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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9 14:33:40 制度 我要投稿

供应商管理制度【热】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应商管理制度【热】

供应商管理制度1

  供应商送货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协调、促进供需双方关系,确保已进入我

  司的供应物资流转更加及时、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送货环节的运作 三、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持《采购订货单》复印件或《送货单》到仓储部投单窗口投单并排队等候;无相应手续的,相应仓管人员可拒绝接收。

  送货时应先在保安岗办理来访卡并正确佩带于左胸上方,否则不予以进入办公或仓库区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来访卡退换我司保安处。

  供应商送货人员在仓储部相应人员审核完订单后,按照仓储部收货人员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货。

  供应商在仓管验货时应主动配合,不得以疵充好,更不得向收货人员敬烟或馈赠商品;

  供应商送货人员不得在收货区吸烟进食,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进入我司仓储部门禁区域内;

  当收货结束后,要按照仓管要求将物资存放在指定地点或区域,物资移动过程中不得存在野蛮行为,由此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承担。

  供应商办理完业务后,不得带走任何物资,不得存在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从重处罚,直至报送国家相关机关处理。

  供应商在送货时如遇仓管收货时不配合或故意刁难之行为可直接向我司仓储部经理进行投诉。

  供应商出厂需经仓储部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我司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10. 供应商送货人员到达我司仓储部客户室时,若未见到相应人员,可查看附件―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11. 未尽事宜,由仓储部负责解释;如出现与公司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制度为

  准。

  仓储部 20xx/3/11

  附件:《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供应商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xx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二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2、技术服务;3、交货速度;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5、供应商的信誉;6、产品价格;7、延期付款能力;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供应商管理制度8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付账款的管理,达到账目清晰、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结算管理。(包括现金厂家和代销厂家)

  第三条职责

  (一)财务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二)采购部经理负责结算单的制作。

  (三)分管会计负责付款单的制作。

  第二节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交卡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分别为每月10日和每月20日。

  (二)代销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10日。

  (三)月清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

  (四)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五)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付款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付款时间分别为每月14日和每月24日。

  (二)代销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18日。

  (三)月清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28日。

  (四)预付款每月1日和15日两次.

  (五)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六)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供应商的有效结款凭证。

  (一)以受托代销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为结算依据。

  (二)以采购入库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和采购入库单、采购退货单、差价退补单为结算依据。并且将所有的入库单和退货单按照送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好,不在本次结款账期内的单据不要交回来,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税票的开具

  (一)现金供应商根据上月的送货金额减去退货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卡时将结算卡和税票一并交回。以前在仁和有预留税票的,下次开税票时,用结款金额减去预留税票的金额。把以前的税票消化掉之后,以后每次结款金额必须等于开税票金额,上下不得浮动10元,这是系统的要求。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二)代销供应商的发票开具金额,由往来会计于每月供应商交卡前打印出上月结款明细表交出纳,出纳在收卡小票上标注开票金额,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在结款时将税票交回。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第五条出纳在收卡次日上班将结算卡送采购部,采购部收到结算卡的'一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单制作,有退货需要储运部填卡的,储运部要在收到结算卡半天时间完成填卡后转采购部,采购部于当天下午转财务部做付款单。由此延误结款的不得结算。

  代销供应商付款完成进度时间要求:11日出纳将卡交采购部,13日前采购部完成结算单,14日上班交储运部将退货填入结算卡中午12:00前完成,转采购部;采购部于14日下午上班前将签好字的结算单交财务部做付款单;16日前财务部完成付款单制作,17日前审核完成,相关人员签完字。

  第六条采购部做结算单时要看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入库单未交的本次不结款,退货单无论是否有无,只要在本月结款范围内的全部扣除,不全的单据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结款时补全。并将不在本次结款范围内的单据交给供应商。

  第七条差价退补单要在收卡前请经办人、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齐全后送财务做账。并在做结算单之前在结算卡上填入此笔业务,在经办人栏中填写姓名。

  第八条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将结算单打印出来,经办人签字、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移交财务,交接时双方要签字确认卡和单据的正确性。

  第九条分管会计做付款单时要核对结算卡的上次结款日期,结算卡的余额是否正确,结算卡的发生明细及余额与业务系统和账务系统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体现,供应商的其他遗留账务是否核查,审核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等,如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对账之后方可制作付款单。

  第十条综合会计要按照制单人员的制作顺序一一审核付款单的正确性,如有其它说明,要在签字时写清。

  第十一条出纳于收卡后当天将现金供应商付款总数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往来会计于16日前将代销供应商付款总报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付款单上要有制单人、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签字才能付款。

  第三节结算卡管理

  第一条所有供应商必须使用结算卡,无结算卡的不能办理往来业务。

  第二条结算卡由出纳保管,供应商交10元工本费即可购买。

  第三条旧卡填满后供应商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购卡、换卡业务。

  第四条结算卡在使用前必须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经办人姓名、“新卡”或“接上卡”“挂失”等字样以及公司业务专用章戳记。

  第五条旧卡必须由财务部往来会计收回,并加盖作废章,整理归档,以备查对。

  第六条结款时如未付款,出纳须收回付款单,并在结算卡相应行的备注栏中标明“付款单已收回”。并将未付款的付款单转往来会计。

  第七条《供应商结算卡》的填写规定。

  (一)结算卡入库金额、退货金额、差价退补单由储运部入库微机员填写;结款金额、结算卡余额由分管会计填写。

  (二)结算卡上入库微机员必须在经手人栏中的第一列签名,采购部核对业务系统后在相应经手人第二栏签名、标明日期,以示核对;制作付款单的分管会计在相应经手人的第一列签名,出纳付款后在填结款余额的行内经手人第二栏签字、标明日期,证明已付款。

  (三)新供应商结算卡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标明“新卡”后签名。

  (四)更换卡时由分管会计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在余额相应的备注栏中标明“接上卡”后签名。

  (五)结算卡上的“业务专用章”戳记统一由采购部经理加盖。

  (六)结算卡中所填写的金额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不足两位的以零补齐,并用人民币符号在金额前面拦截。

  (七)填写结算卡时,须在“单据号”栏或者“备注”栏中填写单据编号日期后的所有号码,结款金额相应的栏目中填写付款单的编号。

  (八)厂家退货时微机员计算出结算卡余额并确定退货金额,电脑数与卡完全一致,余额充足时方可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时须在结算卡上用红色碳素笔填写退货日期、退货金额、单据编号以及日期后的号码,并在相应的“经手人”第一栏中签名。

  (九)对账时分管会计必须在结算卡上标明付款单号、付款金额、结出余额并在经办人第一栏中签名。

  (十)结算卡统一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相应人员须签写全名。

  (十一)结算卡填写错误的必须由财务部经理用红色碳素笔将错误的一览划掉(一红横线),黑色碳素笔签名后再在下一栏填写正确内容,不许涂改、刮擦。

  第四节罚则

  第一条以上规定中有时间要求的,未按时完成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失误提醒

  第二条在做结算单或付款过程中出现错误,处罚10元/笔,审核人10元/笔,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未及时填卡或填错的处罚5元/笔。

  第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10-100元或行政处分。

  第五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供应商管理制度9

  1 、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 、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 、制定裕东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 、建立健全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 、收录和维护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 、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 、组织调查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 、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 无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 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 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 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 4 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评价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项目配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价格201.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确定一标准价格(会计成本),此标准价格为10分。2.价格高出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扣1分,价格低于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品质30以交货批退率为依据,批退率=退货次数÷交货总批数×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为依据。2.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201.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如:①品质异常时本公司要求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整改执行,致使相同缺陷重复出现,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产计划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1―2>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影响交期>

  备注A.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B.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C.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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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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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 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 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供货商管理细则:

  1、 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 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 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 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 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1.目的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CG-01-0101-20xx-V1.002021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供应商档案建立

  4.7.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5.3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用心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取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状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状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带给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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