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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3 11:54:35 兆波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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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加强景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景区和谐发展,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例》,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景区治安保卫工作由景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景区保卫科组织实施景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代表景区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治安管理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建立门卫制度。

  1、保卫科负责景区大门的治安管理及交通维护,门票公司按责任分工给予配合。

  2、夜晚由保卫科晚班组负责景区门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进入景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第四条 落实值班、执勤制度。

  1、保卫科及其下属机构消防队、护卫队建立值班室。

  2、保卫科、消防队采取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

  3、东大门停车场设置值班室,采取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

  第五条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1、负责景区治安管理工作,包括防盗、防抢劫、防人身伤害、调解纠纷、景区内交通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2、负责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及火警、火灾的处置工作,负责景区内消防人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景区内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景区各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和票务稽查。

  第六条 利用景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分析景区的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 严格落实长沙市《关于公共娱乐场所禁狗的规定》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进入景区流浪狗的处置力度,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第八条 协助计财科,严格落实财务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现金在流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 严格落实《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加强景区各闸口的管理,禁止社会车辆进山。维护景区交通安全,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告标示、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条 加强景区工作车辆的安全教育。监督、督促观光车队对旅游观光车的管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社会车辆进山的规定。

  1、驻山单位工作用车,需办理进山《通行证》。

  2、施工单位车辆需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景区重点人员、流动人员管理档案。

  1、加强对景区内部重点人员的布控、教育转化工作,特别是邪教及行政拘留、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并登记造册。

  2、加强对进入景区施工队的管理,并对进山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景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安全机关。

  3、进入景区施工的各施工队,向景区交纳2000元的治安安全保证金,由保卫科代收。

  第十三条 落实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对景区进行安全治安情况检查。主要指景区居住区和出租屋的治安状况和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提质办应加强对进山施工队的治安管理、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治安管理和景区内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各项规定。

  3、对景区内所有建筑设施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督促行政后勤公司加强对线路的检查及有关安全用电制度的落实,防止电伤人和电起火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 规范景区油库安全管理规定,油库内及附近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设置醒目安全警告标志。

  第十五条 景区内严禁燃烧烟花爆竹、点烛烧香,如因特殊情况要燃放爆竹,须景区领导批准后,再派专人负责定点燃放,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第十六条 景区设立治安保卫安全奖,对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景区安全方面管理制度有力,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现问题处理解决及时,使景区财产、游客人身安全免受损失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玩忽职守、渎职给景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对违反生产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和景区内部安全管理规定的'给与处分,对情节严重者配合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对进入景区施工队的外来务工人员,有以下行为的会同公安机关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违章用电、取火无人管理的。

  2、随意破坏景区植被、破坏景区设施的。

  3、有隐患不纠正、不预防,造成事故的。

  4、不及时按有关《整改通知》进行整改的。

  5、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

  第二十条 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违反《岳麓山名胜风景区保护条例》,不听劝阻,蓄意闹事,堵塞交通的行为。

  2、偷、逃票进入景区,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蓄意闹事者。

  3、在景区进行流氓活动,或殴打他人的。

  4、在景区内实施盗窃等犯罪活动的。

  5、故意损坏景区设施,污损文物,破坏消防设施的。

  6、非法在景区进行聚会或邪教宣传活动的。

  7、贩卖假票及景区活动用赠票等扰乱正常经营秩序行为。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时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上级领导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拦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制定以下公司管理细则,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入职制度及辞职制度

  1、员工入职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招聘人员或总经理)考核合格之后,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由组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才能上班,登记表作为员工工资结算以及入职依据。

  2、员工入职需要为期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以双向选择,试用期满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之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员工在合同期内辞工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组长及总经理助理批准后做工作移交手续,工资发放与公司其他员工同步;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做工作移交手续后公司立即结算工资。员工不管以哪种方式离开公司,只要拒绝做工作移交手续或没经过相应手续而离开的,公司有权拒绝发放工资。

  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员工需提交申请跟公司续签合同,否则公司视其为默认放弃工作。

  5、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二、工作时间及注意事项

  公司上班时间统一规定为上午8:30到17:30(如有特别安排的,按组长安排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内不能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工作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三、个人形象及着装要求

  1、为振奋员工的精神面貌,每天早上上班前须利用5-10分钟统一列队,检查着装及个人仪容;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要统一穿着公司定做的瑶族服装。

  2、员工要做瑶乡人民的形象大使,见到游客要有礼貌,主动向游客打招呼,道一声“您好!”或点头微笑。

  3、在园区内禁止乱丢乱吐,争做一个文明好市民。

  4、公司定做的瑶族服装须向每位员工收取部分成本押金(130元/套),若员工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押金退还,服装无偿提供;若员工在公司工作两年内离开的,公司将没收押金,瑶服归员工所有;小洞内的员工一律穿军装,押金200元/套,护漂员在公司做满半年者可退还押金。

  四、奖罚制度

  1、公司设立光荣榜,每周全体员工做一次不记名投票,以票数最多的前三名分别给予3个,2个,1个红星奖励,每月分别给予红星最多的两位员工300元、200元现金奖励,分别给予年度红星最多的前五位员工1300元、1200元、1100元、1000元、900元的现金奖励。

  2、发现并检举其他员工过错行为并作了罚款的每次奖励10元。

  3、罚款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4)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若有特别原因不能完成,需说明原因,在得到上级领导批准下可以例外);

  5)上班时间不穿公司统一制作的瑶族服装(若有特殊工作经上级领导批准可以例外);

  6)工作弄虚作假;

  7)顶撞游客;

  8)在园区内随地乱丢乱吐;

  9)受到游客有理投诉。

  10)上班时间内不在工作岗位,擅自离岗。

  有以上条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a)由所在组组长发现的,组长开出罚单给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b)由总经理助理或另外员工发现的,总经理助理开出罚单给过错人所在组长,每次罚款50元,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c)由总经理发现的,总经理开出罚单给总经理助理,每次罚款200元,过错人所在组组长每次罚50元,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d)为培养我司员工良好的公民意识,在蓝田乡树立榜样,公司要求员工爱园如家,不损坏公物,否则按被损坏物的二倍价格赔偿;

  e)演出组因表演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受到投诉的扣组长100元/次,受到游客表扬的奖励100元/次。

  五、公司所有文件须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生效。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4

  (1)凡在景区内的住户、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景区内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2)景区内的`道路和公共场地上,不准违章堆物、私搭乱建。施工场地要围栏作业,工完场清。

  (3)不准乱摔玻璃酒瓶,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饮料瓶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大小便。

  (4)景区环卫队要确保旅游道路沿线、停车场和主要景点随脏随扫,全日保洁。严禁在景区内抽烟,景区工作人员见到抽烟等不文明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将垃圾或烟头熄灭后放到垃圾箱内。

  (5)所有在景区内从事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驻景单位、当地居民等,必须保持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养猪、养狗,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6)厕所必须每天冲洗,粪便及时清运,做到“四无”(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

  (7)宾馆、饭店内的各类用具要有清洁消毒制度或卫生保洁措施,被单、褥单、枕巾等必须做到一客一换。

  (8)凡进入景区内的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要保持整洁,无漏油、抛弃垃圾等现象。保证景区道路干净畅通,严禁任何单位、农户在道路、停车场打麦、晒粮、焚烧秸杆,堆放杂物。

  (9)凡违犯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处以30—300元的罚款。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5

  1总则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职责

  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

  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3.2.2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3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2.4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2.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后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3.2.6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消防报警器的监管,每天填写《消防值班记录》。

  3.2.7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2.8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3.3施工现场安全

  3.3.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3.3.2场务管理部门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6

  1、总则

  1.1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保条例》及景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预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1.2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景区及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1.3携带物品出入景区,应严格按照景区制定的《关于携带物品出入景区的管理办法》执行。

  1.4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用具、火源、电源、水源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5严禁未经领导允许,徇私情将外来人员及车辆放入景区,更不允许员工及外来人员在景区内开快车。

  1.6安全保卫人员应对全景区进行经常性地认真检查,以防有人损坏花草树木、建筑、设备及其它财物。

  1.7严禁在景区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领导汇报情况。

  1.9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应熟记火警、匪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及景区主管领导的电话,出现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景区领导报告。

  2、景区治安管理规定

  2.1工作标准

  2.1.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1.2治安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铁面无私的品格,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队作风。

  2.1.3充分发挥“景区卫士”的职能,有效地保证景区的正常秩序,确保景区财物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1.4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法分子。

  2.1.5开园前、闭园后,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

  2.1.6开园后在岗位上进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协助环卫人员搞好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1.7协助市场管理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负责景区内外的夜间值勤工作,执行轮流值岗制度,保证景区财产的安全。

  2.1.9严格执行景区关于员工、车辆进出景区的规定,按景区规定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检查。

  2.1.10作好疏导工作,保证出入通道畅通无阻。

  2.1.11严禁游客和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

  2.1.12保持岗亭和大门清洁卫生。

  2.1.13门卫应站姿端正,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对待游客热情礼貌。

  2.2开园期间的秩序维护和检查

  2.2.1保安人员上岗后,检查辖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报有关领导,并填报《维修单》报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2.2负责维护景区游览、表演场所的秩序。

  2.2.3巡视辖区的治安情况,清理三无人员,留意票房、餐厅、商场、广场等场所的可疑人员或闲杂人员。

  2.2.4对进出景区调度口的车辆应进行疏导指挥及查验,确保秩序井然。

  2.2.5各辖区保安人员应制止炒卖转售门票、无证摊贩、乞讨等不良现象。

  2.2.6保安人员每天协助市场管理部门作好押款工作。

  2.3闭园期间的检查和守护

  2.3.1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立即报有关领导,并填写《报修单》报景区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3.2闭园后,用文明礼貌的态度规劝游客离园。

  2.3.3检查景区内各商场、餐厅、办公楼的安全状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3.4夜间巡视时,应密切留意和盘查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确保景区和承包租赁单位的财产、物资安全。

  2.3.5加强各通道口进出车辆和人员的查验。

  2.4交接班

  2.4.1早班、中班、夜班及机动班应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领班安排岗位,交代任务,班后作简单工作小结。

  2.4.2各班组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如接班人员未到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4.3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2.4.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接的有关事项查点清楚。

  2.4.5交班前,应将值班场所打扫干净。

  2.4.6各领班每天应填写《保安值勤记录》,对班组值勤情况、处理的问题、交接班事项及违纪惩罚等填写清楚,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2.5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理

  2.5.1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时,负责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并赶赴现场处理。

  2.5.2处理案件时,本着保护景区员工、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原则并注意维护景区的形象和声誉。

  2.5.3向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情的经过,作好笔录。

  2.5.4负责人员填写《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记录表》,连同当事人和目击者的笔录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检查与考核

  2.6.1为确保和落实各岗位的具体操作规范,治安负责人负责班组日常工作检查和考核;

  负责人每两周至少对各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表》;

  部门负责人对各岗位进行巡视抽查。

  2.6.2检查时发现一般不合格,按景区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奖惩通知单》;

  发现严重不合格,由负责人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报告》逐级上报,并按要求整改处理。

  3、景区保安人员的管理

  3.1总则

  3.1.1爱岗敬业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基础;

  认真负责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前提;

  依法执勤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依据;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保证;

  贯彻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规定,是每个保安人员的责任。

  3.1.2保安人员执勤时要做到“五要”:

  要服装整洁、干净一致;

  要仪容仪表严肃端庄;

  要认真负责,保持警惕;

  要文明礼貌;

  要依法执勤,有礼有节。

  3.1.3保安人员值班时要做到“六不”:

  不抽烟喝酒;

  不串岗离岗;

  不闲谈睡觉;

  不操手插手;

  不徇私舞弊;

  不打人骂人、不与游客争吵。

  3.1.4严格落实“八防”职责:防失火,防爆炸,防盗抢,防落水,放逃票,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

  3.1.5实行区域值班责任制,谁的区域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

  3.1.6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1.7实行执勤日志制度,对执勤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重要电话、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上报、记录。

  3.1.8凡进入景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实行通行证制度,无证无票,不得进入;货证不符,不得出门。

  3.1.9门卫执勤时要保证准入车辆的通行,及时疏导大门交通,并经常清理景区大门附近的卫生。

  3.1.10认真执勤,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正确回答游客的提问,严格盘查可疑人员、物品,遇有突发事件、抢劫、爆炸、打人行凶等暴力犯罪时,要敢于制止、抓捕,并进行正当防卫,合理合法使用保安权利。

  3.1.11妥善处理各种事务和工作关系,遇有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不要乱回答,要及时请示;遇有不正常或重要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不请示,不汇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执勤人员要承担全部后果。

  3.2保安着装管理制度

  3.2.1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领花、领带、帽徽要严格按照规定缀钉、佩戴,保持着装严整。

  3.2.2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系武装带、戴制式大沿帽、穿保安服。

  3.2.3值勤时间以外及非因公外出,不得着保安制服。

  3.2.4保安人员在训练、劳动时着迷彩服,不得穿保安服。

  3.2.5保安服和迷彩服不得混穿,不得与便服混穿。

  3.2.6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否则视情节给予处罚。

  3.3保安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3.3.1总则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是:遵守纪律,热爱人民、文明执勤,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英勇果敢、不畏艰险。

  3.3.2遵守纪律、公正廉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景区的规章制度及保安的行业纪律,依法执勤,秉公办事,洁身自爱,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3热爱人民、文明执勤要热爱、保护、服务于游客,执勤时要着制服,先敬礼后述事,尊重他人,体现良好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4忠于职守、服从指挥要保护游客的利益和景区的利益,要有责任感、事业心,提倡团队精神,服从工作需要,维护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5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要以景区为家,做景区人,热情周到耐心地为游客服务,保持良好的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6英勇果敢、不畏艰险遇突发事件要讲究策略,斗智斗勇,在紧要关头、关键时刻要无所畏惧,勇敢向前,展现良好的个人职业素质。

  3.4保安员六条禁令为了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执勤保安的素质,特制定保安人员六条禁令如下:

  3.4.1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吸烟、喝酒。

  3.4.2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脱岗串岗。

  3.4.3禁止保安人员无故旷工和私自调班。

  3.4.4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别人攀谈。

  3.4.5禁止保安人员贪污受贿,参与赌博。

  3.4.6禁止保安人员打架斗殴,防卫过当。

  凡是违反以上禁令3.4.1至3.4.4条者罚款处理,如累犯予以辞退;违反3.4.5和3.4.6条者予以辞退。

  3.5保安人员的纪律规定

  3.5.1服从命令,听从管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强请示汇报,随时接受领导检查,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各行其事。

  3.5.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保安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社会丑恶现象。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

  3.5.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值勤时不睡觉、不喝酒、不干私活、不闲谈。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3.5.4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内部的机密,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事不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景区内部情况,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入景区。

  3.5.5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不徇私舞弊。

  3.5.6自觉遵守景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私开单位和他人车辆,不准私自处理单位的各种废品。

  3.5.7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肃端庄,讲理讲法,不刁难游客,不打人骂人,不包庇违法犯罪,不陷害好人,严格执法,不以权谋私。

  3.5.8团结同志,以诚待人,事事处处维护景区的良好形象。

  3.6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

  3.6.1对讲机是景区配备给保安人员的工作用具,使用人员要爱惜使用,认真保管。

  3.6.2对讲机要分配到人,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

  3.6.3对讲机不准借与保安以外的人员使用。

  3.6.4对讲机从发配之日起,三年内景区不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自行维修。

  3.6.5对讲机要爱惜使用,不要违规使用、操作。

  3.6.6要建立对讲机交接使用记录。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为保证景区服务质量,树立z优质服务品牌,应当制定服务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z风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由“z风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z风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领导小组”、“服标办”)组成。

  第五条全景区范围内的服务标准化工作由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z担任,z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有关经营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强制性标准。

  (二)制定景区标准化工作规划,明确景区标准化工作的内容、目标和总体要求。

  (三)监督协调检查考核各部门标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解决标准体系建立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发布、实施、评价、确认、改进景区服务标准体系。

  (五)为景区标准化管理配置必要的资源。

  (六)模范执行景区服务标准,营造景区标准化管理的氛围。

  第七条服标办的'职责是:

  (一)开展服务标准体系培训,宣传建立实施服务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

  (二)调查研究,掌握景区标准化需求和现状,选定体系结构方案。

  (三)编制标准体系表。

  (四)开展服务标准编写培训,起草标准草案。

  (五)对标准草案在内部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完善服务标准体系表及标准草案。

  (六)制定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

  (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各部门标准化工作的职责是:

  (一)提出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及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二)参加与本部门业务范围有关标准的审查。

  (三)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承办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服务标准项目计划

  第九条服务标准项目包括服务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景区服务标准化研究课题。

  第十条整个标准体系分为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类。

  第十一条标准化项目计划的提出应根据景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并以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标准体系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各部门是标准化项目的提出单位,提出标准项目后,由服标办组织审议,并将审议结论上报领导小组。予以立项的项目由服标办编制计划草案。

  第四章服务标准制修订和审批发布

  第十三条服标办负责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十四条各科室、各部门应配合标准起草工作,对涉及的有关技术与业务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十五条标准的制修订按《服务标准体系建立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景区服务标准的编号由“z”的拼音首写字母cdg、标准类别代码(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为jc、服务保障标准为bz、服务提供标准为tg、第三层支体系序号为xx、标准顺序及发布年号组成。

  第五章服务标准的复审

  第十七条标准发布后,应根据业务发展适时复审,以确定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改、修订、废止。

  第十八条标准内容不作修改,仍能适应景区服务发展需要的,给予确认继续有效;标准内容不够完善,或者不完全符合景区实际,可对标准内容采用修改单的形式进行个别、少量修改或补充;标准中需要修订才能适应景区发展需要的,应作为修订项目列入标准项目计划,按照修订程序进行;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需要,或已被新的标准所代替,以及无存在必要的,应予以废止。

  第六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积极参与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并根据标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现场采取的临时或紧急处置措施等各种信息反馈和运行记录,适时上报服标办,对体系进行评价,完成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作用于理论的全过程,以保证体系持续改进,时刻处于最佳状态下运行。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标准化工作年度计划中规定本年度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并组织实施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对制定标准、执行标准和宣传标准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人员和单位,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不执行标准的部门与个人,应进行教育,并按考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对严重影响景区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8

  1、为加强旅游景区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景区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景区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住宿、餐饮、交通、购物、文化娱乐、体育竞赛等综合性服务的行业。

  3、景区的发展应实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创建文明、和谐旅游景区,强化以人为本的宗旨,利用旅游景点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旅游景区所在地政府在编制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旅游景区的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旅游环境,鼓励和扶持旅游业发展。

  5、景区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自主经营。景区应接受所在地旅游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服从旅游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景区应向所在地政府的计划、建设、工商、环保、林业、公安、交通、文化、卫生、宗教等有关部门经常报告工作,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配合旅游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业各项工作。

  6、旅游景区应按照国家旅游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推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和定期复核制度,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取得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提供服务。

  7、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8、旅游服务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0、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1、县级以上旅游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依法对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旅游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对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2、旅游景区对导游人员及景区内的游乐项目、餐饮、商品等从业人员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

  13、景区的工作人员和旅游者,均应遵守本制度。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9

  -  为规范食堂管理、提高员工就餐质量与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餐管理

  1、为合理安排用餐数量,由行政部后勤统计当日预计上班人数;

  2、为避免疾病传染,用餐时应自己准备餐具,用完餐自行清洗;

  3、厉行俭省节约,杜绝剩菜剩饭。

  二、采购管理

  1、采购管理:食堂申购→采购→食堂验货→库管收货,同时相关责任人应按填表要求据实填写《公司员工食堂(申)采购确认表》并签字;

  2、食堂申购根据行政部确定的'每周菜谱提出申购计划;

  3、食堂采购由采购员和驾驶员共同负责,采购时应严格按照申购计划进行,如因供应短缺或涨价因素导致不能按计划实施采购时,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可用其他类似菜品代替;

  4、厨工负责验收食品的质量、重量、保质期、对不合格食品,应拒收并上报行政部负责人,同时行政部后勤主管每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5、库管员负责核对食品和物资的数量。

  三、厨工管理

  1、厨工应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手、不准随地吐痰、严禁上班时吸烟;

  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有无变质、变味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处理;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应认真清洗,保证食品和餐具卫生;应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储,避免病菌滋生或打药灭虫时的食物存储,防止食物中毒;应注意食品科学储存,防止变质、污染和浪费;

  4、每天清理,每周一大扫除,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每次用餐完毕后,须将食堂地面打扫干净,保证地板、墙壁、餐桌等处无污水、污物、蛛丝等。对餐具必须做到每天消毒;

  5、为防止蚊蝇污染食物,应每天点蚊香灭蚊蝇;坚持每周打药,预防蟑螂等害虫;

  6、合理安排菜品品种,保证烹饪质量;

  7、做好食堂物资管理,每月定期清点餐具、原料等物质;

  8、持健康证上岗。

  四、财物管理

  1、伙食标准:每天12元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10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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