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制度>设备的管理制度

设备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3 16:03:40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的管理制度

设备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厂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2管理内容

  1、1档案室由设备科负责管理,档案由设备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2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1、3档案室内档案箱柜排放整齐有序,有编号,应避光排放。

  1、4档案室内要调节干湿度,做到经常通风。

  1、5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杂物,避免灰尘、昆虫及老鼠对档案的侵害;防虫害、防霉变、防火、防水、防潮等措施完善。

  1、6档案室要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备有防盗设施。

  1、7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安全。

  1、8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下班前关闭一切电源,人离开时必须锁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领导。

  1、9档案室不得兼作它用。

  1、10凡需查阅或借用档案室资料者,必须征得厂领导或设备科长批准,按一定的.范围进行查阅、借用,并办理查阅、借用登记手续。为了保证资料档案的完整,借阅者须交纳一定押金。严禁在借用的资料中进行涂写、刻划、破坏,归还时必须保持所查、所借资料的原来状态。否则,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1对一般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三年,关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1、12遵守厂档案保密制度,严守档案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档案情况,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档案内容,违者,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设备的管理制度2

  各种机械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处(部门)规定)划分的场所停放,生产和专项工程,要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对放野外的各种机械车辆要派专人看护,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不准乱停乱放,违者造成失窃和事故除按有关处罚外还要负经济赔偿的责任。

  本车(机)驾驶员必须做好零部件(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不离车和入场后要关锁好门、窗箱盖,机械车辆进车间检查前应做好交接和领用的材料五金零配件的`保管,由于乱丢乱放,造成丢失责任要负赔偿的责任。

  动用各种车辆设备包括私人借用,要经领导和管理部门权益审批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凡擅自动用各种机械车辆设备进行非法运输、私做工程等活动,除追回台班费和没收非法所得外予以处罚,造成损坏和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机动车辆和沥青油罐车停放在“严禁明火作业”区域内使用汽、柴油擦洗沾有沥青车辆和用喷火机喷化车辆上的沥青结巴。确需清理车辆要经保卫部门同意并指定地点采取严防措施,保证安全。违者按安全防火规定处罚。

  严禁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利用职便或私人用车在外过夜,造成损失、丢失和事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设备的管理制度3

  1、清洁设备领用、操作制度

  1)领用制度

  a]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b]领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c]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d]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e]因作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f]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2)操作制度

  a]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b]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

  c]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d]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e]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2、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洁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洁人员不提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清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设备的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设备、设施的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现规定如下:

  1.抢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2.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各种仪器;操作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否则不可随便动用;保管人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保障部申请报废、更新。

  3.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4.操作前需检查仪器,使用后全部关闭仪器,键钮复原,套好机罩。

  5.仪器使用时必须有使用记录,运转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仪器使用后,护士必须及时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干后经消毒处理后装配并试机,对主机必须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熏蒸消毒处理;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保障部,并做好登记。

  6.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贵重仪器并签名。

  7.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并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购买日期、设备专管人、设备维修专管人等。

  8.急诊抢救设备一律不外借,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以免影响急诊抢救工作。

  9.由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各种仪器每半年检修一次,并有检修记录。

设备的管理制度5

  1.0目的

  规范弱电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其高效率、高质量地正常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所有监控设施系统的'管理,如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电视天线及卫星电视天线系统、防盗对讲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和烟感、温感报警系统。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

  3.2安全员负责监控设施的操作、日常巡视,管理处机电维修班电工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4.0工作程序

  4.1设备运行维护

  4..1.1管理处每天对弱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及机房卫生整洁、无积尘、油污,并填写《弱电设备设施系统日巡查记录表》。

  4.1.2管理处机电维修班电工根据《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4.1.3机电维修班电工每月定期对弱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需要停电/停机时,填写《停电停机申请表》,由维修班长向管理处申请,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管理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用户。

  4.1.4日常和定期维修保养中出现未能解决的问题,应通知相关的承包商,按合同执行。

  4.1.5维修班长负责建立弱电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弱电管线图、设备台帐,并负责对设备设施作出适当标识。

  4..2用户维修申请的处理按《维修服务管理程序》进行。

  4.3应急处理

  4.3.1监控系统出现报警信号时,安全员应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处理问题,确保用户人身、财产安全。

  4.3.2遇台风/暴雨及出现紧急维修要求时,值班安全员应报告维修班长,通知机电工程部到达现场,必要时请相关服务承包商到场。

  4.4技术整改

  4.4.1弱电设备的更新/改造,由管理处提出,经机电工程部验证,并组织技术评定后,由公司机电工程部作出方案,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2凡所属项目的技术整改工程,特别是消防报警系统的整改工程,由机电工程部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0相关文件

  5.1《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xxx-qp-07-wx-01)

  5.2《维修服务管理程序》(xxx-qp-13)

  5.3《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xxx-qp-10)

  6.0质量记录

  6.1《弱电设备设施系统日巡查记录表》(xxx-qp-07-1/a)

  6.2《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xxx-qp-07-2/a)

  6.3《停电停机申请表》(xxx-qp-07-3/a)

设备的管理制度6

  1、内容

  工程项目设备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选择,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2、职责

  由项目工程师指导材料设备科进行工程项目设备管理。

  3、设备管理措施

  1)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最优方案。根据工程占地面积、工程量、结构特点、施工需要等具体情况选择施工机械并合理布置。

  2)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来投入施工。

  3)简化施工工艺,合并工序,变单机作业为联合体机械作业。

  4、机械设备技术管理

  1) 机械设备和合理使用

  ①在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情况下,使机械设备的燃料、动力和劳动力消耗最少,生产率最高。

  ②采用合理的.技术管理和完善的技术保养,使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工作中经久耐用,不出故障。

  2) 维护与保养

  ①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使用之前,首先按产品规范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交涉解决,并作详细验收记录,办理好必要的移交手续。

  ②定期对机械设备有计划地进行清理、润滑、调整、紧固、排除故障、更换磨损失效的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

  3)定期调整

  机械设备零部件长期使用后,会造成间隙增大,螺丝松脱,以至丧失精度。因此定期进行调整,恢复零件间的配合,恢复零件几何轴线的正常位置。

  4)正常运输

  大型施工机械长距搬运一般采用平板拖车或汽车运输,在工地范围内亦可靠机械本身动力自行行走。

  5)修理

  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大修、中修和小修,并把保养修理情况记录下来。

设备的管理制度7

  空调设备房是中央空调系统的控制中心,为确保空调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空调制冷机房的.全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电气人员管理操作,非本职人员禁止操作。

  2、无关人员必须经工程部主管许可,方能进入制冷机设备房。

  3、室内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照明、通风并严禁烟火,严禁明火。

  4、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分析机组各种压力表、温度计的读数是否正常准确,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5、须每月对中央空调系统抄一次电能表,并做分析。根据空调负荷的变化调节机组,确保机组运行在节能状态,费用不超标。

  6、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更换磨损的零件,并作好记录。

  7、定期对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进行清理、水处理。

  8、调整冷却塔风扇角度或加挡板,减少冷却塔的飘水。

  9、控制冷却塔托盘的水位,避免溢水。

  10、空调值班室每天清扫一次,制冷机设备房每周清扫一次,新风空调机房每月清扫一次,制冷冷水机组每月清洁一次。

设备的管理制度8

  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提前10分钟上岗将交接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2、交接班内容:

  (1)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

  (2)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

  (3)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

  (5)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

  (6)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

  3、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时要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

  5、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6、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7、交接班完毕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设备的管理制度9

  1.厨房设备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岗,由个体人员包干责任。

  2.设备用具使用后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水迹,油渍,不腐锈。

  3.设备和用具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并将其放回原位,责任人有权检查。

  4.各种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发现人员要及时向厨师长(行政总厨)汇报,联系修理,不得带病操作和使用。

  5.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对厨房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2.设备使用人在使用前经过严格培训,但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因此造严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责任;

  13.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设备的管理制度10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设备技术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资料档案管理。

  二、管理内容:

  2、1、生产设备档案资料。

  2、2、设备管理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1、企业正式颁布的有关设备管理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上升为设备管理技术性文件及设备管理办法)等。

  2、3、外来文件(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三、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3、1、设备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管理。

  3、1、1、设备到货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时将随机文件、技术资料经公司物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及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共同验收,将一切资料登记建名册,做好归档前的准备工作。

  3、1、2、设备安装验收完后,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的'主管人员将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和设备随机的各种技术资料一同交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设备

  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管理。

  3、1、3、设备在修理过程中,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在修理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在修理过程中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的管理。

  3、2、1、公司正式下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2、2、设备运转统计资料。

  3、2、3、设备维修资料。

  3、2、4、设备调入调出资料。

设备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施工机械化水平,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预防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检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公司系统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国发[1987]68号文<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0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381号文<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总则

  3、1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费用核算;适时更新改造,到达使设备技术状态好、安全运转、使用寿命长、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岗位,配备安全、技术、资料信息、资产管理等岗位,以适应管理职能的要求,负责企业设备管理的工作。

  3、3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企业构成固定资产的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维修和测试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耐用期限超过一年;

  2)单机原值超过20xx元人民币;

  3)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

  4基础管理

  4、1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务必从所购或调入之日起,按行业规定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档。且每年年终要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查,发现帐物不相符时要查明原因,追查职责,报上级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亏(盘盈)手续。

  4、2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起重机械原始记录、检查表、统计报表、机械和相关人员台账、机械合同等标准资料格式,并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建立企业施工机械总台账和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4、3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企业有关部门编制企业技术装备规划,并负责编制和参与审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企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认证工作。

  4、4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编制重要调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大修、改造、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安全及技术经济论证方案,组织对重要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和报废注销手续。

  4、5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为施工项目部配置、租赁起重机械等设备,并组织运输、试验、验收,确认满足施工要求。

  4、6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对新型或进口设备的相关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方法的引进消化和推广工作。

  4、7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4、8自制非标设备或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自制或改造后的设备,要检验合格,进行工业性试用,实际作业达500小时以上再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9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外转让设备,应根据其价值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上海电建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调配设备时,调出单位应保证调出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及资料档案等一齐移交。

  4、10设备报废应事先进行经济分析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予报废:

  1)设备磨损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虽经大修但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到达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污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4、11设备报废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技术、财务审定,企业领导签章,根据设备价值按规定上报审批。

  设备一经报废,严禁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或出租。

  5施工企业本部机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业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业本部的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工器具、检测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5、3、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5、3、2负责建立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职责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5、3、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所用施工机械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审定起重机械安拆、大修改造作业方案,参与编制或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配置和大型吊装方案。

  5、3、4负责组织企业层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运输、试验等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5、3、5负责组织编制企业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审查和指导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5、3、6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纯机械事故和机械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7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评价和考核,并指导、跟踪、督查缺陷整改状况。

  5、3、8配合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取证;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5、3、9参与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重点审查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的数量与安全状况,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方面的条款。

  5、3、10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竞赛评比表彰,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4公司系统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租用与分包工程自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起重机械维修制度;

  4)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查与执行制度;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7)起重机械检验仪器、工器具管理制度;

  8)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9)对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

  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四):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状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状况,要追查职责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设备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务必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透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用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务必履行的重要职责。

  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职责制里,都务必明确地把持续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指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资料包括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地区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机械工业的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协同当地经委组织地区性的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设备管理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设备管理带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编报上级需要的统计报表。

  第九条:企业厂长(经理)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厂生产设备管理负全面职责。在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职责制中,要求实现设备管理的下述指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85%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的新度系数不能下降;无重大设备事故。

  (二)协调好生产和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三)要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全面组织和领导设备动力系统的业务并布置检查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动能管理工作,协调横向关系;掌握及正确使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组织审定设备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审批费用预算;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维护竞赛活动,抓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十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务必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自制设备、新建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调研、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个性是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打基础。

  设备动力部门要参与基建、改(扩)建工程公用设施(风、水、汽、电等)的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

  第十—条:对进口设备,设备动力部门务必参与选型的调查和考察。在与外商谈判中,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提出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要求,以及维修备品配件、润滑油品、维修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等要求。

  第十二条:设备动力部门要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及市场信息和有关设备使用的意见,为做好设备选型带给依据。同时,要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在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问题、故障状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个性是进口设备务必在索赔期内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章:基础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办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生产时,务必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企业的生产设备实行分类管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由国家机械委制订管理办法;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管理办法;其余设备由企业制订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企业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加工产品质量的影响,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设备停机对生产的损失,购置原值的大小等,将设备划分为重点预防维修设备(简称重点设备)、一般预防维修设备和事后维修设备,不一样的设备采取不一样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重点设备的范围及管理办法由企业自行制定,并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任务变化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设备封存。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要有明显的标志。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所有封存设备都要到达完好设备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对于因工艺调整、产品转产或其他原因闲置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用心进行处理。同时可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设备的调拨和移装。设备实行有偿调拨,调出设备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调出设备应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及技术文件,企业内车间之间设备的移装应由设备动力部门统一办理手续。

  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和高精度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磨损,精度丧失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已无法恢复原有性能及精度的,可作降级处理。

  凡需降级使用的设备,应由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有经验的工人组成签定小组,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查、分析、论证定性,提出鉴定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国家机械委备案。

  第十八条:设备的报废。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生产有影响,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政策规定务必淘汰的设备能够办理报废。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的报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确定,其中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机械委备案。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更新和改造。

  第十九条:设备故障与事故。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或修理费用到达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万元;精、大、稀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在1000~3万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万元以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达3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二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按设备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重大及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限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

  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职责,按情节轻重和职责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职责。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

  对修复费用低于500元或全厂供电中断10分钟以下的设备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

  第二十条: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到达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物相符,贴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否则不能转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动力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一般动力设备、管道和线路安装、改造须经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审定,由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变配电等重要设备的安装、改装、修理和更新报废,须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各种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统一的表格、工作定额和动力管线竣工图纸。加强各种技术文件、图纸和档案管理,个性是动力管线竣工图纸的管理。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于贴合档案管理要求的资料室中。

  第二十三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信息的积累、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种原始凭证、图表齐全,数据正确。国家规定的统计报表,应有专人负责统计,做到填写整齐,数据正确,上报及时。

  第二十四条:企业要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用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设备管理维修数据应用微机处理,以提高信息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技术状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要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正常运转。主要生产设备应按照设备磨损变异的规律,进行定期的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统计、分析和考核设备完好率,便于及时和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为编制维修计划和带给领导做为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修理工人排除,并填好故障记录,对经常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管理和维修部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发生的原因。

  第二十七条:重点设备要实行点检(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制度,掌握设备技术状态,逐步采用先进的监测和诊断技术实行状态监测维修,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和变配电等设备,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

  第二十八条:对关键工序的设备,定期进行几何精度检查,必要时,应进行动态精度检测,及时进行精度调整,作好记录,以保证产品加工质量。

  第六章: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九条: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

  第三十条:操作工人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第三十—条: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行岗位职责制。对于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务必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

  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务必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单班制设备应有运行记录。

  第三十二条:操作工人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职责。

  第三十三条:生产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定期保养)制度。

  第三十四条:企业要根据生产特点和设备条件,采用预防维修方式;对于流水线、流程设备、全年无法停机的,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定期维护和检修,并认真安排好大修计划;对生产影响不大的一般设备,可采用事后维修方式。

  第三十五条: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做好记录;对设备动力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计划完成状况作好记录统计,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记录。

  第三十六条:企业要设置润滑站,车间要设润滑点,配备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专职润滑工,配备必须数量贴合要求的润滑设施;建立和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对设备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并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的科学方法。

  第三十七条:设备预防性修理类别一般分为大修理、项目修理和小修。

  (一)大修

  设备的大修理是计划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修理。在大修时,要对所修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以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设备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二)项目修理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校正机床的座标,以恢复设备精度、性能。

  (三)小修

  设备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资料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透过检查、调整、紧定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企业要制订年、季修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生产设备大修理计划,由厂长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设备修理计划务必纳入企业各级生产计划下达考核。

  要编制检修作业计划,包括修前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对修理复杂、工作量较大的重点设备,要采用网络技术编制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第三十九条:企业要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供应和保管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建立备件储备卡,要用心处理积压,加快资金围转,保证经济合理储备。引进设备的备件应高于维修备件供应率的平均水平,对大型、特殊的备件要用专款储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备品配件要逐步向集中储备过渡。

  第四十条: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部门的专职设备检验员为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承修部门应对承修设备的质量负责,在保修期3个月内,企业要考核大修理质量返修率指标,大修后的质量要求:恢复规定工作潜力,到达原出厂或生产工艺标准,配齐完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修理技术文件按要求及时归档;但对下列状况,经企业主管设备领导批准,能够制定修理降级标准。区别对待:

  (一)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能够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制定具体的大修理质量标准。

  (二)长期用于单一工序加工的通用设备,大修理后与加工工序有关的项目要到达工艺要求,其余项目可结合本企业实际状况,降低要求或免检,同时,修理费用定额应相应地减少。

  第四十—条:要加强设备大修理基金的管理。设备大修理基金应按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由企业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掌握使用,以保证应大修理的设备及时按计划安排大修,财务部门加强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七章:改造与更新

  第四十二条:设备改造与更新工作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企业要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善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与更新计划,它是企业技术改造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企业设备动力部门提出方案报主管设备厂长(总机械师,专职副总工程师)批准,凡纳入新建或技措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企斗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门应用心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设备技术改造宜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所需资金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理费用的3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用开支;若超过时,应将改造资料专项列入技措计划或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基金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安排解决。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不办增值,用折旧基金等开支的应办理增值。

  第四十五条: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设备,能够更新:

  (一)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不了产品质量;

  (二)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

  (三)透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及性能。但不经济;

  (四)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四十六条:设备更新工作应在主管设备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总机械(动力)师(专职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并应建立以设备动力部门为主,计划、生产、技术、工艺、财务、质量、使用部门参加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门组织实施。凡纳入国家计划中的技术措施项目有关设备更新部分,设备动力部门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对被更换(淘汰)的旧设备,应组织技术鉴定,区别不一样状况,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设备变价收入款项,按规定要用于设备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报废的受压容器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他单位使用。

  第八章:经济管理

  第四十八条:购置新设备或设备进行重大改造,要在主管厂长领导下,设备动力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进行经济管理,在设备全过程管理各个工作环节都要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十九条:要合理使用设备维修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对车间经费中的设备维护和检修费用下达分配指标,由设备动力部门控制使用,并对设备大修理费用实行单台核算,做到原始凭证齐全,费用摊派合理,在企业内要考核统计大修理成本,设备大修理平均停歇天数,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固定资产设备维修费用率。大修理成本和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要有统计分析,应力求经济合理。

  第五十条:企业要进行对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的统计与考核,不断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力求用较少的设备投资,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第九章: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条:要把设备管理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纳入企业的培训规划;把设备管理维修理论基础知识的教育列入企业职工教育的资料,并在时间、物质和资金上给予保证。分期分批培训在职职工,并将学习成绩列为竞赛评比和晋级条件之一。

  第五十二条:结合工作需要,由设备动力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有计划地选送热爱设备工作、成绩优良的干部、工人参加厂外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班,脱产深造,或参加高等院校、电视大学或业余职工大学,脱产理解设备管理维修方面的正规专业教育,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用心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设备管理创优活动,经评定为各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后,企业应对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资鼓励。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厂内设备管理先进群众、先进个人的评奖活动,发表成果,树立标兵,表彰奖励先进,以推动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开展,并给予奖励。

  第五十五条:维修工作要求知识面广,技术复杂,从事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人员待遇和奖励不低于相应工作条件的生产人员;在管理、维修和技术革新中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应纳入科技成果奖进行评奖。

  第五十六条:对设备维护不好的车间、班组及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予经济惩罚。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职责事故者,对失职造成设备严重失修、技术状况劣化的单位和职责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机械工业企业。群众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参照本规定贯彻执行。兵器企业专用设备管理另发实施细则。本规定由国家机械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颁发的《机械工业设备管理与维修条例》即行废止。b

设备的管理制度12

  为了维护机器设备的安全,延长其使用寿命,最大限度的为档案现代化管理服务,特制定以下要求:

  一、初次使用机器设备之前,要先了解机器的性能,通读使用说明。

  二、机器设备由专人负责,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

  三、使用机器设备要填写使用机器设备登记表。写清楚所使用机器设备的名称、时间、用途及使用时机器有无异常现象。

  四、机器设备出现故障要报告有关领导,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如自己随意处理后果自负。

  五、为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复印纸张由专人负责管理,各科室需要复印时,须经局领导批准,复印后经办人签字。

  六、在维护设备安全的基础上,鼓励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认真钻研微机的.使用技术,积极开展工作,欢迎研制、开发适合我馆工作需要的软件程序。

  七、机器设备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定期擦拭,保证机器设备的清洁、完好、安全。

设备的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保证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齐全完好,有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不断完善和规范设备管理,制订此办法。

  2.范围

  转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所有运动部件、设备的'防护罩、防护网、隔离栅等,在我厂主要指泵类、减速机类设备的联轴器防护罩,电动机风扇罩,移动式风机和固定式风机防护网(防护板),皮带和皮带轮防护罩等,以下统称“防护装置”。

  3.防护装置规范要求

  3.1防护装置安装规范必须符合设备安装技术规范;

  3.2防护网网眼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3.3泵类、皮带轮和风机防护装置必须统一刷成黄色,电机防护装置(防护罩)与电机同色。

  4.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职责

  安全防护装置属于设备的一部分或附属装置,必须把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维护、检修、更换纳入设备管理,明确相应管理职责,保障装置完好。

  4.1新增转动设备必须配备防护装置,把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纳入设备安装验收的标准之一;

  4.2使用过程中机械专业人员对泵类、皮带轮和风机转动部件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检修和更新(纳入设备巡检内容之一),电仪专业人员对冷却风机和电机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检修和更新(纳入设备巡检内容之一);

  4.3工艺人员进行点检和日常卫生清理及装置防腐。

  5.安全防护装置管理考核

  5.1防护装置卫生差,每次处罚该台设备的卫生责任人(工艺)50元/台;

  5.2检修设备拆除防护装置,但修复后未按规范安装恢复,按设备检修不到位进行考核,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台;

  5.3发生遗失的由工艺岗位人员追查遗失原因,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分厂,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台;

  5.4锈蚀严重未进行防腐的,每次处罚该台设备的卫生责任人(工艺)50元/台;

  5.5防护装置正常腐蚀损坏后,电机防护罩和冷却风机防护网由电仪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一周内制作更新,其它防护装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机械人员一周内制作更新,不按要求更新的每次处罚相关人员50元/台。

  6.编写依据

  6.1 《设备管理经济责任制》。

  7.记录

  7.1 《设备检点检巡检记录》和《考核通报》。

设备的管理制度14

  一、“三好”、“四会”的解释。

  (l)管好、用好、维修好。

  (2)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解释。

  (1)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三、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解释。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白,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切屑、垃圾清扫干净。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使用、维护和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和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

  适用于对公司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维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

  3.1公司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部管理。其工作内容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3.2各分厂、车间、工段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1.1凡价值在20xx元以上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由设备部管理。自制的设备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者,经生产验证合格,图纸资料齐全,也应列入固定资产。凡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设备,属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部门建帐管理和维修。

  4.1.2财务部同设备部每年年终核实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1.3设备部对所属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要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4.2设备的更新: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8月由各分厂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更新计划表》,设备部汇总后报公司审批,在购置前,设备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新购设备进行厂家、性能和价格等供方评价,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购买手续并执行采购控制程。

  4.3.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部会同相关人员共同开箱验收,与项目清单核实,填写《设备开箱记录表》如有损缺予以记录并与供方及时联系解决,设备部保存相关技术资料。设备的安装调试由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

  4.3.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设备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表》。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档案移交档案室。

  4.3.3自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自制设备、装置、工装申请审批表》设备部负责审核实施。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设备部会同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自制设备验收表》。

  4.4.1外借设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部应保持外借设备记录。

  4.4.2设备的调拨:调拨设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填写《设备调拨通知单》。

  4.5.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分厂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报设备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封存。

  4.5.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断汽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防护罩。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使其达到良好的状态。

  4.5.3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4.6.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4.6.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4.6.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者。

  4.6.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者。

  4.6.1.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者。

  4.6.1.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者。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7.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经现场考核符合要求后方可上岗。

  4.7.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定期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4.7.3操作工人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熟悉“五定”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叉车司机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国家相关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

  4.7.4所有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三大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运转生产中一般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搞好“三级保养”做到“三好四会”,,严禁设备运行变速,不准在轨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4.7.5操作者严格遵循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尤其不得私自解除设备安全装置进行操作,违反规定者,后果自负。(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4.8.1设备的“三级保养”包括:设备的日常、一、二级保养。

  a)设备的日常维护:班前班后操作工根据本机组的《设备润滑纪录表》内的养护项目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个部位和加油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由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b)设备的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为辅,对设备出现的故障无法准确判断其部位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后由维修人员协助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和清洗油线、油毡、滤油器、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

  c)设备的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对设备反复出现的故障及影响设备稳定运行的部件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后由维修人员解体检查维修,更换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气系统检查修理,使设备技术状况全面达到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d)设备维修部门采用机组报修的方式为各工段提供维修服务,根据报修单每完成一项维修服务,工时由被修部门计时给出,验收由被修机组观察维修效果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内相关项目验收。

  e)维修部门的现场维修人员对报修设备每次的维修工作应填写到《设备维修记录表》中。

  f)设备使用工段应配合设备部做好重点设备的基本精度检测和调整工作。

  4.8.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供电、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和测量仪表进行法定检测。

  操作工认真作好《设备润滑保养纪录表》内的各项内容,各工段对本工段的设备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各机组根据设备部的要求应做好设备的定期润滑换油工作,并填写《SCA-呼和浩特设备润滑油换油记录表》同时做好废油回收工作,做到分类油质分类回收。

  4.9.1每年九月至十月各分厂应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设备普查。设备部根据设备普查情况和使用说明书等维修需求制定《设备中、大维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公司综合维修计划。

  4.9.2设备大修由设备部组织实施。设备大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大修完工后,经使用部门确认,填写《设备中、大修理验收表》。

  4.10.1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精大稀重点设备在1000—30000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4.10.2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10000元以上,精大稀重点设备在30000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4.10.3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电二天以上,车间停电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

  4.10.4车间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部,经鉴定后再进行处理。车间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认真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部和人事行政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原始记录,签署处理意见。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价值大小给予赔偿和一次性处罚。(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11.1备件必须根据备件储备原则,由设备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对供货厂家进行供方调查。大型备件设备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厂家的性能、价格等评审。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购买手续并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4.11.2设备部应积极做好进口设备备件的国产化、本地化。对进口设备可在本地加工的易损件在维修过程作好测绘工作。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台帐。

  4.11.3机组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报设备部批准采购。特殊情况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设备部办理。

  4.11.4外购大型备件应根据合同技术要求验收入库后,再发放使用,并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手续。由于生产急用,到货后直接发给使用者,采购员应将领料单和报销单一起补办入库、出库手续。

  4.11.5备件保管工作要达到科学保管分类、分区、分机型,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备件不磕不碰、不锈、不变质。每年终核对帐物相符,库容整洁。

设备的管理制度15

  第一条油库配备消防应急器材、设备是保障油库安全,贯彻“十项标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体现。为做好库区安全消防环保工作,有利于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环境污染等,对所有的消防应急设备、器材应实行分区包干管理。

  第二条油库应绘制消防应急器材布置图。各作业现场、后勤供应区、行政管理区等应按图要求置放消防器材。设备应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该区域的消防应急设备、器材。

  第三条各部位消防应急器材的数量、规格、种类不得低于国家规范配置要求。并设立卡片、注明负责人和换药日期。器材、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保管、维护、保养标准。消防器材的保养参照设备保养的要求进行实行“四定”。室内器材:外观整洁,摆放合理,附件齐全完好。标记清楚准确,表面无锈蚀、霉烂、灰尘。室外器材:摆放整齐合理,无严重锈蚀,标记清楚准确,附件齐全完好。灭火器夏季避免曝晒、火烤。

  第五条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一次喷枪(嘴)皮管,泡沫产生器的空气滤网封口玻璃及安全阀是否完好;手推车式消防器材的轮子转动是否灵活。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水带、沙箱、铁铲、水桶。每三个月检查一次二氧化碳灭火机重量;每月检查一次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每半年抽验一次空气泡沫液质量,每半年做一次空气泡沫混合器的检查校验,做好检查记录。油库安全委员会对包干区域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第六条战备器材应与训练器材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补充应有计划,使用或进出库应有台帐。

  第七条消防器材库房的消防应急器材必须分类摆放和整洁,设置管理保养标签,建立登统台帐,每月盘点一次。消防、应急器材的出、入库应有凭证。

  第八条消防应急器材库房的日常管理和卫生工作由消防泵房值班警消员负责。

  第九条消防应急器材未经领导同意,或非紧急情况下他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十条奖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年终安全承包目标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随意挪用、有意破坏消防器材、设备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参照《石油库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设备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设备机械设备管理制度04-08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02-16

it设备管理制度04-05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02-24

设备项目管理制度03-12

设备工厂管理制度01-26

设备封存管理制度02-05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2-05

设备物资管理制度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