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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1 16:14:0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优秀)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优秀)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科学地管理考勤,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更加有据可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考勤管理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集团员工(总部办公)。

  二、调整内容

  1、考勤工具:原门禁指纹考勤功能停用,调整以“钉钉考勤机”为主、“手机钉钉”为辅进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钉钉考勤机”置于前台处,上下班可往前台打卡。

  3、考勤流程:自启用“钉钉考勤机”起,原OA进行各类考勤审批(请假、外出、加班、补卡),调整为“手机钉钉”填报考勤审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规则保持不变,继续沿用。

  三、考勤管理规定

  1、打卡:在总部办公人员使用“钉钉考勤机”打卡,外出人员使用“手机钉钉”打卡。

  考勤机打卡:直接打

  手机打卡:“钉钉”-“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签到:凡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分公司、访客、培训等),须签到。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

  (1)微调地点位置,点击“签到”;

  (2)在“备注”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

  (3)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注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时间离开总部,每到达一处目的地,需“签到”一次

  3、考勤审批

  1)外出:员工因公离开总部,出外办事

  “钉钉”-“工作”-“审批”-“外出”,填报外出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外出必须先审批,否则考勤异常视为无效)。

  2)加班:员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

  “钉钉”-“工作”-“审批”-“加班”,填报加班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临时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写加班审批单,但用值夜班以调休时需写请假单,以说明情况。

  3)请假:员工各类请假或调休、换班等事项。

  “钉钉”-“工作”-“审批”-“请假”,填报请假类型、开始(结束)时间、天数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请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提前销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时间进行“签到”,并在备注栏填写“销假”,以示出勤情况。

  4、缺卡补卡:员工因个人疏忽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

  “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查看自己考勤统计,填报缺卡事由并说明。

  注:非外出人员唯一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指纹打卡。其余情形考勤无效。

  5、管理:

  1)本人查看自己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我的”

  2)管理者查看团队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团队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团队”

  四、其他

  1、试行本规定期间,如发现问题或漏洞,请与行政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试行。

  实施指引

  1、正常在总部上下班

  直接在考勤机打卡即可

  2、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机打卡,在钉钉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钉钉“考勤打卡”。

  3、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机打卡,外出前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考勤机“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写外出单,上下班时间在分公司内进行钉钉“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训/访客/采购等

  提前写外出单,规定时间前到达目的地并钉钉“考勤打卡”。

  注:如规定时间为上下班区间,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视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

  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

  2.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过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1天)第五条批假权限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按照审批流程后方可请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六条外出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八条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2.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3

  依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学校生学籍管理暂行方法》和本校同学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同学必需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与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其次条同学考勤由值周老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状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状况。

  第三条同学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同学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与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同学因病或其他特别缘由,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老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同学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同学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特长领处。无重要或特别状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同学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赐予公开点名批判;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赐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赐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4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办私事。凡擅自离岗或捏造事实请假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必须明

  确一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每天要自觉按时进行考勤登记,并按月将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逐日填好个人岗位手册。年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并与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凡全年迟到、早退在20次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的50%,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凡全年旷工15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年底考核不称职;旷工1个月以上的,建议组织做自动离岗处理。

  三、凡因病、因事或休假不上班的,一律履行请、销假手续。

  1、凡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1天以上者,须经分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同意批准;凡副职请假一天以上经局长同意,3天以上报告区分管领导;局长外出,请假必须报告区分管领导。凡需请事假5天以上者,一律须经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凡不请假,又未到岗着,视同无故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的工伤假、婚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女职工的生育假,按现行政策执行。

  3、所有经批准的`请假条(请病假,须出示定点医疗单位证明)都需报办公室备查。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严肃查处。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时比例以7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

  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个1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考勤制度,落实公司对员工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避因考勤管理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并为公司提供合法合规的行政管理依据。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派遣员工以及其它类型的'员工。

  第三条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宣布实施。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员工考勤的原则

  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公司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对考勤结果负责。

  第五条员工考勤的方式

  公司采用打卡考勤方式,员工必须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打卡,否则将被视为旷工或请假待遇。

  第六条考勤的计算方式

  公司通过计算员工的出勤时间和请假时间,计算工资和福利,并根据规定的工作时间、假期等计算员工的考勤情况。

  第七条考勤异常处理

  如果员工发现考勤记录有误,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考勤管理部门反映,由考勤管理部门以及部门主管核实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制度

  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请假,申请请假应在请假前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部门主管或考勤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第九条考勤记录的保存

  考勤记录应妥善保管,相关人员需按要求备份和存储,至少保存2年。

  第十条考勤管理的追溯性和确权性

  考勤记录应具有追溯性和确权性,考勤记录一经确认将为最终结果,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劳动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行政管理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

  员工或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员工通报批评、过失鉴定、停职或者开除;对于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者开除等处理。

  第十六条追究责任

  本制度的严格执行由公司上下一起负责,对于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公司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补充规定

  本制度内容不足以解决相关问题时,适用公司其他制度或文件,或者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充。

  第十八条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所有。以上为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全文,严格执行,保证公司的管理规范和员工的权益。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4、加班管理

  4.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4.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4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4.5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6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4.7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5.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5.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6、倒休

  6.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6.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6.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7、各类假期规定

  7.1病假

  7.1.2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7.3有薪节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7.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7.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5丧假

  7.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7.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7.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产假与哺乳假

  7.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7.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7.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7.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7.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7.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7.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7计划生育假

  7.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7.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7.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7.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7.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8、请假制度

  8.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8.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8.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8.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8.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8.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9、缺勤规定

  9.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9.2旷工扣款规定:

  9.3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9.4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9.5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9.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0、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11 相关表样

  11.1《请假申请表》

  11.2《加班申请表》

  11.3《外勤登记表》

  11.4《倒休申请表》

  11.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9

  考勤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组织和监督,考勤以员工个人为基本单位,每月考勤计算起迄日为当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每年考勤计算为本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部须于每月5日前将考勤卡汇总,交人事部作为核发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一、基本内容

  1、作息时间

  (1)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00

  (2)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2、考勤记录

  (1)本公司使用考勤制度,上下班均需实行统一电脑打卡。

  (2)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否则一经查实按公司劳动管理奖惩条例处理。

  (3)上下班时间以电脑卡记录为准。

  (4)每人每月遗漏打卡不得超过3次,违者按制度扣款。

  3、缺勤请假手续实行逐级管理

  员工向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向主管副董事长、主管副董事长向董事长、董事长向董事长并告知行政部,凡上一级主管说不清员工去向的,一律作为缺勤,查清后按《公司劳动管理奖惩条例》处理。

  4、因公外出

  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填写《外(公)出单》,并经上一级主管核准签字。各种假期凭证,必须提前一天填写清楚,交上一级主管签字,无法提前请假者,需电话报告,并假后补办。

  五、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的,应于次日至行政部前台填写《遗漏打卡证明》并交直接上级主管签字核准,但每月补签不得超过5次,超过次数的按缺勤处理。

  二、假别

  1、迟到与早退

  (1)作息时间规定上班后10分钟未到岗,以迟到论;作息时间规定下班前10分钟离岗,以早退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其缺勤半天计算事假,并列入迟到早退次数统计。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者,以旷工一日论。

  (3)处理办法:

  ①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含),每次扣工资5元;

  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含),每次扣工资10元;

  ③迟到、早退达30分钟者,按缺勤半天计扣工资;迟到、早退达1小时者,按缺勤1天计扣工资。

  ④遗漏打卡或迟到不打卡者,因公外出或请假而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经主管补签考勤卡,否则视为缺勤,但每月补签不得超过5次,超过次数的仍按制度扣款。

  二、加班加点

  1、员工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请或被主管领导指派加班加点时,均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主管呈主管董事长核准。

  2、员工在完成加班任务后,应在《加班申请单》中注明具体加班时间,并呈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行政部备案登记,并据此作为发放加班费或调休的依据。

  3、无特殊理由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加班加点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除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外,员工加班加点后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

  5、部门在一年内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三、公休假

  1、本公司工龄三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2、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3、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4、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5、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四、事假

  1、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3天至5天的事假由主管副董事长审批,5天以上的事假由董事长审批。

  2、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或在外因故负伤的假期,仍做事假处理。

  五、病假

  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六、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假3天,符合晚婚结婚年龄的员工增加婚假7天(包括公休日,不包括国定假日)。配偶在外地并去办理婚事的,按实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待遇不变。

  七、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3天(不包括国定假和公休日)。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八、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父母假,假期为20天;已婚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满四年的,可享受每4年一次探亲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假期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路程按实际情况给假。

  九、产假

  女员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并难产增加产假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产假30天。(违反计划生育的'分娩除外)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十、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人工流产给假14天,放节育环给假2天,取环给假1天,人工流产并放环给假16天,放环一年内每月经期给假1天,7个月以上的孕妇每天工作时间安排休息1小时。

  十二、旷工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旷工论处:

  1、未经批准的事假、调休;

  2、假报公出办私事的;

  3、伪造假期证明,骗取假期者;

  4、无任何请假手续缺勤者。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0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1%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

  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1%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1%全勤奖。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1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厉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2章员工作息时间

  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别状况,可另行支配作息时间。

  第4条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3章员工考勤规定

  第5条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打卡时间: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员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缘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全部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觉,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条公司每天支配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准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日前依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状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状况进行照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状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2

公司所属各部室: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部室劳动纪律,规范、完善考勤管理工作,为确保考勤工作的考核实施和监督管理,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机关部室全体员工启用新指纹考勤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纹考勤范围

  机关部室全体员工。

  二、指纹采集注册

  1、20xx年2月25日-28日为指纹采集注册时间,地点:综合办erp信息中心。

  2、机关全体员工必须按时进行指纹采集注册,不按时间采集指纹注册者(出差人员除外,回厂时及时补采指纹。)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纹考勤机不能识别且没有个人出勤信息的.,按旷工处理。

  三、实施办法

  1、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东厂区办公楼一楼厅内,一台安装在西厂区公寓楼一楼厅内。

  2、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员工上下班按时考勤,以指纹进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学习及病假、事假等各种休假人员,须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留存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东、西厂区统一考勤管理

  东、西厂区往来服务人员,按照考勤时所在地点的考勤规则进行考勤,若上班时间临时到东区或西区往来服务,到达服务地点后在当地补刷指纹一次。

  东区考勤时间:

  8:00前签到;12:00后签退;

  14:00前签到;18:00后签退。

  西区考勤时间:

  8:00前签到;12:00后签退;

  13:30前签到;17:30后签退。

  5、节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门填写加班审批单,并须刷指纹考勤,按加班时间签到和签退。班后加班时,加班者签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签退。

  6、各种考勤及处罚,按有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

  四、使用注意事项

  1、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应采集两个指纹,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识别时,可采用另一个手指考勤。

  2、签到及签退时,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验证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3、刷指纹时,若无法正常识别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综合办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4、指纹机全天开机,任意时段都可记录指纹考勤。

  5、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纹采集窗口的清洁。

  6、考勤机由综合办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五、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行。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3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管理及考勤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员工责任感,确保公司有序经营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实习人员、兼职人员

  考勤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上班、下班两次打卡考勤制度。

  2、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者将受公司的罚款:一个月迟到5分钟之内的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将不作罚款处理,但这直接影响该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超过3次的将作旷工半天的处理;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需按时参加晨会);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元;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每次扣款40元;3小时以上的扣除当天工资。一个月迟到超过3次,每次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计旷工一天的处理。

  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报人事部备案;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假,由各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如遇不在公司,可向人事部进行审批备案,但人事部需先口头征得主管部门或主管经理的同意,并在审批单上做相关记录。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病假、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如需请假的,需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核查批准后送人事部方能生效;

  3、对于突发性事件的,无法及时请假的必须及时联系,经直属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并通知人事部,重返岗位的第一天补填请假条交人事部,否则视旷工处理。

  4、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超假期应续假者,未请示有关领导批准的,均以旷工论处。

  5、假未满回公司需进行销假,通报人事部填写《销假申请单》,否则仍视为请假处理。

  6、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7、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无故旷工达3次者,作辞退处理。

  8、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部备案归档。

  9、月底考勤:人事部在月底对照考勤记录与请假条进行复核,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部门。对当天既无考勤记录,又无请假条的,作旷工处理。

  长假的处理: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请长假者须做到:

  1、超过5天的.病、事假,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最高不超过10天(住院治疗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2、婚假:3天,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需延长假期的最高不超过10天。

  3、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案;

  ②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③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5、工伤假: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6、丧假: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准假3天;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2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休假期间,各部门需安排好值班制度,因公司原因引起员工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假期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4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迟到与早退: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除请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迟到免责机会,从第二次起,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严重迟到,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当月连续迟到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迟到,按事情通知属实者,不以迟到论。

  旷工规定: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②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

  ③旷工1天扣两天日工资,旷工0.5天扣1天日工资。

  ④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严重违纪记为无责自动离职,无责自动离职无需结算当月工资。

  ⑤旷工不足半天按0.5天,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计算

  3、各类假期规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国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视为事假,需向人资部申请,1天假期由人资部批复,2天及以上需向总经理申请,审批通过后向人员部报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①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若遇紧急或突发状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以电话申请,不得出现无故不来,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③事假时间计算为: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2请假制度补充

  ①当月请假天数超过3天以上,当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个月为单位自行负责个月,以此类推

  ③对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④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⑤病假同事假处理

  4、离职

  (1)正式员工主动离职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资部填写《离职申请表》,最后工作日与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写《离职交接表》,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离职。

  (2)已批准辞职者辞职期间不得请假超过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请假超过2天,离职之日重新计算;

  (3)离职期间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言论,不可传播负能量,不可怂恿顾客去他处消费。如发现这种情况公司有权扣发工资并根据恶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离职需将客户资料、公司手机上交;余留客户处理完毕方可离职:

  5、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条件: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因为生病(需省级以上医院证明应离岗调岗)、生育,向总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停薪留职期限:停薪留职最长以一年为限;

  (3)停薪留职相关规定:

  1)停薪留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且请假期间工龄不予计算,只保留原有工龄及职务:

  2)员工在停薪留职期,办理满后须及时到公司人事部报到,办理相关复职手续;

  3)办理手续时需持事由证明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

  4)如停薪留职员工在一年内不能及时到岗,必须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续假手续,且超出假期半个月按1个月扣工龄,1个月按两个月扣工龄,以此类推,超过半年无工龄。

  5)停薪留职员工如一年内不能正常回岗,最长延假时间为5个月,其续假半年后工龄无保留。

  6、离职人员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职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被公司予以开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请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离职前职位降一级安排新岗位,工龄扣除未在职时间后计算,办理重新入职手续;

  3)自动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员工岗位安排岗位,工龄重新计算;

  7、无条件辞退(无薪水结算)

  ①虚假承诺,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负面影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严重者;

  ②侵占公司财物,私留客户资料,证据确凿;

  ③泄露出卖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如顾客资料、信息,公司的资料等:

  ④损害公司名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⑤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公司相关制度严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执行者;

  ⑥故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

  ⑦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合同,属非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将不在录用

  ⑧已批辞职员工或未批辞职员工,损坏公私利益(影响员工、顾客、资料外泄)都将给予无薪辞退。

  8、其他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9、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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