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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休假制度

时间:2024-01-06 08:58:0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休假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休假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休假制度

  公司休假制度 篇1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1)第二条::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公司休假制度 篇2

  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更好的落实员工“年休假”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一、休假的范围和标准

  1、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5、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6、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7、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休假待遇

  1、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包括兑现奖、感工奖、年薪、车补伙补、夜班补助等。)。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实施细则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及希望休息时间,部门主管协同综合办公室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报主管领导审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批准备案,并告知员工本人。

  2、员工当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没有特殊情况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3、年休假必须在确保安全经营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如有紧急工作,可终止员工休假,员工拒不上岗工作,按旷工处理。

  4、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5、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天数的,按少休假的天数给予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年休假补助=个人工资总计(休假前6个月工资收入加权平均数)÷30×(应休假天数-已休假天数)×300%

  6、安排了员工休假的,但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不也给予补助。

  7、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8、年休假补助公司在下年度01月统一发放

  公司休假制度 篇3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程序内容

  4.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4.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要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4.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4.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4.7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补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4.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一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二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4.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4.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1-3天

  (包括3天)3-12天

  (包括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4.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公司休假制度 篇4

  为规范公司所有在职员休假办法,根据国家有关休假制度及《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目的:

  对休假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职责:

  公司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具体执行。

  第一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公出假

  1、凡因公事外出者(包括开会、出差等),必须事先请公出假。

  2、公出假按出勤对待。

  3、请公出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情节严重者视为旷工。

  二、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0天(含节假日)。

  2、事假不发放工资。

  三、 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2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高管酌情处理。3-10天的出具所在辖区医院诊断证明,10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请假条》,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病假超过一个月未痊愈仍需继续治疗的,必须签订《病休协议书》。

  4、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高管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连续工龄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基础工资的65%发给;连续工龄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按本人基础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五年年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础工资的85%发给。

  6、职工病休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改按病伤救济费发放,其标准为当年市最低工资的80%。

  7、连续工龄满十年及其以上的职工,在病休六个月内,本人基础工资照发。超过六个月的改按病伤救济费发放其标准为当年当地最低工资。

  8、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三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9、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婚假可以享受三天有薪(基础工资)婚假,晚婚增加18天,婚假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五、产假:

  1、一般产假:休息3个月。

  2、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

  (晚育为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

  5、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6、陪产假:15天

  六、丧假:

  在公司任职一年以上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基础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七、年休假

  1 、年休假时间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5年的,年休假12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赋予员工的一项法定权利,年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一次安排休完,但确因职工所在单位工作需要也可以分两次休完,各单位一律不准发放年休假工资。

  八、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所在基层单位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待遇一律由原所在单位承担,不准退回公司,如遇单位解体或项目解散,待遇可由公司代为负担,费用从其原单位承包费用中扣除。

  4、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九、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审查并向所属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1)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2)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3)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4)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十、法定假日(共计十一天):

  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一天,春节、国庆节各三天。

  第二条:其它规定

  1、丧假、产假和节育假,系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或补休。

  2、考虑到婚假的特殊性,员工若因工作繁忙当时不能休完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

  3、婚假、产假和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备案。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探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6、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

  公司休假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请假手续办理

  (一)要求

  1.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休假

  类别

  所需资料

  审批权限及流程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调休

  调休单

  部门负责人审批

  /病假

  请假条、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证明

  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事假

  请假条

  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年休假

  请假条

  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工伤假

  请假条、《工伤责任认定表》等相关资料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产假

  请假条、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缴纳收据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婚假

  请假条、结婚证原件

  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四、休假类别及相关规定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法定节假日

  1.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节日名称

  法定节假日

  天数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节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

  清明节

  农历清明当日

  1天

  劳动节

  5月1日

  1天

  端午节

  农历端午当日

  1天

  中秋节

  农历中秋当日

  1天

  国庆节

  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注: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xx年12月11日)

  2.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

  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原则上,单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计超45天者,取消岗位,如返回视情况重新竞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住院治疗:

  (1)原则上,住院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时需取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办理连续请假手续时,还需提供上一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工伤医疗期薪资:

  (1)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公司规定内的工伤假、婚产假除外,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相关规定:

  (1)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婚丧假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九)调休

  1.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出勤,如因工作需要,部门可安排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在《加班登记表》予以记录。

  2.员工加班后,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申请调休,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原则上单次调休不得超过3天。

  3.因一线操作员工有明显的淡旺季,如因工作性质无法在当月内休假,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在半年内累计调休,调休的天数不超过加班的天数,每半年清零。

  4.非一线操作员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加班后至下个月末前完成调休,下月末清零。

  5.调休前,由员工本人填制《调休单》报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考勤员处,方可休假。

五、责任追溯

  请“假病”或“故意拖延医疗期”的员工,如查证属实,每次将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同时对该员工予以劝退,严重者给予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

  六、相关说明

  (一)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岗位工资不变;非岗位工资制员工(计件工资或综合薪资结构类),带薪休假期间统一执行标准为每天80元。

  (二)非合同制员工除工伤假外,只享受假期待遇,不享受带薪假期薪金待遇。

  第三章考勤

  七、工作时间

  (一)公司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

  (二)高管、驻外业务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考勤管理的模式。

  八、考勤管理规定

  (一)新进、离职

  新进、离职的人员,考勤员须在考勤表中注明到岗时间、离职时间,包括调入、调出人员。

  (二)加班

  1.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加班,并将批准后的《加班审批表》交部门考勤员备案。

  2.审批通过的加班人员上下班需按时刷卡考勤,否则不予认可。

  (三)旷工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考勤的,双方当事人当日视为旷工。

  2.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未经部门领导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从事私人活动的视为旷工。

  4.超过批准假期未及时续假,又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5.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6.连续旷工达5天、年度累计旷工达10天的,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并提供其旷工证明。

  (四)迟到早退

  1.上班后30分钟内刷卡的,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则按旷工半日处理。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按旷工半日处理。

  (五)培训、出差

  1.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组织部门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反馈至员工所在部门。

  2.出差人员需提前持批准后的《出差通知单》到部门考勤员处备案,方可出差。

  (六)请假

  员工的各类休假需按照第二章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备案,方可休假。

  其他情况

  出勤而未通过考勤机考勤的,视为无效出勤,按迟到早退对待。

  九、考勤统计

  (一)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病假B

  迟到d

  婚产假H

  出差C

  大夜Y

  假期

  休年休假

  N

  旷工×

  事假S

  早退z

  工伤G

  调休T

  小夜g

  丧假△

  考勤统计

  1.加班、出差计入实际出勤天数,用于计算实际出勤率;年休假、调休、婚假、丧假、护理假视为正常出勤,计入调整后出勤天数,用于计算调整后出勤率,当月加班当月调休的除外(调休的,电子版考勤表中需批注相应的加班时间)。

  2.每月1日,考勤员将上月的考勤表采取公示、群发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并对疑义进行核实。每月3日前,考勤员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表(含汇总表)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并对出现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

  3.加班审批表需黏贴好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部门为单位装订。请假条、《出差通知单》等其他相关考勤资料则由各部门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十、相关处罚

  (一)员工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迟到者必须及时告知考勤员,否则记为旷工。

  (二)月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当月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超过“1”。

  (三)旷工半天罚款50元,1天罚款100元,并且当月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超过“1”。

  (四)对于弄虚作假者(含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刷卡者),除更正虚报的考勤外,每次给予部门考勤员及当事人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同时,进行书面通报。

  (五)人力资源部会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将进行书面通报,或进行有关处罚。

十一、其他

  实际出勤率将作为阶段性奖励或调资的有效参考因素。

  第四章附则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实施前已经请假的职工(须有人力资源部备案手续),按照原请假天数和待遇执行。

  十四、相关表单

  《请假条》

  《调休单》

  《加班审批表》

  《考勤汇总表》

  公司休假制度 篇6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本规定与今后国家、省、市制订的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省、市制订的实施细则规定调整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司职代会讨论后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休假制度 篇7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需自发遵守工作时间,自发定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定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种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别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需适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适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需在结婚年度内布置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依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加添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加添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予以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予以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加添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依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依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予以确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予以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予以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加添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需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布置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

  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布置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方法是由部门经理供应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别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公司休假制度 篇8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xx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依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xx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xx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xx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嘉奖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别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布置

  公司依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实在情况,统筹布置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布置,可集中布置也可分段布置。

  (二)年休假一般布置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布置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酬劳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依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定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休假制度 篇9

  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特制订了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如下:

  (1)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2)每星期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5)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6)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7)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三、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四、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五、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六、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2)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九、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十、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十一、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二、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三、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十四、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五、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十六、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十七、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1)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2)旷工达3天以上者。

  公司休假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举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其次条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光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头,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假如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按照病情打算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惟独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十分严峻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的确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延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需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实,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上班满6个月可开头休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需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支配,休带薪年休假必需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翼员工通过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收获到调节。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头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情愿放弃休带薪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第六条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刻到现场调查受伤状况,并立刻作出处理,并举行报告至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公司按照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赋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举行检查。第七条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第八条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伸1个月带薪产假。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实增强有薪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强产假15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1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实赋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所有按无薪病假计算。第九条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休带薪假8天。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休带薪假4天。第十条倒休假。

  员工在歇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歇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支配,并应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公共假日。

  全体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元旦:放假1天。

  春节:放假3天。

  清明节:放假1天。

  劳动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

  中秋节:放假1天。

  国庆节:放假3天。

  如国家政策有调节,则遵从国家政策。第十二条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按照工作支配打算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事假最长不超过两周。

  第十三条请假批准权限见下表:

  请假日期1~3天3~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公司休假制度 篇11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休假制度 篇12

  1总则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司所有员工。

  3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病假

  ①员工休病假,超过x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②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③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x天带薪病假。

  ④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x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x%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⑤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5年假

  ①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x天/年

  ②上班满x个月可开始休假(满x个月则享有x天年假)

  ③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④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⑤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⑥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x倍计算。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②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③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④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7婚假

  ①女职工年满x岁前结婚有薪婚假x天(x小时)

  ②女职工年满x岁后结婚有薪婚假x天(x小时)

  ③男职工年满x岁前结婚有薪婚假x天(x小时)

  ④男职工年满x岁后结婚有薪婚假x天(x小时)

  ⑤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8产假

  ①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②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③员工生育可享受x天全薪产假。

  ④年龄x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x个月带薪产假。

  ⑤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x天。

  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

  ⑦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x天陪产假。

  ⑧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x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9丧假

  ①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x天(x小时)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x天(x小时)

  10倒休假

  ①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②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③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④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11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①五一节:x天

  ②新年:x天

  ③春节:x天

  ④国庆节:x天

  ⑤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12事假

  ①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②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13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批准人

  x-x天(包括x天)直属上级

  x-x天(包括x天)部门经理

  x天以上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x天,x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14请假程序: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公司休假制度 篇13

  依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学校生学籍管理暂行方法》和本校同学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同学必需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与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其次条同学考勤由值周老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状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状况。

  第三条同学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同学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与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同学因病或其他特别缘由,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老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同学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同学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特长领处。无重要或特别状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同学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赐予公开点名批判;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赐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赐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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