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 值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规定准时接岗、巡视,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除楼层巡视和处警以外,值班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 值机员不得不得无故缺勤和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急需换班时,值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消防领班申请并填写“换班申请表”,上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换班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当班者要负主要责任;
三、 积极配合保安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若值机员无法处理或超出职权范围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值机员不得擅自做主;
四、 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度,值机员应将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值班情况及需跟进事项详细记录在案,并认真做好交接;
五、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领导批准的,中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六、 值班员应主动承担中控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将工具用品摆放整齐,每日对地板、地面、室内设备设施、器材、桌椅和门窗玻璃进行清洁,室内设备不可有积尘土和污渍;
七、 在岗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看书报杂志、吸烟、喝酒、睡觉。严禁在中控室吃东西;
八、 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
九、 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轻工业部、公安部《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料场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场。
第二章原料场选址与布局
第四条原料场应设置在企业、居民居住地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上风侧,并设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畅通的消防车道。
第五条原料场应远离生产区、生活区。储量在两万吨以上的大型原料场,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条原料场与场外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三十米,与场内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二十米,距场外道路边不小于十五米,距场内主要道路路边不小于十米。
第七条原料场地应当平坦、不积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厘米。
第八条原料场应当设置警卫岗楼,其位置要便于观察警卫区域。岗楼内安装消防专用电话或报警设备。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九条原料场四周应当设置围墙或铁刺网。墙(网)高度不低于两米,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五米。
第十条严格把好进场原料的安全关。在原料入场前,应当设专人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原料区。
第十一条码垛时,稻草含水量不应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记录。
第十二条原料堆垛的长边应当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平行。
第十三条稻草堆场每个总储量不得超过二万吨,堆场与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四十米。垛顶披檐到结顶应当有滚水坡度。堆垛储量、规格及间距应当符合表一规定。
第十四条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有异味时,应当立即拆垛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原料。
第十五条原料码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第十六条对原料场地的杂草、杂物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第十七条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数量、垛号、水份、品种和经办人,并在垛头挂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条原料场出入口和适当地点必须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卫对入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收缴火种。
第十九条警卫岗楼内应当采用无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须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点距原料堆垛最近处应当不小于五十米;
(二)专人管理火源,炉灰用水浸灭后放到指定地点;
(三)烟囱要安装防飞火装置;
(四)用火点要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条原料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
第二十一条原料场内禁止明火作业。因生产必须使用明火,应当经单位安全技术、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业点周围的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材,现场设专人监护;
(二)作业结束时,由专人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第二十二条风力达四级(含四级)以上时,原料场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条在原料场内进行吊装、运输、上垛等作业时,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机器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四条凡使用电锯、上垛机、运输机、吊装机等机械设备时,必须将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杂物消除干净。
第二十五条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进入原料场时,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严禁机动车在原料场内加油。
第二十六条常年在原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条场内装卸作业结束后,一切车辆不准在原料场内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拖出场外修理。
第二十八条原料场周围一百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章电气管理
第二十九条原料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当按二级负荷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当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在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第三十条原料场内应当采用直埋式电缆配电。埋设深度应当不小于零点七米,其周围架空线路与堆垛的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杆高的一点五倍,堆垛上空严禁拉设临时线路。
第三十一条原料场内机电设备的配电导线,应当采用绝缘性能良好、坚韧的电缆线。原料场内严禁拉设临时线路。因生产必须使用时,应当经安全技术、消防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条原料场内宜选用防尘灯、探照灯等带有护罩的安全灯具,并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严禁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三条照明灯杆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灯杆高的一点五倍。灯杆宜采用水泥杆,其埋设深度参照表二。
第三十三条原料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必须安装在封闭式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其电源应当从固定分路配电箱内引出。表二电杆埋设深度参考值水泥杆杆长埋设深度
第三十四条电动机应当设置短路、过载、失压保护装置。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隔离装置,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的轨道至少应当有两处接地。
第三十五条在原料场内作业结束后,应当拉闸断电(不含消防供电)。原料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安全操作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
第六章避雷设施
第三十六条原料场设置避雷装置,使整个堆垛全部置于保护范围内。
第三十七条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当不大于十欧姆。避雷装置与堆垛、电器设备、地下电缆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离。
第三十八条避雷装置的支架上不准架设电线。
第三十九条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测试并做出记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
第七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十条原料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由专人保管和维修。冬季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十一条原料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三规定。
第四十二条原料场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应当不小于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应当不小于四米。
第四十三条每个稻草堆场的总储量超过五千吨,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六米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
第四十四条每个堆场占地面积超过二万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场每个占地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时,需增设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超过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条环形消防车道应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当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车场。
第四十六条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必须能承受通行消防车的压力。
第八章组织管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法人代表是原料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原料场要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配备专职防火员,协助主管领导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条原料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开展消防业务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贯彻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安全分管园长,负责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条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批。
第四条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第五条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第六条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第七条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第十条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1、结合本网吧,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放火责任制度。
2、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本网吧防火档案,确定本网吧的防火重点部位。
5、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紧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13、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网吧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场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整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19、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务必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务必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掉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状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状况,关掉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务必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一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园总务加锁把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值班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厨房是餐厅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条 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第三条 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拉、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第四条 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五条 进入厨咳嗽毖辖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条 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第七条 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第八条 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冰柜除外);关上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第九条 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十条 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下使用。
第十一条 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是对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重要制度,为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职守,严格检查实验室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腐蚀、防污染),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离开时要关好门、窗、水、电、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入室人员(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严禁吸烟和擅自动用楼内的一切设备。
5、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常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每次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水、电、气开关情况,待管理人员复查,方可离开。
6、所有入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将负一切责任。
7、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食堂的安全状况,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8、消防器材应放在安全可见处,要求入室人员应能熟练操作。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其他员工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三、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队共同负责,保安队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行政人事部予以支持。
七、公司及工厂周边通过张贴画报和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识。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市区消防安全条例,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在校长的领导下,指定消防干部,成立义务消防组织。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设备,定期管理消防器材。保卫干部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保证完好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三、坚持对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及报警。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四、防火重点部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五、火警电话:119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学问宣扬栏、开展学问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需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别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觉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根据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准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觉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准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觉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准时整改的,依据奖惩制度赐予惩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掩盖。
(四)消防掌握中心管理制度
1、熟识并把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 快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觉设备故障时,应准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准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掌握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觉火灾时,快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干净、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修理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看法,发觉特别准时支配修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与,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依据不怜悯况打算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常常检查,发觉丢失、损坏应马上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准时予以消退。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觉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退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力量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准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便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四周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照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需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峻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需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当。
2、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依据消防规范要求实行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方案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进行一次防火、灭火学问考核,考核优秀赐予表彰。
5、不断总结阅历,提高防火灭火自救力量。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细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仔细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觉不足之处应准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需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修理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根据标准执行,接头坚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根据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别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解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乐观协作安全小组、修理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修理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四周根据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解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实行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果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嘉奖。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峻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惩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惩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况与熟悉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急品未严格根据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准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准时整改而无法说明缘由的部门管理人员;
H、堵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峻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熟悉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判: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稍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觉火警,未准时依照紧急状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协作、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供应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稍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乐观帮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惩罚。
个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熟知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安全自救自护技能,树立维护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
2、每学期至少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一期,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一次,举行师生火灾逃生演练一次,开展好每年的“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对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至少举行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现场演练一次。
4、班级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了解常见火灾类型、起火原因,知道火警电话和其他报警方式,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初步掌握初起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学生不玩火、玩电、玩鞭炮,不带火源入山,不损坏消防设施,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加强家长消防安全宣传,家长不准在校园内吸烟、乱扔烟头,不给孩子购买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监管孩子不玩火、玩电、玩鞭炮,不玩耍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学校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应按规范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并长期保持畅通,严禁占用,不得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学校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安装足量完好的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设备,严禁关闭、遮挡、覆盖各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由专人负责,师生职工要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损坏照价赔偿。
4、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员每周检查常用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始终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洁净、运行正常。
5、校园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图书馆、实验室、配电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校园内不准焚毁垃圾及其他物品,确需焚毁的须通过学校领导批准,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由专人负责焚烧,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三、危险化学燃料安全
1、学校使用危化燃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取得行政许可;要与资质完备、气源稳定的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备案供货企业资质证书;供应的每批次燃料均须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建立燃料储存专间,水平距离火源点、师生员工活动场所5米以上,不能建在楼顶、地下;储存间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关门落锁,房间设有标志牌,房间内采取必要措施,做好通风、隔热、防潮、防火工作。
3、燃料储存、使用等硬件条件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标准,储存设备、燃料灶具等设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燃料储存应在设备容量的安全范围内(一般系数为0.8),储存及使用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燃料储存、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每年要请专业机构进行一次安全检测,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危化燃料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经常检查燃料储存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防止泄漏,燃料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源;储存设备、管道、阀门、灶具等出现故障,要请专业人员检修,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燃料设施设备。
7、危化燃料设备做到专人专用,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后要关好阀门,做好防泄漏、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8、配套的电器设备负荷应在学校安全用电范围内,并严格按照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安装,电器设备及配电设施应定期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用电安全
1、学校用电落实专人管理,采购电力设施设备、元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3C认证),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增设电源及线路等,均须经学校同意,聘请专业电工规范安装,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更改线路设计、私自安装各类电器等。
2、食堂、厕所及湿气较重的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防雾照明灯,配电箱应选择防潮位置隔离安装,使用排风机必须安装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同时应请专业电工定期检查设备性能状态;学生宿舍不得预留电源插座,原有插座必须封闭并切断电源,杜绝学生将电热毯、电暖器、火炉带入校园;校园内严禁使用电热棒、大功率电炉等有明火的电器设备。
3、办公室、教室、教工宿舍等降温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学校批准同意,严禁超负荷用电;使用空调、电暖器等必须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范操作,严谨触摸、覆盖,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煤炉取暖。
4、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学校重要场所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出现漏电、短路等现象;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食堂各类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班主任每天对本班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学校每月开展一次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5、加强学生用电安全教育,做到不用金属物具探插电源插座孔,不用刀具刻划照明线路,不私接电源,发现电线裸露、断裂或短路等情况,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人员。
6、食堂、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做到按时作息,节约用电,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7、教师运用电教设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作业;使用紫外线消毒应在学生到来前关闭电源。
8、电力设施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消防检查及隐患整改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安全检查制度。
2、学校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堂、宿舍、功能部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疏散通道及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及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学校主动接受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对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在规定时限内彻底整改到位,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4、无论是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还是各级部门消防检查,检查人员(或陪检人员)均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措施及时限,及时整改销号。
5、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六、消防安全应急管理
1、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按照演练的既定路线,组织师生有序撤离。
2、对于初起火灾,应迅速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力进行灭火处理,努力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行动。
3、火灾发展到猛烈阶段,学校教职工无法有效扑灭,应立即请求政府、消防部门救援,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4、火灾事故扑灭后,要认真查清火灾原因、损失情况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善后处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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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一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条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公司各位员工均须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第八条在新入公司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中须包含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教育卡”由技安科存档。
第九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条在各部门定期开展的安全活动中,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第十一条加强电工、焊割工、仓库保管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的学习和训练,并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每半年)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定期开展由技安科及各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冬防等)组织专项检查。坚持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化学品库、成品仓库、DCS工艺楼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室、MCC室等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每日由专职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检查、巡查出存在问题,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十八条检查、巡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签字备案待查。
第四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十九条根据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齐灭火器材,并按其性能和配置规定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技安科负责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并组织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消防泵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由技安科专责管理,并定期测试性能或试运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移动式灭火器材由各分管责任人维护管理,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
第二十三条技安科每年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消防器材进行换药冲装,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第二十五条设施及器材。
每周对消防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一第二十六条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不亮,及时更换维修。
消防水池每三天进行检查一次,确保消防水源充足,防止无水。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火灾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对由于不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各部门应责成有关m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罐区域的;
(三)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吸烟室外的公司区域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四)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章使用、玩弄消防设施的;
(A)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九)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乱放的;
(十)公司区内办公室、更衣箱(市)违章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的;
(十一)氢气、氧气、乙烘等气瓶混放在一起等;
(十二)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技安科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对既暂时无法整改,又无法落实可靠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部位应立即停产整改。
第三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技安科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六章动火、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
第三十二条用火、动火作业,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用电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外,尚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要加强防火措施,严禁未经批准乱拉乱接导线;且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防范,使用完毕后须及时拆除。并应根据具体环境特点,正确选择导线类型和导线截面,合理配线。
(二)加强落实照明设备的防火措施,防止照明灯具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
(三)公司内各种电热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四)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不允许堆放其他物品,特别是堆放衣服、手套、回丝等可燃物。
(五)在粉料、原料的输送过程中,严格采取接地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
(六)熔断器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使用。
(七)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业规定和技术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八)定期(每季度一次)组织由保全科、技安科等部门参加的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第三十四条生产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领用量不得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第三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应实行“五专”(专库、专位、专管、专领、专帐)制度。
第三十六条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有禁示标志,物品包装应有危险标识。
第三十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和储罐区域严禁动用明火;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视机等电气设备。
第三十八条夏季高温度以上天气,点至点应停止装卸作业。
第三十九条闪点低于度的易燃液体,仓库室温应控制在度以下,有冷藏要求的危险品要经常检查库温,露天堆放应采取防爆晒,高温冷却措施。
第四十条新品种、新原料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汇报。
第四十一条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厂区内不得停靠在人员密集、要害部位、交通要道以及非指定地点。
第四十二条进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堆场、罐区人员、车辆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使用、保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
第四十三条岗,熟悉危险品的性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四条防通道不得占为它用。
第四十五条《危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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