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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7 18:37:11 制度

(通用)供应商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用)供应商管理制度15篇

供应商管理制度1

  1、目的确保合同的执行力。

  2、企管部在供应部提交市场调研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的有关人员对供应部提交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评审。

  3、与会人员根据供应部提供生产商(供应商)的信息对生产商(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按无记名方式对生产商(供应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选投票,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者确定为入选生产商(供应商)。

  4、供应部对入选生产商(供应商)在确定之日起二天内以电子邮方式寄出标书,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发出标书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标书(以当地邮擢为准),超期按弃权处理。

  5、供应部要对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保密性负责,严禁在开标会前私启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

  6、企管部按时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进行现场评标。

  评标程序为:

  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

  2、开启标书;

  3、宣读标书;

  4、汇总计算平圴值;

  5、按低于平圴值总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定位数;

  6、按低于平圴值第一开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数,确定中标标的。

  7、填写中标书,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供应商管理制度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积极开发供应商,评定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第3条权责

  1.采购开发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

  2.采购开发部、采购跟单部、品控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3.采购总监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第2章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

  第4条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由公司采购开发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5条供应商调查的内容

  1产品供应状况。

  2产品品质状况。

  3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设备状况。

  5管理水平。

  6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6条凡是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应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作为公司选择和评估供应商的参考依据,并送达采购支持部进行建档。

  第7条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应要求供应商及时对“供应商调查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8条采购开发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供应商调查表”须每年复查一次,以了解供应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新原有资料内容。

  第9条供应商信息收集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委托验证等不同的方法。

  第3章合格供应商的标准

  第10条评价合格供应商

  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产品,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1)原材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2)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3)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5)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主要客户最好是知名的企业或欧洲地区客户。

  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订单需求。

  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样品通过检验合格。

  第4章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第11条供应商初步评价

  1 采购开发部及其他部门视企业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产品种类、质量、服务、生产能力、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采购开发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采购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采购部须确定采购的产品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12条供应商的现场评审

  1根据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对公司销售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物资分为战略产品、重要产品、普通产品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战略与重要产品的供应商,采购开发部组织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采购开发部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签署意见,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须达到70分。

  3对于普通产品的供应商,由采购开发部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评审。

  第13条《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

  1采购开发部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和《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2《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契约。

  第14条样品需求和开发

  1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开发部人员通知供应商提供样品,品控部相关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规格、质量认证、合理价格、图片等详细资料,填写好《样品资料表》,连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认证、图片等送达支持部建档。

  2.采购开发部相关人员要随时关注和收集相关产品的市场最新发展情况,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跟踪和收集,并要求供应商配合开发新样品或者按照客户的要求和来样开发样品。

  3样品应为供应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出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三件。

  第15条样品的检验

  1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品控部负责完成样品的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工作,在“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中记录相关实测数据并作出结论,报品控部经理批示。

  2.样品检验不合格时,采购人员应将“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不合格样品退回给供应商,请其改进后重新送样品或更换送样供应商。

  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并将样品、“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样品资料表》送达支持部建档。

  3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三件,一件送支持部用于公司展厅、网站和采购指南;一件留在品控部,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一件交回供应商作今后生产的依据。

  第16条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1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五份资料完成后,采购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原则上一种产品需暂定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3对于惟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适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删除不合格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5章供应商的监督与考核

  第17条考核对象

  供应商考核对象为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第12条考核方法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第18条考核频率

  对战略、重要产品的供应商,应每季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1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和合作。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和合作,或减少采购量。

  4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和合作关系。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19条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期和质量监督

  1.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详略记录供应商交期情况。

  2.品控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产品不合格时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拒收,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3.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第20条供应商档案管理

  采购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使用部门予以配合,对每个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有详尽的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由采购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质量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等。

  第21条供应商政策的临时性变更

  1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经过公司采购总监的书面同意后,可对某些供应商的政策作临时性调整。

  (1)某供应商的发展战略或地域销售政策发生对公司有利或不利的重大调整。

  (2)某供应商决定把我公司作为重要客户。

  (3)重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危机。

  (4)市场供应价格发生剧烈震荡,使供应风险骤然加大,引起供需双方相应做出重大的政策调整。

  (5)其他需作临时性调整的情况。

  2一旦调整结束,应立即恢复其原有等级,如仍需继续保留临时等级,需报总经理特批,并于该季度在供应商评审会议上通过。

  第6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采购中心制定,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2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3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一种全面的管理框架,旨在确保公司与外部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合作顺利进行,提高业务效率和质量。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2. 合同管理

  3. 执行与监控

  4. 表现评价与反馈

  5. 关系维护与改进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这一阶段涉及对潜在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财务稳定性、过往业绩、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全面评估。

  2. 合同管理:制定清晰的合同条款,包括工作范围、价格、交付期限、质量标准和责任分配,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执行与监控:在项目执行期间,对供应商的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监控,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4. 表现评价与反馈: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提供反馈,并据此调整合同条款或寻找改善措施。

  5. 关系维护与改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沟通和培训促进供应商持续改进,以适应公司不断变化的需求。

供应商管理制度4

  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一环,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它涵盖了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同管理、绩效监控、问题解决等多个方面,旨在优化物流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设定明确的供应商资格标准,包括财务状况、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合规记录等。

  2. 评估体系: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供应商的配送准时率、货物破损率、价格竞争力等进行量化考核。

  3. 合同管理:制定详尽的`合同条款,涵盖服务范围、价格、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确保双方权益。

  4. 绩效监控:实时跟踪供应商表现,及时调整策略,对表现不佳的供应商采取警告、整改或更换措施。

  5. 问题解决:设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处理供应商关系中的纠纷,确保问题的快速解决。

  6. 持续改进:推动供应商持续改进,鼓励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提升供应链整体效能。

供应商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坚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第十条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资格初审: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供给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贴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上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供应商经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评审:

  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本事、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

  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评估:

  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

  B)当供应商所供给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供给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员与采购员一齐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资料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本事、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新供商评定标准分到达70分以上的,能够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职责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能够加大采购量;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能够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必须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管委职责:

  (1)供应商评审;

  (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供管委组织的运行: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定期会议召开时光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会议主题:

  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

  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

  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

  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

  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供给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主要资料:

  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

  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

  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

  4、固定资产的采购;

  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

  6、紧急或特殊情景下的采购;

  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

  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经过。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

  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定期会议的资料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景: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景。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资料。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景: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景。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供管委会议要构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职责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能够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资料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职责主体。

  第五十五条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对不贴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资料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经理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指令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并停止作业。

  二、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董事长核签后由采购人员将撤销请购批令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章物料采购作业

  第五十七条采购作业程序透明化,异常是价格机制透明化。

  第五十八条采购部建立健全价格信息资料,及时监督预警供应商的价格走势和价格行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第五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要定期对材料价格的执行情景进行全面审计,要建立自我的价格信息系统并与采购价格信息及时供享,作为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

  第六十条采购部收到请购单后,先确定请购材料品名、规格、型号、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对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的,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十一条所采购材料具备有效报价且市场报价没有变化的,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采购作业。

  第六十二条所采购材料无报价或报价有变化的,须执行询价作业询价程序和议价程序。询价议价程序同样适用于新供应商的开发过程。

  第六十三条采购作业的询价程序。

  一、由采购经办人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报经供管员主任核准并在采购单上注明。询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结果记录于《询议价表》中。

  三、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报价后紧跟催进度。

  四、询价完成。

  五、若报价材料规格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经办人员可将全部资料,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采购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六、非生产用物料的报价审核,须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确定供应商报价。

  第六十四条询价完毕后,须执行议价作业程序。

  一、对不需会签或会签完成的询价资料,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采购记录及市场行情价作出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拟购底价,报告采购经理以供议价之用。

  二、议价注意质量、价格、交货期保证外,还应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优先顺序:月结付款、货到付款、款到发货、现金付款。

  三、采用多种形式议价完后,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填报报价议价表,连同所有厂商报价资料,经采购经理确认后,送供管委主任核批,必要时,采购经办人员可直接送供管委主任核批。

四、议价注意品质、交期、服务态度。

  第六十五条木皮、实木需现场采购的,需两个以上跨部门采购小组进行现场询价、议价、采购作业程序。

  第六十六条可供给电脑打印小票及发票的大型超市所进行的现金采购,能够不执行询

  价、议价作业程序。

  第六十七条小额(金额在200元内)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事后审批的方式进行,需附名片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八条对一些特殊或重大的采购项目(如企划案、广告策划案等)需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六十九条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需供管委成员及申购部门共同参与决定。第七十条《采购订单》是采购作业的书面凭据,《采购订单》一式四联,一式自存,一式仓库收货(此联应将价格隐蔽),一联财务结帐,一联审计调查。

  第七十一条《采购订单》审批程序,①采购员--②采购经理—③常务主任—④财务审计—⑤供管委主任。

  第七十二条《采购订单》经审批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确认交期。《采购订单》须供应商确认回传(现金采购除外)。

  第七十三条采购作业进度的控制

  一、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度。

  二、预定作业进度须配合请购项目的缓急且作业进度须在预定的日期前完成。

  三、对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四、及时分析填报《物料订购跟催表》,并反映给采购部经理。

  第七十四条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物料验收工作。交货质量异常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验收不合格的来料检验报告后,应尽速与供应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异常报告中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呈报品管及生产并送回收货仓。

  第七十五条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以暂借款采购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是转帐借支付款、现金借支付款、私人汇款借支付款,避免造成财务付款不清晰。

  第七十六条品管部是公司法定的验收部门,其独立检验工作程序不受其他部门的支配。

  第七十七条非生产物料申请部门需供给检验标准给品管部,品管部按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申购部门进行协助验收。

  第七十八条机器设备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及设备专员替代品管部职能负责验收。

  第七章监督与职责

  第七十九条审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价格体系、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其执行审计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审批、审核、质检、财务、采购等人员不仅仅职责权限明确、并且应相互分离。

  第八十一条采购作业人员实行每年轮岗,对其负责的物料交予其他采购员跟单。第八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公司将及时调查和处理。公司根据举报属实金额的30%以奖励。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查主管人员及当事人的职责:

  1、擅自采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活动中理解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询价、议价中,泄露第三家供应商资料给的竞争供应商;

  7、现场采购中,提前串通供应商准备货物,商议单价的;

  8、在监督检查中供给虚假情景的;

  9、在公司以外场所私自接见供应商的(现金采购或公司指派除外),按受贿处理。?指谁人不能够接见供应商。?如果工作时光以外呢。?刚巧这个供应商是亲戚朋友或同学呢怎办。可能难于监控。

  第八节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是供应商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实施细则、作业流程、作业指导的制定以此制度为指导。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经董事长批准。修改亦然。凡以此制度相抵触的文件或相关条款,均以此制度作准。因需要再制订的补充资料经审批后与本制度同时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7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质量。它涉及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估、管理和监控等多个环节,以确保供应商能够持续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标准:明确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如营业执照、行业认证、财务状况等。

  2. 评估体系:建立详细的评估指标,涵盖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

  3.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设定违约处理机制。

  4. 绩效监控: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定期审计和不定期抽查。

  5. 关系维护: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供应商大会,鼓励反馈和合作改进。

  6. 风险控制: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供应链的连续性。

  7. 持续改进:推动供应商改进工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供应商管理制度8

  供应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标准规范,避免因外供产品缺陷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购品供应商的管理。

  3 职责

  3.1采购部

  3.1.1负责对供应商资格的确认,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运输安全负责。

  3.1.2负责处理与供应商的争端。

  3.2质量科:负责采购物品的质量监督。

  3.3安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落实与实施。

  4 主要工作

  4.1供应商的选择

  4.1.1 采购部应对供应方的许可资质、管理制度、生产能力、安全绩效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其供货的安全性。

  4.1.2 采购部应根据过去的安全表现、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能力、满足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的能力等内容选择可靠地供应商。

  4.1.3 采购部对所采购物品需要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供应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4.1.4 质量部根据标准和规定对供货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或验证。

  4.2 对供应商的监控

  4.2.1 供货期间,对出现不合格情况应向供方及时反馈,以有利于供方采取整改措施。

  4.2.2 对连续三次出现不合格的供应商停止其供货,重选合格供方。

  4.2.3 采购部每年对本年度的供方进行复评,复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供货质量合格率、交货及时和服务等,危化品供应方需提供最新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2.4 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物品,采购部应提交hse部备案。

  4.2.5 采购部应经常、及时识别采购过程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最大限度降低采购风险。

  4.3 对供应商的要求

  4.3.1 采购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避免对随后产品的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以及安全生产风险、职业健康风险及环境产生影响。

  4.3.2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双方应将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包装运输、装卸及危化品存储和罐区的情况进行沟通,特别是储罐的接口形式等,避免造成意外泄漏,形成危险和污染。

  4.3.3 供应商在商品尚未交接完成时,一旦发生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供方应听从本公司指挥,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扑救。

  4.4 安环科在供应商进入作业现场前要对其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4.5 采购部经理负责处理与供应商的争端及联络事宜。

  4.6采购部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5附则

  5.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5.2本制度解释权属安环科。

  6 附表

  备选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供应商作业现场检查记录

  供应商安全生产表现记录

  供应商培训计划

  供应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估记录

供应商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规范采购行为,强供应商管理,保证电力物资的采购质量,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公司按程序审查认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三条: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潜在供应商是指因业务需要,未经过审核评议程序而直接发生采购服务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次活动过程结束后的后续过程中,经审核评议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评议、审核部门,每年或根据需要由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组织对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议、审核、更新。

  第六条:计划经营部应建立公司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潜在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一)供应商供给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二)供应商供给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景;

  (三)供应商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贴合情景;

  (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五)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第七条:确定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后,由公司组织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第八条: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资料应包括主体资格、经营业绩、代理权限、履约本事、履约信用等。

  第九条:潜在合格供应商经过资质审查,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十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职责本事的组织或个人,能够申请取得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本事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三)具有必须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凡取得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供给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二)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

  (三)业务经营情景及相关业绩证明

  (四)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工商变更、注销,应办理有关采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等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其它采购单位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供货合同的;

  (七)向采购部门、人员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供给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十四:条合格供应商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权利及义务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其他供应商在公司供给采购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的可向公司有关部门反映;

  (二)参与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议价、比价采购及招投标活动;

  (三)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供给贴合规定质量标准的采购服务;

  (三)理解公司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的监督、管理;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总经理签发,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xx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商业银行档案外包是指银行在档案管理人员、存储设备不足或管理成本不经济条件下,整合利用外部优质专业化档案管理资源,将银行档案委托外包单位管理,从而达到降低档案保管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一种档案管理模式。

  档案外包商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是一种实体性管理机构;

  第二是一种社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高的档案管理机构;

  第三有较大的规模,服务对象也较多;

  第四对其保管的文件只有保管权,而无所有权;

  第五是介于文件形成者与档案馆之间的一个中间性机构,它要对双方负责,作为一个过渡性的、中间性的档案管理机构,文件中心首先要尊重文件形成者的利益和要求,同时又要担负起为档案馆积累档案的重任;

  第六可以承担文件管理咨询与培训的职能。

  一、银行档案外包的背景

  二战后,美国大量的文件需要归档保存,文件中心应运而生。1950年,美国《联邦文件法》以法令形式肯定了文件中心这种新型管理机构。把使用次数不多,但又必须保管一段时期的文件集中存放在造价较低的专门库房里,受到人们的认可。

  从某种意义上讲,商业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商业银行是否愿意承担风险,是否能够妥善控制和管理风险,将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随着业务发展和竞争加剧,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计量、监测并采取科学的控制手段和方法,是商业银行保持稳健经营的根本所在。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在银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具备领先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成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档案外包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商业银行档案外包风险管理目的。

  二、商业银行档案外包的风险管理重点

  风险是一个常用而宽泛的词汇,频繁出现在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就银行风险的定义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风险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称变化);

  二是风险是损失的可能性;

  三是风险是未来结果对期望的偏离,即波动性。风险是一个明确的事前概念,反映的是损失前事物的发展状态。

  从风险的定义上可以看到,风险是对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是可能存在的损失,银行档案做为银行经营活动的历史记录,是传承银行社会记忆,再现银行历史面貌的凭证,为银行经营、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并为银行业务相伴产生的法律风险提供原始的凭证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防范银行档案外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确保银行档案外包安全的首要工作,银行档案外包风险管理的重点是:

  (一)档案外包风险的评估

  商业银行在制定档案外包政策时,应当评估以下风险要素:

  1、外包活动的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等风险因素;

  2、影响外包活动的外部因素,因外包供应商的过错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撤销而引发的风险;

  3、银行对外包活动的风险管控能力;

  4、外包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业务策略和业务规模、业务连续性及破产风险,风险控制能力及外包服务的集中度;

  (二)外包供应商的尽职调查

  1、外包供应商的主体资质、经营管理能力、经营声誉、行业地位;

  2、财务稳健性、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对银行业的熟悉程度;

  3、对银行托管档案客户信息的安全性;

  4、外包供应商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5、外包供应商的关联关系;

  (三)外包合同的审查要素

  1、外包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期限;

  2、外包服务的业务连续性安排;

  3、外包服务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安排;

  4、外包服务的结算、支付方式;

  5、外包服务的审计和检查;

  6、外包争端的解决机制;

  7、外包合同或?f议变更或终止的过渡安排、违约责任;

  8、外包供应商的应急管理;

  三、商业银行档案外包的风险评价标准

  商业银行档案在外包后,定期对档案外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将银行档案外包风险纳入银行日常管理并持续监控、评价,就能及时发现档案外包风险,并在发现风险后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日常工作中可采用平衡计分卡方式设计评分标准,可按月、季、半年、年度要求进行档案外包业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外包供应商的评估:

  1、资质:是否符合专业资质;

  2、财务:收费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完善;

  3、日常经营:是否出现异常;

  4、及时性:是否能及时办理档案的收、取、查阅流程,在办理过程中有无差错发生;

  5、差错性:资料能否及时、准准、无差错地领取、归还,不存在遗失情况;

  6、沟通性:沟通是否顺畅,是否对银行服务需要的反应能迅速、及时、有效完成;

  7、保密性:无违反保密原则,业务合作期间能保护好银行信息及银行商业秘密;

  8、监督检查:是否能积极配合商业银行开展外包监督工作,及时报送外包工作情况;

  9、违规性: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隐瞒事实,阻挡、抗拒检查、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违规证据行为。

  (二)外包人员的评估

  1、人员:有符合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能够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2、外包?I务人员能够妥善保管商业银行委托保管的各类客户资料、档案资料;

  3、服从银行管理,无主观故意,通过内外勾结、恶意操作等措施规避银行风险控制措施;

  4、无擅自向客户做出不实承诺行为,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宣传;

  5、无假借银行名义进行客户约谈行为,无冒用银行商誉的行为;

  6、无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客户资料等进行违反职业操守及银行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演练

  1、是否事先制定建立档案外包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确保档案外包业务活动的正常经营;

  2、是否建立替代方案,寻求合同项下的保险安排等措施;

  3、是否定期组织外包商开展演练,建立外包业务连续性计划,确保业务活动的正常经营;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外协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通过规范对外协供应商的选取、管理、评价和改进过程,保障企业业务的顺利进行。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资质审查:设定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财务状况、过往业绩等。

  2. 合同管理:制定标准化合同模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售后服务等关键条款。

  3. 供应商绩效评估:定期对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准时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评价报告。

  4. 问题处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供应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解决,确保问题不过夜。

  5. 关系维护与持续改进:通过定期会议、培训等方式,促进供应商能力提升,共同推动业务发展。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如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制定应急预案,降低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一、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

  1,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

  2,各工商所应建立简易程序处罚案件登记台账。登记台账的项目应包括:当事人、案件类型、处罚时间、处罚金额、执法人员等。

  3,各工商所应在实施简易处罚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案件录入。案件录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4,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的;

  (2)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必须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3)需减轻处罚后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需同时采取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5)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一般程序

  1,办案单位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程序报批,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2,办案单位依据监督检查职权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批,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

  3,办案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案件线索审查和立案的送审工作,不得有案不立或压案不报。

  4,批准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在时限期满之日前十个工作日内申请报批,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县局案件审批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5,批准立案调查的案件,案情简单的,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8,办案机关应及时在省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录入案件情况。案件网上审批、网上录入应与案件办理过程保持同步。案件录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二、进一步理顺经检大队、工商所联合办案机制

  (一)联办主要形式

  主要有提供案件线索和全程协助经检大队办案两种形式。提供案件线索是指工商所发现辖区内有需要立案的违法行为,在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后及时将案件移交经检大队。全程协助是指经检大队会同工商所参与案件的'调查,调查终结后,工商所将案卷材料交经检大队,由经检大队形成调查终结报告,共同提出案件处理的初步意见。

  (二)办案经费保障

  1,提供案件线索的办案经费保障。工商所向经检大队提供案件线索,由经检大队从办案所得经费中划出20%作为工商所的办案经费。

  2,全程协助案件的办案经费保障。工商所全程协助经检大队办理案件时,如果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由工商所形成所有案件材料,以经检大队为办案机构,呈报县局核审,罚没款算工商所目标任务;如果处罚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由经检大队从办案所得经费中划出40%作为工商所的办案经费。

  3,联办机制所产生的大案奖励分配形式另行审定。

  (三)案件录入

  提供案件线索的,由经检大队负责同步录入案件和案卷资料归档;全程协助的,由工商所负责同步录入案件、经检大队负责案卷资料归档。

  三、进一步规范加快案件核审和案件督办

  (一)案件核审

  法制股收到办案单位送交的材料齐全的案件后,应在五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除外)内核审完毕,并提交案件审批领导小组讨论和决定。案件审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法制股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由办案单位送达。

  (二)案件督办

  1,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由法制股登记备案,并督促办案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督促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2,法制股应定期对案件进展情况和案件录入情况进行督察通报。

  四、进一步严格罚没款的解缴和罚没物资管理

  (一)罚没款的解缴

  1,法制股应将案件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定的案件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金额、处罚决定书生效日期等相关情况造册抄送县局财务室。

  2,当场处罚的罚没款的解缴。各所在当月所收取的罚没款,应当在当月解缴,严禁跨月解缴。

  3,立案处罚的罚没款的解缴。办案单位应督促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15日内到指定地点解缴。

  (二)罚没物资的管理

  1,财务室负责本单位罚没物资的管理,法制股、监察机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办案单位积极配合。

  2,对依法罚没的物资,办案单位应当在罚没当日凭《行政处罚决定书》、《物资清单》、《罚没票据》到财务室办理入库手续。财务室应及时清点入库物资,是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物资清单》、《罚没票据》一致,核对无误后填写《罚没物资入库清单》,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字。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能:

  1. 降低供应链风险:通过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减少因供应商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或产品质量问题。

  2. 提升效率: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提高生产效率。

  3. 优化成本:通过价格与成本分析,找到性价比高的供应商,降低成本。

  4. 增强竞争力:优质的供应商能提供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助力企业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5. 保障企业声誉:通过良好的供应商关系,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承包商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它通过规范与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合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预防潜在风险,从而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此制度也促进了双方的沟通与协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制定明确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包括资质审查、质量控制能力、价格竞争力、交付能力等方面,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符合企业需求。

  2. 合同管理:规定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流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因合同纠纷影响业务正常运行。

  3. 服务质量监控:设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跟踪评价,确保其持续改进。

  4. 应急管理:制定应对供应商违约、供应中断或其他突发情况的.预案,保障业务连续性。

  5. 关系维护: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强化合作关系。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交易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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