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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25 07:17:14 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密管理制度15篇(优选)

保密管理制度1

  一、凡召开、举办涉密会议、活动的单位,在召开、举办前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工作方案或措施,并报区保密局审查、备案。

  二、按规定确定出席、列席和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并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宣布保密纪律。对参与会议、活动的`服务工作人员,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备案,必要时须签订保密协议。

  三、会议、活动场所要符合保密规定,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保密检查,并配备手机屏蔽柜或通信干扰。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无线话筒。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声明。

  四、参加重要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要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储存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

  五、涉密会议、活动所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

  六、在涉密活动期间印发的文件、资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管理。对不明确的涉密事项,应报区保密局,由区保密局向市保密局上报审核把关,超越市级保密部门批准权限的要逐级上报。

  七、在活动期间应配备保密箱和文件袋,并指定专人管理。在运送涉密文件和资料途中,应由二人同行。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检查有无遗落的涉密文件、资料,确保万无一失。

  八、需对外宣传和报道的,要经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保密工作的责任人签字同意,并报上级机关批准,同时对涉密内容做好技术处理。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保密管理制度2

  办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机制。它旨在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研发成果等关键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滥用。通过建立这一制度,企业能够维护其内部运营的稳定性和对外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形成良好的信息安全文化。

  内容概述:

  1. 信息分类与标记:将企业信息分为不同等级,如公开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等,并对各类信息进行明确标识。

  2. 访问权限控制:设定不同级别的员工对不同类型信息的访问权限,限制无关人员接触敏感信息。

  3. 数据保护措施:实施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策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4. 通信与网络管理:监控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和其他通信渠道,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外泄。

  5. 硬件与软件管理:定期更新系统,安装防病毒软件,限制非授权设备接入公司网络。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7. 泄密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信息泄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 合同与协议:在员工入职、离职、外包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明确保密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3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干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4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信息处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并负责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主管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网络协管员)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部门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建设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电子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5

  印章保密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印章的安全使用,防止因印章滥用或丢失导致的法律风险和商业机密泄露。其内容主要包括印章的管理责任、印章的使用规定、印章的保管措施、印章异常情况的处理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

  内容概述:

  1. 印章的申请与审批:明确印章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原因、审批权限以及审批程序。

  2. 印章的使用权限:定义谁有权使用印章,何时何地可以使用,以及何种文件可以盖章。

  3. 印章的保管:规定印章的存放地点,保管人的职责,以及保管环境的安全要求。

  4. 印章的使用记录: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每次印章的使用情况。

  5. 印章的.监控:通过定期审计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印章管理的合规性。

  6. 异常情况处理:设定印章丢失、被盗或损坏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7. 违规行为的处罚:明确违反印章保密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以示警戒。

保密管理制度6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保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保密法规精神,为保护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三、计算机处理的.秘密信息及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出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体制。

  四、加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五、处理涉密的计算机,必须配置视频幅射干扰机。

  六、使用进口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进行保密技术安全检查。

保密管理制度7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客户隐私保护以及法律法规遵守等多个层面。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维护企业利益。

  内容概述:

  1. 保密范围: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保密范畴,如技术秘密、商业策略、客户数据等。

  2. 保密协议:新员工入职、项目合作、离职交接等环节签订保密协议,规定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3. 权限管理:设定信息访问权限,限制非必要人员接触敏感信息。

  4. 操作规程:制定信息处理流程,规范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和存储。

  5.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升员工保密意识。

  6. 监控审计: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8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公司密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4、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6、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7、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8、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保密管理制度9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系统的保密管理,保护国家和社会机密的安全,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和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原则:

  1. 不泄露机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泄露或故意泄露储存在信息化系统中的机密信息。

  2. 紧急管理:当信息化系统遭受攻击或破坏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行动进行紧急管理,防止进一步的损失。

  3. 完整性保护: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篡改、删除或损坏。

  4. 可用性保证: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服务,并在保密要求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可用性保证。

  5. 访问控制:应该为信息系统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仅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系统。

  第四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的组织架构:

  1. 建立信息化保密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规划和实施。

  2. 指定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责任人,负责信息化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

  3. 建立信息化保密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的工作内容:

  1. 制定和完善信息化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开展信息化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3. 建立信息设备的物理和逻辑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攻击。

  4. 强化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控制,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5. 建立信息安全漏洞的快速补漏机制,及时修复系统中的漏洞。

  第六条 对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七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信息泄漏、篡改和丢失。

  第八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方法包括:

  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安全的责任和要求。

  2. 划定信息安全风险范围,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3. 加强系统的物理安全措施,为信息系统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

  4. 对信息系统进行加密处理,保护系统中传输和储存的敏感信息。

  5. 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安全问题。

  第九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具体岗位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信息安全相关的工作内容。

  2.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3.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向上级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和汇总。

  第十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措施:

  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系统。

  4. 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漏洞和问题。

  5. 提供信息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保证信息安全事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一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信息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三章 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保密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国家和社会机密的安全,防止机密信息的泄露和损坏。

  第十三条 保密管理的原则:

  1. 保密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有保守国家和社会机密的责任。

  2. 保密知情权:任何涉密人员必须明确知晓自己需要保密的信息和责任。

  3. 保密措施:保密信息必须受到适当的保密措施的保护。

  4. 保密检查:不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 保密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保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十五条 保密管理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对保密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被篡改和窃取。

  4. 设立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

  5. 加强对保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泄密和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保密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四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原则:

  1. 全面管理:对网络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没有漏洞。

  2. 持续改进:根据网络安全的新特点和技术,不断改进网络安全策略和措施。

  3. 备份和恢复:定期备份网络数据,确保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4. 紧急处理: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迅速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网络安全小组,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措施:

  1. 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网络安全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3. 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非法的访问和攻击。

  4. 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的`报警和处理机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5. 定期对网络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二十一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网络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五章 数据保护

  第二十二条 数据保护的目标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的泄露、篡改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 数据保护的原则:

  1. 数据的真实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防止数据被篡改和虚假。

  2. 数据的完整性: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删除和损坏。

  3. 数据的保密性:确保数据的保密性,防止数据的泄露和非法获取。

  4. 数据的可用性:保证数据的可用性,确保数据能够被正确的访问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数据保护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数据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数据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数据保护管理责任人,负责数据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数据保护小组,负责具体的数据保护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数据保护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数据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数据保护人员进行数据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数据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对数据库和服务器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数据。

  4.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证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5. 建立数据安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安全问题。

  第二十六条 数据保护的检查和评估:

  1. 对数据保护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数据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六章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安全和合法性,防止信息泄露、侵权和纠纷。

  第二十八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原则:

  1. 合同的公平性:确保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公平,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合同的保密性: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外部合作和合同要进行保密协议。

  3. 合同的风险评估:对涉及风险较高的外部合作和合同要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九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责任人,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三十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保密措施,防止合同中的机密信息的泄露。

  4.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履约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一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七章 处罚和补救

  第三十二条 对信息化保密违规行为的处理:

  1.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

  2. 严重违规行为,立即停止使用信息化系统,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3. 涉及犯罪的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机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信息化系统的保密漏洞和安全事件进行及时的补救:

  1. 发现保密漏洞,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防止漏洞被利用。

  2. 发生安全事件,立即进行紧急处理,防止进一步的损失。

  3. 对保密漏洞和安全事件进行彻底的分析和总结,完善系统的安全性。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化保密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的若干问题尚未解决的,参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以上为信息化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保密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使公司员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和临时加入公司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

  第三条 职责

  3.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批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公司保密教育培训实施指导、监督,确保全公司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得以实施。

  3.2 保密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制和实施本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并将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内容纳入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中。负责保密培训的教学管理和对学员的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岗前、在岗、离岗和出境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协同主办部门做好重大涉密项目活动前的保密教育,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日常保密教育工作,并将保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负责报送专职人员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书后上岗。

  3.3公司各部门

  负责提出年度本部门涉密人员接受保密培训的计划。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包括日常检查。

  第四条 教育培训内容

  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1.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及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

  2.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形势及保密知识、保密技能。

  3.涉密案例分析、教育和应该吸取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培训形式和方法

  5.1教育形式

  ★ 上岗前保密教育:由保密管理办公室对新加入公司员工进行保密常识、保密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

  ★ 在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在岗涉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知识技能等教育。

  ★ 离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离开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使其明确继续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 出国人员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出国人员教育、宣传,在其离开公司前进行外事纪律、保密事项、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 重大涉密项目前保密教育:对参与组织、服务的涉密活动工作人员由项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纪律、责任义务、注意事项等教育。

  ★ 日常保密教育: 平时利用各种媒体方式,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 专职保密人员教育:保密办公室每年组织对专职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核。

  5.2 培训方法

  保密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举办保密学习班,集中学习。

  2 利用公司内部局域网网站及FTP站点,发放保密教育读本等方式。

  3.开展保密知识问卷调查。

  4. 举办保密工作座谈会、交流会等。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及处在脱密期间涉密人员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公司涉密人 员根据涉密程度和密级不同,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是指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重要涉密人员外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一定损害。

  ★ 涉密人员界定的具体范围

  1、重要涉密人员

  (1)公司党政领导;

  (2)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组长及骨干;

  (3)涉及机密级计划、设计、销售、采购、实施、投资发展、财务、企管、保密等管理部门、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其他掌握和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一般涉密人员

  (1)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经常接触和借阅公司秘密级资料人员;

  (3)经常接触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主要职责

  (1)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2)涉密人员在制作、传递、使用、携带、保存、销毁密品密件时,必须严格遵

  守公司保密制度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3)涉密人员在组织参加涉密会议、社会交往活动、离休、退休、离职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

  (4)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或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6)涉密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由各单位部门上报涉密人员名单并填写涉密人员申请表\(附件的,报办公室审核,保密办审批。经保密办审批后,由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登记表\,保密办会同办公室复核确定后,报保密办备案。

  第七条 各级领导除保守自己掌握、知悉的国家秘密外,对主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八条 对涉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制度和签订保密责任书的制度。 责任书有以下几种:

  (1)涉密人员在岗保密责任; (见附件2)

  (2)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后的保密责任。(见附件3)

  第九条 涉密人员必须经过保密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涉密岗位上工作。 第十条 涉密人员调离前,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其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要求调到外单位工作或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离开涉密岗

保密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总经理和办公室。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总经理: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管理对象

  3.1公司秘密事项

  3.2公司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公司涉密员工

  4定义或范围

  4.1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公司内部重大

  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

  4.2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1技术信息:指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

  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设计、程序、产品配方、

  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方面。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秘密、非专利

  技术成果,技术秘密中也包含技术信息。

  4.2.2技术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公司自行研制开发或以其他合

  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公司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

  数据、计算机程序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指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

  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4.2.2.1非专利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4.2.2.1.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

  4.2.2.1.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信息渠道直接获得;

  4.2.2.1.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2.2.1.4公司已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

  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4.2.3经营信息:经营信息包括:

  4.2.3.1

  4.2.3.2

  4.2.3.3

  4.2.3.4

  4.2.3.5

  4.2.3.6

  4.2.3.7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等。经营信息还应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

  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4.3秘密事项内容范围

  公司秘密事项根据其内容划分为四大类,分别为:行政管理、技术、业务、生产制造,包括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声音、图像等表示形态,以及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类型。各类内容所涉及的秘密事项及其等级于每年第二季度进行一次审核、调整、补充,并在有关范围内重新公布。(附:公司秘密事项分类及项目内容、等级汇总表)

  4.4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4.4.1重点部门:财务部、设计部、项目部、生产部、采办部、营销部。

  4.4.2重点部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部、人力资源、

  机房、采购部、设计部、生产部。

  4.5涉密员工范围

  4.5.1列入重点部门的所属员工;

  4.5.2非重点部门的主管及内勤;

  4.5.3其他对象:公司领导专职驾驶员,售后服务部项目人员,负责秘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4.5.4公司领导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

  4.6公司对属于公司秘密的事项列入保密管理,分列三个保密等级,“A”级、“B”级、“C”级:

  4.6.1 A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4.6.2 B级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4.6.3 C级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5保密管理规定

  5.1秘密事项管理:在秘密事项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事项以载体形式归档后,则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1.1 A级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形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A级秘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A级秘密事项经对外披露即可视为降低保密管理等级或解密(部分内容、局部范围披露除外)。A级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核心领导层,A级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主管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

  其知悉的对象。

  5.1.2 B级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形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

  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B级秘密事项的发放,传阅一般由该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经理级主管(第一负责人)批准,必要时须报请总经理同意,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必须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B级秘密事项保密管理等级的变更或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在每年二季度共同商定。B级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各部门经理级主管(第一负责人)以上的干部,B级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和秘密事项形成部门主管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C级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形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C级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C级秘密事项保密管理等级的变更或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在每年二季度共同商定。C级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的干部,C级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主管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5.1.3各等级秘密事项的标识为:*A,*B,*C。

  5.2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管理:

  5.2.1经公司确定的重点部门一般不对外开放,因特殊接待需要,须由部门主管报请总经理同意,由该部门主管全程陪同,并由内勤记录好进入人员的姓名、身份、进入的日期、时间(包括进入和离开)及事由。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重点部门,应遵守保密纪律,完成工作及时离开。

  5.2.2经公司确定的重点部位,原则上除该部位的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允许随意进入,必要时应在重点部位醒目位置标示“闲人莫入”。公司员工确因事须进入时,应报请该部位部门主管同意,并由该部位工作人员全程随同,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完成工作及时离开。

  5.2.3需要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维修时,经办部门应提前告知,以便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将需保密的物件撤离现场,在外人进入维护、维修时,该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5.2.4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内不允许照相、摄像等影音记录。

  5.3涉密员工管理

  5.3.1公司所有涉密员工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由公司行政部

  代表公司与其签署《保密协议》,以此互相监督,共同保障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5.3.2涉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本部门主管的领导外,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做好公司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相关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5.3.3公司各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能相关的涉密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指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总结和推广涉密员工在保密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检查结果应向涉密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反馈,纳入该员工月度、年度的岗位和绩效考核中,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5.3.4对新安排至涉密岗位的涉密员工,行政部除进行常规的入职教育外,应会同该部门主管共同进行入职保密教育;涉密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更时,部门主管应监督其对保密工作的移交,办公室应对其进行离岗保密教育。

  5.4员工保密纪律:

  5.4.1对公司的秘密事项,全体员工都应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并在知悉秘密事项的情况下都负有保密义务,且有权制止一切泄露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

  5.4.2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内容,不论其为何种载体形式均属保密范围,任何员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擅自对外提供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5.4.3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获悉的本公司秘密事项内容擅自泄露给非本公司、非本岗位的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谋求个人利益。

  5.4.4凡属允许知悉公司秘密事项的员工,未经允许,不得主动接触涉密事项;凡不属允许知悉公司涉密事项范围内的员工,不得以任

保密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公司的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保密工作档案是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始材料的集结,包括文件、资料、原始记录资料等,也是公司保密工作的终结反映。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文字记载,负责保密工作档案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保密工作档案要按标准分类立卷、标注密级、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第五条适用的原则。

  第六条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

  保密工作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保密工作档案的借阅、复制和保管等均按保密管理制保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本着规范、及时、完整。

  (一)保密教育;(二)涉密人员管理;(三)定密管理;(四)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五)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六)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七)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八)宣传报道管理;(九)涉密会议管理;(十)协作配套管理;(十一)涉外活动管理;(十二)保密监督检查;(十三)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十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坚持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保管本单位文书及其它专门档案,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渍、防有害生物、防尘、防高温)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九条

  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

  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第十一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第十二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第十三条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

  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的档案材料。

  第十五条

  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第十七条

  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实行两套制。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墨水或复写等不耐久字迹。

  第十八条

  凡归档的各类档案材料,档案室负责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九条

  对保管期限已满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须提出销毁申请,编制《销毁档案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档案室和保密办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可以实施销毁。

  第二十条

  不需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严禁卖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二十一条

  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注明顺序号、案卷标题、档号、起止日期、数量,并附备考表。

  第二十二条

  执行销毁时,定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至少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

保密管理制度14

  国库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中心档案的安全,防止损坏、丢失、损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要认真依照《档案法》及《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开那个规范化管理;

  2、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4、档案资料要按规定排列,统一编排摆放; 5、严格档案交接手续,日常档案交接要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6、加强档案的整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统计、核对工作;

  7、如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进行严格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第三条 档案查阅制度:

  1、中心内部会计人员只能查阅本组核算范围内的`会计档案,核算单位只能查阅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手续,在规定范围内查阅档案。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查阅,不得擅自抄录、拍照、涂改、复印或加注批注; 3、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会计档案复印件,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计档案查阅后,要及时归还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核收。

  第四条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执行有关的保密法规规定;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不准在私人交往、谈话、公共场所泄露机密。

保密管理制度15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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