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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25 07:48:19 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精华)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管理制度(精华)

保密管理制度1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保密管理制度2

  保密制度是指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一、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务必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二、特殊场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场所部位主要是指军事禁区和不对外开放的其他涉密场所和部位。军事禁区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透过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中,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其他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则由其主管机关制定或与有关的保密工作部门共同商定。由于军事禁区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划定的,因而其对外开放及扩大开放范围,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三、哪些部门、部位就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以及涉及国家秘密较多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场所,应确定为要害部位。

  四、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具体保密要求有哪些

  贴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条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必须的原则和程序确定要害部门、部位;

  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由机关、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2)建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岗位职责制,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职责书,将保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3)对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务必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结合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条 凡组织举办涉及单位商业秘密的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并同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第二条 涉密会议举办前,单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以防泄密。

  第三条 对与会人员严格把关,会前应将名单呈报企业分管领导审定,他人不能代替参加会议,并进行签名登记。严禁与单位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第四条 与会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商业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第五条 涉密会议工作人员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部门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第六条 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

  第七条 为涉密会议拟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统一由主办部门及时收回。需保存的',应标明相应的密级归档保管;无需保存的,造册登记后销毁;

  第八条 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第九条 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系统的保密管理,保护国家和社会机密的安全,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和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原则:

  1. 不泄露机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泄露或故意泄露储存在信息化系统中的机密信息。

  2. 紧急管理:当信息化系统遭受攻击或破坏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行动进行紧急管理,防止进一步的损失。

  3. 完整性保护: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篡改、删除或损坏。

  4. 可用性保证: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服务,并在保密要求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可用性保证。

  5. 访问控制:应该为信息系统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仅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系统。

  第四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的组织架构:

  1. 建立信息化保密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规划和实施。

  2. 指定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责任人,负责信息化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

  3. 建立信息化保密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的工作内容:

  1. 制定和完善信息化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开展信息化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3. 建立信息设备的物理和逻辑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攻击。

  4. 强化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控制,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5. 建立信息安全漏洞的快速补漏机制,及时修复系统中的漏洞。

  第六条 对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七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信息泄漏、篡改和丢失。

  第八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方法包括:

  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安全的责任和要求。

  2. 划定信息安全风险范围,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3. 加强系统的物理安全措施,为信息系统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

  4. 对信息系统进行加密处理,保护系统中传输和储存的敏感信息。

  5. 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安全问题。

  第九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具体岗位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信息安全相关的工作内容。

  2.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3.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向上级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和汇总。

  第十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措施:

  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系统。

  4. 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漏洞和问题。

  5. 提供信息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保证信息安全事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一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信息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三章 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保密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国家和社会机密的安全,防止机密信息的泄露和损坏。

  第十三条 保密管理的原则:

  1. 保密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有保守国家和社会机密的责任。

  2. 保密知情权:任何涉密人员必须明确知晓自己需要保密的信息和责任。

  3. 保密措施:保密信息必须受到适当的保密措施的保护。

  4. 保密检查:不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 保密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保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十五条 保密管理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对保密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被篡改和窃取。

  4. 设立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

  5. 加强对保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泄密和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保密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四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原则:

  1. 全面管理:对网络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没有漏洞。

  2. 持续改进:根据网络安全的新特点和技术,不断改进网络安全策略和措施。

  3. 备份和恢复:定期备份网络数据,确保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4. 紧急处理: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迅速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网络安全小组,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措施:

  1. 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网络安全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3. 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非法的访问和攻击。

  4. 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的报警和处理机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5. 定期对网络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二十一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网络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五章 数据保护

  第二十二条 数据保护的目标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的泄露、篡改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 数据保护的原则:

  1. 数据的真实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防止数据被篡改和虚假。

  2. 数据的完整性: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删除和损坏。

  3. 数据的保密性:确保数据的保密性,防止数据的泄露和非法获取。

  4. 数据的可用性:保证数据的可用性,确保数据能够被正确的访问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数据保护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数据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数据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数据保护管理责任人,负责数据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数据保护小组,负责具体的数据保护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数据保护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数据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数据保护人员进行数据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数据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对数据库和服务器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数据。

  4.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证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5. 建立数据安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安全问题。

  第二十六条 数据保护的检查和评估:

  1. 对数据保护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数据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六章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安全和合法性,防止信息泄露、侵权和纠纷。

  第二十八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原则:

  1. 合同的公平性:确保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公平,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合同的保密性: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外部合作和合同要进行保密协议。

  3. 合同的风险评估:对涉及风险较高的外部合作和合同要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九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责任人,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三十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保密措施,防止合同中的机密信息的泄露。

  4.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履约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一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七章 处罚和补救

  第三十二条 对信息化保密违规行为的处理:

  1.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

  2. 严重违规行为,立即停止使用信息化系统,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3. 涉及犯罪的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机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信息化系统的保密漏洞和安全事件进行及时的补救:

  1. 发现保密漏洞,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防止漏洞被利用。

  2. 发生安全事件,立即进行紧急处理,防止进一步的损失。

  3. 对保密漏洞和安全事件进行彻底的分析和总结,完善系统的安全性。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化保密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的若干问题尚未解决的,参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以上为信息化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保密管理制度5

  一、根据《保密法》以及有关保密法规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传真机必须指定思想好,保密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专门管理和操作。

  三、利用传真机传输国家秘密载体(指密件、密报、资料、图表等)必须利用加密装置,并且必须履行审批登记制度。

  四、传真机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保密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在传真机上加装其他部件或向境外传输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保密管理制度6

  新修订的保密法专门设立了定密制度,明确了定密责任主体和定密工作程序,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认真落实规定,将能较好地解决当前定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一、定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定密责任人的理解不统一。定密责任人制度目前尚处在探索阶段,原保密法只是较为笼统地规定了国家秘密的确定权,没有明确限定定密权限的归属。在业务工作中,定密责任主体没有具体到个人,在出现问题时,责任追究便难以落实。实践中,难以保证定密的准确性。

  2.定密知识与技能缺乏。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人员不熟悉、不了解保密事项范围,不清楚定密工作程序,不知道如何“对号入座”确定密级。很多人员未掌握“保密事项范围”、 “密级鉴定”和“法定程序”等相关知识。对于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的保密要求, 特殊场所、部位保密制度,哪些部门、部位应该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具体保密要求等没有切实了解掌握,甚至出现个别机关、单位确定密级、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的工作,没有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审核批准;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本来可以由主管领导人授权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负责人员办理批准前的审核工作的没有严格办理:按规定的应当有文字记载的执行情况没有文字记载等。

  3.定密制度难以落实。目前在定密程序、定密责任追究等方面, 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给实际操作造成困难。没有切实履行先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保密制度。如有的单位将领导一般性讲话文稿、工作信息简报等非密事项全部定密;有的单位由于定密环节多,程序衔接难,定密工作普遍存在宁高勿低、宁多勿少等现象。

  二、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新保密法颁布实施之后,更加保证了我们在保密工作中依法定密、科学定密、规范定密的工作原则,让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新保密法颁布实施之后现阶段保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在此提出些建议。

  1.建立规范化的定密程序。要做好定密工作,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定密程序,包括拟定、审核批准、变更、解除、争议处理等定密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要细化各个环节的职责。承办人有提出拟定意见的责任,定密责任人承担审核批准的责任,当需要变更、解除时,机关、单位要提出变更、解除的依据和意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新保密法的要求,不明确事项的确定权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当出现不明确事项时,这两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准确给予书面答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检验定密质量,要建立定密工作的反馈机制。通过保密工作检查、定密工作年审等渠道,及时发现定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错定、漏定、高定、低定等错误行为。机关、单位尤其要重视反馈保密事项范围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2.完善有关定密责任人的法规制度。目前,我国的定密责任人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相关人员的选择和任前考察工作还没有规范的程序和做法,建议明确定密责任人的基本任用条件和审查标准,明确定密责任人基本素质要求和工作职责要求,确定定密责任人,除了要对其进行严格的人员资格审查外,还应要求其必须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以及多年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定密责任人的选择和任前考察工作,应由各级党委负责,并列入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范畴。抓紧研究制定责任明晰、兼具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的定密工作配套法规,并确保这一法律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还要继续抓紧修订完善各部门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3.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定密标准的落实。定密是一项专门工作,政策性、行业性、专业性都很强。要集聚全国保密战线的智慧,编写全国统一的定密培训教材,依托现有培训力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定密责任人进行初级轮流培训,通过对保密法律法规、定密基础知识、保密范围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充实定密责任人的定密工作知识,提高其定密工作技能,确保定密标准得到准确执行。

  4.实施动态定密机制监督管理。要建立定密责任人的动态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定密责任人的流动性管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制订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因公或因私出国、职务升迁、工作变动、离岗等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定密责任人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同时,还要建立权益保护和激励机制,对定密责任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岗位津贴等形式予以保障;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取得成绩或出现问题的定密责任人,要做到奖罚分明。

保密管理制度7

  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保密管理制度8

  一、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2、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外出时应锁好门窗及更衣柜。更衣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办公室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不超负荷用电。

  4、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会使用,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5、下班时关闭空调、电扇、计算机,切断室内电源,关窗锁门。

  二、保密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条例、决定,遵守各项保密纪律。

  2、专人负责管理机要文件、资料,并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因工作需要查阅时,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限定范围,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读、并及时做好登记。

  3、对于签收和发出的机要文件应做好登记、分发、传递等环节记录,按要求做到件件清楚,不丢、不混。取送机要文件时,指派专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直去直回,确保文件安全。

  4、不向任何人泄露公司办公会、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的会议内容和文字记录,不泄露尚未公开涉及企业和项目利益的决定和决策。

  5、复印机、传真机复印文件要按批准的`件数进行复印、传真。不私自扩大、擅自复印、传真“机密”文件和不易对外扩散的内部资料。

  6、严格手续,落实企业印章使用规定,保证企业印章使用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9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构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构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务必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务必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资料、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资料;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保密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员在手机使用中的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本部门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

  2、本部门涉密人员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内储存涉密信息。

  3、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4、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涉密人员在施工现场拍摄涉密项目实施及地理环境等照片。

  5、本部门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包含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门应定期开展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应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二、涉密场所管理

  本部门召开涉密会议或者涉密工程实施,部门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涉密会议应在保密室召开,进入保密室涉密人员手机应存放在指定存储柜中,严禁携带手机入内。

  2、涉密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手机拍照。

  3、涉密项目高危施工环境严禁携带手机入内,进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员手机应存放指定地点保管并办理好入场相关手续。

  4、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三、督促检查

  1、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保密管理责任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本部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和进行经常性的提醒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3、部门领导不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涉密人员手机使用监管不力,存在泄密隐患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4、涉密人员违规使用手机,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11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他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二、各种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四、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统一分类登记、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定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五、对收来的档案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及时登记、分类、对号入座,档案资料要经常核对,做到账簿相符。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七、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定档案室的安全,做好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八、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室须经领导同意后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并注明归还日期,方可借阅。

  九、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经领导同意,才能借阅。

  十、档案管理员每周对管理的档案进行细致的账簿核对,及时催促外借档案的归档。

保密管理制度12

  办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机制。它旨在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研发成果等关键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滥用。通过建立这一制度,企业能够维护其内部运营的稳定性和对外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形成良好的信息安全文化。

  内容概述:

  1. 信息分类与标记:将企业信息分为不同等级,如公开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等,并对各类信息进行明确标识。

  2. 访问权限控制:设定不同级别的员工对不同类型信息的访问权限,限制无关人员接触敏感信息。

  3. 数据保护措施:实施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策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4. 通信与网络管理:监控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和其他通信渠道,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外泄。

  5. 硬件与软件管理:定期更新系统,安装防病毒软件,限制非授权设备接入公司网络。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7. 泄密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信息泄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 合同与协议:在员工入职、离职、外包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明确保密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计算机外存储器,是指可移动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的软盘、U盘、光盘等。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外存储器,必须定密。其定密的法定程序与纸介质的秘密文件资料定密方法相同。其密级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级确定标志。

  第三条涉密信息原则上不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存储于外存储器上的重要涉密信息必须进行备份,备份盘与正式盘同等管理。

  第四条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应在显眼位置贴上或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密级的记号,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并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第五条存储过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外存储器混用。

  第六条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或使用外来外存储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杀病毒处理。

  第七条由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员”负责管理,不使用时应放置电脑密码文件柜内,不得随意丢放。

  第八条重要的涉密信息存储采用磁盘信息加密技术。磁盘信息加密技术可分为文件名加密、目录加密、程序加密、数据库加密和整盘加密等,具体应用可视磁盘信息的保密强度要求而定。

  第九条涉密的外存储器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借阅某些文件、资料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外借使用专用的外借盘,外借盘要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借阅的文件、资料内容由负责保管的保密员拷贝到外借盘上。归还的外借盘除办理归还手续外,还要及时清除盘内的文件、资料,并对磁盘进行杀病毒处理。

  第十条涉密磁盘信息清除采用交流消磁法。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研制的磁盘消磁设备消磁,以防涉密信息泄露。

  第十一条涉密的外存储器销毁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注销登记,可采用软盘、光盘粉碎机碾碎或敲烂后丢进焚化炉熔化。如果本单位没有条件进行处理的,应集中交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保密制度,丢失外存储器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四、职责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3.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4.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5.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6.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7.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8.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9.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1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9.2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9.3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9.4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9.5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9.6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9.7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8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9.9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9.10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保密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理解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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