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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4 11:01:16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精]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勤管理制度[精]

考勤管理制度1

  依据X物业公司有关规定,为加强管理,严厉纪律,增加集体观念,造就一支高素养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1、出勤

  (1)、公司员工工作时间

  管理部、事务部、工程部、为每周六天,每天6小时(暂定);

  即:8:00—11:00,14:00—17:00;

  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因工作时间特别,由各部门依据实据状况制定,原则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

  (2)、上下班按时签到打卡时间:

  各部门员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钟签到打卡。

  (3)、员工因故未签到者,由所属部门负责人于两日内在卡上签署看法。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签到者,由经理助理签署看法;

  (4)、如未按时签到、又无正值理由,每迟到一次扣5元,管理层以上员工每迟到一次扣10元;

  如代人签到,扣代签到者和被代签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又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管理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

  操作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和一天加班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和两天加班工资;管理层入操作层员工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辞退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当月工资。

  2、请假

  (1)、管理人员请假必需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写明事由及去向经批准后交管理部备案。

  (2)、操作层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操作层员工请假10天以上者,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服务一年)。

  (3)、请病假须有医生证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规定执行。

  (4)、试用期间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上班时间必需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管理部不定期对员工上岗状况进行抽查,如检查发觉无故脱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考勤范围

  公司全部员工按部门按时签到打卡;操作层人员在本部门签到打卡考勤,部门考勤员在每月5日上午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请假条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考勤员及部门主管人员担当责任。

  4、员工加班按下列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1)、管理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发支配轮休或补休,补休原则上不跨月。

  (2)、操作层人员每月加班时间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资计发。

考勤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

  3.1.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各类假期规定

  3.2.1病假

  3.2.1.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2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2.2.3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2.3婚假

  3.2.3.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3.2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2.3.3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2.3.4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3.5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4丧假

  3.2.4.1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2.4.2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2.4.3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产假与哺乳假

  3.2.5.1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2.5.2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2.5.3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2.5.4 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2.5.5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2.5.6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2.5.7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2.5.8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9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2.5.10 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2.6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2.7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2.7.1 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2.7.2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2.7.3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2.7.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3请假制度

  3.3.1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3.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3.4 请假的核决权限:天数1天(含)以下一般员工(固定工)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

  3天以内部门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3.5 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3.6 《请假申请单》需主管以上领导审批的,当月30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 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3

  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校纪,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职工确有事需请假的,应先写好请假条,将请假条面交学校领导,经校领导同意方可离校。超过请假期限而未续假的,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的,先离校后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带假或电话请假,但回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事假一天以内的,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3、女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可按病假处理。

  4、教师请事假1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后勤工作人员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30元。

  (二)病假

  1、病假须持相关证明予以说明。病假一天以内,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2、教师请病假1天,扣发当月工资30元。后勤工作人员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继续工作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1、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罚10元;达30分钟以上者每次扣款20元。上课铃响后,没按时到岗,发现一次扣10元。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私自调课者,双方均扣工资10元,2、因事因病请假或因公离校时,必须报告部门主任批准,并移交课程,否则无人上课,应由原任课教师负责,并罚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小时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旷工: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一律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

  4、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学期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5、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到宿舍睡觉,或随意离开学校30分钟以上,发现一次罚10元-30元。

  6、学校集合、开会或参加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无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职员工因私事离岗,全月累计按事假扣发工资。

  常规工作处罚规定

  1、全体教职工必须形成“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的观念。在工作中自觉服从各级管理者的管理与安排,不服从管理与安排的,视具体情节扣款10-100元。

  2、无教案上课,一次罚20元。检查教案和批改作业,未达到《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者,每少一次分别罚10元。坐着上课,发现一次扣10元。

  3、上课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机、每次罚20元,旷课1节罚50元。

  4、体罚学生、擅自对学生停课者,每次罚20元。

  5、师德修养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响较坏者,根据情况轻重每次罚30~300元。体罚、变相体罚、辱骂学生,发现一次罚20元。

  6、学科合格率低于政教部制订的教学目标指数,罚全期工资5%。(根据班级情况酌情考虑)

  7、擅自停课、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者,罚100元。

  8、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给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带来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对班级事务处理不当,或不管不问每发现一次扣20元。

  11、教师上课对学生要求不严,放任自由,学生无故缺课,每发现一次扣任课教师20元。

  12、严格执行本校《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要求》,未经学校同意,班主任及学科教师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辅导参考书,违反规定,家长投诉罚50元。

考勤管理制度4

  核查考勤规定

  为加强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特对核查员工考勤规定如下:

  一.所有干部,员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上班半小时内由部门主管及组长对本部门及本组人员进行点名核对,确认该员工上班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考勤文员在每天上班半小时后到车间查询员工考勤。查考勤时,考勤员根据部门主管及组长提供的'考勤记录进行核对,同时抽查组别人员的到位情况(如迟到、请假、旷工等)。

  四.考勤文员须对所有计时人员进行每天核对上班情况。

  五.各部门主管及组长必须认真核对本部门及本组人员的考勤异常情况,并如实上报,查实发现有虚报者,将给予相关人员记过处理。

  六.以上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之。

考勤管理制度5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特通知如下:

  一、考勤是考查员工工作出勤情况的记录,公司考勤实行记载式和电子考勤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员工考勤记录必须真实。

  二、电子考勤打卡:公司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等进出公司时必须按规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员)。

  三、记载式考勤:公司各部门(车间)确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记载考勤。每月考勤核对无误,并在“考勤员”一栏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行政部。

  四、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随意串岗、脱岗、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先报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经批准外出办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当天或次日回公司后报单位考勤员核实记载。

  外出办事批准权限:

  1、部长以上,报公司经理同意;

  2、主管、主任,报各部部长同意;

  3、其他员工,报各单位负责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卫办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及进出公司打卡情况,对违规打卡行为进行登记后报行政部。

  七、电子和记载式考勤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做到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或包疪、隐瞒虚假事实,一经发现,扣罚当日工资;属考勤员或单位负责人审核责任的,追究相应责任,扣罚考核分2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11月18日起,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6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 —— 12:00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

  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

  /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

  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

  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

  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考勤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标准考勤时间为:

  公司上下班时间统一为7:30至17:30。生产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加班。若生产车间晚上加班,办公室管理人员应上班至19:00。

  二、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机和手工打卡两种。上班指纹考勤时间7∶20至7∶30;下班指纹考勤时间5∶20至5∶30。所有员工必须在上班规定时间前和下班规定时间后考勤,属有效考勤记录,若在上班时间内考勤,按迟到或早退记载;如因公司系统故障无法打卡必须到人事部备案。

  三、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主管以上人员10元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一次,主管以上30元一次,迟到或者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

  四、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予结算工资。

  五、公司员工〔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在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未在行政人事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字;请假二天以上的,主管签字后经生产副总审批;主管请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内的.,生产副总签字;二天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七、事假: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以填写《请假条》为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遇紧急情况须在休假当日,以电话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工作,须在休假当天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病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具医生证明。

  九、其它请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十、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需要离开应请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十一、管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无缺勤记录者均可享受200元的全勤奖。

  除公司规定的休假外,请假者无全勤奖,并扣除请假工资。

  十二、新进员工上岗当天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员工档案,录入考勤。试用期内旷工的,按照试用不合格处理。

  十三、门卫开关门时间:早晨6∶00——晚上11∶00。超时未归者,后果自负。〔上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办公室、车间吃早餐和零食。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十四、本考勤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8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打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打卡机上进行打卡;

  3、打卡机的监督管理:前台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4、打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病假单/事假单等申报行政处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行政处存档或主动到前台处登记进公司时间。

  3)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 迟到:晚于公司起始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

  第一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二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三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视为旷工。

  2. 早退:早于公司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领导审批同意的,视为早退。员工无故早退视为旷工处理。

  3. 脱岗: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视为脱岗。脱岗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将视为旷工。

  4. 旷工:按日常工资的.二倍进行处罚,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忘记打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 当事人双方各扣罚100元/次。累计出现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20xx年12月1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上述规定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可能需要对上述规定政策进行修改,因此公司保留根据法律规定随时修改、增补、废除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的权利,员工将以书面的方式收到条款修改等方面的通知。

  核准人: 制作人:行政部

  20xx年11月20日

考勤管理制度9

  考勤管理制度

  上下班时间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中午1点,下午2点至傍晚6点。公司允许各部门适当调整,分批安排员工在中午12点开始午餐或午休。

  2、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每月的工资计算以当月考勤情况为依据,员工的考勤统计以员工打卡记录为主,结合参考《请/休假申请表》,《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客户接待工作事项表》等资料。

  3、除下列情况外,其他没有打卡的将被视为迟到、早退或者旷工,并按相应的规定处罚。包括:当天出差或者有外勤任务且已向行政人事部报备的;事前申请的假期已经获得所有批准的;因个别情况已事前征得总监级以上的同意并在行政人事部报备的;特殊情况如遇突发交通阻塞;其他正当且可接受的理由。

  4、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和打卡。每天打卡两次,员工必须在早上9点前打卡上班,在傍晚6点后打卡下班。

  迟到的处理

  1、员工无故迟于早上9:15打卡上班的记迟到。迟到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2次以内(含2次)的,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内的(含30分钟),必须于当天下班后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加班时间不计算为补休且不计算餐费补贴。当天迟到但没有按规定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的,记当天旷工半天,扣除旷工的相应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以上的,记事假半天,扣半天事假相应的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

  3、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3次以上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当月迟到第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当月迟到第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当月迟到第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5%。当月迟到第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6%。当月迟到第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当月迟到第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2%。当月迟到第9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4%。当月迟到第10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6%。当月迟到第11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8%。当月迟到第12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迟到第1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2%。当月迟到第1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5%。当月迟到第1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8%。当月迟到第1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当月迟到第1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5%。当月迟到第1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0%。

  4、如遇恶劣天气、偶遇交通阻塞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早退的处理

  1、员工无故早于傍晚6:00打卡下班的记早退。早退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员工当天有签到记录没有迟到,但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下班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半天,扣半天旷工相应的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3、员工当天没有签到记录也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中午1点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1天,扣1天旷工的相应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请假

  补休假

  1、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不超过半天的(包括半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1至3天(含3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3天以上,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申请,须打电话向行政人事部查询确有可休的假期,然后知会部门经理需要休假。员工在回到公司后必须补填《请/休假申请表》,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5、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事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申请补休假;申请补休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事假

  1、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须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上,必须提前至少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请事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即4小时。

  4、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请事假;请事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5、部门经理和以上级别的员工申请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总经理的书面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

  病假

  1、员工如需申请病假,须提前半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如因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员工须打电话或发信息知会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员工必须在病愈回到公司后补填《请/休假申请表》,和履行相关手续。

  3、员工无故、或者在没有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延长医疗或病休时间的,当旷工处理。

  4、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一个自然月内最多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

  5、请病假1天以内(含1天),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6、请病假2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7、请病假3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3天工资以8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8、请病假累计天数4至6天的(含6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4至6天工资以7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9、请病假累计天数7天以上的(含7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7天和之后的病假天数,工资以6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10、如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疾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请病假;请病假未获批准;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经公司核查有弄虚作假成分的行为、而员工不能提供可信服的解释等。

  因公出差/外勤

  1、员工外出工作必须事先告知直属上司、部门经理或者内勤,如均不在的话,须知会行政人事部。

  2、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勤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由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必须在出差/外勤时电话或者信息通知行政人事部,回公司后补填《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部门经理和相关领导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所属部门或者行政人事部没有人知晓员工行踪的话,则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

  加班管理制度

  1、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的工作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超时工作,部门经理、主管总监和行政人事部有责任杜绝没有必要的超时工作。

  2、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的,不列入加班。

  3、如因项目赶工或者确实有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必须事前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填写《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同意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存档后,方可加班工作。加班每周申请一次,且必须在每周一的17:00前提交并获所有批准。

  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请在当天提交加班申请,请部门经理予以特别注明。

  5、如没有按规定和时间提出加班申请、或者加班申请没有全部获得批准而超时工作的,公司将不认定员工的超时工作为有工作需要的加班,将不计算加班时间和不计算加班餐费补贴。

  6、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招待活动等不属于加班。

  7、员工在出差期间恰遇休息日或节假日而必须继续工作的,需事先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并获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

  8、加班时间以2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加班不满2小时的不计作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休息日、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7小时,超出范围的不计作加班。累计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9、工作日加班2至3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1次。休息日、节假日连续加班2至7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2次合共40元。

  10、为保障员工安全,晚上加班超过21:00的,请员工搭乘出租车返家,公司报销当次回家车资。

  11、公司原则上采取补休的办法作为加班补偿。员工如需申请补休,请履行相关手续。

  12、原则上每季度清算加班补休一次,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未能安排补休的,在获得部门经理及主管总监同意后可将加班时间顺延至下一季,但必须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行政人事部特别提醒:

  1、作为公司的一员,所有员工必须尊重、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关流程和手续。

  2、员工必须养成上、下班打卡,请假事前申请和通报工作时段行踪等的良好工作习惯。

  3、行政人事部在每月的6号前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

  4、旷工扣除工资的计算:旷工天数x2倍的工资。一个自然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含2天)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立即辞退该旷工的员工,并不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除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等之外,员工的考勤情况也与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调薪直接挂钩。

  6、年假,婚假等其他假期请按原定的规定执行。

  7、请公司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行政人事部将加大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8、制度如有任何更新或修订,行政人事部再通告知会公司员工。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1日

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考勤手续办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学大教育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V2.0》的补充规定,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工作日延时:因工作需要,正常下班时间过后需要继续工作的,一律不予计算加班。

  2、休息日加班:因工作需要,休息日需要继续工作且工作超过8小时,计为休息日加班。

  (二)加班审批

  1、全体员工加班需提前申请,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HR负责人复核后方可执行。

  2、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加班(或相关权限主管外出)者,应在加班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审批手续,逾期提交不予加班认定。

  3、主管(正职和副职)加班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加班由直接经理及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进行复核。

  2)分公司部门主管加班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进行复核。

  3)校区部门主管的加班由校区总监和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复核。

  (三)调休审批

  1、员工在已有加班的前提下方可申请调休,调休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主管(正职和副职)调休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总公司总裁,调休由总裁进行审批。

  2)分公司部门主管调休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3)校区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分公司(副)总经理,调休由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四)年休假资格认定

  为简化员工工龄资料收集及认定程序,对员工工龄按年龄和学历分为几种认定方式:

  1、 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以员工本科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2、 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以员工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3、 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为工作后继续进修的,以最早第一学历时间为准。

  4、 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如果其参加工作时不满20周岁的,不予工龄认定。自20周岁(含20周岁)以后,开始累计计算工龄。

  5、 员工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明以员工提交给HR存档的资料为准。员工无任何学历证明和工作证明存档的.,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

  6、 对于个别工作年限较长(20xx年以上),难以收集相关证明资料的员工,由HR负责人和总裁(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工龄认定。

  7、 按以上方式认定的工龄适用于员工医疗期核定。

  (五)年休假申请条件

  1、员工入职一年后方可申请年休假。

  2、员工两次年休假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小于12个月。

  四、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全体全职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 职责划分

  一、 XXX负责公司考勤管理、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工作。

  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考勤规定的落地执行。

  三、财务部负责根据考勤计算薪资。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

  备注:

  1、XXX作息时间由部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部份特殊岗位(保洁、食堂工作人员等),作息时间可由部门自行制定及报备给综合部,并考核执行。

  第五条 考勤期间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间为上月1日至当月30或31日,每月工资考核等均以此时间为准。

  二、每月8日前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将各部门请假单、加班单等考勤依据,交综合部统一汇总给财务部计算工资。

  三、异常考勤、各类假期等统计汇总,由XXX统一汇总,每月10日前报财务部。

  四、各个部门中当月离职人员,需在当月18日前报至XX开展社保及公积金相关事务的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人员当月未出勤,离职单于当月18日之后交至XXX,当月社保及公积金已经结算,而工资不足扣除相关费用,无法及时进行处理,需要进行情况说明。

  第六条 考勤形式

  一、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极个别员工无法指纹打卡的可用纸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考勤人员说明,无法打卡或打卡出现异常的,须在保安室《打卡异常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否则按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二、每月只允许出现二次(含)内因个人原因出现的异常打卡记录(必须说明合理原因并经部门主管证明),超过的按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现的考勤异常情况,请提前至XXX备案,且须经部门负责人或直属主管证明。

  第七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其它员工请假,五天内(含)请假由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五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批准。

  三、一个年度内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的,之后的请假统一报副总经理以上审批。

  第八条 请假程序

  一、一般员工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须先填写书面的《请假单》(或OA上填电子版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批准后,交XXX备案;时间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须先填写书面的《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五天以上报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门主管级及以上员工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须先填写书面《请假单》(或OA上填电子版请假单),报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时间在三天以上的须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迟到、早退、异常考勤

  一、员工上班时间在8:00之后的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在17:00之前的视为早退,包括巡查时发现提前就餐的视为早退处置。

  二、迟到、早退在3分钟内,月累计次数在2次之内作口头警告处理,第3次开始,每次扣20元,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迟到、早退在3—30分钟,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在30—60分钟,每次扣40元

  四、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且没有说明及请假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五、因卡机故障出现的未打卡,经综合部及部门主管证明视为出勤;

  六、新入职员工允许入职当天没有打卡记录(车间学徒视情况可允许三天内无打卡记录),由部门负责记录考勤实际情况。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异常考勤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或直属上司做出书面说明视为正常出勤。

  八、计件制员工,因没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续办理,此类事假不计入各类考核。

  第十条 旷工

  一、旷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迟到或早退超过六十分钟(含)且无说明情况及未请假、无故未到岗工作的;未履行请假手续便擅自休假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超出权限审批的请假及未得到审批的自动离职行为等。

  二、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全部工资;

  旷工2天内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的200%扣除,计件人员按社保工资的200%扣除;

  连续旷工3(含)天或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按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条 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扣除当日薪资。

  二、员工请事假须事先填写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或OA上电子版请假单),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须先以口头或电话的方式报告直接主管并获同意,事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三、未经同意擅自不来上班的,记为旷工。

  四、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六、一个月内事假超过15天,一个年度内事假超过40天,公司有权劝退处理。

  第十二条 病假

  一、员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及休假),记作病假。

  二、病假规定

  1)病假须附上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就医证明或病历(盖章有效),并填写《请假申请单》,按请假手续办理方为有效,否则视为事假或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沟通,事后2日内补办手续;

  2)病假起始时间根据病历与病假证明确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日;

  3)病假工资计发: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计算;

  计件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三条 公假

  员工经批准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参与政府活动等,在规定时间内记作公假(包括员工经批准参加各级工会等组织的外出活动)视为公假。公假不扣薪(工会组织的福利活动除外),计件制员工公假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四条 婚假

  员工结婚所享有的假期,记作婚假;

  一、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凭结婚证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须在结婚登记日六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如员工的结婚登记日不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内,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婚假期间享有工资计发: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计算;计件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五条 慰唁假(丧假)

  一、员工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带薪慰唁假。

  二、其他亲属身故,可享有1天带薪慰唁假(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计算;计件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六条 产假

  一、产假:已转正女员工产假为98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15天,视公司工作安排情况及员工需求经员工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申请奖励假30天,产假期内工资按社保相关规定办理。

  二、护理假:夫妻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有10天的带薪护理假(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法规规定)。

  三、产假、护理假休假期间员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产假、护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五、产假、护理假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法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等。

  第十七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致伤、致残,并经指定医院证明需要休养的',记作工伤假;工伤假处理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统一安排在生产谈季或春节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按基本工资核算工资。

  二、一个年度内请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计件制员工因没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计算在内)。

  三、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找借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计件制员工年休假工资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及天数,包括:①元旦1天;

  ②春节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国庆3天。

  共计1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倡导8小时工作目标制,不鼓励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计件制员工、部门主管以上的员工及主要职责为市场开发的员工,因工作岗位性质所限,原则上不计算加班费。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第二十条 加班申请程序:

  一、员工个人申请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门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单为计薪依据。

  二、凡未打卡或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加班视为个人行为,不做加班计薪依据。

  第二十一条 加班工时计算:每次加班时间应至少在一小时(含)以上,加班工时自下班时间开始后计算,一小时以内的不计为加班。

  第二十二条

  日工资基数=工资/月计薪天数(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

  第二十三条

  人员出差加班补贴计算如下:

  一、出差人员(销售人员与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除外)当天回杭,以加班审批单的回杭时间为准。超出下班时间1小时之内不计加班,2—4小时计为半班,4小时以上计为一班。具体加班时间需加班审核人员即部门主管进行跟进核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XXX负责制定,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XXX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各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于XXX年X月X日始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2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办法

  1、 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 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 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 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 晚自习纪律要求

  1、 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 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 奖惩办法

  1、 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 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考勤管理制度13

  1、工作时间开头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超过十五分钟后到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因审批确认的特别状况而致签到/签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以示惩罚,部门负责人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20元以示惩罚;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职)半日论,;

  3、迟到早退情节严峻、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情形赐予通报批判、扣除肯定比例的月度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别状况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准时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并报综合部知悉,到班后准时补充《考勤特别状况说明》交存综合部,经核查属实且报备手续齐全的,综合部门予以记录后不作迟到早退处理;

  5、员工实际到勤但遗忘指纹签到/签退或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指纹签到/签退或因公外出或其他特别状况未能指纹签到/签退的.,需准时填写《考勤特别状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后交综合部门考勤登记备查,本《考勤特别状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审批确认的特别状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予以处理;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惩罚。

考勤管理制度14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范文就来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 、 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5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协保运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外协保运单位考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各外协保运单位按照公司核定的在册人数给予每人2天/月休息日,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天数超过2天的人员由各保运单位自行调节,但月度休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额定休假天数(额定休假天数=月度在册人数×2天),否则公司将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当月休假天数未达到公司规定的额定休假天数的,下月不再进行累积。

  二、各保运单位要严格履行安装检修公司请销假程序,按照请假管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按照《安装检修公司外协保运单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因节假日公司统一给保运单位放假的在假期期间休息的人员视为正常请假(请假人员须履行请假手续),计入额定允许请假的.天数。

  四、各车间每月上报考勤时必须附带请假单,经批准的休假天数且未超过额定总天数的部分公司将不予以考核,超过额定总天数的部分或未经请假擅自休息的天数公司将按照规定予以考核。

  五、为了加强人员的稳定便于考勤管理,对保运单位人员调换公司每月集中办理二次,每月10日、20日前各保运单位递交新进入人员申请表,次日起公司将向化工公司培训中心提交新入厂人员考试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进厂的相关手续,车间接到保运人员流动介绍信后方可接收且列入考勤,同时完成与清退人员的交接手续后清退人员方可离厂。

  六、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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