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结算工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考勤制定、修订、执行与监督审查
(四)细则
1、打卡细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实行指纹打卡。
第二条长白班上班间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条生产线上班间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条员工每日打卡两次,分为上、下班打卡。
第五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本人打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并给于通报。
第六条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打卡罚款10元。
第七条每日打卡时间延迟5分钟内,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含),不算迟到,每日打卡时间延迟60分钟内(含)罚款20元/次。
第八条因不可抗拒(台风、暴雨、大雾)等自然现象原因延迟打卡,员工不需要填写《考勤异常审批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应填写《请假条》,经分厂或部门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经同意擅自脱岗外出罚款10元/次。
第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出门证》,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补办出门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遇到突发情况(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顾或者本人生病)延迟到岗的,需提前向分厂(部门)口头请假,到公司后第一时间补办手续;上班途中交通工具发生故障等情况,当事人需提供图片,将不视为迟到(事假)。没有补办手续或提供图片,将作为迟到(事假)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员工上、下班考勤打卡汇总,每周三前将考勤打卡情况公布上墙,因本人原因没有及时打卡,应填写《考勤异常审批表》经分厂(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报办公室,作为打卡依据,未提供《考勤异常审批表》按上述前几条规定执行。
2、旷工细则
第一条旷工定义
即在正常工作日内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第二条旷工半天扣罚本人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本人3天工资。月累计旷工4天或连续旷工3天,给予辞退处理。
第三条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者,自旷工之日起属员工自动离职,各分厂厂长、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办公室和财务;
第四条办公室和财务部收到各分厂或部门负责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确认离职人员(旷工人员)的社保问题和剩余薪资问题,第五条如因各分厂长或部门负责人未能及时报到办公室和财务部造成的损失都由各分厂厂长或部门负责人自行负责。
3、各类假期规定
3.1有薪节假日
第一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条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第三条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2事假
第一条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员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书面申请。
第三条员工休假后需要续假时,须提前向所在分厂(部门)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获批准应按时上班,逾期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
3.3病假
第一条员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须向公司提供县级(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执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必须向公司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否则医药费由本人负责。
第二条急诊不限医院,但必须有急诊证明,急诊假期1天以内有效。超过一天必须向公司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否则按事假执行。
3.3婚假
第一条员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内一并修完。
第二条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条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4丧假
第一条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必须持死亡证明,可休丧假1—3天,无死亡证明按事假处理。
第二条丧假应于当天(或上班第一天)书面申请(补办)手续。经分厂(部门)同意签字报办公室存档。无手续作为事假。
第三条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5产假与哺乳假
第一条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公司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到公司办公室销假。
3.7请假(休假)批准权限
第一条凡请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厂(部门)同意,报办公室存档,未提供手续一律按事假(旷工)执行。
第二条凡请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厂(部门)同意,报办公室存档,未提供手续一律按事假(旷工)执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办公室。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考勤制度,落实公司对员工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避因考勤管理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并为公司提供合法合规的行政管理依据。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派遣员工以及其它类型的员工。
第三条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宣布实施。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员工考勤的原则
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公司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对考勤结果负责。
第五条员工考勤的方式
公司采用打卡考勤方式,员工必须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打卡,否则将被视为旷工或请假待遇。
第六条考勤的计算方式
公司通过计算员工的出勤时间和请假时间,计算工资和福利,并根据规定的工作时间、假期等计算员工的考勤情况。
第七条考勤异常处理
如果员工发现考勤记录有误,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考勤管理部门反映,由考勤管理部门以及部门主管核实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制度
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请假,申请请假应在请假前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部门主管或考勤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第九条考勤记录的保存
考勤记录应妥善保管,相关人员需按要求备份和存储,至少保存2年。
第十条考勤管理的追溯性和确权性
考勤记录应具有追溯性和确权性,考勤记录一经确认将为最终结果,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劳动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行政管理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
员工或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员工通报批评、过失鉴定、停职或者开除;对于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者开除等处理。
第十六条追究责任
本制度的严格执行由公司上下一起负责,对于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公司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补充规定
本制度内容不足以解决相关问题时,适用公司其他制度或文件,或者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充。
第十八条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所有。以上为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全文,严格执行,保证公司的管理规范和员工的权益。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二)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三)考勤管理
1、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均要亲自打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的,经查属实,当事双方该日均按旷工处理。
3、原则上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后,再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工作关系需直接外出办公,或外出公务完成后不回公司的,应提前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副总经理或者部门负责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原则上员工每天至少应在公司签到一次。
4、员工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上班的,应于当天上午9时前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须通知主管副总经理。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5、员工2天以上病假,需提交具有国家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填写《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备案。
6、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请假的,应利用电话或其它通信方式,在当天上午10时前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应于上班的第一天及时办理补假手续。部门负责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须向主管副总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7、无故不上班或者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班、或者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8、考勤记录务必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各类假期的界定
1、迟到
(1)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以上,30分钟(含)内的,视为迟到。
(2)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到岗之后,第一时间填写《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请假时间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如无《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的一律视为旷工。
(3)每月2次迟到不做扣款处理,但当月迟到3次(含)以上,则连带前2次迟到合并扣款。
(4)迟到一次扣款50元。
2、早退
(1)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含)内擅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早退一次扣款50元;每月早退三次,即按事假1日计算。
(3)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擅离工作岗位的,即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1)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a)未按请假程序申请休假而缺勤的;
b)无故迟到、早退,且未说明原因的;
c)假期届满,未按程序办理续假或续假申请未获批准而缺勤的;
d)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前往新岗报到上班的。
(2)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应发工资的100%,旷工1天扣除当日应发工资的200%,依此累加,直至扣完当月工资的20%。
(3)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做辞退处理,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病假
(1)员工由于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出勤者可请病假。
(2)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含)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员工长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5、事假
(1)员工由于处理私人事务必须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期间,扣除当日日薪。
(3)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指定职务代理人,将所负责的工作移交或者委托他人后才能离岗。
(4)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年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即可享受年假待遇。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当年年假应在次年3月31日前休完,否则视为放弃。
(4)公司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假。
7、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只在结婚证书领取后的12个月内有效;原则上婚假需一次性休完。
(3)领取结婚证书的日期必须是在员工入职以后,且已转正的员工方可申请婚假。
(4)婚假时间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8、产假
(1)符合国家法定条件怀孕的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员工可享有陪产假3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性员工怀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进行孕检的,每次享受1天的孕期检查假。
(4)女性员工产假期满,但经医院出具证明,确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的,按病假处理。
(5)产假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工资。
(6)产假时间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9、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休视为放弃。
10、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直系亲属包括:员工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员工本人子女,给予丧假三天。丧假期间,不扣减薪资。
11、加班
(1)员工应在上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填报《加班申请单》,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审批后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加班,除法定节假日外,公司将按倒休方式予以补偿。
(4)加班时长会以《加班申请单》及打卡时间对应审核,如无打卡记录或打卡时间无法对应的,则被视为无效加班。
四、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4
目的
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提高工作效益,促使办公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责任与检查
1.部门经理对部门人员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所属员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责任。
2.总经理对各个员工的考勤有监控之责。
管理制定
1.上班时间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营运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开发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网络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员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员按晚班上下班时间打卡。(备注:中午上班应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时,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电话(不能用IC卡、IP卡)拨打销售行政文员的电话并通话以作考勤登记,并在《出差跟踪表》上填写通话时间、电话号码、地点。
(2)如员工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前台;如未能在下班前回来打卡,应在第二天上班时补填外出申请单交给部门经理签字证明确属因公外出;
(3)工资发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当天,当月发放上月全额薪资,(例:8月15日领取7月份薪资),工资发放形式,以银行汇款或现金;
工资以实际出勤的天数计算,如需加班满2小时的员工,公司发放10元/小时作为加班补贴。
(4)公司特设每月全勤奖50元作为奖励。
6.奖罚规定
迟到:
(1)迟到1~30分钟,每一分钟扣罚一元。
(2)上班时间迟到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迟到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钟内,每分钟扣罚一元。
(2)早退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早退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旷工:
(1)假期满未续假,又没有上班者,均以旷工论。
(2)旷工一天,除当天不计工时外,另外扣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予以开除处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一天处理。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5
1、考勤管理原则
1.1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1.2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1.3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工作时间
2.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2.1.2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2.1.4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2.2迟到、早退、旷工
2.2.1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2.2.2员工无特殊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管理
3.1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2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3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
8间加班;
3.4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5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管理
4.1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4.2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4.3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6
一、为了标准公司考勤治理
严厉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别状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前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别状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完毕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展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7
1、考勤管理原则
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员工无特殊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管理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
8间加班;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管理
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8
公司员工假勤种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员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必须在假后两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请假制度
事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21.75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病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实或医生的休息建议书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待遇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1)本人申请、医疗卫生部分证实后由员工所在部分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
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养请产假,凭生养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养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养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养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养治理职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实,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近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治理部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丧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支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实,给予丧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属在外地,可按路程远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用度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进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进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5)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进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具体法定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福利照付,如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其补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或8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其中,日工资基数=月岗位工资基数/21.75
1、4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部分人员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
公司具体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用门禁系统的出入证打卡,电脑自动记录)。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本人填写《免打卡单》说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给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勤表,并将考勤表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除特殊情况,。过层开表彰,发放奖金,员工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对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罚款100元。
3、忘记带卡或未打卡的员工须到前台行政助理处如实登记上下班时间。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允许忘带卡或忘打卡三次。从第四次开始,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一月内无故迟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5、员工一月内第一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20元,第三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30元。一个月早退超过三次者,或累计早退时间达到30分钟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员工旷工认定办法:
1每天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或迟到、早退次数在3次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2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员工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
3连续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通报批评。
5连续旷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凡属旷工情况,除以上处理方法外,还将按规定扣发其本人部分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奖金等。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9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良好办公环境和提升工作效率,基于国家法律规范,结合我们企业的实际需求,特此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每位职员必须严格遵循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禁止私自离开岗位。
公司采用OA在线打卡系统,全体员工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早晚各两次的打卡记录。
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需照常打卡。
第二部分考勤管理
每个月的考勤周期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上班未打卡者,除了具备正当理由经过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上签字确认以外,均被视为缺勤处理。
外出工作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代理人)报告原因及预计回程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将被认定为私人事务。
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一旦被发现,将受到警告一次处罚;超出一小时以上的,按照半日缺勤处理,三个小时以上则按全天缺勤处理。
知道要直接外出处理事务未能及时打卡者,应立即电告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回程后尽快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和位置,否则会被认定为迟到或早退。
迟到五分钟之内罚款10元,超出五分钟以上者,按照每超一分钟翻倍递增(第六分钟罚款11元,第七分钟罚款12元...),迟到一小时按半日缺勤处理,扣除整日薪酬。提前一小时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小时者按半日缺勤处理。
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内者不会被扣工资,没有全勤奖,第四次及以上的,将会被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约谈。一个季度累计迟到超过十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早退按照次数计数,当月达到或者超过五次者,按迟到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缺勤,半天缺勤者扣除当日薪酬,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当月累计缺勤三天者,除了扣除相应日期的全部薪酬之外,还将受到一次严重警告;缺勤一周以上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出差管理
员工出差必须获得预先批准的权限。出差结束后应办理相关的销差手续,用作考勤凭证。若因紧急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和批准出差的,应在出差结束后及时补充申请。
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填写《出差审批单》并在人力资源中心留存,返回后还需要在表格上标注返回时间,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缺勤处理。副经理级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部门总监批准;高层管理者出差需由执行总裁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向上级请假的,需要在秘书处办理登记,抵达出差地后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第四部分加班管理
公司并不鼓励加班行为,除非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应计入加班范畴。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保存在人力资源中心。
加班类型分为周末加班和平时加班(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加班)。加班需至少持续四个小时以上才能申请加班,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休。加班时间为四至八小时者,可申请补休一天;加班超过八小时,不满十二小时的,可申请补休两天,依次累加。夜间加班超过22点的,次日上班允许晚到一个小时,不被视为迟到。
对于实施轮班制的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安排。如因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要暂时改变工作时间的,公司将另行发布通知。
在特殊项目或重要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
对于申请调休的员工,需要填写《补休审核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才可进行补休,否则按缺勤处理。一个月内申请补休,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次数不超过两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并呈报执行总裁审批后方可进行补休。
员工在一年内的加班时间可以兑换等量的补休,如果在次年一月一日之前仍未补休完毕,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考虑其奖金待遇。
第五部分假期管理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假期,包括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需在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妇女节半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同时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轻微疾病(如感冒、发热、肠胃炎等),请半天病假者无需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月限用一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根据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出现紧急病情的员工,需在当天内通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应补办病假手续并附带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需请假就诊,需办理请假手续。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应按事假处理。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据或收据有质疑的,有权利进行调查核实,如调查结果显示与提供的证据不符,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取消病假资格,对其进行惩戒,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的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包含其他各类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后结婚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婚假,晚婚者另外增加十天。晚婚是指初次结婚时男性满二十五岁,女性满二十三岁。婚假需在领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发放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受任何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性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次半天产检假。申请产检假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九十天,包括产前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男员工通常享有三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二十四周岁),则额外增加七天,共计十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发放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受任何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去世,员工可获三天丧假。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无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发放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受任何福利补贴。
(六)事假
1.若员工本人或家人遇到突发事件,可请事假,事假的理由必须合理。
2.应在前一个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生效,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需由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缺勤,但如果发生突发事故,应当在上班后一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查核实后再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和补贴都将被扣除。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近期公司员工迟到现象严重,为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人员。
三、上班时间
1、业务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术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产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视为加班时间。
5、股东:即日起公司股东需按时上下班,打卡记录出勤时间,上班时间与其管辖部门一致。
四、缺勤处理
1、业务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2、技术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3、行政部:以其月工资的10%计提全勤,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除无全勤奖外,按月工资的10%进行处罚,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生产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迟到、早退3次者除无全勤奖外,按月工资的(除加班工资外)5%进行处罚,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股东:每迟到、早退一次从月工资中扣发100元,并召开会议向全体员工道歉。
五、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处罚。
2、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记上下班时间。
3、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者,应事先向总经理汇报,待返回公司后及时找总经理签卡。
4、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应及时找其所属部门经理签卡,否则做缺勤处理。
六、假期
1、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
2、请假流程:员工请假应事先到人事部领取请假单,将填好的请假单交于本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获批准后交人事部备存。
3、病假:员工每月可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请病假无全勤奖,需在返岗后出具病假证明,交人事部审核。如未能提供医院证明,需直接管理人员当面证实,上报总经理审批方能生效。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除无当月全勤奖外,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4、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5、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丧假:直系亲属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亲戚1天。
7、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3天休假,男员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顾妻子有薪假。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1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将酌情赐予1-3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别状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根本工资收入。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准时通知综合部;依据状况严峻程度,综合部于48小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伤假的,根据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根据旷工(职)处理。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方法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局部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番排班执行,财务部无特别状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门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视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留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省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的确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托付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托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担当;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当,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留意人员的来往走动,灯火治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全都,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赐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公司供应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准时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治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处理。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别状况说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获准的应在出差日开头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部门存档备查,未按规定提沟通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无领导批示而擅自离职离岗者一律根据旷工(职)处理;
2、员工出差应向同职人员做好岗位工作的交接,并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准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程。核批的出差期满应准时返岗述职;如因工作处理需延长出差期间的,应在征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报备综合部门,并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综合部补充报备相关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补充文件的,一律根据旷工(职)处理;
3、出差员工应提交《员工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并根据核定的'拟借出差费用领款;员工应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票据照实核销出差费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别理由应听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留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准时向主管述职。
1、以上列明的违规迟到/早退及违规请假情形根据旷工(职)处理的,依照本条规定予以记录、计扣工资;
2、旷工(职)半日者,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惩罚;旷工(职)全天的,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惩罚;连续旷工数日的,绩效工资的扣除累计计算;
3、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列明的几种情形下计扣绩效工资比例的规定不与本条关于旷工(职)绩效工资扣除的规定相冲突,有如上条款列明情形的,应扣绩效工资与旷工(职)处理下的绩效工资的扣除并行计算;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2
为助力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员工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集团于20xx年12月21日下发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团公司实行统一全员电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统一性,考勤设备管理、员工信息采集及电子注册、考勤数据汇总、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等均由集团统一管理。
二是全员性,全部员工必须参加考勤排班,无特权人员、无考勤盲区。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在集团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人力资源员工数据库系统一的基础上,电子考勤将实现员工身份证信息与电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对统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严肃性严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仅要求对员工生产班次做出合理安排,严格当班考核,同时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内要做到日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对于职工连续无故不参与考勤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按照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集团考勤系统将按月生成员工违规行为及单位处理情况汇总表,在集团范围内公示。
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顺利实施。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3
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企业管理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体员工自觉、认真地予以执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义务;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纹+脸部识别签到系统,公司于走廊处安装一台考勤机供全体员工记录出勤使用;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考勤实行每天一次签到和一次签退;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机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4、有关缺勤管理及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罚严格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部门员工应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规定及时报批报备,综合部考勤员应及时、完备地做好考勤事项的核批、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综合部门将于每月末根据考勤记录和人员外出登记表以及请假条审核统计员工出勤情况,并根据该审核统计结果对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予以调整;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若有个人损坏情形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2、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出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协调管理员解决,若擅自摆弄而致考勤机损坏的,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3、使用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后方能离开;
4、为便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考勤机记录,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岗而无法指纹签到的,员工到班到岗(含值勤日)必须签到/签退。
5、除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出勤时间一律按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岗位职责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公休日值班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配合;
3、有关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的规定,具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给假及调休处理。
第二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超过十五分钟后到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因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而致签到/签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以示处罚,部门负责人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20元以示处罚;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职)半日论,;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比例的月度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并报综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时补充《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存综合部,经核查属实且报备手续齐全的,综合部门予以记录后不作迟到早退处理;
5、员工实际到勤但忘记指纹签到/签退或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指纹签到/签退或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指纹签到/签退的,需及时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后交综合部门考勤登记备查,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予以处理;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第三条请假
1、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上者及部门主管请假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在职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秘书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2、因需请假人员经核准允许休假的均须在综合部门备案以便工作协调和紧急联络。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休假的需持书面《员工请假单》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副总以上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同意请假的,口头通知到综合部即可。因事发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头同意的,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文件交存综合部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因享受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员工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计生假、丧假等)的请假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前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周报备综合部;
4、员工因获准享受本办法所列法定带薪假/薪资补贴假的.,应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综合部备案供核算薪资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写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实际迟到早退、旷工(旷职)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否则一律按照伪造出勤记录论处;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予以处理;
4、员工休假期间达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通以及时应对紧急工作处理情形。经获准休假3天以上的员工,应填写《日常工作交接单》按流程呈批核实工作交接情况,并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5、未按规定请假即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伪造请假事由或请假手续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第四条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按照请假流程提前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
2、员工因急发病情需请假的,应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向综合部报备补充的流程文件,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的,还需提交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及非因公伤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凭病历及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公司将根据员工病情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处理,扣除相应的事假考勤款;
5、无正当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须作请假处理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照规定的请假流程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未按规定报批报备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在外出办理业务前向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照旷工(职)处理;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12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第六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享受每年5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日历日;
2、员工申请年休假的,应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综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员工本年累计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七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至综合部;员工应于婚假后及时向综合部提供结婚证书作为相关事实证明;
2、适龄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享受婚假7天;
3、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八条产假及计生假
1、产假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参保员工不另行计发生育津贴,员工由于生育所产生的一切检查和医疗费用都将根据天津市政策予以报销,由员工本人产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处办理,公司综合部门予以必要的协助;
3、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呈批报备。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九条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将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十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及时通知综合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综合部于48小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伤假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第十一条值勤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办法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流排班执行,财务部无特殊情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门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注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约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来往走动,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一致,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及时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处理。
第十二条出差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获准的应在出差日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部门存档备查,未按规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无领导批示而擅自离职离岗者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员工出差应向同职人员做好岗位工作的交接,并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程。核批的出差期满应及时返岗述职;如因工作处理需延长出差期间的,应在征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报备综合部门,并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综合部补充报备相关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补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出差员工应提交《员工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并按照核定的拟借出差费用领款;员工应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票据如实核销出差费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
第十三条旷工(职)
1、以上列明的违规迟到/早退及违规请假情形按照旷工(职)处理的,依照本条规定予以记录、计扣工资;
2、旷工(职)半日者,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旷工(职)全天的,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连续旷工数日的,绩效工资的扣除累计计算;
3、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列明的几种情形下计扣绩效工资比例的规定不与本条关于旷工(职)绩效工资扣除的规定相冲突,有如上条款列明情形的,应扣绩效工资与旷工(职)处理下的绩效工资的扣除并行计算;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时比例以7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
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个1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情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达到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必须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达到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情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情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情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 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达到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A、符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可以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未提供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
原则上不接受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
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出差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情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全勤奖励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积极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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