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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4-09-15 09:45:25 文婷 工作方案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用8篇)

  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用8篇)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1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31号),为了摸清农村信用社显性或隐性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信用风险底数,切实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结合我联社经营情况,制定本自查方案。

  一、活动时间

  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

  二、总体要求

  各社、部要通过严密排查,切实摸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信用风险底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

  三、组织机构

  确保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的顺利进行,明确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其实做好自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自查,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联社成立了信用风险专项排查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社主任、客户经理部经理、各分部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资产管理经营中心,由李志伟任办公室主任。

  联社责成风险资产管理经营中心牵头,负责组织本行社信用风险专项自查工作,确保风险排查的准确性、有效性、全面性。排查以20xx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原则上应与银监会1104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四、活动内容

  (一)摸清信贷资产风险水平。

  各社、部应逐笔排查以下贷款,准确摸清信贷资产风险水平:

  1.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2.逃废债务且本金或利息逾期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3.6个月观察期内重组贷款中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4.对于贷款已经实质成为不良的情况下,采取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搭桥”手段,延缓风险暴露、藏匿不良贷款等行为;

  5.20xx年以来通过各种通道虚假转让不良贷款,且20xx年末未体现为不良资产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同业代持、同业投资、受益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以及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将不良贷款虚假转移出表的情况;

  6.应划分为关注类而实际划分为正常类的贷款;

  7.其他分类不准确的情况。

  (二)把握重大信用风险分布。

  联社应从行业、区域、业务品种、客户等维度全面排查信用风险,各级监管机构要结合机构自查结果,准确把握各类风险的分布情况。

  1.行业风险:应重点排查不良存量较高且20xx年全年不良贷款率增幅超过1个百分点或关注类贷款率增幅超过3个百分点的大类行业,对于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单户授信在5000万元以上(地方中小法人银行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逐户排查;

  2.区域风险:应聚焦于特定区域内典型风险、信用环境以及风险迁徙变化趋势等情况,特别是对产业结构单一、风险集中度高、信用环境明显恶化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3.业务品种:应包括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业务,覆盖承担实质性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并重点排查未实施穿透管理且未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进行风险分类的非信贷类资产业务情况(包括投资类业务);

  4.客户风险:应包括多头过度授信、担保圈等情况,对未划分为不良的产能过剩行业债务人授信、债券发生违约的债务人授信、正在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授信等进行重点排查。

  (三)找准风险引爆点及传导路径。

  联社在信用风险排查报告中体现以下内容:

  1.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引爆点,准确定位近期风险引爆点以及中长期风险引爆点;

  2.理清重大风险传导链条,制定切断链条的预案,梳理总结各类重大风险间的因果关系、传导逻辑、先后次序、严重程度等因素,形成完整清晰的“金融风险图谱”。

  五、报告内容

  联社将《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排查情况汇总表》、《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信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本机构信用风险整体评价、排查中发现的贷款分类不准确以及重大信用风险隐患情况、近期以及中长期的风险引爆点、风险传导路径、风险形成原因等。填写自查报表时,应严格按照报表附注要求填报。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风险管理经营中心汇总后报审计中心。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一、突发性支付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我支行要密切关注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诱因:

  1、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及类似“非碘”等公共卫生事件;

  2、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各类谣言;

  3、媒体对金融改革或其他方面的负面报道;

  4、金融系统发生抢劫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高级管理人员畏罪潜逃;

  5、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挤兑、限兑或停兑的;

  6、可能引发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

  (二)非现场监测及预警

  1、要根据非现场监管数据及风险监测台帐,按日、旬、月、季定期测算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重点分析储蓄存款变化情况及原因、备付金变化情况、资产流动性等,从中发现可能发生支付的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农村信用社要加以警惕和防范。

  2、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定期对县辖农村信用社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并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

  3、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信用社,要根据其支付风险状况,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并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三)报告

  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风险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风险报告表在当日起逐日报送。

  2、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农村信用社和各联社增减报告内容和次数。

  3、突发性风险报告中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风险基本情况,原因、时间、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机构数、各项存款和储蓄存款的下降情况,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分析等。

  二、处置程序

  (一)接到联社或信用社的风险报告后,要立即责成县联社实施风险处置和同业救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化解措施和对策,并监督信用社实施。

  (二)要立即组成由行长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监管工作小组,进驻金融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

  (三)要牵头,协调县政府、银监办、联社等有关部门组成风险救助小组,商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等事宜。

  (四)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和紧急再贷款的申请,并协调尽快给予答复。

  (五)在处置风险过程中,要统一宣传口径。遇到新闻媒体采访时,要由处置风险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或指定人员答复。对于举报投诉和反映情况的存款人要热情接待,依法解释,但不得作出“保证还款”等承诺。

  (六)对引发支付风险或处置风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3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金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对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开展“四大战役”总体要求以及全市农村信用社改制化险推进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诚信孝义”,维护金融稳定,深入推进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资产清收处置工作,提升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集中清收拖欠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xx〕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全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贷款市场份额大、风险资产占比高、经营风险隐患突出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深入开展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资产,切实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为我市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清收范围

  截至20xx年7月31日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简称“公职人员”),孝义市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简称“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党员干部在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逾期未还贷款和担保逾期未还贷款;乡村集体组织在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逾期未还贷款。

  三、清理时限

  20xx年12月底

  四、清收措施

  (一)清收处置国家公职人员等拖欠贷款。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后,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召开清收工作动员会议,动员、督促有逾期贷款的特殊群体、特殊人员在限期内主动归还拖欠贷款本息。对经过动员教育、媒体曝光仍不能还清拖欠贷款本息的,由相关部门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对经过动员教育、媒体曝光、组织介入仍不能还清拖欠贷款本息的,由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集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收。

  (二)化解乡村集体组织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在清理核定、完善手续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帮助村集体制定还款计划,创造性开展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处置完毕。

  (三)加快涉诉类贷款执行力度。司法部门要将涉诉贷款案件为重点集中执行。用足用活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对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的要加大惩处打击力度。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加强协作,将财产变现或实现债权作为突破口,实现快速执结。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营造氛围阶段(9月1日—9月15日)。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孝义市深入开展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组织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学习征信条例、省市有关文件等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2.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分别召开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动员会议,动员相关人员、农村集体主动偿还贷款,明确专人负责推进。

  3.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在现有不良贷款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各类欠款对象的信息,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借贷关系;经核实确认后,列出明细清册,对属于集中清收范围的,报清收领导小组统计汇总。

  4.充分发挥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此次风险资产专项清收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各有关单位、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群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讲解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弘扬诚信文化,增强诚信意识。

  (二)积极引导、主动还款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1.摸清基本情况。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要准确掌握欠贷主体还款能力等基本情况,配合清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欠贷主体进行分类,对无偿还能力且生活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多措并举处置不良;对有偿还能力且具有偿还意愿的,制定还款计划化解不良;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协同相关权责部门形成合力坚决打击。

  2.下达催收通知书。由清收领导小组统计汇总后,与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联合向欠款对象下达催收通知书,要求欠贷主体制定具体还款计划,明确每月还款进度,20xx年12月底前全部还清;同时,向欠款人员所在单位、乡村集体所在乡镇(街道)下达协助清收通知书。

  3.做好思想工作。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主动联系欠贷主体,深入沟通交流,解释、宣传相关政策,做好欠贷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其主动归还所欠贷款,本人贷款由本人负责偿还,为他人担保贷款,由担保人负责催还并承担连带责任,逾期不还的,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4.鼓励主动还款。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进一步完善主动还款鼓励政策,对在规定时间还清贷款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利息减免优惠。坚持“刀刃向内”原则,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内部职工拖欠贷款的,20xx年9月底前全部清收完毕。

  (三)多措并举、集中清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

  1.强化公开曝光。运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党员干部不守信行为进行曝光,每月定期公布清收处置进度。

  2.强化组织手段。对经宣传发动、深入访谈、集中催收后依然不能还清拖欠贷款本息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函询、约谈、下达监察建议、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等措施,欠款人所在单位可采取停职、停薪、停岗等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3.强化依法清收。对经过动员教育、媒体曝光、组织介入仍不能还清拖欠贷款本息的,由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集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收。司法机关对法律关系清晰的涉诉类贷款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绿色通道,提高审结、执结率,12月底前执结率达到80%以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资产工作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创优全市金融生态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已成立孝义市深入开展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资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级各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导,精心安排部署,创新方法推进,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攻坚合力。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资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5日、15日、25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

  (三)主动作为,激发内生动力。市农商行、汇通村镇银行是服务全市经济发展重要力量,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激发内生动力,主动争取各方支持。要对标一流现代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稳健经营。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充分发挥好地方金融机构作用,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可推广的经验,用于解决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欠贷行为,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各单位要广泛开展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提升区域信用环境,提高承贷企业(个人)的信用观念和社会诚信水平。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快部门间资信的互通,努力构建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打造“诚信孝义”。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金融领域创新,净化金融领域业态,规范金融领域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根据《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领域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县政办传〔20xx〕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金融领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规范金融领域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遏制金融领域案件及非法集资高发频发势头;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金融领域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充分发挥金融领域的积极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领域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原则

  1、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2、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防范和处置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3、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强化信息共享,突出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对当前金融领域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金融领域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真正把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4、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边排查边清理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健全金融领域及民间融资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P2P网络借贷平台应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要求,真正体现信息中介性质。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以及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领域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领域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金融领域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领域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领域业务;取得相关金融领域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领域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领域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领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二)通过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领域业务。

  1、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领域业务资质不得依托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企业和传统金融领域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领域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领域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领域机构不得依托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领域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领域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5、各类商品交易场所、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金融领域活动。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四)金融领域领域广告等行为。

  金融领域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领域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领域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领域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四、工作措施

  1、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领域机构、从事金融领域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领域活动的,由县金融领域管理部门会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金融领域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金融领域机构、不从事金融领域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领域”、“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私募股权众筹”、“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县金融领域管理部门,县金融领域管理部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重点关注,从严监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领域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2、强化资金监测。加强金融领域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金融领域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金融领域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3、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针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属地原则,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县金融领域办和潭溪乡人民政府设立举报平台,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提供法律保护并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予以安排,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4、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金融领域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领域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金融领域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偿、交叉补偿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领域产品。高度关注金融领域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

  5、加强内控管理。县金融领域办对机构自身与平台合作开展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领域业务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开展跨界金融领域活动进行监管套利。县金融领域办和乡乡人民政府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6、用好技术手段。利用思维做好金融领域监管工作。研究建立金融领域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金融领域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发现金融领域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金融领域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五、工作机制和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金融领域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成立由党委书记陈继祥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林现升,人大主席高双喜为常副务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财政所,由高双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及协调实施,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调度、督查督办、综合反馈、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站、农经站、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农商银行、邮政局等部门单位各抽调1人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2、明确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各村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向乡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完成乡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各村应充分利用基层一线优势,落实源头维稳措施,做好本村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领域不稳定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切实承担起专项整治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明确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乡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负责专项整治期间协调实施、情况调度、督查督办、综合反馈、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文化站: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并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对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开展金融领域活动进行整治。

  综治办: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做好对全乡信访、维稳的协调工作,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

  财政所:负责对涉及其监管职责领域的非法金融领域风险进行排查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统计站:负责对涉及其监管职责领域的非法金融领域风险进行排查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在整治期间,根据实际需要暂停重点风险领域的企业登记注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企业注册信息等资料。

  派出所:协助上级部门依法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金融领域从业机构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文办室: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加强金融领域经营活动风险防范的指导和教育,指导所辖地区学校开展相关项目的风险排查,着力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司法所:通过法制学校课等途径做好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支持。

  农商银行、邮政局:负责对涉及其监管职责领域的非法金融领域风险进行排查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其他各成员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的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步骤和期限

  1、动员部署阶段。各村、乡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配合乡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2、摸底排查阶段。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对本村、本分管领域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配合乡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排查工作。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金融领域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金融领域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马上报告乡领导小组。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排查汇总的相关信息,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3、清理整顿阶段。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乡领导小组对本乡的金融领域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将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交由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涉嫌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给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搅乱金融领域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20xx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本乡的清理整顿工作。

  4、督查评估阶段。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组织自查。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督查和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应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建立问责机制。此项工作同步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

  5、验收总结阶段。乡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情况,汇总数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形成整治报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紧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形式的严峻性和整治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实。

  2、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按照部门统筹、属地组织、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原则,做好组织领导、推进协调配合、落实督促指导。

  3、积极稳妥,讲究方法。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场反应,防止被市场误读、公众误解,防止媒体逆向反映、过度反映。要坚持分类施策、分类处置,按照不同情况,差别化处置。要稳扎稳打,有序可控,把握进度,有张有弛,留有余地,防范处置风险。落实源头维稳措施,妥善处置整治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建立督导巡查工作机制,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乡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各村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

  5、加强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月底前向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突发情况随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维护全市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全市金融工作重要位置。通过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朝阳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用发展的思维解决金融风险,推动防风险与促发展协调共进。通过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等“五个专项行动”,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采取多项举措,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妥善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规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经营行为,清理不良贷款,引导重点银行机构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控,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资产质量。推动农信社改制,确保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规范经营风险可控。

  (二)有效化解部分企业债务风险。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负债率,促进企业逐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无非法集资”创建活动,落实机构建设、宣传引导、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及“三级联动网络建设”等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整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完成公职人员拖欠银行机构债务清理工作,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四)引导民间融资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化宣传,活跃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融资向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重点领域风险整治行动

  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1.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隐性不良贷款监管,依规分类、认定,规范银行经营行为,并要求从其每年盈利中抽取部分资金,用于处置隐性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化解不良风险;列出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完成改制工作;推动个别村镇银行风险化解工作,采取主发起行增资扩股等方式,化解个别村镇银行不良资产。(牵头单位:市银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农信社、朝阳银行、各村镇银行及相关县(市)区政府)

  2.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一是推动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化解责任制度。对全市30户债务风险企业,明确由贷款银行牵头,属地政府,市银监局、人行及相关部门配合,一企一策,制定措施,尽快化解风险。二是成立银行债委会共商进退。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共同对企业风险债务进行分类处置和有效管控,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三是推广使用“封闭贷款”业务。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融资支持,解决企业暂时性融资难题,支持企业走出困境。四是设立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由市建投公司出资设立转贷资金,为贷款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五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谋划发展布局,实现理性发展,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实行多元化的融资策略,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从源头减少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银行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市人行、银监局、公安局、国资委、工业信息化委、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3.开展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坚持舆论先行、合理分类,联合行动,加大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贷款)力度。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问题,使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金融机构、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法院、检察院及相关主管单位)

  4.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开始,长期保持)市银监局负责对P2P网贷,市人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股权众筹,市保险协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重点企业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坚持打早、打小,采取多项举措予以整治,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开展规范民间融资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重点规范部分房地产和工业企业中民间融资额度较大的企业、有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从事民间融资业务机构及个人融资行为。引导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有序流动。落实小贷公司风险检查监督机制,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加强对民间融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推动房地产和重点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地税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工业信息化委、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有效防范保险市场风险。(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审查和管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规避无序竞争带来的行业风险。预防和消除理赔和给付风险。深化保险与银行等有关行业部门的'合作,落实联防责任机制,堵塞保险市场风险漏洞。(牵头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责任单位:相关保险机构)

  (三)把好市场准入关。(20xx年2月开始,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加强复杂金融产品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金融产品,一律不准对外发售;加强金融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强化任职资格审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四)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体责任。(20xx年2月至12月完成)按现行监管要求,明确各部门金融风险主体职责。市银监局、人行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机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社会众筹机构;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市银监局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P2P网络借贷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投资公司;市农委负责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负责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高负债实体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负主体责任。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以上排查处置工作中,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国资委、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企业登陆各类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运用多种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快建立专项基金服务体系。推动市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正式注册,加快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旅游发展、绿色环境发展等专项基金。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融资作用,促进产融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前完成)立足信贷征信体系,健全全市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促进征信信息共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列出“红、黑”名单,让诚信者通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委宣传部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朝阳市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中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二是实行“五个专项行动”季度调度制度。每季度由牵头部门分别将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人行、银监局等各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按国家、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全市金融监管部门职责配置,赋予必要的监管手段,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与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对接,依法运用监管手段,履行各类机构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对应我市监管力量配备要求,加强本地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建设,履行工作职责,达到综合防控目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编委办、人行、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牵头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围绕主要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让全社会了解全市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工作会议精神的举措。要采取各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力协调配合。20xx年启动的“五个专项行动”是推动全市防范金融风险的开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形势,细化责任分工,20xx年2月末前完成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3月15日前完成各具体方案的制定工作,于3月18日前将“五个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报市政府金融办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银监局、人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地税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工作督导。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双纳入”考核体系。即: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工作机制,对履职不力,引发金融风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依法追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稳妥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全县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政府债务风险

  1、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xx〕23号)规定,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严防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2、为切实加强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和使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xx〕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制定桦南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3、为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函〔2017〕43号)规定,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人民银行)

  4、县财政需将当年债务还本支出等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将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牵头单位:财政局)

  (二)流动性风险

  5、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贴现、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各商业银行)

  (三)信用风险

  6、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桦南县20xx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桦南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金融风险的舆情监测,抓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风险排查工作,紧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和重点企业的信用风险,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监测,加大风险的管控,积极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牵头单位:市监局、人民银行,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四)融资担保风险

  7、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关联担保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对存量担保圈贷款,根据确定的核心客户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拆圈解链。对已出现风险的.担保圈,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五)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和典当行业风险

  8、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摸底排查、借贷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严防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逃废债务,超范围经营。(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9、加强对投资咨询类公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现有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排查,发现非法集资的,金融办牵头会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受理。(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公安局、金融办、工信局、社区办)

  10、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监管,防止典当行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当金、超标准收取利息费、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牵头单位: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11、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贷款”“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字样。(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监局)

  (六)非法集资风险

  12、强化行业监管,加强风险排查,建立新增、存量非法集资台账,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对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提供奖励政策,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快侦、快破、快诉已发案件,及时处理新发案件,注意挖掘隐案,减少案件存量,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金融办、市监局、社区办)

  (七)突发金融案件等风险

  13、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工作,强化信访维稳,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依规正确维权,防止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信访局、金融办、市监局)

  14、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突出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各类反洗钱监管手段,着力提升反洗钱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人民银行要紧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交流和联系,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合分析,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在预防和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引发辖区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及处置工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商业银行)

  (八)互联网金融风险

  15、P2P网络借贷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责任,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运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6、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7、第三方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8、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金融办)

  三、组织机构

  成立桦南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梁庆民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国宏利、县委常委张凤军、县政府副县长徐景新担任副组长,县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市监局、公安局、信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社区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聚焦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担保、非法集资等风险,研究建立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压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交流,联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妥善处置金融风险案件。各单位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每季度向金融办提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防范监控。逐步建立群众举报、平台监测、监管排查等多途径的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防范处置金融风险问责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高效务实的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加强诚信建设。各部门要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健全征信“红黑名单”公示制度,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开辟诚实守信市场主体信贷优惠支持的“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公平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合理合法反映诉求。采用典型案例加以引导,深化警示教育,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7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8

  xx年,在xx银监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xx行紧紧围绕省局和xx分局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xx行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xx年初,xx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

  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年度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xx银监局和xx分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xx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xx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xx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xx月底,全行已有xx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xx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xx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今年以来,xx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xx场次,组织全行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要求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定期分析案防工作情况。一是将案防工作常态化。通过晨会、周会、行务会等形式,讲案防、说安全,时刻提醒员工合规操作。二是组织召开案件防控联席会,及时传导监管部门案防工作精神,加强政策传导和风险提示,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各项案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案防经验信息交流。在内网上专门设立学习交流专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思想认识交流,达到了总结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效果。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在全行范围内开展“xx”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全员学习、开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进行,进一步转变了员工的思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案件防控的关键。今年以来,xx行以强化规章制度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突破口,抓好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经营合规化、工作标准化。

  完善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今年以来,xx行以内控管理中案防要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在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环节提出防范案件风险的要求,通过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努力实现违规违纪风险的提前消除,将案防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两张皮”问题。坚持每月自查,监事会每季度抽查,半年总行考核通报,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在对基层机构负责人和各部门案防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对员工进行违规行为积分,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并制定出《员工违规行为积分实施细则》。引导和督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细则的实施,使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收到良好效果。

  四、强化内控管理,把内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xx行提出“xx”的工作思路,着重解决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高度重视轮岗、休假管理。在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方面,xx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三个百分百”要求,修订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轮换、交流范围、方式、条件及期限;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流程,从而为岗位轮换、交流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高度重视对对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xx行银企对账制度进行银企、银银对账。银企对账包括与客户每季度存款对账,目前,我行xx万元以上对账率达100%。按照要求,各支行负责人每季度直接与重要客户进行对账,对对账工作开展抽查,督促回收对账单等,保证了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高度重视案防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一是按照银监会关于案件的最新口径,全面清理辖内机构自xx年以来的案件风险情况,加强案件监管、严格案件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流程。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开展风险清查,妥善处置和化解案件风险。三是严肃案件管理纪律。要求各机构增强对案件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报告;对发现符合监管部门或总行规定的案件或案件风险情形的,不报告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将严肃处理;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深入调查,严肃问责,扎实整改,以有效的案件查处工作,促进内控案防工作能力的提升。截至xx月末,我行未发现案件信息,报送数为零。

  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做实安保工作。今年以来,xx行在安保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员安保意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安保人员针对营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防抢演练培训。二是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实行各支行负责人以物防、技防设施的管理负总责制,建立了双路报警系统,确保物防、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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