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9 07:00:59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系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1

  第一条全局公用车辆按照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局公用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分配到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并分别制定出具体管理制度,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按照每车一司机的要求,每一个用车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司机或兼职司机,负责开车。班子成员工作用车原则上从分管科室人员选一名司机,负责车辆的驾驶和维护。

  第三条租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并签订租车合同,租车手续完备合法。原则上租用新车(车辆价格不低于9万),年租车费用不超过3.3万元。车辆燃油、维修、保养费用从租车单位费用中支出。如发生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车辆燃油。公用车辆燃油实行加油卡制度,一车一卡,专车专用,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办理,分别考核。考核制度:根据每辆车的型号和车况,考核其百公里耗油量,每月考核一次。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车辆耗油考核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车辆使用。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本单位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保证公务用车。机关科室用车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专人签派,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车辆维修。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维修。程序是:司机提出修车申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局机关由局办公室主任签字,稽查队由稽查队长签字,检验检测中心由中心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签字后到各自指定的地点维修。

  第七条车辆的保养由各单位负责。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定期保养,及时办理保险、年审等相关手续。因不负责造成损害和损失的,追究司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车辆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详见车辆存放位置图),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对乱停乱放的`给予批评、通报和必要的处罚。

  第九条加强节假日车辆管理。放假前,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将车钥匙集中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按规定存放,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公车;其他非工作日,车辆也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第十条全局有重大活动或因工作需要,局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第十一条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

  第十二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坏、被盗,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和驾驶人员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费用自理,责任自负。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全年车辆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给予驾驶人员500元奖励。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矿山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

  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

  6、采石场内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3

  大厦车辆管理系统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车辆管理系统操作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行大厦车辆管理系统操作。

  3职责

  3.1运行班负责监控车辆管理系统主机的操作。

  4工作流程

  4.1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2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系统工作条件要求:气候环境条件:温度-10 ℃一40℃,大气压为:1atm +20%,相对湿度:40%-90%;电源条件:内置自带ups,交流处电源:220 + 10%v,50hz。

  4.3进入系统:接通电源,电脑启动数秒的处理时间后,即自动进入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4.4发卡、更改密码及取消、恢复卡的有效性:

  4.4.1ic卡管理:几卡分二类六种:一类为工作卡,分为高级授权卡和操作卡,分别由管理处事务助理和值班人员持有,另一类为车卡,分月卡、储值卡、监时卡、免费卡,由带车住户及入场车辆司机持有;

  4.4.2新卡必须严格按照级别进行操作发行,由管理处事务助理持高级授权卡在同一台主机电脑上执行发行操作,过程如下:

  4.4.2.1登记:退出普通操作,用高级授权卡刷卡进入发卡操作;

  4.4.2.2清空要发行的ic;

  4.4.2.3在发行栏中找到相对应的`一项,回车,根据显示屏上的提示输入要发行的数据,包括:根据ic上的固定编号,给予每人一个工号和操作密码,同时录入持卡人的姓名、发行日期及密码。

  4.4.3操作人员的密码可由高级授权卡在'系统维护'模块中的操作人员'中查出,然后对卡清空,重新发行或更改密码;

  4.4.4ic卡如有遗失和损坏,可在取消与恢复栏中进行取消操作,该卡即不能进行操作;如ic卡找到,即进行恢复操作,卡可恢复继续使用。

  4.5值班操作登记:根据菜单功能及提示就进行上班操作登记:读写操作卡,正确输入密码,即可通过操作登记,进行该班的收费管理工作;中间离场,不得随意关掉或重新重新启动电脑,应退出整个系统后才能关机或启动,否则会损坏数据。

  4.6操作员下班换员登记:按'回车'键退出操作屏幕,在菜单中选择'换班登记'栏后,按'enter'同时读该班卡,则电脑确认并显示本班次的记录。

  4.7车辆进场,司机直接在人口处读卡或临时车取卡并读卡登记,电脑自动检测判断是否有效,摄像系统自动控制录入该车车牌号及颜色、车型和图像等资料,并和车主卡的情况一并储存,如卡为有效卡,闸杆自动升起,车辆进场。

  4.8车辆出场,司机读卡,系统对ic卡进行有效性控测,计算费用并自动扣除,本次停车费用显示剩余金额,月卡则显示剩余天数,闸杆自动升起,临时卡则屏上显示'请到管理处交费交卡'及交费金额,操作人员收费后,按回车键,闸杆自动升起,车辆可以出场。

  4.9操作期间,不得强行关闭电脑电源,以免丢失数据,最好使ups自备电源,如要退出系统,必须进行交班登记,然后按'退出系统'才可关闭电脑。

  4.10查询项目:在登记认可后,光标键选择该项目,回车,根据显示屏上的提示,在光标闪烁处敲入你所要查询的卡号,即可得到显示和记录,再回车,即消失。

  4.11系统的设置和维护操作必须由持有高级授权卡人员进行。出口电脑上进行停车收费标准的设定,每套设备在使用前都要进行'岗位设定'。人口、出口都要同时进行临时车辆'散卡设定',以便登记及显示车牌号码,如设置不一致,则会不显示。

  4.12系统的初始化会清掉以前的数据库,必须谨慎使用。

  4.13临时取卡,须停好车后,按键取卡,每车只能取卡一张,多按无效,人口系统无人管理,车辆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入场,如有问题,及时通过对讲系统与管理处联系。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使用责任到人。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擅自使用,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电脑被盗或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如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扣罚。

  二、电脑是车辆信息处理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联系维修,加强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应赔偿等值电脑。

  四、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管理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五、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严防电脑病毒入侵,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电脑,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六、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电脑,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电脑软硬件设备。

  七、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岗位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八、电脑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电脑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确保电脑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

  九、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不得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处罚办法:

  1.未经授权私自安装软件,一次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 50元;

  2.未经授权复制外来文件,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 50元;

  3.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的,一次罚款 50元,发现第二次调离工作岗位;

  4.当班期间,不及时阻止外来人员上机操作的,罚值班人50元。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5

  大厦车辆管理系统保养规程

  1目的

  规范车辆管理系统保养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行大厦车辆管理系统保养。

  3职责

  3.1运行班负责监控车辆管理系统主机的维修保养。

  4工作流程

  4.1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2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车辆出入口的对应和编排。

  4.3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检查:

  4.3.1每日检查:车辆管理系统控制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接触状况;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 检查摄像机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净再使用,镜头定期更换;检查软件运行有无异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相关记录中。

  4.3.2每月保养:读卡机读写感应器应灵敏高效,线路保持接触完好,如感应出现'死机',则按自动、手动状态转换复位,并检查感应装置,外部除尘以保持读卡机干净;道闸里行程开关是否正常;出卡机出卡装置运行状况,按钮及到位检测装置是否损坏,如损坏应立即更换;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相关记录中。

  4.3.3每年保养:道闸的`地感线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应及时更换;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应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对车辆管理系统的数据库进行数据清理,删除无用数据;检查结果填写在相关记录中。

  4.4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检修,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4.5软件及数据维护:

  不当操作,严重损坏硬盘,系统不能进入主菜单,硬盘引导文件不能正确

  4.5.1启动系统要用修复磁盘文件的软盘启动系统,重新修复硬盘引导区即可;

  4.5.2不正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4.5.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车辆管理系统月保养表》

  5.2《车辆管理系统年检查表》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6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为动态监控手段,能有效监控运输车辆途中安全运行情况。公司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xx)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公司安技科,具体负责平台监控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

  监控管理人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职责:必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安技科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操作gps。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凡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按照行业管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对危化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运行时间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3.2公司建立动态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3.3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时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

  3.4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员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3.5每月检查、不定期抽查监控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情况,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

  3.6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驾驶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3.7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建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通过gps监控系统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

  4.2监控系统的`监管内容包括:是否超速行驶、是否超员、是否疲劳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

  4.3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应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保障安全行车。

  4.4建立并落实gps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的正确使用。

  4.5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五、 信息发送

  5.1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设定车辆的限制速度、中途休息停靠点、电子围栏等;对按照固定线路行驶的车辆,应按照电子地图的路段限速标志进行分段限速设置。

  5.2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向车辆发送道路交通事故通报以及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等。

  5.3实时监控本企业运行车辆,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车辆,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提示驾驶员纠正违章,并对其进行教育。

  5.4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六、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认真做好平台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实时监控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等,填写记录要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6.2公司对所监控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等违规信息要认真分析,确属违章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信息及处理结果存档,作为企业内部对车辆和人员管理、考核的依据。 6.3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处罚标准应与公安和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一致。

  6.4公司规定夜间24时至次日凌晨6时,公司所属危险品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如有违规将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6.5车辆运输期间必须保证gps车载终端正常且通讯畅通。对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车辆,不得出车运输。

  6.6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分析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gps运营平台,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行为要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6.7做好有关监控数据的统计和违规车辆处理情况汇总,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

  6.8具体违规处理细则: 6.8.1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①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 ②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③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④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6.8.2驾驶员违反规定的:

  ①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故意损坏、关闭gps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②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技科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③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④对交警等行业主管部门抄告、通报超速行为的,第一次抄告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抄告处以200元罚款;三次以上抄告的,停车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处以500元罚款。

  七、监控人员值班要求

  ①、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③、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车辆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时,要及时发短信提醒告诫,并做好有关记录。

  ④、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⑤、交接班接班人员每天要提前十分钟上班,进行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期间的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及各种作业记录,重要用户故障要在故障处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发生时间和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 ⑦、交接班时遇有重大障碍未处理完毕的,不允许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要协同交班人员将故障处理完毕或基本告一段落方可进行交接。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7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加强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使用责任到人。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擅自使用,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电脑被盗或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如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扣罚。

  二、电脑是车辆信息处理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联系维修,加强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应赔偿等值电脑。

  四、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管理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五、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严防电脑病毒入侵,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电脑,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六、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电脑,<莲>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电脑软硬件设备。

  七、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岗位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八、电脑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电脑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确保电脑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

  九、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不得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处罚办法:

  1.未经授权私自安装软件,一次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 50元;

  2.未经授权复制外来文件,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 50元;

  3.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的,一次罚款 50元,发现第二次调离工作岗位;

  4.当班期间,不及时阻止外来人员上机操作的,罚值班人50元。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8

  为了保证镍矿自907辅助斜坡道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轻型车辆做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填写《车辆启动前检查表》。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下井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并在进入主下斜道前(945硐口)必须再检查一遍刹车。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井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907岔口至945硐口段车辆间距不得小于50米。

  6、井下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

  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439卡车、413卡车、mt20xx、重庆巨能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9

  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了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配备了专用gps监控设备,统一纳入监控平台进行监控。为全面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内容

  1、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2、监控人员利用gps设备信息发送功能每天广发安全行车信息,特别在雨雪、雾天等恶劣天气,及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执行夜间行驶规定的营运车辆通过发送gps信息、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全部安装gps终端,监控人员要在其营运时间内实时监控信息,实时与运输车辆保持联系,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处理。

  5、监控人员密切注意车辆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进行维修,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对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并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驾驶资格。

  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1、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

  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gps安装由运营商按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2、管理要求:

  (1)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

  (2)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

  (3)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

  (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5)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6)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押运员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

  (7)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8)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监控内容和程序

  (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2)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4)对gp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信息发送

  (1)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2)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3)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4)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短息提示,降低行驶速度。

  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实时动态监控平台监控日志》、《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

  2、(1)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a、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b、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c、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20元;

  d、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f、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2)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的:

  a、损坏gps车载系统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b、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c、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系统项目管理制度03-10

系统人员管理制度03-12

新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01-25

车辆管理制度09-02

车辆的管理制度03-02

车辆管理制度02-16

车辆的管理制度04-14

车辆管理制度09-05

(精选)车辆管理制度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