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荐)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印章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完善基金会的制度建设,规范用章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维护基金会的公益形象,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统一报批(报备)经批准后刻制。印章刻就后,由基金会发文启用,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由基金会对外发布相关公告。
第三条 所有印章由专人妥善保管,实行印章使用登记签批制度。基金会会章由办公室保管及用印;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平日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须经主管领导书面批准。
第四条 公文用印,凭签发人的签字用印。用印人凭领导签发的`文件或用印批条,由印章保管人按规定用印。
第五条 基金会会章的使用,由理事长或由理事长根据工作需要授权秘书长批签,若理事长和秘书长因公外出时,由指定负责人批签。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领导明确批示后的财务活动。
第六条 凡以基金会名义对上、对外行文、发函,或者签署具有法律责任的合同、协议,必须加盖基金会印章。严禁在空白信笺或空白介绍信上用印章。
第七条 需要制作印模批量用印时,除履行规定的手续外,印章管理人员应负责印模制作监督及用后及时收回、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八条 未经相应批准程序使用印章或伪制印章,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提请有关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维护公司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明确印章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查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等。
第三条各类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印章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刻印与启用
第五条刻制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及更换,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机要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照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核、办理刻印证明,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统一刻制。
第六条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及驻站、分公司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刻制。
第七条公司印章刻制后,综合办公室下发文件予以正式启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第八条公司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盖章,经办人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负责《印章使用登记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分别由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资产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称聘任、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等业务,经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十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的经济合同审批、签署。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必须审核相关审批手续的完备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进行保管并参照公司印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废止与更换
第十三条废止印章,根据相关文件直接办理废止手续。
第十四条更换印章应由印章使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换申请,并呈主管领导、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并呈公司经理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经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同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权利和责任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具体划分如下:
(一)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二)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力。经办审核中经理、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经手人则负相应责任。对于未经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取汇款凭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四)各类印章因工作需要独立带离公司使用的,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离。
(五)如遇个人需开具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
(六)盖印要标准规范,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颠倒。加盖印章位置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印章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防止被盗。
(九)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印章管理制度3
专用印章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印章的'制作、审批、保管、使用、销毁等全过程,旨在确保企业印章的安全性和权威性。
内容概述:
1、印章制作规定:详细说明印章的规格、材质、设计要求,以及制作流程和审批权限。
2、印章审批流程:定义印章申请、审批的步骤,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3、印章保管制度:设定印章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员,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印章使用规定:规定印章使用的场合、程序,防止滥用或盗用。
5、印章登记备案:建立印章使用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
6、印章销毁管理:规定印章废弃、销毁的条件和程序。
印章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公务员网上办公及公文传输的安全有效,规范电子公章的使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使用电子公章的电子政务活动。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是全市电子政务活动中电子公章发放与管理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市政务网络电子公章的规划、规范、监管;负责全市政务网络电子公章的申请、审核、制作、签发、更新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电子公章相关的工作;负责提供与电子公章相关的服务;负责承担电子公章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各地各部门的`电子公章由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统一制作、颁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复制。
第五条已具有规范实物公章的单位,凭介绍信到市政府电子政务科定制电子公章,领取电子公章加密卡、存储介质,定制后销毁纸质印模。
第六条由于单位变更、撤销等原因导致实物公章和电子公章作废的,在向市政府交回实物公章的同时,一并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交回电子公章的加密卡、存储介质并删除全部印章信息。
第七条由于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电子公章损坏的,应持本地本单位介绍信到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重新办理制发电子公章手续。
第八条各地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子公章,并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
第九条电子公章密码要严格保密,并定期修改。
第十条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等同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内设部门的名义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公司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后,在注册地公安机关等级备案而刻制的对外具有法人效应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利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名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六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刻制印时,由申请单位(部门)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行政部审查后报经理和总裁审批。
第七条、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在发生印章遗失、损毁和被盗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人力行政部须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减少和弥补损失。
第九条、新印章在使用前应首先办理登记,并要加盖印模。
第十条、因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废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门应立即将印章封存处理并进行封存日期登记。原则上,废止的印章应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销毁。印章的封存和销毁应报经总裁审批。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管理公司的各类印章(财务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负责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销毁;保管公司的各类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应严格执行印章审批和登记程序,原则上先审批后用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记印章使用的登记簿'。
第十三条、一般事务性用章,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负责初步审批,经办人持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已签字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盖印章,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查通过后在印章审批表上签字,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在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上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合同类文件经合同小组审定,总裁签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实后盖章。
第十五条、凡涉及对外投资、合作、资产重组、所有权变更、企业法人或者名称变更、债权债务处置、担保、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章,须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和总裁共同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各类业务合同必须使用合同章,不允许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对所加盖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实,对经过审批后的文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原则上公司的各类印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经经理、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由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完毕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汇报使用情况,不得带往其它地点。
第十九条、严禁开具加盖各类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的,须经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持空白信函和证明外出工作归来后,须于当日向人力行政部汇报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印章管理制度6
一、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2、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外出时应锁好门窗及更衣柜。更衣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办公室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不超负荷用电。
4、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会使用,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5、下班时关闭空调、电扇、计算机,切断室内电源,关窗锁门。
二、保密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条例、决定,遵守各项保密纪律。
2、专人负责管理机要文件、资料,并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因工作需要查阅时,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限定范围,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读、并及时做好登记。
3、对于签收和发出的机要文件应做好登记、分发、传递等环节记录,按要求做到件件清楚,不丢、不混。取送机要文件时,指派专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直去直回,确保文件安全。
4、不向任何人泄露公司办公会、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的会议内容和文字记录,不泄露尚未公开涉及企业和项目利益的决定和决策。
5、复印机、传真机复印文件要按批准的`件数进行复印、传真。不私自扩大、擅自复印、传真“机密”文件和不易对外扩散的内部资料。
6、严格手续,落实企业印章使用规定,保证企业印章使用安全。
印章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政府公章的管理与使用,既方便群众办事,顺利开展工作,又体现镇政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印章正常使用与安全保管,特作如下规定:
一、政府公章使用范围
1、以镇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
2、对外联系工作需镇政府开具的工作介绍信。
3、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报告、请示、报表、情况反映等。
4、以镇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
5、需开具证明的其它事项。
二、印章管理
1、实行登记制度。除常规报表外,按时间、用印部门、内容、经办人、批准人等项目登记后方可用印。
2、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主任保管、使用,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3、公章管理实行登记与审批相结合制度。凡是以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重要事项用印必须请示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同意后方能用印;一般事项(如户口迁移、有关证明、民政救济、计生文书、报表;各种上行报告、各村、部门单位向上呈报的请示报告等)用印,经各线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党政办主任审核同意,方可用印。
4、严禁开具空白信件。
5、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拒绝用印。
6、政府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党政班子成员在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公章外借使用登记表》,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方可带走。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8
印章是公司权力的信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一条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它的管理范畴:印章、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条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第三条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办公室)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办公室留档。
第四条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章,盖章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签字。
第五条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第六条财务章由财务部(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核该章的使用办法。
第八条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后统一废止或缴销。印章遗失时应由保管人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交由办公室处理,如实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九条更换印章时,应由保管人对印章更换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十条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的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和允许使用的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二条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
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一般不准私自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需由公司总经理(或法人)批准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印章保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都一律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准盖空白介绍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须造册登记备查。
第十六条因公需要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义做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举动。
第十七条凡发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围如下:
(1)呈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
(2)对公司各部门的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制度条例办法等。
(3)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结算等。
(4)对其它单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一切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自觉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机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内容。
印章管理制度9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及驻外办事机构相关的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印章。
二、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刻制、使用、保管、更换及废止。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章的刻制
1、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重庆市公安局备案(集团下属单位由注册地公安局备案)。
2、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董事长或集团行政部门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集团办公室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法规和制度。
3、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及驻外办事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常务副总裁或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集团办公室核准刻制并备案。
(二)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集团行政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履行《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2、单位公章:集团公司公章由董事长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驻外办事机构及集团直属部门有需盖集团公章的文件、资料等,需先到集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对外的需董事长签字同意,对内的需经办人签字同意,经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能加盖公章(董事长已签发的
集团红头文件除外)。盖章后经手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薄》上签字。集团行政部门应将《公章使用申请表》与《公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驻外办事机构的公章由董事长任命的分公司、子公司经理、驻外办事机构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具体使用管理可参照集团公司的上述管理办法。但每次使用,必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公章使用登记薄》由各分公司、子公司、驻外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留档备查。
3、合同章: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合同章由办公室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签订各类合同使用。盖章前须先到集团公司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后将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合同与法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一并交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的申请表交由集团办公室,并在《合同章使用登记薄》签字。集团行政部门需将《合同章使用申请表》与《合同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备案。
4、财务章:集团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由董事长指定的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由董事长指派到各公司的财务中心人员专人保管,其使用办法按财务中心规定执行。
5、法人代表私章:法人代表私章由财务中心或财务中心派驻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董事长签发或财务中心负责人已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
6、其他职能部门章:其他职能部门章,原则上不对外,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按照制度严格规定使用该章。使用后交集团公司行政部门备案。
四、公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并呈集团公司办公室核实,报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后,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需交政府职能部门销毁的,交给职能部门。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呈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意见后,交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按批示处理。若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声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写明更换原因并呈分管领导批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需要新印章,应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五、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驻外办事机构印章的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公司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综合性管理,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集团公司和下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的条件,所以必须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被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领导批准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被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批准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4、法人代表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员,出纳员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董事长或财务中心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款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5、未经批准严禁将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需带这些印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6、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7、如遇需要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后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按情节共同负责。
8、印章管理人员因公因私外出1天以上的,事前应衔接好工作是否用印的事宜。必要时,应将所管印章交给领导指定的人暂时保管,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9、印章保管人如工作变动或离职,单位应明确新的印章保管人员与其办理交接手续。印章交接必须在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交接记录上必须有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位的签名和手印。该手续存档备查。
10、所有印章的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11、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及完善。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10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是确保医院日常运营秩序,维护医院公信力和法律效力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印章的申请、使用、保管、销毁等多个环节,旨在防止印章滥用和遗失,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 印章种类与用途:明确各类印章(如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权限。
2. 印章审批流程:规定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批准等步骤。
3. 印章保管:确定印章保管人员,设定保管环境和安全措施。
4. 印章使用规定:明确印章使用的具体要求,如使用时间、地点、记录等。
5. 印章遗失处理:制定印章丢失后的应急措施和报告程序。
6. 印章销毁:规定印章不再使用时的销毁流程和监督机制。
印章管理制度11
财务部作为公司经济业务核算部门,在对内、对外各项经济业务中使用印章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一、支票专用印鉴:
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各一枚
使用范围:支票专用印鉴仅限于在经济业务结算中开据转帐支票和提取现金使用。
管理办法:公司财务专用印鉴保管人为财务部会计主管;公司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保管人为财务部出纳。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由经办人提供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的书面依据,由财务部出纳员填写支票、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再盖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名章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财务收款专用章:
公司现金收讫章一枚、公司银行收讫章一枚、公司转讫章一枚、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公司发票专用章一枚(椭圆形)、财务部公章一枚(圆形)
使用范围:此类印章用于公司对外经济业务开据收款和与各往来单位进行经济业务转帐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管理办法:公司现金、银行收讫章的.保管人为财务部出纳员;公司转讫章、财务专用章保管人为会计主管;发票专用章保管人为财务部收费主管;财务部公章保管人为财务部负责人。
此类印章的使用根据其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具体划分:
1)财务部出纳员在收到各类款项时开出收款凭据,并加盖现金或银行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财务收费处在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开据发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在办理公司对外往来经济业务时,对于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转帐款项由会计主管开出收款收据并加盖公司转讫章。
4)对于公司对外提供各项证明以及其它经济用途的印章使用须报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财务部公章。
5)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定期对其印章使用进行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屡错不改者提出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财务管理部保管的“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公务名章;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刻制专用章,须提出刻章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财务副总审核同意后,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印章正式启用前,需在财务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留存印鉴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应在领用新印鉴时将原印鉴交回档案管理员,以旧换新。收回的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由2人监销。
4、印章的保管:
A、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印章,专人专管,并进行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存代管;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负责保管,不使用时,锁于保险柜内;
D、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要分开由不同的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务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用印应端正清晰;印章应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B、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时间的中上方,上沿应不压正文,底边在发文时间之下。
6、印章的使用范围:
A、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以财务管理部名义上报、平送或下发的各种公文、函件,内部报送使用的财务报告。B、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具各类发票。
D、财务副总公务名章以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务名章:以其名义签发的'各类报表、函件等。
7、印章的使用程序:
A、以财务管理部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由经办人拟稿(必要时有关单位会签),申请使用部门公务章,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交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同意、财务副总签发后,档案管理员登记编发文号后,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用印。
B、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出纳凭经批准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等银行票据,加盖预留人名章,到财务管理部经理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C、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同意后用印。
D、印鉴保管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E、未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2、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财务管理事项,按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试行,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印章管理制度13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分类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处,即“骑年盖月”,若有需要应加盖“骑缝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作为行政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内部公文、较大合作项目、与业务相关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业务上使用;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四、各类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
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五、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六、责任承担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附件八)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启用、销毁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统一刻制、启用、销毁。
八、本规定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实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14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范围
1、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
3、检验专用章:检验报告
4、抽样专用章:抽样单
5、作废专用章:废弃的检验报告,检定证书等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各科室检测人员盖章时,需提供财会证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如财会人员外出时,无法提供财会证明,由分管所长签字说明,并经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3、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不在情况下,务必联系批准人,说明情况。同意后通知业务室,才可办理。并补办签字证明或财会证明。
三、印章保管
随时保持印章的'清洁,及时补充印章印油,保障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并安全妥善保管印章,以免丢失。如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
四、印章使用规范
1、检验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首页检验报告专用章处盖章,齐缝章。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封面上方处依cma,cal顺序盖章。
3、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专用章处盖章。
4、抽样专用章:抽样人员处盖章。
5、作废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
印章管理制度15
印章证照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印章的使用、保管、审批流程,以及各类证照的申请、更新、注销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内容概述:
1. 印章管理:包括企业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各类印章的制作、启用、停用、销毁的程序和规定。
2. 证照管理:涵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殊行业许可证等各类证照的申领、变更、年审和废止的'流程。
3. 权限分配:明确印章和证照管理的责任部门、人员,以及各级审批权限。
4. 使用规定:规定印章和证照的使用场景、审批流程、记录留存等细节。
5. 监控与审计:设立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机制,确保印章证照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6. 应急处理:制定丢失、损坏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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