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支出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支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支出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控制作用,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略),特制定以下标准及程序。
第二章 借款审批及标准
第二条 出差人员借款,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略),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级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而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第三条 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在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由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员工,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第四条 试用人员如果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必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 各项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的须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第六条 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三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借款。如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欠款部分,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章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第七条 住宿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业务主管每天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每天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如果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每天80元标准的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给予报销。
第八条 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第九条 市内短途交通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第十条 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电话费和其他杂项费用控制在平均每人每天10元内,费用凭单据报销。
第十一条 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后,给予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事先整理好报销单据,由主管会计对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并报有关各级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第十三条 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另外连续三个月亏损的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章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第十四条 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以内,由部门经理掌握开支,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下达的指标使用,由财务经理掌握开支,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相应予以扣除。
第十五条 凡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后,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级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第十六条 超出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报销,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章 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十七条 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应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当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时,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十八条 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000~5000元的则应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指定代理人签署,并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内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支出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二、资金管理的部门
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为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对与资金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与核算,并办理公司与业务活动单位(个人)之间的资金结算、支付工作。
三、资金支出的原则与依据
一、资金支付的原则
(一)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原则:依据经董事会审批的年度预算为基础,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日常的资金预算控制与管理;
(二)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各项支付业务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具备相应的发票、收据及其它真实有效的附件,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不得作为支付凭据;各类支付凭证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费用报销时必须按要求填制报销凭证。
(三)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资金的原则。
二、资金支出的依据
(一)国家政策法规;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三)经批准的预算文件;
(四)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合同和验收手续;
(五)合法的外部单据
(六)经审批的.内部单据;
(七)公司各岗位的职责文件。
四、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
一、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
(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三)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在审批过程中,财务部经理应按照年度预算有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与意见。
(四)董事长、总经理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最终责任。
(五)所有资金支出必须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核准程序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予以退回。
五、资金审批权限(在批准的年度预算范围内执行)
1、经营费用及日常管理支出
包括日常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营销费用、租金、培训费等项目,支出的基本流程依据公司现有的“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制度”执行,其中:单笔支出在10万元以内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单笔支出超过10万元(含)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人。
2、经营性采购支出
(一)经营性采购的申请及付款流程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其中单笔采购支出在20万元以内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单笔采购支出20万元(含)以上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人。
(二)经营采购的项目和金额,必须控制在月度预算或专项项目预算范围内,预算外采购,必须单独上报采购申请说明。
3、职工薪酬支出
(一)公司员工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及福利费等支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考勤记录和内部绩效考核文件等规定,会同财务部提出相应的考评、发放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监及副总经理)的固定薪酬,由总经理拟订标准,报董事长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奖励,根据年度预算完成情况由总经理拟订方案,报董事长审批。
(三)总经理的固定薪酬、考核奖励及其它补贴,由董事长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决定;
(四)外聘高级专家(顾问)的薪酬,由总经理拟订标准,并报董事长审批。
(五)临时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由业务部门总监拟订标准,报财务总监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
4、中介机构服务费
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主要包括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服务费用,由经办部门发起,部门总监审核后,报最终审批人审批,其中:协议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协议费用在1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下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人;协议费用超过50万元(含)的支出,由董事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5、税费支出
(一)日常经营税费支出,由财务部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纳税费金额,由税务会计进行申报扣款;
(二)由于单项重大支出产生的代扣税款、税务稽查、政府专项审计等因素产生的税费,由财务部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及检查要求,正确计算相应的税费,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由总经理审批。
6、资本性支出
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建、用于项目研发的技术性支出等,其中立项、购建、验收、付款等流程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对于单项支出10万元以内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单项支出10万以上(含)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人。
7、对外投资支出
(一)权益性投资,由董事会制定投资方案,提请股东会进行决策;
(二)债权性投资,由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制定投资方案,报董事长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8、关联方交易支出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支出30万元以内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支出30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支出在30万元(含)以上不足300万元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支出在300万元(含)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由董事长评估是否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支出在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9、向股东支付的支出
向股东支付的支出,包括向股东的分红,支付的股利、股息等,由董事会制定分配方案,经股东会讨论决定;
六、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公司所有的预算外支出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资金使用管理报告,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报财务总监审核后,依据本制度规定,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审批。
七、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支出管理制度 3
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本校财务收支,特制订收入与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收入
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由财务部门按收费项目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存入财政专户。代办项目不能跨学期收费。
二、财务支出
1、一切货款的支付,必须按照付款约定期,由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财产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会计复核,经校长审批后方可付款。
2、一切工程款必须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工程款的发票必须符合合同或协议上的内容。工程款必须经主管校长、总务主任及经办人签字方可付款。
3、一切日常费用的报销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根据金额大小经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后方可付款。
4、严格用款计划,专款专用,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预算进行。
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全或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会计人员既不予以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学校领导汇报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5、将学校的全部收入、支出统一分类,对各项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支出管理制度 4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规范经费报销行为,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的有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经费为科研经费以外的所有各类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xx〕22号)执行。差旅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20xx〕2号)执行。
第二条财务报销审批要求
(一)所有经费支出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单笔支出金额在20万元以下由经费负责人审批,20(含)—5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和财务分管处长签批,50(含)—10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和分管校领导签批,100万元(含)以上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批。
(二)实行报账一支笔制度,所有票据严禁他人代替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报账单位应按要求填制各类报账单据,注明所报内容、经费项目名称等信息,经费审批人在审批时,需在原始凭证上签批同意报销的票据张数和金额。
第三条财务报销审核要求
(一)票据管理
1、原始票据管理要求
(1)外部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章,并加盖发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2)发票项目如客户名称(必须为北中大学)、开票日期、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一律填写齐全,发票大小写、锯齿金额必须一致,书写规范,否则不予报销。
(3)为提高报账效率,5000元以上的单张发票,须由报销经办人登陆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系统查询发票真伪,持打印的查询结果方可报账。
(4)报销日常办公经费的票据时限原则上应在一年之内;科研经费报销票据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执行期限。
(5)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原始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2、原始票据的粘贴要求
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按要求分类、分项目粘贴在北中大学票据粘贴单上并填列北中大学原始凭证汇总表,标明票据的数量、金额、支付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3、领款和交款必须有领款人和交款人的签字以及出纳人员的签字并加盖现金付(收)讫章。如属代为领款的,须代理人签名,不得冒充领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借款票据要求
(1)借款时必须填写北中大学一式三联借款单。借款单必须填写借款的日期、事项用途、金额、经手人等,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2)借款人必须为本校正式职工。
(3)本着“旧款不还,新款不借”的原则,各类借款须在3个月之内报账或归还。
5、长途连号车票、定额发票(除停车场的小额定额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报销。
(二)经费管理规定
1、本校人员各类奖酬金、劳务费、助研费、试验费、专家咨询费、临时工工资和学生奖助学金、外聘专家咨询费、报告费、答辩费、评审费等费用的发放原则上须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中。
2、采购1000元(含)以上的物品按规定通过支票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
3、通过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须事先将采购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报账时须持发票、合同、政府审批和采购的相关资料。
4、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含家具)单价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采购单价500(含)—1000元且总价大于50000元以上的.须持发票到仪器设备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按《北中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审〔20xx〕1号)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合同、工程决算书原件。1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审计处审定的审计报告;1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签批的审核意见。
6、在商场和超市购买的物品,必须提供有具体物品名称、单价、数量的明细发票,否则,需提供附有开票单位出具的带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与发票金额相符的物品明细清单或超市、商场的原始机打购物小票,按要求填写物品验收单,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账(经办人与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7、会议费的报销规定:
(1)校内举办或承办会议,须提交会议纪要或会议通知以及会议预算(注明事由、天数、参加人数、会议地点等)方可报销。
(2)参加国际会议由旅行社出具票据的,需附会议通知和情况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8、学生实习费报销须持接收实习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必须说明相关理由并开具接收实习单位的收据,由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9、邮电费的报销规定:
(1)各部门办公电话费可以在行政经费中支出,个人手机、住宅话费不允许报销。
(2)凡是汇款的邮费或手续费都必须与发票一起报销。
10、预借收据须填制“北中大学财务处预借收据申请表”,本着“款回单撤”的原则,应在收款同时及时撤销借条,否则不再出借收据。
11、已报账需查询凭证者,须由财务报账人员协助查询,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阅凭证。
12、所有租车业务必须同时附有双方事先签订的有效完整的租车合同和协议。
13、购买礼品、茶叶、烟酒、皮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得报销。
14、所有报账人员应为本校正式职工,不得由学生、外来人员代替报账。
第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支出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学校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
2.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3.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学校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也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二、支出管理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三、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开支标准。办公室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要严格实行定额或定量管理。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精神,公用经费应更多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适当购置与修缮方面投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使有限经费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要严格控制招待费,做到不攀比、不浪费,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厉行节约。
3.学校大宗购物、校舍基建修膳要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凡商品单价在300元(含批量总额1千元)以上的办公室设备、专业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零星修缮、装修工程总造价在3万以上的列入集中采购,签订合同,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学校校舍基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加强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招标、施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作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拖欠工程款。
4.实行“财务支出月公开”制度,将每月的财务支出情况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四、学校财务报销管理方面
1.实行“一单会签”制,即日常经费开支的票据,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先报财务人员复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校长审批。
2.会务接待一律实行来客登记和“月结月清,跨月不报”制度。即接待费用必须在第二个月10日前结算清楚,按规定审批后报财务入账,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财务审核的接待发票一律由经办人自负,不予报销。
3.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等费用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的通知文件,并有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借公款出差的必须在结束后1个月内将差旅费结算清楚。
4.支出管理制度;
⑴学校按规定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和使用公务卡支付,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总务处负责流程管理。采购部门负责立项、审批、验收、发票等,总务处负责招标、合同等,财务科负责支付。在支付前采购部门负责提供完整的审批手续、票据、合同等,财务科协助采购部门做好财政审批事项。
⑵总务处负责政府采购的预算、计划、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票文件、评标文件、合同、验收证明、票据复印件等采购文件的管理,以及建设图纸、日志、图片音像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同时按会计支付科目需要交财务科用于支付,相关资料要按时报学校档案室归档。
支出管理制度 6
为了做好本院医保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管理
1、参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及病历本到窗口挂号,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校对医保卡与证历本是否相符。
2、就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
3、检查、治疗、用药要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属“特殊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医师亦应主动询问;符合规定病种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应记在规定病种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参保人员住院时病区医师或护士首次询问病史一定要问清参加医保类别,并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住院;外伤病人医师一定要详细询问外伤的原因、地点,杜绝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职工工伤列入医保住院范畴,同时填写外伤登记表,登记表上须有单位或街道、村委证明盖章。
2、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
3、期间需审批的药品、治疗及诊疗项目,使用前(除急诊外)均需审批;属自理、自费的项目,医师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或填写知情同意书),请病人或家属签名后生效。
4、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自费项目不得用其他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出院带药根据病情,一般不得超过15天量(按住院用量计算)。规定病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出院带药不超过一月量。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6、出院时护理部均应出具出院的疾病诊断,不输入出院诊断一律不能结帐。
三、卫生材料审批管理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由物价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3)医保办根据《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相关规定,由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4)分管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是否采购意见。
(5)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四、转院转诊管理
因病情需要转往上一级医院、省外医院或非定点医院诊治的病人,请医生在证历本上写明转院原因和转往医院名称,并填写转院审批单,请上一级医生签字(属科主任者应本人签名),医保部门审批同意后转院。
五、医疗费用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
2、属自理、自费项目的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3、当发现下列行为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诊治、记帐不校验证历本(卡)或弄虚作假,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和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有关规定的。
(2)病历记载不清楚,不完整,与发生费用不符的。
(3)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和分解收费项目的。
(4)采用病人挂名住院或让病人住进超标准病房并将超标准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六、用药管理
1、参保人员就医用药范围,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xx版)》执行。参保人员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属乙类目录的,应先由参保人员自理5%(个别药品需自理10%~3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省内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包括单味和复方)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根据病情中西药处方量门诊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纳入规定病种的疾病及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癌症不超过一个月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医保不超过一个月量。
2、对控制使用的药品,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诊治医师签署意见,医保办审批盖章后方可进入医保支付范围使用。
3、根据病情需要使用医保规定以外的药品应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按自费处理,未经同意而超范围费用由开单医师负责。
七、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
参保人员就医过程中检查、治疗、住院床位费等,均按照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超范围使用医保不支付的.项目,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病人或家属签署自费医疗项目知情同意书),未经同意的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开单医师负责。
八、医保信息维护管理
1、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圈存转发和上传下载的程序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程序重启动。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4、每月对账产生不符时,数据修改要根据发票如实修改,数据修改要严谨,不得随便修改明细和总账数据。
九、处罚规定
医保办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发现医师未经校验患者身份,发现医保证历本、卡与患者本人不符的,视情节扣责任人50-200元;默许或纵容患者冒名就诊并以医保名义记账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0~1000元(最多可为该费的十倍及以上)。
支出管理制度 7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应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五条 农村中小学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六条 农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农村中小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七条 农村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由各学校根据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度,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求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有关学校;向学校提供物品时,须同时向学校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
第八条 农村中小学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 各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支出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资金利用率,现依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规则、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
1、办公费:反映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办公用品、用具、书刊订阅统一由办公室采购,采购前先列出具体采购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器具、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需用办公器具、办公用品时,由使用人到办公室签领。
购买办公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大宗印刷费支出。
大宗印刷需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手续。各科室部门要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公文、材料的印刷、打印。
印刷、打印费用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3、通讯与邮寄费:反映本单位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通讯与邮寄费用必须是邮电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报销,单位缴纳的电话费,凭电信部门出具的话费发票据实报账。
4、燃料汽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
要强化车辆维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维修费用的申报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现象。对私驾公车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票据必须有维修厂家提供的有经办人签字的《维修作业单》作附件。
5、交通费:反映单位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租金、各种公务用车的停车、看车、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要强化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机关租赁车辆,特殊情况下租用私车的,必须凭正式的运营发票报销入账,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
6、差旅与考察培训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讲课费等。
差旅与考察培训费报销单据应由本人填写,别人代填的应由本人签字确认。出差或考察培训学习的人员按照公务实际出差地点、时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住宿费、车船费用等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入账。外出考察培训学习费用报销时还必须将本次考察培训学习的计划(或通知、及工作回报)等相关文书资料作为附件报送审批。
7、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奖牌证书制作费等。
表彰奖励经费不在会议费中列支。局机关召集的会议,应于会前报局长审批。各部门召集的会议,主办部门应于会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会议审批表应包含会议的目的、名称、主题、时间、地点、会期、参会人员及费用预算等内容)。会议不准超标准和超范围安排食宿,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制度,单位在报销会议费时,应同时提供会议批件、会议代表花名册、正式发票等一并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
8、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办法,由各部门本着节俭的原则,认真执行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制度及招待标准。公务接待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公务接待费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
9、礼品费:反映单位按规定购买用于公务走访、交际的礼品支出。
礼品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购买礼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10、水电暖物业费:反映单位由于自来水费、饮用水费、办公室取暖、制冷以及办公用电的费用。
水电暖物业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在由中间单位代收代付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代收代付单位开具的收据,但还需附代收代付单位缴纳当期水电暖物业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
11、借调人员工资:反映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所支付的工资费用。
凡因特殊业务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的,报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支付必须纳入单位基本账户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下属或外部单位报销费用。
12、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的零星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维修费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报销时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
13、其他公务费支出:反映单位上述各项经费支出科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等其他公用经费。
二、其它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的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如购置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根据现行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单件或同一批办公设备超过1000元的',必须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2、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大型修缮在做经费支出账务处理的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4、信息网络购建: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三、专项经费及专款支出
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专项经费支出时在专用经费支出明细内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分别在“拨入经费”科目的“拨入专项”二级明细、“经费支出”科目的“专项支出”二级明细内核算;事业单位分别在“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按项目明细核算。各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经费支出的报销
(一)预借款的报批程序
1、因公务出差、组织会议、安排外出学习、参观或考察等事务性工作需要预借资金的,由经办人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填写借款单,先交部门负责人核准后送分管局领导审签,在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再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提前1天通知财务室。超过100000元时则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室。
3、到外地办理业务需要大额资金时,在不是必须支付现金的情况下,报经批准的借款可直接转入借款人的个人帐户。
(二)经费支出的报销
1、为了减轻财务人员的业务压力,更有利于机关对外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机关内部的经费报销时间原则上每周只安排一天,即每周的周五作为机关民主理财日。当周五与节假日冲突时,则提前至本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所有的经费支出票据必须通过规范的审核程序,用于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的合法票据。费用支出票据应该有附件的须提供附件。附件主要有:
(1)发票开具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有本单位经办人签字的清单。
(2)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的会议通知、培训通知、采购审批表、会议审批表等。
3、票据审核程序为:
(1)业务经办人先将整理好的费用票据送交本部门负责人做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审核人同意时须在要报销的所有票据上签署意见。
(2)经办人将经过初审的票据送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所有票据应加盖“已审核”章,对未通过审核的票据应给经办人支出明确的否决理由。
(3)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室审核的票据报送分管领导审签。
(4)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财务室和分管领导审签的票据报局领导审批。
4、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以及应附附件不齐全。属于专项经费或专款的支出,报销的部门负责人须在签署审核意见的同时,明确标示该项支出所属的项目(或用途),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5、正常情况下,经办人必须在业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室报销结账。当审核人、审批人外出不能审核签字时,可适当延长报销期限,但必须在审核审批人返回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结账。
6、每次报销应结清借款,特殊情况不能清账时,须提供标明还款日期并经有关领导审核、审批的借据。
7、凡有借款未还的,财务室不得给付新借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附则
1、本办法没有明确的其他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注:正式票据包括:
1、由正式票据印刷公司印刷的,带有红色“xx税务局监制”章的各种“税务发票”;
2、由正式票据印刷公司印刷的,带有红色“xx财政局监制”章的各种“收费收据”;
支出管理制度 9
根据本镇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本镇学校财务收支,特制订收入与支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收入
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由财务部门按收费项目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存入财政专户。代办项目不能跨学期收费。
二、财务支出
1.一切货款的.支付,必须按照付款约定期,由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财产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会计复核,经校长审批后方可付款。
2.一切工程款必须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工程款的发票必须符合合同或协议上的内容。工程款必须经主管校长、财务管理员及经办人签字方可付款。
3.一切日常费用的报销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根据金额大小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付款。
4.严格用款计划,专款专用,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预算进行。
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全或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会计人员既不予以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学校领导汇报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5.将学校的全部收入、支出统一分类,对各项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支出管理制度 10
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范公司的办公用品的领用支出,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办公用品的申领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上应统一由行管部负责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采用每两个月一次的发放制度,各部门应以部门为单位将需求计划明细表报到行政管理部,申报时间为单月的5日前。
第三条行管部按照公司《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进行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按其《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办公用品领用的.范围见副表。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应按所报需求计划明细表于双月的25日—26日到行管部领取。
第五条行管部建立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台帐》,部门领用人均需签字确认所领办公用品;价值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如硒鼓、墨盒、计算器、电话等需以旧换新,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落实。
第六条各部如领取复印纸张1包以上(含1包)要通过部门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由行政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复印需要将复印的内容、数量进行登记,计入该部办公用品台帐。
第七条下属子公司领用复印纸或进行复印的,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现有规定持部门经理签单复印,费用由行管部按季度进行核算、结帐。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所领办公用品,日常办公用品(如签字笔)损坏、丢失均由部门自行处理解决。
第九条各部门所用办公用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均属贵重物品,应到行政管理部进行备案登记,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保管措施及外借登记手续。损坏、丢失的按总价的5-10赔偿。
第十条共用的贵重物品如摄象机、照相机、复印机、投影仪等,由行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并负责产品的维修、保养。如需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借,如因私自借出或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按价款的10进行赔偿。
第三章公司公用性办公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楼内、外公用设施部分如照明用灯、开关、水暖管件等;公司楼内保洁、洗手间等用品;公司院内、院外绿地的维护保养、补种;灭鼠、灭蟑、灭蝇等由行政管理部根据需求按季度或月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一条公司院内的消防、安保等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由行政管理部、经管部根据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养费、汽油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过桥停车费等由行政管理部按照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三条公司网络、各部门计算机及配件,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维修、保养,以确保各部门正常工作。
支出管理制度 11
一、敬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三、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
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职工出差回来三天内应向财务报帐。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款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要及时清收欠款。
六、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和经营业务收入,认真审查收入凭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
七、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金。
八、按照会计管理档案的办法、规定和要求当年会计档案年终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审查核对,整理立卷,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支出管理制度 12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则,并以此指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二、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末要将资金的来源、运用、结存情况编制报表,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认真及时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科目、项目登记准确,每批传票登记终了,编制平衡表,登记总帐,并做到总帐、明细账相符。
四、认真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呆帐、死帐。
五、认真及时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帐,年中年末与设备科对帐,及时处理帐面差额部分及实物报损、处理工作。
六、传票、帐本既是整理、装订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
七、按时、按比例计提、上缴各项税金。
八、按时、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积金,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支出管理制度 13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支出管理制度 14
一、遵守国家财政方针及医院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省、市、区、县各类医保病人的住院费用及长期门诊核算。
三、每月按时将参保人员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结算报表经科长审核后,报送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医院财务部门。做好拨款登记并认真核对拨款金额,对医保局不及时拨回的款项进行催拨和询问。
四、做好每月医保病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科长汇报。
五、及时准确发送出、入院周报,妥善保管医保证,不随意外借,做好传送登记。
六、积极参与参保人员住院管理,及时向科长报告本岗位发生的问题。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七、做好本岗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负责解答医保患者、临床科室对医保事宜的`咨询。
九、完成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支出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对镇政府财务管理,达到“减少漏洞、节约开支”的目的,保证镇政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的`支出由经手人(两人以上)在报销凭证签经手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再经镇主要领导审批。
二、办公用品的购买,原则上按需要向办公室提出,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办公室人员统一购买。
三、大宗物品的采购须两人以上经手,要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并向经销商索要正式发票。
四、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借款须填写借款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到财会室支取。所借款项须在10天内报帐结清。
五、因公出差产生的车费、住宿费,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标准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支出管理制度 16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支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支出审批制度03-04
幼儿园支出审批制度(精选5篇)01-31
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01-17
财务支出审签制度05-08
幼儿园财务支出制度05-04
学校财务支出制度(精选10篇)03-24
财务支出制度(通用5篇)05-04
重大财务支出制度(精选19篇)04-03
幼儿园财务支出审批制度(精选5篇)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