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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时间:2025-09-25 07:46:30 制度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实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实用15篇]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操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

  4、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5、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7、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4、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5、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6、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8、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3、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演算结果),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3)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6)起重吊装作业;

  7)拆除、爆破作业。

  4、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5、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

  6、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总会计师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XX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五、项目经理:

  1、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4、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5、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6、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5)冬、雨季施工方案。

  7、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8、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9、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0、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1、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2、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六、技术员

  1、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2、地下暗挖作业;板、模板施工作业;脚手架安装作业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3、专项施工方案向安全员做交底。

  4、塔身偏差测量。

  七、质检员

  1、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八、安全员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2、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4、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脚手架搭、拆;

  (5)模板工程。

  5、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6、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7、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9、制定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xx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xx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xx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

  第七条xx公司接受集团公司、xx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xx公司的要求,制定xx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每年应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二)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

  (十三)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督“三同时”的落实。要保证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安全职责。

  (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八条xx公司各风厂、项目部接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对所管理的生产及基建工程直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公司和xx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

  (四)组织好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网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六)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本风厂、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八)结合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九)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建议,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对本风厂、项目部的生产信息及时上报xx公司。

  (十一)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

  (十二)对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意见,上报xx公司。

  (十三)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风厂、项目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技术监控、可靠性管理、防汛、防火灾、防冰雪等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本风厂、项目部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对本风厂、项目部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验,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各班组受公司和风厂领导,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和xx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的职能。

  (四)自觉接受风厂和公司的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结合技术监控结果,加强设备的试验维护,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认真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

  (七)认真完成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八)认真演练xx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质量见证。

  (十一)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严肃执行xx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及时、如实向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

  第三章奖惩规定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xx公司与各部门、风厂以及风厂与班组之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xx公司发生特大事故、重大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处罚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风厂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xx公司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4

  一、工作前,应做好一切预备工作。

  二、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轮胎式控制机应把支腿支好。

  三、挖掘机工作时应该处于水平位置,应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柔软和有沉陷危急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上。

  四、铲斗挖掘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高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翻事故。铲斗下落时,注重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

  五、协作挖掘机作业,举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外工作。若必需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需停止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举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相互照看,密切协作,确保平安。

  六、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 不得停歇车辆和行人。 如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开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需注重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分。

  七、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协作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张制动。

  八、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装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或走行。

  九、拉铲作业时,当拉满铲后,不得继续铲土防止超载,拉铲挖沟渠等项作业时,应按照深度、土质、坡度等状况与施工人员商议,确定机械离边坡的距离。

  十、反铲作业时,必需持臂杆停稳后再铲土,防止斗柄与臂杆沟槽两侧相互碰击。

  十一、履带式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行走的前进方向,铲土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

  十二、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前面。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度。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利用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

  十三、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以免塌下来造成事故。若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要人工处理,不准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十四、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逼近架空输电线路,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

  十五、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需查清电缆的'走向,并用白粉显示在地面上,并应保持以1米以外的距离举行挖掘。

  十六、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度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度以内。

  十七、轮胎控制时,因为转向叶片泵流量与发动机转速成正比,当发动机转速较低时,转弯速度相应减慢,行驶中转弯时应特殊注重。特殊是下坡并急转弯时,应提前换挂低速挡,避开因使用紧张制动,造成发动机转速急剧下降,使转向速度跟不上而造成事故。

  十八、挖掘机工作时,严禁举行修理、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状况,应立刻停车检查。

  十九、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

  二十、夜间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

  二十一、工作后,应将机械离开工作地区,放在平安平坦的地方。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5

  1、目的

  为切实进一步深化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考核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安全考核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现结合集团安全考核的总模式和相关内容、标准,特建立安全责任目标三级考核运行模式,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2、考核对象

  公司全员(除经理层领导)。

  3、考核责任范围

  按本岗位工作职责所确定的安全目标、安全控制指标、安全管理主要职责三大项进行考核。

  4、安全考核职责及分工

  4。1公司经理层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总经理制定,由行政副总监督、综合办公室执行考核。

  4。2部门负责人(含部门副职)的责任书由公司分管安全经理制定、签订并实施考核;

  4。3部门下属岗位(含主任、班组长、行政常白班人员)的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负责制定,与部门责任人签订,由部门责任人和部门安环科实施考核;

  4。4班组级以下的岗位操作工的目标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制定,与本班组长签订,由安全科与班组长、部门责任人会同实施考核。

  5、目标责任书的管理

  5。1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基本模式全员统一,由制定者根据本岗位实际按责任岗位、责任范围、责任期限、事故责任指标、安全工作履职指标、安全工作主要职责等内容具体细化、逐级分解。

  5。2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后,交分管安全经理审定后予以签定,对不符合的或与本岗位安全职责不相符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返回予以补充和完善,直至合格为止。

  5。3所有《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一律在当年3月1日以前全部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2份,责任人1份,考核人与部门责任人1份用于考核执行、考核跟踪检查使用;

  5。4安全目标责任书在考核运行过程中,如果目标执行岗位人员或职位发生变动,若是部门负责人的,则由分管安全经理负责重新制定和签订,其他则由各级负责人重新制定和签订。同第三大条执行。

  6、考核标准

  6。1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考核

  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一票否决,全员取消事故发生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并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的班组和部门一律取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部门的评选资格。

  6。2一般轻伤事故的考核

  因事故造成住院产生的事故费用在20xx元及以下,或者休假3天以内的,取消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当月的`全部安全考核奖,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车间的评选资格。

  6。3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全部按本岗位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中所确定的扣分标准比照进行考核。

  6。4凡没有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的一律不得计发安全考核奖,事故指标考核仍按本考核办法执行,安全奖从安全目标责任书签定之日起进行相应的考核后计发。

  6。5在考核过程中,如因被考核人不配合考核的,致使考核无法进行的;一经查实,取消被考核人当月所有安全奖连续二次及以上的同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车间、部门的评选资格。

  6。6当月考核(除事故指标以经济形式直接考核外)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不扣当月安全考核奖,分数在60——70分(含60分)者,以100分为标准,差一分按照2元标准进行处罚,季度考核,季度兑现;分数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全月安全考核奖。连续两次,取消半年、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组的评选资格。

  7、考核过程操作流程

  考核执行流程:考核执行者按照考核确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到被考核部门与目标执行者一起→对照考核表检查执行效果→被考核部门执行者提供记录和台帐→逐一比照→逐条评定→分别写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出扣分额度→交目标执行者签字确认→报相关领导审查签字→予以公布→建立考核台帐。

  8、考核纪律规定

  考核执行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20号起至月末终结,考核应按时,依据要准确充分,考核结果要真实可靠,考核档案要健全明晰有连贯性和延续性,考核结果要严格逗硬兑现,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9、运行控制

  本办法具体由安环企管处负责推动并严格落实,并列入安环企管处相关负责人的目标考核。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6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长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积、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语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列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转户口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转户口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第二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隐藏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转户口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7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权谋私,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八、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视情节和责任大小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下乡干部、包片领导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实行事前问责制。各村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并采取措施的,一经查出严格采取组织措施。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8

  本标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制度上对项目部所有人员所有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统一起来,形成安全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责任、各级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同时,项目部定期、逐级对各部门、各级人员进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

  1、项目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主持项目安委会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2)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项目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6)保证分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7)组织并参加项目安全大检查活动。

  8)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项目各岗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制定与落实。

  2、项目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调度会上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各专业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施工。组织落实审批生产计划与安全措施控制计划,通过计划施工和周密管理,预先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措施。

  4)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5)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6)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复查,协调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评。

  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

  3、商务经理管理职责

  1)在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2)组织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内部招标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如有)。

  3)组织施工项目结算,需经安全部门对分包单位考核后方可进行。结算时执行合同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款,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4)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防护设施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的资金使用情况。

  4、总工程师管理职责

  1)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学习、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的培训、取证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4)督促工程与合同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5)指导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施工作业的主要危险点。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织编制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7)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8)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安全交底,指导班组实施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9)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负责解决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安全总监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安全部、协管工程部,负责项目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

  2)根据本项目总体目标及计划,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3)审批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审批安全文明施工经费使用计划,并督促和落实;

  5)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主持本单位的安全例会,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问题,调配资源,以及参加对外接口与协调会议;

  6)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7)在本单位的生产协调会上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问题的整改落实。

  8)主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9)组织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6、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1)工程管理部管理职责

  a.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和施工调度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负责本项目部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

  b.在组织编制施工方案、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的同时,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本部门各岗位应按分管范围组织贯彻落实。

  c.负责策划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区域的划分并按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组织本部门各岗位加强现场的管理、控制及验评工作。

  d.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预算开支,专款专用,经批准后与施工生产计划同时下达。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经批准后组织在施工中落实。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施工前应进行专项交底。

  E.负责内部分包合同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条款的制定。明确分包单位组织施工时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职责,无合同或手续不健全不准进入现场。分包项目的结算应有安全部门对安全施工的考核意见和本部门对文明施工管理的考核意见。

  f.组织本工程施工机械的进场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安全装置的灵活、可靠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的到位。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检查措施的正确执行,参加负荷试验。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g.以部长为首的.各专业经理、助理、专业主管、专业民管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施工(包括设施的完善)、文明施工效果,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h.掌握并从管理上落实“《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按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内容,结合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施工程序,对分包单位进行不间断的过程管理。

  i.对生产、生活临建施工项目及所涉及的力能布置(如:电源、水源、气源、采暖锅炉等),在施工前将有关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完成,并安排交底签字后再布置施工。施工中要跟踪管理,保证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的正确实施。

  j.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施工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程序和季节性的特点,以均衡有序的作业顺序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

  k.按施工程序对作业环境不安全的部位,应提前安排采取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网、安全步道、孔洞盖板、防护栏杆、隔离设施等)。这项工作要与施工月计划同时下达,遇有特殊情况应在生产调度会上进行布置,作业环境不安全禁止组织施工。

  l.负责编制本项目生活临建和生产临建中建筑项目、安装项目的质量工艺验评标准及验收目录,并为投入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应填写验收单,存档备查。

  m.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力能管线的检查验收。

  n.施工电源部分:配电盘、架空线、电缆接地系统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o.水源部分:管道、阀门安装保温,支吊架焊接等应符合质量工艺标准。p.气源部分:集中供应的氧气、乙炔气、空气的管道、阀门安装保温,支吊架焊接等应符合质量工艺标准。

  q.参加大、中型施工脚手架和大型吊运设备使用前的检验。

  r.在安装项目完工后,进行试运前的质量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该项目(包括系统过渡)的试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

  s.对分包单位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以该工程完工后的安全性、可靠性做为质量验收、评定的主要指标和考核依据。

  t.在工程质量回访工作中,应收集和听取用户对工程项目投产运行的安全、稳定、可靠性方面的意见,并纳入整改措施。

  2)安监部职责

  a.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部经理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b.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做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c.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参加该项目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负责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协助有关部门按地方还礼部门的规定组织好本项目部的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并监督其执证上岗,建立本项目部特殊工种台帐、档案。

  d.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资料(帐、表、册、卡)齐全、规范,有据可查。定期检查参加本项目施工的各专业公司专职安监人员执行“安全监察工作日志”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E.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及时通报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f.对外包工队的安全资质审查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安全资格审查(要审查资格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建立外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档案。

  g.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和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及文明施工情况,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h.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逐条对责任单位下发“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监督整改。

  i.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网络活动,实行“安全施工、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做到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定期召开专(兼)职安全员(含分包单位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专业公司的安全工作,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例会,会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j.指导抽查班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站班会,指导班组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严格审查交底双签字制度的执行情况。k.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规定》,做到严肃认真,秉公执法,文明监察,不徇私情。

  l.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以及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m.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监处报告,对轻伤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n.负责项目部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3)综合管理部管理职责

  a.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部经理负责。负责进入本项目人员的登记、发放胸卡、收集内部与分包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通知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持本单位行政正职专项委托书到安全部门注册、登记。

  b.对已签订分包合同的外部分包单位(如有),组织有关部门对其人员,做进场前的目测、体检及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有效证件的审查。经审查合格通知安全部门进行登记和安全教育及考试,按安全部门提供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名单发放胸卡。

  c.掌握分包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分包项目内容。签订外分包合同时,应有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的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不准超范围或手续不全而同意进场施工。每月末前及时统计出本项目参加施工人数(含外分包单位)报安全部门。

  d.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有备无患。

  E.建立健全防火网络,组织以各分包单位安全员为主的义务消防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制定现场消防紧急联络办法,对现场的消防、防爆重点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加强监测、监控。

  f.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违反防火防爆制度、不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按规定处理。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g.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医务劳动鉴定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交通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h.负责本项目企业形象设计,搜集、整理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事迹、照片,进行广泛宣传,推动企业安全文化。

  i.根据施工进度,在施工现场主要道口、生活区活动场所、食堂门口布置有激励作用的宣传标语。设置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图片展览橱窗和违章、违纪暴光栏。经常深入现场拍摄先进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录像和违章、违纪的录像,定期在业余时间、安全活动日时间播放,以起到教育员工在施工中“我要安全”的作用。

  j.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把各种劳动竞赛的总结表彰与安全施工、劳动保护工作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k.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活动,完善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9

  ⒈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工程《责任制度》。

  ⒈⒉ 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以及本公司、本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⒈⒊ 各级人员都应熟悉掌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文件汇编》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本工程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⒈⒋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属各级人员。

  2、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⒉⒈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为本项目部安全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者。

  ⒉⒉ 掌握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文件汇编》、《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有关专业的规程文件,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条例和办法。

  ⒉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针、政策、法规。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并组织贯彻落实。

  ⒉⒋ 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中,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负责解决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⒉⒌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及工程部下发的安全施工措施,督促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对重要以及危险施工项目,要亲临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

  ⒉⒍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有关规定,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⒉⒎ 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⒉⒏ 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对轻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负责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按规定时间上报“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并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3.⒈ 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⒉ 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学习贯彻。

  3.⒊ 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报审,经工程监理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危险性和特殊施工,要亲临现场监督、检查、指导。

  3.⒋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队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3.⒌ 组织审定本工程安全技术革新和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⒍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了解安全、文明施工及技术管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3.⒎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⒏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及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4、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4.⒈ 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及施工措施的编制工作负责。

  4.⒉ 熟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参加项目部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项目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时予以解决。

  4.⒊ 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安全操作事项进行详细说明,特别是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程序及方法,更要详细交底,并亲临现场监督执行。

  4.⒋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专职(责)安全员的工作。

  4.⒌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4.⒍ 参加项目部技术革新和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4.⒎ 参加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及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4.⒏参加原材料及工器具的检查、验收及鉴定工作,参加工器具定期试验工作。

  5、安监部安全职责

  5.⒈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项目部经理和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5.⒉ 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先行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5.⒊ 对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要亲临现场监督、检查、指导、监护。

  5.⒋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施工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5.⒌ 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检查施工队安全活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新工人入厂二、三级安全教育,指导施工队专责安全员工作,做好劳务分包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5.⒍ 按照上级要求,具体做好安全基础管理的帐、表、卡的填写和统计、上报工作,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⒎ 参加项目部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生产计划会议,及时总结和交流安全施工经验,有权提出对在安全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进行奖励。

  5.⒏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项目部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统计上报。

  6、物资机具供应部安全职责

  6.⒈ 对所提供的工程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质量要求,有技术、质量签证和合格证书。

  6.⒉ 负责按质量标准对进场入库材料、设备的检验、检查。坚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入库、不得运往现场。为促进现场安全施工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6.⒊ 在购置施工机具设备时,必须保证有关安全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无合格证、无保险装置、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具、设备、产品严禁购置。对所购进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6.⒋ 负责组织对施工机具、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确保投入使用的施工机具安全、可靠,为现场安全施工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6.⒌ 对所管理发放的工器具必须建立领发帐卡,写清名称、单位、数量及质量状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更应严格按规定发放、保管。

  6.⒍ 工具库房应堆放整齐,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库房内严禁随意生火取暖。易燃易爆库房要有“严禁烟火”警告牌,库房应远离火源、宿舍。

  7、机运队长安全职责

  7.⒈ 负责制定本工程的车辆、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7.⒉按照上级要求,具体做好机械设备和交通安全基础管理的帐、表、卡的填写,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7.⒊ 负责对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的考试、取证和考核工作。

  7.⒋ 负责定期组织项目部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修理人员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及时检查了解车辆状况、人员思想情况,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7.⒌ 负责对外租车辆的审查管理,对审查不合格者,有权禁止录用。督促雇用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7.⒍ 负责安排机械、车辆三级保养,坚持进行三检制度,杜绝车辆机械带病运行。

  7.⒎ 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讨论、分析,制定、落实防范,并负责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8、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8.⒈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施工时必须注重安全工作,为本施工队的第一安全员,对本队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8.⒉ 带领本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和制度。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负责解决本队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安全。

  8.⒊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负责本队日常的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票的审查、签发,负责坚持班前安全讲话。根据人员素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负责随队值班驾驶员的安全学习与教育。

  8.⒋ 尊重和支持各级专职(责)安全员的工作,为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创造条件。

  8.⒌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厂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分配上岗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试岗操作期间的安全。

  负责本队外协工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8.⒍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确保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工具器和安全用具、用品必须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检查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负责对本队违章者进行登记与处罚工作。

  8.⒎ 组织本队职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文明施工,对执行施工技术措施的正确性、严肃性负责。

  8.⒏ 发生事故后,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组织本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9、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职责

  9.⒈ 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制度、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协助组织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9.⒉ 协助队长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有权纠正和制止违章,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罚款。

  9.⒊ 督促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经常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向队长汇报。

  9.⒋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队长做好整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的落实。

  9.⒌ 做好本队新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外协工的安全教育,协助劳务分包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9.⒍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负责监督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

  9.⒎ 发生伤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搜集现场有关原始资料。参加本队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根据事故防范措施,协助队长积极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

  10、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0.⒈ 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学习、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等,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规程。

  10.⒉ 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法应详细交底,监督执行。

  10.⒊ 检查施工作业点的安全措施及所用工器具、机械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和纠正违章作业。

  10.⒋ 参加本队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协助队长及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 登记表”。从技术方面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11、现场作业班长安全职责

  11.⒈ 作业班长(现场工作负责人)为该作业点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该作业点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11.⒉ 负责组织领取当日施工所需的工器具,并对所领工器具、安全用具的数量、规格、质量负责。工作结束后指派专人如数归还。

  11.⒊ 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票的填写,提出补充要求,进行人员分工,并会同队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在安全工作票上签字。

  11.⒋ 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布置现场组织施工,不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及要求,同时督促他人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遇有特殊问题,不擅自作主,应及时报告队长,妥善处理。

  11.⒌ 负责现场施工的指挥工作,不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并负责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1.⒍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停止违章人员作业。遇有大风、雷雨等特殊情况有权先行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队长。

  11.⒎ 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提供真实情况,接受教育,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12、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

  12.⒈ 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本作业点安全施工负监督、监察、监护、检查的职责。

  12.⒉ 认真宣读安全工作票,并监督执行,与工作负责人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2.⒊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总体布置应和施工技术措施相一致,监督作业人员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2.⒋ 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2.⒌ 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严重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对违章人员有权采取罚款措施,劝阻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队长解决。

  12.⒍ 安全负责人对外协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护,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12.⒎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均应及时报告队长进行登记。并要分析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13、工人施工安全职责

  13.⒈ 牢固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施工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作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3.⒉ 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3.⒊ 对本人不熟悉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本工种范围以外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未经取证不得使用操作。

  13.⒋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所要进行认真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个人施工安全和不影响他人的安全作业。对设有安全警告标志的危险场所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前认真清理好作业现场。

  13.⒌ 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文明施工,不冒险蛮干。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进行妥善处理,爱护安全施工设施,不乱拆乱动。

  13.⒍ 积极参加上级及本队组织的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的建议,纠正不安全行为;积极参加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革新活动,帮助新工人学习安全施工知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3.⒎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或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险情,有权先行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再行报告。

  13.⒏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旁证,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14、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4.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交警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4.⒉ 精心爱护车辆,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按时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使车辆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

  14.⒊ 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和将车交无照人员驾驶。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4.⒋ 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不强超强会,不乱停乱放,精力集中,不出现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4.⒌ 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如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不得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和隐瞒事故。

  14.⒍ 积极主动参加项目部和施工队组织的安全学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苦练基本功,提高驾驶水平和服务质量。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0

  一、总则

  1、为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落实安全责任,调动全矿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和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奖罚坚持绩效考核、目标管理、重奖重罚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

  1、矿安检科负责制定安全奖罚办法,并组织实施。

  2、人事科负责各类安全奖金的审核批准,执行对矿所属单位或个人安全管理扣款的收缴;财务科负责奖金的发放。

  三、管理规定

  1、矿每年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

  2、各类安全奖、扣款单据由安检科出具,人事科、财务科统一收缴,纳入专门帐户进行管理,并设立台帐。

  3、上级部门对矿各类事故考核罚款由矿工资总额承担。

  四、考核

  1、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由安检科按照矿年度安全考核办法,对全矿职工进行考核奖罚。

  2、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依据考核结果对全矿各单位、班组、个人进行奖罚。

  3、对于发生的各类“三违”、隐患、事故的责任人员及其举报人员按照《“三违”认定及处理标准》、《隐患排查与事故处理规定》等进行奖罚。

  4、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按矿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它按矿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给予奖罚。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1

  一、山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目前的施工安全形势

  我国目前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一些山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现场,受作业环境条件的限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现场安全隐患未能彻底消除,因工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还时有

  发生。

  2、原因分析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为何难以根本消除?施工安全事故为什么仍然屡屡发生?施工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本文结合笔者的经验和认识,分析如下。

  2.1认识不到位

  对安全生产认识的不到位是施工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安全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施工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是安全监督部门的事。对建设项目而言,项目业主的认识也不到位,不少项目业主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情,现场安全监管是监理的事情,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安全责任。有的甚至认为管多了责任就会上身,思想上没真正重视。这种片面认识直接导致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和体系建设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安全管理工作仅是开个会、发通知、提口号和走过场地进行检查;二是对安全生产愚昧无知,部分施工单位一味追求进度和效益,在安全方面,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安全检查也是流于形式,有的单位甚至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对安全生产的愚昧和无知造成安全隐患无穷,很多惨痛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均是死于愚昧、死于无知;三是对安全生产规律缺乏研究,认识不够深入,对安全生产的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

  2.2管理不到位

  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是施工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管理不到位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未真正建立,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甚至取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使得管理力量更加薄弱;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层层落实到位,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制订的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也形同虚设;三是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强调进度而赶抢工期,片面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对违章违规的行为,处罚措施和整改落实均不到位,致使施工现场到处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2.3监管不得力

  政府安全监管不得力是施工安全问题的间接原因。监管不得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管方式大多以不定期大检查为主,日常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措施,而且检查形式单一化,手段较为落后,还存在建设规模大与监管人员不足的矛盾,使得安全监管覆盖面小,监督力度不够,不适应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二是执法不严格,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法律法规暴露出可操作性差、部分条款交叉等问题,致使对施工安全问题纠正不及时、处罚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导致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

  2.4经费投入少

  安全经费投入少,是施工安全问题的.关键环节。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不足,使得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不少施工单位以低价获取工程,施工中通过压缩安全经费来扩大利润空间,从而埋下事故隐患。

  2.5人员素质低

  现场作业人员素质低是施工安全问题的决定因素。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工业化、加速城镇化的发展阶段,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其他行业,公路工程建设门槛较低,吸纳的农民工较多。与产业工人相比,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严重不足、安全风险意识低、安全技能和防范能力都相当差。

  二、对策研究

  1、山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

  相对于平原区而言,山区高速公路建设,受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建设难度大。其特点和规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作业环境条件艰巨复杂

  施工现场地处高山河谷,作业环境十分复杂,条件恶劣,安全隐患源、危险源较多且分布范围较广。在气候冷暖、洪水、雨雪、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下,塌方、倒塌、水毁、滑坡、泥石流等安全事故随时都会发生。

  (2)安全生产事故诱因多样化

  山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构造物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构造物和交通工程设施等,高墩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施工难度很大;施工周期较长,一般需要3年以上,涉及的材料、机械、人员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偏低;陆地、水下、水上、高空、爆破等各种特种作业多;工序之间施工协作性要求高;传统质量、进度、资金三目标对安全生产形成的压力;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足,例如,勘察设计深度特别是地质勘探精度不够,地质情况变异大,会增大后期施工难度,埋下安全隐患。

  (3)安全事故易发、多发

  高速公路工程作为线状工程,线长点多,一个施工标段短则几公里,长则十到几十公里,而且山区高速公路施工场地狭小,工种复杂,地质条件差,施工技术难点多,存在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因此易发、多发施工安全事故。

  2、安全源于管理

  (1)安全必须依靠管理

  管理是第一位资源。通过对施工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和对山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表明:搞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工作,必须依靠管理,安全生产实质上要解决的是管理问题。

  (2)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制定具体、明确、量化的安全管理目标,目标管理是管理中的管理,目标体系的设定、实施、检查与评价应当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制定目标要突出重点。对于山区高速公路的施工,安全目标应把对触电、高处坠落、车辆和机械伤害、火药爆炸、淹溺等事故的预防当作重点控制对象;把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具备安全上岗资格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能力、现场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组织施工生产、施工方案安全可靠、机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齐全并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爆破作业、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吊装作业、人工挖孔作业、张拉作业、隧道施工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作为管理的重点。

  3、安全管理的实施

  3.1抓住一条主线

  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应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条主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基础、核心制度。只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做到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3.2落实四项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的从业单位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需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约束、社会约束、自我约束、激励机制。

  (2)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GB/T28001―20xx),施工单位要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积极推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深人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严格执行“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提高培训效果,积极创建企业安全文化。

  (4)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经费到位。狠抓基层和基础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结语

  在高速公路建设大规模向山区发展、建设难度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形势严峻。当前,解决这一现实课题的关键在于:深入研究其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提高对山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从创建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依靠安全科技和加大安全投入五个方面人手,强化管理,实现人机环境的和谐与统一,确保山区高速公路施工本质安全。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七条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查处理.第二章事故汇报

  第八条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的同时必须立即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调度室、本车间值班干部。

  第九条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必须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和有关部室(车间)值班人员。公司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应立即汇报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及公司其他领导和公司有关部室值班人员,并立即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第十条事故汇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

  (三)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已经采取的措施;

  (五)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

  第十一条事故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及时上报。

  第三章事故应急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公司要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相关部室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不得擅离职守。

  发生轻伤事故,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重伤事故,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死亡事故,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机电设备及生产事故,技术部及主管机电设备、生产副总经理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十五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章事故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处以1000~20xx元罚款,伤愈后办10天“三违”学习班。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者处以1500~20xx元罚款,并办10天“三违”学习班.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1500~20xx元的罚款。

  4、根据互保联保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各处以200~600元罚款。

  5、对当班班长、车间安检员、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各处以1000~1500元罚款。

  6、对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副主任各处以200~600元罚款.

  7、对事故车间负有技术管理、业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各处以200~600元罚款。

  8、取消发生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9、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重伤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处以20xx~4000元罚款,伤愈后办15天“三违"学习班.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违章者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并处以20xx元罚款;非管理人员的给予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并办15天“三违"学习班。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的就地免职,并视违章情节和伤害程度处以20xx~5000元罚款。

  4、对负有互保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以1000~1500元罚款。

  5、对班长、车间安检员、当班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1500元罚款,各处以1000~20xx元罚款.

  6、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副主任各处以1000~20xx元罚款.

  7、对事故车间负有相关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各处以1000~20xx元罚款。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做书面检查,并将检查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8、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各处以1000~20xx元罚款、或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

  9、取消事故车间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车间安全风险抵押金。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死亡事故,公司协助集团公司调查处理。同时公司内部进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和上级处理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追究责任。公司内部责任追究:

  (一)发生1人死亡事故责任追究:

  1、对当班班长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车间安检员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0~2500元罚款。

  3、对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500~20xx元的罚款。

  4、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降职使用,并各处以2500元的罚款。

  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1500~20xx元罚款或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

  6、对公司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处以1500~2500元罚款,副职处以1000~20xx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1500元罚款.

  7、对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处以15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8、公司领导按照集团公司的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9、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标准对等处罚,处以事故车间5万元罚款,罚款缴公司财务。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责任追究:

  1、对当班班长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20xx~3000元罚款。

  2、对车间安检员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20xx~3000元罚款。

  3、对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20xx~3000元的罚款。

  4、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主任就地免职,并各处以20xx~3000元的罚款.

  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20xx~3000元罚款或留用察看1~2年的处分。

  6、对相关职能部室正职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20xx~3000元罚款,副职处以1500~24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500~20xx元罚款。

  7、对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以20xx~3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8、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标准2倍处罚,处以事故车间10万元罚款,罚款缴集团公司财务。

  9、公司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死亡事故的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事故责任追究:

  1、对事故车间班子全体成员就地免职,并各处以3000~5000元罚款.对当班班长、车间安检员给予留用察看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

  2、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3、对事故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给予免职处分,并处以3000~4000元罚款,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20xx~3000元罚款。

  4、对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

  5、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的2倍处罚,处以事故车间15万元罚款,罚款从事故车间当月工资中扣除。

  6、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触犯刑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对公司领导及机关部室相关责任人员除按上级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第十九条一般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室根据公司生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重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及公司共同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责任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

  2、对当班班长、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20xx元罚款.

  3、对事故单位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分管副主任各处以1000~20xx元罚款.

  4、对主管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20xx元罚款。

  5、对公司党政领导视事故情节处以20xx~5000元罚款。

  6、在对事故车间安全奖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办法执行.

  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后,由集团公司和公司共同调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xx~3000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责任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

  2、对当班班长、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20xx~3000元罚款。

  3、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分管工艺或设备副主任就地免职,并各处以20xx~3000元罚款。

  4、对公司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20xx~3000元罚款。

  5、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

  6、在对公司领导及机关部室责任人员安全奖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办法。

  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主要安全责任者及各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并给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由于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协调组织事故抢救,致使事故扩大的

  5、阻挠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监察(检查)或对安全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6、公司要求停产整改时,拒不执行的。

  7、未认真履行公司值班制度的第二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矿察看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

  3、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三大规程”或者失职渎职、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

  5、值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未认真履行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第二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有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3、忽视安全管理,有冒险蛮干行为的4、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

  5、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注:①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②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③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④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二十五条因对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不严格、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需要向集团公司申报审批的项目及其设计未申报审批,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第二十七条消防、气防人员在抢救事故过程中,出现出动不及时、未按通知的事故性质携带全救援装备、施救方法不当、贻误抢救战机以及其它失误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中心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八条医院接收到工伤人员后,不及时进行抢救或抢救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撤职的人员2年内不得任用,免职的人员一年内不得任用。

  第三十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车间主任和书记当年取消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资格;对发生重大非伤亡、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分管部室领导取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对发生死亡事故的车间当年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车间党政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

  第六章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

  第三十一条责成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车间负责人在公司安全办公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二条按照事故处理决定(通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内部和上级单位同时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理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不得重复处理.

  1、对事故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其他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室、在5日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有主管部门备案。

  2、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吸取事故教训,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制订、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三十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事故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工会组织和职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事故追查、安全责任追究和对责任者的处罚要从严、从快,以惩戒事故责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员.第三十六条对拖延责任追究不按时做出处罚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第三十七条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了解有关情况和调阅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八条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做出处理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必须建立齐全的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档案。

  第四十条对个人的安全罚款自公司下发处理通报或罚款通知单之日起三日内缴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收到罚款后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交安环部登记。对车间的罚款由人力部在当月车间工资结算中扣发并出具证明,安全环保部登记.对外来施工单位罚款由公司财务部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出具证明,安全环保部登记。安全罚款每季度末安全环保部人员与财务部对账并予以公布.安全罚款只用于安全奖励和开展安全活动,不得挪为它用.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3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及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进行论证、建议;

  3.制定方案并讨论通过;

  4.公示并听取意见,对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5.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定,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最终颁布和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劳动合同法》;

  4. 《劳动法》;

  5.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五、各项制度内容

  1.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责任方针制度

  目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总体方针和指导方向;

  内容:规定公司对安全项目实施最高控制的责任,要求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关注安全,量力而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公司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对未被及时发现和整改的不安全隐患追责。

  (2)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

  内容:设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动力。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结果反馈对目标制度进行优化。

  (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目的: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的具体职责;

  内容:规定各职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专业、标准、化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职责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估和人员培训,实现责任分工的有效协作,推动整个业务流程的集成化和标准化。

  2.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标准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并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内容:明确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规范。

  责任主体: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开展人机工程审核、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根据安全标准严格要求操作,并进行培训。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内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包括事故上报、调查、鉴定等流程。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建立健全的急救、抢救、救援体系,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救援,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鉴定。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整改;

  内容:规定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流程,包括检查主体、时间、内容等方面。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清单,确保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

  3.安全文化建设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内容:包括新员工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的开展。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规定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2)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目的:培养公司员工安全文化意识和安全生活习惯;

  内容:建立安全文化的宣传和培育制度,对提高员工安全文化进行培训。

  责任主体:企业文化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根据行业要求,定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思想引导工作,并加强员工之间的学习交流。

  六、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或行为不良的,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4

  一、考核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围

  办法适用于分区管理层、作业队班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考核机构

  分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构成,负责对分区领导、各系统业务部门及作业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区安质部,负责具体考核事务的处理。

  四、考核内容

  1、分区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综合评估。既考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又评估安全管理的实际效果。

  2、分区作业层考核主要侧重于结果考核,在内部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每月结算时进行考核,不再单独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

  分区管理层、作业层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分部管理层需在每年1月10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报送至公司安质会办公室备案,作为评选先进及年度安全考核奖惩的`依据。

  六、考核评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打分法。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管理人员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七、考核结果及应用

  1、为实现考核目的,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分区管理层考核评定结果为 “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其本月安全奖可全额领取;“不合格”的,其本月安全奖按照实际得分比例进行核算。

  2、考核“优秀”的人员,其职位晋升将优先推荐。

  3、凡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单位,根据责任程度,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评定为不合格。

  八、其他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分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制定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配套,形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5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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