菌耐药情况以及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建议。

  6、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承担相关的检测工作。

检验科制度13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检验科制度14

  检验科的生物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它是医院几乎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之集中地,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有可能导致生物传染危险性的各种潜在致病病原体如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结核杆菌等。为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标本交叉污染,和疾病的传播,我们从科室的设计布局、人员防护、标本的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及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

  1、对检验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检验科应结合自身条件和资源,从实际出发,尽再大的可能做好实验室办公区和操作区、污染区与清洁区的严格区分,区与区之间设缓冲间。应保证操作区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范围内,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素及有害气体的扩散。要有防蚊防蝇的设施和措施及有感应式水龙头。实验室门口应有明显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标识,标本接收窗口和工作人员进出道分开。

  2、做好个人防护培训工作

  加强对检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防护知识、应急处臵等方面培训,提高员工对生物安全管理的认识,并定期考核记录在案。在工作中,检验人员接触污染物品时,在操作前应戴好手套操作。每天消毒工作台面,发生液体溢出后即刻消毒,如手直接接触污染者,应将污染的双手用消毒剂擦搓2min后,再用皂液流动水洗净。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进出操作区应严格洗手、更衣,不使用公共毛巾,严禁将个人用品带入操作区。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检验人员应注射乙肝疫苗,提高免疫力;全科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并做好健康记录。

  3、严格标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污染

  检验科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等标本,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标本在离心操作时会形成汽溶胶,或标本外溢等造成空气、台面和地面的污染。对标本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气溶胶或液体喷溅的实验须有有效的防护设施。对所有的标本(血清、尿、体液等)处理时必须经初消毒,如体液标本用后放在污物桶生物危险容器内,每日收集前喷洒84消毒液;细菌室标本应定期高压灭菌处理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血液标本每管加入84消毒液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处理病人标本时应做好全面防护。

  4、实验室仪器、环境的消毒

  凡直接或间接接触检验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显微镜、离心机、血细胞计数仪、生化分析仪、冰箱、培养箱等局部轻度污染,可用含氯洗消净或戊二醛溶液擦拭。每天可用喷雾器均匀喷洒含氯消毒剂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物体表面及地面若被明显污染,如具有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具打破,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xx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于污染表面30~60min,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60min。

  5、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

  实验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废弃物的处理须经过专项培训的人员专人负责,分类进行收集。严格实行密封化、标志化、无菌化的规范管理原则,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臵入锐器容器中。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格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地点,由专人进行焚烧。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检验科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规范操作。当操作不能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时,应使用个人防护措施。在处理传染源、被污染的仪器时必须戴手套,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应防漏、加盖、坚固而不易刺穿可密封,并要安全转送,规范处理各种医疗废物和实验室废物。临床实验室应尽可能通过消毒、灭菌、去污染、防感染将操作环境内的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总之,应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实验室制度,防止标本交叉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

检验科制度15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三级准入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1、首先医务科对科室递交《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答辩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附件2),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五、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1、批准后医疗新技术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2、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六、新技术、新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1)、医务科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2)、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处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3)、各临床医技科室,按三甲审核标准,今年完成一般科室所承担所有项目,或完成重点科室要求的新技术项目1-2项。

  (4)、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各科室上交当年度的经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签字确认的《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

  (5)、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均应向医务科汇报,每年11月份将当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开展例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目前存在问题等,医务科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

  (6)、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制度从20xx年3月16日试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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