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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30 08:00:1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1、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施工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津建安表16)。

  3.3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警示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4、相关文件

  4.1《安全标志》 gb2894—1996

  5、记录

  5.1《安全标志牌登记表》

  5.2《检查记录》

  5.3《安全标志平面图》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2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八条:施工现场周围用彩板瓦或砖墙进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预防坍塌。正立面设'两图一表'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应统一使用《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xx,《安全标志使用细则》gb16179—1996。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部提出计划后,如公司不进行落实,扣罚公司有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科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时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上级领导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拦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评审、验收等。

  3、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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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司“三同时”的管理。

  5、内容与要求

  5.1 “三同时”评审

  5.1.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程部。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1.2工程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保部、财务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5.1.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2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管理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产品工程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5.3 “三同时”的验收

  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财务部、安保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及装置的管理,保证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安全阀、限位器、防雷装置、联锁装置和报警装置等)和用于职业卫生的通风、除尘装置等的维护、检测和管理。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4、职责

  4.1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装置、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3设备管理员对生产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管理。

  4.4操作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运行控制和维护。

  4.5维修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维修。

  5、生产设施定义

  本制度规定的'生产设施是指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工艺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特种设备、检测和测量设备、维修工具和器具等。

  6、一般生产设施管理规定

  6.1安全科要落实管理责任,保证各种工艺设施正常运行,经常检查和保养并落实到人。

  6.2各种生产设施应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给予检修和校验,并将检修和校验结果存入档案。

  6.3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暂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6.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6.5各类设施进行调整和更换时,需经安全科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擅自进行拆除、断离和调整。

  6.6操作工在操作中如发现安全装置指示不准,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进行修理,本人不准私自整修和拆卸。

  6.7各专业技术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设施、设备应登记建档,并建立生产设施台帐。

  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7.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指定专门的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负责人。

  7.2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安装电视监控或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7.3承包人每月对所承包的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出安全检查书面报告。

  7.4安全科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并编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8。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8.1安全科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

  8.2安全科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记录其维护和检修情况。

  8.3安全科应每月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9。生产设施的拆除与报废

  9.1当生产设施损坏严重或存在重大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又无修理价值时,应予拆除和报废。

  9.2当生产设施需要拆除时,有安全科组织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

  9.3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应尽量清洗干净,再进行拆除作业。暂时无法清洗的残留物,应在拆除后及时清理,清理干净后方可报废。

  10、附则

  9.1本规定由安全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9.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7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八条:施工现场周围用彩板瓦或砖墙进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预防坍塌。正立面设'两图一表'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应统一使用《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xx,《安全标志使用细则》gb16179—1996。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部提出计划后,如公司不进行落实,扣罚公司有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8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9

  ㈠施工现场

  1、一图四牌,悬挂施工现场进入口显眼处:

  ⑴施工总平面图;

  ⑵工程概况牌;

  ⑶施工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

  ⑷安全活动示意牌;

  ⑸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宣传牌。

  2、安全帽,进入工地一律戴安全帽,并标色区分:

  ⑴施工管理人员戴白、红色安全帽;

  ⑵生产工人戴黄色安全帽;

  ⑶质安管理员戴白色有五角星的安全帽

  3、安全标志牌:进出口、深坑、洞口、悬崖、吊装区域、高低压带电器等危险作业区,、除防护措施外,均应有显眼标志牌示警,夜间施工还应设红灯示警。

  ㈡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准许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㈢经常性教育

  1、把经常性普级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2、班组应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提醒和督促职工保护好现场安全设施注意施工安全。

  ㈣安全技术措施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的责任,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具体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报其复杂的、难度大、危险多、进度要求快的,就要考虑施工安全,对每一项或分项都要周密的考虑保证安全。

  3、对立体交叉作业,“三宝” 、“四口” 、“五周边”的安全保护。

  ⑴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盖板防护;

  ⑵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

  4、深坑防护:深坑顶周围边设防护栏杆,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5、脚手架:

  ⑴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

  ⑵立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

  ⑶按规定设置拉掌点,剪刀撑如用钢管,接头搭接不小于40厘米;

  ㈤现场安全用电

  1、现场配电箱:

  ⑴配电箱离地面不小于1.2米,箱前0.8米不准堆物,应装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销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

  ⑵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必须先进总熔断器后再进总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零排,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装置;

  ⑶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设置单相三芯插座,并在上方装漏电保护开关;

  ⑷要明显分开“动力” 、“照明” 、“单相电器”、 “电焊”使用的插座和熔断器,不得混用。同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用电线路:

  ⑴现场架空线路必须按规定敷设,通道或马路处可采用保护管理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或设接头箱;

  ⑵移动电器和照明灯具一律采用绝缘良好橡皮软线,若导线离地2.5米以下,必须确保橡皮软线无接头、无损伤、无碾压现象;

  ⑶携带式作业灯一般现场所使用36伏,潮湿地带要使用12伏安全电压。

  3、接地装置:

  ⑴接地体可用角钢或钢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根与根间距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⑵严禁采用铝导线埋入地下;

  ⑶并联接入接地干线,连接要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头处应采用焊接压接等可靠连接;

  ⑷黑色或绿/黄双色作为接地线标色。

  4、高压线防护:

  ⑴建筑物距10千伏以下高压线2米以上,距35千伏高压线4米以上;

  ⑵在高压线附近施工,须搭设毛竹防护架;

  ⑶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

  ㈥拌和机及砂浆机:

  ⑴必须防雨顶棚;

  ⑵排水必须畅通,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⑶拌和机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拉铲用36伏电源;

  ⑸砂石笼的挡墙必须坚固牢靠;

  ⑹卧式砂浆机拌筒防护棚齐全。

  ㈦卷扬机:

  ⑴露天操作要搭设操作棚;

  ⑵必须配备绳筒保护;

  ⑶操作视线必须良好,禁用倒顺开关,凡用按钮开关,在操作人员处设有断电开关。

  ㈧电焊机:

  ⑴必须一机一闸装有随机开关;

  ⑵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㈨乙炔器、氧气瓶:

  ⑴安全阀应可靠、有效、压力表、防爆膜应灵敏准确,回火防止器必须保持一定的水位;

  ⑵乙炔器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不准放在高压线下;

  ⑶乙炔器皮管为“黑色”,氧气管为“红色”,皮管头子用轧箍轧牢。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0

  一、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

  二、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设施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四、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五、由安全小组成员牵头,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六、天气变化时,对车辆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即时更换相应的器件,保证安全作业。

  七、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和损坏性行进评估和维护,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正常使用性等情况进评估和维护。传动设备按要求定期盘车;按要求定期维护,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消防栓、灭火器、车辆牵引链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时修理、充装或更换。

  九、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

  十一、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4、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十二、要经常检查停车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公司安全小组。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保证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xx]9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安全设施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台账,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2、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属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正常、可靠运行负责。

  3、设备组:负责公司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电气仪表及防爆电器等的安装、调试和检验工作,并应保证能可靠运行。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可靠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4、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购买,并应对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

  5、技质部: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参数、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设施建设

  1、安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本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环部备案。

  4、安全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二)、安全设施使用

  1、各类安全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安环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

  (三)、安全设施维护

  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维修。设备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3、操作工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部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四)、安全设施报废和拆除

  1、各类安全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安环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安全设施台帐中注销。

  3、安全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安全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五)、安全设施管理

  1、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对各种设施除按规定进行效验外,还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5、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2

  随着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用水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一、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自来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

  二、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为防止乱接电线,各办公室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写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方可用电,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微波炉及其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还将做出一定的处罚。

  五、要爱护水电公共设施,积极配合学校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六、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时,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七、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八、提倡节约用电,天气好时各班级教室、办公室尽量不要开灯。

  九、电脑、电视机在使用时开启,用后要及时关闭。

  十、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或到实验室上课,应该把灯、电风扇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十一、节约用水,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关闭拧紧水龙头,以免漏水,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若发现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向总务科保修。

  十二、加强用电、用水管理。电器设备、管道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业等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3

  安全设施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的必要设施,必须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灵敏,特制订本规定:

  1、建立安全设施档案,正确记载安全设施原始记录、运转、检测、检验、维修等情况。

  2、重要安全设施要有专管人员,并加强日常监护,保证安全设施完好。

  3、按国家规定,每年安全设施投入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的20%,用于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

  4、对设备的'安全设施要依据“四有四必”的原则,达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坑必有盖的要求。

  5、安全阀应灵敏、可靠,且每年应校验一次。

  6、防爆片应有资质单位制造,并有产品合格证。

  7、压力表应符合安装使用要求,确保正确性,每半年校验一次。

  8、液位计应保持清晰、易见,有防止破损的保护罩。

  9、安全设施发现有不完好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10、温度、警示、警报、联锁各类电器、仪表等,要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4

  一、范围

  1、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如在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事故停车设施、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设施、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设施、机械运转部门防护的防护设施、载压设备的安全阀、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设施、低压真空的密闭设施、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火灾报警固定式设施、灭火设施、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设施,传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隔离栏杆、各种警示标志、生产场所的防护栏、盖板、各储罐区的围堰等。

  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器具),称为防护用品(器具)。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各车间、部门公司二级核算单位。

  二、管理职责

  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设施),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设施和避雷设施等)由设备部门管理。

  3、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施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4、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

  5、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和安全联锁设施的由计控部门负责管理。

  6、生产区域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和报警设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7、其余的安全设施由所在车间(部门)负责管理。

  8、各安全设施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管理,定期作专业检查和校验,将检查校验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三、维护管理

  1、各种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要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须由设施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同意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

  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检验、试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四、防护器具的选用和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和浓度等指标)正确选择和使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3、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发放,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5

  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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