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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3 08:50:52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质量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用】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1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景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当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贴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异常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2

  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年度创优目标,确定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为:确保合格,创建xx市优质样板工程'雁塔杯'。

  为了实现以上管理目标,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的管理措施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1、大力推广和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

  2、成立qc小组,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攻关,确保工程无质量通病。根据工程特点,我们将对以下课题进行现场攻关:屋面、卫生间、外墙等的防治渗漏水问题,高强砼确保做到平整光洁并无裂缝、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外,重点解决消除施工缝缝隙和灰砟、墙柱底部缺陷(烂脚)和梁柱节点处(接头)断面准确平整以及框架结构柱梁、梁梁等阴阳角方正、色泽一致处理等课题。

  3、安装预埋管采取定向布设,方便用户入住后装修需要。

  4、楼梯踏步、屋面檐口部分采用角钢或钢条加以保护。

  5、内墙面施工采用本公司特有的施工工艺,抹灰完作抛光处理,方便用户入住后的墙面装修。

  6、严把材料关,保证所有的材料全部达到或高于施工图纸、工程说明、现行国家规范之要求及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最新要求,材料进场全部有质保书并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材料在大批量采购前,均提供样品给建设方和监理并获得建设方的批准。所有经批准的材料样品均全天候保留在现场,以备建设方随时查验。

  7、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加强技术交底工作。

  8、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奖罚制度。每周举行一次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公开,奖罚分明,对质量问题将追查原因,找出对策,并处理改进。

  9、建立各种具体的实物质量标准,做到施工现场事事有标准,管理讲标准、作业按标准、检查对标准,避免干活凭感觉,好坏靠印象,减少随意性。

  10、推行'质量五多管理办法',即质量管理要求多跑腿、多检查、多记笔记、多次督促、多次验收。

质量管理制度3

  1、对最终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产品、对用于重要结构的零部件、顾客要求验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发放等应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2、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标识。

  3、标识应有记录,且于生产全过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时可进行标识的移植,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项目部应明确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标识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

  5、验收合格的设备、物资应按类别、性能、规格、批次、等级等进行标识、存放、保管和发放,且做好ft入库验收记录,经手人应签章。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产品,设备物资部门应会同质检部门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且对其进行标识,做好记录。

  6、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名称,且以检验表、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等作为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难以于现场直接进行标识的产品(如混凝土浇注过程),应用生产记录方式进行标识,详细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号、坐标)、作业时间、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和作业人等,处于待检、检验状态时,应加以说明。

  8、产品试验(试块、试件、试验段等)标识应根据产品试验的时间、部位、等级、品种、批次等进行标识。

质量管理制度4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思想,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坚持贯彻“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思想,在工地施工全过程中坚持贯彻“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方针,切实做到好中求快,好中求省,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

  2、开工前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3、工地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本工地的施工特点和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制订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落实质量责任。

  4、建立健全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从材料进场到工程交工,从项目经理部到基层班组都能做到预防和把关相结合,使施工的全过程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力争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5、质检员必须熟悉质量的有关规定,了解本工程的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情况,掌握《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表》,负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严格按“质量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6、工地应认真组织外购材料,机电设备和本地建筑材料的供应工作,建立专门的验收制度,落实专门的验收人员,严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用于工程的施工。

  7、质量动态管理小组和各项工作应扎实全面,有关施工大事记、施工日记、隐蔽记录、检测结果、质量动态等资料应完整可靠,及时整理归档。

  8、工地施工人员应服从监理和质量管理人员的指挥,支持他们的工作。对人为的质量因素经指出后,不听劝阻和及时纠正,质量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

  9、加强对职工的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在全员教育的`基础上,对重点关键岗上的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再教育,强化质量意识,掌握质量要求,灵活使用方法。做到质量人人抓。工地领导应以身作则,不断学习与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新知识,并在工地施工中加以应用。

  10、生产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程对该工种施工质量要求,掌握本工种应知应会的技能,了解本工种与其他工种之间的关系与配合。熟悉施工规范对本工种施工工艺要求,严格按图施工,在本工序完成后,必须自检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验收,特殊工种生产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11、工地内部经济责任制中应突出质量管理,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工资、奖励和质量挂钩。建立质量否定权,对工地的各级领导都有明确的质量责任要求,职工的各个岗都应有工作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

  其他相关部分可参照《江西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试行)》、《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实施办法(试行)》、《江西省九江县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公司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

质量管理制度5

  一、目的

  防止产品检验状态标识或其存放区域发生混淆,以及必要时对产品实施追溯。

  二、适用范围

  最终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活动的控制。

  三、职责

  1、质检部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对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工车间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生产现场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

  3、供销部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入库成品的`标识、成品装运交付时的标识及包装材料的标识。

  四、产品包装管理:

  (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设施。

  (2)包装时应按计量标准进行包装,误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保持包装场地的清洁,不得有杂物和其它化学危险品。

  (4)规范码放,标识明确,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六、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1、包装物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批号、净重、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需要时应标出防火、危险、剧毒等标志或字样。

  2、出厂产品均按生产日期顺序进行批号标识。

  3、产品标识应统一制定。按装置产品生产批号进行最终产品检验,做好记录,并在质量检验单中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记。

  4、最终产品入产品库后,产品库管理人员应按质检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单,按产品的种类、等级等进行分区存放。

  5、产品出厂时,随产品开具产品质量检验单,作为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

  6、对不合格产品要做出特殊标记,隔离存放。

质量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本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基本准则,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药品质量管理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体系,实施药品质量方针,并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医疗机构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该机构应当设置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组或专门人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拆零、调剂、特殊药品管理、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卫生管理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体检等,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内部评审,确保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人员与培训

  第七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其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熟悉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从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有国家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应当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药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培训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章药品购进与验收

  第十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不得购进或调剂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以下材料,并建立档案将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一)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药品质量合格证明和购进药品的合法票据;

  (七)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或合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购进进口药品,除本规定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药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并加盖供货方原印章。购进生物制品的,还应当索取加盖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和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验收人员应当在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场所和规定的时限内,对购进药品、销售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做到票、帐、货相符,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五章药品储存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储存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应当符合要求。药品库应与办公、辅助、生活区域分开。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当制定和执行有关药品保管、养护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药库应当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分区存放,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常温存放的药品温度应控制在0℃-30℃,阴凉存放的药品温度控制在0℃-20℃,冷藏药品存放温度控制在2℃-10℃;药品储存环境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二十条库房中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其中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第二十一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中药饮片、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分柜存放。

  第二十二条中药饮片应配备中药斗柜,中药饮片装斗前应作质量复核并记录,不得错斗、串斗。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第六章药品调配使用

  第二十三条药品应凭医师处方调配使用,处方按规定保存。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拆零药品专柜和拆零工具,拆零应符合卫生要求;拆零后的药品包装袋上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当及时封存,做好记录,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按规定组织上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指医疗机构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机构。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指医疗机构储存药品的场所,包括库房,门诊、疗区药房(药柜)以及急救室、手术室、处置室等临时用药场所。

  第二十九条特殊药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本规定制定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质量管理制度7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17025)》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控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质量管理制度8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9

  1、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监督;并制定质量控制计划。

  2、负责按图复核,对项目施工工序质量的把关验收。

  3、日常质量工作的检查,做好影像资料保存,负责施工日记记录。

  4、负责隐蔽工程预检的申报;办理和甲方、监理、混凝土公司混凝土计划申报工作。

  5、负责质量评定(包括自检资料检查记录)、质量整改的签发工作。

  6、负责建立主要材料设备台帐,建立材料标识牌和不合格品控制台帐。

  7、执行质量检查计划,完善质量检查资料。

  8、参加进场主要材料的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坚决要求退场,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9、负责内外劳班组月度货币工资的质量审核工作。

  10、做好业主、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质量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包括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全体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本部门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建议权力;职工为本岗位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章技术设计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在产品设计中,技术人员对所设计的产品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要求科学合理,保证产品质量可靠,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为满足用户对改进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设计人员必须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避免因补充、修改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使结构、质量等问题达不到用户的要求。

  第六条对新产品的产品图纸、工艺图纸要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对于新产品的试制,设计技术人员要跟踪到车间,负责验证产品及其质量的可靠性。验证产品的工艺、工装、辅具等能否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现象。

  第七条试制和成熟产品的工艺、工模夹具图纸以及技术更改通知单等,发放要及时。对在生产现场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计技术人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方案,避免因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要做好公司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包装标准等资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

  第三章供应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九条供应部门采购的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既要符合生产的需要,又要确保使用功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的采购到入库必须具备以下手续:

  1、计划任务书;

  2、采购供销合同;

  3、原材料的材质保证书;

  4、工具或设备的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

  5、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6、进货发票;

  7、入库检验单。

  第十一条相关仓库接到入库物资后,凭检验科出具的《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做好《物资入库帐》并指导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员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并摆放整齐。

  第十二条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随时提供部门经理对物资的不定期盘点抽查。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对于有明确材质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要改用材料,物资采购部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采购责任人要负责及时退回原供应单位。

  第十四条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但由于生产急需用件,经修复后可以使用的,须向质量部提出书面回用申请。由质管员填报原不合格项次情况,然后由申请部门提请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修复使用,并通知原供应单位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向车间生产工人发料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验证“领料单”与“派工单”是否相应;

  2、验证所发材料的数量、规格与“领料单”是否一致;

  3、检查领料者的取料方式是否会影响材料的质量。

  第十六条对于外协加工配对件,如铜圈、密封圈、钢球等必须十分严格按投放一个批量保持一个厂商的原则,并要向车间领料员说明,防止混装造成质量问题。如果出现库存件一个厂商不够一个批量,必须通知物资采购部和质量部。为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外协外购件投发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即记录每批次投发料的.产品厂商、检验单等质量原始凭证,保管期三年,以备查证。

  第四章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部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生产指令,按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编制生产计划,分别送达生产车间、供应、技术和质检部门。并同时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质量作跟踪检查。

  第十八条车间主任迅速将生产计划分解,给相关的生产工人开出“派工单”、“领料单”。生产工人凭“派工单”、“领料单”分别向技术部门、料库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和材料。

  第十九条生产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立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无标示的物料不得使用。

  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后,生产人员要仔细验对,对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有疑问的要及时向技术部门提出。然后按图施工。

  第二十条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要提倡文明生产,坚决制止“野蛮加工、野蛮装配、野蛮转序、野蛮装卸”行为。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序,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自检步骤,防止不合格品生产,由于自己漏检、错检,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合格品,责任者要赔偿材料损失、工时损失和其它间接损失。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生产人员在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动报告,交由质检员进行处置。不得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故意进行混入、隐藏等。完成“派工单”上注明的工作后,要求质检员检验,由质检员填写“质检单”或“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生产人员凭“质检单”和“派工单”报厂部计算工资报酬。

  第二十二条生产人员对后面工序提出的质量反馈,要积极作出反应,认真进行服务和改进,不得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推脱、拖延等。要坚决防止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本岗位曾经出现过或质检员已指出的质量问题,要坚决杜绝。

  第二十三条生产人员要认真接受工艺员、质检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得有歪曲、刁难行为,对于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解决。

  第二十四条最后工序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成品仓库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检验员开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五章质检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质检人员要树立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

  第二十六条质检人员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检测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

  第二十七条检验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对生产岗位已完工的产品,检测项目必须全面、严格。避免因漏检、误检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市场。

  质检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质检人员要作好检验记录,建立检验台帐,和每批次成品的质量档案,保证随时能提供生产工人的质量考核资料、产品质量状况资料、原材料、外购件质量状况资料和售后服务情况资料。

  第六章销售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销售部对于销售计划,必须明确用户的技术、质量要求,并将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技术部、生产部。不能因要求不明确,出现产品满足不了顾客的要求而造成损失。要建立发货台帐,记录每批发往用户厂名、数量、型号、生产日期。

  第三十条售后服务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要积极、主动,及时搞好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于重要的质量问题,要完整反馈以下内容;生产日期、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原因等。不能因反馈信息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而影响公司处理质量问题,也不能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虚作假,夸大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混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质量问题负责,针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制定奖惩细则。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若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见,由总经理集中意见后作出修改、完善决定。未作出修改、完善决定前,仍应按原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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