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合格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不合格管理制度1
1.目的为防止不合格品的散失,以及由于疏忽而使用、销售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需进行特殊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2.适用范围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不合格品的纠正、处置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别、标识、记录和隔离工作,并判定处置;负责不合格品的分析和提出处置意见。
3.2办公室和生产部分别负责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的不合格品的拒收和处置工作。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鉴别质检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对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凡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品。
4.2标识和隔离凡判为不合格品,必须做好识别标记并进行隔离保管,严禁与合格品混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合格品。
4.3评审对不合格品批量较大,造成经济损失较大或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等,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质量分析和评定,以确定适当的处理方式,不合格数量较小时,由质检部直接提出处理方式。
4.4不合格品的处理
4.4.1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4.1.1对外购的原辅料进厂验收不合格的可予以拒收退货处理;
4.4.1.2对保管过程中出现的原辅料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应做报废处理。
4.4.2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的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返工,不能转序。
4.4.3成品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4.4.3.1销毁处理:凡含有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不可接受的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因素的不合格品应予以销毁,如卫生指标超标的产品等;
4.4.3.2降等销售或用于企业内部的使用:凡属于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不合格品可以用于降等销售或企业内部使用。
4.5质检部保存不合格品评审记录和处置记录。
5.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2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严重不合格
a)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4·2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2·1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a)对一般不合格品中拣用时,由质检人员在“不合格”标签上加注“拣用”标识,由检验员依据质检人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2·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3·1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a)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不能用办理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主管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3·2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5·0相关文
《检验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3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
(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1.目的: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进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7条
3.适用范围:本店进货验收、陈列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检查人员、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不合格药品指
5.1.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5.1.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5.1.4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1.5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1.6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2对于不合格药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5.3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某某药品检验所检验。
5.3.1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拒收。
5.3.2在养护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
5.3.3对于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5.3.4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5.4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有关记录保存三年。
5.5一般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负责人监督销毁;假劣药品应就地封存,并报送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备案。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
5.7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控制不合格药品,禁止和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流通领域。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等范围:药品经营的各个环节。
职责:储运部和质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内容: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质量(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2.1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2.2药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
2.3应标明有效期却未标明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2.4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2.5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污染的药品。
2.6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
2.7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2.8企业质管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药品。
2.9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
2.10向证照不全的单位或超越经营范围的单位购进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
3.1仓库要加强不合格品的管理,设立不合格品存放区,与合格品分别存放,并悬挂红色标志,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3.2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拒绝验收入库,将不合格品暂时封存于不合格品区悬挂红色标志,并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反馈到质管部和采购部,质管部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退、换货。
3.3养护员发现在库药品可能有质量问题时,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管部,质管部一般在规定检测期内复检完毕,如不合格应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交储运、销售等部门。仓库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区存放,并挂上红色不合格品标志。已停售的药品经鉴定确认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时,根据《药品解除停售通知单》,将药品从不合格品区移至合格品区,并挂绿色合格标志。
不合格管理制度4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或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对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作出以下处理:
4.1.2.1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分;
4.1.2.2退货;
4.1.2.3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根据服务工作的检查记录,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可填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由相关的人员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服务工作进行复检。
4.2.3因质量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或与机关部门评审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处理,若在近期内无法解决的.,则要制定纠正计划。
4.2.4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项目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0相关文件
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6.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3《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不合格管理制度5
1概述
对不合格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再次出现。
2职责
2.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的管理。
2.2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品控部负责跟踪验证。
2.3不合格范围:
a.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b.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3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4产品不合格的`处理
4.1不合格品由品控部负责鉴别、标识、记录并通知责任部门和报告公司领导。
4.2责任部门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并加以明显标志。
4.3品控部组织质检、技术、生产、供应等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4.4对不合格半成品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a.返工;
b.报废。
4.5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合格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a.退货;
b.报废。
4.6对不合格的源水要停用。
4.7对不合格成品要进行报废。
5、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品控部进行跟踪验证。
6、工作不合格的处理
a.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质检科,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责任部门。
b.责任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c.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品控部进行跟踪验证。
7总经理酌情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适当处理。
不合格管理制度6
一、进料品质异常控制
质量部负责设计抽检方案,按照标准执行检验。进料品质如发现不合格时,张贴不合格标签并依流程执行批退,并将异常反馈给采购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批退(Reject):如需退货则由采购联络供应商,将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若材料需求紧急,则由生产规划或采购主导邀请相关部门召集原材料评审委员会,会商紧急处理方式如1.2~1.5执行。
供应商挑选:采购联络供应商对不合格品自行全检,挑选出合格品交予我方;不合格品办理退换货处理。
代供应商挑选:如供应商无法前来挑选,则由厂内安排代为挑选。但挑选之工时费用将转嫁给供应商支付。
返工(Rework):经挑选后可修理的不合格品,由供应商针对不合格项目重新加工,使产品符合需求的规格及品质。
特采:因生产需求紧迫,不合格项目在投入后不影响产品功能及外观,或经评审影响度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及其它认为可让步使用的状况,经原材料评审委员会评审会签后同意采用,并由原材料评审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方可特采;特采之产品依公司规定进行特采标识,所有记录须按记录管理要求存档。注:品质异常如属客供材料时,由质量反映给销售通知客户异常状况,销售须沟通客户并给出处理意见;按照客户回馈意见执行处理。
二、生产过程产品异常控制
质量检测、巡检过程中发现品质异常或生产作业员自主检查发现品质异常时,须立即告知该生产段班长作应急处理。对不合格品及可能受影响的产品进行识别、区分、隔离,并标示明确。
质量或工艺设定检验、检测方法对异常隔离品作全检或测试,确认合格后方可流入下一工序。
质量部依控制计划、《EAR&MRB启动及执行流程管理程序》开立OCAP或EAR、MRB给责任单位进行分析改善,质量部负责确认品质异常改善成效。
品质异常应急处理停线时机:技术性文件(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生产参数设定失当,导致产品发生大批量,一致性之不良时;生产不良率偏高,紧急处理对策无效,生产不良率持续升高;非预期材料、资料误用导致产品不符合时。停线须由工艺、质量、生产及相关部门经理决议,停线后经确认异常排除,经试做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生产。
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按照既定的控制计划和处理流程作业,或经工艺、质量、生产等相关部门评估执行返工、修理、挑选、报废、特采、降级等作业。
三、成品或出货检查发生品质异常控制
OQC对成品执行出货抽检如发现品质异常超出管控要求,产品不得出货。依照各部门出货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方式进行不合格品处理。
如客户反馈有品质异常时,则依各部门客户抱怨管理流程及退换货流程处理。
客诉、变更、信赖性品质异常水平展开时,质量部需检查库存品之品质状况,如库存品品质经查核为不合格时,则质量须通知仓库进行标示、隔离,仓库不得出货。质量通知生产规划,生产规划给出库存品处理意见,其它单位配合生产规划处理意见进行不合格品处理。
当厂内发现产品品质异常,如该异常涉及的产品已出货到客户端或在运往客户路途中,产品必须由质量或销售与客户联络将产品返回重新检测,或协商处理方式以确保出货至客户端产品品质。
四、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以上根据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定义的不合格品经识别、区分、隔离、标示后,依照各过程的作业程序要求或控制计划进行处理,或经工艺、质量、生产等相关部门评估执行返工、修理、挑选、报废、特采、降级等作业。
五、返工处理流程
工艺部根据产品工艺流程及产品特性,评价不合格品返工的条件,对有条件进行返工的产品定义返工标准及作业方法;
质量根据工艺定义的返工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判定,识别需返工产品;
因变更涉及的产品须进行返工时,由工艺定义返工方法;
生产根据质量判定结果及工艺定义的返工作业方法执行返工作业,返工品须特别标示并留存返工记录。
六、修理处理流程
工艺部根据产品工艺及产品特性,评价不合格品是否可以修理,对有条件进行修理的产品定义修理方法;
修理需由指定的、经过能力评定的人员执行作业,修理品须特别标示并留存修理项目记录,维修记录需具备可追溯性。
七、挑选处理流程
工艺根据产品的性能制定不合格品的测试挑选处理方法;质量根据外观质量要求,制定外观挑选标准;
生产根据工艺提供的测试方式或质量提供的外观标准执行挑选作业;
挑选后的良品、不良品须分别标示并留存挑选记录。良品流入下一工序,不良品隔离、标示
八、报废处理流程
不合格品报废由产品归属单位或责任单位提出,并填写报废申请单。
不合格品的报废需经过工艺、质量、生产部门会签,由质量部全检确认,并最终经该厂厂长签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九、特采处理流程
特采申请须由材料或产品的需求部门提出:生产性材料由生产规划或采购提出申请,生产过程产品特采由生产规划或生产提出申请,生产成品由客户、业务或生产规划提出申请,其余状况由需求单位提出特采申请。
特采需经过工艺、质量、生产部门及相关方组成的原材料评审委员会会签:由工艺对电性能的影响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质量对外观的影响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生产对材料或产品对生产过程的影响程度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如对产品最终性能或外观有影响时须由客户或业务代表客户签核同意方可继续执行特采。特采须由原材料评审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成立。
特采材料须贴附特采标签进行标示并留存特采记录及生产过程的追溯性信息以备追溯性查证。
十、降档、降级处理流程
如材料或产品特性为分级或分档产品,如材料或产品不能满足标称的级别或档位的要求,但可以完全符合下一个或下几个等级或档位的要求,则可执行降级或降档的操作。
材料或产品的降级、降档需经过工艺、质量、生产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原材料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工艺对电性能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质量对外观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生产对材料或产品对生产过程的影响程度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材料或产品的降级、降档需经过该材料或产品的供方同意或由采购代表供方同意方可继续执行,降级、降档需经原材料评审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成立。
降级、降档须留存评审记录及生产过程的追溯性信息以备追溯性查证。
不合格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为有效控制并处理不合格品,以防止进一步加工或使用,并避免不合格品再发生,提升质量。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程序适用于进料、生产、检验等各阶段与不合格品管制相关的单位与个人。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二条
项目分管领导负责本要求的保持与改进;
第三条
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要求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要求在本项目的保持与改进;
第五条
项目工程质量部负责本要求在本项目的归口管理与实施控制;
第四章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六条
进料阶段
1、不良样本应做标记,并交厂商送料人员处理
2、判定之不合格批,应做标记并记录于《进料检验日报表》上呈主管审核确认。
3、不合格批应标示并备注不良情形,供在制品监视和测量人员协同控制。
第七条
在制品阶段:
1、过程中发生或发现不合格品时,生产线作业人员应挑出。
2、过程中产生之不合格品应标示,并放置于指定区域。
3、隔离放置之不合格品经由品管人员确认后,予以退料、修复或报废。
4、不合格品经修复后,仍应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再使用。
第八条
成品阶段:
1、不合格样本标示后交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2、不合格批应标示,并与合格批分开放置,以免误入仓库或出货。同时以《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知会各相关单位,进行重检并管控。
重检后之成品仍应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五章工作要点流程
不合格品
识别
标识
记录
规定处置的职责权限
处置
返工
返修
让步使用
拒收报废
NY
记录保存
验证
记录保存
第六章工作要点
第九条
不合格品的鉴别
1、在生产过程或材料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分为以下等级:
A级:严重不合格
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且经返工、返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要求的;需报废处理的;需对设计作重大变更的不合格。
B级:一般不合格
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但经返工、返修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
原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的不合格;造成拒收或退货的不合格。
C级:轻微不合格
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以及时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纠正的不合格。
第十条
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1、对施工过程形成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员用记录或在现场涂画标记、挂牌进行标识,标识应根据不同的不合格品采用易于识别、查找的明显标记。
2、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由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工程质量部予以挂牌标识,必要时指定区域隔离存放。
3、对工序过程中的不合格必要时由施工技术部在现场标识外,还应以记录形式予以标识。
第十一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1、不合格品评审的依据
1)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质量检验、试验标准、规范、规程。
2)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法律法规。
2、不合格品评审的范围
A级: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业主、监理、设计部门进行评审。
B级:项目部质管副经理/总工组织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C级:项目部质检员确认为C级不合格,可以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责令施工人员限时整改,可不组织评审。但应在施工日志中予以记录。对多次发生的'C级同类不合格,项目部工程质量部应制定纠正措施。
3、不合格品评审的内容
1)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2)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范围、性质
3)确定采取的处置方式及措施
第十二条
不合格品的处置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或拒收退货;
3、报废处理,属严重不合格采用这种方式;
4、A级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工程质量事故应按照上级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规定,上报局质量管理部,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不合格品处置后,必须重新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并应有记录。
第十四条
如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另有规定时,不合格品的控制也应遵守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记录
第十五条
本制度采用如下记录:
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SDJJ.ZB083:20xx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表ZB083-1
不合格品处理情况一览表ZB083-2
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申请表ZB083/3
以上记录由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归档保存并报分局工程质量部。
不合格管理制度8
为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的范围
本制度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半成品、成品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进行控制。
二、管理职责
1、检验科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2、生产设备科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技术副总、检验科长和质检员负责在各自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三、不合格的分类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无法修复的`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性能、主要功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局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或可修复的不合格。
四、不合格的处理
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在检验或验收时发现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的,应
鹤壁市太行通用振动机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B/0 采用挑拣、退货等方式处理。
由检验科负责做好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情况的记录并保存。
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发现半成品、组装件、成品的不合格时应进行判定,对于质检员能判定可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负责按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质检员做好不合格情况的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质检员应做好复检记录。
对于质检员不能判定或无返工、返修价值的不合格品,质检员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处置单》,交检验科长签字确认,由质量否决人负责按照《质量否决制度》的规定决定处理方式。相关部门按所决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对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所属车间必须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明显的不合格标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4、所有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整机不准对外销售。
不合格管理制度9
1、目的
对不合格服务和不合格物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物业管理中不合格服务的控制,及对服务中发现的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不合格服务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有效处理顾客意见。
3.2各部门质量检查员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决定。
4、程序
4.1不合格服务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在业主和住户中造成恶劣影响或连续多次发生的不合格服务;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偶然的不合格服务,经向业主和住户解释沟通,取得业主和住户原谅,并可以通过采取纠正措施很快弥补过失的不合格服务。
4.2不合格服务的记录和纠正
4.2.1各部门质量检查员依照《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根据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结果,对一般不合格服务记录在《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中,并立即要求责任者予以纠正。对严重不合格服务应填写《不合格服务报告》报告管理部,由管理部责成责任人所在部门经理,采取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通报全公司,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再次发生,应上报管理部经理,执行《改进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2对发生过不合格服务的部门或人员,在纠正措施完成后一周内管理部应进行复检,以验证不合格服务已得到有效纠正。必要时,管理部应将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受影响的业主和住户,直至获得业主和住户的满意。
4.3不合格物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品在服务中使用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发安全事故、引起业主和住户重大投诉的物品;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服务质量,能采取措施迅速纠正的不合格品。
4.4采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4.4.1当采购员采购的物品到达仓库时,经质量检查员检测判为不合格品的物品,应记录在《物品检测报告》上,仓库保管员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退、换货。
4.4.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4.2.1管理部每年组织仓库管理员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质量检查员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包括:
a.经处理合格后使用;
b.降级使用;
c.报废。
4.4.2.2仓库保管员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将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置。
4.4.3维修、安装中发现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4.4.3.1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工应记录在《派工单》上并退回仓库更换为合格品。仓库管理员将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防止误用。如果不合格品不影响使用,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
4.4.3.2对于维修、安装使用后又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安装人员应立即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如果返工后仍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的物品,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对无法返修的,应更换为合格品。对于再次发现的不合格,维修工应分析原因、并记录在《派工单》上,防止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4.4.3.3让步接收的物品,业主和住户应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
4.4.3.4在进行维修安装完成后一周,工程部维修人员应对维修过的部位进行回访,以确认工作正常,并将回访结果记录在原来的《派工单》上。
5、相关文件
5.1《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5.2《改进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
6.2《不合格服务报告》
6.3《物品检测报告》
6.4《派工单》
不合格管理制度10
1·0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作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处理。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范围内的不合格服务进行记录并纠正。
3·2综合事务部负责验证单项检查、监督检查、管理评审及内、外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并予以关闭。
4·0程序:
4·1各级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服务由各检查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合格程度。
4·2对服务整体管理体系影响不大或对体系造成不明显的不合格为轻微不合格,检查发现时应立即予以整改并关闭,并做记录,时间不超过当天。
4·3因系统性原因造成或明显造成同样问题连续有效发生(投诉)或连续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合格为严重不合格。自检中发生的`不合格由部门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由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综合事务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不合格关闭为止。
4·4特殊情况下(如天气恶劣或材料不能及时购买等)发生的不合格服务,应作好记录以便追溯。
4·5不合格控制流程
各级检查中发现
判定不合格程度,开过失通知单或纠正通知单
责任部门整改或采取纠正措施
开单部门验证整改结果或纠正措施验证有效性
5·0支持性工具
《整改通知单》
《纠正通知单》
编制:_________审核:_________批准: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不合格管理制度11
1、目的
对服务过程与采购物资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过程及采购物资的不合格项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3.2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服务项的.识别、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4、程序
4.1日常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1.1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项时,按公司规定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1.2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情节严重时,报部门负责人评审和处置。处置方式为:返工或纠正(对不可能进行复检的)。
4.2维修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2.1标识:业主在《维修任务单》上签署的不满意见或物业服务中心回访后签署的不合格标识。
4.2.2处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再次回访业主。
4.3采购物资的不合格品控制
4.3.1当仓库管理员检测到采购物品不合格时,直接通知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换货。
4.3.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3.2.1仓库专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填写《仓库盘点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4.3.2.2仓库专员将《仓库盘点表》交管理部,对在盘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案:经处理后使用、降级使用、报废。
4.3.3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应在《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上记录并退回仓库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换为合格品。
4.4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后应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
4.5返工返修后的产品/服务应经复验合格或回访业主取得满意。
4.6本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只允许退换,服务过程的不合格只允许返工、纠正,均不允许让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服务过程检验单》jw/jl-8.3-1-001
6.2《业主投诉处置单》jw/jl-7.2-002
6.3《仓库盘点表》jw/jl-7.4-006
6.4《客户投诉记录表》jw/jl-7.2-003
6.5《客户投诉汇总及处理情况表》jw/jl-7.2-004
6.6《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jw/jl-7.4-005
6.7《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不合格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预期转序和出厂,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职责
1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判定、记录、评审。
2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的处置决定。
3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其他处置。
(三)工作程序
a)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1)记录: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采购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拒收:退货应为首选方式;
——让步接收:仅限于辅料(外包装材料)的情况下方可。
◆评审程序与权限:质检科主管组织综合科、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明确处置方式。
◆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拒收
有检验员向综合科主管退交不合格品,说明理由;
供销部主管办理退货,将处理结果(如时间等)通报质检科主管。
——让步接收
由质检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情况,向综合科主管移交让步产品;
供销部主管组织办理入库。
b)不合格的半成品及成品
1)不合格品的鉴别
◆由检验员负责,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鉴别。属于不合格品时,质检员应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对以前涉及的产品进行检查,情况严重者应向质检科和总经理报告。
◆记录:发现不合格品后,质检员应明确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不合格品的隔离
◆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志清楚,以防误用。
◆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放在车间的不合格区内,不合格品在未经评审前不得动用。
3)不合格品评审
◆评审时限: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改为他用(降级)、报废(对于成品,只能采取改为他用(降级)、报废的措施)。
◆评审程序与权限:
——现场发现的个别缺陷明显的不合格品,评审工作由检验员负责。
——进货物资,最终产品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质检科主管组织生产科主管、质管人员评审不合格品,明确处置意见。
——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间隔时间不能太长。
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质检部主管向车间下达《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检验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返工的控制
质检部主管应对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返工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完成后提交重新检验;
检验员对返工品进行检验,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载检验结果。
3)报废的控制
生产车间对判报废的产品移放到指定的废品区;
生产部主管每天组织对废品进行清理、处置,质检科主管予以监督、见证。
c)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任何情况下,发现已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当即通知质检科主管、综合科主管。
2)质检部主管在组织确认了不合格属实后,请提供销部主管向有关顾客通报。
3)质检科主管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评审,供销部主管参见。
4)通过评审,以确定:
◆不合格品的性质、影响程度;
◆拟采取的措施
5)评审后,供销部主管与顾客进行沟通,就处理办法达成一致,通常按照订货时规定的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合格造成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严重程度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取得顾客的谅解和满意。处理的办法包括让步接收、更换、退货、赔偿等。
6)质检部主管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记载最终处理决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记录实施结果
d)纠正措施
1)对发生的不合格品,质检科主管应组织分析产生的原因,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2)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13
一、实验室及全体员工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检测获得准确数据,当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二、当样品所检项目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慎重对待。首先应再次检查样品及状态是否正常,其次检查试验方法引用是否正确?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试验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认正确无误后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三、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汇报后,在样品能够满足试验检测的'情况下,应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为不符合时,应在不合格项目台帐上登记、出具检测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单位,要求相关单位按不合格品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做好不合格处理的见证和记录,必要时附上相关的影像资料,相关参与处理和处理见证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四、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不合格项目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名称、不合格项目、报告编号、送检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通知时间、经办人。
五、每年不合格项目台帐应按文件管理程序规定归档保存。
不合格管理制度14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4.2.3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4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4.2.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5.4《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不合格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入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国家关于不合格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2、药房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1、不合格药品指购入过程中出现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
1.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1.3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4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5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还包括:
2.1药房库存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破损的药品。
2.2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现的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
2.3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
3、发现与第一条相符的不合格药品,不得购入和销售。
4、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相应药品检验所检验。
5、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药房进行复核,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拒收。
6、药房工作人员(含中药)每月30日对储存的药品质量进行一次质量的养护与检查,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红色标志)。该批号药品不得继续调配和销售。同时应建立以下制度:
6.1、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6.2、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登记本。
7、对于假劣药品、质量可疑药品、出现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停止购入和销售,就地封存,不得退换货,并向朝阳区药监局报告。
8、对于过期、失效、虫蛀、变质等一般不合格药品,由药房填写不合格品报损报废申请单,经药房主任核验,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销毁。
9、药品的销毁,应在药房主任的监督下进行,应有销毁工作记录,销毁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特殊管理药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可采取深埋,燃烧等方式。
10、抢救室的急救备药,病房的急救备药,科室备药,应按本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报药房主任核查,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后,遵从本制度进行销毁。
11、药房主任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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