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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12 13:19:2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集合8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集合8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扬江教〔20xx〕3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每一个适格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健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 杨建华 严秋明 刘小平 金 中

  唐宝泉 张丽娟 蔡其根 李一平 赵治清 殷晓安

  下设办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中为:

  1、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就读小学、有回本施教区内就学意愿的江都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3、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要求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江都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办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

  2. 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4号楼,即原市政府)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学生凭派位卡到本校报名注册。

  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来江都(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登记、领取派位卡,学生持派位卡到本校报名。已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

  (三)实验初中施教区学生条件

  1、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的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本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20xx年起,当年5月31日前学生注册江都城区常住户口且学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否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另行安排入学。

  2、确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跨施教区至本校就读的非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子女),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学校及要求就读初中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相关镇教办审核,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

  3、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江都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初中根据仙女镇及中教科验核发放的“派位卡”予以审核、登记、录取。

  (四)招生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体进度安排

  (一)验核准备过程: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2、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下午三时。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4日——25日(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实小、花园)

  5、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6月27日)。

  6、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6月28日—7月10日):

  证薄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有房无户口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录取时间:7月4日-6日

  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协议、原施教区中学和本校校长共同签字的同意证明并报中教科。

  (6)、外来务工子女材料审核、发放通知书时间:7月7日—8日

  验核材料: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将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实行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择优录取”,不以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约50人左右。实验初中分班工作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坚持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努力实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本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8月29日在学校大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20xx年6月10日

工作方案 篇2

  院属各部门: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办理好离校前的各项手续,保证20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文明、有序、和谐”为总体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用爱心服务,积极引导,文明离校”为指导思想,全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制定相应措施,共同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紧张和谐、热烈喜庆的氛围,让广大毕业生满怀感恩、留恋之情踏上就业、创业之路。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并协调各系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x

  副组长:杨x

  成员:常x

  三、主要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1、召开毕业生工作协调会时间(学生工作处牵头):20xx年6月20日13:30时

  2、清缴学费(学生工作处牵头、财务处、各系配合)时间:20xx年6月15日-20xx年6月30日

  3、毕业生资格认定、出毕业生成绩单时间(教务处):20xx年6月17日前

  4、申请办理户档代理及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招生就业处)时间:20xx年6月20日前

  5、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各相关部门):20xx年6月17日前,各系20xx届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即可以班级为单位按离校清单所列顺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6月24日—7月6日,与学生毕业离校有关的部门在各自办公地点设立服务站,并张贴“离校手续办理处”字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

  6、毕业生备品清查时间(舍务科):20xx年7月5日-7月7日

  7、毕业典礼时间(各系负责):拟定于20xx年7月7日以各系为单位在教学楼601和627教室毕业生毕业典礼。

  8、毕业生离校时间(各系负责):20xx年7月7日

  9、各系将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时间:20xx年7月8日

  四、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组织实施

  1、各系——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活动、及时做好毕业生返校学生名单统计、毕业生档案材料收交、毕业生论文收交、欠费学生告知并催缴费用、户档代理宣传、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离校手续、统计上报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登记、毕业典礼等具体工作,并加强系内、学生公寓值班,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情况与动态。责任人:各系主任

  2、招生就业处——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统计全院就业率、上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办理学生报到证、办理户档代理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王岩

  3、财务处——整理欠费学生名单、清理相关费用、办理欠费学生交费手续等相关工作,将最终欠费学生名单于20xx年6月30日前通知到学生工作处。责任人:王立敏

  4、图书馆——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图书资料归还、收缴借书证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郭冬霞

  5、饮食中心——做好毕业生饭卡余额清退工作。责任人:刘静涛

  6、保卫处——办理省外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校园安全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李宏伟

  7、党委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党员关系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马贵民

  8、教务处教材设备科——整理欠书费学生名单。责任人:邱宇航

  9、教务处考务科——整理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没有技能证学生名单,打印合格学生成绩单。责任人:成国力

  10、院团委——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宣传,营造文明、和谐离校氛围,协调毕业典礼会场,团员组织关系转递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梁大卓

  11、学生工作处舍务科——负责毕业生寝室备品的验收,回收寝室钥匙,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田野

  12、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向相关处室提供毕业生名单,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转递等相关工作,组织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工作,收缴注销学生证、学生卡,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负责答疑、协调证件发放等相关工作。对离校期间违纪的学生,缓发毕业证、报到证,并按照《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分装入学生档案。责任人:李勇

  13、总务处——督查学生备品的清点、验收工作;负责毕业生返校期间的后勤保障。责任人:静广利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因为班级个别学生手续不完备而影响整个班级的手续办理,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采取相应积极的措施给予解决。

  2、毕业证由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学生工作处领取。凡存在违纪处分未解除、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续或财务手续不齐全等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证、报到证暂留学生工作处,待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后发放,未发证原因由学生工作处告知各系,各系必须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告知毕业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发毕业证。

  3、各系将学生返校时带回的就业协议书,以班级为单位送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

  4、毕业证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发放。离校手续单是学生正常离校的基本依据,因此发放时需审查离校手续单上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发放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领取。各系要做好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毕业证交接手续。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8日将本班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保存,学生工作处统一于7月底将离校手续单及未发放的学生毕业证进行统计、造册,并注明未领证原因后交至学院档案室。

  5、毕业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未能到校,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本人亲笔委托书领取,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事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6、以下遗留问题解决后,按毕业生离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为:

  (1)7月7日—7月15日交清学费的学生,持财务处出具的该生费用已交清的手续,由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15日上午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审核办理毕业手续。7月15日后再交清学费的学生领取毕业证时间另行通知。

  (2)违纪学生需待考察期满,个人申请解除处分并交齐相关材料,本系写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同意后方可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3)成绩不合格准予结业的学生,可申请重修,需主动和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在教务处规定的重修考试时间返校完成考试,待全部科目合格后,持成绩单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毕业证书时间按发证时间填写,仍有不及格者将获得结业证书,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7、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邮寄至相应省、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按照报到证上的时间和地址办理相关手续。成绩不合格、毕业离校期间违纪或离校手续尚未办结的毕业生档案,一律不予启动。档案材料不完善者先补齐相关材料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8、未尽事宜可向相关部门咨询: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务处,人事代理相关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处,毕业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处,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可咨询保卫处。

工作方案 篇3

  方案

  为保证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健康安全,考试纪律良好,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安全有序的圆满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考试理念,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推进的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确保我县高考平稳有序进行。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保密局、供电部门、宣传部门、卫生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工商部门、食药监局、XX高级中学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考安全工作。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做好统筹部署和调度等一系列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顺利完成考务任务。

  组 长:X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 县教育局局长

  X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XXX 县保密局局长

  XXX 县教育局副局长

  XXX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XX 县教育局招考办主任

  XXX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XXX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科长、

  XXX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XXX 高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招考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重点

  1、签定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书

  县公安局、保密局调动干警、保密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试卷的接送、保管和考点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县卫生局、人民医院抽调骨干医师对高考考生进行体检,严格做到不漏检、不错检;县监察局参与考风考纪监察工作;县环保局和文化局整顿、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电力公司保障稳定的电力供应;公安局派出交警保证考生赴考道路的畅通。积极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热情为考生服务。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任务。

  2、强化安全保密措施,把好试卷保密关

  为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据省州的要求及《XX省试卷保密室、答卷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按要求建立了试卷保密室,设有保密柜,做到

  “一有三铁四防”,即有干粉灭火器,铁门、铁窗、铁柜,防潮、防火、防虫、防盗,并按要求配备视频监控器和红外报警器。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选聘试卷保密员,对试卷保密员的选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三是在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的各个环节中,严格做到教育、保密、公安三方齐抓共管,确保试卷安全。

  3、考风、考纪安全

  考前,组织召开学校负责人安全会议,各部门也要根据会议精神再次召开安全会议责任落实到人,讲清应注意的问题,要求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纪律,严禁考期间考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服从学校的统一指挥按时作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均要按照规定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4、饮食安全

  要求学校与卫生、药监局密切配合,对高考期间的饮食卫生进行严格的`把关,严格按照采购、使用、烹制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饮食安全。并适当调配饭菜,增加营养。在开饭时间上,根据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按时就餐。

  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食品,不买不食色素较重的食品,特别教育考生不能喝冷饮、吃冰块、吃未洗净的水果,购买矿泉水等饮料一定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考生饮食安全。

  5、医疗卫生安全

  考点为了保证考生考试安全,做好应急车辆准备工作。

  考点医疗人员要准备各种应急药具、药品,对出现紧急病况的考生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处理:一般情况能治疗的治疗;较严重的要进行先期处理,及时拨打120,或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6、就寝安全

  考期间的就寝纪律学校要严格检查和管理,学校对考生要严格按照就寝时间进行休息,学校要安排教师和学生同住。带队领导认真查房,协同考生住宿点管理员和值班教师督促考生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每天午休、晚休睡前认真清点人数。教育考生不要用冷水洗澡,防止感冒等病发生。

  7、 校门卫安全

  考试期间确保校园安全,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门卫严格检查考生和工作人员证件。高考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工作人员工作证方可进入考点。

  XX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一x年五月十四日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掌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工作水平的提高,决定于3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清理摸底,掌握全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准备:1月15日前入户核查摸底:1月16日2月28日入户核查登记:3月1日-3月15日数据比对录入阶段:3月16日-3月31日(二)调查对象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入人口调查对象(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涉及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流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入地详细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查期间未返乡的,核查应采取询问亲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入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

  核查摸底和正式入户核查前,从“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入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增流动人口按照“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档所需信息进行登记。

  本次信息核查采取以房屋为基础,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责任小区)、组(责任小区)不漏户(房)、户(房)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无房人员、空挂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也应纳入清理核查。

  四、调查数据处理

  (一)调查数据录入由镇计生办负责录入、变更“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信息。

  (二)调查数据比对对“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与“安徽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流出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不一致的,双方相互沟通后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

  (三)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元房人员、空挂户人员、口袋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要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其户籍所在村、居建档,并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况。

  五、组织实施成立流动人口专项清理

  领导组,组长:王礼青,副组长:李灯冰,成员:计生办所全体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并协助领导组进行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镇计划生育领导组将对本次清理摸底调查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此次清理工作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工作方案 篇5

  在xx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xx乡文化站为了进一步做好文体工作,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三中会议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发展观。为坚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开展健康有益的基层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文体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事业有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方针,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注重挖掘民族民间文化传统艺术,真正体现乡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二)加强对村文化活动室的辅导和指导,积极开展农民群众喜爱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发挥村级文化活动室的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文化阵地宣传活动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文体工作的关心支持,尽可能地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及时向广大

  群众宣传新思想、新观念、新文化,用先进的文化占领乡文化阵地,树立崇高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的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求知、求美、求乐的需要。

  (四)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各部门的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开拓创新。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五)全力配合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抓好文化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社区体育设施不足的现状,提高全发健身的整体水平。

  (六)抓好传统节日,民族节日期间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并把各个节日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创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全乡文化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七)继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各村每年安排放映电影12场。

  (八)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帮助农民寻找喜欢和需要的图书,为他们提供更贴心、周到的服务,力促农家书屋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增长智慧的有效途经。

  (九)加大对文化体育工作的新闻宣传,确保完成文化服务中心既定的全年任务。积极做好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各种组织活动。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民生工程,乡综合文化站正常免费开放工作

  1、综合文化站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站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其场地和设施用途,向群众免费开放面积占站舍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0%。

  2、综合文化站多功能厅、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化娱乐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免费开放。站内施设备完整无缺,始终保持站内外环境整洁,窗明几净。

  3、综合文化站应有规范醒目的站名牌,门厅内有功能室分布图,开放时间、免费项目、使用方法、便民措施等各类信息应当在站内醒目位置公告,文字和标示符合规范。

  4、综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标示明显,保证各类设施运行安全。

  5、综合文化站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

  6、公共电子阅览室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免费对群众开放,不得承包经营,开放时间与综合文化站一致。要关注读者的上网情况,未成年人上网须征得监护人同意。

  (二)做好服务项目,高质量地为人民服务。

  1、综合文化站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节假日期间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应当正常开放。

  2、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1)我站自行扶持文艺团队3支,文化站负责人员筛选、团队构成和业务指导工作。文艺团队人员要求必须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

  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当地文艺人才。

  (2)我乡综合文化站组织1支文化宣传小分队。结合每月宣传主题,全年利用文化宣传小分队开展文艺演出活动20场。

  一是我站与文化宣传小分队签订演出合同;

  二是保证演出时间每场不少于60分钟;

  三是确保节目质量。提倡原创作品,文化站要组织文化宣传小分队创作关于普及传承文化知识、加强道德建设内容的文艺作品,作品主要是地方戏曲以及传统曲艺,今年新增农村广场舞表演;

  四是文化宣传小分队人员一般保持8人:

  五是制定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做好演出活动文字和声像记录的整理等;

  六是文化宣传小分队的演出节目单、参演人员名单、演出合同等要上报中心备案。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年服务不少于3000人次。

  4、开展阵地宣传活动。我乡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文化墙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每月围绕当月主题编写宣传内容一期。全年不少于9期。

  (三)做好民生工程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

  1、做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的运行维护,指导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12次。

  2、指导村级农家书屋正常运行及读书活动开展。每年开展读书

工作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20xx年区局和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生产经营环节化妆品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高风险类别及日常使用率较高的化妆品,同时进行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查处质量不合格化妆品,整治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我区化妆品安全水平。

  二、抽检品种及批次

  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分为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等三项抽检任务,全部为监督抽检项目,检验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根据企业年度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抽检;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抽检宣称祛痘、面膜等产品80批次;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染发剂产品30批次。年度共计安排监督抽检产品110批次(不含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具体品种和检测项目见附件1。

  三、任务实施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按年度进行实施,实施时间不在年度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考核范围内,抽检品种类别按照产品类型(附件2)进行监督抽检。此项任务由市局负责。

  生产企业在20xx年无生产计划或在抽样时确无生产的,该企业应提供书面证明,其证明同时作为年度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二)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按照20xx年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时间考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类别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此项任务的抽样采取各级负责制,由各级局负责。设置市局、县(区)局、分局抽样任务,各单位负责完成各自监督抽检任务的抽样和送检工作。

  (三)专项监督抽检。按照20xx年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时间考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

  监督抽检任务见附件3。

  市局组织确定检验机构进行辖区监督抽检检验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市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督导各县(区)局、分局按照规定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组织确定有法定资质检验机构作为辖区监督抽检检验机构,督导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样品检验任务。组织对监督抽检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进行依法查处,组织对辖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各县(区)局、分局负责实施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并对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辖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

  五、时间安排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1.20xx年10月30日前,市局根据生产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完成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样任务,并送达检验机构。

  2.20xx年11月30日前,检验机构完成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任务,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3. 20xx年12月10日前,市局将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连同样品检验报告一并分别报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二)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

  1.20xx年8月25日前,各县(区)局、分局组织完成辖区内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并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送检样品应属于监督抽检规定范围并满足检验要求。

  2.20xx年10月15日前,检验机构完成样品的检验工作,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3.20xx年12月25日前,各县(区)局、分局将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查处信息汇总表(附件6),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市局保化科。

  各县(区)局、分局应于12月25日前将本辖区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总结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含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本辖区生产经营产品安全状况分析、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监管措施和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等内容。

  六、抽样工作

  (一)抽样方式。

  1.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样,样品由被抽样单位无偿提供。

  2.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抽样,抽样以购买的方式进行,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费用。

  (二)抽样场所及批次。

  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抽样场所类型包括:集散市场、批零商店、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等化妆品经营单位,重点关注集散市场、批零商店、药店和美容美发场所。每个抽样点抽样量不得超过2个批次。

  专项监督抽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针对整治对象进行监督抽检。每个抽样点抽样量不超过1个批次。

  同一区域,同一产品,同一规格,不能为同一批号。

  (三)标签及效期。

  所抽样品应当包装完整、标识齐全。样品的标签上应有生产企业、企业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卫生许可证号等基本信息,特殊用途(进口)产品还应有相应的批准文号(备案号)。抽取样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四)抽样量及封装。

  抽样完成时,抽样人员应当场使用透明塑料袋将样品封成4份,按照“检验:复测:复检:确认”的比例进行封装(附件1),并分别贴上封签(附件7)。封签粘贴位置应避免遮盖样品关键信息,如样品批准文号、名称、规格、批号和生产单位等。封签采取统一格式,封签上应当注明样品编号、名称、规格、批号和生产单位等。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保障样品的真实性。

  (五)抽样记录。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附件8),如实填写抽样信息。应以正楷字体正确填写抽样记录,保证每一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按要求正确填写样品编号。样品名称应当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等3个部分组成。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被抽检单位陪同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单位无法加盖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六)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规则:产品类型编号+抽检环节代码+抽样地市代码+样品序号。

  产品类型编号:化妆品(HZP)。

  抽检环节代码:生产环节(SC)、经营环节(JY)、专项(ZX)。

  XX市抽样代码:QZ。

  抽样序号:流水号为3位阿拉伯数字,100以内的序号以0补齐。如:在XX市采集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的第2份样品,写作:HZP-SC-QZ-002;在XX市灵山县采集到经营环节监督抽检的第7份样品,写作:HZP-JY-QZ-007;在XX市浦北县采集专项监督抽检的第18份样品,写作:HZP-ZX-QZ--018。

  流水号在相应的监督抽检环节内进行排序。各县(区)局、分局的流水号段为:灵山001-016;浦北017-032;钦南033-048;钦北049-064;XX港065-074;市局075-110。

  (七)样品送检。

  1.样品送达。抽样单位应安排抽样业务人员负责样品送达工作。统一将样品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9)、样品和抽样凭证当面移交检验机构,并做好样品移送对接工作。在送达检验机构之前,抽样单位和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抽样品要求的储存条件保管样品。样品送检过程中,应保证样品包装完整、无破损,避免样品交叉污染、损坏、变质等。对于易碎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果的变化。

  2.样品接收。检验机构应安排业务人员负责样品接收工作。接收样品时应仔细检查记录样品的数量、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凭证是否一致,相关资料是否清晰完整。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检验机构有权拒收样品。包装破损及不属于抽检范围的样品应及时通知相关抽样单位进行补充抽样。

  (八)产品标准索取。在生产环节抽样时,如样品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应同时向被抽样单位索取该样品字迹清晰的标准,并与样品一并送至检验机构;如样品执行的是行业标准,应在抽样单上予以注明行业标准的编号。

  (九)抽样管理。注重抽样的科学性,避免重复抽样。抽样人员应科学运用抽检管理系统进行抽样管理。抽样人员拟抽取某产品前,应登录抽检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拟抽取产品是否为重复样品。抽样完毕后,抽样人员除填写抽样记录及凭证外,还应及时登录抽检管理系统,填报已抽取样品的信息,以防止辖区内重复抽样。专项监督抽检,且应实时统筹本辖区的抽样工作,避免同一品名和规格的产品重复率过高。

  七、检验工作

  (一)检验机构。

  市局负责组织确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

  (二)检验项目。

  1.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项目按照产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型式检验。

  2.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为重金属、禁限用物质等卫生化学指标。

  3.专项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为禁限用物质等卫生化学指标。

  (三)检验报告。

  1.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方式:不合格样品按照“检出一批、报送一批”的原则。检验机构应在出具不合格/问题样检验报告书2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验报告书、抽样单复印件和样品外包装照片送达市局,同时抄送至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1份)。在向受检单位发送检验报告书前,检验机构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将检验结果告知受检单位。

  2.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方式:样品检验全部完成后,检验机构将全部合格样品检验报告报送至市局。

  八、结果告知和异议复检

  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告知和异议复检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药监办药化监〔20xx〕103号)执行。

  (一)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市局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样品抽检结论和被抽检生产经营者的法定权利以书面的形式(附件11)通知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或被抽样生产经营者。

  (二)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产品确认,向组织抽样检验的部门提交确认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或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设区市局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四)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指定复检机构。符合复检条件的,受理复检申请的市局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复检申请人到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五)申请复检人在申请复检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复检申请书原件(加盖申请复检单位公章);

  2.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原件(加盖申请复检单位公章);

  3.经办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办理复检申请相关事宜的授权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1.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2.留样超过保质期的;

  3.已进行过复检的;

  4.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5.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6.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复检申请人应当在作出复检决定并自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检验手续。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预先支付。复检使用留存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样品由原检验机构进行送达,由复检申请人、原检验机构、复检机构三方确认后,办理样品交接手续(附件12)。逾期不办理复检手续或不按规定预先支付复检费用的,视为放弃复检权利。

  (八)复检机构应当按监督抽检方案中的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对复检样品组织复检,原则上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告知复检申请人、原检验机构和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报告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九)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

  (十)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监督抽检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局、分局应安排有经验的执法人员依据《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开展抽样时,应告知被抽样单位监督抽检目的和性质。抽样应具有代表性,注意结合上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对有夸大宣称和暗示医疗作用的产品重点进行抽样。加强抽样的靶向性和提升阳性样品检出率,年度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高的县(区)局、分局,市局将予以通报表扬。

  (二)抓好质控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工作规范》(附件13),检验机构应采取有效的质控保障措施,依照法定的检验依据和检测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取得相关的计量认证,方能开展监督抽检相关检测项目的检验工作。健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SOP。做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收样、检验和数据汇总等相关培训。市局做好辖区承检机构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工作。

  (三)坚持监检结合。要深化监管责任意识,以“监检结合”监管理念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抽样与现场监督检查结合开展,抽样工作的同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抽样过程中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等“三无”化妆品,严厉查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严厉查处未取得批准文号(备案号)的进口化妆品,严厉查处假冒批准文号(备案号)的化妆品。

  (四)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区)局、分局抽样工作要指定专人与检验机构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抽样满足检验要求。注意做好监督抽检中抽样和检验衔接工作,确保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市局适时组织开展抽样培训,指导抽样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抽样任务。

  (五)严格资金管理。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经费,由自治区局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划转至承担任务的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的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抽样产生的有关票据说明,详见附件14。

  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保化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郑xx,0xxx-xxxxxxx。

  附件:

  1.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要求

  2.化妆品产品类型

  3.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

  4.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信息汇总表

  5.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表

  6.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品查处情况表

  7.样品封签

  8.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单

  9.化妆品监督抽检样品清单

  10.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信息表

  11.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告知书

  12.复检样品确认和移交单

  13.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工作规范

  14.抽样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工作方案 篇7

  本学年我校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活动,真正发挥体卫艺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一)体育工作

  1、以体育教学为中心,以体育教研组为主导,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并力求在上课模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提高体育课的实效。

  2、体育组的师资呈现老、中、青梯队模式,资源配备比较合理,应引导教师更新教学观念,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素质,鼓励和支持体育教师参加新课程标准培训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全力提高体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继续开展体育队的训练,在上学年的基础上,开设:男篮、男女排、足球、田径。每个体育队有专职教师带队训练,利用早上、兴趣组等时间,做到有计划、有实效的练习,为市比赛做好准备。

  4、继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每个学生在校有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断增强学生体质。在活动中,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在活动内容、形式和效果上下工夫,体现系统性、终身性和特色性,做到科学锻炼。

  5、按要求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达到9 5%以上为目标,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达标争先锻炼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老师要认真做好测试结果的统计和录入工作,在12月1日前上报教育局。

  6、本学期学校将举行冬季三项比赛和一、三、五年级的体育单项比赛,同时狠抓学生的广播操,要求动作规范、到位、整齐,争取在全市广播操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二)卫生工作

  1、每2周上好一节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举行一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活动。每班每学期出好一期健康知识黑板报、举行一次中队主题队会,学校广播站推出一期健康常识的节目,充分向学生进行环境保护和保健知识教育。

  2、配合卫生局,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3、保健教师做好晨检和网络直报工作。对六种常见病(近视、弱视、沙眼、龋齿、贫血和脊椎弯曲)做重点监控。对一些常见的传染病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4、充分发挥保健室作用,定期对环境卫生和学生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卫生合格率力争达到100%。流感期间,定期对教室进行消毒,并要求广大师生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的流通。

  5、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饮水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和珍惜粮食的思想品德。

  6、认真对照山东省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标准,根据学校自身条件,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7、在广大教职工中加强宣传力度,争创邹城市无烟学校。

  8、建立校心理咨询室,每周二、四中午向学生开放。开放期间,由有资质的辅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让孩子们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三)艺术工作

  1、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同时开设一些兴趣小组:鼓号队、声乐、舞蹈、书法、绘画等,让学生的特长有进一步的发展。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邹城市书法绘画活动。

  2、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加强教学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提高,教研组中经常磨课,互相听课,集思广益,互相探讨和学习,促进艺术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3、结合少先队活动和文化节的活动,给学生一个发挥特长,发展能力的舞台,组织学生书法、美术、摄影等优秀作品评比展示活动和声乐、舞蹈的展示活动,活跃学校文化气氛,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

  4、加强教学科学研究。《小班化教学利于提高教学实效》课题即将结题。教导处联合课题组成员,认真搜集整理资料,撰写相关论文,组织汇报演出,争取能把这几年来的研究成果以最佳的方式展示出来。

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做好信息核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核实工作,掌握生产基地名称、主要上市品种、面积及春节期间的上市量等信息。

  二、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明确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二是落实对有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三、严格质量安全检测。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区域内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抽检,生产基地及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全覆盖,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乡镇抽样检测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春节期间抽检不少于3批次。

  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将生产基地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将农产品抽检情况周报表(见附表2)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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