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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6 13:24:52 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15篇[优]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变更管理制度15篇[优]

变更管理制度1

  关键词:学校; 造价控制; 变更; 签证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A

  据经验分析,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5%以上,而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影响只有5%~10%。在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设计已经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和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也已完成,尽管此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整个学校基建工程的投资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仍然很大,若不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就会因小失大,势必增加总投资。下面根据笔者多年参与了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并站在学校现场管理人员的立场,谈谈施工阶段学校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一、人是管理的根本,因此本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的教育工作尤为重要。要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岗位是个对学校基建投资的重要把关口,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在积极协助、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一个组织或团体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组织或团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组织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

  三、加强变更管理。

  在学校基建过程中,房屋使用部门较多,各个部门对建筑的使用功能要求不一,前期设计时使用部门参与较少甚至不参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满足各自的使用功能,使用部门提出变更的可能性也加大,引起变更的原因要比一般的工程项目要多很多,因此,加强变更的管理在学校基建施工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学校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主动与使用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学校建筑的使用部门不是基建部门,基建部门往往只是基建工作的执行者和组织者,具体的房屋使用要求都应该是使用部门来提出,可往往使用部门不会在前期过多的参与基建项目,这就要求基建管理人员主动出击,在施工准备阶段再与使用部门多沟通,征求他们对现有图纸的意见,如果需要变更,在施工前就提出来,避免返工现象的发生。

  2、施工前对每道工序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学校基建项目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一般较为紧凑,很多项目在刚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就急匆匆地开始招投标,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对图纸进行审查,致使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变更增多。因而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学校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监理对图纸进行认真的会审,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将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3、确定工程变更是否必要。当每项变更提出时,学校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监理及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对变更进行认真的审核,确定该变更是否为必需。是否有通过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以及将低单价清单项目更改为高单价清单项目的现象发生;对于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费用、施工配合费用、施工措施费,是否有通过变更予以支付的现象。

  4、无法避免的变更操作方法。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或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如地质情况变化、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情况,此类变更应详细记录,详细说明原设计情况、变更原因、内容等。对于涉及到费用增减的'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学校现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为有效,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变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办法解决。因此增减的工程造价,严格按学校的审批程序办理。

  四、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是学校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严肃性,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甚至给学校带来不少经济损失。严格现场签证管理,首先学校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并与工程技术人员相互配合,做到“随做随签”。 在签证过程中尤其是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变更的发生会造成工作量的增减,学校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工程量减少的项目,实事求是地做好工程量减少的相关签证。在签证时,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2、及时签证原则。变更发生后,施工单位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多种原因,往往会拖了很长时间才来办理签证,而这个时候很多的事实都已无从考证,这给签证造成不小的难度,为此,学校管理人员应该对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的时限要求,每项签证都应该能做到何时发生何时签证,拖延不能超过一个规定的时限要求,否则可以不予签证。

  3、权力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把权力进行分解。学校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与造价管理人员一同确认,其它涉及到费用的签证内容由学校负责基建决算的部门来负责签证。

  4、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与现场测量的数据一致,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造价审核部门进行工程量计算方便为原则。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如果不能量化的签证,现场签证人员应更多的签变更发生的事实,将一些发生签证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详细而又准确的进行描述。

  5、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给学校现场负责人,日后结算时这些回收证明将成为签证结算的依据之一。

  6、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投资控制,所有签证,在发生之前,学校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现场监理人员以及学校造价管理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后共同签字后待审核。

  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学校基建管理人员时时要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变更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督,提高工程效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能部门在基建维修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市政、绿化等)项目设标时,应做好详细预算,尽可能地将工程项目包括在工程承包范围内,减少工程变更。基建、维修现场代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好相关变更签证工作。

  第三条凡是经过招投标[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工程]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签证的情况,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四条本文中的“工程变更签证”指的是“工程量变更签证”或“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如涉及材料价格,则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材料(指政府信息价不能反映其价值,且市场价浮动范围较大的材料。如装修材料等)的价格谈判,不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之列。

  第五条本文中的部分用词释义。“甲方”指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主管部门”指后勤管理处。“职能部门”指后勤管理处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使用部门”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门。

  第二章细则

  第六条工程变更条件

  工程变更条件分为设计变更和甲方变更。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签证;否则,不允许进行变更。

  1、设计变更

  按招标时的勘探资料及设计图纸施工,不能满足实际技术要求,经过设计单位、勘探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必须修改的。如基础超深(挖)、基础或上部结构形式更改或数量增加等。

  施工图会审综合意见和审图公司修改意见,如属强制性规定的,直接按规定修改后执行;如属建议性意见,则由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2、甲方变更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从投资、工期或日後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对工程项目某部分的材料或使用功能等进行更改。

  使用部门在建设过程中提出更改要求,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将有关书面资料报送职能部门后才能进行以下工程变更程序。

  第七条工程变更程序

  符合工程变更条件项目的,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方案)技术确认è(变更方案)造价分析è(变更方案)学院确认è(变更方案)现场签证

  1、(变更方案)技术确认

  职能部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确定可行的经济的变更方案。变更方案须经相关部门书面确认可行。变更方案包括书面说明和施工图。

  书面确认资料(变更通知)作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及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除外)

  2、(变更方案)造价分析

  职能部门根据变更方案,协调有关单位,估算完成变更项目所需的费用。估算应合理地体现变更项目当前的价值。结算时,该部分工程造价不能突破估算价。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的情况除外)

  3、(变更方案)学院确认

  学院职能部门按以下顺序完成书面确认程序

  ①基建、维修现场代表è②职能部门负责人è③主管部门è④学院审计部门è⑤学院财务部门è⑥学院主管领导

  其中,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按①è②è③顺序确认;

  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按①è②è③è④è⑤è⑥顺序确认。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的情况除外)

  书面确认资料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上述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

  4、(变更方案)现场签证

  变更方案实施前,职能部门必须完成上述3步程序。

  现场签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按变更后的施工图施工的,则此施工图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工程量根据计价规则按图计算。职能部门可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

  (2)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工程量须现场实际量度的,则按以下情况执行:

  ①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由基建、维修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学院审计部门根据书面资料抽检。如属隐蔽工程,职能部门须保留相应部位的数码照片作为竣工资料。

  ②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由学院审计部门代表、基建维修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职能部门须保留相应部位的数码照片作为竣工资料。

  书面确认资料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上述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

  学院工程一般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为配合工程的进展,使工程变更签证工作能顺利完成,学院各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签证工作。

  职能部门根据工程的进展,尽可能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院审计部门,以便学院审计部门安排工作。学院审计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可能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

  为使工程顺利进展,一般情况下,完成变更签证的时间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

  第三章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变更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是指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执行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九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改变;

  (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二十)其他。

  第十条所有的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微小变更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申请、审批

  第十一条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应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公司专业部门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单位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二级单位审批,微小变更由三级单位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十五条变更申请应经相关的工艺技术、安全环保人员审查通过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变更批准人批准。

  第五章变更实施

  第十六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主管部门应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十七条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应办理安全作业许可票,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应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工艺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应商;

  (四)外来人员;

  (五)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

  (六)其他相关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主管部门和单位应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等。

  第六章变更结束

  第二十三条变更实施完成后,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状况;

  (三)试验结果已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变更管理制度4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变更管理制度5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

  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变更管理制度6

  1、目的

  1.1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2.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人应业主要求,或设计人自行完善原设计,纠正原设计文件疏漏、错误而发出的变更、补充、纠正已签发设计文件的书面通知文件。分为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3、设计变更办理原则

  3.1单一信息和设计文件传输渠道,杜绝设计指令多路径传输,设计文件满天飞现象。设计变更是工程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价都影响很大,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所有设计图纸,补充图纸,修改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参数,技术说明由规划设计部统一发放,设计院提出的变更事项,需事先征求我公司意见,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需经我公司规划设计部门统一向设计院传达。

  3.2分级管理,不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和工程造价增减额在5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规划设计部经理在综合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可以直接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须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设计变更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重大设计修改,专业方案及设计标准调整须设计院、专业顾问公司给出专题意见,由公司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3.3规划设计部作为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每一份设计变更发出之前,应全面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尤其是营销工作,项目合作,合同违约,工程成本控制,还要密切联系现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3.4科学性,专业化管理,设计变更中所最终形成的内容,一定是为解决问题或达到预期效果所有可选方法中最科学,最经济的方法。同时设计变更要始终体现高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5原因明确,表述准确。在每份设计变更中,要说明发生的原因,变更部位,范围,变更前后的设计内容要表达准确。以便相关部门据此开展其他工作。体现工程数量的要经过认真核实,计量准确。

  3.6严格执行洽商办理程序,凭证及手续齐全。合作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要有经对方有权人员确认的书面依据。

  3.7及时办理工程费用调整,设计变更送达后,施工单位须于15日内提出工程总价变更要求,15日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该变更没有费用增加。业主在收到工程价款变更申请后15日内未作回复,视为该变更价款已经被接受。

  3.8先洽后干。 设计变更确定后,原则上要施工单位先报预算后施工,若属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变更费用要及时通知合作单位。

  3.9设计变更作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要及时发放各有关部门,合作单位,咨询服务协作单位。

  3.10设计变更的数量和修改总量作为一个考核设计单位工作质量的指标,并通过控制设计变更发生时限促进设计单位对提交的设计成果自查自改。

  4、公司有关各部门职责

  4.1规划设计部

  4.1.1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性总体把握,审核设计变更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并优化出最佳实施方案。掌握变更内容是否涉及建筑功能,建造标准的改变及公司对有关客户的违约问题。

  4.1.2负责将设计变更内容及时会知营销策划部门,专业顾问公司,及重要客户,并负责信息的双向沟通。

  4.1.3负责组织重大技术问题的论证,技术经济方案比选。

  4.1.4负责设计变更要求的传达,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办理,设计变更的下发。

  4.1.5负责设计变更整理、归档及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

  4.2工程部

  4.2.1结合现场工程情况落实变更内容的可实施性。

  4.2.2协助审查设计变更内容的专业合理性,结合施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4.2.3随时掌握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变更发生时的施工进度,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准备反索赔证据。

  4.2.4落实设计变更内容,组织监理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现场签证、信息反馈。

  4.2.5配合顾问公司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计量工作。

  4.3、工程部

  4.3.1负责设计变更价款的确定。

  4.3.2审核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单价选用是否合适。费用是否合理。

  4.3.3办理工程造价增减调整确认。

  4.4监理公司

  4.4.1认真审阅图纸,实时跟踪现场施工,调查设计变更发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2审核施工单位变更工程量申请数量,申请变更费用。

  4.4.3现场跟踪变更内容的实施情况。

  5、设计变更审查依据

  5.1.1前期批准文件,设计委托书,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函。

  5.1.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1.3施工图纸及已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5.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交底记录,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指令

  5.1.5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化设计图集,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

  5.1.6工程量清单规范,北京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

  5.1.7营销策划方案,房屋销售合同,转让及合作协议。

  6、设计变更办理流程

  6.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6.1.1设计院向规划设计部提出需要发出的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6.1.2规划设计部根据变更内容判断此设计变更在哪一个分级管理范围内。

  6.1.3若设计变更费用增减在5000元以内,规划设计部审查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内容的合理性,专业的协调一致性。向工程部咨询现场可实施性、并评估对营销、项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响,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规划设计部在综合各部门信息后,部门经理通知设计院同意发出、修改意见、驳回设计变更及替代解决方案。

  6.1.4若设计变更费用增减超过5000元,需规划设计部在完成6.1.5款所述审查工作后,填写“设计变更指令审批单”。完成审批手续后,通知设计院签发设计变更。

  6.2公司各部门或项目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6.2.1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由业务部门向规划设计部提出需要,规划设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意图用专业语言填写“

  设计变更指令审批单”(见附件1),业务需要部门确认。

  6.2.3设计单位咨询工程部涉及变更工程项目或部位的目前现场进度及变更内容的可实施性,常规项目变更大致费用增减额度。对于需要进行经济比较或需要准确计算费用以辅助决策的变更项目由工程部给出咨询意见。

  6.2.4规划设计部给出综合意见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规划设计部向设计人发出设计变更指令。并负责审核设计人成文的设计变更的准确性。单次变更涉及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指令须经总经理批示。

  6.3设计人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件2)由规划设计部签收、内部编号、发放工程部、各有关单位,并组织归档。

  6.4工程部将设计变更发放给监理、施工单位,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调整计算书上报,审核,签认。组织工程实施。

  6.5工程部审核工程价款变更申请计算资料,对照合同确定调整额,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认工程价款变更申请表。

变更管理制度7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变更管理的职责、变更范围、工作程序、质量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

  2职责

  2.1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变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2财务部参与项目变更的方案论证,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变更的造价稽核。负责项目的变更ERP维护工作。

  2.3设计单位是项目变更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工艺技术设计变更审定。

  2.4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防雷和节能变更方案的论证。

  2.5项目组是项目变更的实施单位,负责变更的提出、申报,以及批复后的实施。

  3范围

  3.1一般变更: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没有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不改变工艺技术要求且在单项批复预算内的;

  ——项目实施进度超出批复要求的。

  3.2重大变更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超出单项批复预算但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

  ——因实施方案漏项,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设计工艺包内容的;

  ——特种设备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

  3.3技术方案变更

  ——改变批复方案工艺包内容的;

  ——关键设备主体技术指标、工艺控制参数进行变更的;

  ——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

  4工作程序

  4.1项目发生变更前,由项目组提出变更申请(附表一),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利益、变更成本、变更带来的`影响以及变更实施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4.2按以下流程进行变更审批:

  ——对于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

  ——对于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设计单位技术确认,工程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对于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技术方案的变更,由项目组提出,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拟文上报公司批复后实施;

  ——特种设备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3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项目组应按计划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内容的实施质量及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5质量记录

  5.1项目组必须及时收集项目变更相关资料,项目竣工后一并整理归档。

  5.2变更资料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真实、齐全。

变更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变更管理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

  4.变更管理的分类

  4.1工艺、技术的变更: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4.1.2原料介质变更;

  4.1.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1.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1.5工艺参数的变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2设备设施的变更:

  4.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设施的变更;

  4.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2.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2.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3管理的变更:

  4.3.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4.3.2人员的较大变更;

  4.3.3管理机构的变更;

  4.3.4管理职能的变更;

  5.变更管理职责

  5.1项目或技改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

  5.2工艺部门负责现有工艺设备,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变更管理;

  5.3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等的变更管理;

  5.4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

  5.5相关部门负责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更管理。

  6.变更程序

  6.1变更申请。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6.2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安全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6.3变更审批。《安全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报主管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6.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6.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变更的管理

  7.1工艺、技术的变更:

  7.1.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7.1.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4工艺参数变更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7.1.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7.1.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7.1.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由动力处根据生产能力负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变更方案和实施计划,上报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动力处组织实施。

  7.2设备设施的变更:

  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实施。

  7.3管理的变更:

  7.3.1安全技术处必须关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更新变化情况,并根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企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3.2工艺、技术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变更,及时更新企业的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变更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3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最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装置变更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4关键岗位人员的增减,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人员调动。

  7.3.5任何人无权做出组织机构(包括生产工段和班组)的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写出组织机构变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变更。

  8.变更的其他规定

  8.1.对以下变更需进行验证或确认:

  8.1.1.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改变或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

  8.1.2.工艺参数的改变或工艺路线的变更;

  8.1.3.设备的改变,主要指设备位置调整、设备改进、更换或大修等;

  8.1.4.安全设施的变更。

  8.2变更的实施仅限于变更申请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变更范围去执行,不准超越批准的范围。

  8.3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8.3发生重大变更时,销售公司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通知给相关客户和法规部门。

  8.4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9.档案管理

  9.1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统一管理技术档案。

  9.2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

  9.3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更资料由劳资处存档。

  9.4安全管理部将变更审批文件及有关资料、表格进行归档,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关部门或车间可保留复印件。

变更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者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1、变更管理是指对管理、工艺、技术、设备、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者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操纵与管理。以避免由于变更造成的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写出变更申请报告,明确说明变更的内容、方法与范围。

  3、对变更内容务必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评估),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纵防范措施。

  4、变更申请报告应逐级上报并得到批准,形成受控文件。

  5、变更实施过程应由实施部门监督管理,实施过程要严格操纵,严禁超越审批的范围。

  6、变更实施后申请变更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考查验收,确保达到变更计划的要求。

变更管理制度10

  本《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同时也保护各方利益。制度主要包括变更的定义、变更申请、审批程序、变更执行、记录与报告、责任分配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变更定义:明确何为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材料设备变更等。

  2. 变更申请:规定变更发起的条件、申请流程及所需资料。

  3. 审批程序:设定变更审批的层级和标准,包括技术评估、成本估算、影响分析等。

  4. 变更执行:详细阐述变更实施的步骤,如合同修订、工作指令发布、施工现场调整等。

  5. 记录与报告:规定变更记录的保存方式、变更进度的.报告频率及内容。

  6. 责任分配:明确各参与方在变更过程中的职责,包括业主、承包商、设计师等。

  7. 纠纷处理:设立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

变更管理制度11

  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

  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4.2.3.3.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4.2.6.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3.备注:

  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4.3.4.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4.3.5.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4.3.6.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5、本工程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陈总、xxx、xxx、xxx;设计部、预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体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变更管理制度12

  1.目的

  完善工程项目施工、加强部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作为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反馈甲方信息。

  城市负责人负责核实工程量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备配置报价清单。

  施工技术组负责审核工程量设备配置清单及所能达到的要求。

  规划设计组负责审核设计变更配置报价。

  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4.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审批流程图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施工技术组规划设计组部门经理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工程项目进场后,现场项目助理或施工负责人在熟悉和审查《施工细化方案》及施工图纸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为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设备数量填写《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5.2城市负责人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核实《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5.3施工技术组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后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清单、线材使用数量、变更后所能达到的功能要求。

  5.4规划设计组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合同进行对设备报价、取费标准进行审核,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5.5部门经理审批后发规划设计,抄送技术组、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施工技术组及物资计划管理员,以上人员在审批物资时需严格参照合同,如与合同不符时,则在《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方可批准物资申请。

  5.6现场施工负责人需及时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中的变更与甲方办理签证或反馈信息,报规划组及本部存档。

  5.7《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由部门财务负责保存,作为工程结算跟进应收款的依据。

  6.相关表格

  vkwy7.5.1-j02-09-f1《智能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vkwy7.5.1-j02-09-f2《智能化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变更管理制度13

  1、所有工程变更均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涉及到工程结构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原图纸审核单位的.审查通过。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首先应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查同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否则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设计变更实施后,监理机构应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并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变更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通过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升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转变,长久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看法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记下。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转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方案,购买制度执行。

  3.3平安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平安生产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平安生产科举行现场平安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计划和平安预防措施,并由平安生产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平安操作票。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需提出爆破计划。并报公司守卫处、平安生产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冶金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冶金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需由平安生产科批精确认可性,方可举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需举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干净。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举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需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需完好无损,外观干净整洁。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需建立台帐档案,便利合理调度通过。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状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变更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确保报废设备的安全处置,有效利用再生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属于淘汰落后的'设施设备。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的为不合格、报废的设施设备。

  3.1.3属于公司生产技术改造,而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设施设备。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设施设备。

  3.2管理要求

  3.2.1报废管理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施设备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报生产部机电科。

  2)对报废设施,由生产部机电科确认,经生产部部长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管理部财务进行统一办理报废。

  3)属于特种设备的报废,还应到政府质量技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2变更管理

  1)对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要求,或者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的,由使用部门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向生产部机电科提出变更申请;

  2)生产部机电科需核实情况,提交生产部长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3)变更设备的购买、设置、验收等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2.3拆除管理

  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技术部工务科负责实施,拆除前需报备安全主管部门,必要时报经总经理批准。

  2)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使用部门、安检办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机电科落实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做好施工记录。

  3)拆除施工按规定需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4)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5)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机电科管理担当主管批准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6)拆除后的设备必须采取残留物清除、除锈、除油等处理工作,使报废设备保持外观整洁,并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2.4闲置管理

  1)由生产部机电科协同使用部门对闲置设备采取必要的维护管理,确保闲置设备零部件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2)闲置设备的铭牌,技术参数资料必须保持齐全。

  3)拆除下来的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4.相关文件

  4.1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5.相关记录

  5.1 『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5.2 『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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