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合同范本>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时间:2023-03-29 19:34:5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9篇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全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为住宅配套的建筑及设施

  坐落位置:

  四 至:东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内外共用照明、有线电视线路、共用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低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污水泵、水箱、宽带网线、电信线路、楼宇单元门与户门对讲系统、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避雷及接地保护 、标识、安全监视系统、电话交换机。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围墙栏杆。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喷水池、铺装地面等的养护与维修。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会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拦杆及外建筑外墙面清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治安。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建设社区专项活动组织。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有偿使用设施的费用;

  3、供暖费。

  4、受委托的代收代缴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公告、起诉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协助业主委员会(筹)或业主代表清理ZZZZ物业管理公司遗留的问题,分清类别(服务、工程、财务等),并协助逐步解决;

  2、接受业主委托,办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费用结算的具体手续;

  3、执行业主大会有关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筹)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修改)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工作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甲方有责任在合同生效后为乙方进驻小区提供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采取协商、规劝、书面公告或授权乙方采取起诉等方式协助乙方催交。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应征得甲方同意.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3、选聘专业公司承接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年度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乙方保证执行"X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按照决议规定的时间准时进驻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并在进驻后尽快完成与原物业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无条件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收费情况、专项管理的资金和帐户等。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小区整体达到桐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2、物业公司应积极引入国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并应适时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

  3、业主投诉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始有终不允许推诿扯皮。

  4、本物业的服务采取专业方式,即小区内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网络等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由乙方组织专项招标,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乙方负责对承包专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小区物业状况始终处于专业、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务重点是:

  (1) 业主的投诉和报修;

  (2) 工程维护和维修;

  (3)协助业主委员会(筹)工作;

  (4)整顿小区私搭乱建、乱停车辆等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状况;

  (5)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整体服务水平,争创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区。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的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带电梯)或XX元/m2(带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应超过应收款总额的30%。

  3、乙方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业管理费。

  4、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扣除营业税后,提取8%作为乙方的利润,但在经营亏损时不得提取。

  5、物业费在乙方提取应得利润后的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对小区业主的服务或者适当减免次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按桐城市标准

  2、车 库:230元/位.月

  3、自行车存放不收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公示。

  第二十五条 其它收费:

  1、乙方利用业主所拥有的物权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赁、广告、地面停车、物业用房出租、会所经营收费等,进入专项资金账户,扣除相应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比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筹)决定其使用,专款专用。

  2、采暖费为代收代缴,不纳入乙方的收入,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按照与有关部门协议执行,小区界内部分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界内部分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协商。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条不能履行责任,违反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应在小区内公示,生效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乙方进驻并应与原物业公司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索并由开发商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资质检查单位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战争、水灾、地震、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15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

  协议双方: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户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区商业街 号用户(房屋座落图详见附件1), 甲方系该小区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其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负责提供小区商业街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及休息亭)的卫生保洁。

  负责保障小区商业街每日二十四小时供电、供水(如遇供电局停电,自来水公司停水及设备维修保养除外)。

  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花卉及植物摆放。

  请用户于每日20:30将室内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丢诶其房屋室内进行保洁,可向甲方办理有偿服务的相关手续。

  为给乙方提供各种需要和方便,甲方将提供室内保修服务、商业服务和其他有偿服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以在甲方管理服务部的公榜为准。如乙方的室内保修事项为原装设备质量问题,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便于乙方与甲方公司联系有关事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咨询电话:

  甲方应承担的管理事项

  1、 负责本小区公共次序的维护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内的'自有财产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遗失或被盗,甲方管理公司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乙方经营及管理人员出入本小区的有效证件。

  2、 凡乙方大件办公室用品,如: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脑、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业街或大型搬迁,应由乙方详细填写物品清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否则,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 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付款方式

  1、 乙方的用房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每月总计 元,由乙方从签定本协议,按先收费原则,每壹年缴纳一次。

  2、 乙方房屋的室内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双方于每月20日抄录该房屋电表、水表实际读数后,由乙方按实际使用读数,于当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本物业定于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时间以前甲方原则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进行使用而可能带来的任何责任(无论物业方是否许可),乙方提前使用则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并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3、乙方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应缴纳车位使用费,甲方依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办理车位使用证。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应缴纳费用,可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的缴纳。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应以其付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为准。

  用户的配合事项

  1、 为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乙方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在店外经营及电外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则应在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有偿限时使用。店门一律内开,同时,本小区商业街内实行招牌的统一管理,乙方设立招牌应在指定区域,并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2、 乙方应注意爱护本小区商业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纸等杂物,并严禁发出影响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装修噪音、高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或处罚。

  3、若乙方需对房屋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如无大的修改,甲方应在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次装修施工单位,不论是甲方推荐还是乙自带(选),进场施工前,均须与甲方签定《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另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费。所有装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路线出入小区商业街。

  为配合管理,乙方应将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办公时间异常情况的紧急联络。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本小区商业街辖区消防主管单位的要求,

  乙方应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负责人,并签定《武汉金色港湾商业街防火安全责任书》。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涉及的店面系小区内经营店面,在经营范围上将会受到限制,乙方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原则上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甲方鼓励经营休闲类经营项目(无污染项目),各店面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管理。本小区商业街详细地址为:武汉市龙阳大道236号。

  2、 乙方所购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签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该合同之延续性,依据原出租合同2x年x月xx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权益将由乙方拥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赁期满时间为2x年x月xx日,原租户的权益应得到保证(原出租合同见附件2)。

  为便于联系,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一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有偿服务的有关事宜。

  本协议于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小区商业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合和社区

  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4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代管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 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二)收费时间:_________。

  (三)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四)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五)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费用;

  3、弥补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三十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业主、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和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乙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由相关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乙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作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因房屋建设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湖北XX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入建设部第33号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汉 市黄陂 横(街道) 号;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

  6.2平方米;商业 516

  6.2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8

  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

  8.17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

  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

  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a;b;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

  专业经营下水道疏通工具 ·蓝昕保洁提供全方位保洁

  直击首届物业联盟研讨会 ·想在这里刊登广告吗?、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

  甲方:乙方:日期: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湖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湖南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臵:小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占地面积: 平方米 物业类型及建筑面积:本小区为封闭式带电梯高尚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67770平方米。其中住宅:6580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5000平方米,商铺:1970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小区的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梁、柱、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体和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停车车位、化粪池、沟渠、池、井(排污)共有部位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系统、公共烟道、共用照明、电梯、供配电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智能监控系统、路灯、文体设施等。

  第六条 公用绿化地园艺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以及业主装修垃圾的有偿清运处理。

  第九条 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安全巡视,门卫执勤,车辆的进出管理、停泊管理,人员、物品的进出管理,火灾、火警预防与处臵等。

  第十条 小区内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用户)档案资料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物业标识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开展联络、协调与物业服务公司相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住户出现治安、环保、物业的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收取:

  1、物业管理服务费(群分);

  2、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共用停车场地、停车位的合理收费;

  4、小区内各类广告收费;

  5、房屋租赁和其他特约服务收费。

  第十七条 其他服务事项

  1、业主和住户的临时特约服务;

  2、应开发商要求,进行未售车位的代售、代租服务;

  3、应业主要求,进行房屋的代租、代售服务;

  4、乙方为满足管理需要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的服务需求,向甲方提出增建或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补充园艺绿化(如增设治安岗亭、安全设施、补种苗木、培植绿化等)的建议和方案,如甲方予以采纳的,应协调开发商或业主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可接受委托承揽相应工程项目并保质保量地

  完成;

  5、利用小区内设立的宣传栏等设施,组织各种书画比赛和展览,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提升小区内生活品位和档次;

  6、利用“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组织小区内少年儿童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少儿书画等活动,让小朋友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7、每年1~2次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广大住户的身体素质,融洽邻里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规约和各项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3、每年1~2次抽查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办公设施、家具(由原开发商提供的办公设施应留下)。

  5、主导并协调处理在物业管理移交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问题和矛盾,协助乙方顺利做好移交工作,确保乙方顺利进驻并开展服务工作。

  6、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的房屋本体、共用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和运行维护管理,验收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不完善,致使达不到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由甲方负责协调开发商、设施设备供应商对房屋本体、设施设备的保修、维修;在保质期后,如单项维修项目或单项维修材料、配件超过300元,由乙方制定出维修及预算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维修费用从维修资金或公共收入中支付。

  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配套设施、设备中的遗留问题。

  8、负责向开发商、原物业公司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及资料,及时移交乙方使用。

  9、按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向业主与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合理合法收费,对不按时和不按规定标准交付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费用的业主、住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收缴工作,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0、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各类社区文体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1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项存储和审批使用小区物业维修资金。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2、负责做好与现有物业公司、开展公司之间水电费设施设备、档案资料及其它

  物业服务方面的移交工作。

  3、按“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向业主及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4、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协调处理。

  5、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但经甲方许可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增设生活设施和标牌等,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维修资金中支出或由甲方另行解决。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检查监督。

  10、按约定收费标准和方式向业主或住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如业主和住户拒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摧交。

  11、乙方每半年向甲方通报一次管理费用收支情况。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在甲方支持下,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及相关文体活动工作。

  14、严格进行用水、用电管理并向业主和住户代售水、电。

  15、由乙方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合理收费,公共部位的停车费收入、广告费收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由乙方收取,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分配方案,按比例合理分配。

  1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8、凡变更、修改小区内各项管理规定、制度,乙方须在执行前向甲方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与利益分配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住宅:1.10元/㎡·月;

  b、商业门面:2.00元/㎡·月;

  c、业主自购车库:每个车位30元/月。

  第二十一条 装修管理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收支

  1、乙方接受委托代售水(按政府相应用途标准单价加收8%损耗费后为实收单价)、电(按政府相应用途标准单价加收6%损耗费后为实收单价)。水费按月向市水、电经营单位支付费用,自负盈亏;如遇政府价格调整,则乙方作相应调整;二次供水按实耗电费的50%分摊到每吨水中向有关用户收取能耗费。

  2、乙方不向业主和住户收取电梯电费、电梯年检费等。

  3、小区内其他费用(直饮水、有线电视费、电话、宽带使用费、燃气费等)由相关单位直接向用户收取,亦可委托乙方代收。

  第二十三条 共用场地停车位收费

  1、共用停车场地、停车位的收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以及经甲方确认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相关文章: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03-16

小区物业管理制度02-12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2-02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1-29

物业管理的委托合同08-16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03-30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2-19

有关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1-25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热门】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