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票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票据管理制度1
1、合规性:良好的票据管理有助于遵守税法和其他相关法规,降低企业违法风险。
2、准确性: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效率:优化流程,减少因票据问题导致的'时间浪费和资源消耗。
4、风险控制:有效预防舞弊和欺诈行为,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5、审计透明度:提升内外部审计的效率和质量,增强企业信誉。
票据管理制度2
一、店容店貌:
1、招牌、灯箱:清晰、无损、无污。
2、收银台、包装台:玻璃明亮、海报整齐。
3、门厅:玻璃洁净、门帘整齐
4、门前环境:阶梯、地面上无纸屑、果皮、菸头。
二、清洁卫生:
1、存包柜、存包台:内外清洁,存包牌醒目。
2、收银台、包装台:干净、无杂物,包装用具整齐
3、货架:清洁、卫生、无尘。
4、冷冻柜、保鲜柜:干净、卫生、无异味。
5、购物车、篮:清洁卫生、摆放整齐
6、地面:无纸屑、果皮、菸头、杂物、垃圾。
7、顶棚:墙壁无脏迹、蛛网。
8、更衣室、更衣柜:干净整洁。
9、卫生间:干净卫生、无异味。
10员工卫生:工作服整洁、仪容大方
三、商品陈列:
1、陈列:整洁丰满,美观醒目
2、货架:陈列丰满、无空挡
3、顶架:存货整齐,堆码安全。
4、堆头:整洁丰满、割箱标准、堆砌整齐、安全
5、POP牌:美观醒目、悬挂端正
四、标价签:
1、打价位置:准确、标准、端正
2、标签:价格醒目、一货一价、一货一签
3、内容齐全:品名、单位、产地、规格、店内码、单价、物价稽核齐全。
五、服务:
1、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
2、服务表现:留言登记、周到服务
六、经营管理:
1、规章制度:严格遵守
2、值班经理:值班日记交接清楚,记录完整。
3、交接班:交接清楚、记录完备。
4、商品质量:卖场商品无损、无污,在保质期内。
5、商品盘点:监督执行,抽查无误。
6、记帐:及时准确、清楚、现货相符。
7、费用: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件用品
8、经营效果:完成销售计划。
票据管理制度3
小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 爱惜生产装置、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询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装置,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装置。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装置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装置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装置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装置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装置管理与维修
1、大宗装置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装置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装置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求公路隧道管理制度 机电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4
规范本公司财务票据的使用、保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票据的分类
本制度中所指的票据包括:支票和收据。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支票密码要与支票分开存放。印鉴章由会计保管,实行严格分工和把关制度。
2、领用支票要填写“支票领用申请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员负责签发,出纳员要在支票上写清日期、用途、密码及规定限额。会计负责加盖印鉴,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领用支票要填写“支票领用登记簿”,支票领用人要在七天内(逢双休日后错二天)及时持发票报销,发票签章要齐全,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填清注销日期。
4、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更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5、外单位交来的支票,出纳员应及时送交银行,不得挪用、转让。
6、对每一张银行对账单,都要由出纳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处理。
7、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年终时装订成册,与票据一并保存。
8、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并出个书面报告。
三、收据管理制度
1、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①凡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使用“北京市统一收费票据”。
②一般往来结算使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
③出租房屋使用“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
2、使用收据的'规定:
①启用收据前,应检查是否有缺号、漏号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购买票据的财政部门报告。
②收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逐项填清楚后,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③填写错误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④票据存根应保存五年以上,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
票据管理制度5
票据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发票的开具、审核、存储、报销等一系列流程。一个有效的票据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提高工作效率,防范风险。
内容概述:
1. 票据的获取与审核:规定发票的合法来源,设定严格的审核标准,防止虚假或无效发票的流入。
2. 票据的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分类标准,便于后期检索和管理,同时通过编码系统提高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3. 票据的存储与保管:明确纸质和电子票据的保管方式,确保安全、完整,并符合税务机关的要求。
4. 报销流程:设立明确的报销程序,包括审批权限、时间限制和所需凭证。
5. 信息化管理:利用财务软件进行票据电子化管理,提高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6. 内部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票据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 员工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票据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
票据管理制度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多样性,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规范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票据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本文将从票据管理制度的定义、对象、原则以及流程等方面展开讲述。
一、票据管理制度的定义
票据管理制度是指在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为确保票据的真实、完整、合法,规范票据的流转、交换等环节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二、票据管理制度的对象
票据管理制度的对象主要包括票据的出具人、受款人、收款人以及承兑人等。
1.出具人:指发票、支票、汇票等各类票据的发起者。
2.受款人:指票据上明确的收款人。
3.收款人:指代理受款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向出具人收取票据款项的人。
4.承兑人:指对汇票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内到期的票据进行承兑,并签名、盖章认可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三、票据管理制度的原则
1.真实原则:票据必须真实反映交易的实质。
2.完整原则:票据必须包含完整的票据内容和相关手续。
3.合法原则:票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交易事实相符合。
4.规范原则:票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要求。
四、票据管理制度的流程
票据管理制度的`流程包括票据出具、票据流转、票据核实、票据管理等流程。
1.票据出具
票据出具是指票据的制作、签字、盖章等环节。出具人应当根据票面内容填写票据,并注明票据用途、金额等重要信息。票据签字和盖章要求出具人行使必要权限,确保出具人和票据上注明信息的真实性。
2.票据流转
票据流转指在票据使用和交易中,票据经过的流转和转手等环节。在票据流转过程中,各方应当根据票据内容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保证票据的真实和完整。
3.票据核实
票据核实是指对已经流转的票据内容、金额、用途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票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对票据主体信息、票据上相关条款、票面签字和印章等进行审核,并及时记录核实结果。
4.票据管理
票据管理是指对已流转的票据进行后续的管理工作。票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票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票据进行妥善保管、归档、清理、销毁等工作。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票据遗失、伪造和篡改等事故和风险的发生。
总之,票据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每一个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各方在票据使用和管理中,都应当认真遵守票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以确保票据交易的安全、合法和有效。
票据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医院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
包括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时,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二、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费人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登记簿》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对登记簿严格保管。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负责人书面说明退费原因并签字。
(2)退费前先核查原收款收据、负责人书面说明的退费原因及签字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月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制票据的规定如因设备故障导致票据打印错误(如:字迹模糊不清、漏打等),需制打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制票据保持一致。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领用记录为依据。
2、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3、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管理人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管理人员应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和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半年编报收款票据管理及使用自查报告。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票据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购领、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收取非税收入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收缴凭证。
非税收入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其中《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还是银行办理非税收入结算的凭证。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是非税收入票据的主管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非税收入票据具体管理办法,统一印制非税收入票据,指导下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核发、保管、使用、核销、销毁、年检、稽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非税收入票据必须由独立核算、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专职财会人员的执收单位购领。
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脑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非税收入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非税收入票据的种类、内容、规格、式样,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非税收入票据进行归并、增减和调整。
第八条非税收入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主要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收据等。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执收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需集中汇缴而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等。
第九条非税收入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
非定额非税收入票据包括票据名称、票据号码、票据字轨、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
定额非税收入票据包括票据名称、票据号码、票据字轨、票据监制章、项目、交款人、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等内容。
第十条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的适用范围和联次用途按各种非税收入票据的说明执行。
第十一条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代执收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第三章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
第十二条省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全省非税收入票据印制管理工作,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印企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税收入票据。
第十三条非税收入票据承印企业应当按照印制合同、票据式样和要求印制非税收入票据,并建立严格的票据印制、运输和保管制度,确保票据的质量、安全和及时供应。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票据印制应当使用防伪专用品。禁止私自生产、使用或者伪造非税收入票据防伪专用品。
第十五条非税收入票据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财政票据监制章的形状、规格和印色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执行。禁止伪造、变造财政票据监制章,禁止在非财政票据上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
第十六条非税收入票据原则上使用中文印制,有实际需要的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票据承印企业应当对非税收入票据式样模板、财政票据监制章印模、防伪专用品等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不得将承印的非税收入票据委托其他企业印制,不得向委托印制票据的省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执收单位或者个人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第十八条印制合同终止后,非税收入票据承印企业应当将印制票据所需用品、资料及时交还省级财政部门,不得自行保留或者提供给其他执收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省级财政部门确定非税收入票据换版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四章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与发放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分级管理。即下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到上一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购领;执收单位按照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购领。
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均不得越级、越权发放非税收入票据。
第二十一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购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购领制度。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季度计划申报制度。各执收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申报下季度用票计划,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申报下季度用票计划。
第二十三条首次购领非税收入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以下简称《购领证》)。
执收单位办理《购领证》,应当向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非税收入票据购领申请表,并根据收取非税收入的性质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提交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复印件;
(二)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提交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文件的复印件;
(三)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提交批准收取国有资源收入文件的复印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文件的复印件;
(四)收取罚没收入的,提交证明本单位具有罚没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
(五)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购领证》,并发放非税收入票据。
第二十五条再次购领非税收入票据,应当出示《购领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经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审核,确认资金已按规定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后,办理核销手续并发放非税收入票据。
第二十六条购领未列入《购领证》内的非税收入票据,应当向原核发《购领证》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相应材料。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审核后,在《购领证》上补充新增非税收入票据的相关信息,并发放非税收入票据。
第二十七条非税收入票据一次购领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三个月的使用量。
第二十八条发放非税收入票据时,实行无偿供应的,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票据工本费所需资金;收取工本费的,应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收取,不得加价发放。收取的票据工本费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
非税收入票据工本费应专项用于非税收入票据印制、仓储、运输、保管、培训和废止票据的损失弥补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与使用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非税收入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
第三十条执收单位在启用非税收入票据前,应检查票据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再逐级上报至省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非税收入票据必须按顺序填写,不得拆本使用。票据填开必须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如填开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因填写错误或缴款义务人不按时缴款等原因而作废的非税收入票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次,并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不得擅自销毁。
第三十二条禁止执收单位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禁止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照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灭失非税收入票据或《购领证》,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告作废。
第三十三条填开非税收入票据应当统一使用中文。非税收入票据以两种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开。
第三十四条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原则上应在本行政区域内发放使用,但派驻外地的执收单位在派驻地使用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五条非税收入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严禁使用过期作废票据,严禁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之间、非税收入票据与税务发票之间互相串用混开。不按规定使用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财务部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三十六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完毕,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按顺序清理非税收入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核准销毁。
第三十七条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非税收入票据,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核准。
第三十八条执收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办理《购领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非税收入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核准。
第三十九条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及时清理、收缴财政库存和执收单位上缴的空白废止票据,按规定报省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统一销毁。
第四十条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非税收入票据承印企业、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相关制度,设置非税收入票据专用仓库或者专柜,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爆、防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分类存放,干净整齐,确保非税收入票据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一条省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非税收入票据承印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二条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年审和稽查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票据的监督检查,对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等情况和非税收入票据所收资金的解缴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三条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和非税收入票据承印企业应当自觉接受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弄虚作假或者拒绝、阻挠。
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反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财政部门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六条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理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8月12日湖南省财政厅颁布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湘财综〔20xx〕28号)同时废止。
票据管理制度9
第一条支票签发使用管理
1、因业务需要,由银行购入支票时,需登记支票购买手册,以便备查。
2、购入的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应存于保险柜中。银行预留印鉴及支票采取分别管理或双印鉴分别管理的办法。
3、支票上的预留印鉴需随用随盖,不得预先在支票上盖章。
4、对作废支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管。
第二条支票签发使用管理
1、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时应填写签发日期、用途、付款金额或限额。
2、支票应按顺序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3、各部门领用支票时,必须经过厂领导同意、财务负责人认可后出纳人员才可以签发支票。
4、日常费用支出使用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领用人要在支票登记簿上写清购买内容、领取日期、领取人姓名、支票号码、用款限额并且由经办人签字。
5、支票使用人需按申请的用途、核定的金额使用支票,不得套用支票,不得转借他人,实际使用金额即将出现超限额时不得先斩后奏,需经财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一周之内报帐。对超期未报的`支票,财会人员应及时催报,未报帐之前不得再领用支票。
6、报帐时财会人员要认真审核支票的合法性、用途、金额、并由经手人、部门负责人和财会负责人签字后附支票存根入帐。报销后,注销转帐支票领用记录。
第三条对收入票据的管理
1、支票:要审核签发日期是否有效;支票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规定(大小写金额及笔色);对方签章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是否填写并属实;是否有对方帐号;有密码的银行支票是否填有密码,并应核实支票签发单位是否有透支危险,上述诸项如审核无误,方可收帐,开具收据,作为接交依据,并应及时送交银行。
2、汇票:需审核签发日期是否有效,收款人是否为全称,是否正确,压数是否清楚。如上述诸项审核无误,方可收帐。为明确责任,财会结算人员应建立汇票接收登记册,并由交接双方签字。对因各种原因退回的银行汇票,财会人员除及时与对方取得联系外,要对汇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以便二次投存银行或退回原单位。
3、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除认真审核其票面是否合格外,还要按照银行汇票的有关管理规定造册登记并妥善管理。
4、银行汇票在未到承兑期限时,应由会计人员妥善保管,如果丢失,应立即报告、作废和声明并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在汇票到期前,会计人员应提前10天向银行申请承兑。
票据管理制度10
隧道管理所是在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处置,负责保障隧道内机电装置正常运转和隧道结构物整洁。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机电装置安全操作等有关规定,开展隧道车辆执行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
二、熟悉和掌握管辖装置的效能和技术要求,按照《隧道机电装置维护与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正常维护,保障机电装置正常运转。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按《隧道管理所员工工作考核奖罚办法》的规定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做到奖罚分明。
四、负责高速公路辖管路段路肩上报警求救电话的管理与维护,做到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和施救。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积极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做好清算、核资、汇总资产登记等管理工作。
六、定期对隧道内装置和车辆执行状况检查与巡视,并对上岗执勤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存在违规按规定查处。
七、参与隧道养护质量的`检查与考评,使管辖路段的隧道整洁、排水畅通、衬砌无渗水或滴水,路面整洁,绿化无损。
八、负责做好本所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综合治理,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九、负责做好本所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办公用品发放、车辆管理、职工福利工资分配等后勤服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文明视窗、安全视窗等竞赛活动。
十一、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各项事故处置演练,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操作技能和体能进行训练与考核。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票据管理制度11
票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财务准确性:通过规范化的票据管理,能减少错误和欺诈,提升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防范风险:有效的票据管理制度可以预防潜在的财务风险,如舞弊、资金挪用等。
3、提高效率: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配能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冲突。
4、法规遵循: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罚款。
票据管理制度12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保障资金安全:通过规范管理,减少因票据丢失、欺诈等导致的资金损失。
—优化现金流:有效利用票据延迟付款,改善企业的.现金流状况。
—提升经营效率:标准化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降低风险:通过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和应对可能的法律纠纷。
票据管理制度13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
1、财务合规:确保企业收入的合法性,符合税收法规,避免税务风险。
2、成本控制:精确记录每一笔收支,为成本分析和预算编制提供准确数据。
3、决策支持:通过有效的`票据管理,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4、防范风险:防止财务舞弊,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5、提升效率:标准化流程能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遗漏。
票据管理制度14
第二人民医院票据管理制度是确保医院财务管理规范、透明、高效的重要工具。它的核心作用在于规范票据的使用、管理与审核流程,防止财务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
内容概述: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明确各类票据(如收据、发票、银行单据等)的.用途和使用条件。
2. 票据的开具和审核:规定开具票据的程序,包括信息填写、签字确认等,并设定严格的审核流程。
3. 票据的保管与存档:设定票据的保管期限和方式,以及电子化存储的规定。
4. 票据的核销与报销:规定报销的流程,包括提交、审批、支付等环节。
5. 内部控制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票据检查,防止错误和欺诈行为。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票据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全员的财务合规意识。
票据管理制度15
第1条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第4条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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