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检查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期检查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定期检查制度1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对易损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常规检查应由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月检和年检也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三、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
四、在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五、维护保养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六、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一)将起重机械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械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的,应挂安全警告牌、设置监护人并采取防止撞车和触电的措施;
(二)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放于零位;
(三)起重机械下方地段应用红白带围起来,禁止人员通行;
(四)切断电源,拉下闸刀,取下熔断器,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
(五)在检修主滑线时,必须将配电室的刀开关断开,并填好工作票,挂好工作牌,同时将滑线短路和接地;
(六)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起重机械上;
(七)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动火手续,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八)登高使用的扶梯要有防滑措施,且有专人监护;
(九)手提行灯应36V以下,且有防护罩;
(十)露天检修时,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
(十一)检修后先进行检查再进行润滑,然后试车验收,确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定期检查制度2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一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教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定期检查制度3
一、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本馆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二、馆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定期检查。
三、每周对库房安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库房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消防设备的检查。
四、对档案实体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档案的内部安全。
五、对检查结果要作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映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隐患和解除问题。
档案资料接收征集制度
一、档案馆负责接收、征集本市范围内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并做好进馆登记工作。
二、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在党务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经常做好名人、名企业、名产品的收集或征集工作。
三、定期做好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及时接收撤、并、转单位的档案资料。
四、各单位编辑出版的`书刊,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办法收集。
五、凡属革命历史文献、文化遗产、民间谱牒,应当随时收集。
六、对自愿捐献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对愿意寄存的单位或个人,档案馆应热情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保证寄存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定期检查制度4
为加强幼儿园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全检查组:
组长:园长 刘娜
成员:各班班长 田爱华 谷祖德
三.负责人员及检查项目:
(一)后勤处 谷祖德
1.幼儿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幼儿园内各部分有无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天棚、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校园内防雷、防漏电、漏水系统是否安全。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7.班级、功能教室门、锁、窗钩、多媒体保护设施是否完整。
8.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巡查。
9.消防设备检查维护,防盗系统是否完整,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校园内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10.检查校园交通安全标牌是否清楚,斑马线是否清晰。
(二)教育处 各班班长
1.定期对幼儿进行法制、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毒、网络安全教育。
2.检查放学期间幼儿的离园及交通状况。
3.幼儿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执行制度的情况是否到位。
5.班级、厕所、寝室、卫生区卫生环境状况。
6.严格控制、审批、监督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7.卫生保健设备、体育器材、教学设施的安全可靠。
8.幼儿园各种药品发放记录是否齐全、药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9.图书馆图书存放、消防设施、防盗。
(三)网管 刘娜 丛芳芳
1.负责校园网络的管理,防止出现不健康内容。
2.维护网络安全,防止黄色、反动、暴力等不健康信息的.出现。
3.及时提供最新病毒报告及防治办法。
四.检查人员:分管安全的幼儿园领导1人,各班班主任参加每周一次的常规安全检查,全体教职工参加每月一次的全园安全大检查。
五.结果汇总: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按时记录在《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中,发现隐患、险情等现象报送分管领导,如发现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报相关部门,不许拖延。
定期检查制度5
一、坚持库房“三查”、“二不准”。查门窗是否关好,查电源是否关闭,查档案保管是否整洁。不准抽烟和随地吐痰,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二、查阅后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入柜,不得随便将档案放在接待室。
三、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和技术管理,具体做好“十防”(防光、防尘、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工作。
四、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消毒、杀虫、去湿等技术处理才能进馆。
五、库房管理人员做好温湿度测记,及时调节库房温湿度。
六、搞好库房卫生工作,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经常保持库内干净。
定期检查制度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
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三、消费者投诉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得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五、日常卫生管理
1.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3.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4.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定期检查制度7
1、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
3、学校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一次保养、维护,使校车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
4、除正常的`定期检查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5、校车检查必须要有记录,并存入本单位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定期检查制度8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幼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幼儿园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幼儿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内安全检查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 园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幼儿园批准才能更改。园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园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园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幼儿园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室内外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幼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定期检查制度9
一、目的
提高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包括临时性的基建,设备改造等租用设备等)的技术完好性能,减缓劣化趋势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满足现场生产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包括临时性的基建,设备改造等租用的设备)
三、职责
设备部负责监督实施。
四、设备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度
1、根据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预期检测和定期检测按需检修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的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对设备的大修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家提供的设备技术说明的周期进行。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验设备的劣化趋势。确定设备大修或者延期使用。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状况。日常维护由维护项目部负责,设备部监督执行。日常保养周期为一周。其内容包括:
a、每周清理一次设备污垢。
b、每周检查转动机构和摩擦部位的发热程度,并作好记录。
c、每周检查调整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并作好记录。
d、检查钢丝绳传动装置,行走情况,以及钢丝绳的老化情况。
e、按时加油或换油,要求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杯、油毡清洁;并作好加油记录。
f、检查各主要部件的紧固程度。
3、大型设备的一级保养。按计划对设备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或清洗油线、毛毡、滤油器,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的各个部位。一级保养所用时间为单台4-8h,一保完成后应做记录并注明尚未清除的缺陷,设备部点检组织验收。一保的范围应是企业全部在用设备,对重点设备应严格执行。一保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完成到下次一保期间的生产任务在设备方面提供保障。其内容包括
a、日常维护保养的全部内容。
b、检查传动装置的润滑情况,定期更滑润滑油。作好更换润滑油记录。
c、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结合点是否牢固,是否由破损,达到疲劳等级的钢丝绳更换钢丝绳,并作好记录。
d、对设备钢结构各节点构架焊接部位检查,有无变形损伤,及时修复。
e、认真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确保安全生产,每次检查完作好记录,记录要规范:记录上有检修人员、负责人员、记录人员、时间、地点、技术参数等。
4、设备的`定期检测根据《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
a、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b、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c、因故拟对在用起重机械停止使用1年以上或到定期检验时间需停用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监科书面申请报停。
d、当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并告知新使用单位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e、起重机械报废的,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
f、起重机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为1年;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g、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h、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j、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k、检验合格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报告及时存档。
5、设备故障:
a、设备发生一般故障时,由维护人员修复使用。
b、设备修复后经设备部点检人员按照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后方可使用。
c、设备修复后要填写检修记录,故障原因分析,预控措施,以防类似情况发生。
6、设备大修。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验设备的劣化趋势设备部提出大修申请,批准后。由有资质的专业检修单位进行设备大修。
(一)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1、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2、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2.1检查机械操作人员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2检查操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3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2.4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情况;
2.5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3、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3.1项目部机物部应定期组织安质、机械、机修等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进行整改,避免因设备缺陷或损坏造成设备人身事故。项目部主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机械设备检查工作并监督责任部门认真落实不得懈怠。
3.2项目机械定期检查制度包括:
(1)日常检查;
(2)每周检查;
(3)月度检查;
(4)专项检查等。
3.2.1日常检查由机物部机械管理人员对项目在用施工机械以抽查方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关键部位(如吊具、绳索、各限位器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在现场立即整改,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2.2每周检查由机物部组织机械员、安质员对项目所有主要施工机械进行巡回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安质部以书面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定人定质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3.2.3月度检查由分管机械副经理组织机械、安质、技术、电工、机修、领工员等对项目在用施工机逐台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并做好单机检查记录。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轨道、各限位器、制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安质部以书面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定人定质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3.2.4专项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分管生产、机械副经理、安全总监、机械、安质、技术、电工、机修、领工员等进行专项细致检查。专项检查主要是对起重机械、架桥机、搭设脚手架作业;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台风、暴雨等恶劣自然天气过后的有针对性地检查,以确保设备状态完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使用需求。主要检查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轨道、各限位器、制动系统以及恶劣天气过后设备的尺寸、位置、相对位置(大梁水平度、支腿垂直度等),对连接螺栓进行全面检查并紧固,检查各联接销轴情况,查看是否是明显划痕、变形,必要时对销轴做无损检测,以确保设备安全、质量达标,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
安全状况,包括专项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项目部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3、专项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3.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2吊钩有无损伤;
3.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3.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有无泄漏情况;
3.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3.7轨道的安全状况;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8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3.9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3.10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3.11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4、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4.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2吊钩有无损伤;
4.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4.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4.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5、每周检查项目
5.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5.2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5.3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4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6、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
6.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6.2轨道的安全状况;
6.3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7、起重机械应定期向当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首检和定期检验,更换安全检验合格证。
8、新购、大修、技术改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检验部门自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调试与技术试验,未经调试与技术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9、新购机械设备的调试与技术试验由公司机械物资管理部组织。
10、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由机物部负责解释。
定期检查制度10
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安部61号令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商场每月和重大节日期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必须每周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班组实行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 各岗位职工每日自查。设备维修、管理、 各岗位值班人员,楼层安全治安值勤人员实行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三、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商场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标志照明,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部门周查,小组一日两查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与人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五、部门周查,班组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的内容重点是:检查柜台内,库房内,疏散通道,工作区的电源、电器商品,门窗安全情况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六、设备管理,维护。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治安执勤人员安全巡查,必须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
(三)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四)各种设备、网络、线路的运行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收款柜,贵重物品柜是否有违规行为。
(七)其它安全情况。
七、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对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巡查情况必须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当场整改隐患或限期整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定期检查制度11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2、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3、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4、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定期检查制度12
第一条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校长负责督促改正。
第七条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应当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学校还应当包括学生代表。
第十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一条本校应当安全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闵行区教育局。
定期检查制度13
按照《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油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20xx年第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根据配电三工区关于做好二一四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我们维修二队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工作并对辖区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用电。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周一安全生产会上对员工抽查了安全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期学习文件主题活动口号和文件精神。从抽查可以看出员工的'掌握情况还是比较扎实的。
二、上周我队对辖区冬季八防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配电室、厢式变、变压器室、动力柜的消防器具、消防通道、室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1处,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处理。
三、我们近期对全队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我们首先检查了每个人承包的设备,从高低压电缆、变压器、厢式变、配电室、动力柜、计量箱、三灯、确保每一台设备都有承包人名牌。让每位承包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心中有数。督促每个人承担起责任。通过对我队设备的大检查,我们感觉我们辖区的设备总体运行良好,设备承包人能定期对所承包的设备检查维护。但我们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机厂1#配电室2#屏瓷保险底座松动。2、机厂抽油杆变压器渗油。3、二公司五区配电室的消防卡片未更换。4、干城小区进户线改造发现个别电缆外皮有破裂现象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上述已及时整改完毕。
定期检查制度14
一、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必须到所属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入园时要收取03岁小结卡、儿童健康档案、预防接种证。
(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以入园,经治疗后,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一次,连续3次正常方可入园。
(三)儿童转园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或离开幼儿园一个月以上的儿童须重新体检后方可入园,有肝炎接种史的儿童须检疫42天,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可入园。
(四)入园儿童应定期体检,3岁以上每年一次,并做好疾病矫治工作。每季度测体重身高一次。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幼儿园工作人员新入园时须到所属区妇保院进行体检,合格者放可调入上岗,以后每年到区妇保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由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
(二)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未治愈前不得从事保健、炊事员工作。
(三)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必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患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3次正常恢复工作,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3天,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方可恢复工作。
(四)工作人员离岗1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区妇保院体检合格者方可恢复工作。
三、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四)新参加工作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五)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六)操作前手应洗净,操作时手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应进行消毒。
(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的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八)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定期检查制度15
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三、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凉菜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八、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九、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定期检查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0-18
核酸检测定期检查制度01-13
教学常规定期检查制度03-25
机械设备定期检测检查制度05-22
入园定期健康检查制度04-23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精选11篇)01-21
学校宿舍定期检查制度(精选24篇)05-21
食堂设备定期检查制度(通用17篇)05-07
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精选11篇)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