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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7 07:52:10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通用】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工作,防止及缓和生产设备遭受腐蚀和破坏,延长使用寿命,改善操作环境,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设备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机构,负责全厂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卡片。

  2.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生产车间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订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方可实施。

  3.对已采取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确需变动的,应由使用部门与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决定,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4.使用部门应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以免因介质条件变化,影响防腐蚀设备的使用。当工艺条件必须变动时,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5.企业内生产、基建、技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施工,在填写任务书后,应报请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6.企业内的'防腐蚀车间(工段、班组)的防腐蚀施工、安装均应制订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加强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7.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而仍不能获满意效果的主要设备与环境保护设置,应组织力量,研究腐蚀机理,提出改进措施。

  8.企业应积极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9.防腐蚀施工应严格执行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2

  一、沥青防腐蚀工程

  1、沥青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沥青胶泥(或热沥青)铺贴的油毡隔离层;沥青胶泥铺砌的块材面层;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或垫层;碎石灌沥青垫层。

  2、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施工时工作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3、沥青应按品种、标号分别堆放,避免曝晒和沾染杂物。

  二、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1、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水玻璃耐酸胶泥、耐酸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水玻璃涂抹的整体面层及水玻璃耐酸混凝土灌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2、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低于IO℃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温度不低于IO℃。

  3、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水玻璃防腐蚀工程与水或水蒸气接触,防止早期脱水过快。

  三、硫磺类防腐蚀工程

  1、硫磺类防腐蚀工程包括:硫磺胶泥、砂浆浇灌的块材面层,硫磺混凝土灌筑的地面、设备基础和储槽等。

  2、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一般施工完后2h即可使用,设备基础、储槽等构筑物必须24h后方可使用。

  3、硫磺类耐腐蚀材料在冷固前严禁与水接触,所用材料、器具必须干燥。

  4、硫磺类耐腐蚀材料使用温度不应高于80℃,不应用于冷热交替频繁、温度急变、与明火接触或受重物撞击的'部位。

  四、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

  1、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包括:树脂胶泥铺砌或勾缝的块材面层;各种胶料铺衬的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及环氧胶涂覆的隔离层。

  2、施工环境温度以15~25℃为宜,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温度低于IO℃(用苯磺酰氯作固化剂应低于17℃)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能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原材料使用温度不应低于施工环境温度。

  3、工程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明火并应防水、防曝晒。

  4、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火。

  五、耐腐蚀涂料工程

  1、耐腐蚀涂料工程包括用过氯乙烯漆、沥青漆、酚醛漆、环氧漆和聚氨基甲酸酯漆等涂料涂覆的面层。

  2、腻子、底漆、磁漆、清漆配套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进行。不同厂不同品种涂料掺和使用,应经试验确定。过期涂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施工后,漆膜应充分干燥,一般需要自然养护?昼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漆膜干燥过程中,严禁明火,并应防火、防尘、防曝晒。

  4、耐腐蚀涂料、稀释剂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场所,注意防火,使用温度不应低于l0℃。

  5、自配漆的填料应干燥,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细度要求 4900孔/cm2,筛余不应大于15%。

  六、耐酸掏管工程

  1、耐酸掏管工程,是指工业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承插式接口掏管用于新敷设管道,套环式接口掏管用于修理管道。

  2、掏管敷设有受振动、受压、穿墙、穿渠和过马路等部位,应设计保护措施。

  3、掏管不得有裂纹、破损,表面釉质应均匀。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吸水率不应大于9%,在2kgf/cm2(1kgf/cm2= 98.0665kPa)水压下保持5min无渗漏。

  4、承插式掏管应按水流方向使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管道就位要对口找正,严格控制轴线、坡度和标高。就位后应防止移动,接口处要防止尘土落人。

  5、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七、工程验收

  1、防腐蚀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质量检查应贯彻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2、防腐蚀工程面层以下各层及其他将为后工序覆盖的部位、部件,在覆盖前必须进行中间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是该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并经过规定的养护期后进行。

  竣工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抄件)和其他质量检验文件;

  (2)各种耐腐蚀胶泥、砂浆、混凝土、玻璃钢胶料和涂料的配合比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试验和质量检验报告;

  (3)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核定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的记录;

  (4)全部隐蔽工程记录;

  (5)掏管工程应提交管线敷设坡度的实测记录和接口检漏试验报告。

  4、各类防腐蚀面层应完好无损,与下层结合应牢固;面层的平整度、坡度及块材面层相邻块材的高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5、凡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修理或返工。返修记录应纳入竣工验收文件中。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3

  1.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装置设备腐蚀情况监控,及时发现腐蚀隐患,确保装置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腐蚀检查工作应遵循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应与设备、压力管道的日常维修、检查、停车大修、定期检验等工作紧密结合。必须将腐蚀检查列入装置检修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中接触腐蚀介质的各类设备、压力管道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规定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各装置设备腐蚀检测检查报告的汇总、分析工作。

  (二)负责全厂设备、压力管道等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负责对各装置设备、压力管道等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各车间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设备部有关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根据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本部门的防腐蚀计划,制定本部门的防腐蚀方案。

  (三)负责建立装置腐蚀检查记录及档案,有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数据记录。

  (四)负责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防腐蚀方案的制定

  第六条防腐蚀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装置介质、操作条件和设备的结构及材质,历年运行记录及本周期的运转情况、结合防腐经验进行。

  第七条防腐蚀方案应包括检修期间腐蚀调查、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措施;要涵盖装置所有设备及工艺管道,要有侧重点。

  第八条防腐蚀方案中针对测厚工作要定时间节点,定任务量。要及时作出腐蚀检测检查分析记录。

  第九条防腐蚀方案中对于无法用测厚检查监测的设备局部腐蚀(如点蚀、缝隙腐蚀、电偶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氢致开裂、氢腐蚀、腐蚀疲劳、磨损腐蚀、选择性腐蚀等)要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和防护措施。

  第十条对新建投产的生产装置,应根据监测工艺状况及材质情况,结合防腐经验,分析可能发生的腐蚀类型和易受腐蚀部位,有针对性的制订腐蚀检查方案,并应在装置第一次大检修前制定出全面检查方案。

  第十一条防腐蚀方案编制要求

  (一)资料收集

  包括设计资料(设计图纸、计算方法,了解设备(管线)的设计寿命、允许的最小壁厚等)、安装资料、历年检修或抢修记录、开停工记录、腐蚀介质含量(考察物流、助剂的性质,特别是物流中硫、氯离子、氧等腐蚀性介质含量)、工艺条件(操作压力、温度等)变化情况、在线腐蚀监测资料(定点测厚资料、介质腐蚀性分析资料,腐蚀探针资料等)、国内外同类装置腐蚀事故资料及防腐蚀经验。

  (二)防腐蚀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腐蚀检查方法及现象描述。

  第四章设备防腐蚀检查与监测

  第十二条设备防腐蚀工作重点在于设备运行期间检查和设备停运期间监测,全面掌握设备腐蚀趋势及状态。

  第十三条在装置运行期间,各车间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设备腐蚀监测布点方案,建立监测台账,及时整理数据,形成系统、完整的监测数据库,计算腐蚀速率,提出防腐蚀对策。监测可采取测厚、试样化学分析等手段等方法。

  第十四条定点测厚监(检)测:

  (一)测厚监测主要针对设备、压力管道的均匀腐蚀和冲刷腐蚀。在高温硫腐蚀环境下,应重点对碳钢、铬钼合金钢制设备、压力管道进行测厚监测。

  (二)实施定点测厚;定点测厚点必须有明显的标示和编号。在裸管上的测厚点,可用耐候耐温漆涂一个直径为3cm的圆作标记;有保温层的设备及压力管道上的测厚点,应安装可拆卸式保温罩(盒)并标上编号。

  (三)应对腐蚀减薄量超过设计腐蚀裕度的数据及时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如确认无误,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四)应对无法通过测厚来检测的腐蚀部位,建立具有针多性的检测方案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实施。如加热炉空气预热器应加强对烟气硫含量的检测,原料预处理装置两塔塔顶加强排水铁离子检测等。

  第十五条在装置运行期间,测厚工作监测部位要求:

  (一)监测部位应突出重点,下列易腐蚀和冲刷部位应优先考虑布点:

  1、管线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弯头、大小头、三通及喷嘴、阀门、调节阀、减压阀、孔板附近的管段等。

  2、流速大(大于30m/s)的部位,如:常减压转油线、加热炉炉管出口处、机泵出口阀后等;流速小于1m/s的管线(包括水冷却器管束),有沉积物存在易发生垢下腐蚀的部位。

  3、环烷酸腐蚀环境下的气液相交界处和液相部位;硫腐蚀环境下气相和气液相交界处。

  4、流体的下游端(包括焊缝、直管)容易引起严重冲刷的部位及同一管线的热端;盲肠、死角部位,如:排凝管、采样口、调节阀副线、开停工旁路、扫线头等。

  5、换热器、空冷器的流体入口管端;换热器、冷凝器壳程的入口处。

  6、塔、容器和重沸器、蒸发器的气液相交界处。

  (二)输送腐蚀性较强介质的管道,直管段长度大于20m时,一般纵向安排三处测厚点,长度为10-20m时,一般安排两处,小于10m时可安排一处。

  (三)介质腐蚀性较轻的管道一般在直管段(两个弯头间的连接管)安排一处测厚点,在弯头处安排一处测厚点。

  (四)管线上的弯头、大小头及三通等易腐蚀、冲蚀部位应尽可能多布置测厚点。

  (五)管道上同一截面处原则上应安排4个测厚点,一般布置在冲刷腐蚀可能严重的部位和焊缝的附近(主要在介质流向的下游侧)。

  第十六条测厚工作不能盲目进行,要有时间节点安排,针对装置生产的不同情况确定测厚监测频率。在线定点测厚频率的确定:

  (一)当腐蚀速率小于0.3mm/a或剩余寿命大于1.5年时,应每3月测定1次。

  (二)当腐蚀速率在0.3—0.5mm/a或剩余寿命在1—1.5年之间时,应每2个月测定1次。

  (三)当腐蚀速率大于0.5mm/a或剩余寿命小于1年时,增加测厚频率,应至少每1个月测定1次;视情况严重性列为监控部位,测厚频率另行商定。

  (四)当物料中腐蚀介质含量明显上升时,应适当增加测厚次数。

  第十七条在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设备及压力管道的腐蚀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价。

  第十八条停车检测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了解设备污垢状况,必要时进行成份分析,数据存档。

  (二)调查设备腐蚀及损伤情况,重点调查不能明确的腐蚀形态、类型、腐蚀分布及损伤,应测定设备的壁厚变化;综合各类检测结果,分析腐蚀原因,提出防护措施;做好检修设备腐蚀记录总结,检修后被破坏防腐层须及时修复。

  (三)调查设备材料强度的劣化程度,在高温蠕变和热应力作用下的部件有无回火脆性、氢脆、应力腐蚀、蠕变裂纹等情况发生及程度。

  (四)对易发生腐蚀的设备如冷换设备的管板、折流板、壳体;加热炉的炉管、弯头;塔器的封头、筒体;反应器的接管、堆焊层等部位要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

  (五)在装置停工时,应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规程,对含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钝化等处理,以防止设备腐蚀。

  (六)设备防腐选材原则应按中石化《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20xx和《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SH/T3129-20xx执行,同时根据腐蚀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材料升级计划及防腐措施计划,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

  第十九条对主要生产装置重点腐蚀部位施行特护,停工检修期间实施全方位检查;

  第二十条重点检查部位:

  (一)反应器:内衬里、堆焊层、塔盘及其他受压元件;热电偶角焊缝及高压紧固螺栓。

  (二)塔器容器:重点检查封头、筒体内表面;防腐层、绝热层及衬里;接管法兰及内衬。

  (三)加热炉:炉管、弯头;对流室钢结构;吹灰蒸汽管线,炉体、烟囱钢结构。

  (四)冷换设备:管板、管箱及换热管;折流板、壳体及防护板;小浮头螺栓,接管及连接法兰;空冷管束翅片。

  (五)管道:弯头、T型管、孔板及节流阀下游管段;各种烟道、油浆线以及膨胀节、支吊架等。易发生高温硫腐蚀、酸腐蚀、氢腐蚀及露点腐蚀处。

  第二十一条对长期停用的装置和设备,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进行保护,已破坏的要及时修复。

  第二十二条设备、压力管道应结合大检修,定期进行防腐蚀油漆工作。

  (一)生产装置及主要辅助生产装置设备及压力管道,应根据装置腐蚀情况结合大修决定全面或局部油漆。具有以下情况的必须整改:

  1、涂料表面严重失光、变色粉化。

  2、涂料表面严重龟裂、爆皮、剥落等。

  3、涂料表面大面积鼓泡、锈蚀。

  4、涂料表面大面积污损等现象。

  (二)总体管架和管道,应根据实际锈蚀情况定期进行油漆,确保管带的安全运行,装置范围内的管架与装置油漆同步进行。

  第五章腐蚀检查记录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设备检查检测档案包括:易腐蚀设备、管线、阀门、法兰、螺栓、弯头等一览表及管线立体图;本车间设备、管线腐蚀检查记录和停车调查报告;本车间管线测厚布点图、管线单线图、设备测厚布点图;因腐蚀而发生的'事故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腐蚀检查记录,必须包括油品性质、温度压力、设计原始材质、现实际材质、设计壁厚、投用初实测壁厚等数据;可查的腐蚀数据记录和腐蚀失效记录等工艺设备防腐蚀台账。

  第二十五条腐蚀调查记录要真实完整地记录现场情况,包括文字、表格、测厚报告等,必要时配腐蚀部位照片。

  第二十六条腐蚀调查记录应有腐蚀速率计算,必要时进行寿命计算;腐蚀调查记录应有综合分析和结论,对腐蚀现象、腐蚀原因、寿命预测等作出综合分析,并对设备更新、下周期检修项目、工艺及材料防腐蚀措施等提出建议。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七条各装置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纳入设备日常管理考核,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十八条各生产装置因设备、压力管道腐蚀而造成泄露,影响装置正常生产,甚至造成紧急停工的,视泄漏情况,依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实施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附件1

  设备腐蚀分析记录表

  装置名称:检查日期:年月№

  编号

  规格型号

  使用日期

  设备名称

  材质

  防腐方法

  原始壁厚mm

  最小壁厚mm

  腐蚀裕度mm

  使用

  条件

  介质

  压力MPa

  温度℃

  流速m/s

  特殊记事

  设备简图和腐蚀部位

  部位

  检查方法

  腐蚀形态与程度

  腐蚀类型

  (简图)

  说

  明

  腐蚀类型:a.电化学/电偶,b.冲刷,c.缝隙,e.磨损,f.点蚀,g.微生物,h.氢致开裂,i.腐蚀疲劳,j.选择性腐蚀,k.应力腐蚀开裂,l.氢渗透,m.氢破坏,n.晶间腐蚀,o.焊接敏化,p.蠕变现象,q.疲劳开裂,r.剥落等。

  检查方法:①测厚,②目视检查(包括内窥镜检查),③渗透(包括着色),④磁粉探伤,⑤超探,⑤射线检查,⑥硬度检查,⑦金相检查,⑧蠕变变形,⑨尺寸检查,⑩涡流检查等。

  分析和措施建议

  提出人:

  2.备品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保证合理的备品备件库存储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设备备品备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备品备件的提报审批工作。

  (二)负责车间制定的备件储备定额标准及明细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备品备件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备品备件的验收、出入库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车间设备员职责:

  (一)负责备品备件的提报、使用工作,紧急备件的保管工作。

  (二)负责制定备件的备用储备定额标准及明细。

  (三)负责制定备品备件的报废标准。

  (四)负责备品备件使用台账及报废台账档案建档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备品备件的分类:

  (一)Ⅰ类备件:采购难、占用资金多、影响生产大、需要加强管理的特护设备关键备件。

  (二)Ⅱ类备件:使用寿命较短,经常需要更换且无修复可能的设备易损备件;

  (三)Ⅲ类备件:非特护设备的关键备品备件,损坏后有修复的可能。

  第六条备品备件储备原则

  确定备件配件储备的基本原则是:从企业实际出发,满足设备维修需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库存资金。

  第七条备品备件储备标准的制定:

  (一)Ⅰ、Ⅱ类备件确保库存量;Ⅰ类备件应优先储备,储备品种也应适当增加。

  (二)备件的储备标准按照配件使用工况情况、所属设备重要程度及通用数量进行分级储备。

  (二)凡能通用或互相借用的零件,应统一考虑,以减少备件的储备品种。

  (三)设备运行一个周期后,将根据配件故障率可对其储备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四)各车间设备员应以备品备件储备原则为基础,从公司实际出发制定出本专业的《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标准》。

  (五)《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标准》的制定要经设备部审核,生产主管领导审批。

  (六)日常备品备件要以备品备件的储备标准为依据进行提报。提报要注明该配件储备标准量,实际库存量。

  第八条备品备件的提报

  (一)车间每月根据《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标准》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月度材料提报计划,经设备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交采购部开始采购。

  (二)提报完成后,将提报计划交给设备部存档。

  (三)采购部要确保所采购的备件数量、质量和使用期限满足使用部门的生产需要。

  第九条备品备件的验收

  (一)备品备件入库前必须严把质量检验关,特殊重要备件应到制造厂验收;验收要有验收记录。

  (二)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等资料是否齐全;备件外形有无损坏、锈蚀、变形及其它异常情况;主要几何尺寸、规格、数量是否和图纸资料相符;特殊重要的备件要有产品鉴定书、材质化验单、技术资料,必要时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核实是否与装箱资料相符;电气设备的绝缘备件应作耐压试验。

  第十条备品备件的储存

  (一)备品备件的仓储要做到妥善保管,做到材质明、图号准、不锈蚀、不损坏、不变形等要求。

  (二)库房要根据备品备件的形状特点采取适当的存放、保管方式,比如大机组转子使用专用箱体,立式存放,充氮保护,防止弯曲和锈蚀;轴件垂直吊放保存;圆环件平放保存等。

  第十一条备品备件的使用

  (一)配件的领用原则上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更换下的废旧废品以报废和利旧分类存放;

  (二)备品备件的领用,使用单位要有规定的审批手续和审批制度,首先由使用专业填写专用的备品备件领用单,填写要清楚,不得涂改;交设备部库房管理员领取备品备件。

  (三)领用的备品备件未使用完的,必须退库处理;

  第十二条备品备件的质量管理

  (一)采购的备品备件须有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二)设备配件的材质等更改,必须经过设备部的审核、备案后才能实施。

  (三)订购的备品备件尽可能是原设计、制造厂选用的厂家。重大设备、关键部位配件更改原设计、制造厂选用的厂家必须经过设备部的批准,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后才能实施。

  (四)设备配件在使用过程中,维修(业主)车间做好登记工作,针对配件的使用情况,做出详细的使用周期、质量、服务评价工作,并定期将不合格的设备配件供货厂家反馈给采购部。

  (五)设备配件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业主单位应及时联系采购部,与厂家沟通协商。

  第十三条备品备件的报废

  (一)车间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报废备品备件列出台账,经设备部现场审核通过后,统一送废料区。

  (二)当月报废配件应能与当月领取配件明细台账对应无误。

  (三)报废台账档案交设备部存档。

  第十四条管理考核

  (一)备品备件消耗或到货,要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及时更新台账。

  (二)加强备品备件的维护保养及卫生清理工作,保证配件良好可靠使用。

  (三)每月10日前上报设备部备品备件的库存清单,不得出现多提报、瞒报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管理办法。

  (五)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严格按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炼油装置。

  第三条

  设备防腐蚀管理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受到工艺介质、冷却水、大气、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第四条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设备防腐蚀管理体系并落实各级责任制,积极推行设备防腐蚀全员全过程管理。各有关部门及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防腐蚀管理方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分管设备领导职责:

  公司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公司设备防腐蚀工作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规程及标准,并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规定,并实行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编制设备防腐蚀工作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防腐蚀技术档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防腐蚀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防腐蚀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维修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设备防腐蚀检修方案、施工方案、检测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新、改、扩建项目中有关设备防腐蚀措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验收。

  (四)针对设备腐蚀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研究、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技术水平。

  (五)负责对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考核。

  (六)负责本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八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工艺防腐蚀的技术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工艺防腐蚀技术方案的审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针对工艺防腐蚀措施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条

  工程建设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防腐蚀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第十条

  物资供应部门职责:

  (一)严格按设计或委托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采购设备、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二)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负责对所购各种防腐蚀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的入厂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合格方可入厂。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防腐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防腐蚀工艺要求,正确操作和组织生产。

  (二)负责建立和健全设备防腐蚀技术档案(台帐)。

  (三)负责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防腐蚀计划,制定设备腐蚀状况检查、监测方案和防腐蚀设施的检维修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参加防腐蚀施工项目的质量验收。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根据所设计的装置生产工艺、介质的腐蚀情况,合理设计工艺及设备防腐蚀方案。

  (二)及时收集有关防腐蚀的信息,汲取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在设备防腐蚀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防腐蚀技术攻关,采用国内外防腐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工艺防腐蚀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

  检修单位职责:

  负责按有关规程及检修方案,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检修质量,并配合做好防腐蚀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设备检测单位职责:

  根据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类腐蚀监(检)测工作,提供完整的监(检)测资料,为设备腐蚀状况的分析判断提供依据。

  第三章防腐蚀设计

  第十五条

  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介质的腐蚀特性、流动状态、温度、压力及设备的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高含硫、高酸值原油加工装置还应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进行选材。

  第十六条

  防腐蚀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应综合考虑各种防腐蚀技术措施(如工艺防腐蚀、添加防腐蚀药剂、电化学保护、防腐蚀涂料、耐蚀材料、防腐蚀衬里等),对所选择的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评价,达到经济、合理、有效、可行的目的。

  第十七条

  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选择合理的结构,避免设计不合理造成设备腐蚀。

  第十八条

  当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四章工程施工与验收

  第十九条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应选择具有相应防腐蚀施工资质、技术力量和装备能力强、有良好业绩的施工队伍,进行防腐蚀工程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图审查。

  (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必须包括在异常气候环境下施工时,应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满足现场施工技术及安全要求。

  (四)施工机具和检测仪器必须符合现场施工的.要求。

  (五)检查确认用于防腐蚀施工的材料满足设计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对新材料、新产品除必须进行入厂质量检验外,还应查验是否具有相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防腐蚀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重要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质量监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防腐蚀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一)每道施工工序必须经过中间质量检验,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完工质量验收。

  (二)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结束后,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五章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建立设备档案时,必须包括防腐蚀方面内容。应建立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腐蚀数据记录和腐蚀失效记录等设备防腐蚀台帐。

  第二十四条

  凡采用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设备防腐蚀措施失效。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有的工艺防腐蚀措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使用单位提出方案,经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六条

  在工艺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技术指标,特别是物料中腐蚀性介质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值,防止由于生产工艺波动造成设备腐蚀加剧。

  第二十七条

  在装置停工时,应严格按工艺技术规程,对含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钝化等处理,以防止设备腐蚀;在检修及开工过程中,应对已有的设备防腐蚀措施(如衬里、涂料等)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损坏。

  第二十八条

  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的维护检修,应执行SHS03058《化工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维护检修规程》。

  第二十九条

  加强设备外表面的防腐蚀工作,应根据设备的腐蚀状况,按《设备及管道油漆检修规程》SHS01034要求进行外表面防腐蚀处理。

  第三十条

  对长期停用的装置和设备,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进行保护。

  第六章腐蚀检查与监测

  第三十一条

  为适应腐蚀较为严重的炼油和化工生产装置防腐蚀的需要,公司应根据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分布规律,建立腐蚀监测网络,加强设备腐蚀检查和监测,为设备的检维修、正常运行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在装置停工检修时,应根据腐蚀检查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腐蚀检查小组,对设备的腐蚀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价,并写出腐蚀检查技术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于易发生腐蚀,可能会对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的设备,应建立定期监测制度,设置固定监测点,由专门人员进行定期监测。监测可采用化学分析、拍片、探针、测厚等方法。

  第三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腐蚀监测分布方案和布点图,建立监测台帐,及时整理数据,形成系统,完整的监测数据库,分析腐蚀状况,计算腐蚀速率,提出防腐蚀对策。

  第三十五条

  针对工艺生产特点,加强对物料中腐蚀性介质含量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严格控制腐蚀性介质的含量。

  第三十六条

  应建立硫化氢等关键性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的分布档案,尤其是对部分用高强钢材料制造且介质中硫化氢含量较高的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硫化氢含量的采样分析及数据统计。进入球罐的液化石油气、丙稀等介质中,硫化氢含量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指标。

  第三十七条

  应对工艺流程中反映设备腐蚀程度及介质腐蚀性的参数(如铁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硫化氢含量、PH值、露点温度等)进行定期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工艺操作。

  第三十八条

  对采取阴极保护等电化学防腐措施的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护效果,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保护参数。

  第七章工艺防腐蚀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为减轻和防止工艺介质对设备的腐蚀,公司应积极采取工艺防腐蚀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脱除引起设备腐蚀的某些介质组分,如炼油生产中的脱盐、脱硫,蒸汽生产中的除氧等;加入减轻或抑制腐蚀的第三组分,如尿素合成中适量注氧;选择并维持能减轻防止腐蚀发生的工艺条件,即适宜的温度、压力、组分比例、PH值、流速等;其它能减缓和抑制腐蚀的工艺技术。

  第四十条

  公司要制定工艺防腐蚀制度,结合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与设备管理部门、防腐蚀药剂的采购(供应)部门、使用单位、控制单位等共同形成完整的管理网络。

  第四十一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工艺防腐蚀的部位、操作参数和技术控制措施,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工艺防腐蚀的主要控制指标应纳入生产工艺平稳率考核。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各种进厂化工原材料中腐蚀介质的检测分析,对原油应进行含硫量、含盐量、酸值、含氮量和重金属含量的指标的检测分析,以便及时调整工艺防腐蚀方案。

  第四十三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中有关防腐蚀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工艺防腐蚀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艺防腐蚀措施在操作过程产生的问题。工艺防腐蚀措施必须与装置开停工同步进行。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规定选用能满足工艺防腐蚀技术要求的工艺防腐蚀药剂(如破乳剂、缓蚀剂、中和剂等),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有关单位应按标准严格进行药剂质量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剂进入生产装置。

  第四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工艺防腐蚀措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生产部,为改善工艺防腐蚀效果、筛选防腐蚀药剂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十六条

  生产部应定期对工艺防腐蚀措施及防腐蚀药剂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机动部提供的信息及时调整工艺操作指标或防腐蚀药剂。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七条

  公司要逐级落实设备防腐蚀工作的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及相关职责,制定必要的考核办法,定期对防腐蚀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八条

  机动部每月应对定点测厚等设备腐蚀监(检)测情况、设备防腐蚀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九条

  生产部每月应对各装置有关工艺防腐蚀的技术指标控制情况、防腐蚀药剂使用及质量检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设备防腐蚀管理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1应用文件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管理规定》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蚀技术管理规定》

  (四)《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应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

  (六)《化工设备管带外防腐蚀设计规定》HG/T20679

  (七)《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HG/T20678

  (八)《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

  (九)《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6

  (十)《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十一)《化工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

  (十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十三)《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

  (十四)《化工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维护检修规程》SHS03058

  (十五)《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制度》SH3022二00八年二月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5

  (1)沥青防腐蚀工程

  ①沥青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沥青胶泥(或热沥青)铺贴的油毡隔离层;沥青胶泥铺砌的块材面层;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或垫层;碎石灌沥青垫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施工时工作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③沥青应按品种、标号分别堆放,避免曝晒和沾染杂物。

  (2)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①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水玻璃耐酸胶泥、耐酸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水玻璃涂抹的整体面层及水玻璃耐酸混凝土灌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低于IO℃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温度不低于IO℃。

  ③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水玻璃防腐蚀工程与水或水蒸气接触,防止早期脱水过快。

  (3)硫磺类防腐蚀工程

  ①硫磺类防腐蚀工程包括:硫磺胶泥、砂浆浇灌的块材面层,硫磺混凝土灌筑的地面、设备基础和储槽等。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一般施工完后2h即可使用,设备基础、储槽等构筑物必须24h后方可使用。

  ③硫磺类耐腐蚀材料在冷固前严禁与水接触,所用材料、器具必须干燥。

  ④硫磺类耐腐蚀材料使用温度不应高于80℃,不应用于冷热交替频繁、温度急变、与明火接触或受重物撞击的部位。

  (4)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

  ①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包括:树脂胶泥铺砌或勾缝的`块材面层;各种胶料铺衬的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及环氧胶涂覆的隔离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25℃为宜,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温度低于IO℃(用苯磺酰氯作固化剂应低于17℃)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能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原材料使用温度不应低于施工环境温度。

  ③工程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明火并应防水、防曝晒。

  ④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火。

  (5)耐腐蚀涂料工程

  ①耐腐蚀涂料工程包括用过氯乙烯漆、沥青漆、酚醛漆、环氧漆和聚氨基甲酸酯漆等涂料涂覆的面层。

  ②腻子、底漆、磁漆、清漆配套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进行。不同厂不同品种涂料掺和使用,应经试验确定。过期涂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③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施工后,漆膜应充分干燥,一般需要自然养护?昼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漆膜干燥过程中,严禁明火,并应防火、防尘、防曝晒。

  ④耐腐蚀涂料、稀释剂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场所,注意防火,使用温度不应低于l0℃。

  ⑤自配漆的填料应干燥,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细度要求 4900孔/cm2,筛余不应大于15%。

  (6)耐酸掏管工程

  ①耐酸掏管工程,是指工业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承插式接口掏管用于新敷设管道,套环式接口掏管用于修理管道。

  ②掏管敷设有受振动、受压、穿墙、穿渠和过马路等部位,应设计保护措施。

  ③掏管不得有裂纹、破损,表面釉质应均匀。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吸水率不应大于9%,在2kgf/cm2(1kgf/cm2= 98.0665kPa)水压下保持5min无渗漏。

  ④承插式掏管应按水流方向使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管道就位要对口找正,严格控制轴线、坡度和标高。就位后应防止移动,接口处要防止尘土落人。

  ⑤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7)工程验收

  ①防腐蚀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质量检查应贯彻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②防腐蚀工程面层以下各层及其他将为后工序覆盖的部位、部件,在覆盖前必须进行中间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③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是该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并经过规定的养护期后进行。

  竣工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a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抄件)和其他质量检验文件;

  b各种耐腐蚀胶泥、砂浆、混凝土、玻璃钢胶料和涂料的配合比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试验和质量检验报告;

  c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核定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的记录;

  d全部隐蔽工程记录;

  e掏管工程应提交管线敷设坡度的实测记录和接口检漏试验报告。

  ④各类防腐蚀面层应完好无损,与下层结合应牢固;面层的平整度、坡度及块材面层相邻块材的高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⑤凡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修理或返工。返修记录应纳入竣工验收文件中。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6

  gz-scb-05

  版本:a修改状态:0 xx年1月1日实施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防止和延缓生产设备的腐蚀损坏,延长使用寿命,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司属各厂和非生产部门所涉及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阀门等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

  第四条各厂设备部门应根据设备材质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相应机构,负责防腐蚀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

  第五条各设备主管应抓好防腐蚀工作,现场管理员负责防腐蚀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工业大气、冷却水腐蚀的设备、管道,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公司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特殊材料等防腐蚀措施。

  第七条对已采购防腐蚀的设备和管道,不得无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如确需改动,应由分厂提出新的防腐蚀方案,经公司研究、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必要时经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八条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化工工艺操作规程,不允许超指标运转和不按规程操作的现象。如工艺条件必须变更时,须经厂设备科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经公司生产运行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九条技术开发部基建、技措、环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方案,竣工后应由技术开发部组织生产运行部、施工单位、分厂及作业区共同验

  收。

  第十条为保证防腐蚀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应制定施工、操作及安全规程。所施工的设备应尽量在工场内进行。凡需施工的设备必须由所属作业区进行工艺处理,经安全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施工。

  第十一条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仍不能达到效果的主要设备,应积极推广采用防腐蚀的新技术、新材料。对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在检修时应尽可能不损坏设备的防腐层,万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经修复后方可使用。凡需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的施工,考虑到有些防腐蚀设备的易燃性,作业区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落实专人监护,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防腐设备和管道的施工应严格按照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材料定额。

  第十四条进入本公司施工的外来施工防腐蚀队伍,需经华谊公司资格认可。

  第十五条各分厂将油漆防腐蚀项目以计划形式上报,经生产运行部审核后列入大、中小修项目,中

  小修项目以分厂验收为主,大修由分厂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工程验收按hg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并按表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表》和表2《防腐蚀材料及制成品试验报告》填写。

  第十七条除煤气管道仍用黑色之外,其它管道面漆色标符合hg/txx9-1990e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在人行、车辆出入处涂色标,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

  附加说明:

  1、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生产运行部。

  3、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7

  1、目的

  加强设备、管道的防腐管理,延长使用寿命。

  2、防腐蚀管理范围

  2.1生产装置中受工艺介质腐蚀的设备、管道。

  2.2厂区内受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管道。

  2.3遭受循环水、冷却水腐蚀的设备、管道。

  2.4遭受腐蚀的工业建筑、构筑物和设备基础。

  3、管理分工

  3.1公司的防腐车间设专职的防腐蚀管理人员负责全公司的防腐蚀计划、技术管理。

  3.2各车间主任对设备的防腐蚀管理负全面责任,由车间设备员组织具体工作。

  3.3操作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条件,防止设备的`腐蚀,发现腐蚀损坏现象,及时报告。

  3.4维修工进行设备拆装、检修、动火时要熟悉设备内的防腐蚀衬里性质,避免损坏。

  3.5防腐车间是公司设备衬里和耐腐蚀非金属设备制造和施工单位。

  3.5.1按公司作业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全厂防腐蚀工程施工。

  3.5.2负责编制、上报全公司防腐蚀材料的需用计划。

  4、防腐蚀衬里施工

  4.1防腐蚀衬里材料要严格按技术标准选择。

  4.2外协施工单位需要有施工许可证。

  4.3合理制订防腐蚀施工工艺,严格质量管理。

  4.4衬里施工后,需养生处理的,必须按工艺要求留够充足时间,达到养生处理合格。

  5、运行与维护

  5.1严格按工艺条件使用,做到不超压、不超温、不超负荷、不随变改变介质的种类和浓度。

  严禁随意排放腐蚀性介质,需要排放的,要采取措施,并经安全环保处同意。

  6、设备检修

  6.1设备、管道、工业建(构)筑物的防腐蚀施工要结合大修理进行。

  6.2设备大检修时尽可能不损坏防腐蚀衬里,如防腐蚀衬里受到损坏,检修后应予修复。

  6.3设备、管道、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表面刷油漆防腐,其颜色按标准规定执行。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防腐工作,防止及缓和生产设备遭受腐蚀和破坏,延长使用寿命,改善操作环境,保证正常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凡受到生产工艺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冷却水腐蚀的设备,必须采用特殊的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涂层、衬里等防腐蚀措施。

  2、设备动力部负责全公司防腐的方案、技术管理,分厂(车间)设备领导应抓好防腐工作,车间设备员负责防腐蚀的具体工作。

  3、已有防腐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原防腐措施,确实不适当的,分厂(车间)提出新防腐蚀方案,设备动力部组织研究,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修改设备的原防腐蚀措施。

  4、积极推广采用防腐蚀的新技术、新材料、先进经验和试验研究成果,合理使用金属、非金属材料。

  5、控制腐蚀环境,严禁任意排放有腐蚀性的物质,研究各类腐蚀原因,提出防腐蚀措施,对腐蚀严重,造成生产被动的问题,应作为课题进行试验研究,确定合适的.防腐蚀措施。

  6、生产车间严格控制化工操作条件,不允许超负荷运转和不按规程操作,如操作条件必须变更时,应有相应措施,并需经设备动力部批准。

  7、防腐蚀工程的安装,均应制订规程,以保证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凡需防腐蚀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任务书,设备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由设备动力部、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8、凡受到生产介质腐蚀的设备、管道,必须建立防腐蚀档案及卡片。一般受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要建立按台或区域的防腐蚀记录。

  9、设备、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应结合大修进行防腐蚀刷油工作,设备、管道刷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0、检修时要尽可能不损坏防腐层,如防腐层受到损坏,应于检修后加以修复。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工作,防止及缓和生产设备遭受腐蚀和破坏,延长使用寿命,改善操作环境,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设备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机构,负责全厂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卡片。

  2.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生产车间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订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方可实施。

  3.对已采取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确需变动的,应由使用部门与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决定,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4.使用部门应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以免因介质条件变化,影响防腐蚀设备的`使用。当工艺条件必须变动时,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5.企业内生产、基建、技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施工,在填写任务书后,应报请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6.企业内的防腐蚀车间(工段、班组)的防腐蚀施工、安装均应制订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加强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7.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而仍不能获满意效果的主要设备与环境保护设置,应组织力量,研究腐蚀机理,提出改进措施。

  8.企业应积极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9.防腐蚀施工应严格执行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生产和销售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凡受到生产工艺中腐蚀介质或工业大气、冷却水、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第四条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和供应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应积极参与和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企业要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有分管领导负责防腐蚀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防腐蚀工作的归口单位,应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与使用单位以及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供应等部门形成完整的设备防腐蚀管理网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分管领导管理职责

  全面负责防腐蚀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规划,及时听取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防腐蚀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重大的设备防腐蚀问题做出决定。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设备防腐蚀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防腐蚀设备、设施、措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验收,负责使用维护和检查维修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防腐蚀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情况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三)应设专职的技术人员,做好设备防腐蚀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和技术管理工作。

  (四)针对设备防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负责本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六)负责对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七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第八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工艺防腐蚀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艺防腐蚀方案的审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负责工艺防腐蚀措施的技术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工艺卡片、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并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四)针对工艺防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根据操作规程、操作法,加强操作纪律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第九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防腐蚀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条供应部门职责

  (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采构设备、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二)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负责对所购防腐蚀涂料及药剂的入厂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设备防腐蚀技术档案(台帐),有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数据记录。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设备及工艺防腐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防腐蚀工艺要求正确操作和组织生产。

  (三)负责设备及工艺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设备腐蚀检查方案和检维修方案,并参加施工质量验收。

  (五)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防腐蚀计划,负责或配合制定防腐蚀方案。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职责

  (一)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根据所设计装置的生产工艺、介质的腐蚀情况,合理设计工艺及设备防腐蚀方案。

  (二)及时收集有关防腐蚀的信息,积极参与防腐蚀技术攻关,不断提高设备、工艺防腐蚀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检修单位职责

  负责按有关规程及检修方案,对防腐蚀设备进行检修,并配合做好防腐蚀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设备检测单位职责

  根据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类腐蚀监(检)测工作,建立完整的监(检)测档案,为设备腐蚀状况的分析判断提供依据。

  第三章防腐蚀设计

  第十五条防腐蚀方案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集团(股份)公司有关规范和规定,并选择有效的防腐蚀技术措施(如耐蚀材料、结构、防腐蚀涂料、衬里、电化学保护、添加防腐蚀药剂、工艺防腐蚀等)。

  第十六条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腐蚀介质、介质流动状态、温度、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装置还应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进行选材。

  第十七条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

  第十八条当采用防腐蚀新材料、新技术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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