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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0 10:38:23 制度 我要投稿

文件管理制度【荐】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件管理制度【荐】

文件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

文件管理制度2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文件管理制度3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管理制度4

  1、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归档、借阅、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2、借阅资料必须取得资料管理员的同意,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按期归还。

  3、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4、资料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

  5、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资料室管理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6、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7、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干燥、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8、资料室入口处须张贴资料室平面布置和消防设备位置示意图,以及紧急出口示意图。

  9、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需张贴在资料室内墙。

文件管理制度5

  (一)技术文件、往来文件、工地文件

  (二)竣工资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施工日志。

  6、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7、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9、自检报告。

  10、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文件管理制度6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1)技术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

  (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__文件的情况。其台账应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xx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xx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文件管理制度7

  为了开发人力资源,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规范公司的员工招募如下:

  一、招聘

  1、准备:各部门经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编制或根据人力需求填写人员增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进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该工作岗位为聘用原则。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推荐,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3、初试: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带齐相关证件到行政部进行面试,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需进行笔试。

  3、复试:行政部面试后将其资料与笔试试卷一起交予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再把最后结果通知行政部。

  二、录用

  1、经复试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缴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两张),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2、凡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恶劣,经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5)违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三、担保

  1、经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者(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员等)必须于到职前办理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本地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固定资产的'人士担保,合法有实力的团体担保)。

  2、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使本公司造成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试用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一律先经试用。

  2、新进人员一般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核准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一半;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当场予以辞退。

  3、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训潜能可考虑延长试用期(最长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且不得提出异议。

文件管理制度8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登记。

  三、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文件在经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文件管理制度9

  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文件管理制度10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5、因工作需要职员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公司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应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手续。

  4、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业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负责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发送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作业,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

  一人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

  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的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员工发现在生产中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负责人对发生的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6、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7、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9、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10、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11、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12、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文件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坚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贴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坚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经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职责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利。

文件管理制度12

  文件的收发、阅批、执行、催办工作是医院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下行文件,都应由医院办公室签收登记,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签收保存文件。

  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并按文件性质送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传阅和执行。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

  3、各职能部门对院领导批示文件应在规定时间抓好落实,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返回院办。

  4、院办文秘人员负责对文件批转及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执行文件批转过程中的'签收、注销规定,对丢失文件、延误工作者应予批评,严重影响工作造成损失者向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6、各类文件在批转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钢笔、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文件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纪要等。

  2、密级划分

  2.1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2.2“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3“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3.1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3.3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专用印章。

  3.4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4.2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5.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5.2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5.3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6、查阅、申请复制

  6.1查阅权限:

  6.1.1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1.2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1.3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2复制权限:

  6.2.1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2.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6.2.3机密文件复印:必须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2.4秘密文件复印:完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7、文件保管、存档

  7.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

  7.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7.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

  8、保密责任

  8.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8.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8.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作废文件的处理

  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进行。(附件《文件销毁申请表》)

  10、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

  同时对本部门保密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领导班子。

  11、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文件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管理要点

  1、 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 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 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 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 制度规范

  1、 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 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 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 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 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 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 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 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 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 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 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 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15

  (一) 质量文件包括各类文件、手册、作业指导书,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试验检验质量活动记录等。

  (二) 建立收发文件记录,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清单,及时收集整理质量活动记录(样品台帐、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试验台帐等)。

  (三) 质量文件由资料员建立档案分类妥善保管。

  (四) 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由资料员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整理并负责归档保管,工程竣工后移交技术部门统一归档上缴项目部。

  (五) 及时下载有关方面的电子文件、通知,经主任签阅后编码登记,作为有效文件。

  (六) 内部文件和资料,对他人复制或拷贝,须经主任批准。

  (七) 过期资料的销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造册登记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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