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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制度

时间:2025-06-24 08:50:27 制度

产科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科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产科制度合集(15篇)

产科制度1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

  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

产科制度2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二、对疑难重症病人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四、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五、门诊检验、超声、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药房划价、发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六、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七、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

  分娩区工作制度

  1.分娩室每日二十四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

  6.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及时消毒。

  7.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8.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点眼等,送婴儿室。

  交接班制度

  一、我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二、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三、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四、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五、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待产室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待产室要更换手术衣、口罩、帽子鞋子。

  2、待产室整齐清洁,地面无污迹,每天用有效氯拖地,墙壁、无影灯与桌面等处,每日擦抹一次,晨晚均要开窗通风,避免室内空气污浊。

  3、戊二醛消毒液浸泡,每周更换一次,各种消毒液浓度要达到要求。

  4、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每日用紫外线定时消毒。

  5、物品排列有序,消毒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标志。

  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室内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日一次紫外线消毒灯照射,作出院终末处理。

  2、室内日常清洁消毒,湿式打扫,病房地面与走廊每天用含氯制剂拖扫一次。

  3、工作人员注意手的清洁,治疗操作及接触产妇、新生儿前后洗手,必要时消毒液浸泡。喂哺前帮助母亲清洁手、乳头。

  4、护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多人次接触产妇及婴儿而引起交叉感染。

  5、工作人员如患传染病及时调离。

  6、隔离病房收住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如hbeag阳性孕产妇)。

  7、产妇与婴儿用物分开,直接接触新生儿的布类需经高压消毒后使用,换下的尿布要放在固定的容器内。

  8、控制陪护探视人员,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传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产科制度3

  一、产房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间标识明确。

  二、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换产房的工作衣、帽、口罩、鞋;手术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职业防护。除参加接产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人内。三、产房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三次,地面湿式清扫三次;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物表等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作好登记。

  四、产妇进入分娩室必须更换衣、帽、鞋,做到橡胶垫、臀垫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刷洗晾干后再到供应室灭菌后再用。无菌产包一经打开超过l小时未用者必须重新更换。

  五、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擦拭,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六、器械清洗室应具有洗涤池。

  七、助产器械包内备断脐专用剪及无菌纱布、棉签、无菌手套等,禁止断脐器械与其他助产器械混用;新生儿吸痰管一婴一管一用一灭菌;可重复使用的新生儿复苏设备,每次使用后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吸引器、吸引瓶及吸引管等以及手术后的手术器械应及时清洗干净后,送消毒供应室统一清洗消毒、灭菌处理。

  八、各类物品如体温表、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等冲洗用品,每周进行二次压力蒸汽灭菌;消毒液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九、接生后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

产科制度4

  一、出院病例讨论会。出院病历讨论会全科举行的由科主任主持,以专业组举行的由主治医师主持。讨论时主管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出院病历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主要审查记录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顺序排序;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二、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确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尸检报告发出后2周内进行。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讨论情况收入病历。

  五、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

  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二、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三、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四、严格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五、严格做好产程、分娩记录。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后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六、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七、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人分娩记录。如无异常送回母婴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八、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油浴、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左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包被包裹。

  九、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助产人员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十、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十一、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传染病及易感染的产妇,应在隔离产房接产,所有物品应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十二、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产房用过的巾单和污染物原则要求经由污染路线,最低要求必须装袋封口运出。做好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和产房终末消毒处理。

产科制度5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广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广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广西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广西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广西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急救和转诊网络的建设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孕产妇急救和转诊网络,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根据区域范围和医院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条件,将辖区内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转诊分片负责的原则,确定其在转诊中的上下级关系,由指定的上级机构包片负责接收下级医院危重孕产妇的转诊任务.。在农村地区,一般以具备抢救能力的县级综合医院为转诊中心。

  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转诊网络名单向辖区内全部医疗机构及群众公布,并制定明确的转诊程序,规定什么情况转哪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规定接纳本机构能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对规定服务范围以外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至相应的上级医院进行诊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诊,不能延误或推诿。

  2、转诊中心的条件

  转诊中心应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技术,全套麻醉,呼吸,循环管理等技术相应设备,以及产科抢救药品,产科抢救设备,抢救制度,而且抢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3、各级转诊中心应具备急救车,且24小时有人值班。如果本院急救车外出,应迅速联系当地急救站或通知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附近医院解决。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如组织固定的担架队,在必要时一面利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通过电话与上级急救中心联系,由上级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

  4、转诊过程的要求

  下级医院应在识别出高危后及时上转,不要等病情危重时方转,上级转诊中心应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指导如何处理。

  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科医务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院科两级要加强管理和督促检查,防止意外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母婴同室区安装防盗门,非探视时间不得开放,做好防盗门锁匙的交接班,若有突发事件发生随时保证能打开大门。

  (二)、责任护士要向住院孕产妇进行入院宣教,宣教内容:(1)、入院须知;(2)、探视陪护制度;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宣教后责任护士和孕产妇要签名。

  (三)、实行当班医护人员查房,清点母婴人数,交接制度,实行交班责任制。使严格的医疗和护理工作制度并得到落实,保证母婴得到安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四)、严格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制度

  为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母婴安全。非探视时间一律不予进入母婴同室区探视,进入探视者要进行签名登记,患呼吸道传染病和红眼病等患者严禁探视,获准入探视者必须清洁消毒双手后才可入室,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次探视只允许1—2人,需要陪护者由产房护士长根据产妇具体情况发放陪护卡,一卡只允许一人陪护,其余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母婴同室区。探视和陪护人员身份要登记清楚,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非亲属不许探视,母婴同室区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分娩女婴或残疾婴儿并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和医院领导。

  (二)、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

  (三)、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认真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必须做到:1、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2、抱婴儿或还婴儿时,须在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上填写清楚抱(还)婴的日期,时间,母婴分离原因,并有医护人员和产妇或婴儿父亲双方签名。

  (四)、婴儿出生时立即在婴儿病历上盖上婴儿脚印,出院时必须由母亲在病历上加盖母亲拇指印,而且必须进行《婴儿出院产科登记》后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院。除产妇死亡或昏迷神智不清情况下由父亲签字认领外,单亲母亲和发生产妇死亡的情况时,才由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认领,一般情况不允许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随意认领婴儿。

  终止妊娠制度

  (一)、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见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

  (二)、如为计划生育引产的,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属大月份引产的,须持有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经医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引产。同时,要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四)、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并有两名医护人员签名。

  (五)、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和《计生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弃婴处理制度

  (一)、医院内或周边发现弃婴时,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及时转送社会福利部门收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提供弃婴。

  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检验科,遗传室,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广西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二)、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经国家卫生部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

  (三)、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

  (四)、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引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科制度6

  1、认真落实产科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

  2、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3、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

  4、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5、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产科制度7

  一、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二、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3、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5、严格做好产程图、分娩记录。产程图、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如无异常护送回母婴同室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8、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檫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点眼药水、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双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胸牌系于包被外面。

  9、执行交接班制度,助产人员做到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10、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1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应隔离产房接产,所用物

  品应用含有效氯20xx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洗、打包、灭菌。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含有效氯20xx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擦拭,每日用三氧消毒器空气消毒两次,接生后及时消毒一次。

  1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产房终末消毒处理。

  三、待产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待产室经常保持整洁,待产妇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和剪指甲(趾)等。

  (1)舆洗用具,专人使用。出院后行终末消毒处理。公用设施每日消毒擦拭。

  (2)便器专人使用,每周消毒,如为公用则每次用后浸泡消毒、洗净备用。

  (3)待产妇的衣被至少每周更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4)病区的清洁用具应分类标记,严格区分使用。用后浸泡消毒、洗净晾干。

  2、医护人员进入待产室要衣帽整齐、清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3、地面用清水、1000ppm有效氯溶液湿拖,每日二次,拖把要专用,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4、室内每天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十分钟,每日用流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每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5、待产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性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次,3—6个月做一次鼻、咽拭子培养。

  6、待产妇出院后要及时做大、小床单元的终末消毒。

  7、待产妇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8、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的家具、器具、被服、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擦拭治疗台、窗台等,保持产房、检查室、隔离产房清洁。

  2、每周二、六接生班,检查各种器械、产包、过期包及时消毒。

  3、每日接生班负责更换吸引瓶、灌肠筒、小水壶、湿化瓶及艾力斯。

  4、每日待产班查房后及产妇分娩后整理待产室床铺。

  5、每日中班更换刷子、毛

  9、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消毒处理后再排入下水道。

  四、产房清洁卫生制度

  1、每日接生班用消毒液巾及体温表消毒液。

  6、每周二、五中班更换各种消毒液及容器并记录。

  7、每周四中班用消毒液浸泡湿化瓶并更换消毒液。

  8、每周五大夜班对各种器械产包总消毒。

  五、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产房的衣、帽、口罩、裤、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内,私人物品不得入内。

  2、严格参观、实习和陪产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除参加接产的有关人员外,

  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履行消毒隔离和卫生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一切清洁工作均应湿式打扫,物体表面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一次,地面用含10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拖擦。产房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毒两次,每次30-60min,产房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4、产包及敷料送供应室高压蒸汽灭菌,凡15cm×15cm×20cm的敷料包内投入指示卡,包外贴上3M胶带指示卡,以证实是否已消毒灭菌。灭菌后的消毒有效期为1周,到期未用者,重新灭菌后再用,无菌罐、无菌镊(钳),盛碘酒、酒精瓶,灌肠筒、冲洗壶等,每周高压蒸汽灭菌二次,干无菌罐及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一次。

  5、用过的接生器械及物品必须一用一消毒,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若用2%戊二醛溶液,灭菌浸泡时间为10小时,消毒为30分钟,其浸泡器械使用前必须用生理水彻底冲洗,溶液每周更换。

  6、氧气湿化瓶及吸引器瓶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传染病产妇用过的器械以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后取出清洗擦干,打包送供应室高压灭菌后备用。一次性敷料送焚烧炉焚烧,非一次性布类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或送环氧乙烷室消毒后,送洗衣房清洗。

  7、产床、接送病人的平车、器械车、凳、用具及地面均以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拖擦)消毒。平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用后严格消毒,可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刷洗。

  8、凡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应按隔离技术规程接生。所用器具应用含有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清洗、打包、灭菌。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含有效氯20xxmg/L的溶液擦拭,并用过氧乙酸熏蒸进行空气消毒。

  9、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焚化处理。

  10、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空气中细菌总数≤200 cfu/m3,每月对工作人员的手进行细菌培养一次。每半年对紫外线的`强度进行一次检测。

  六、母婴同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母婴同室病房要求衣帽整齐、清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医护人员接触婴儿前要洗手,感冒时接触母婴带口罩,患传染病者及时调离,严格无菌操作制度。半年大便培养一次,一季度咽拭子培养一次。

  2、病室保持清洁,地面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湿拖两次,湿扫三次。每日流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开窗通风换气,每日3—4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3、床头柜等物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洗一次。出院后母婴床单元终末消毒处理,并及时更换床上用品。

  4、直接与新生儿接触的布类(包布、小儿衣、小毛巾等)要消毒后方可使用。换下的包布不得随便乱扔,要放在固定的桶内。

  5、婴儿每次沐浴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沐浴台、沐浴池;婴儿浴室每日沐浴后用500mg/L

  有效氯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

  6、各种直接接触婴儿的检查器械如听诊器应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注射器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体温表,婴儿洗澡毛巾、用物高压消毒后备用,一人三巾(小毛巾、开刀巾、大毛巾)。

  7、病室盥洗室、厕所、母婴室、治疗室、办公室的拖把、扫帚分别固定专用,并有标记,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8、扫床毛巾、擦床头柜抹布,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布,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

  9、严格陪客探视制度,陪客、探视者必须衣服清洁,无传染病,遵守病房制度,接触婴儿前洗手。

  10、产妇哺乳前要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产妇在传染急性期间应暂停哺乳。

  1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应及时与正常母婴隔离,并及时向院内感染控制科报告。

  七、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

  1、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围产保健卡上作红色特殊标记。

  2、根据当地医疗条件,制定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按病情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对未按期来诊者须采取不同方式追访(家访、信访、电话访)。

  4、凡属高危妊娠均应住院分娩,部分患者应酌情提前住院分娩,根据当地分娩转诊制度转Ⅱ级或Ⅲ级医疗单位。

  5、高危孕妇住院后,根据母婴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最有利的分娩时间及分娩方式。

  6、高危妊娠者产后应由乡(镇)、街道卫生院保健人员进行访视。产后42天到指定单位进行健康体检。

  分级管理:

  1、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医疗水平及交通等社会因素具体情况对高危妊娠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基层医院的高危妊娠及分娩转诊、会诊等制度。

  2、明确各级医院的职责、分工及业务工作范围。

  3、县级医疗、保健单位均应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接受基层医院的转诊、会诊。

  八、产科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毕业三年内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按照产科建设标准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及设施和药品,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人员职责以及各种登记及抢救程序。

  2、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织及院、科产科质量管理员,定期召开会议,评价产科工作。

  3、实行产科行政查房制度,由分管业务院长、医务处主任牵头,每季度1-2次,协助各方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产科工作。

  4、严格执行产科人员和助产技术准入制度,产科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该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产科服务。

  5、加强对产科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实行学分制管理,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以提高起学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技术,以提高产科质量。

  6、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手术后病人随时巡回。产科负责对转入儿科的病理新生儿母亲的查房和诊治。

  7、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住院医师要及时报告主治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抢救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必要时报告院产科抢救组织,以协调各科,组织抢救。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接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住院医师应对孕产妇进行床头交接,二线医生对高危孕妇要进行床头交接;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兆、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9、认真实施促进母乳喂养措施,严格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0、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11、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常规,认真做好带教实习工作。积极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12、努力完成医疗质量及工作效率指标。科室每年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附:服务质量标准

  1、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85%

  2、院内子癫痫发生率为0

  3、Ⅲ度会阴撕裂发生率为0

  4、二级以上医院剖宫产率≤25%,一级医院剖宫产率≤10%

  5、新生儿死亡率≤6‰

  6、医疗事故发生率为0

  九、孕产妇、围产妇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报告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设专人负责本科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的资料收集与报告工作。

  2、登记凡孕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包括死产、死胎、新生儿和出生缺陷儿。

  3、建立孕产妇死亡登记制度,凡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妇幼保健所,并在一月内将登记表报妇幼保健所。

  4、及时与儿科联系,了解转儿科治疗的新生儿情况,并做好围产儿出生缺陷、死亡登记;

产科制度8

  一、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一)报告制度:凡遇到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科护士及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逐级上报卫生局。

  (二)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三)启动护理急救小分队和护理急救梯队。

  (四)重大意外伤害急救程序

  1、院内急救程序

  (1)伤病员来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护士做好应急处理。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急诊科人力不足时,由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调集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急救工作。

  二、传染病救治应急预案及流程【应急预案】

  (一)就诊病人一旦确诊为传染病,应根据传染病的类型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对诊疗用品进行消毒、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时限报社会卫生科。传染病暴发和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二)病房办公室护士热情接待病人,根据病种安排床位(同一病种住同一房间),立即通知责任护士,向病人介绍有关制度(如消毒隔离制度、限制人员探视制度、活动范围规定等),并通知医生。

  (三)病房应布局简单、便于消毒,保持空气新鲜、阳光充足。

  (四)根据不同的病种执行不同的隔离措施,立即测量体温、脉博、呼吸、血压、体重,病情危重时积极参加抢救,必要时由专人进行监护。

  (五)遵医嘱执行各种治疗和护理,对用过的物品严格进行消毒、清洁、灭菌,必要时进行焚烧。

  (六)急性期病人卧床休息,谵妄及有精神症状者,加床档以防坠床。

  (七)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时,立即通知医生,并协助处理。

  (八)观察药物疗效和副作用。遵医嘱进行相应的处理。

  (九)对家属送来的食物经检查后方可食用。

  (十)做好心理护理,消除病人顾虑与急躁情绪,积极配合治疗。

  (十一)做好卫生宣教,按不同病种,向病人讲解预防传染病的卫生知识。

  (十二)认真及时的做好各种记录,做好个人防护,预防交叉感染,防止病菌扩散。

  (十三)传染病人治愈出院时,应对其衣物及生活用品进行消毒后方可带出病房。病人出院后对床单进行终末处理。

  (十四)病人死亡后,应将尸体消毒后火化。甲类或乙类中的炭疽病人死亡后,必须将尸体立即消毒,就近火化。

  【程序】确诊为传染病人→报告→送相应机构救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密切观察病情→积极参加救治→做好个人防护

  三、突然发生猝死应急预案及程序【应急预案】

  (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定时巡视患者,尤其对新患者、重患者应按要求巡视,及早发现病情变化,尽快采取抢救措施。

  (二)急救物品做到“四固定”,班班清点,同时检查急救物品性能,完好率达到100%,急用时可随时投入使用。

  (三)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流程,常用急救仪器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仪器及时充电,防止电池耗竭。

  (四)发现患者在病房内猝死,应迅速做出准确判断,第一发现者不要离开患者,应立即进行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同时请旁边的患者或家属帮助呼叫其他医务人员。

  (五)增援人员到达后,立即根据患者情况,依据本科室的心肺复苏抢救程序配合医生采取各项抢救措施。

  (六)抢救中应注意心、肺、脑复苏,开放静脉通路,必要时开放两条静脉通路。

  (七)发现患者在走廊、厕所等病房以外的环境发生猝死,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后,立即就地抢救,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同时请旁边的患者或家属帮助呼叫其他医务人员。

  (八)其他医务人员到达后,按心肺复苏抢救流程迅速采取心肺复苏,及时将患者搬至病床上,搬运过程中不可间断抢救。

  (九)在抢救中,应注意随时清理环境,合理安排呼吸机、除颤仪、急救车等各种仪器的摆放位置,腾出空间,利于抢救。

  (十)参加抢救的各位人员应注意互相密切配合,有条不紊,严格查对,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并认真做好与家属的沟通、安慰等心理护理工作。

  (十一)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十二)抢救无效死亡,协助家属将尸体运走,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抢救过程结果;在抢救过程中,要注意对同室患者进行安慰。

  【程序】防范措施到位→猝死后立即抢救→通知医生→继续抢救→告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四、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过敏反应应急预案】

  (一)护理人员给患者应用药物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按要求做过敏试验,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二)正确实施药物过敏试验,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都应按要求正确操作,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

  (三)该药试验结果阳性患者或对该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此药。同时在该患者医嘱单、病历夹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在床头牌有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四)经药物过敏试验后凡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停用此药3天以上,应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次用药。

  (五)抗生素类药物应现用现配,特别是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下极易分解产生过敏物质,引起过敏反应,还可使药物效价降低,影响治疗效果。

  (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前要警惕过敏反应的发生,治疗盘内备肾上腺素1支。

  (七)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第一次注射后观察20~30min,注意观察巡视患者有无过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应急预案】

  (一)患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止使用引起过敏的药物,就地抢救,并迅速报告医生。

  (二)立即平卧,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小儿酌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n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

  (三)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抑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

  (四)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应用晶体液、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氨茶碱解除支气管痉挛,给予呼吸兴奋剂,此外还可给予抗组织胺及皮质激素类药物。

  (五)发生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六)观察与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

  (七)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6 h内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程序】

  (一)过敏反应防护程序:询问过敏史→做过敏试验→阳性患者禁用此药→该药标记、告知家属→阴性患者接受该药治疗→现用现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首次注射后观20~30 min (二)过敏性休克急救程序:立即停用此药→平卧→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改善缺氧症状→补充血容量→解除支气管痊孪→发生心脏骤停行心肺复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告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五、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动力电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二)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照明灯。

  (三)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早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四)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程序】接到停电通知→备好应急灯→准备动力电器的应急方案突然停电后→采取措施保证抢救仪器的运转→开启应急灯→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防火、防盗

  六、失窃的.应急预案及程序【应急预案】

  (一)维持好病房秩序,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二)加强巡视,做好安全工作,随手带门,经常检查门窗。

  (三)介绍住院须知时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四)一旦发生失窃,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五)通知保卫科,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程序】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做好安全工作→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发生失窃→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知保卫科→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七、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二)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三)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四)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五)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六)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七)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八)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九)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十)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十一)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程序】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隐患→紧急疏散患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极积极扑救→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火情无法扑救立即拨打“119” →告知准确方位

  八、留观患者出现输液、输血反应的应急预案及程序(一)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

  2、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

  3、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4、必要时通知检验科,上报医务科、护理部。

  5、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并抽取患者血样一起送检验科。

  6、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血器具进行封存。

  【程序】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通知检验科→上报医务科、护理部→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检验科

  (二)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输液或者保留静脉通路,改换其他液体和输液器。

  2、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

  3、情况严重者就地抢救,必要时行心肺复苏。

  4、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5、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科、药剂科、护理部。

  6、保留输液器和药液,同时取相同批号的液体、输液器和注射器分别送检。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进行封存。

  【程序】立即停止输液→更换液体和输液器→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就地抢救→观察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输液器和药液→送检

  九、患者留观期间出现摔伤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不安全隐患。

  (二)当患者突然摔倒时,护士立即到患者身边,检查患者撞伤情况:通知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摔伤原因或病因。

  (三)对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患者方法,将患者抬至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遵医嘱行X光片检查及其它治疗。

  (四)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轻抬至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通知医生,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五)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六)对于皮肤出现瘀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腆伏或0.1%新洁尔灭清洗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创面较大,伤口较深者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七)加强巡视,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八)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九)向患者了解当时摔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摔伤。

  【程序】患者突然摔倒→立即通知医生→检查患者摔伤情况| →将患者抬至病床→进行必要检查→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症处理→加强巡视→观察效果→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做健康教育

  十、留观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档,并有家属陪伴。

  (二)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三)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四)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教育。

产科制度9

  (一)负责院内产科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院内产科安全工作自查和质控,并进行针对性整改。负责院内数据质控及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管理,按时上报产科服务能力相关统计报表。

  (二)重点孕产妇全程追踪随访。在对所有本院建卡孕产妇进行登记和管理基础上,按照产前检查风险评估和动态变化情况加强追踪随访和管理,尤其对有低、高风险的孕妇。对转入或转出医院的孕产妇,根据管理规范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报告。

  (三)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根据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工作原则与处置流程和产科质量管理要求等规定,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及时转入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中心。

  (四)特殊新生儿患儿上报。对乙肝孕产妇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以及遗传性代谢病筛查阳性患儿、听力筛查阳性患儿等按工作规范进行随访,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患儿家长并转报区县妇幼保健院。

产科制度10

  1、 孕妇学校是产科对外宣传的窗口,本着服务于妈妈、服务于宝宝、服务于家庭、服务于社会的宗旨,xx医院孕妇学校免费对孕妇进行孕前、孕期及产后健康知识的宣教。

  2、 孕妇学校设专人管理,保证孕妇学校环境整洁、安全,设施固定、材料齐全。

  3、 每期孕妇学校课程设专人组织,保证授课井然有序。

  4、 孕妇学校的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确保授课质量。授课形式及方式应多样化,可采用大班授课、小组活动、个别咨询等多种形式,案例分析、讲课、经验分享、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以达到参与和互动效果。

  5、 孕妇学校管理老师应合理安排授课时长及频次数,每次授课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不少于4次。鼓励孕妇参加全程培训,使每位孕妇在其怀孕期间均能得到完整的孕产期健康教育知识和基本技能。孕妇学校授课教师的.课件要形式多样,不断更新知识,总结经验,使孕妇接受到更新的知识信息和服务。

  6、 孕妇学校老师要按标准孕妇学校教材,结合实际需求编写教案,准备教学资料。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授课老师、授课时间、授课形式等均应通过不同途径提前一月对外公示,便于孕妇选择自己所关心的内容参加培训或活动。组织者需详细介绍我科的优势,扩大对科室的宣传,增加知名度。

  7、 每季度开展一次孕妇学校课程满意度调查,并对课程进行反馈调查,保证孕妇(或其家属)对孕妇学校授课知晓率达到80%以上。

  8、 每年开展一次院内师资集中培训,针对听课人数及调查情况对孕妇学校课程设置、师资安排、教学方式和手段等进行分析,制定调整方案并改进孕妇学校工作。

产科制度11

  为了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制度,维护患者利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质量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实行计分制管理。

  一、职责分工

  1、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对科室行政、医疗、教学、护理等各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及协调,领导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负责科室业务规划与发展。

  2、护士长全面负责护理技术、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管理,协助科室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应用及科室行政管理。

  3、质控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全科各种医疗文件、技术操作及其他各项诊疗活动中执行技术规范的情况,并有权作出违规记录及处罚。

  二、医疗管理

  用药,尽量减少病人医疗负担。实行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告知制度。

  三、医德医风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接待患者及家属要和蔼、亲切,不准推诿病人。如遇错收病人,应主动与其他科室协调好后方可转诊。

  2、不准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索要红包、礼物引起投诉的,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处罚。拒收红包者,按拒收额度和医院规定给予经济奖励。

  3、加强“反商业贿赂法”的学习,巩固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的成果。拒绝医药代表进科室,不准与医药代表非法接触。

  4、对病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提倡文明用语。

产科制度12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由产房派专人负责,从妇幼保健站领取后,应做好编号、数量等方面的登记工作,若有填写错误应作废上交。

  二、非本院出生婴儿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三、不得出具与婴儿及其父母不相符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审查婴儿父母监护人的有效证件。

  五、不出具伪造、涂改和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医务科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定期栏、查、监督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产科制度13

  一、医院必须把产科质量放在首位,把产科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二、医院要建立健全产科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产科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产科质量管理工作。

  三、院、科二级产科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产科质量管理方案。

  四、产科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产科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五、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产科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各项医疗管理活动。

  六、产科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

  七、产科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

产科制度14

  1、科实行科主任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生责任制和住院医生24小时责任制。

  2、主任医生每周检查房间1—2次,主治医生至少每天上午检查房间,住院医生每天早晚检查房间,危重和术后患者随时巡回。

  3、认真贯彻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检查房间,写病程记录,及时组织危重困难患者的会议和讨论。坚持重大手术审查、术前讨论制度。交接班,严格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4、认真执行职场责任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禁止。

  5、认真执行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生产时服务新模式。

  6、认真做实习工作。

产科制度15

  1、手术室必须保持清洁、肃静、禁止吸烟。丹参加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无菌规范,进行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参观实习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鞋、口罩;服务对象进行手术室,一律更换手术室的拖鞋。手术室内不可大声喧哗和闲谈、不准会客,与手术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得携带与手术无关的.物品进入手术室。

  2、手术前按手术类别准备各种器械及敷料,查验手术包灭菌在有效期内。手术后如数清点,立即清洗干净,并送消毒。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应分别进行消毒处理。

  3、坚持术前查对受术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等;术中细致操作,严密观察受术者体征;手术完毕后,术者应当立即完成记录,填写手术登记。

  4、人工流产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测试负压,吸宫时,负压应维持在400mmHg~500mmHg。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术后要仔细检查吸出的胚胎及绒毛组织是否完成整、是否与妊娠月份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受术者术后观察半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

  5、手术中遇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业务院长汇报,及时组织抢救,并作详细记录。定期分析术后感染和并发症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切口感染及其它并发症。

  6、手术室抢救设备、器械及抢救药品等必须齐备,存放位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麻醉及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查标志、专柜加锁,专人管理,使用要遵医嘱并仔细并仔细复查核对。

  7、精密仪器应专人保管,手术包及器械定期消毒、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和器械;手术室物资不得外借。

  8、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彻底清理消毒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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