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7 16:01:13 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企业管理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体员工自觉、认真地予以执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义务;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纹+脸部识别签到系统,公司于走廊处安装一台考勤机供全体员工记录出勤使用;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考勤实行每天一次签到和一次签退;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机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4、有关缺勤管理及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罚严格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部门员工应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规定及时报批报备,综合部考勤员应及时、完备地做好考勤事项的核批、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综合部门将于每月末根据考勤记录和人员外出登记表以及请假条审核统计员工出勤情况,并根据该审核统计结果对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予以调整;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若有个人损坏情形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2、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出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协调管理员解决,若擅自摆弄而致考勤机损坏的,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3、使用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后方能离开;

  4、为便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考勤机记录,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岗而无法指纹签到的,员工到班到岗(含值勤日)必须签到/签退。

  5、除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出勤时间一律按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岗位职责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公休日值班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配合;

  3、有关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的规定,具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给假及调休处理。

  第二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超过十五分钟后到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因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而致签到/签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以示处罚,部门负责人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20元以示处罚;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职)半日论,;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比例的月度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并报综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时补充《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存综合部,经核查属实且报备手续齐全的,综合部门予以记录后不作迟到早退处理;

  5、员工实际到勤但忘记指纹签到/签退或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指纹签到/签退或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指纹签到/签退的,需及时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后交综合部门考勤登记备查,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予以处理;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第三条请假

  1、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上者及部门主管请假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在职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秘书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2、因需请假人员经核准允许休假的均须在综合部门备案以便工作协调和紧急联络。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休假的需持书面《员工请假单》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副总以上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同意请假的,口头通知到综合部即可。因事发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头同意的,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文件交存综合部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因享受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员工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计生假、丧假等)的请假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前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周报备综合部;

  4、员工因获准享受本办法所列法定带薪假/薪资补贴假的,应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综合部备案供核算薪资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写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实际迟到早退、旷工(旷职)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否则一律按照伪造出勤记录论处;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予以处理;

  4、员工休假期间达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通以及时应对紧急工作处理情形。经获准休假3天以上的员工,应填写《日常工作交接单》按流程呈批核实工作交接情况,并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5、未按规定请假即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伪造请假事由或请假手续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第四条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按照请假流程提前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

  2、员工因急发病情需请假的,应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向综合部报备补充的流程文件,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的,还需提交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及非因公伤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凭病历及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公司将根据员工病情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处理,扣除相应的事假考勤款;

  5、无正当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须作请假处理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照规定的请假流程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未按规定报批报备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在外出办理业务前向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照旷工(职)处理;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12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第六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享受每年5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日历日;

  2、员工申请年休假的,应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综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员工本年累计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七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至综合部;员工应于婚假后及时向综合部提供结婚证书作为相关事实证明;

  2、适龄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享受婚假7天;

  3、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八条产假及计生假

  1、产假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参保员工不另行计发生育津贴,员工由于生育所产生的一切检查和医疗费用都将根据天津市政策予以报销,由员工本人产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处办理,公司综合部门予以必要的协助;

  3、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呈批报备。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九条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将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十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及时通知综合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综合部于48小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伤假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第十一条值勤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办法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流排班执行,财务部无特殊情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门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注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约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来往走动,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一致,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及时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处理。

  第十二条出差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获准的应在出差日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部门存档备查,未按规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无领导批示而擅自离职离岗者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员工出差应向同职人员做好岗位工作的交接,并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程。核批的出差期满应及时返岗述职;如因工作处理需延长出差期间的,应在征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报备综合部门,并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综合部补充报备相关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补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出差员工应提交《员工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并按照核定的拟借出差费用领款;员工应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票据如实核销出差费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

  第十三条旷工(职)

  1、以上列明的违规迟到/早退及违规请假情形按照旷工(职)处理的,依照本条规定予以记录、计扣工资;

  2、旷工(职)半日者,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旷工(职)全天的,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连续旷工数日的,绩效工资的扣除累计计算;

  3、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列明的几种情形下计扣绩效工资比例的规定不与本条关于旷工(职)绩效工资扣除的规定相冲突,有如上条款列明情形的,应扣绩效工资与旷工(职)处理下的绩效工资的扣除并行计算;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考勤考纪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后勤服务总公司(含子公司)全体企编员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组织建立公司考勤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各部门(中心)的考勤管理实施工作,每月对各部门(中心)上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公示。

  2、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并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考勤员作为本部门(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职责

  1、考勤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部门(中心)认真审核填写《考勤情况汇总表》(附表1),如实记录本单位员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结果将作为公司审定发放工资与各类津贴、员工转正、晋升、年度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发生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的部门(中心),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勤依据:由各部门(中心)根据岗位需要,设定每岗位或工种工作时间,确认到岗时间、实际操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通知到每个员工。

  3、考勤纪律: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与部门(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无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员工请假单》(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门(中心)在当月末填妥当月考勤表,员工的考勤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当月的考勤结果经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汇总审核考勤报表并存档。

  6、考勤公示:各部门(中心)审核完毕的当月考勤表,需及时发布于公司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遇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顺延)。

  7、考勤复核: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所在部门(中心)提出查询申请,行政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细则:各部门(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

  四、假期规定

  1、每位员工都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天,如有超过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3、正式员工均享受劳动法规定假期,请假的条件与期限、审批程序与权限、手续材料及相关待遇,详见附表《员工请假政策信息一览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应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理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本部门(中心)存档。

  5、员工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或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补假单者,应写明延迟原因及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6、同一部门同一岗位的管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同时请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则: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门(中心)工作需要,部门(中心)负责人应上报《员工加班申请表》(附表4),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因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本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视作加班。

  2、加班范围:公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员工按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处理,不支付加班费(国定节假日除外)。

  3、调休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调休(调休当年有效),员工需办理调休手续。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报本部门(中心)负责人批准,认可加班天数后,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且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若无法调休或无需调休的,由各部门(中心)负责人汇总加班天数,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审核后支付其加班费。

  六、旷工处理

  1、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2) 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3) 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调整后的岗位工作的;

  (4) 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符合实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4次按旷工1天处理;

  (6) 无故不参加公司、部门(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2次,按旷工1天处理。

  2、旷工具体处理办法:

  (1) 旷工一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0%工资;

  (2)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可视为自动离职;

  (3) 对经常旷工的人员,经批评教育无效,公司可给予辞退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有关条文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制度由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职责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门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管理。

  四、工作内容

  1、本公司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的,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

  4、公司节假日值班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领导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作为员工加班补贴或轮休的依据。

  5、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员工请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人事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上班时间迟于规定时间,按迟到论处;下班时间早于规定时间,按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

  五、打卡规定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打卡,打卡时间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岗位不能按时打卡的.可填写补勤卡申请表;

  2、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一经发现,对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记过一次;

  3、员工未打卡时,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行政办公室,否则按故意不打卡处理。

  4、员工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1天处理: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或请假后逾期不归;

  6、故意不打卡;

  7、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

  8、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旷工及违纪的处理:

  1、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给予不超过当月工资30%的经济处罚;

  3、当月旷工超过3天,或当月迟到、早退超过8次者,公司将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1.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上下班时间: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计件人员若因工事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人员均有10元宵夜补助;

  5.到上班时间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6.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7.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8.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不足一小时按旷工一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而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三倍扣减相应工资;

  9.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00至实际情况,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加班者按旷工论处,旷工计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条;

  10.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员工均应亲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记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2.对故意涂改、损坏、伪造工卡者,均记小过一次(小过罚款50元/次);

  13.上下班时均按规定的时间打卡,不得打连卡,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4.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声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违者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5.员工一下班忘记打卡者,最迟不能超过第二日需持本部门签批的签卡证明单到行政部签卡,签卡一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50%,签卡两次者扣除当月当月全勤奖100%,签卡三次者记警告一次(公差签卡除外);

  16.迟到、早退不论时间长短都要打卡,此条款由保安负责监督执行,若有拒绝打卡者以旷工论处,监督不严者给予警告处罚;

  17.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直属主管的出差证明交从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事先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不超过次日,凭签卡单办理签卡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8.若本月的全勤奖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记打卡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19.打卡时间: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时间根据实际下班时间打卡为准;

  20.公司的签卡事务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卡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21.计时人员(月薪资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资,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资(均以三倍扣除计算方式),计件人员旷工一天,按当月平均工资三天扣除,以此类推;

  22.如发现在签证考勤当中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将对当事双给予警告处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管理责任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员工工作时间内出勤、缺勤进行监督管理与确认,负责对员工假期申请进行如实批示,指定部门考勤对接人(通常为部门通讯员)配合人力行政部进行本部门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合理处理。

  出勤管理

  员工需对工作时间出勤进行打卡记录,无故缺失打卡记录视同缺勤。

  迟到早退定义

  在上班时间开始后打卡的'视为迟到,在上班时间结束前打卡的视为早退。

  注:迟到不再设置5min缓冲时间。

  缺勤负激励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按缺勤时间折算扣除当日出勤工资,最小计算单位为分钟;迟到或早退达到30分钟至3个小时视同旷工0。5天;迟到或早退超过3个小时视同旷工1天。

  加班申请

  各部门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内,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务的,可提前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加班。

  加班认定

  员工加班须打卡上下班,认定加班时,须有审批通过的加班申请和加班记录证明,二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加班。

  加班调休

  员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具体调休时间可视实际工作安排而定。员工当年加班产生的可调休天数,须在次年3月1日前调休完毕。

  缺勤管理

  1、旷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资给予负激励;

  2、无故迟到或早退年度累计达5次或无故旷工年度累计达到1天的,取消当年所有晋升/调薪机会;

  3、无故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年度累计达5天的,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因公出差员工考勤管理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因公出差

  (1)因单位技术问题、业务事由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本单位出资的相应的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相关等;

  (3)经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二、法定休假员工考勤管理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具体放假安排按国家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三、年假考勤管理

  (1)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即可申请年假。

  (2)满一年可申请7天带薪年假,以后每满1年增加10天年假,直至满70天年假。超出70天的年假将以当年工资水平的3倍以现金形式给予申请人。

  (3)如果本年度年假员工没有申请使用,次年第1次发工资时将以2倍工资返还给员工。

  四、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1)员工患病及非因公负伤。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2)病假期间工资照发,另外每天每人按不同级别补助300元至800元调养费。

  (3)经领导同意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超过6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五、事假员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经申请领导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员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副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同意可发全额工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计增加,下月重新开始计算。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考勤管理,总行决定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为保证打卡考勤机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机关在册正式职工、临时用工(以下简称“总行职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总行职工上班与下班均要打卡。实行打卡考勤机制度后,总行机关仍然坚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时间,即每周1至周5为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虑到打卡占时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打卡机24小时不关机。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迟到记录;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记录;上午8∶30分以后到达和下午4∶30分以前离开,按缺时记录;每个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记录,两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记录。

  第四条总行职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记录,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打卡考勤机报告表》),说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员审核,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第五条总行职工因公出国、出差、市内公务等不能正常出勤时,须在《报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对待;否则,以打卡考勤机记录为准。

  第六条总行职工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龄假,须按打卡考勤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的,按旷工对待。

  第七条新入行人员和遗失考勤卡的人员,在领取(补办)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有非正常出勤情况的,应填报《打卡考勤机报告表》。

  第八条总行职工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时,本人应在正常考勤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人事教育部劳资处报告,并在当月《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没有报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按旷工对待。

  第九条经鉴定确因打卡考勤机失灵而没有打卡记录的,按正常出勤对待。班车因特殊情况晚到,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十条总行职工无正当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时4小时对待,每月累积缺时4小时视同旷工半天。

  第十一条打卡必须由总行职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行为,扣除当事人双方当月增收节支奖,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总行职工上班打卡后即应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考勤机卡同时作为职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视情况还将开发其他功能,因此,总行职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考勤机卡,爱护打卡设施。丢失考勤机卡应及时向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申请补办,并由本人负担工本费100元。

  第十四条各部、室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总行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以及各种假期待遇,按农发行人字(1994)14号《总行机关考勤办法》、《总行职工享受各种休假的规定》及《总行机关增收节支奖金发放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印发各部、室核对,各部、室应于5日前将《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总行机关职工奖金及伙食补贴发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二)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三)考勤管理

  1、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均要亲自打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的,经查属实,当事双方该日均按旷工处理。

  3、原则上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后,再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工作关系需直接外出办公,或外出公务完成后不回公司的,应提前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副总经理或者部门负责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原则上员工每天至少应在公司签到一次。

  4、员工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上班的,应于当天上午9时前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须通知主管副总经理。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5、员工2天以上病假,需提交具有国家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填写《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备案。

  6、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请假的,应利用电话或其它通信方式,在当天上午10时前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应于上班的第一天及时办理补假手续。部门负责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须向主管副总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7、无故不上班或者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班、或者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8、考勤记录务必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各类假期的界定

  1、迟到

  (1)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以上,30分钟(含)内的,视为迟到。

  (2)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到岗之后,第一时间填写《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请假时间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如无《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的一律视为旷工。

  (3)每月2次迟到不做扣款处理,但当月迟到3次(含)以上,则连带前2次迟到合并扣款。

  (4)迟到一次扣款50元。

  2、早退

  (1)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含)内擅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早退一次扣款50元;每月早退三次,即按事假1日计算。

  (3)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擅离工作岗位的,即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1)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a)未按请假程序申请休假而缺勤的;

  b)无故迟到、早退,且未说明原因的;

  c)假期届满,未按程序办理续假或续假申请未获批准而缺勤的;

  d)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前往新岗报到上班的。

  (2)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应发工资的100%,旷工1天扣除当日应发工资的200%,依此累加,直至扣完当月工资的20%。

  (3)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做辞退处理,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病假

  (1)员工由于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出勤者可请病假。

  (2)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含)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员工长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5、事假

  (1)员工由于处理私人事务必须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期间,扣除当日日薪。

  (3)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指定职务代理人,将所负责的`工作移交或者委托他人后才能离岗。

  (4)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年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即可享受年假待遇。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当年年假应在次年3月31日前休完,否则视为放弃。

  (4)公司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假。

  7、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只在结婚证书领取后的12个月内有效;原则上婚假需一次性休完。

  (3)领取结婚证书的日期必须是在员工入职以后,且已转正的员工方可申请婚假。

  (4)婚假时间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8、产假

  (1)符合国家法定条件怀孕的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员工可享有陪产假3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性员工怀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进行孕检的,每次享受1天的孕期检查假。

  (4)女性员工产假期满,但经医院出具证明,确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的,按病假处理。

  (5)产假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工资。

  (6)产假时间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9、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休视为放弃。

  10、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直系亲属包括:员工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员工本人子女,给予丧假三天。丧假期间,不扣减薪资。

  11、加班

  (1)员工应在上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填报《加班申请单》,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审批后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加班,除法定节假日外,公司将按倒休方式予以补偿。

  (4)加班时长会以《加班申请单》及打卡时间对应审核,如无打卡记录或打卡时间无法对应的,则被视为无效加班。

  四、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

  3.1.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各类假期规定

  3.2.1病假

  3.2.1.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2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2.2.3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2.3婚假

  3.2.3.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3.2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2.3.3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2.3.4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3.5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4丧假

  3.2.4.1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2.4.2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2.4.3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产假与哺乳假

  3.2.5.1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2.5.2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2.5.3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2.5.4 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2.5.5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2.5.6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2.5.7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2.5.8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9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2.5.10 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2.6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2.7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2.7.1 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2.7.2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2.7.3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2.7.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3请假制度

  3.3.1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3.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3.4 请假的核决权限:天数1天(含)以下一般员工(固定工)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

  3天以内部门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3.5 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3.6 《请假申请单》需主管以上领导审批的,当月30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 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管理及考勤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员工责任感,确保公司有序经营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实习人员、兼职人员

  考勤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上班、下班两次打卡考勤制度。

  2、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者将受公司的罚款:一个月迟到5分钟之内的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将不作罚款处理,但这直接影响该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超过3次的将作旷工半天的处理;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需按时参加晨会);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元;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每次扣款40元;3小时以上的扣除当天工资。一个月迟到超过3次,每次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计旷工一天的处理。

  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报人事部备案;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假,由各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如遇不在公司,可向人事部进行审批备案,但人事部需先口头征得主管部门或主管经理的同意,并在审批单上做相关记录。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病假、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如需请假的,需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核查批准后送人事部方能生效;

  3、对于突发性事件的,无法及时请假的必须及时联系,经直属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并通知人事部,重返岗位的第一天补填请假条交人事部,否则视旷工处理。

  4、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超假期应续假者,未请示有关领导批准的,均以旷工论处。

  5、假未满回公司需进行销假,通报人事部填写《销假申请单》,否则仍视为请假处理。

  6、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7、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无故旷工达3次者,作辞退处理。

  8、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部备案归档。

  9、月底考勤:人事部在月底对照考勤记录与请假条进行复核,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部门。对当天既无考勤记录,又无请假条的,作旷工处理。

  长假的处理: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请长假者须做到:

  1、超过5天的.病、事假,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最高不超过10天(住院治疗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2、婚假:3天,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需延长假期的最高不超过10天。

  3、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案;

  ②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③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5、工伤假: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6、丧假: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准假3天;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2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休假期间,各部门需安排好值班制度,因公司原因引起员工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假期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一、为合理安排员工,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于智沛达及佳柯能源公司的员工。

  三、考勤管理:

  (一)考勤管理:

  1、根据目前公司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制度,除佳柯能源的王峰及韩伟外其余的人即按规定正常上下班。(今后如有变动,及时修改)

  2、员工并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矿工、迟到、早退。

  3、根据员工考勤记录,实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办法。

  4、建立员工考勤记录,严肃认真执行,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自行进行考勤登记,由领导及员工互相监督,如有作假处于50及100元罚款。

  四、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午休12:00—15:00

  星期六、日休息

  五、管理细则:

  1、每天续签到2次、少签一次罚款10元。

  2、每天的.签到情况都要向部门领导汇报。

  六、考勤细则:

  1、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实际出勤时间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不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迟到,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

  B:早退:实际离开时间早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没早退一次罚款10元。

  C:旷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且未履行书面请假程序的(缺勤一到三小时视为旷工半天、罚款30元。缺勤三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矿工当日无工资、并罚款100元。

  1、 不允许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2、 不允许他人代替请假。

  3、 有事并须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由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 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

  领导已批准,张z因特殊情况,每天下午如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可以5:30走。

  审批:xxx 部门负责人:xxx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考勤及休假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真实性负责;

  (二)核准和审批员工出差、因公外出、请假等。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为考勤休假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负责统计每月员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负责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计算员工工资、补贴等。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日标准上班时间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公司统一实行指纹打卡的考勤方式,员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务外出时均需进行考勤记录。

  (二)若员工因机器故障或无法识别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时亲自到考勤管理人员处登记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下班时间。

  (三)因出差或公务外出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考勤核算均以钉钉中备案的《出差审批表》、《因公外出审批表》为准。未登记或未经签批,按旷工处理。

  (四)出勤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五)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迟到;无正当理由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早退。

  (二)员工每月有三次10分钟(含)以内缓冲时间的机会,其不计为迟到,但不包括开会等情况。因恶劣天气(台风、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时以内到岗者不计为迟到。

  (三)迟到10分钟(含)以内者(当月迟到次数≥4次时,3次缓冲次数不计入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迟到/早退每1次折算为1小时事假处理。

  员工迟到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每2次视作半天事假处理。

  (四)每月迟到早退情况,是当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手续尚未获批而休假,视作旷工处理。

  (二)上班中途离岗1小时以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打架斗殴致伤而停工休息,无故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且超过30分钟到岗,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超过30分钟,或休假期满后仍未出勤等情况均视为旷工。

  (三)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0.5天)。凡旷工者,按照2倍工资扣款作为处罚,即:旷工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旷工天数×2。另外矿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四)员工累计旷工时间3天(含)以上,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内活动。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补助。

  (二)员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经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经核准私自外出,则以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及外出时间,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员工因工作性质需频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进行审批,并在《因公外出审批单》中明确每天具体的因公外出时间。

  第十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动。员工出差时间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计加班。

  (二)员工连续出差超过15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一天。员工连续出差超过30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两天。

  (三)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须抄送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无法预先签批《出差审批单》者,需电话向分管领导报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员,同时填写《出差审批单》。

  (四)如无特殊情况,出差前未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过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则扣除一天出差补助(出差补助相关规定详见《差旅费管理细则》)。

  第四章请休假管理

  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

  本制度所涉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病假(医疗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事假

  (一)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在钉钉提交《请假申请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意。

  (二)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补贴等各项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款计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8×事假时数。

  (四)员工单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年累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一次月度绩效考核进行分数酌减。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员工在上班或下班时产生未出勤打卡的情况,一律按照半天事假处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一)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等请假证明单资料,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认;无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则按事假处理。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

  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二)病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员工累计休病假时间不得超过法律医疗期规定的时间,病假扣款计算方式:

  1、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3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30%×病假时数;

  2、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且≤10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5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50%×病假时数;

  3、当月累计病假天数>10个工作日,则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三)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治疗时,可按照《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期相关待遇。医疗期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四)病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

  (五)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公司认为员工提供虚假病情信息或假资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复查结果属实,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查结果表明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其虚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休假期间视为无故旷工。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补休

  (一)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员工须在当月补休有效期内,事先填写《调休申请表》申请补休,未按规定事先办理补休手续而自行补休的,视为旷工处理。补休时长每月安排补休天数不超过一天,当月有效,逾期作废。补休时间须根据工作情况统筹考虑。

  第十五条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二)职工带薪年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折算。即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属上述1~3所列情形而当年已休过年休假的,则应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员工申请年休假时,需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经核准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五)原则上年休假在应在本自然年度内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将不再另行安排补休。

  (六)员工可使用当年年休假同等天数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申请人须在《请假审批表》中注明折抵情况。

  第十六条婚假

  (一)转正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劳动合同期内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员工需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婚假自劳动合同期内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条产假

  (一)产检假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凭借产前检查建档可享受带薪产检假。超过以下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1、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产假128天;

  2、难产的增加带薪产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带薪产假15天。

  4、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三)陪产假

  男员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陪产假7天。男员工陪产假,应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休产假证明或孩子的出生证明。

  (四)流产假

  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42天。

  3、流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五)保胎假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如员工身体虚弱且工作许可,经公司同意,由医院提供证明,可请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条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一周岁时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

  第十九条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证明员工可给予3天丧假;员工的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证明可给予一天丧假。亲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丧事的,丧假酌情延长(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审批流程

  员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应按不同考勤类别填写审批单(须提供证明资料的须附证明资料),并提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流程参见下表。

  第二十一条请假核实

  员工请假时,应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核实请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间需要续假者,应于当日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同时办理补(续)假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纪律

  第二十二条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相关审批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三条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记录者、提供虚假休假信息或证明资料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则在当年度内不允许参与升职、加薪。情节较为严重者给予降薪、降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赐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视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全部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头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觉,即扣除全勤奖。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赐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赐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治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别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郑重工作纪律,有效提高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

  3.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时光: 每周40小时工作,每周五天工作制。

  春、秋、冬季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6:00 夏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6:00 注:采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公司工作目标状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支配工作和歇息时光。

  ②打卡制度

  公司采取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需自觉遵守工作时光,采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实行其他考核方式。

  打卡次数:4次

  打卡时光:上、下班时光及午餐歇息时光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补办文字手续

  (2)加班管理

  ①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歇息日仍照常工作的状况。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量之后,为完成领导支配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伸工作时光的状况。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状况。员工在完成方案工作任务过程中,因个人缘由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强非方案内工作且必需在限定时光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终于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②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歇息日的加班,能够以倒休形式支配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加班也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但必需履行批准手续。

  (3)加班的申请

  ①《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日至本月 日。

  ②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

  (4)倒休

  ①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②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峻、造成损失的,按严峻违纪处理,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4、各类假期规定

  (1)病假

  ①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实;延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二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实,否则按事假处理。

  ②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有商定的,按商定落实。没有商定的,按本人月工资的70%作为基数,然后乘以系数,即为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系数: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延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A、延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B、延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C、延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D、延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E、延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事假

  ①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将来上班也未续假者,三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延续十五天以上、全年累计三十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②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天申请。

  ③休事假天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有薪节假日

  ①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落实。

  ③暂时调休:暂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便利员工歇息或公司办公需要,由公司统一暂时调换歇息时光与工作时光。

  ④暂时休假:暂时休假指因特殊状况,由公司统一暂时通知歇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光。

  (4)婚假

  ①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③婚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产假

  ①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人员不得享受。

  ②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③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事部备案。

  (6)丧假

  ①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三天。

  ②丧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请假必需由本人亲手办理有关手续,确有特别状况的方可电话请假或托付他人代办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获得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6、缺勤规定

  (1)在规定上下班时光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15分钟以内免于处罚,超出者每次扣款 元,二小时以上按半天事假计,以此类推.

  (2)旷工扣款规定: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②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120%扣款。

  ③凡旷工延续十五天或全年累计三十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④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7、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04

公司工厂考勤管理制度10-12

公司日常考勤的管理制度04-09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06-01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02-23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04-18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09-27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流程02-07

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31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热门】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