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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时间:2022-05-03 17:24:42 制度 我要投稿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1、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把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中心医务科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或规划化培训,建立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3、中心医务科负责分批组织所有卫技人员参加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知识。

  4、实施医务人员轮训计划,每年负责选派部分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参加三个月进修学习。

  5、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政策管理、法律法规、医德教育、诊疗护理规范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6、所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应达到每年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的学分。

  7、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档案,进修培训情况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2

  一、明确一名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负责信息化系统应用的计算机操作人员。

  二、信息化人员每年都要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应用水平,使自己能跟上时代信息技术的变化。

  三、把信息化培训作为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分批、分层次对师生进行培训,追求培训实效。

  四、负责信息化的主要领导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计算机的法律、法规;网络中心、计算机室基本功能;网络安全基本常识等。

  六、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主动与师生交流,解决其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七、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计算机培训班,并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坚持在岗自学,鼓励加强自修,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八、定期对村级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对村级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

  九、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应先办理信息化建设文档资料、数据库、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设备等的移交,做好人员及各项衔接工作。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出口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 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公司创业史;

  2. 公司业务;

  3. 公司组织机构;

  4. 公司管理制度;

  5. 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五至八天培训,每隔二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 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 培训阶段

  第六条 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 公司总部的培训;

  2. 主管部门的培训;

  3. 实地训练。

  第七条

  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 公司状况;

  2. 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 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 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 市场销售情况分析;

  6. 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 聘用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 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 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

  2. 从事未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 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 工作任务达成率;

  5. 综合评估。

  第十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配合。

  第十一条 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 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

  第十三条 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 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的内容,各公司、部门可以根据自己本身的特点自行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 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2. 程序规划的教育培训;

  3. 工作态度与市场信息收集方法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必须确保通过新进人员教育培训,使具有相应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司的组织结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产品及其特性等内容、并对公司的性质及发展有一个初步了解。

  第十六条 凡新进人员,都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培养他们工作中的进间管理和计划能力,从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通过适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按一定的程序达到工作目标。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要讲求效率,按一定的计划和步骤促进培训成功和公司发展。

  第十八条 态度与语言的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进人员的乐观、自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以热忱服务、信誉至上的信念履行职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负有教育、培训和管理的责任。积极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和参加区以上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严格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执法。

  第四条培训方式分为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法律培训两种。

  专业法律培训是指以与城市建设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内容的培训。专业法律培训可视工作需要随时举办,由各部门分别组织。

  综合法律培训是指以比较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内容的培训。综合性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由区法制办统一组织。综合法律培训的内容,包括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普遍适用的.有关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综合法律知识。

  第五条法律培训必须确保培训效果,实行有培训有考核。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定期培训原则上每年举办1-2期。

  第七条落实好必要的人员及培训经费,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培训的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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