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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7:49:34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精选】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考勤管理制度【精选】

考勤管理制度1

  为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集团公司实行全员考勤,员工必须自觉接受考勤。

  第二条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勤登记,各部门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各部门每月将本部门员工出勤、公差、病假、事假、加班等情况通过考勤如实反映,《考勤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五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并附有关假期审批表,作为核发薪酬的依据。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须履行报告制度。董事会秘书须向董事长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向公司分管、主要领导逐级报告;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须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财务总监须向总监办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才能外出。

  第五条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按批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因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补假。批准权限为:董事会秘书请事假由董事长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财务总监一天以内的事假由部门(总监办)主要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的还需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填写《请假单》。病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须附病历或医院证明。

  第七条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各部门在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应合理安排加班时间。

  第八条补休须填写《请假单》,并按事假的批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第九条员工请病假、事假或补休,每次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要登记考勤。《请假单》每月随《考勤表》一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员工上、下班考勤时间,以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为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的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按事假一天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经教育无效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而无故不上班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借故病假、事假牟取个人额外收入的均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作除名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原则,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山西三石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

  签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时间段工作,可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工作时间段,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四条 考勤报备

  1、公司考勤采用钉钉系统签到、请假、加班,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考勤汇总;

  2、所有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工作时间进行签到,记录出勤情况,每日签到四次;

  3、员工所有与考勤相关的事项必须报备人事行政部。不报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考勤汇总

  1、考勤统计区间为每月的月初至月末。人事行政部考勤员统计汇总

  本公司上月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的5日至7日在公司群公布;

  2、考勤员将员工确认后的考勤进行统计汇总,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转交至财务部进行工资发放;

  3、考勤为计发工资的依据之一,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要保证考勤汇总统计的真实、有效性。

  第六条 考勤规定

  员工有未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者,人事行政部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如有故意违反规定者可根据具体情况与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一)迟到、早退、脱岗时间规定

  1、迟到:员工非因公超过规定上班打卡时间以外且在15分钟之内上岗的,记为迟到;

  2、早退:员工非因公在规定下班打卡时间之前15分钟之内离开岗位的,记为早退。

  3、脱岗:工作期间,为处理私事或串岗而擅自离开岗位,时间在1个小时之内的行为,视为脱岗。

  (二)迟到、早退、脱岗、未打卡处罚规定

  1、员工初次迟到、早退、脱岗、未签到,部门负责人和他进行面谈,了解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而非员工主观行为,那么请他列出那些可能导致他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由部门负责人帮助他解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2、员工再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员和他面谈,再听其陈述理由。若属于借口,应严肃指出已经不存在可发生因素。若属意外,可给予善意提醒。

  3、员工第三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与他谈话,

  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并按缺勤一天处理。4、员工第四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由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并通知他没有机会再一次违反考勤规定。5、员工第五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解除劳动合同。

  (三)旷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1、不履行审批手续而离岗的;

  2、虽然办理审批手续但未按审批权限获批而离岗的;

  3、请假期满未按时上班的`;

  4、超过上班签到时间15分钟以上,半个小时以内的,记为旷工半天;超过1个小时的,记为旷工1天;

  5、在距规定的下班打卡时间之前15分钟以上擅自离岗的,记为旷工半天;

  6、工作期间,脱岗超过半个小时的,记为旷工半天;

  7、请假不到一天的员工,到司、离司均需打卡,若只有到司或离司一项打卡记录,记为旷工半天。其余无论任何原因,当天打卡不全,并无任何记录,记为旷工1天;

  8、员工未办理请假(调休)手续,超过应出勤打卡时间半小时以上(包括当天始终未打卡)或工作期间处理私事超过1个小时,为旷工。

  (四)旷工处罚

  1、旷工1天扣除日工资2倍;旷工半天扣除当天日工资。

  2、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可根据具体情况后可与责任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全勤奖标准:

  1) 凡当月入职和离职员工不足应出勤天数者无全勤奖。

  2) 凡当月有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未打卡、矿工者无全勤奖。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八条 事假

  1、事假:经批准,为处理个人事务申请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内离岗,记为事假;

  2、员工遇有私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的必须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待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 病假

  1、病假:因身体不适,经批准,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内离岗治病,记为病假;

  2、员工应在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并致电人事行政部。于病假结束后上班当日持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条 带薪休假:

  根据国家法规及企业的有关规定,允许员工按规定休息,并在员工休息期间按企业相关规定发放薪酬,包括婚假、产假、丧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1、婚假: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3周岁),可享受7天带薪婚假,再婚的不享受婚假。婚假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2、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员可申请产假,申请时间较休假时间应提前3个月;产假为98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司给予员工3天丧假。丧假应提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经批

  准后执行;

  4、带薪年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法定节假日:经国务院批准,每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具体放假时间根据国家节假日安排。 第十一条 请假程序及处罚

  1、员工请假以不延误本职工作为前提,请假前须提前至少1天通过钉钉系统报请批准,员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请假,部门负责人需安排工作交接;

  2、请假审批权限为:员工请假3天(含)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含)以上报总经理批准;连续3天以上请假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

  3、员工请假经批准后必须报备人事行政部。

  第四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条 因公外出相关规定(包括所有区域:太原区和其它区)

  1、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因公外出时,须提前按要求详细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出差考勤的报备全部通过钉钉系统进行。

  2、员工出差前手续:

  1) 员工因公外出需在钉钉系统报备,员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备人事行政部,方可外出。

考勤管理制度3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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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x月xx日

考勤管理制度4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考勤管理制度5

  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优秀的机关公务工作形象,实行科学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出勤缺勤

  以科室为单位,按日记载出勤情况,在工作期间内不得打牌、下棋、玩游戏或上网聊天,不得随意串岗聊天或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第二条迟到早退

  由局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迟到早退情况1—2次,抽查情况记录备案,纳入个人年底考核评比。

  第三条集中学习

  局内定期安排集中学习,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确需请假的`,区管副职干部向局长请假,其他干部向党委副书记请假。所有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任何人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第四条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须凭医院诊断证明,按病休天数据实记载,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事假

  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科级干部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三天及以上、科级干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区管副职干部事假一天由局长批准。

  第六条奖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均由局办公室及各科负责人做好记录,年终按区人事局和局机关百分考核办法执行兑现。

考勤管理制度6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卖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员工手册>>和苏宁电器<<卖场管理制度>>,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员工手册>>和<<卖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部部长、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 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为考勤时间。

  第四条 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 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 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 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 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 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考勤管理制度8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劳动考勤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信息的收集、汇总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应主动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有工作任务时,员工应自觉缩短午餐、休息时间,加快完成工作任务。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实行轮流值班制。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钉钉”同适用。员工正常出勤没有打卡记录视为考勤异常,需于2个工作日内填报考勤异常说明表(即事由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钉钉”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2日前,各部门将上月部门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交综合部备案。

  第五条员工考勤记录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钉钉”为准)。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及以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或全年累计达到12次,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七条员工旷工1天,处以两倍日薪的等额罚款。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事由单》,并在“钉钉”上按流程审批后执行;特殊情况需来电请示,并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审批的请假作旷工处理。

  第九条事假。每位员工当月请事假5天以内(含),按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当年事假超过20天,予以解聘处理。

  第十条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病例、诊断证明书)。

考勤管理制度10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行政组

考勤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 》(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7月15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12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13

  因本公司目前发展需要,特重新修订考勤制度如下:

  1 本公司员工使用考勤机刷卡考勤,并按部门统一编本人工号,并把员工姓名、工号输入考勤机和本人磁卡,磁卡由员工本人保管。

  1.1 员工离开公司后,上述资料应删除,磁卡应交回。

  1.2 新员工进公司后,应登记上述资料。

  2 考勤机的存放、保管、使用和管理。

  2.1 考勤机存放于门卫,由门卫负责保管。

  2.2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时应把本人磁卡靠上考勤机,听到一声响后离开,不准请他人代刷也不准代他人刷卡,如强行代人刷卡,当事双方各罚款50元。

  2.3 考勤数据由公司统计采取,核算工资交财务部。

  3 员工考勤管理

  3.1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经“考勤机”考勤,如“考勤机”上缺少考勤记录,该段时间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2 员工必须在规定上班时刻前进公司考勤,超过时间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迟到处理。

  3.3 员工必须在规定下班时刻后考勤出门,提前下班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早退处理。

  3.4 员工班中因公、因私外出,应填写《员工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可由上级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持②联交门卫考勤出门,回公司后考勤销假,如因故超过准假时间15分钟以上,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迟到处理。

  3.6所有人员的考勤以打卡机采集数据为准,人员上班时间不管因公、因私外出,必须打卡。全公司人员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部。

  4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4.1 车间员工请假半天之内,由车间主任批准,3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批准。7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同意,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2勤管人员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三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签署意见,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3 中层干部半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二天之内由副总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4 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由企管部经理签字。

  4.5 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勤管人员办理请假手续后,应在《公司人员去向公布栏》内填明去向。

  4.6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按旷工处理。

  4.7 所有员工请假手续应提前一天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应先电话向有关领导口头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8 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当天交门卫,否则门卫可以拒收,考勤按矿工处理。

  4.9 车间因生产需要,按排部分员工迟来或早走,车间主任应事先书面通知人事专员,否则员工损失由车间主任补偿。

  4.10 门卫应妥善保管好员工请假资料,于次日交人事专员处,如有丢失,员工损失金额由门卫承担1/2。

  4.11 如因“考勤机”故障,门卫应手工记录、迟到、早退人员及时间报企管部。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部门人工考勤。

  4.12 门卫属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门卫。

  4.13 所有后勤人员、车间主任以上的企管人员,请假均需报人事部备案。

  5 违章处理规定

  5.1 请假4小时以上,请假时间内工资不发。

  5.2 旷工时间内工资不发并处以每天50元罚款。

  5.3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者,罚款10元;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需书面说明迟到原因。

  6 几项规定

  6.1 销售员进出公司应考勤,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2 材料采购员出门办事可以不办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3 食堂采购员不考核迟到。

  6.4 出纳员不考核迟到,但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时间出门办事必须办理出门手续。

  6.5 食堂炊事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不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

  6.6 小车司机上班时间因公出车可不办理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本文件即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4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3次或3次以上,扣发工资30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

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筹备期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08:00―11:30为工作时间

  中午11:30―13:30为午休时间

  下午13:30―17:00为工作时间

  第三条 休息规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楼层经理将轮休排班表上报到人事商管处,如因筹备期工作需要无法休息,人事商管处会另行通知。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处进行签到,如不签到按迟到、早退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应提前通知主管领导,并上报人事商管处。

  第五条 员工迟于上班时间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的为早退;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准假而不到岗的为旷工,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一次迟到达30分钟(含)以内的,每次扣款1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旷工无工资,旷工达三天,按开除处理。

  第六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主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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