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及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3.1.1 本制度规定了炼铁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有的责任。
3.1.2 各部门在生产经营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
3.1.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4 各级领导及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及标准。
3.2 术语
3.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和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2.2 “三同时”:基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3.2.3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4 职业危害: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或工作环境中所特有的危险因素对其具体造成的伤害。
3.2.5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3 管理职能
3.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炼铁厂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3.3.2 各部门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3.3.3 生产技术科是炼铁厂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是炼铁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3.3.4 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 管理规定
3.4.1 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4.1.1 厂长
3.4.1.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对炼铁厂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支持并督促副职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4.1.1.2 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领导有关成员积极开展工作,按月听取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研究改进措施,做出决策并检查决策执行情况。
3.4.1.1.3 审定申报炼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重大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具体措施。
3.4.1.1.4 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4.1.1.5 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引进技术及设备时,均需按规定负责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等环节同步进行。
3.4.1.1.6 组织对炼铁厂工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4.1.1.7 对实现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决定予以表彰或奖励。
3.4.1.1.8 按国家规定合理配置炼铁厂安全工作机构,保障专业管理人员的整体性、稳定性和素质的不断提高。
3.4.1.2 分管生产工作的副厂长
3.4.1.2.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厂长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全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3.4.1.2.2 组织领导职工学习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4.1.2.3 每月召开一次炼铁厂安全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对例会决定的事项,组织贯彻落实。安全例会要有记录,下发会议纪要。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必须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
3.4.1.2.4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4.1.2.5 组织作业区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应有可靠的临时性措施。
3.4.1.2.6 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4.1.2.7组织、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3.4.1.2.8 发生工伤事故,应察看现场,按国家规定上报的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制度确定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4.1.3 分管设备工作的副厂长
3.4.1.3.1 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3.4.1.3.2 组织领导分管部门对炼铁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3.4.1.3.3 定期组织设备动力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工业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3.4.1.3.4 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的同时,按权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
3.4.1.3.5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
3.4.1.3.6 负责组织和审核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报审。
3.4.1.3.7 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3.4.1.3.8 负责组织、督促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3.4.1.3.9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4.1.3.10 参加所分管部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1.4 分管行政生活工作的副厂长
3.4.1.4.1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所管辖部门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
3.4.1.4.2 定期主持分管部门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3.4.1.4.3 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搞好全厂文明生产、抓好职业卫生大检查,负责对分管部门的重大隐患整改的组织落实。
3.4.1.4.4 负责审批本部门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及职业安全教育等工作计划。
3.4.1.4.5 负责组织好本部门防暑降温食品、药品的供应,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噪声、辐射作业人员体检和女工保护工作。
3.4.1.4.6 对本部门制冷设备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和使用,保证制冷设备的正常运行,落实制冷、维修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3.4.1.4.7 负责组织本部门消防安全、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和管理,负责审批本部门消防安全、消防器材、治安保卫等工作计划,对重大隐患、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3.4.1.4.8 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监督和管理。
3.4.1.5 总工程师
3.4.1.5.1 对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
3.4.1.5.2 在组织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4.1.5.3 审定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标准,制定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3.4.1.5.4 负责审查部门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及安全培训工作。
3.4.1.5.5 参加本部门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
3.4.1.5.6 负责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4.1.6 作业长(包括配有操作岗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3.4.1.6.1 对本作业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根据法规和有关规定,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作业长开展工作。
3.4.1.6.2 作业场所的布置,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场所符合定置管理规定的要求。
3.4.1.6.3 主持编制和落实本区域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由本作业区施工的项目,应安排人力、物力按期落实,属有关部门或对外承包的项目,应督促按期实施。
3.4.1.6.4 坚持经常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职业病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按权限向厂长(或上级领导)提出报告。例会决定的事项应有正式文字记录。
3.4.1.6.5 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的制度,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3.4.1.6.6 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对所属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
3.4.1.6.7 定期对各岗位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批准上岗作业。
3.4.1.6.8 按规定配备作业区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3.4.1.6.9 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紧急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的发生。对人身险肇事故要查明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提出奖励意见,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分意见。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2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业务上受平安技术部门领导,贯彻有关平安生产规矩,检查执行状况,参加拟定、修订车间平安技术规程和有关平安生产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2、制定车间平安活动方案,对班组平安员举行业务指导,深化现场举行平安检查,制止违章指挥、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报请车间领导处理。
3、负责车间平安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检查及申报工作。
4、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列出整改方案,准时同有关人员一同提出消退隐患的措施,口头或书面汇报车间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措施落实状况,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退在萌芽状态。
5、负责对各种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3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经营中抓好全方位安全环保综合管理: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市、区安全环保的决定和指示;
2.按董事长受理权限审定安全环保规划、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对每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安全环保工作部署、重大安全环保举措进行决策;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委会,听取安全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指导开展工作;
4.检查指导各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5.确定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及定员,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密切配合。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3、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未遂事故,检查落实改进措施,负责重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批;
5、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编辑本段质监总监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首席地质师安全环保责任制
1.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项目;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安全技术成果鉴定及推广使用;
5.参加重大设备、工艺、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组织分管业务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督促其业务保安职责的落实。监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指示贯彻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2、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力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矿员工及代培和实习人员三级教育的入矿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8、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劳动保护防护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及佩戴;
9、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环保的科学管理水平。
10、负责全矿消防、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爆破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种:
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
12、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财务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编制财务计划时,把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安全项目专项基金、安全环保奖励基金等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章,付诸实施,并监督执行。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承包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本部门建议。
4、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
5、正确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律。
6、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强化经营管理,抓好“双增双节”。
安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公司、厂、施工队、项目部各级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查处“双违”,协助领导解决安全环保上的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协助领导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组织员工讨论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环保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5、总结和推广安全环保的先进经验。
6、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7、参加审查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8、协助公司、选厂、施工队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对新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按期填写工伤事故统计报表。
9、提出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编辑本段队组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队组长是队组安全环保的直接领导者,对队组安全建设负有重要的.责任。
1、组织队组学习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带头执行。
2、组织本队组创建标准化队组,严格执行“五坚持”作业程序标准,对作业范围内文明生产隐患整改负责。
3、负责对新工进行三级教育,对转换工种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本组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的指导和教育。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反映安全问题。
5、积极组织工伤事故抢救,参加本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防范措施和的意见。
员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遵守厂规、厂纪,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履行班组安全公约,做到“三不伤害”。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本组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3、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爱护安全设施,及时反映,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4、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不冒险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检修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每班班前、班间、班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报告组长,重大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认真填写点检表,每次检修完毕后都要作检修记录;
4、按时检查各种承载绳及加油,并认真作记录;
5、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编辑本段电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严禁带电作业及修理设备,特殊情况带电作业,须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保护措施和监护人员在旁边方可进行。
2、使用仪表测量带电设备时,须防止设备零件、导线等产生机械拉力,禁止用有缺陷的仪表去检查带电设备。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禁止用导电工具敲打开关和接触不良的刀片和接点,一般情况下须停电处理。
5、高压绝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要定期做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6、电器设备发生问题时,若不停电有危险时,电工有权紧急停电停车。
7、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8、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9、检修电容等蓄能设备时,要先放电、验电后方可工作。
10、电器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挂检修牌,谁挂谁取。任何情况下检修高压电器或高压线路,都须小心谨慎,经验电、放电、三相线路输入端对地短接后,才能检修。
11、禁止随便改线路、接头,因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告诉值班电工。
12、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乱拉、乱接、乱动电器设备的行为,并向领导反映。
编辑本段电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使用时严禁碰线。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3、如电焊机有故障时,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后,请电工进行检查和检修。
4、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氧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装氧气表时,先检查氧气表及所用工具、手套是否有油污,严禁使用有油工具。
2、氧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氧气时人员应站在氧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氧气瓶嘴。
3、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发生器压力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防爆片。
5、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吊车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必须按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检查、操作。
2、严格遵守十不准吊的原则:
(1)、超过额定负荷不准吊;
(2)、多头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浅不准吊;
(3)、吊绳拴不稳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准吊;
(5)、歪拉斜挂不准吊;
(6)、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准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具等,不拴紧、捆牢不准吊;
(8)、带凌角快口的物件不准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10)、各种液体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准吊;牧歌寄谦牧翁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4
01、员工在未接受任何使用培训前,禁止操作各种机器设备。员工在使用电器(吸尘器、洗地毯机、抛光机等)前,必须先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电源插头、电源线完好无损。如发现有破损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更换。严格禁止使用带有破损的`电器。
02、所有电源插座在不使用时要将电源开关关闭。如发现插座松动,应及时报修。
03、员工使用电器时,要杜绝生拉硬拽电源线,确保正常安全使用电器。
04、员工需要进行登高作业时,要有安全保护措施,或由其他同事保护,不得单独登高作业,更不得使用其他物品代替梯子。
05、公共区域清洗地面、打蜡、擦地时,必须放置警示牌,提醒他人“小心地滑”。
06、员工在清洗玻璃杯时,必须要注意正常操作,以防伤害自己。
07、清洗浴缸和卫生间地面时,应注意地面是否有水,以防摔伤。
08、工作中如需要搬床或其他重物时,要按正确方法操作,防止扭伤。
09、清洗客房地毯需要将床立起时,要确保将床立稳,以防倒下砸伤自己或他人。
10、清洗房间或其它区域玻璃时,不要将全部身体探出窗外,以防坠落摔伤。
11、库房及工作间内物品摆放不要过高、过密,防止物品掉落。
12、更换房间灯泡时,确保手是干燥的。不得使用湿布擦拭电灯、电器。
13、关房门时要注意不要将手放在门框处,防止被门阏伤。
14、正确使用各种清洁剂,防止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
15、员工在工作中不要随身携带锋利物品,以免伤害自己。
16、在上下消防楼梯及在其它区域行走时,应小心地滑。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5
一、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本制度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2、本制度的.起草单位:企业安全部
3、本制度的征询单位:企业职工代表会、工会、团委。
4、本制度的审批单位:企业领导小组。
四、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
1、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制度规范,以达到预防、控制、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3、责任主体。企业领导班子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有核心责任,全公司员工都应该有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执行程序。在公司的各个岗位都应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责,警惕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或处理。
5、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六、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以上法律法规均是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应严格遵守并贯彻实施。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小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企业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6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安全科长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公司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工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陈昆,职务:总经理兼安全科长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解决重大安全隐患。
3.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罚。
第五条:安全科长的职责
1.安全科长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安全员职责
本单位安全员:霍察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
3.处理运输事故,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它运输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7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安技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4.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安技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车间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安技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3.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3.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3.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技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技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4班组安全会议
4.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技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4.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5.附则
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8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管理层和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外包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审批应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的程序进行,经总经理审批后正式颁布后施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
本制度制定应符合以下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宣传和落实。
内容包括:确保员工安全、保护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全面预防事故、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和规模,确定相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监管、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隐患处理。
4.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并定期检验、评估、修正。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组织演练,保障生产安全。
六、责任主体与责任追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总责任。
2.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整体规划、组织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安全质量动态。
3.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内部安全制度。
4.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使用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的演练和修改,应当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同其他负责人共同制定,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9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0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用心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状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状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状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状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职责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状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礼貌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务必贴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贴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务必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资料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状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务必贴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状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职责制时,把安全资料纳入职责制资料,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资料,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资料;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状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1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各班组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和长远规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值。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按职工总数的2-5‰配备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并相对保持稳定。
5、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6、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月组织一次演练。
7、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8、按权限组织本项目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机关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督促、检查、指导副职、副经理等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认真落实“三同时”(即: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题工程设计、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有关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
二、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演练的各项协调准备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源点及监控办法,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5、定期组织各部门安全大检查,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动态,落实事故隐患和整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6、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7、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向职工告知所在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每月进行一次全员考试。
8、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并按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全体人员受到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9、负责动火项目的审批工作。
三、现场安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按“五同时”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
2、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能得到有效实施,向员工及施工人员明确所在岗位具体的安全责任。
3、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期考核。
4、组织各部门定期、不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作好记录;主管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要立即按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6、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督促职工穿戴。
7、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压力仪表等,一经发现失效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新入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职工全员教育、特殊工程人员教育等多种教育,并进行考核。
3、组织开展安全月等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草案)、危险源点及监控办法,负责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组织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技术措施方案,批准后严格监督执行情况。
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新、改、扩建项目及设备更新发行项目坚持并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本项目锅炉安装等特殊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负责动火特种作业的审批(报监理、业主代表、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监督检查日常动火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职工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及时发放、合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防尘、防毒、防噪音、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五、财务部安全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资金及时到位。
2、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立项,则不准挪他用。
3、定期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及储备情况。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全力配合主管领导的处置,制定快速使用后续批复的操作程序。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2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各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项目处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量处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工处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务处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公室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3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特大事故中被认定负有领导责任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外,按照《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公司停业整顿,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其法定代表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在重大责任以上事故中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的,因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缓报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处罚外,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三、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发生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驾驶员给予经济处罚,酒后驾车或将车交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出租汽车公司同驾驶员解除合同关系。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4
1、科长对全科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岗位各负其责。
2、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库保密制度。各种介绍信、文件、资料、公章、负责人印章要严加管理,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损毁、私自外借,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3、收发人员对收发的信件、文书要登记,并及时送发,不得丢失。如因丢失、错发、错收,给库或个人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4、在办理户口接转,职工调动,晋级,转正,调资,离退休,干部的'提拔、任免,职工养老金、失业金的缴纳,独生子女保险的办理等手续时,不得延误。如因本人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库及当事人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5、驾驶员、微机管理员、茶炉工要按章操作。如因违章操作,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6、档案室、微机房、车库内严禁烟火,要安全用民,否则,由此引起火灾事故,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7、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做好立卷,归档、移交、鉴定、销毁工作,如因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8、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修,严禁开故障车和酒后驾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发生交通事故,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9、不出车时,车辆要停放在库区车库内或指定位置。如擅自停放,发生车辆被盗、损毁、爆炸事故,后要由责任人自负。
10、伙食管理人员要搞好饮食卫生,如因饭菜质量低劣或饭菜中含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人员伤亡事帮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11、各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品和器材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借或占为已有,如有损毁、丢失,按原价赔偿。
12、如有违反上述情况之一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5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务必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务必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理解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职责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务必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职责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职责人30元。
7、移动式电气设备务必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务必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职责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务必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务必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务必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4、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5、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6、罚款实行连带职责,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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