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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6 18:24:21 满全 制度 我要投稿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移动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1

  (一)除固定安装使用外的各类设备、风机、风扇、空压机、电杆机、起重等设备,均称移动电气设备。

  (二)移动电器设备,由各使用车间、部门负责日常保养检查,外表保持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三)引线必须采用三芯或四芯橡皮线,长度不得超过5公尺,中间不准有接头。

  (四)使用时安放稳妥,在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

  (五)非防爆移动电气设备,不准使用在易燃易爆作业区。临时抢检修,必须办理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在停用半年以上或受潮等时,必须经电工检查,确认完好,才能使用。

  (七)设备运转时,严禁做清洁工作或乱模乱动。使用人员离开,必须切断电源。

  (八)凡遇电线断裂、插头、座损坏,必须及时报告调换。在末调换之前,应停止使用,防止触电伤人。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为规范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生产运行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管理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

  1.1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

  2、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2.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

  2.2 生产运行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交采办岗位购买。

  2.3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

  2.4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随机携带相应的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

  2.5 采办、库房均对购买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建立登记台帐和技术档案。

  3、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和保管

  3.1 正常情况下,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车间库房负责管理。

  3.2 生产线需要临时借出使用时,库管员应建立出、入库登记本,记录所有借出和还回情况。

  3.3 生产线对部分经常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长期借用时,征得库管员同意可以借出。库管员对借出情况应进行签字登记,并定期检查借出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3.4长期借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借出生产线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临时登记。

  4、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

  4.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问题后再使用。

  4.2 禁止使用外观破损、电线老化、明显存在隐患和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不合格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4.3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 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库房或放置在合适的场所,并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整理。

  4.5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 每年定期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岗负责联系对有关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验。

  5、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5.1 外壳、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破损。

  5.2 电气线路是否有严重老化、破损、断裂现象。

  5.3 电气线路各处连接是否牢固、插头是否完好。

  5.4 有无定期检验标志或确认经过定期检验。

  5.5 转动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5.6 带有防护罩的工具,其防护罩是否牢固、,有无缺失、变形和破损现象等。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1)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2)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3)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1)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2)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3)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4)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1)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2)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3)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4)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4

  设备是调度所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调度所的设备管理是调度所专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要有一位负责人分工负责此项工作。

  2、调度所的设备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和计划、采购、管、用、修相结合”的原则。

  3、办公室是调度所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所范围内的后勤、生产、测试、试验等全部设备,并对主管领导负责。

  4、调度所所委会为调度所设备管理的监督部门。

  5、调度所各使用部门在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业务上对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二、设备的范围与分类。

  1、下列设备应办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单价在100元以上,能单独使用,耐用期一年以上的试验、生产、生活设备。

  单价不足100元,能单独使用一年以上的成批同类资产或已列入固定资产分类表内的设备。

  2、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设备,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应列入设备,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3、凡单件(或成套)价值超过10000元的设备为一类设备;凡单件(或成套)价值在5000元—10000元,或不足5000元,但比较精密稀缺的设备为二类设备,其余为三类设备。

  4、设备按原值的增减,必须由使用专业,会同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通知财务审计部调整有关帐目。

  三、设备的归口管理。

  调度所设备分类实行归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全所公共设施、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电器、清洁工具等全部设备的管理。

  2、专业:负责本部备品备件、测试设备等设备的管理。

  3、团委:负责各类文娱器材的管理。

  四、设备的计划管理。

  1、凡属基本建设的设备购置计划,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基本建设范围的,应由设备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核定的购置经费预算及各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年报设备需用计划。

  2、编制计划的时间:各使用部门应于第三季度前编制下年度申请计划,并做到申请有理由,计划有依据,汇总成表,报设备主管部门。

  3、单价1000元以上设备的购置计划,要有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报告,注明年使用小时数;要提出拟购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生产日期、价格调查报告和用户调查报告。

  4、设备主管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申请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审核,拟定执行方案后,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执行。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计划:任务不落实,计划未经本部门讨论通过;设备安装条件不落实(房屋、水电、空调等);设备到货后不能立即投入使用短期内又无操作能力;由于管理不善,现有设备使用率很低,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或属重复购置的;设备的型号、规格、价格、性能、质量等情况不清楚或尚未定性的试制产品;单价在10000元以上设备没有调查过用户的。

  6、计划的变更和调整,应在实施方案决定前,经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规定款项内调整,变动单价每台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应报主管所长批准。

  7、计划的检查和落实,应由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道进行检查总结,向主管所长汇报,以便解决计划执行出现的问题,提高计划的准确性。

  五、设备的经济管理。

  1、设备的合同管理。

  (1)购置设备的经济合同一律由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调度所批准的购置计划负责签定,并加盖调度所合同专用章。未经许可,其它部门自行签定的设备购置合同,一律无效。

  (2)部门或个人签定的经济合同,如发生纠纷造成经济损失,其后果由该部门和当事人负责。

  2、设备的采购。

  (1)使用部门选购仪器、设备的原则是:“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教学、生产、科研适用,价格合理。”

  (2)使用部门选购设备应考虑到设备的适用性、可靠性、节约性、经济性、环保性、耐久性、成套性,灵活性等技术经济特性。

  (3)设备主管部门应提供有关信息,或向已有同类设备的用户(或生产厂家)调查了解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备件供应,维修网点等情况,提供几种方案,并对几种方案进行评价、分析、选择最优的合理方案。

  (4)根据设备购置计划,各专业部门购置的专业设备,应由专业部门派员订货和采购。

  (5)各类非专业性的设备、物资,按各部门提供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资料,由总务科组织订货、采购、供应。

  六、设备验收与保管。

  1、采购员采购完毕,应根据原始发票填写固定资产收单或物品入库房保管员验收入库。下列人员参加验收:

  (1)10000元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主持,调度所有关领导、档案员、采购员、物资会计、物资保管员以及与设备有关的任课教师。

  (2)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主持,采购员、物资会计、物资保管员以及与设备有关的人员(若属教学设备,包括教务科长和实验实训室主任)。

  (3)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主持,采购员、物资会计、物资保管员以及与设备有关的人员。

  (4)1000元以下100元以上的设备:设备保管员、物资会计、采购员、与设备有关的有关人员。

  (5)100元以下的物资或设备:保管员、采购员、物资会计参加。

  2、验收合格的设施,由设备主管部门按原发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交保管员入库保管,财务部门作为库存物资挂帐处理,凭领用部门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的出库单销帐。

  3、单价1000元以上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图纸、照片、计算书、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交调度所档案室存档后方可报销。

  4、各部门自行采购的物品,也应按上述手续办理验收,并将验收单一联随同发票送财务部门报销存查,另一联交物资会计登记物资帐。

  5、设备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未经认真检验,不得私自开机、试机和调机。

  6、各部门的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和库房保管员应对保管的物资、设备及时建立帐卡,分类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核对。并定期填写收、发存报告表,交部门领导审核。

  7、各部门的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和库房保管人员应确保存放物资、设备的实验室和库房的安全,严禁闲人进入库房和在库房内吸烟,做好放火、防盗、防水、防爆,防止虫蛀鼠咬、霉变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行科室负责人、保卫部门和所领导报告处理。

  七、设备的变动和报损报废。

  1、所内调拨:使用部门长期闲置或不再继续使用的设备,可报设备主管部门,调入所需部门使用,并填写《设备调拨单》,大型设备报所长批准,设备调出时,有关资料同时移交。

  2、对外调拨:设备使用年久,经修理后,仍不能使用,可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主管部门审核,报经主管所长批准,可办理固定资产减少手续,作价处理。

  3、设备的使用:调度所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应凭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所长批准,设备主管部门备案,酌收折旧费和管理费,方可借出。归还时,有关人员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4、设备的报废: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报设备主管部门,经技术鉴定后报主管所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报废单一式三份,设备主管部门、财务科、使用部门各一份,并凭此单办理设备固定资产减少手续,报废设备一律由设备主管部门作价处理,收入交财务部门。

  5、设备发生丢失、损坏及其它事故时,各科室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设备事故、损失报告单》,设备主管部门按调度所有关规定处理(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要写出专门报告,由主管所长处理)。各种工具的正常磨损,更换时应以旧换新。

  6、设备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力量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各使用部门要大力协助,将清查结果报主管所领导,及时处理。

  八、设备管理事故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违反制度处理,将承担部门赔偿责任,并影响当月奖金及期末、年终的评奖、评优,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领导不重视、不严格执行规定,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物资、设备被盗、丢失或火灾。

  2、财务核销未经验收的单据或不具备出库手续的单据。

  3、设备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时间核对帐、物,不向调度所报告。

  4、设备主管半年及以上未将设备计划采供信息通知科室。

  5、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

  6、物资管理员未及时入帐和帐、物不清。

  7、物资管理人员变动未完清帐、物移交手续。

  8、物资管理人员未按时造送各种报表。

  9、物资保管人员对物资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或使用不当造成事故。

  10、采购人员不按采购计划,自作主张,造成采购物资浪费,或采购设备时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不全。

  11、使用部门不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比较、论证,造成采购设备不适用、价格过高、质量低劣;或发现问题不及时退换、索赔造成损失。

  九、设备的技术管理。

  1、设备按计划采购、验收后,由使用部门根据规划场地负责安装。安装、调试必须按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2、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采购部门向厂家办理退货、调换、索赔手续。

  3、对大型、精密、稀缺、贵重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指定专门人员(有的要经过技术操作培训)进行保管、操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使用记录、事故处理等管理制度。

  十、设备的保养维修。

  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1、保养工作应做到:“三防”(防尘、防潮、防霉);“六定”(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验所、定期发动、定期通电)。

  2、维修与改造:

  预防维修: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使用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拟订保养维修计划,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执行。

  事故维修:查明原因后,写出《事故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安排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赔偿费。

  设备改造:凡需将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应由主管所长审批,并将新资料存档备查。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检测和计量仪器设备正常顺利运行,使计量监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静电检测和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指示指标的监测工作。

  三、引用文件

  无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职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

  5.2、计量管理部负责本细则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不到位者给予考核。

  六、要求

  6.1、计量管理部内部分工规定

  计量管理部下设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纪律管理、仪表维修、检定、司衡室。

  6.2、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6.2.1、巡检或检修现场仪表时,个人工具必须整套配带齐全,检查中不配带个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带一件个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据维修实用性,钟表启子1套、个人成套工具配带为手钳1把、尖嘴钳1把、平口螺丝刀1把、梅花螺丝刀1把、电工刀1把、活头扳手1把(8′或12′)、电工包1个、电工腰带1条。

  6.2.3、个人工具到期应及时领取,通过部门出具证明,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到设备部开领料单。

  6.2.4、个人工具因没到期而丢失或损坏的,通过部门出具证明到设备管理部开取领料单,月底通过个人奖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费用。

  6.2.5、班组公用工具由班组长管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丢失和故意损坏公用工具的,班组长应及时查出责任人,内部组织赔偿处理,否则由班组长承担和工具等值考核费用。

  6.2.6、检查时发现缺少的班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内自行解决,没有落实的班组,将考核该班组长,把班组公用工具补齐。

  6.2.7、部门公用工具内部人员借用,出具借条并注明日期,不允许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丢失或故意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6.2.8、部门公用工具不得随便外借,特殊情况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具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类测量设备和自控设备故障引起停车事故,当班人应尽快修复,故障处理结束后,由班组长组织相关责任人写出事故经过、处理措施。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生产部组织开事故分析会,并做好记录,报调度室、生产管理部、设备各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报告应在24小时内上报,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生产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外,部门给予该班组长10分/次的处理。

  6.2.11、考核情况待生产部门下发事故处理通报暂定,视事故情况采取层层分解的方式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计划,申请材料计划应有计划性,不允许盲目的.追求数量,规格型号要准确、数据要详细。不能造成库存积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设备管理部处罚规定考核相应班组长。

  6.2.13、每月22日之前组织一次材料计划会,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的分管领导参加,无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点前交设备总结,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组长5分。总结内容应尽量具体,不应含糊不清。

  6.2.15、班组内部备用急需备件,不应出现空白,如因备用备件出现空白而延误现场故障处理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

  6.2.16、仪表的接线要规范,接线端子要紧固、接线不能松动,布线要整齐、美观。检查中发现上述现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线不紧,布线零乱的每处考核班组5分。

  6.2.17、生产现场所有在用测量设备都必须密封处理,保证仪表不被腐蚀。检查中发现无密封或密封不严的每次扣班组5分;造成仪表损坏时,视情节每次考核班组至少50分/次。

  6.2.18、仪表的可动部分都必须紧固,防止因振动损坏仪表检查中发现可动部分未紧固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次。

  6.2.19、现场仪表要保证完整无缺的运行,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计量管理部。检查中发现缺少零件而没有向部门以书面形式汇报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0、控制室内、现场仪表柜、盘后线缆、管线布置应合理,保持整洁美观。检查中发现现场线缆零乱、不整齐;新安装仪表设备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1、生产系统中备用、闲置、封存的自控设备,要做到帐物相符,并且定期维护,保证备用的自控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检查中没按上属规定处理的或开车时不能及时开车,考核相应班组20-50分/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处罚规定执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设备要及时处理,要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不准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部门下达的指令无条件服从,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类仪表阀、仪表管道、现场仪表部分,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巡检过程中发现上属情况应及时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挂停车待修标识牌,在生产记录上详细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汇报,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考核相应班组10分/次。

  6.2.24、现场停用仪表的信号线、电源线,要采取适当的绝缘处理措施,并通知相关班组断开信号和电源线。没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没有及时处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验的仪表,检定班及时校验并做好记录,对于因联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按期校验的仪表,可调整利用大修期间进行校验,没按上述规定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6、对现场仪表设备的维护、检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仪表的使用说明、仪表维护、仪表检修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不按上述规定造成仪表损坏或其它事故的,性质轻者处罚50分/次并且通报批评(连带班组长和分管领导),性质恶劣的按原价赔偿损失或上交公司处理。

  6.2.27、巡检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巡检记录,没做巡检记录或违反巡检制度的,按巡检制度进行考核。

  6.2.28、现场仪表柜、端子柜、供电箱内要保持清洁无物。检查中发现上述地方脏、乱、差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9、在现场检修时,需要短接查线的或和dcs通道有关的线路时,应通知相关班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此项操作。没按上述规定造成通道损坏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关班组至少20分/次。

  6.2.30、维护、检修现场仪表时应有始有终,离开现场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控制室布线要整齐,fta板子盖要盖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车间投诉或检查中发现的考核相关班组10分。

  6.2.31、接到检修通知后5分钟赶到现场,夜间值班10分种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问明原因尽快解决问题,不允许推诿扯皮,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车间投诉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次,(连带班组长5分/次),情节严重的加倍,生产如有考核同时落实到个人。

  6.2.32、需要拆回检定的仪表,应把仪表表面卫生清理干净,再送检定室检定,否则检定室有权拒绝检定,对检定的仪表首先进行内部灰尘清理,再进行绝缘等级试验后方可检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3、班组送检仪表时,应做好送检记录,记录检定前的运行状况,经检定不合格又无修复价值的仪表,经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后方可进行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没按上述规定的扣班组10分。

  6.2.34、对送检前仪表运行较好,检定后仪表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5、对于违反设备管理规定或没有完成设备管理规定内容要求的,依据设备管理规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以上管理规定如和设备管理部下发的《设备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依设备管理部的为准)

  6.2.36、对于提前一天接到检修通知的班组,应以书面形式做好检修计划交到计量管理部,内容要详细具体,并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出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7、各班组建立一个隐患记录台帐,班组成员发现设备隐患后做好详细记录,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进行讨论处理方案,并把处理方案记录到隐患题目的下面,班组成员要进行学习并签字。班组长对巡检中没有发现隐患的可以直接进行考核,对于现场有隐患而没有进行记录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8、对于巡检中发现重要设备隐患的,并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报告,且挽回了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计量管理部将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

  6.2.39、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依据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视效果给予10-100元的奖励.

  七、记录

  无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6

  (一)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院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

  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三)设备报废和更新制度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四)设备与器械验收制度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我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我司移动设备办公安全,结合我司笔记本电脑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凡配备或使用公用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的人员,务必遵守此管理办法。

  二、移动设备安全使用规定

  (一)移动设备范畴:笔记本、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

  (二)笔记本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公用笔记本开机密码统一设置为123借用人不得随意修改。

  (三)笔记本电脑必须设置硬盘加密,防止丢失带来损失,目前只支持win 7旗舰版,总部公用笔记本电脑硬盘密码统一设置为1232022。

  (四)公用笔记本电脑资料请不要放在桌面及c盘,可放置d、e等盘,公用笔记本重启后将进行还原,桌面资料及安装软件将进行清除,以保证电脑为最新状态。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长期使用,可向系统管理员申请取消还原功能,使用完成后自行卸载安装软件并删除文件。

  (五)笔记本电脑上网用户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且注意更新病毒,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防止笔记本电脑中的病毒到处传播。

  (六)凡是存放有我司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均需要进行加密,防止丢失带来不可预计的损失。

  三、移动设备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一)笔记本需注意使用环境,特别要注意远离饮料和食品。

  (二)在开关机时不要急于移动笔记本,应注意防震,否则硬盘容易损坏。

  (三)笔记本电脑,不要放在软垫上使用(如毛巾、布料、棉被等),否则易堵塞散热口,散热不好,造成机器故障。

  (四)光驱容易损坏,请注意保养,减少不必要的损耗,不宜使用质量差的`光盘和软盘。

  (五)液晶板不宜用手触摸,不能与硬物接触。清洁时要特别注意用眼镜布轻轻擦拭。

  (六)插拔外接部件时,要特别小心,一旦插口出现问题,可能要换主板,损失较大。

  (七)笔记本电脑随机软件只有操作系统(windows),并安装常用办公软件,请不要随意安装其它软件。

  (八)笔记本电脑和附件重量轻、体积小,在出租车、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容易丢失和被盗。

  (九)移动硬盘及u盘应轻拿轻放,容易摔坏。

  (十)注意移动硬盘和u盘存放位置,请勿放置桌面及显眼的位置防止丢失。

  (十一)凡是人为造成笔记本及移动硬盘等设备损坏,将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未按照移动设备安全保密规定执行的造成丢失资料外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相关使用人员认真遵守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运营管理部,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8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施工生产中遵守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机械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动力设备科、质量安全科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基础培训、业务考核。一般机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处理,报公司备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由公司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处理,各基层单位无权自行处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

  3.1.1各种机械设备生产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和理论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非机械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1.3认真执行定期、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安全,而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3.1.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保护、指示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可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2机械事故和处理

  3.2.1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事故。

  3.2.2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自然灾害或意外灾祸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3.2.3凡属人为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总成、附属装置的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损失后果为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3.2.4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和损失价值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3.2.4.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发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并于24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报告公司动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报主管部门。

  3.2.6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开好分析会,吸取教训,经上级批复后尽快抢修,恢复生产。

  3.2.7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3.2.8机械使用单位要按月填报《机械设备事故月报》机械管理部门建立机械事故台帐,记载事故的各种资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规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频率。

  3.2.9由于机械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者,除按本规定办理外,并应按照质量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动力科负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标准通过动力科个人标准一并考核。

  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范围及职责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信息资产的管理,包括:获取、分类、使用和处置以及安全设备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信息资产是指可以存储信息数据的信息载体,包括:硬件、软件、数据(电子数据)、文档(纸质文件)、人员、服务设施、其他。

  第三条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资产的分类、汇总、使用与处置方法,以及安全设备的选型、检测、安装、登记、使用、维护和储存。

  第四条计算机资产统计信息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主机名、ip地址、mac地址、使用人/责任人、所属部门、物理位置、服务器的内外网ip对应等。

  第二章信息资产的获取

  第五条软件、硬件设施、服务性设施等的获得主要以采购的方式获得,采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验收。

  第六条数据信息资产的获得来源主要为:外包供应商、市场信息、其他信息。

  第三章信息资产的分类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列出信息资产清单并将每项资产的资产类别、信息资产编号、资产现有编号、资产名称、所属部门(组别)、管理者、使用者、地点等相关信息记录在资产清单上。

  第八条资产的分类原则和编号原则如下:

  1、硬件

  1)计算机设备:(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

  2)存储设备:磁带机、磁盘整列、磁带、光盘、软盘、移动硬盘等;

  3) 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网关、程控交换机等;

  4)传输线路:光纤、双绞线、电话线(布线)、电源线;

  5)安全设备:硬件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隔离设备(如网闸)、身份验证等;

  6)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写字白板、应急照明设备等;

  7)保障设备:动力保障设备(ups、变电设备)、空调、保险柜、文件柜、门禁、消防设施等;

  8)其他设备;

  2、软件

  如:操作系统、系统软件(office/autocad)、应用软件(生产软件)、网管软件、杀毒软件、财务软件、开发工具和资源库等;

  3、电子数据

  存在电子媒介的各种数据资料。如:源代码、数据库数据、各种数据资料、系统文档、运行管理规程、计划、日周月报告、财务报告(电子版本)、用户手册、方案、电子设计图纸等;

  4、纸质文件

  纸质的各种文件。如:传真、电报、合同、纸张图纸等;

  5、服务性设施

  如:供电、供水、保洁、门禁、消防设施等;

  6、人员

  如:各级领导、各级正式雇员、临时雇员等;

  7、其他。

  第九条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标准》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按照信息资产的公开和敏感程度,将信息资产化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信息资产进行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各部门要将所有的移动介质和电子文件按照敏感性和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保密级别与保密期限由持有人自行定义。

  第十条识别各个流程的各类关键信息资产,最终办公室汇总,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确保重要信息资产的完备性(重要信息资产没有遗漏和缺失)和准确性(信息资产的保密级别和重要程度能够真实反映信息资产的状态)。

  第十一条对信息资产进行编号,同时对重要信息资产进行标识:文档需有固定版本编号规则;硬件设备粘贴在设备明显位置处。

  第四章信息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一)硬件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十二条硬件的使用处置包括购买/接收、使用(交接、维修、重用)、处置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购买新的硬件设备或者从其他部门接收转移的设备时,要核对设备清单,对相关设备进行测试验证,然后登记。由资产管理员对硬件设备进行管理,明确设备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硬件资产的保存

  1、机房选址要避免在地下室、一楼(水淹和渗水)和顶层(渗水和失火时火向上燃烧),同时考虑相邻楼层的活动(避免热源和渗水);

  2、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安全的位置,以减少在设备在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

  3、设备的选址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温度、湿度、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

  4、禁止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

  5、对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满足特殊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硬件资产的日常使用安全

  1、所有的硬件资产必须明确设备的使用人员/管理人员,明确职责;

  2、硬件资产的使用人(或管理人),在使用或管理硬件资产时,要注意硬件资产的安全性、机密性、完整性,防止信息载体的毁坏和信息的泄密,防止信息处理设施的滥用;

  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毁坏,丢失等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置;

  3、新硬件设备接入网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在人员上岗时,可根据需要为上岗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电话机,其它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该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工作性质为其设置相应的办公网访问权限;

  5、需要使用移动计算设备(包括笔记本、无线网卡、移动硬盘和u盘)的用户,应得到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6、对于无人职守的设备,要明确管理人员,加强物理安全控制。

  第十六条硬件资产的转移安全

  1、当设备迁移时,必须先对设备中存储的重要信息进行备份;

  2、设备迁移完成后,必须检查设备是否损坏;

  3、设备迁移出本单位时,设备中禁止存放重要信息,以防止机密信息泄露或泄露的风险增加。

  第十七条办公地点外使用任何信息处理设备必须通过管理者授权。场外设备的保护要考虑下列内容:

  1、离开本单位的设备和介质(如现场的设备和介质),必须有人值守或委派负责人(或者公共场所放置的需要有人值守或监视系统);

  2、制造商保护设备用的说明书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

  3、根据风险的不同采取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离开办公室设备的安全。

  第十八条硬件资产的处置和重用

  1、存储设备销毁前,必须确保所有存储的敏感数据或授权软件已经被移除或安全重写;

  2、服务器、主要网络设备的处置由办公室进行安全处置;

  3、台式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it设备的处置由办公室进行并做登记;

  4、如需报废时,应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报废。

  (二)软件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十九条软件资产的使用

  1、所有的软件资产必须设置专人管理,明确职责,避免软件资产的丢失,泄密;

  2、所有正版软件实体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在安装软件时要规定使用权限,防止非授权访问;

  3、按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中“备份与恢复管理”章节要求,对重要系统进行备份;

  4、当人员离职或岗位变动,需要回收有关的软件,必要时,由办公室技术人员对离职人员使用的软件进行卸载,删除。

  第二十条软件资产的处置:对过时或确认无效的软件资产,定期进行清除。

  (三)电子数据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一条电子数据的使用

  1、对所有电子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标识未授权人员的访问限制,不同安全级别的数据应存储在不同的区域,按类按级传达,便于信息的安全管理;

  2、不同类型的电子文件按照统一规律存放在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中,便于整理和查阅以及工作交接时转移;

  3、所有电子文件保存在电脑或服务器中,并按照《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规定的备份频率定期进行备份;

  4、对于存于服务器上的电子数据的访问,根据服务器提供服务的不同与部门/职务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访问;

  5、对于内部公开级别的电子信息,其使用要控制在内部,禁止带出;

  6、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处理过程,必须保障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7、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使用,系统应进行审计;

  8、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如加密传输、分散传输等;

  9、在整理电脑中的电子数据时,要小心操作,确认后再进行处理,避免由于误操作将有用的电子数据删除。

  (四)纸质文档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二条纸质文档的使用

  1、所有的秘密级以上的纸质文件资料要(通过标签或其它方式)标识出资产的保密级别,分类存放,不同安全级别的纸质文件应按类按级传达,便于纸质文件的安全管理;

  2、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机密级别以上)必须保存在带锁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钥匙由专人保管;

  3、对于纸质文件的保存期限依据实际要求制定和实施;

  4、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的使用过程,必须注意信息的保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如专人递送、分散传输等。

  第二十三条纸质文档的处置

  1、实体数据资料达到保存期限后,必须将其撕毁或者粉碎到读不出来为止,避免实体数据资料的泄密;

  2、对于重要纸质文件的销毁,如财务纸质文件,要求两人以上在场,防止信息的泄密。

  (五)人员招调、在职、离职

  第二十四条所有人员的招调、在职、离职安全管理按照《用户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实施。

  (六)服务性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五条所有服务性资产要设置专人管理,定期维护,避免损坏、非授权使用或丢失。涉及服务性的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在签署合同时,应审核涉及信息保密的相关条款。

  第二十六条当服务性设施损坏,如果可以维修,由负责人联络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如果涉及到第三方,依据《用户管理制度》对第三方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当服务性设施损坏,不可维修,只能报废时,应联络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五章安全设备管理

  (一)设备的选型

  第二十八条严禁采购和使用未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第二十九条应优先采用我国自主开发研制的信息安全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条避免采用境外的密码设备。

  第三十一条如需采用境外信息安全产品时,必须确保产品获得我国权威机构的认证测试和销售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国内密码技术及相关产品。

  第三十三条终端物理隔离必须使用国家保密局认可的隔离卡或采用国家保密局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设备检测

  第三十四条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安全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据处理设备的安全》、《电动办公机器的安全》中规定的要求,其电磁辐射强度、可靠性及兼容性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等级要求。

  (三)设备安装

  第三十五条设备符合系统选型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购置安装。

  第三十六条凡购回的设备均须在测试环境下经过连续72小时以上的单机运行测试和联机48小时的应用系统兼容性运行测试。

  第三十七条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上架运行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测,禁止安装有默认操作系统的主机、服务器直接接入系统。

  第三十八条通过上述测试后,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的长短根据业务需要动态设定。

  第三十九条通过试运行的设备才能接入生产系统,正式运行。

  (四)设备登记

  第四十条对所有设备均应建立严格完整的购置、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记录,认真做好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管理的正规化。

  (五)设备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每台设备的使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详细的运行日志。

  第四十二条由责任人负责进行设备的日常清洗及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证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第四十三条保证设备在其适宜的使用环境下工作。

  第四十四条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管理员如实填写故障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六)设备维修管理

  第四十五条设备由专人负责维修,并建立满足正常运行最低要求的易损件的备件库。

  第四十六条根据每台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

  第四十七条对系统进行维修时必须采取数据保护措施,安全设备维修时应有安全管理员在场。

  第四十八条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记录维修对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主要维修过程及维修有关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对设备应规定折旧期,设备到了规定使用年限或因严重故障不能恢复,由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鉴定和残值估价,并对设备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提出报告书和处理意见,由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

  (七)设备储存管理

  第五十条设备储存环境应符合出厂标称要求。

  第五十一条建立详细的设备进出库、领用和报废登记。

  第五十二条必须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清洁、核查及通电检测。

  第五十三条安全产品及保密设备必须单独储存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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