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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4 11:28:37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文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1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八、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九、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xxx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2)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3)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4)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3、现职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十一、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十三、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文印室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需保密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重要会议记录;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工艺技术中涉及重要工艺技术环节的内部资料;

  8、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

  9、销售活动中涉及用户的内部信息资料;

  10、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第六条公司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保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各类合同及协议、职员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工艺技术中涉及主要工艺技术环节的.资料、生产运行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资料,应当明确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公司绝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一切涉及绝密文件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一切涉及机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等相关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门负责。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根据文件的密级程度由相关归口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2、经总经理批准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级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情况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召开和举办属于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根据密级程度确定主办部门,并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或根据会议密级程度指定参会人员;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经泄露时,应当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惩罚

  第十七条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岗位工作的员工,经综合办公室认定,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补救措施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虽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纪要等。

  2、密级划分

  2.1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2.2“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3“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3.1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3.3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专用印章。

  3.4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4.2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5.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5.2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5.3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6、查阅、申请复制

  6.1查阅权限:

  6.1.1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1.2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1.3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2复制权限:

  6.2.1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2.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6.2.3机密文件复印:必须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2.4秘密文件复印:完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7、文件保管、存档

  7.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

  7.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7.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

  8、保密责任

  8.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8.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8.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作废文件的处理

  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进行。(附件《文件销毁申请表》)

  10、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

  同时对本部门保密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领导班子。

  11、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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