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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及学习培训相关档案。每年组织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考试不合格者,组织其重新学习,参加补考,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四、按时、按要求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2
背景和目标
为了提高本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培训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员工的知识更新和素质提高,增强员工的学习动力和创新能力。
培训内容
(一)公司文化与制度:包括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等,帮助员工了解公司,融入公司文化。
(二)专业培训: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需求,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行业法规等。
(三)团队协作与沟通:加强员工的团队协作能力,提高沟通技巧,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安全与环保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环保要求,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
培训形式
(一)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担任讲师,进行内部培训课程,包括在线培训、面授培训等。
(二)外部培训: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参加外部培训课程,学习最新的行业知识和技能。
(三)岗位轮训:定期进行岗位轮训,使员工在不同岗位上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
培训周期与效果评估
(一)培训周期: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不同的培训周期,包括月度培训、季度培训、年度培训等。
(二)效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考试、考核、员工反馈等方式进行,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培训管理与执行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时间。
(二)培训组织: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的实施,包括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培训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等。
(三)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包括考试、反馈等,作为员工考核的一部分。
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总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是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坚持一定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培训内容、选择合适的培训形式、进行有效的效果评估、做好培训管理与执行等工作,可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员工的成长。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3
一、培训目的
动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时间为每学期二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预案研究。
3、《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教学光盘。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与培训形式
1、培训的组织实施:由义乌市规矩培训内容具体食堂人员的工作时间组织实施。
2、培训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
3、几级参加教育局及卫生局的研究
为了有效的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研究食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研究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惯及操作标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
2、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研究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从业培训及考试,不参与者或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开除处理。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4
一、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安心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热情,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傲到饭热、菜香,保证职工吃饱吃好。
三、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年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5
一、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6
1.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7
为规范食堂服务职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平安,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职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姑且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职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职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效记录归档,以备检验。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8
一、目的:
为使全体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规范管理整个生产操作过程,从而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涉及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员工。
三、职责:
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新员工进厂培训,以及各部门提出培训申请的实施,保存各部门人员培训档案及记录。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需求提出培训申请。
总经理负责批准对新员工进厂培训,各部门的培训申请的落实所需时间、地点、经费,给予物质保障。
四、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产品的卫生管理规范、产品标准、检验规则,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工艺文件等。
五、培训方式及频次
1、上岗前培训;
2 、企业自己组织培训;
3、聘请专家来厂培训;
4、参加社会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产品专业知识院校的培训;
5、企业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法规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六、培训档案及管理
1、办公室负责对(内、外部培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如培训发证书,企业出资培训的证书原件由办公室负责保存,个人出资培训的证书由培训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办公室负责保存。
2、员工培训档案应有: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培训记录,接触食品的人员还应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3、办公室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并对企业举办的培训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学时数、培训地点、教材(包括单节)、教师及其职务或职称、培训对象、学员花名册、培训内容、效果评价、考试成绩等。
七、培训及考核办法:
工厂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职工纪律、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在进厂一个月内,由办公室组织实施;食品从业人员要先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部门人员: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的岗位工作标准和能力要求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由总经理面试考评后,综合各方面能力,80分以上合格者方可上岗。
生产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进行食品卫生和工艺操作培训、学习相关的专业指导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或请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并进行书面或实际操作考核,60分以上合格者方可上岗。
已在岗人员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或辞退。
八、培训结果:
经过培训使员工对各岗位的专业知识得到巩固,提高专业操作技能,从根本上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九、记录及保存年限
1、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档案
3、培训记录
4、记录保存3年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9
酒店商务部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情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情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情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现员工健康有异常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保证工作服整洁。
7、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8、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9、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0
一、为规范食堂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项目上从事食堂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所有食堂餐饮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餐饮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项目从事食堂餐饮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五、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1
一、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和超市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2
一、为规范食堂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项目上从事食堂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所有食堂餐饮从业职员在入手下手工作前(包括姑且工)必须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餐饮工作。
四、食品安全办理员要及时对在本项目从事食堂餐饮的工作职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职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五、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应建立从业职员健康档案。
八、应建立从业职员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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