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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29 08:52:5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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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通用6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当计划做某项工作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一起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年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2022年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通用6篇)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规划建设办、安监、商务、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工商、质监、计生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工商、商务、体委、社会事务办、安监、文化、宣教、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规划、规划建设办、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四)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管理情况(公安、文化、安监、工商、计生、宣教、商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按照《关于督促整治全市20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114号)、《20xx年万江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方案》(万消安委〔20xx〕1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市挂牌督办20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大莲塘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xx〕77号)要求,落实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情况,以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落实建设情况(规划、消防部门负责)。

  (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摸底情况,是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是否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市政消火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125号)要求,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是否制定科学的装备建设规划,积极推进辖区消防装备结构优化工作(农林水务办、经贸办、消防等部门负责)。

  (八)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队员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情况;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制订、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情况,检查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战备情况,年度训练计划、日常训练演练开展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训工作情况(消防部门负责)。

  (九)消防安全宣传。检查消防主题公园或消防教育基地、消防安全宣传示范街的建设情况,至少建成1个消防主题公园或消防教育基地、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检查消防宣传车的购置使用情况,至少配备一辆消防宣传车(可新购或利用旧消防车改装);检查消防主题公园、教育基地、场馆、消防队站等开放情况,要利用节假日,通过招募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多种形式,全面向全社会预约开放(消防、宣教办、团委等部门和有关社区负责)。

  四、实施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12日前)。区办事处组织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消安委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各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x月31日前)。各社区、各行业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本辖区各类场所、所管辖行业系统进行检查;消防部门要组织对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区办事处成立万江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联合检查组,由区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28个联合检查小组(具体分组及人员安排见附件1),每周对对口社区开展至少1次联合检查督导。各小组联络员负责做好检查督导工作的联系、组织、协调等事宜;区火灾隐患整治办人员负责在检查中提供业务指导;各社区分管消防工作的“两委”干部为社区联系人,负责与对口检查组进行对接,做好工作总结及信息(附件9)报送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要点填写各类排查记录表(附件1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x月8日前)。区消安委将组织对各社区、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治理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社区、安监、公安派出所、“两办”、“两队”等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场所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开展常态化消防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防止失控漏管。要制定新常态下消防安全治理的新机制、新举措,制定出台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立体化的火灾综合防控体系。

  (二)强化联合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行动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实施挂牌督办。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提请区办事处研究解决或进行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事项要予以公告公示,并及时做好督办事项完成后的摘牌销案。

  (四)强化监督执法。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临时查封、罚款、“三停”、拘留等法律措施查收。各社区、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严格落实行政、法律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措施,并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做到“一案一档”。

  (五)实施“十百千万十万”消防培训计划。20xx年是全省的“消防安全培训年”,按照省相关工作部署,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等形式,推进“十(十名镇领导)、百(百名村干部)、千(千名企业老板)、万(万名消防管理人)、十万(十多万名群众)”消防培训计划;要对区办事处、职能部门分管消防的领导干部及基层消防监管队伍开展消防培训、轮训;要鼓励社会机构开办培训学校,建立以初级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专项培训为主的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每周半天以上消防培训,将消防培训与监督执法“同步”开展。

  (六)推动消防宣传“七进”。各部门、各社区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七进”工作。由消防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按“机关、学校、社区、生产企业、农村、家庭、医院、宾馆、KTV、电影院、商场”等类别,结合实际分别打造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样板”,以点带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七)开展“消防检查夏季行”曝光行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在媒体设置火灾隐患曝光台,对存在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等进行集中曝光,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壮大粉丝队伍。

  (八)落实约谈机制。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工作开展不力、火灾事故多发的社区、行业,区消安委将约谈社区分管负责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分管负责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并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解决我区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政部门开展行业依法监管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行业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区消安委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碧海社区按照区消防大队要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整改落实。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完善《碧海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认为防火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联合区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辖区群众人生财产安全。

  (二)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与碧海社区派出所共同对辖区内大型餐饮、酒店、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大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意识。

  为了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充分利用led屏、横幅、社区网格室、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四)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日常排查。

  社区组织居委会消防委员对各物业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是否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现象,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上报。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公安部、省、市政府召开视频会后,碧海社区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动员部署会,进行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日常消防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迎检阶段(9月20日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3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火灾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有效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增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有效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网格员对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清理违规住宿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指导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拒不改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教育体育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培训机构、小型私立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三)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四)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医院、小诊所等卫生领域内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五)民政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影剧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七)公安局

  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的单位,要采用强制手段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八)城市管理局

  负责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区域道路、门面等开展排查清理,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动态隐患。

  (九)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对工业行业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商务局

  负责对商务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一)市邮政分公司

  负责对邮政储蓄、邮政物流网点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二)文物管理所

  负责对革命文物建筑、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三)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对各镇(街道)和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其他行业部门

  负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建筑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严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工作阶段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整改阶段(8月31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场所类别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内容。

  五、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一)明确主体责任。“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二)清理留宿住人。对存在“多合一”现象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要搬出违规住宿人员,并将住宿的床铺、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对属于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产权人协助清理,告知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法律责任。

  (三)设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者进行房屋内部分隔。

  (四)用火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厨房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或其他燃料。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五)畅通疏散通道。禁止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开口尺寸应满足人员逃生需要。建筑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堆放货物和停放电动车。

  (六)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场所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场所内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七)推广应用技防措施。要在“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推广配备轻便消防水龙、智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手段,前移火灾防范关口,实现火灾事故早发现、早处置,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严格压实属地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此次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奖优罚劣。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动配合、互通信息,凝聚维稳工作整体合力。

  (三)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3),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四)精准宣传教育。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每周组织网格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提供课件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市政府启动督导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要开展联合督导,督导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铁山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辖区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火灾数量,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3月21日前)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2日至6月20日

  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对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交办事项整改方案,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交办事项的整改工作,把交办事项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同时,不断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完善部门情况通报、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分行业开展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治理。

  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对所属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燃气安全防范、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危化品经营企业、工矿企业、畜牧养殖加工企业、汽车客运站(点)以及营运车辆、市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产品、电器产品及设施的检查。对辖区单位、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前移火灾防范关口。重点围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部位人员值班、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运行、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等情况开展自查排查,强化各项超常防范措施。

  2、提升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岗位消防职责等纳入行业系统业务培训内容,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火灾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分析研判,紧盯火灾高危场所和岗位,实施标准化管理,强化隐患动态管控,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组织开展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检查基础设施设备,集中开展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

  1、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违规住宿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对因值班值守等确需住宿的,不得超过2人,且对住宿与经营部分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宿部分外窗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吸烟、使用明火做饭(餐饮场所除外)、取暖、焚香祭祀等行为予以劝阻,督促规范电气线路敷设,不得将电动车在场所内停放充电,场所内禁烟禁火、杜绝明火做饭、取暖,改进焚香祭祀方式,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3、打通疏散通道出口。督促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规范物品设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摆放货物、堆放杂物,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4、严查泡沫彩钢板建筑材料。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使用的易燃泡沫彩钢板建筑实施“零容忍”,督促立即进行拆除或者更换为不燃材料。

  5、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督促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智能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室内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消防设施,增强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和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6、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负责人及居民楼院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使用,严禁在楼道、走廊、阳台、电缆井、电表箱等区域堆放可燃杂物,严查电动车在楼道、走道及室内停放、充电,严防发生“小火亡人”。

  (四)强化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组织对重要供电线路、供电设施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五)切实做好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时段,要对辖区节日期间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商场市场、旅游景区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六)全面开展消防宣传警示教育培训。5月底前,要在辖区沿街门店、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在居民楼院、小区公告栏、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固定橱窗或墙体标语。6月底前,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要逐家逐户发放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敲门行动”,“登门入户”向业主、员工和租户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常识。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火灾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开展约谈提示。办事处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单位和行业部门进行重点约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集中曝光督办。大检查期间,每月25日集中曝光各类严重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是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不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把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总体部署、检查和考评之中,迅速成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对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要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市防委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跟踪督办,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

  (三)严格执法,严厉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确保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予以消除。

  (四)强化协作,严格问责。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排查,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5

  为全力遏制火灾易发高发的态势,严防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安委会印发的《龙泉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在剑池街道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剑池街道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和“下店上宅”式的.农民联建房,重点检查店铺内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架构

  组长:郑国民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15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照《沿街商铺(历史老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详见附件3),如发现有消防隐患的商铺请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4)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统计表》(详见附件5),自3月1日起通过钉钉每周五上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洪小庆处。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沿街店铺特别是老街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打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燃气等行为。工作总结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组建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专项整治筑牢本质安全。

  (二)坚决压实责任。街道各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标准排查隐患,下发《告知书》和《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村(居)委会、全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活动。对沿街店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和全封闭式防盗窗,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督促业主强化自主管理、整改问题隐患。

  (三)落实闭环整治。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升对沿街商铺的治理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梳理,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反弹情况,各行政村(社区)要及填写《抄告单》(附件5)抄送至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事报备,形成闭环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盲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追责。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要通过现场督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排查不尽责、不到位的村(社区)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6

  为深刻吸取河南省商丘柘城“6.25”武术馆和“7.24”吉林长春仓储物流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的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吕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赵磊任副组长,公安、消防、民政(社区)、综合执法、宣传部、卫健、教育、住建、改发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梁立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整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为新区发展建设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三、整治范围

  商业综合体、群租房、公寓和宾馆、餐饮行业、网吧、培训机构、酒吧KTV、足疗洗浴、小区底商及生产、仓储物流等经营性门脸等各类沿街门店。

  四、整治重点及任务安排

  (一)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重点整治:

  1.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合用问题;

  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室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4.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

  6.门窗是否违规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任务安排

  消防救援大队抽调4名监督执法人员,公安、综合执法、民政(社区)、容城镇政府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黄晓成(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干部),成员:公安、综合执法、民政(社区)、容城镇政府各1人,消防救援大队1人。

  排查范围:奥威路、金台路、永贵大街、罗萨大街

  第二检查组:组长:井晶晶(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干部),成员:公安、综合执法、民政(社区)、容城镇政府各1人,消防救援大队1人。

  排查范围:板正大街、金容大街、豪丹路

  县城区其他街道两侧沿街门店由容城镇政府组织实施;其他乡镇、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自行组织实施。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各检查组要逐街道、逐场所排查,切实摸清主要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在排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1),同时督促场所主要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3)。

  (二)铁腕执法。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责令其当场改正或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采取联合执法予以查处。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

  1.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且防火分隔不到位的,一律限期搬出住宿人员;

  2.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3.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4.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整改予以罚款。

  5.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6.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或停用;

  7.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8.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三)舆论引导。宣传部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既注重正面宣传行动整治力度,也要注重反面曝光火灾隐患,在社会面上形成整治的舆论声势,配合整治工作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拉网排查。县消安委办公室要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各检查组要对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8月13日前,各单位要将信息报送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上报消安委办公室。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附件2),并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第一时间函告,由行业部门督促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三)精准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县融媒体中心要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进街道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讲防灭火技能。

  (四)严格督导检查。县政府将对专项检查行动不定期开展督导调度。对工作不认真,作风不扎实、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到位、执法监管责任不落实,发生亡人火灾或有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及时反馈信息。各检查组及其他乡镇政府、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时汇总数据信息,于每周五上报《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消安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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