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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读后感

时间:2023-02-15 08:50:21 读后感

读书的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的读后感

读书的读后感1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 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 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一幅美丽的“ 农村夜景图” 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

  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读书的读后感2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活动,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中国历史上最经典的史书《史记》。

  每次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就像开悟一样。优美的文字描写,痛苦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景一一浮现,不禁集中精力,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敢于写这本书,为此不屈不挠。即使是极大的耻辱也无法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于天人之际和古今之变。天人之际是探索天道与人之间的关系。作者批评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并提出了帝王中心论。古今之变是探索历史发展现实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历史,我最喜欢和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是由司马迁和他的历史记录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然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到城市的尖叫平息后,无奈地独自一人,久久回味。他不相信侯门外深如海,灌夫已经去世很久了,只有他一个人呼吸空气。祭奠无门,哭泣徒劳。但后人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得之,自捐之,无所恨。而且不允许灌仲茹独死,婴独生。有声的话,背后是萧索和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荒清无闻,窦婴还要看着门下歌唱之徒涌入敌人,以赢得笑脸。这时,互相支持的灌夫又为自己身处险境。这时,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像婴儿一样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到别的光了。救灌夫就是救自己。因为没有追求权力、财富、青春的依赖,他内心的真情爆发了。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无论是绝食还是弃市,对于一个早在悬崖上坠落的人来说,有什么区别?

  李食其:坚持自己不为器。李食其之死总觉得太怨恨。真是误了卿卿的生命。但李食其绝不是一个迂儒的人,他一声大喝就能让侍从怕而失,跪而拾祭,还走,并自称酒徒,这真是个疯子。也因为他是狂士,非策臣,才会说举大事不谨慎,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接受烹饪的厄运。因为他是一个劝说君主和自己执着的人,而不是一个只用助主谋名利禄的人。他不是任何人都能带着智能,有智能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人。他的眼睛是对的。

  主父颜:人下人最终释放主父颜确实被压抑了太久。游学40多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客人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傲横过人,会说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因此,我们倒行暴食。这句话放肆无理,读起来却让我心酸。因为即使身居高位,主父也不是幸福和成功,而是更深的诅咒和不满。小人得志,穷人暴富,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和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折磨别人,同时更深刻地折磨自己。他为自己逝去的40年感到痛苦。他知道未来不多,但他不重视生命的剩余部分,也不重视享受生命,因为他仍然沉迷于不成功的生活成功的生活。他不禁把自己的生活定为被羞辱和失败的生活。因此,他会带着最深的绝望爆发,用表面的释放来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和悲伤。这种自决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和悲伤,最终把他送上了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无望,死也无所谓。

  死士:远古浩荡绝响太遥远,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长袖随风拂动,墓中的青草见证了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地挂在市场上,肮脏的身体旁边的野狗向明月尖叫。这是死士的结局。只是为了欣赏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生命价值,遇见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警告自己,在一个越来越重视个人生活的时代,两者真的很难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生存的理由太多。什么是重大义,什么是轻抛,什么是无耻的生存,什么是羞辱,什么是自尊和自爱?生死取决于人的境界。有的人因惜命贬损后人,有的人因轻死被嘲笑。这完全取决于为什么死,为什么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那么多,或者舞文墨水,在纸上纵横万里,或者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可以说是仁人志士,也可以说是贤相良丞,但在我心中,他们无法与英雄的名字相匹配。同样,奋血战场的武夫也不是。因为我心中只有一种英雄:他们独自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全身而退,平静如果什么都没发生。因此,林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林相如,用烧人的气魄让人敬畏。无畏和自信的勇气令人羡慕和感慨。荆轲、聂政等英雄中品。但两者又不同了。前者未成而死,但在中国文化中,他们有着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勇敢足智多谋,知道死而不畏惧,所以荆轲闻名已久。聂政更是死士,为知己而死,不拖累家人,虽然死了,英名还在。下品是灌夫,专门的人。勇气超然,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它们可壮一时,难以有深刻的内涵。

读书的读后感3

  一位从小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长大的女孩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在孤儿院的帮助下,乔若莎高中毕业后,本应该留在孤儿院工作,可却被自己写的一篇幽默风趣且有些“无礼”的文章——《忧郁的星期三》改变了人生的命运。

  一位孤儿院理事觉得乔若莎的文章很有意思,给予她许多赞赏,并且愿意出钱资助乔若莎上大学,乔若莎按照要求每个月要给理事写一封信。而这个理事也被亲切的成为“长腿叔叔”。

  四年多来,乔若莎始终写信给一个不怎么回信的叔叔,寄托于他如亲人般、如朋友般,最后如愿成为一名作家,并收获美好的爱情。

  乔若莎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优良品质,比如独立、感恩、真实、热爱生活,但使我最佩服的,是她的坚持,坚持回信、坚持阅读、坚持写作,并坚持完成学业,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坚持是一项非常优秀的品质,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可坚持虽好但却不易,人生的道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崎岖、坎坷,乔若莎的也不例外。

  “先生,您从来不回答我任何问题,从不对我的事情表示过丝毫的兴趣。我敢肯定,我的信您肯定一眼都不瞧就直接扔进废纸篓里了。从今以后,除了向您汇报学业之外,我什么都不会再写了。”

  乔若莎视长腿叔叔为亲人、为朋友,甚至是假想自己要爱一个人,这个人也一定是长腿叔叔。可是她却从未收到过这位被寄予一万分期待的长腿叔叔的回信。

  面对这种长时间的没有回应,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怎么做?大概率会放弃的吧,即使是没有放弃,也很难做到乔若莎一样依旧写出乐观积极的内容。

  这让我想到自己做某件事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结果的回应,有位前辈讲说:“不是因为回报才投入,而是持续不断地投入了之后,才会慢慢得到回报。”这句话我一直记到今天,每次在人生遇到挫折与苦难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再投入一些,做最好的自己,坚持下去。

  学业上,乔若莎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她无奈挂掉的两个科目,被作为第一个糟糕的消息写在给长腿叔叔的信中,虽然有高中毕业,可是18年来她基本没有阅读,为了弥补这一点,她坚持每晚只做纯粹的阅读,可是大学还有相当大量的课业。在阅读写作的同时,乔若莎还是坚持把课业完成得很好,甚至拿到了学校的奖学金。

  我想到两点:

  一、时间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有的。

  我们平时有太多的目标没有完成,也曾抱怨目标太难时间太少,可是时间是最公平的,每个人都是24小时,关键是我们如何合理利用时间。

  之前听过关于时间管理的课程:

  1、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通通列出来,按重要紧急分类,做四象限。

  2、专注的做好当前的事,提高效率。

  3、利用好碎片化时间,比如通勤时间。

  4、拒绝拖延,我的原则是日事日毕,绝不明日复明日。

  5、早睡早起+运动,随时保持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事情的基础。

  二、乔若莎目标清晰,当一个作家,且拥有强大的去实现它的意愿,在信中所写的,任何时刻,她都没有耽误过学业、阅读和写作。

  而我们的人生也是一样,若没有清晰的目标,就根本无法谈及坚持的信念,甚至会使得我们在错误的路上徘徊,浪费时间,一事无成。

  乔丹·罗麦罗在13岁的时候,已经打破世界纪录,成为有史以来登顶珠峰最年轻的攀登者。在大多数孩子玩电子游戏或担心考试不及格的年龄,乔丹冒着生命危险去实现他的目标。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个小男孩设定了如此宏伟的目标?

  一个原因是他的父亲是一名登山者,但更大的原因是乔丹对攀登有着强大的`内在意愿。这种意愿帮助乔丹没有被艰苦、肮脏、枯燥的训练吓到,使他很快便准备好攀登第一座高峰。

  在写作上,乔若莎也曾遇到过巨大的挫折,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也希望有人能同情她、安慰她,以至于在给长腿叔叔的信中也记录了这件事。

  “我在写一本小说,去年寒假的每天晚上,还有今年暑假除了教那两个笨丫头拉丁文之外的空闲时间,我都在笔耕不辍,终于赶在开学之前写完,然后寄给出版社。两个月过去了,稿件一直没有被退回来,我以为肯定是被录用了。谁知道昨天早上送来了一个快件(还要我付30美分的邮费),我被退稿了,还收到出版商的一封信,情节荒诞,不合情理。人物性格刻画夸张失实,对话内容生硬雕琢。有不少幽默诙谐之处,但品位并不佳。”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努力坚持付出,充满期待,失望甚至绝望。

  乔若莎没被挫折打到,最后她决定重新动笔,写约翰孤儿院的故事,就写那些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琐碎小事。

  《坚毅》这本书也讲到了关于面对挫折的问题。不要逃避,问题迟早是要面对的,不如直面挫败感,失败是一次可教时刻,起码能够让我们静下心来听听其他人的建议,反思我们的行为。

  挫败感特别强的时候,也别忘了给自己打打气,这个时候特别容易丧失信心,给自己一个积极的心理暗示,再坚持一下,我们会有好的结果的。

  最后,一条路走不通的时候,要记得其实也可以适当调整一下方向,就像乔若莎。

  “我弃了浪漫主义,开始采用现实主义的写法。等我将来也经历了跌宕起伏的人生,我会重拾浪漫主义。”

  人生道路上,道阻且长,明确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做下去,相信你会收获自己想要的结果。

读书的读后感4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当我第二次再次阅读此书时,我内心时时犹如甘泉涌入心间 ,净化心灵 ,洗涤灵魂。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她是一个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东西的女孩子,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从她的灵魂深处隐隐闪现很深的自卑,因而从她的性格上就表现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简爱》这部作品中就是作者自我价值的写照。在作品中主人公简爱就是作者的精神体现。

  文中的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她与主人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罗切斯特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并因此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了“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而抛弃所有,并且义无返顾。也许当人们穷得一无所有时,他们才会去追求“真爱”。可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爱情。纯净得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午夜寂寞的灯光一层层把夜渗透,在这份安谧的光晕下,轻轻合上《简爱》的最后一页,所有的故事终于圆满地落下帷幕,我的心也变得充实丰满,静静回想这个并不出众的女人的一生,不知不觉产生很深的感触。

  总的来说《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至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勇敢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从世俗的喧嚣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信的女性,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幸福的春天。

读书的读后感5

  读过这本书后,我对成功有了新的认识,成功就是不断的超越自己,让自己的人生快乐、充实、有意义。事业进步是成功,给家人快乐是成功,广交朋友是成功,帮助他人也是成功。成功不遥远,不虚度此生就是成功。成功就是做好每件事,快乐每一天。

  成功没有唯一的标准,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竭尽全力扮好自己的角色,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不管是令人瞩目的,还是普通平凡的,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梅的凌寒,兰的幽香,竹的坚贞,菊的淡泊,他们都在自己的天地中展示他们独有的风韵;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虎啸深山,驼走大漠,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域中尽显独特的魅力。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或许我们的理想和现实存在差距,但是,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茫然,改变自己的心态,改变自己的情绪,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追求做最好的自己。

  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大学生,面对的是更多的压力与竞争,能准备的只是不断给自己充电,读一些像开复老师写的励志书籍,从中感悟一些体会一些。因为读书,能洗净心中因现代的生活压力和快节奏积淀下的灰尘包袱,更可以使心灵得到放松升华,从而更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更加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坎坷与艰辛。最后,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属于自己最好一面,更好的享受生活。

  “最好”这两个字代表今天和明天的自己比昨天的自己更出色、更自信、更进步,也就是不断的攀爬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的阶梯,一步一步接近人生的成功高台。

  成功的道路或许还很遥远,但只要充实的度过每一天就是一种成功。我们应当学会把远大的

  理想变成具体奋斗的目标——过好每一天,幸福快乐每一天,做最好的自己。

  关于《做最好的自己》读书心得体会2

  按照处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我看了文件中推荐的一本书,书名是:《做最好的自己》。看了这本书,真的是让我受益匪浅。下面就来谈谈读书后的心得体会。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想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总体看,这本书分成功、价值观、积极主动、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最后是完整于均衡共15个章节,它很完整的讲述了该如何做才能获得成功,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引导我们追寻自己的理想。在“合作沟通”这个章节我也感受颇深,我是公司一名员工,来到这个团队已四年有余,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感觉自己在沟通方面有许多不足之处。作为一个团队就应该讲究合作,承担责任,共享资源。作为一名党员,我一定要增强自己的团队意识,按照书中说的四个准则:“团队至上、互信互助;共同的目标;个人品质;团队领导”去做。当然,我们有不同的部门,我们不能“各扫门前雪”,我们有共同的目标就是为城市道路更加舒适而努力,为了培养团队意识在个人品质方面应当注意三点:做坦诚的人;深信团队至上的道理;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不要担心别人超过自己。另外合作离不开沟通,要多沟通,通过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极好之处便在于,它帮我更好的理解了合作沟通的重大意义,好书的魅力便在此,医治你心灵的创伤,解答你心头的疑问,给你的头脑不断的补充养分,每一个字、每句话在我迷茫痛苦犹豫不前时,有力的拉了我一把,就像干涸的禾苗沐浴春雨重获生机。其次是自我定位,自我认识非常重要,来到新的工作环境,应该说这是人生有一个重要的一步,如果你连自己都无法认清,还怎么去认识别人,认识世界,创造世界呢?

  首先做最好的自己,洁净自己的心灵,做对人类,对社会,对自己有意义的事情,你会收获最快乐最幸福的最真实的自己。如果不具备这种品质和素养,而又没有意识去努力改进和养成,就不可能成功。

  我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那么多。

读书的读后感6

  最近读的书《长安的荔枝》,一本非常有意思的超级短篇小说,谁写的?额,看的太快,没记住,刚刚翻看了下,本书作者马伯庸,详情可以百度百科,本人写完这篇随书笔记,立马虔诚认真去了解作者,以补救拜读大作不尊作者之愧。

  长安的荔枝,立马想到了杜牧的《过华清宫绝句三首》里名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以史讽今并不少见,初以作者也是如此,却另辟蹊径。主人公不是皇城寻乐时时欢的唐明皇和贵妃杨,所有的任务情节都在运送荔枝的荔枝使李善德上,开局荒唐,结局依然荒唐。小富即安的他,误接皇命,命运,给了他永远赔本的买卖。一个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他去做了,一日色变,两日香变,三日味变。保鲜方式他想了,路线他规划了,耗尽自己全身能量,他做出了最合理的规划,最后在动用权利的情况下,全国劳力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最后,判刑流放。看起来如此荒唐。

  有人说,他的判刑是正确的,他确实收了钱,尽管钱不是给他所用,他确实私自动用权力开冰窖,取大额冰块。一事论一事,功过分开,违法必究。但,究其原因,他的选择在哪,所有的事情把他放在了非法的界限里,而不是慢慢逼退。皇命已经给人判刑,生活中的.阳谋虽然明显比这远逊色的多,但让人实在怀疑,这类方法是否从小遗传。每次在听到一些很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总是找不到原因,总让自己陷入思考,我看这人不像会出现这种事情的呀,什么导致他这样冲动,或许这本书也告诉了我答案。

  长安的荔枝,那是用百姓的血来浇灌的,吸取了人的精华,才在长安得以有如此天下珍品。这让我想到,被誉为世间最纯净的天堂布达拉宫下压的是数以万计的西藏农奴,每天的佛诵朗朗,是在吟唱高原的美好,还是洗刷罪恶。

  李善德并没有因为结局的预见性就等待审判,这大概是遇见困境下最好的面对方式吧。历史上的李善德是否是杜子美的朋友就不得而知了,但才倾天下的子美先生面对这样的死局也无能为力,才子也得为五米折腰。

  摘抄一些比较耐人寻味的句子。

  二月春风,柳色初青,每到这个时节,长安以东的大片郊野便会被一大片碧色所浸染,一条条绿绦在官道两旁依依垂下,积枝成行,有若十里步障。唯有灞桥附近,是个例外。只因天宝盛世,客旅繁盛,长安城又有一个折柳送别的风俗,每日离开的人太多,桥头柳树早早被薅秃了。后来之客,无枝可折,只好三枚铜钱一枝从当地孩童手里买。一番铜臭交易之后,心中那点“昔我往矣”的淡淡离愁,也便没了踪影,倒省了很多苦情文字。

  读到这里,倒不是觉得句子有多优美,只是感叹,金钱永远都会钻探到任何一个能够繁殖的地方,纵使离别是多么悲伤的时刻,在看到利益存在,以及人们的模仿趋向性,也就无枝可折。

  李善德刚要回答,脑子里突然闪过韩承下午教诲的为官之道:“和光同尘,好处均沾,花花轿子众人齐抬。”一霎时福至心灵,悟性大亮,连忙躬身答道:“下官德薄力微,何敢觍颜承此重任。愿献与卫国公,乐见族亲和睦,足慰圣心。”

  这一刻,古来谄媚之臣浮现在李善德背后,齐齐鼓掌。

  对于和光同尘我是表示赞同的,虽然,所有人都觉得这里只有李善德出了力,其他人不过是好手之劳。但是,社会本就是共同奉献的,科学家与农民等价,虽然迫于现在形式以及提倡生产力发展下,我们做不了平等,企业家可以在每天应酬下获得巨额等价物,农民每日伏地结局却早早一抔黄土。这里明显藏着巨大的不平等,但是相比于过去平均贫困,这无疑是进步了许多。我讨厌贫富差距巨大,但更讨厌贫困。

  这里的谄媚大概是讽刺那些,什么都没参与,甚至在过程中层层阻拦,但看到结局的巨大利益,甘愿给予巨大利益给这些人,以保证事情顺利运转下去。如果不分的巨额利益给这些人,事情进行就会百般艰难。我想,每个人都在义愤填膺吧,他们不就是站着权力大棒为自己敛财。这里的问题不得让人琢磨。

  这本书自己也讲不出个所以然,大概是自己读下去,才知道。当然,也不完全是官场沉浮,也就爱情描述,大抵都集中在一句话里头了吧:“我嫁的是他,又不是长安”。

  也从中了解到子美的那组《前出塞》:“从军十年余,能无分寸功。众人贵苟得,欲语羞雷同。中原有斗争,况在狄与戎。丈夫四方志,安可辞固穷。”丈夫四方志,安可辞固穷。我想,读书更多的时候是在寻找感染,有时候,看着一行行文字,就会想到,自己短暂生命里遇见的那个片刻,画面描绘的跟书上写的一样,那样美好停驻。刚刚在看到《我想做一只翱翔的雄鹰》,我想到,褐衣身怀远志,穷不坠青云,先生出生比我贫困,但已成天地伟人,我未来也因坚定方向,不应羡慕他人。

读书的读后感7

  吕后名雉,字娥姁,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女性野心家。这篇本纪成功地塑造了吕后这样一个残忍刻毒、权欲薰心的乱政后妃的形象,详细地记述了吕后篡权及其覆灭的过程:从吕后在刘邦死后培植吕氏势力、残害刘邦宠姬和诸子的罪恶行径,到周勃、陈平等元老大臣联合刘氏宗室诛灭诸吕的惊险斗争,到诛吕功臣们商议迎立刘恒即位的情况。的确啊,吕后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女性野心家,而且是少有的野心家啊!想一想有几个女人能有他这么牛啊!也只有她给武则天和慈禧做组了榜样啊!可你们曾想过没想国另一位大汉巾帼女英雄-----马王堆古墓中的辛追。奇女子也只有她才是名副其实了!

  想当年是谁给刘邦献“四面楚歌”之计的?是谁帮吕稚之子保太子之位的?又是谁帮汉铲除吕氏重震大汉雄威的……是她,就是她,一位被刘邦爱过、上过战尝帮过张良、连张良也自愧不如的巾帼女英雄-----辛追!吕后地位不保,刘邦要废太子时,是她献一计,救回了吕后和太子的地位,“商山四皓”谁都知道,得“商山四皓”者得天下啊,可谁也请不动,她知道张良能,但张良也不知道自己能,最后张良不是请动了吗?为什么她可以啊,因为她饱读军书,了解天下事……最后,吕后叛逆倒行,刚开始谁拿吕后也没办法,就是因为朝中大臣们的.不和,陈平和周勃闹僵了,张良、萧何也都死了。但她一眼就看出了铲除吕氏的关键所在----陈平与周勃联合。她办到了,她知道男人是放不下面子的,所以只有她自己来!常说韩信: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那吕稚就是:成也辛追,败也辛追啊!

  是辛追一手把她推向她的霸业的,也同样是辛追把她从她的霸业上拉下来的!女人上战场那也只有辛追可以了,还有谁呢?丈夫战死沙场,儿子也战死沙场!最后自己一个女人上战场杀敌报国,并且运筹帷幄,战无不胜,太牛了!象这样的女人有几个啊!不一般啊!想说的太多了,一切的钦佩都在无言中。这个女人不一般!不愧为大汉巾帼啊!

  在史记及以后的各史之中,记述帝王生平才能称为本纪,但吕稚太后的传记也被称为《吕太后本纪》。我认为是“以太后制天下事也,”如武则天,为实际上的统治者。

  吕太后(前241——前180)名雉,字娥姁,秦代单父县(今山东省单县)人,汉高祖刘邦之妻。是一位性格刚毅、有抱负、有韬略、有作为的政治家。吕稚嫁刘邦时,刘邦还很寒微,为泗水亭长,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长吧。是吕后的父亲慧眼识珠,力排众议,果断把女儿嫁给了刘邦。婚后,生活贫寒,刘邦表现流氓无赖。吕氏贤惠,不但相夫教子,孝敬公婆,还率领子女从事农桑针织,自食其力,体现了中国古代劳动妇女的本色。

  刘邦斩蛇起义后,吕雉所累被官府关进大牢,历经磨难,性格更加坚毅果敢。被救出狱后跟随刘邦转战四方,颠沛流离,经历战争风云,艰苦卓绝,崎岖曲折,同时大大增长了政治军事知识,迅速成长。吕雉曾被项羽俘获,作为人质挟制刘邦,但刘邦并不以为然,称杀剐悉听尊便,表现了一个伟大政治家的风范。后吕雉被项羽扣为人质两年多,她为成就刘邦的大业,忍辱负重,受尽了折磨和凌辱,挣扎在生死边缘。吕雉日后形成的手段狠毒,心底狭隘是否与这段经历有关,尚有待探讨。

  公元前202年,刘邦称帝后,吕雉被封为皇后。此后吕后参与朝政,献策施计,机智权变,能谋善断,为刘邦剪除异姓诸王侯中起了很大作用。“吕后为人刚毅,佐高祖定天下,所诛大臣多吕后力”。

  第一次宫内斗争是废立太子事件。刘邦宠爱贵妃戚夫人所生的儿子赵王如意,他想废掉吕后所生的太子刘盈。吕后运用高超的政治手腕,成功的离间对手的智囊张良,为太子请名师,拉拢朝堂大臣正面反对刘邦等等,于是,其子太子刘盈安然无恙。之后,在杀韩信,诛彭越等事件中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客观上维护巩固刘汉王朝的统治。其时,百姓在秦朝暴政后又久经战乱,急需安定。

  刘邦去世后,她被封为太后。吕后虽实际掌握大权,但她在根本政局上遵守了刘邦临终前所作的重要人事安排遗嘱的,相继重用萧何,曹参、王陵、陈平为相,同时重用厚重少文的周勃。而这些大臣们都萧规曹随,以无为而治,从民之欲,从不劳民。经济上轻赋税。工商自由。在吕后统治时期,政治、法制、经济和思想文化各领域均持续发展,这是值得肯定的根本方面。

读书的读后感8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史上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利亚、费尔巴哈这样对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理念之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最后,笔者将下文叙述中选取几位印象较为深刻的刑法学家进行解读。

  孟德斯鸠的标签是“探寻法意”。他从政体形式出发,分析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制度。而他最大的贡献就在于他明确将自由作为刑法的根基,使得刑法第一次从血腥中解放出来,成为保障自由的工具。此外,他把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犯罪的载体并提出“罪与刑之间的适当比例”的命题对于排除主观归罪和建立罪行相当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贝卡里亚的标签是“建构公理”。他总结了一些有益的普遍真理,这些真理中包含着我们称之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也即罪刑法定主义、罪行均衡原则和刑罚人道主义,而现代民主国家包括我国的刑法中无不体现着这些原则。在犯罪层面,他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除此之外,犯罪还应具备违法性,这就从形式和实质层面点明了犯罪的特征。在刑罚层面,他的突出贡献在于首倡刑罚目的的功利观,提出双面预防的理论以及主张刑罚宽和化和废除死刑,毫无疑问,这些前瞻性的主张对于当今司法改革大有裨益。

  康德的标签是“弘扬道义”。顾名思义,他的贡献主要体现在道义报应论和等量报应论上。首先,他提出的报应不同于原始社会的血亲复仇 和同态复仇,而是把赎罪和赔偿等交换意义上的等价作为复仇的标准,从而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其次,他提出的道义报应主义刑罚哲学否定了神意报应主义,认为人是现实上创造的最终目的,以尊重人作为目的价值,并由此提出经典论述“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也即只有在一个人犯了罪的情况下才能加刑于他。这些论述剔除了报应论中的神学内容,使之世俗化,并以此论证刑罚的依据,使报应刑主义完成了从蒙昧到理性的转换。但这种以牙还牙式的绝对报应主义忽略了功利主义预防,因此也存在问题。

  龙勃罗梭的标签是“遭遇基因”。他的思想精华概括下来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他对刑事古典学派的方法论研究进行了革命,将实证方法引入犯罪学研究,他以观察作为研究犯罪的重要方法,将结论建立在严格的科学数据上,从而结束了对犯罪的抽象臆想,但唯一缺陷就是他没有进一步揭示犯罪产生的内在根据。第二,他提出了“犯罪天生论”。也即早期认为犯罪可以通过基因遗传给下一代,因此存在天生犯罪人;到了晚期他开始强调堕落对犯罪产生的原因力,实现了从侧重生理因素发展到兼顾心理及其他社会因素。第三,在刑罚层面,他一反古典学派的道义责任,提出了“社会责任论”,也即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不是基于报应而是基于人身危险性,这就为后来的保安处分等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李斯特的标签是“关切目的”。他的思想精髓同样可以概括为三部分。第一,复兴刑事政策。李斯特使刑事政策真正成为一门学科,他认为刑事政策的目的是价值判断,其主要是为了解决法律事实的“当为”而非仅局限于犯罪刑罚等事实学的范围。反观我国,可以说是在近些年来将刑事政策应运到了极致,但是大而概括式的概念演绎与笼统适用的确值得反思,如何精准化的运用刑事政策才是值得重视的地方。第二,犯罪征表说的提出。他把犯罪行为看作是行为人反社会性格的征表,统称为“人身危险性”,也即因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人。第三,他提出目的刑主义,重视犯罪的预防作用,特别是特殊预防,并且把改善教育为内容的刑罚视为目的刑的根本要求。预防刑的倡导相对于单纯的惩罚而言的`确更能从内心破除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使其更好的改造和回归社会。

  读完整本书,可以说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从探寻法意的孟德斯鸠到关切目的的李斯特,从古典学派到人类学派再到社会学派,原来刑法思想是这样一步步发展而来的。虽然说这些刑法思想家只涉及了其中某一点而不及其余,但是就这“一点”恰恰是以往的“全面”中所没有的,因而又是深刻的。而且在那样的时代,他们能够挣脱封建的牢笼,追求理性,进而形成自己的一套思想理论,是很值得尊敬的。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一个个片面的刑法思想家,他们突破了平庸的全面,带给我们全新的视野,给我们呈现出全面—片面—全面的否定之否定的思想发展轨迹,才使得刑法思想的不断成长,进而发展到今天的样子。可见,这片面的背后蕴藏着多大的力量,也正是这些否定性的力量,让我们处在永远进步的潮流之中。

读书的读后感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老师,它可以塑造一个完美的灵魂,可以改变我们的性格,引导我们积极向上,奋发进取。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绘声绘色场景描写,无不在感染我们,使我们辨清真、善、美和假、恶、丑,陶冶我们将来成为一个对祖国,对人民有贡献的人才,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书,在我们失落时教会我们振作;在我们胆怯时教会我们勇敢;在我们软弱时教会我们坚强;在我们迷惘与徬徨时,教会我们辨清方向,通往前方。

  孩子学校老师向家长推荐了一本叫作《50个细节教出爱读书的孩子》的书籍,如果把孩子读书这项活动看做一部参加汽车拉力赛的赛车,那么,兴趣就是发动机,观念就是方向盘,方法就是驾驶技术,习惯就是驾驶经验,信心就是跨越障碍的车轮,乐趣就是沿途一路的美景,收获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分站目标。

  1、读书滋养孩子的生命

  有时,会和班级里其他的家长在一起交流,别的孩子向我说她的女儿课外书读得太多了。我一直认为多读课外书是非常好的事情,而且想尽办法让自己孩子多读书,为什么这个妈妈会觉得自己的孩子读书太多了呢,我很好奇,便多问了几句。这位妈妈说女儿每天回家没事就读书,许多中外名著都已经读过了,懂得也多。我猜是不是孩子因为读书耽误了学习,便问了这问题,这位妈妈说孩子学习成绩也不错。再问到后来,原来妈妈并不反对孩子多读书,但是孩子的老师觉得这个孩子读的书太多了,思考问题比同龄的孩子成熟很多,有些担心。

  老师说这些话的背景是什么,家长也不太清楚,但我认为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孩子多读书好处多多。一个读书多的孩子,因为从书里汲取了很多智慧,看问题的角度和视野肯定与同龄的孩子不同,自然比同龄读书少的伙伴看问题成熟多了,作为老师和家长应该高兴才是。

  有的孩子也许在小学的时候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或者缺乏读书的主动性,但为了应付老师的作业,便不得不读。开卷有益,只要读了,就一定会有收获,也没准,就因为老师的这一个个读书的作业,不少孩子就会爱上读书,毕竟读书的习惯不是天生的,是要慢慢养成的。

  读书的好处,除了可以拓展知识面,很好地补充课本知识的不足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滋养生命,让孩子从书中学到做人的道理。

  2、亲子共读,家庭氛围更和谐

  家长有支持孩子读书的愿望后,就要想办法让孩子有书读、读到书,并读到好的书。比如我在家里各个地方都放上书籍,让孩子随手就可以拿到书。

  晚饭桌上,报纸的内容也常常是我们谈话的内容。如今的报纸内容丰富,信息量也非常大,孩子经常读报,知识面也会丰富起来。只是读报不如读书那么系统,所以,读报和读书结合起来是最好的。

  3、爱读书的孩子学习后劲足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对孩子来说,书籍便是一位好老师,读书便是最好的学习,而且孩子一旦爱上了书,他是可以轻松地从这位老师那里学知识的。更何况,书中的主人公就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书中的思想就是孩子航海途中指路的灯塔。那些读书多的孩子,情商也会高,因为他们可以从书中学到各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我看来,阅读对一个人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应该是一门功课,这门功课可以无关考试,却能够滋养生命且贯穿一生。在孩童或者年轻的时候,不仅要养成阅读的习惯,而且要养成读好书的习惯。如果学校没有条件给孩子上好这门功课,家长则要想办法补上,因为我们没有理由不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

  与儿子一起阅读,一直以来都是我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在他开始牙牙学语时,我就一直开始与他一起阅读诗歌,故事书,所以他的语言发展都很顺利。可是随着他进入了小学后,反而和他一起阅读的习惯却没有了。也许是因为他每天的作业占据了一定的时间,还有是自己本身就是位上班族,白天工作晚上要做家务,实在抽不出太多时间来陪儿子一起读书。

  假期时,让我能有充分的时间陪同孩子读书,感受非常好!成长中的儿子喜欢看书,也喜欢让爸爸、妈妈陪着一起阅读的感觉。每天晚上当到了我们共同约定好的时间读书时,儿子就会大声的提醒我:“妈妈,快来和我一起看书!”我听到他的号召。我只好停下手中的活,先陪他看书了。我觉得他其实从内心是非常期待家长一起读书的哦。对培养孩子思想、道德品质、交际技巧都大有益处,当然,孩子也从中受益多多,很多好习惯的养成就来源于对书中主人公的认识和肯定呢。每次等看完一本后,我们会在一起讨论和回味书中的故事情节。儿子会告诉我在书中他认为感兴趣的故事,而我和他爸则帮他分析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同时我们还启发孩子对书中的人物进行比较,寻找书中每个人物身上优秀及具有闪光点的地方。

  孩子的阅读能力是学习能力的基础和核心,全面提升阅读力对于一个孩子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是非常关键的。

读书的读后感10

  你应该享受阅读,而不是当成枯燥乏味的知识学习地。

  毛姆读书随笔,应该是我近期最爱的睡前读物之一了,因为我发现,原来名人很多对读书的看法和自己是能有共鸣的,这真的让人觉得有被理解的感觉~

  这本《毛姆读书随笔》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和读者谈读书,也就是关于读书,里面说的是怎么去读书、什么是好小说,而第二个部分,就是书于你,里面写的是毛姆为读者推荐的他觉得好的书,第三部分,就是说书于我,我也就是指毛姆,他说的是自己是怎么样去读书的,第四个部分名家与名著,就是对于一些比如说名家,他非常有名的一些书籍,比如说司汤达的红与黑,他对于这些书的评价与介绍。

  我觉得这本书,就像是一个很会读书的人在向朋友传达他到底是去怎么读书的,告诉我们怎么去从书中得到乐趣,怎样的书能带给你什么?就像一个辅导老师吧,比如说你对一个知识觉得晦涩难懂,但是呢,有一个辅导老师告诉你方法,让你爱上了阅读。

  对于名著他认为之所以能成为经典,也就是说明书是很优秀的',他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如果你没有自己想读的书单的话,你可以参照他推荐的书单去看看。

  读书是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

  他在读书随笔中说道: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你在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得到满足,几乎没有什么游戏,你可以单独玩而不需要同伴,但是读书就没有这种不便,也许除了做针线活,但是我相信那不会有很多人喜欢,也没有哪一种活动可以随时开始随便持续多久,同时又干着别的事,而且随时可以停止。

  所以说,可以说没有哪种娱乐比读书更便宜的,养成读书的习惯,就是为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我一直都很喜欢看书,最入迷的时候我会刷牙、去洗手间、午休之前.....只要能利用起来的碎片时间都不浪费。陷入在书籍中,能让心情也随之变化,也许之前心情烦躁或其他,看书就能让我心情变的平静。

  他这里面有一个观点,非常值得深思

  “小说到底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目的是教育还是娱乐?”

  如果他的目的在于教育,那就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因为艺术的主要目的是使人娱乐,使人愉悦。

  记得很久一段时间,我会钻牛角尖,在想自己是不是不应该看一些小说之类,而是每天必须要看一个小时能学到知识的书,才叫看书。就像我爱小说10年了,在长辈看来,你学习之余看的这些书,对你是没有益处的,但是现在我觉得看这类书,我是成长的,如在选择书的时候,会变得越来越严谨,对文笔情节等会有更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看这类书,我能感到快乐,不能说我什么都没有学习到,至少对书籍的鉴赏能力,我是进步的。

  当然有些娱乐确实会带来不良后果,比如说耽于声色,因为肉体的快感比精神的愉悦更加明显,但是其实艺术亦是一种娱乐,比如我们享受音乐、看话剧等等,你能说这是不对的吗?这就是精神娱乐和肉体娱乐的区别,虽然后者不如前者那么强烈,但要比前者更持久

  所以我觉得值得我们去深思,因为有时候我们会想是不是有些举动太过颓废、堕落,比如说我去看一些杂书,在很多人看来他就是不好的,你应该看一些可以学到知识的书籍,我认为这是一种偏见。

  所以说我们要区分的是艺术和教育的区别,小说这个艺术形式,它是能带给我们精神的愉悦的,而不是只是枯燥的看一些知识点,比如说一些非常专业的书籍啊,这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你想要学一种知识,那是你必须要通过勤奋努力去获得这个知识,而小说,我觉得现在大家对他看法,有点过于低。当然他肯定够不上说能在上面学到很多知识。因为小说家他要去塑造这个人物,那么他肯定会对一些东西做出些微有失偏颇的评价或者是描述,让整个情节更为合理,它的真实性就变得没有那么高了,但是我们不能把小说就是抨击的一无是处。

  很喜欢毛姆的这个观点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它是一种文学,文学是一种艺术,而艺术是为人提供娱乐的。如果我们看一本书籍,觉得太过枯燥无味的话,那你就没有必要再去勉强自己,硬是要把它读下去,因为每个人对书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就像我很喜欢看韩剧,但是我的朋友特别喜欢看日本动漫,你不能说哪一个更好,或者是哪一个更精彩,这是没办法去做精准对比的。

  所以,去找你爱的那些书吧,给自己营造一个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

读书的读后感11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本书主要著述了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以及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

  《乡土中国》主要由十四个篇章组成,这十四个篇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而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这十四章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男女有别》这两章。起初读到《乡土本色》这一章的时候真的觉得十分简练且完整精确的讲述了乡下人与土地的关系。《乡土本色》中有一句话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地生活,像母亲对于她地儿女一般。这句话让我想到从古至今乡下人与土地都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生于那片土地,并从那片泥土中长出,向下生根,向上发芽开花。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持着“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他们都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感。就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在我的`记忆中打从我爷爷那辈起,就一直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我父亲这一辈也住在与自己父辈相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在那片土地上发生的至多是些建筑的变化罢了。而且,尽管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中,我父亲依然会时时刻刻地惦记着老家地那一亩三分地。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农村人对土地眷恋。对于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在乡村中,人家与人家之间极少有不相识的,并且在逢年过节之时还会互相上门拜访,哪一户人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出来分享,大家都十分相熟。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其中你难以见到根本不了解、不认识的人。人与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熟识度也在世代中逐渐积累,就如同书中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向我们阐释了乡土社会中感情的不激动恰恰好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秩序与规则,男女之间得以产生下一代,社会关系更加稳定,就如同《男女有别》中的那一句: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男女有别这一点,就是男女天生生理上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无形中赐予他们的不同,令男女之间的互相了解存在一个极大的障碍,这障碍恰好使得一个家庭中男女之间感情不易激动,私情被排斥。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浮士德是十分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使得男女之间的隔阂加大,使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各司其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固了社会的稳定性。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上看起来是有些许荒谬的,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大多都具有美好的向往,若想让他们不去了解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只是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很不可能的。

  最后说说本书中除了章节我最喜欢的段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起初刚刚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醍醐灌顶,眼前仿佛出现了石子掉入平静的水面中所泛起来的涟漪。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很像儒家学说里孔子所说的的人与人之间是由近及远的,从自己出发,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圈中的人是最亲近的,之后的每一圈都变得慢慢疏远,人与人之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联系。因此我们会去推己及人。圈子是动态的,界限是模糊的,圈子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而非团队,圈子是有丰富交集的,在不同地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的圈子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在别人圈子里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这让我想到哪怕掉入水中的石子消失,但泛起的波澜也不会立马消失,就像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他的故事仍然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之中,他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直到最后一个与你有联系的人从世上离开时,你才算真正的离去了,这让我想起了电影《Remember me》。电影中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当他们活着的亲人将他们忘记时,他们才彻底消失。联系消失了,我们也就真正的消失了。那段话中的比喻非常有意思,不仅清晰地整理了中国和西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社会格局与结构的不同,还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与之相关地话题,值得好好地研读。

读书的读后感12

  合上书,夜已深,但我中依然百感交集。

  这是我读过的第二本名人传记——《名人传》。《名人传》是由三本名人传记组成的书《贝多芬传》、《米豁郎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一个是小说家。虽然各自的领域不同,但是,他们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了创造一部真实、善良、美丽的不朽杰作,献出了一生的精力。他们坚信,只要他们的灵魂能够坚勇气,不因为悲伤和灾难而盲目沉沦,他们就能突破身体的束缚,奔向生活崇高境界。

  《名人传》讲述了贝多芬艰难而辉煌的一生。

  贝多芬出生在一个音乐家庭,他的父亲强迫他在打骂中学习音乐,以使他脱颖而出。贝多芬8岁加入剧院乐队,13岁成为管风琴手。17岁时,她失去了母亲。大革命爆发后,他毅然告别父亲,在首都维也纳定居。创作了一首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交响乐。但在风华正茂的有耳病,晚年完全失聪。从此,他再也听不到美妙的音乐,更不用说观众的掌声了。他挣不到一文钱,因为他不能从事音乐创作。他经常挨饿。临终前,贝多芬创作的《第九交响曲》震惊了世界。

  贝多芬的一生经历了许多痛苦:悲惨的童年,家庭的变化,痛苦的折磨,露宿街头的落魄……但也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绩。他传奇的人生回应了一句话:苦难是人生的老师。苦难,从不与辉煌悖论。古语云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没有花花公少伟男,苦难成就伟大,苦难成就辉煌。想象一下,没有这种独特的坎坷经历,贝多芬怎么能写出这么多垂史册的歌曲呢?成功与苦难是一对双胞胎姐妹。

  我想,我应该像贝多芬一样跌倒,站起来;遇到挫折,坚强生存;悲伤,试着微笑。贝多芬说:优秀的人的一个主要优势是:在不利和困难的经历中不屈不挠。是的,滴水可以穿石头,只要不放弃,只要要保持那份执着,就能敲开成功之门。

  贝多芬用痛苦谱写了与命运抗争的音乐。音乐家最重要的是他的耳朵。然而,贝多芬是一个特例。双耳失聪的他每天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了令人震惊的精神食粮。在别人眼里,他总是那么叛逆不驯服,很难接近,但认识他的.人知道,在付出和要求中,他的选择总是付出:付出一些女人真正爱,但总是有各种原因让她们不能在一起;爱他的侄子卡尔,但侄子总是让他的叔叔失望,因为卡尔麻木,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提前离开了世界。贝多芬以顽强的精神和美妙的音乐赢得了世界的掌声。

  罗曼罗兰说:打开窗户!让自由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英雄的气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句话蕴含着深刻的哲学。也许这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

  读完这部作品后,我知道贝多芬的坎坷生活:作为一名音乐家,听觉障碍是多么悲惨啊!这种对音乐家来说非常致命的疾病给他带来的痛苦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然而,这样的他,创作了无数巨作!

  贝多芬的勇敢,尽力让他成功。他打败了许多我们无法想象和勉强忍受的痛苦和恶病。另一点是,作为一名音乐家,舞台上的变奏者没有观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这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压力力量,给心魄带来沉重的艰辛。然而,他仍然打败了他们,他的努力让世界各地的人都很高兴,他的力量得到了证实,贝多芬最终爬上了人生的巅峰。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生活是严酷的。对于那些满足于普通人的人来说,生活是一场无尽的斗争,往往是一场没有荣誉和福祉的悲伤斗争。作者写的三个名人,他们都是他们普通的人,但他们都经历过比普通人更难想象的痛苦和绊脚石。然而,他们都是从困难中锻炼出来的人和名人,他们仍然不屈不挠于命运对他们的挑战和考验。他们都有同样的英雄品格:一是百折不回的努力前神灵;二是永恒维护人格尊严,严格遵守人格独立,既不勉强服从强权政治,也不随波逐流;第三,关爱人、关爱人的博爱神魂,愿意为人的福祉奉献自己。

  原来,名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美丽。也许正是因为各种障碍和困难,他们才成为伟人。我们需要学习的是他们不怕困难和障碍的伟大精神!

  在我看来,米开朗基罗既懦弱又固执。灾难来临时,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逃避。但对于自己的梦想,他一定会坚持完成,即使年过古稀,也还是要完成勒二世的陵墓,即使是成品也不如刚开始计划的好那么好,但这样可以实现他的愿望。父亲、兄弟和侄子的过度依赖和诬陷使他痛苦不已,但他仍然顽强地为梦想而奋斗,完成了一件精美的作品。

  托尔斯泰,一位永远追求生命真谛的文学巨匠,创作了《战争与和平》、《安娜》等许多不朽的杰作·卡列尼娜、自传体小说《童年》等。

  罗曼·罗兰用他的笔告诉世界: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列夫·托尔斯泰,这三个不同领域的大师,不为人知的故事,共同的品质。这些品质值得学习。

  央视开学第一课,一首优美的钢琴曲赢得了观众持久的掌声。然而,赢得掌声的不是优美的旋律,而是刘伟弹出这首歌的脚:还有龙蛇书法,受到大家的追捧。然而,人们不仅称赞它这个词是残疾书法家半丁,受人钦佩。

  刘伟、半丁,他们的故事和贝多芬的故事一样感人。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一些不幸、挫折、荆棘、挫折、不公正、失败,走路会受伤,甚至流血。然而,只要你坚持下去,你就能打败坏运气,刘暗花明。我们不欢迎痛苦,但当痛苦来临时,我们必须面对困难,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勇者。

  掩卷遐想,命运之门慢慢打开,激情的《命运交响曲》在我心中久久回响……

读书的读后感13

  “爱读书的人,不管怎样,都愿意在忙碌中,找到书这位朋友,并与之对话的。对话中,慢慢地,回到自己,关照自我,关乎内心。这样,你就不仅仅停留在理解人家的文字上,而是进一步,把阅读当作一种生活方式,并且,和作者,甚至文字中的人及现象一起产生共鸣。”

  《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触很大。

  这是书中窦老师谈读书的一段话。读书是一件极其需要坚韧的意志力的事情,把阅读当作一种生活的方式,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能做到的人着实不多。我们常说学生不愿意读书,不愿意看书,学习不刻苦,成绩上不去。反思我自己,虽然也常读书,但并没有做到每日必读,经常是一忙起来就把书本抛之脑后,弃之枕边。有时候还停留在为了读书而读书,为了笔记而读书的浅层次,没有对书本进行细细地品味和咀嚼,没有跟着大师、名师们去进行深度思考,这种缺乏思考的阅读是不足以催生思想火花的。在今后的阅读旅途中,我当像玫瑰一样边读边想,且思且行,在反思和批判中荡涤心灵蒙上的尘埃,让自己少一些书匠气,多一些书卷味。

  狄金森说:“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向远方。”行走在语文的教学与研究之路上,阅读是源头活水。

  如何提高教师素养?众所周知,名师、大师的教育素养都是很高的,能够集文学家、艺术家、书法家等大成于一身,而且具备很好的人格修养。我自知距离名师还很远,应想尽一切办法有效地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还是苏霍姆林斯基的建议好,那就是读书,读书,再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把读书当作发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他告诫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第一精神需要,当作饥饿者的食物。要有读书的兴趣,要喜欢博览群书,要能在书本面前坐下来,深入地思考。读好书能够净化我们的灵魂,开启我们的教育良知,锻造我们的优秀品质,因此静下心来读书是提高教师素养最有效的手段,是教师走向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在我所阅读的此书中一篇文章提到怎样对待“后进生”,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作为教育者,被人们美喻“灵魂工程师”的我们,是否做到了教育的公平?是否做到了真正关爱每一位学生?在学校里大都存在着这样的弱势群体,由于家庭、生活环境、天生的智商等种种原因,使他们的学业不佳,使他们成为校园中不被关心的人,处处矮人一等,而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自然成为老师的宠儿,老师关注的焦点,校园中的一等人,而先前提到的那些人就会遭受教师的另眼相看,沦为弱势群体,没人关注他们的感受,他们的思想。其实学生再怎么幼稚,他也有他个人思想和感情,有他独特的思维和心灵,他们不是我们显示个人魅力的对象,更不是被动等待我们去塑造的苍白灵魂,多一份关爱,多一份笑容,多洒一份阳光,多播一份希望,给那些"无药可救"的"后进生"吧。看看我们周围的老师,有的人则做到了,而有的人则需打一个“问号”了。不同层次的学生上着同样的课,提着同样的'问题,做着同样的作业,考着同样的一张卷子。即使做错后教育的方式也是一样的。试想一下,这样下去,怎么会有个别对待,怎会不产生差生呢?这也难怪常常听到有些教师抱怨在他的课堂上学生不听话,不专心听讲了,做小动作了,课后作业不能及时完成了,也难怪苦口婆心地教育起不到多大的成效了。苏霍姆林斯基在第一次学习新教材中也提到,对于那些"学习困难"的学生,应走到这些学生的每一个人跟前去,看看每一个人遇到什么困难,给每一个人提出专门为他们准备好的作业题。有时候在课堂上就能看出,有必要给某个学生布置一点家庭作业,那么有经验的教师通常就当堂布置给他。学习较差的学生脑力劳动的效果如何,千万不要让他光是听别的学生的流利的回答,把黑板上的东西抄下来。一定要设法让他独立思考,因为在思考的过程中就已经包含着运用知识的因素,要促使他在每一节课上,在脑力劳动中取得哪怕一点点的进步也好。

  当学习困难的儿童跟能力较强的儿童在一起上课学习的时候,需要对他们加以特别的关心和有特别的耐心。不要有一句话,不要有一个手势使得这种儿童感到我们已经对他的前途失掉了信心。苏霍姆林斯基还说,我们当教师的人应当记住:对于每一个学习困难的儿童、不管他已经被耽误到了什么程度,我们都应当让他在公民的、劳动的、精神的生活道路上站住脚。我们的崇高的使命就在于:要使我们的每一个学生选择这样一条生活道路和这样一种专业,它不仅是供给他一块够吃的面包,而且能给予他生活的欢乐,给予他一种自尊感。

读书的读后感14

  一直不太爱读课外书籍,没想到新的环境却让我享受到了读书的幸福。细数近一年来读书的故事,真是历历在目。

  刚到学校不久,就接到任务,学校近期要参加一个全国“中华诵”的大型活动,活动主题就是吟诵《大学》。于是,学校下达任务,10·1假开学前,所有语文老师都要背会《大学》,初听这消息,内心泛寒,早就感觉自己记忆力已严重下降,记一些教育理论都困难,更别说20xx多字的古文了。还好,作为新任老师,那种不甘人后的信心在支撑着我,背!于是,白天工作忙,很难静下心来背,晚上下班后,就在宿舍大声朗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小段一天一段,大段两天一段。关上灯,就开始默记刚背过的古文。早上踩单车上班,边走边再背昨天背过的。一周下来,倒也背了一小半。不过却也惹得阿月没少说我嗓门太大,吵得她看不进书,逮着朋友就要说我天天“之乎者也”像发神经。转眼10·1假期,要回家了,带上《大学》回到了老家,白天带孩子,晚上孩子睡了,又拿出书来小声背诵。呵呵,那时居然有种欲罢不能之感。一天晚上,孩子闹夜,怎么哄都不肯睡,我又急着想背《大学》,干脆从阿月手中抱过孩子,对孩子说:“小梦,别哭!听老爸给你朗诵一段《大学》”.“所谓诚其意者,勿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哎,小家伙居然睡着了。后来两天,天天给她诵读,她总是听着听着就睡熟了。呵呵,无心插柳柳成荫。10·1假结束,我也终于完成了背诵,虽辛苦,却很有成就。

  第二本读的是高效课堂改革的首倡者李炳亭的《高效课堂22条》。因为是理论性书,读起来枯燥,再加上之前有过两年课改的经历,所以就粗略地读了一遍,但给自己留下的感受就是我读理论书也可以。

  第三本就比较有意思了。因为要家长开放日了,学校要求所有语文老师要准备一节“亲子共读”指导课,班上学生要统一读一本书,经过商定,我们四年级指导家长和孩子共读黄倍佳的儿童名著《我要做个好孩子》。工作需要,我也买了一本来读。当读完这本书之后,却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孩子的童心是那么天真,他们对快乐的追求以及对应试教育的反抗令我深深反思。于是,我写了《我们对孩子的内心世界了解多少》这篇感想,并时常鞭策我在面对学生时,要多换位思考,多为他们创造快乐宽松的课堂环境。

  韩兴娥的《让孩子踏上阅读的快车道》是学校为了提升语文教师的教学理念而下发的,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语文教学的另一番天地。中低年级一个月上完一本教材,高段则是两周学完一本教材。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韩兴娥老师做到了。期末考试,成绩比同课头的老师还好。字词归类集中解决,课堂上只对课文做一些阅读,完成老师设置的几个问题即可。一学期节省出来的大量时间则是引导学生大量阅读,读不同题材的.书籍,但一定是符合学生认知的。字词在大量阅读中高频再现,从而得到复习和巩固,书读得多了,孩子理解和认知也自然提高。看似语文教学课堂上对学生的要求过于简单,其实是大量阅读使语文教学形成了良性循环,踏上了语文教学的快车道。曾和一位特级教师交流过高效课堂,这位前辈告诉我高效课堂并不是追求课堂教学形式,而是在有限的课堂上生成学生最大化的收获。韩兴娥老师高效课堂的诀窍就是通过课堂引领学生喜爱阅读、会阅读、大量阅读,从而生成了学生的深刻认知能力,使学生受益终生。

  春节长假,学校给每一位班主任发了一本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班主任》作为寒假作业。整个假期,我潜心地研读了这本理论书籍。白天依旧带孩子,晚上静下心来抱着这本书读读画画。翻至尾页,我能深刻地感受到李镇西老师是一位了不起的教育者、思想者。他对于班级管理的做法和想法总是体现学生的民主,让我受益匪浅。随后,我写了一篇《做最好的班主任》读后感,深入地谈了自己读后的感受,为我新学期的班主任工作提供了思路。我还将这本书推荐给了几位班主任工作非常出色的朋友,将收获跟他们分享,也使自己感受到幸福。在这本书中,还多次提到了李镇西老师的另一本作品《做最好的家长》,让我很是向往,开学后就买来读。书中李老师是以一个父亲教育自己女儿的角度,讲述了作为家长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有理论、有实践,为我近期写的《教育随笔——家庭教育》做了积淀。

  为了创设更为宽松的课堂教学环境,在特级教师——学校张主任的建议下,我又开始读全国著名教育家、特级教师李吉林老师的《为了儿童的学习——情景课程的实验与架构》。书中我明白了通过创设情境可以让学生学会观察,学会表达,亲近自然,亲近生活,使学习融入生活,用情境引领学生。李吉林老师还在书中提到,小学生从小学低年就应该“识字、阅读、作文”三线同时起步。所以,在这学期的语文教学上,我将学生的课外阅读和日记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提升学生的读写能力。

  这中间,我还读了罗曼·W·皮尔的《态度决定一切》,使我对每一天的工作都充满愉悦和信心。读了《小鹿斑比》,使我更具童心。读了《小王子》使我内心沉静……每读完一本书,总有或多或少的感触,这些感触都成为我写作和教学管理思考的源泉,让我受益匪浅。

  读书让我们零距离接触到大家们的心灵深处,学习和借鉴成功者的思想和经验,还可以让想成功的人少走弯路;让心浮气躁的人洗涤心灵;让前途渺茫的人获得方向和力量。不让读书成为一种任务,忙碌之余幸福享受读书的快乐。

读书的读后感15

  孔子作《春秋》,提出了“内诸夏,外夷狄”的观点,并且该观点在何休等公羊家的理解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夷夏理论。该理论作为儒家的经典文化一直流传至今,而且在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当华夏民族受到外族侵略时,夷夏理论激励了华夏民族的爱国主义思想,推动他们积极进行反侵略斗争,捍卫祖国。然而,夷夏之辨作为该理论的精髓,却有着深刻的内涵。

  夷夏之辨,是区分诸夏与夷狄的一套理论。古代华夏族群居于中原,为文明中心,而周边则较落后,因此逐渐产生了以文明礼义为标准进行人群分辨的观念。春秋时期,周王室和它的诸侯国,通称诸夏,而周边的少数民族,如楚国、吴国等,则被称为夷狄。随着诸夏与夷狄的不断碰撞与交融,夷夏关系也在发生着一系列变化。

  夷夏之辨的最基本一层含义是:“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内”与“外”,分别是“联合、统一、同化”和“摒斥、分裂、异化”的意思。这是《春秋》公羊学精义之一,这体现了夷夏之间的张力。春秋时期,是四夷交侵、诸夏纷争的时代,为此孔子竭力要维护诸夏之团结以抵御夷狄。提倡“尊王攘夷”的霸业,这也是当时的时代精神。比如孔子尽管认为“管仲之器小哉”,还认为他“不俭”,“不知礼”,但由于他能够“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以维护诸夏的团结,抵御夷狄的侵扰而给予崇高的评价:“微管仲,吾其被发左枉矣。”究其原因,是他维护诸夏团结与中国稳定。

  然而,夷夏之辨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孔子的“夷夏之辨”,全在礼义而不在血缘、种族或政治。即如果夷狄守礼义,则进位诸夏,反之,如果诸夏不守礼乐制度,则贬为夷狄。即诸夏与夷狄的的区分标准,不是种族血统,而是礼义文明。礼义体现了文明的程度,是人类进化的标志,而血缘、种族仅仅只有生物学的意义,人之所以为人, 是因为懂礼义。事实上,由于华夏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民族之间不断交融。孔子正处于中华民族的形成期,他的“异内外”的先进思想,是为夷狄最终进为中国,融入中华民族作理论上的铺垫。所谓人不分东西南北,只要认同共同的'文化,则是中华民族一员。这一理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来说,具有伟大的奠基意义。

  孔子曾把吴、越、楚等称为“夷狄”。但他们在血缘关系上与诸夏之国完全相同, 只是由于他们交侵诸夏,不遵守西周的礼乐制度,因此孔子“夷狄之”。但到了后来,有的夷狄在行为上发生变化,转而重周礼而尊王室,则“中国之”。如定公四年“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这里对吴称“子”,是因为“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即吴帮助蔡侯打击楚人的柏举之战中,伸张诸夏之正义,打击夷狄。而在昭公二十三年秋七月的鸡父之战,《春秋》曰:“ 戊辰, 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这是既贬吴,又贬被伐诸国的笔法。为什么不写“吴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战于鸡父,顿、胡、沈、蔡、陈、许之师败绩。”因为这样,吴便成为中国的主人了。那么,又为什么不写“顿、胡、沈、蔡、陈、许之师及吴战于鸡父”呢?这又因为,陈、蔡等国不尊王,不守礼,有似夷狄,所以经文又不让原为诸夏的陈、蔡等国成为中国的主人。公羊家还直言“中国亦新夷狄也”,从而极好地体现了公羊家“以《春

  秋》当新王”的观点。还有,周是灭了商才得以建立,而宋国为商的后人,由于宋国始终行诸夏之礼,故一直为诸夏成员。这又表明,“夷夏”又不以政治立场划线。

  秦汉以后,夷狄不断入主中原,夷狄的“中国之”日益推进,中华民族日益壮大,显示了中华文化的巨大生命力与兼容性。中华文化的力量,反映在中华民族内部:虽然常呈现出“合久必分”的局面,但分裂始终只是政权的对立或军事的割据,而文化本身则从未分裂,这就是中国历史始终呈现“分久必合”的大趋势的原因。中华文化的力量,也反映在中华民族的外部:世界上其他文化,一旦与中华文化接触或撞击,中华文化均能兼容、融化为自己的一部分,从而同化外部文化并壮大发展自身,而自己决不被异类文化所消亡。可以这样认为,如此强大的文化诞生于《春秋》中“异内外”思想。

  所以,夷夏之辨,在我看来,就是野蛮与文明之辨。所以韩愈曾指出:“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愈该说法也指明了“夷夏之辨”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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