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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时间:2022-08-09 08:38:0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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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德育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校长负责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对德育工作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在具体工作中要抓好以下五条工作主线:一是校长—教务处—学科教师为主体的课堂教学主渠道工作主线;二是校长—政教处—班主任为主体的德育工作主线;三是校长—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的法制教育工作主线;四是校长—党支部—少先队为主体的自我教育活动主线;五是学校—家庭—社区为主体的三结合教育工作主线。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机制。

  二、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实效”的工作理念。校长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1次全校德育工作专题会议,3次相关部门德育工作领导会议,协调研究、总结布置不同阶段的学校德育工作。要重视计划调控,强化制度与档案建设,搞好德育工作的检查和考评。

  三、校长要重视德育队伍建设,抓好德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强理论与业务的学习和研究,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德育工作水平和理论研究水平,较好发挥典型教师的榜样引领作用。

  四、校长要带领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课内外、校内外的各种教育途径,利用各种德育资源,全面深入地实施德育系列化工程,较好地完成德育目标和任务,逐步形成良好的校风,彰显学校德育的魅力与特色。

  全员负责制度

  一、全体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都要在不同的岗位上担负起育人的职责,牢固树立起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思想意识,并围绕学校德育工作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每位教职员工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大连市中小学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教师行为准则》,本着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教书育人的原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处处以人民教师的模范言行影响和教育学生。

  三、每位教师都要重视课堂德育,要学会尊重、欣赏学生,要学会讲规范的课堂道德用语,认真挖掘每一堂课、每一项活动中的德育因素,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学科德育渗透优秀课评比观摩活动。

  四、每位教师要主动与品行有差异的学生结成帮教对子,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并参与学生的思想品行评定工作,做到有帮教措施,有帮教记录,有典型经验。对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奖,并作为教师考核的条件之一。

  班级教导制度

  一、每学年年初要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要点,结合年级实际,集体讨论制定出班级教育活动计划和创建先进班集体的标准,并认真加以实施,以形成良好的班风。

  二、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骨干作用,发挥全体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各类典型的榜样作用,以及与其它班级、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协调作用,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办好班级活动园地,创建特色班级文化,发挥课外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开学典礼仪式、升旗仪式、入队仪式,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

  四、加强班集体建设,规范班级管理,搞好班级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总结与表奖,每学年表奖一次三好班级。

  家长工作制度

  一、家长是少年儿童成长的第一任教师。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不断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办好家长学校,较好发挥家长学校的育人功能。

  二、建立家长学校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会(每学期2—3次)。要探索现代家庭教育途径方法,创新家长会形式,提高家长会质量,充分发挥各级家长委员会和每位家长的作用。

  三、要建立和完善家长委员会例会活动制度、家校信息反馈制度、家长学习培训制度、家教经验论坛交流制度和总结表彰制度。

  四、要创设有效活动载体,组织家长学员搞好学习培训活动(可聘请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或本校领导教师每学年集中为全校家长培训1—2次),家校互访活动(班主任每学期与学生家长至少联系沟通一次),家校联谊活动以及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帮助家长转变育子观念,提高育子水平。

  社区教育制度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村要切实担负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责任,学校要主动与社区教育组织沟通,并在社区的配合下,有效地开展教育工作。学校要聘请社区中热心于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人士担任兼职辅导员,搞好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

  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可聘请公安、司法干部为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有计划地为学生进行辅导培训,不断提高学生的明辨是非能力,为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适宜的活动场所,依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教育学生恪守网络道德,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丰富学生的校外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四、学校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构建和完善社区教育网络,探索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社会实践、义工志愿者服务的有效机制,充分依靠社区力量,较好发挥各种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德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价,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德育研究部门每学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

  二、对教师的考核评价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考核,并依据有关文件与方案,结合学校具体实际特点,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方案。在考核中要注重平日的考核记实与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成果有机挂钩,改进德育工作评价的形式与方法,增加考核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三、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考评,由班主任负责,协同科任教师、家长、学生干部等,除搞好学生的平日过程性评价外,每学期要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依据中小学生《守则》《规范》以及“新三好”标准和“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制定出详细的学生思想道德综合考评标准或细则,评定结果要通知个人及家长,记入学生考评手册。学校将每年表奖一次“新三好”学生。

  四、对学校和教师的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各级先进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学年自评表奖一次,教育局按两年德育考评累计得分和参与市级以上大型活动与竞赛成绩,综合评定表奖市级德育先进学校,并两年评选表奖一次优秀德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

  升降国旗制度

  一、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观念,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每周一早晨以及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大型集体活动必须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每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必须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二、除寒暑假、双休日及恶劣天气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在升降国旗时,凡是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应行队礼,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三、每次举行升旗仪式,必须按出旗、升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的程序进行。旗手、护旗手由各班推选产生,学校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国旗任务。国旗下讲话稿可指定先进教师或在某些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以及各班轮流撰写,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时代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性。稿件须提前交大队辅导员审阅,并与升旗仪式记录一同作为德育的重要资料规范存档。

  四、尊敬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检查评比表奖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校长挂帅、教导处、少先队、学生干部参加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检查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检查评比工作。

  二、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新三好”和“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要求,并依据这些要求制定出切合学校学生实际的一日常规和学生思想道德综合考评标准或达标检查细则。

  三、建立专项视导与值周检查制。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专项视导。各学校要做到日有检查、周有小结、月有评比、学期有总结分析,年末有表奖。引导全体学生规范行为习惯,争做合格学生,确保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报告(每学年不少于1次),教育学生从小学法、懂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坚决杜绝违法犯罪现象。

  班团队会制度

  一、坚持班(队)会间周一次制度,并纳入教学课时计划之中,任何领导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

  二、每次班(队)会均要按程序和标准要求规范进行,不得有随意性。

  三、班(队)会要围绕学校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不同年级、阶段教育实际,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明确,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形式灵活,准备充分,学生参与面广,吸引力、感染力大,活动实效性强。

  四、要定期举行优秀班(队)活动案例和方案的征集与评选,保证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主题班(队)会评比或观摩活动。

  班主任工作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培训工作,制定学校班主任培训计划和教师个人自修研训计划,全面提高班主任的专业化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班主任学习例会制,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或举行一次班主任知识技能培训竞赛活动,每学年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或总结表彰会。

  二、班主任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指导学生、保护学生,善于发掘每个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特长,并根据学期德育计划要点和系列化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年级实际,制定好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精心设计方案,创新活动载体,为学生搭建成长的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要有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学生观。能用发展的观点对每名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注重教育民主平等,能做到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教育,培养好学生干部,做好学额巩固工作,积极创建团结、和谐、文明、向上的班集体。

  四、要主动与科任教师合作,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与社会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及时发现学生思想行为及身心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整体与个体教育,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并不断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形式,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和经验特色。

  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一、学校要为学生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创设有效的活动载体,搭建实践发展的平台。要因地制宜建立起学农、学工、学军基地,学雷锋慈善服务实践基地以及公益劳动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为基地建立协作互助关系和精神文明共建关系。

  二、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不断壮大学生义工队伍,坚持以体验教育为核心,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基地,按年级层次,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一日”实践活动或慈善服务活动,每学期安排总量不少于一周,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三、活动要确保质量,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目的,把学生安全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领导、有检查、有指导、有总结、有完整的资料积累。

  四、按照《大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的要求,参考各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实际,对社会实践的内容及形式做好选择与安排,探索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德育活动课程。

  学生社团工作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学生社团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出本校的学生社团建设具体规定和各社团《章程》,明确学生社团组织的性质、意义、宗旨、目标,秉行“立德树人、张扬个性、超越自我”的核心理念,坚持“自主、有序、有效”的原则,按照“加强引导、规范管理、重点扶植、打造精品”的工作思路,根据本校实际和学生爱好特长与需求,组建起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社团组织。

  二、建立起学生社团活动制度。学校要保证学生社团活动的时间,提供活动的场地和经费,搭建活动的平台,丰富活动的内容,创新活动的形式,提高活动的质量,特别要树立起“品牌”意识,精心打造出一批深受学生们欢迎、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学生社团,并最终形成极具特色、相对稳定的校本课程。

  三、建立起学生社团成果展示汇报制度。利用元旦、六一儿童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日举办学生社团成果展示汇报年会(每学年一次),不断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促进学生社团建设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四、建立起学生社团总结表彰制度。学校将以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平日考核、专项视导、年度综合评价为主要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社团工作。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总结表彰一次,并将检查考评结果纳入对学校德育工作和校长的考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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