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档案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档案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的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定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档案资料室由档案管理员(或人事秘书兼)专职(或兼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建立档案。教学工作处、学工处、总务处、团委、办公室等行政职能部门应设档案柜,分别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管理。
全面系统地健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一、档案建立:
1、档案人员应当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要求。
特别是学校各类荣誉和奖励要及时登记汇总,学校教工各类荣誉和奖励证书必须复印,经档案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才能发放相应津贴。
2、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二、档案补充:
1、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资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2、外来文件、函件由文书(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3、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教学工作处、学工处、总务处、团委、办公室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案。
三、档案转递:
教工冈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四、档案查阅:
1、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2、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的归还。
五、档案保密:
1、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带入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2、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2
一、收集制度。
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
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
二、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6、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三、传递制度。
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
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应及时催收。
四、保密制度。
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
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
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x社区
x年x月
档案管理制度3
1、项目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由资料员负责建立项目的收文、发文登记。
2、部门使用的资料由各部门专人发放并负责保管;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需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
3、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存。
4、档案、资料要保持整洁,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5、存档资料必须为原件。
6、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变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须向经营部门提供一份原件进行保存。
7、合同文件由经营部门控制、保存和发放。
8、不得私自借阅或让他人随意查看,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档案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9、对已归档的文件借阅时,必须办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10、作废文件不统一收回,但应在替换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在项目工作时,应有职能部门资料员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及时将工程交工资料整理、汇总,交由武汉项目工程部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一)为全面增强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各种档案资料充足、有效利用,实现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拟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档案资料是指企业及部下客户服务部门建立以来,在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拥有查阅、利用价值的各样形式的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文、合同、图纸、业户资料以及音像、图表等档案资料。
(三)档案资料工作的基来源则:集中一致管理企业及各部下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资料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完好和安全。
二、人员装备
(四)企业档案采纳分级管理模式,即分为物业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员和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物业企业主要采集和保留企业级别物业档案和物业资料,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详细负责管理各自的物业档案和资料。物业企业及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均需建立独立的档案室。
(五)物业企业须装备档案管理的专责人员,部下的各客户服务中心依据自己实质状况,可指定专人负责也可由其余人兼职档案管理员。
三、档案资料的采集和整理
(六)物业企业主要一致采集和管理企业级别物业档案和物业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企业公章和有关证照。
2.文件、公文、工作计划、上司来文以及国家与当地有关的法律法例等档案资料,主要指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领导署名的各种批改,以企业及职能部门等名义发出或拟订的文件以及与企业职能有亲密
关系或由企业肩负有关责任并需要执行的重要文件。
3.重要、突发事件的办理资料,主要包含楼宇、交通、治安、公共配套设备设备等方面及自然灾祸等突发重要事件的经过和办理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
4.企业所签署的合同资料,督查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的书
面及取证资料以及企业固定财产有关资料。
5.人事档案资料。
6.实物、声像类档案,包含各样电子档案。在实质工作中,实物、声像档案资料比较少,依据使用频次及重要性选择自行寄存或移交
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自行保留时要注意保护完好性。
7.荣誉类档案等其余各样档案资料。
(七)各客户服务中心管理自己楼盘、业主和经营有关的档案和
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客户服务中心业务章及有关证照。
2.小区基本状况资料。
(1)房产资料包含房子、设备及其附着物清单及表格等。
(2)接收资料包含查收合格凭据、物业完满状况、接收文件。
(3)技术资料包含工程预决算书、总平面图、平面图、完工图、地质勘探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完工查收证明书、房子及设备使用技术资料。
3.业主档案资料(包含维修基金档案资料)主要包含人住通知书、住户家庭状况登记表、房子交接单、住户入住合约、身份证明资料以及装饰申请表等,业户资料一定妥当保留并实时更新。
4.平时管理服务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人事管理有关资料。客户服务中心人员的招聘、培训、定岗定编、分配、变迁文件、技术职称等文件。
(2)各部门平时的值班记录,各样来往信函,各样内部通启等文书资料。
(3)设备档案管理,包含设备的标记、设备台账和设备资料等。
(4)物业经营管理资料。各客户服务中心经营发展文件、小区管理文件、小区建设文件、委外、合作文件等。
(5)物业租借资料,包含租借审批资料、租借合同、物业权属证明资料、房子安全判定资料、赞同出(转)租文件、拜托书、公证书、证明、报告、分户图等。
(6)工程图纸档案资料,包含建筑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构造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供配电施工图、空调系统图。
(7)各客户服务中心或个人参加各样活动的资料。
5.小区创优档案资料及社区文化资料。
四、档案资料的移交和归档
(八)资料移交前管理。
1.各客户服务中心的档案资料在移交前由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存档管理。
2.各客户服务中心一定将档案资料分类寄存人不一样的档案袋或盒内,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满。
3.各客户服务中心寄存的档案资料要依据自己的使用频次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寄存。
(九)档案资料的移交,每半年向物业企业档案室进行一次移交。
1.资料移交前,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须将档案按类整理好,并填写档案资料移交表,执行移交锋续。
2.进行移交时,物业企业须认真查对移交的资料,确立无误后,交接两方在移交清单上署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3.移交清单调式两份,物业企业和各客户服务中心交接人各保存一份。
4.对换出、辞职的工作人员档案,在办理调离手续前,一定清还档案资料,经档案室署名确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十)归档。主要有以下要求。
1.物业企业及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需依据本管理方法的归档范围、归档日期实时、正确、规范地进行归档。
2.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比较归档范围,完好、正确、系统地进行采集,归档模卷要进行分类摆列,并加盖档号章、装盒,编制档案目录。
3.除归档范围表中列明为复印件外,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必需时复印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寄存处,凡有原件的文件,不可以以复印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备完好。
5.实物类、声像类档案资料要清楚完好,并按归档要求供给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文字信息,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并保留。
(十一)归档档案资料检查。物业企业负责检查、督查、指导并查核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统计汇总各客户服务中心归档资料目录清单,按期对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的归档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档案资料的借阅和使用
在进行档案资料借阅使用时,假如是在档案室查阅一般资料,办理一般登记手续即可;假如要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执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且一定在档案室就地查阅后送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
(十三)档案资料借阅的有关规定。
1.借阅的档案资料一定准时送还,并实时办理清户手续。一般不得超出7天,超出7天则需办理续借手续,未办理缓期手续且借出档案超出15天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渎职问责办理,在借阅时期造成资料丢掉者,依据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相应的`办理。
2.借阅者一定保证原样送还所借的档案资料,保证资料完好无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画线、标记等。
3.未经赞同,借阅者不得随意摘抄、摄影、复制档案资料,凡经赞同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一定由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审察和查对。
4.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资料以复印件供给利用。
(十四)要注意保护业主和住户的个人信息,业主个人信息档案在有关客户服务中心的档案库中,如需调用含有业主个人隐私信息的资料,须经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赞同,有些需经业主自己赞同,并由有关档案人员记录去处,追踪有关信息资料的使用及其销毁状况。
六、档案资料管理和判定
(十五)物业企业及各客户服务中心依据自己实质状况设置综合档案室、资料保留室和库房等,一定保证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并能保证资料的安全与齐备。
1.库房要相对独立,并拥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等功能,库房内和库房邻近严禁搁置易燃易爆物件或其余危险物件,并装备灭火器械,标示严禁烟火标记。
2.库房内全力按分类设置,档案资料按类型齐整排放,保持通风,并与窗户垂直,防止阳光直射,将全部档案架一致编号,编制档案资
料寄存地点索引。
(十七)档案资料统计,详细要求以下
1.物业企业及各客户服务中心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对档案资料的移出、收进、整理、判定、保留的数目和状况及档案资料的借阅利用等状况进行统计。
2.物业企业档案员将统计结果报物业企业负责人,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员将统计结果报给客户服务部负责人。
3.统计工作一定做到脚踏实地,照实反应状况,务必保证供给的数据正确,切合客观实质。
(十八)档案资料的判定,包含以下要求
1.档案资料一经归档,未经领导判定和赞同,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
2.经判定后仍没法确立其保留价值的档案资料,应持续保留至次年再进行判定。
3.技术档案资料鉴准时,需附带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建议。(十九)档案资料的销毁。
1.经判定后赞同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人妥当办理,不得作其余用途或看作废纸销售。
2.销毁档案资料须有起码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要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完成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署名。
3.档案资料管理员应实时做好档案资料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
七、奖罚
(二十)企业依据每年查核结果,关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许进步特别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赐予相应表彰或奖赏等。
(二十一)关于工作不负责,未认真贯彻执行物业企业档案工作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企业将对档案管理的详细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处罚。
(二十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妥,造成档案信息外泄,或许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资料抄写、复制与转借别人等状况,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赐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
(二十三)本管理制度由企业客户服务部订正,自觉布之日起实行。
档案管理制度5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六、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6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烂。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资料
招标过程中所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资料都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在项目完成后都必须整理归档。公司设立档案室和档案管理员,公司所有项目(含分公司项目)都必须统一归档,分公司项目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余档案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归档管理。分公司撤销时,未到期的未中标投标文件必须统一交到总公司档案室,才能办理撤销手续。各分公司应对自行保管的档案参照总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总公司将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保管的档案进行抽查。
二、归档及备案时间
总公司项目,在项目分成前必须完成档案资料的归档。分公司项目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除中标通知书外的所有档案资料的归档,在下个项目资料归档前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归档。有总公司外派人员的分公司,该外派人员兼任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分公司及时将应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的档案包括电子资料及时交回总公司。
监管机构资料备案时间:
1、电子资料
电子资料文件夹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等)都拷贝到该文件夹下,在资料归档前上传到公司FTP网站(操作方法详见《公司电子档案归档指南》),正式归档前由档案管理员查看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中央投资项目,资料应上传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网站,经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
2、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资料整理时应注意按过程顺序整理,特别是招标过程比较复杂的项目。
2.1档案盒: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必须装入专用档案盒,档案盒盒脊上贴上相应的标签,保存期限为15年。
2.2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档案盒内应设盒内目录不装订,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料首页设册目录,标注册内编码(用号码机编码),档案盒内资料一般包括如下资料:
2.2.1盒内目录
2.2.2备案资料
2.2.3招标文件
2.2.4投标文件正本
2.2.5中标通知书
2.2.6资料移交登记表
2.2.7客户反馈意见表
2.2.8其它资料
成册的资料要求胶装(中标通知书、资料移交登记表、客户反馈意见表不装订)。
公开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邀请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项目负责人: 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档案管理制度8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投资项目”是指:
(一)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第二条
(二)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历年经营业绩。
第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六条
(十四)历年经营业绩。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工商局批文;
(十三)外出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外出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外出兴办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七条
(十七)历年经营业绩。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八)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海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八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投资发展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上交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建档后将档案原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并保留二套完整复印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登记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三)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四)项目档案保管期(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查阅
(一)总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在投资发展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二)集团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须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执委会主任或投资发展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执委会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项目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制时,必须经执委主任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五)查阅人违反借阅规定时,建档员有权对其提出批评以至停止其借阅。
第十条
所有资料均应放人有锁的柜子里,钥匙由建档员专人保管,建档员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变等,项目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9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公司或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务必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务必经档案人员带给,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务必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带给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带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带给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务必追查职责,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标准表格,同时监督、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
3.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填写与保存,最终上报安委办确认存档。
4、工作内容
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
4.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安监、卫生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某工厂安委会与各部门需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4.1.2本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4.1.2.1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
4.1.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2.3 职业健康专(兼)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及人员分工;
4.1.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4.1.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4.1.2.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4.1.2.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4.1.2.5.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4.1.2.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4.1.2.5.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1.2.5.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4.1.2.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1.2.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4.1.2.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4.1.2.7 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对策;
4.1.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4.1.2.9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4.1.2.9.1工艺改造技术措施档案;
4.1.2.9.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4.1.2.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的清单,实配备的清单,使用情况等;
4.1.2.1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4.1.2.12各种监督文书;
4.1.2.13各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4.1.2.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4.1.2.15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4.1.2.15.1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毒、有害因素分布;
4.1.2.15.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4.1.2.15.3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4.1.2.15.4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4.2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2.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记录员工职业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材料,按国家规定永久妥善保存。
4.2.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内容包括:
4.2.2.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4.2.2.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4.2.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2.2.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4.2.2.5个体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2.5.1 员工基本情况;
4.2.2.5.2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4.2.2.5.3相应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2.2.5.4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报告;
4.2.2.5.5职业病报告卡;
4.2.2.5.6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处理和安置记录;
4.2.2.5.7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5、工作记录
5.1《某工厂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台帐》
5.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5.1.1.2年度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5.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5.1.1.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1.1.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
6.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6.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
档案管理制度12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2、工作内容
2.1设备的技术文件
2.1.1设备的技术文件是指安装、使用说明书、原图、图册、底图等。
2.1.2供应部设备管理员参加设备牙箱,将上述技术文件验收后立即归档。
2.1.3设备管理员将技术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排列、编目、编卷号等项工作。
2.2设备的单机档案
2.2.1设备的单机档案是指:
2.2.1.1设备投产前的':
a.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其附件
b.出厂装箱单
c.随机附件及工具的清点移交清单
d.设备移交单薄
e.设备档案理
2.2.1.2验收投产后的:
a.计划检修记录及验收评价资料(包括太、项[中]修任务书和验收资料〉
b.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资料
c.设备一级保养记录及验收单-
d.设备精度检测记录资料
e.设备事故报告单及分析处理资料
f.设备降级、报废鉴定书等
g.设备封存和启用申请单
h.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表
i.技术文件借用登记表
2.3设备(档案〉的保管和借用
2.3.1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统一保管。
2.3.2档案中的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复印一份,设备维修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需借阅资料时,只准借出复印件,正本不得借阅。
2.3.3凡需借阅技术文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2.3.4档案窒必须加强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等措施,规定每季检查一次,确保档案完好。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随即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随即建立。
(3)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有条件的地区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1.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5.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考核指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对接收来的各种档案要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分类、编号和整理、鉴定。
二、按不同档案分专柜存放,做到勤检查、勤调整、防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
三、严格保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四、按规定及时承办鉴定和销毁已过保管期限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档案室钥匙专人保管,门窗及时关锁,闲人严禁入内。
六、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卫生。
七、建立对档案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档案全面清点,做好交接工作。
九、建立电脑数据库,实行微机管理。
十、借阅档案要做好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或修改,档案员要做好借阅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办公室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独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十三条计算机电子财务文档,原则上应当打印出书面会计档案进行保存,同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保管。
第十四条公司分立,会计档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统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移交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法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原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年度会计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资料包括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这些报表及资料应依据时间、类别分别由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年终报告、审计、验资报告应长期保存,分别装订,注明名称、日期等。如公司内部单位或股东等需要查阅或复制,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原则上不予外借。需经公司借阅审批流程批准,资料保管人需记录发放或借出时间、姓名、部门、数量等,并由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资金类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金类档案包括资金日报、资金周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资金台账、融资台账、员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资金类档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类保管。
第二十三条融资台账信息记录须完整,因融资业务而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必须将原件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资金类档案的管理应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预算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预算档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预算与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等,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预算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年度预算应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决议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分为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及外部财务文件两大类。其中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发放的文件,包括“内部请示报告”、“内部通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单位之间的所有国、、内外往来文件。
第二十八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内容进行分类保存,如内部规章制度,审计往来文件等等;外部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往来单位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往来财务文件或外部财务文件亦需依据时间顺序存档,以年度为限,以前年度档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依据集团合同管理规定建立合同台账,进行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按合同性质进行分类保存,编制合同清单,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可在财务部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阅,须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条合同文档须指派专人负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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