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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4 09:17:55 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实现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2 职责

  2.1设备技术部负责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管理台账,对生产设施从投入使用到报废拆除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3 财务部负责拨付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采购资金。

  2.3 各单位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职工按规范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

  3 管理流程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项目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 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技术研发中心、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规范管理。

  4.1.3建设项目经理部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4.1.4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应严格按公司《变更管理规定》执行,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5 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操作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操作人员接受培训,由熟悉生产设施性能的技术人员负责讲解。

  4.2.2 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2.3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2.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3.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2.4 涉及生产设施的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4.2.5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2.6 操作人员要准确填写生产设施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3 维护保养

  4.3.1 所有在用、闲置、封存的生产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开启、关停、转移、拆卸。

  4.3.2 各类生产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反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3.4 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的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 报损、报废条件:

  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4.4.2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报损、报废设备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生产技术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拆除项目负责人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处置。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4.5.2 安全设施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 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 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反腐处理;

  3. 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 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 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设置电力装置;

  7.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 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9. 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5.3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4.5.4 设备管理部应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4.5.5 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6 特种设备管理

  4.6.1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4.6.2 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4.6.3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设备管理部负责向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注册。

  4.6.4 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设备管理部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6.5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4.6.6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6.7 当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设备管理部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设施登记台帐

  5.2 安全设施检查、保养、检修记录

  5.3 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4 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和维护记录

  5.5 安全阀校验台账

  5.6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

  增塑剂车间根据生产特点及所用原材料性质、辅助设施特点确定重点防火部位为:

  1、酯化系统

  2、回收醇【V-103(A、B)、V-104(A、B)】和成品罐【V-9(A、B)、V-10(A、B)】系统

  3、热油炉系统

  一、酯化系统

  1、发现酯化系统出现火情时要及时向当班班长和车间报告,班长负责统一指挥灭火。

  2、酯化主操作工立即停车,切断与酯化系统连接的物料管线和阀门,具体为:停P-1、P-3、P-4、M-1、M-2和其它正在运转的设备,将釜底釜顶N2全开,给酯化系统充满N2。

  3、酯化副操作工负责报警

  4、各操作工在班长带领下用干粉灭火器或消火栓进行灭火,若装置二层出现火情,利用二层四个消防水栓及灭火器进行扑救,若为一层出现火情则利用框架北侧消防水栓及灭火器进行扑救。整个灭火过程中听从班长统一调度安排。

  5、灭火时各人员要与火情部位保持安全距离,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班长组织全体人员撤离。

  二、回收醇罐、成品罐系统

  1、回收醇罐、成品罐发现火情时当班班长负责指挥扑救。

  2、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当班班长,主操关闭醇罐、成品罐与之相关联的'泵,关闭过滤机、成品冷却器进出口阀门,关闭回收醇罐、成品罐进出口阀门。关闭酯化系统N2,酯化副操作工负责报警。

  3、必要时由班长带领全体人员接消防水带给醇罐、成品罐降温,降温时接框架一层北侧消防水栓也可接储运科泵区处消防水栓同时给罐身降温,扑救时应注意自我保护,穿戴好防护用品,,若醇、料着火外溢时不得用水,可用沙土、干粉灭火器扑救。

  4、扑救时应与火源保持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全体人员撤离现场。

  三、热油炉系统

  1、当热油炉装置发生火情时,立即报告当班班长,由班长带领全体人员积极灭火,如正在烧炉期间,则迅速停掉系统、电源及柴(重)油进出口阀。

  2、接到报告后,班长带领酯化副操作工先赶到油炉处,酯化主操立即停车并报警。

  3、了解火情后,班长统一指挥,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和装置一层消防水栓进行扑救。

  4、根据现场情况,可利用消防水带对设备降温,如遇燃料油、导热油着火泄漏,切不可用水灭火,要配以沙土、干粉灭火器控制火情。

  5、随时注意观察火情,情况特殊时由班长带领人员撤离。

  附:车间义务消防队组织情况

  1、车间全体职工均系义务消防队员,出现火情时每个人都必须听从指挥,以积极扑救火灾为己任。

  2、人员分工:

  队长:车间主任

  副队长:车间安全员

  队员:车间中厂内所有人员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生产设施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施维护

  4.3.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5.2、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反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5.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5.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相关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验收单》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设施的管理、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管理、检维修管理、拆除和报废的管理等。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设、调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3.2 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3.3 厂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定点承包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设施的建设管理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4.1.2管理部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3生产设施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对生产设施的建设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

  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到: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相同,制定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许可的情况下有效运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按照《计量检测管理体系》有关制度的要求,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设施中监控、检测装置的安装和建立设备档案,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厂级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1 管理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厂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督促隐患整改;

  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1.2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4.3.1.3 管理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4.3.2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2.1 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和管理台帐,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4.3.2.2 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

  4.3.3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3.1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4.3.3.2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3.3.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人员。

  4.3.3.4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3.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4.1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4.2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4.3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3.4.4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3.5应急预案及演练

  管理部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制度

  《应急预案》、《变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

  针对我车间生产设施的特点,及其危险性、复杂性等。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及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月将对生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检查隐患及时处理。

  2、生产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表进行检查。

  3、生产设施的根部伐、螺栓进行打油维护保养,保证根部伐随时能关严。

  4、生产设施的.压力显示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不准的压力表。

  5、生产设施的阀门必须符合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并经打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生产设施检修必须经水洗、吹扫、置换后,方可检修。部分设施必要有检修方案。

  7、每年有设备科进行检测评估一次,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根据设备科要求进行整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职责

  3.1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3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山东有德裕煤化限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4.2设备采购

  4.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特种设备的安全、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

  一、基本规定

  1.各项目部应设设备管理员岗位(可由项目部材料员兼职),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维修保养和相关资料整理工作。并加强与公司工程承包部的联系,防止管理脱节。

  2.现场应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做好设备进场记录。

  3.施工机械及其电气系统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机械工进行安装,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不得安装机械设备。

  4.机械的电源安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形式,严禁两台及以上机械共用一个开关电器,或共用一个开关箱。

  5.设备在现场安装就位经验收合格后,应挂合格牌和操作规程牌,明确安装人、维护人、操作人和验收人。

  6.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ZBJ80012—89《塔吊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GBJ10055—8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7.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及设备带病运转。

  8.机械开始使用前,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应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9.设备运行做好记录前,运行完毕要进行例保,并做好记录。

  10.对特殊过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施工前对设备进行鉴定认可。

  11.各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润滑、检修,确保设备完好正常;并按照修理计划大修,修理应有记录。

  12.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节后、台风、雷雨后更要及时检查,并保存记录。

  13.施工处设备科负责人每三个月对项目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14.因故闲置不用的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例保,做好防雨、除锈等工作。

  15.机械设备的各级安全检查执行JGJ—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二、大型设备

  1.大型设备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我公司现有大型设备为塔吊、施工升降机、砼输送泵、装载机、布料机等几种。

  2.大型设备的购置

  使用项目部根据购置计划,由项目经理会同总公司、分公司施工有关处室对拟购设备的质量、性能、价格和厂家的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查,确认合格后填写评价记录和购置报表,报总公司审批。

  购置前应与厂方签订购置审批表,报总公司审批。

  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分公司和总公司施工处备案。

  3.大型设备的安装

  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项目应在安拆前通知公司施工处对有关协议和检查等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填写《大型设备安拆审批表》并由施工处设备科同意后方可组织安装工作。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布料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厂方提供的基础图施工;如有变动,则应按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基础钢筋应经主任工程师和安装单位并作隐蔽验收,且应作强度试验,保存强度试验报告单。

  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专业安装队进行,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应对安装单位进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必须订立安全协议(应有安装单位公章),明确责任(或由厂家负责安装,其责任等同与承包专业队伍)。

  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装拆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调试和拆卸过程必须做好记录,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收集证明方件。

  安装完成后,应由安装单位出具检验验收记录,并经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验收认可后,报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合格准运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顶升和附墙也包含在安装内,每次顶升和附墙后,都应经安装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额定载荷坠落试验,在正式投入运用后至少每三个月做一次额定载荷坠落试验,每次试验都应有记录。

  其他大型设备应在首次安装后由厂方进行调试运转,并出具验收记录,同时由总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4.大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下列工作

  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塔机、升降机和布料机每半月进行一次沉降和垂直观测,并保存记录。

  使用单位严禁擅自拆除或更改机械的保险和限位装置。

  每次修理后,都应由厂家和公司、项目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保、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承包部备案。

  三、其他设备

  1.其他设备指价值在壹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我公司现有为搅拌机、卷扬机、砂浆机、电焊机、对焊机、木工机床、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打夯机、套丝机和砼配料机等几种。

  2.其他设备的配置

  使用项目部应根据购置计划,填写购置审批表报公司施工处审核,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设备到场后,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对机械进行开箱检查,核对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有关技术文件,并填写开箱检查记录表。

  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3.其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其他设备及乙炔、氧气瓶必须搭设防护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传动系统防护必须完整有效,严禁无防护使用。

  每次修理后,都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行、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四、报废和事故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械设备应该报废:

  按国家技术标准已达到使用年限的;

  继续使用对安全生产构成危险的';

  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设备丧失作业能力的;

  其它应该报废的原因。

  2.机械设备报废应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报废单,经工程承包部批准后予以报废;其中大型设备的报废应总公司施工处备案,其他机械的报废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机械事故(指重伤、死亡、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各项目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工程承包部。

  项目负责人、操作工、机修工、设备管理员等必须协同公司施工处设备科查清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承包部。

  若隐瞒不报,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处以10000—5000元罚款。

  如属无证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罚

  公司每年二次对设备管理使用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情况好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差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尤其是对于违反大型设备管理规定,擅自安装和拆除的,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以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

  一、生产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项目办负责,建设项目要确保实现本质安全。

  二、生产设施管理

  1、各单位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建立台帐。

  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于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

  1、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1)、指导安全承包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标等。

  4、公司设备安全处每季对公司、分厂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5、各单位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6、各单位要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生产设施检维修

  1、生产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要制定计划。

  2、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3、检维修要严格要严格执行作业的有关规定。

  4、检维修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确定,大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五、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

  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应严格遵守《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和范围

  为了确保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发挥作用,延长使用期,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企业安全委员会与维护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生产技术部、维修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

  三、要求

  1.对所有设备都要登记入《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进公司日期并编号。

  2.每台设备都要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明确工艺要求,并对操作人员现场培训,说明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包括清扫、清洁等,并应在操作过程中善于去发现奇声异响、漏油、漏电等现象,争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关闭其电源并及时报告主管或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设备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将维修结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上。

  5.设备维修人员应不定期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设备巡检记录上》。

  6.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公司的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并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计划以3~6个月为周期较为适宜,需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其设备使用人员,以便其好保养前的准备工作,并清理周边危险物质,确保检维修工作安全进行。

  7.对设备的易损配件,需有适当的备货。当检维修时需更换时,就不会影响生产。

  8.对安全设备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并将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上,对异常情况或有报警声响时应立即通知企业安全委员会。

  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应重新安装好。

  四、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保养记录》aq-bzh24《设备台帐》aq-bzh25

  《设备巡检记录》aq-bzh26《生产设备维修记录》aq-bzh27

  《设备维修申请单》aq-bzh28《生产设备保养计划》aq-bzh29

  《安全设施台帐》aq-bzh54《安全设施保养记录》aq-bzh55

  《安全设施保养计划》aq-bzh56《安全设施维修记录》aq-bzh57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0

  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生产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项目办负责,建设项目要确保实现本质安全。

  二、生产设施管理

  1、各单位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建立台帐。

  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于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

  1、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1)、指导安全承包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标等。

  4、公司设备安全处每季对公司、分厂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5、各单位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6、各单位要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生产设施检维修

  1、生产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要制定计划。

  2、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3、检维修要严格要严格执行作业的有关规定。

  4、检维修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确定,大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五、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

  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应严格遵守《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

  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国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底和年终有考评。

  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3

  1. 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 范围

  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安全工作由安全部统一管理。

  3.2安全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单位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全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单位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器、仪表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保卫部门、安全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5. 相关文件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申请表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安全方案

  本文件修改记录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4

  (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带护帽,如果不带就可能将头发搅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搅进去,将手搅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坚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生产设施的管理,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反复和下列条件的设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予以报废。

  1、已达到使用寿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无修复价值的实施。

  2、设备损耗在允许范围内,但技术陈旧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设施。

  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

  4、时间太久,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更经济的设备。

  5、设备更新换代后,原长期库存闲置的设备。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强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设施。

  二、报废设施的审批

  凡报废的设施由部门、设安处等逐级提出申请报公司,公司领导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方可报废。

  三、报废设施的拆除

  1、施工现场备好灭火器等紧急救援工具;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带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做好。

  3、进出管道与其它系统相连接的`地方必须加盲板隔离。

  4、整个报废设施必须用蒸汽置换吹扫一定时间,达到动火要求后方可动火。

  5、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作业规定,严禁在禁火区域及现场吸烟。

  6、吊装用专业吊装队进行吊装,严格遵守吊装作业规定。

  7、拆除施工必须经公司安全员签字,且现场配备安全防护人员的情况下进行。

  四、设施报废后,设安处应在设备台帐、档案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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