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管理制度1
一、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 设备仪器依据性文件材料。
(二) 设备仪器随机文件室材料。
(三) 设备仪器运行、维护文件材料。
二、设备档案的立卷归档要求
凡重要设备须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设备进单位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开箱验收制度,验收时,须由档案室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双方到场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以保证设备档案的完整、齐全。验收完毕交档案室保管。
三、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
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是随时归档。
四、设备档案的立卷要求
1、设备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系统整理,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署完备,有利于长远保存。
2、案卷装订应在组卷、卷内文件排列和编目的基础上进行。
3、案卷内不同尺寸的科技文件材料要折叠成统一幅面,一般以A4图幅为标准。
4、长远保存的`案卷装订必须取掉金属物。
5、案卷不装订时,其科技文件材料要按照卷内目录的编排次序排列有序。
6、案卷要整齐美观。
五、设备档案的借阅和保管
1、设备档案应及时归入档案室专柜存放。各部门需要查阅时,可按规定向档案室借阅,若要复印或常借等,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原始材料占为已有。
2、安监局档案室负责设备档案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2
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2、教导处每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存档;“六认真”检查资料的归档;普九资料的归档;教研活动资料的归档;其它有关资料的归档;
3、德育处每期的纪律卫生检查资料归档;班级评比、评优选好的资料归档;德育活动归档;班主任工作笔记、计划的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
档案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保证酒店及员工的安全和利益,完善酒店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特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的建立
1、收集建立档案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2、根据档案内容、类型,确定档案的具体归放位置。
3、把新建档案编号、归类,补齐档案名称及相关资料,存档。
三、档案的'保管
1、环境要求。档案存放位置必须保持干燥、通风,并经常采取防虫、防腐措施。
2、定期的对存档档案进行更新,以保证档案库以及每份档案的完整性及真实性。
3、严格遵守档案查阅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查阅手续。
四、档案的核查
1、定期对存档档案的储存环境、存放位置安全进行核查。
2、如遇下列情况时,应对档案进行核查,以及时补充和完善档案资料。
A. 突发事件之后,如天灾、遗失等情况。
B.发生自然损坏之后,如发霉、虫咬等情况。
C. 对某份档案发生疑问时,如不确定某份档案是否存在时。
五、档案的查阅或借出
1、如有需要对档案进行查询,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查询。
2、如需要把档案借出,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后,在档案转移簿上进行登记,详细注明借出人部门、名字,借出时间,以及归还时间,并签名确认。
3、如要查阅或借出管理人员档案,需上报总办,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4
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
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制度。
1、公司所有设备必须由设备科调配并根据工程需要择优购买。
2、所有设备档案(包括正在维修保养的)由公司设备科统一建立。
3、设备档案随设备至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机电工长统一保管,退场时须与设备同时交接。
4、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①固定资产卡片。
②设备编号。
③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清单、易损零件等。
④维修、保养记录卡。
⑤设备报废申请表等。
⑥设备进场验收、安装调试记录。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5、项目机电工长必须保管好设备档案,不得丢失,丢失和损坏扣发机电工长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严重者辞退。
6、项目机电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填好零配件更换表,由现场材料员签字,如果设备确认报废则须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公司设备科签字确认。
7、小修、日常保养记录、按月填写一次。
8、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9、事故维修,必须在修理记录卡上注明导致事故发生及维修意见,其它维修过程与第8条相同。
10、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必须字迹端正,条理清楚,不填写或乱填写一次罚款20元。
档案管理制度5
一、医院所有文件、信函、简报及其它资料等,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实行归档规范管理。
二、医院收文程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关文件(含外出开会)时必须先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呈送医院领导阅批,不得遗漏、延误和丢失。文件传阅完毕后,统一由办公室保存,相关科室保存复印件。
三、医院发文程序是:各承办科室根据院领导批示意见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报批程序报分管领导、院长签发。拟文科室必须按照领导签发稿认真校对后交办公室把关,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凡未经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发的文件,办公室不予编号;文件印制必须规范、清晰、整洁,盖章后,要连同签发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档保存。
四、拟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质量,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科室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印制涉密文件、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废页、废件应由相关负责科室及时销毁。
五、办公室要对所有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在年底时分类登记、整理装订、入档保存。外出开会或从上级机关带回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入档保存。未经办领导允许,各股室不得擅自复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资料。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须说明查阅的范围及用途,经院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本单位人员查阅文件档案时,要通过办公室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种秘密文件、档案、统计资料、编制信息、会议记录等,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保守秘密。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登记,通过一定方式彻底销毁。
八、对违反保密纪律,丢失文件档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6
一、会计年度终了,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各类资料整理要求: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号的顺序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辅助台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
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4、电子会计档案。
(1)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2)按月备份:每月末将财务服务器自动储存数据分别备份在管理员电脑硬盘和独立硬盘中,月度备份不少于两份。
(3)按年刻录光盘:年终60日内,在光盘上刻录上年备份数据后统一归档保管。
(4)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5)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保管人保管一年(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期满30日内,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保管人员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董事会统一保管。
三、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务管理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和分管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
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股东指派人员(另设置)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并参照集团《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七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本公司分管档案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股东指派人员汇同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
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八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九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专柜保管。
第十条公司应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按规编制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公司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二条未按本制度规定妥善保管、归档会计档案,造
成会计档案资料损毁、灭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本办法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管理制度7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公司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同时,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职责:
1.综合部:
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负责组织研究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综合部。
向综合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主管人员:
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4.各部门经理/副总:
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综合部移交。
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档案资料的标识:综合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文件资料和合同应按照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中,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在档案借阅时,应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使用,不能带出公司。如果必须带出公司查阅,需要相关领导批准。一般情况下,档案外借只借复印件。如果需要借原件,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果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如果超过借阅时间,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在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综合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两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包括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公司收到的公文、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重要的会议材料、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外出公务活动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财务档案资料、各种实物档案、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1.一般资料应存档一份原件,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存档两份原件。经办部门可根据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果原稿需要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综合部则归档影印本。
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3.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备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
4.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完好无损。
5.即时归档的文件包括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重要文件、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定期归档的文件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综合部。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应定期完成,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综合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
6.部门内档案交接时,需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综合部见证。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包括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综合部查收案卷与文件并核对档案清单、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并各保存一份。
7.档案应按类别赋予统一名称,并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进行编号。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 行政中心负责对档案分类及编号进行增补和修订,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 为方便查阅,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
档案管理制度8
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准确地确定档案的`存毁。
2、由本单位领导、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必要时请上级档案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对档案材料的质量鉴定、密级划分、保管期限的确定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案卷进行销毁鉴定、确认、监督销毁等工作。
3、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认真清点核对,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4、销毁清册由综合档案室列入档案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9
长有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养殖场的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通知;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保证养殖场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养殖场的.归档资料实行“日清月结”、“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计划类、生产统计类、财务类、人事类、决定通知类、协议合同类等进行分类。
2.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嫉妒一次,每年度进行系统整理。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养殖场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10
1.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实施电子健康档案后,应将健康档案信息及时录入电子档案。
2.健康档案由责任医生填写,应内容真实、准确、齐全,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现况、治疗、康复情况,慢病相关生活行为因素、家庭社会经济状况等。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盒)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3.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健康体检、门诊就诊、参合住院病人出院随访、健康随访、慢性病随访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并归入健康档案。妇女病检查、宫颈癌检查、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预防接种、精神病康复管理、肺结核治疗管理等专案(册)管理内容,仍按专线管理要求,做好资料存档,暂不归入健康档案,但有关信息特别是异常情况及治疗情况应简要记入。
4.社区责任医生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临床保健医生、责任医生应将非本人责任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
5.中心站、村卫生室应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柜),健康档案按行政村(居委会)名和编号顺序,专柜分册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无污损,无丢失。档案盒要有索引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6.健康档案主要由辖区责任医生保管、阅览或利用,不得转借、涂改和丢失,并确保个人隐私不向外泄露,严格保密。
7.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把病人原始档案里的资料借给转诊医生,但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出院后及时归还,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8.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除辖区责任医生外的本中心(站)人员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非本中心(站)工作人员,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须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
9.设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质量控制小组,开展健康档案质量检查和评价,不断提高健康档案质量。
档案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人民档案法》,xx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xx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xx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xx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xx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xx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xx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xx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xx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寄发单位补发。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xx类工程文件的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xx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XX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4.1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xx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4.2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到XX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xx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4.3建设单位xx机构:负责对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设计单位:负责对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基建档案)工作的管理,统一基建档案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基建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及卫生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建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兰大二院基建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在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材料、计算资料、图表、声像及有关磁记录材料。
2、基建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医药卫生基建管理、基建工程项目工作业务活动等方面的重要史料和历史凭证,是档案全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基建档案的管理,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制度,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基建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单位基建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工作。
4、基建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以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5、基建档案工作应纳入基建管理制度、纳入基建工作计划、规划,纳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基建工作的同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基建档案工作。
二、基建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
1、基建档案归档的主要范围是:基建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概算、预算、决算、器材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2、在基建过程中上级机关有关基建的普发性文件,正式施工前的草图、未定型的图纸、重份文件、重份图纸及无查考的临时性、事务性文件不应归档。
三、基建档案文件材料立卷分工与立卷原则
1、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给外单位的,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承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基建部门提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基建档案材料。
2、基建项目由几个单位分别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承包工作的基建文件材料,交基建部门汇总、整理立卷归档。
3、基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基建文件材料的审、签制度,把好文件材料形成质量关。
4、立卷单位或立卷人在立卷中,要遵循基建档案形成规律及特点,保持其有机联系,使立成的案卷便于保管和利用。
5、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格式要统一,字迹工整,图象清晰。归档的底图、蓝图格式须按国家制图标准绘制。
6、工程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应依据国家对编制竣工图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做出规定,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等,编制好竣工图。不移交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工程竣工验收前,由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组织检查竣工图的质量,基建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档案质量。
8、一般性的文件材料归档一份,重要的及经常使用的档案要有副本,使用副本、保留原件。
四、工程项目的验收
1、基建项目在验收前,对准备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进行预验收,档案不完整者,工程项目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2、档案部门应是工程验收成员之一,会同基建部门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验收工作。
3、基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后45天内应将文件材料归档,档案部门要认真审查、验收归档的档案材料,并在基建档案材料归档说明书上签署意见。
五、基建材料立卷方法与要求
1、基建项目阶段完成或最终完成后,基建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形成的、应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2、基建档案归档时,应按工程项目组卷,一般一个工程项目组成一卷,管理性文件材料排列在整个工程项目的首卷,其次按图纸的类别序号排列,即:地质图、初步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工图、电工图、气管图、更改图等。
3、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原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4、组卷时应拆除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需进行修补。
5、卷内文件应编写页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文字,均作为一页编写。每卷页号均从1开始,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
6、蓝图、底图可凭一组有机联系的图纸为一件,以件为单元,在每件文件材料的右上角加盖有关单位名称、档号、件号的印章,逐一填好。
7、每卷档案应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起草案卷标题,根据基建档案的历史价值、使用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8、填写归档说明,放在卷内目录之后。
9、管理性文件以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其它卷用卷盒方式保管,蓝图大于卷皮的,要进行折叠,折成一般标准文件大小,底图可采用卷筒或平放两种方式保管。蓝图、底图可以不装订。透明底图须用缝纫机缝图边。
六、基建档案的管理
1、基建档案要进行分类(信息分类)标引,给出检索分类号。
2、各立档单位应在统一、规范前提下,从实际出发选择、制定适用、科学的分类(实体)排列方法。一般按建筑物的作用或专业进行分类。
3、基建档案的档号应填写在每卷(盒)档案背脊上,也可以另行贴上注有档号的标笺。
4、鉴定工作应在分管档案工作的(院、校、所)负责人领导下,由档案和基建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
5、经鉴定对已无保存价值的基建档案,经领导批准后,由档案和基建部门派人监销。销毁前应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印章,方可进行销毁。
6、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双方应写出鉴定总结,内容包括:鉴定销毁小组成员名单、时间、工作简况(含鉴定销毁年代、范围、数量),销毁后档案的保管期限、目录的调整情况等。销毁清册一式三份,一份送上级部门备案,一份留基建部门存查。
7、使用基建文件材料过程中不允许随便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填写变更通知单,并履行批准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13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导处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学校审查。业务情况登记表由教导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其中学习培训情况、论文、科研教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由本人及时准确填写。
三、业务情况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由校长和填档人员共同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调档情况一栏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实行专柜存放,每人一袋,由教导处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导处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年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务工作记录。
3、每学年的'教学业绩。
4、每学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9、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主任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导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3、整理业务档案要做到系统、完整、准确,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
4、教师调动,业务档案即寄往调入单位,以便于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1、由教导处制作统一的教师业务情况系列表格,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由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与纸质版集中向教导处归档。
2、纸质归档材料要求用深蓝或黑色钢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九、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与查阅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集中统一管理。
2、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存档后,不得擅自改写或变更。
3、新进教师,应于报到后一周内建立相应业务档案。调离或退休教师,应按档案管理条例办理移交或处理业务档案。
4、教师可以在教导处查阅和利用个人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纸质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局文书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财政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局的电子档案指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软盘、其他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档案,均应由本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承办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分散保存档案。
第三条 本局设立档案室和档案员,档案室直接归口局办公室管理,业务上受县档案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局、股室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履行本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职责。
第五条 局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1、统一管理本局全部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签订、保管统计等工作。
2、办理档案的借阅,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工作。
3、做好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签订、销毁工作和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
4、指导和督促各局、股室搞好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5、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归档与不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六条 应该归档的文件包括:
1、上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财政工作的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函件;
2、省、市、县级党、政府发布的需本局贯彻执行的文件。
3、上级财政部门召开的与本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等文件材料。
4、本局发出的各种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的不编号的函件以及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各种统计年报、资料、刊物等。
5、本局关于机构设置、成立以及人员调整的规定和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
6、在本局召开的财政工作会议上,上级、本局领导的.讲话、报告及会议其他正式文件资料;
7、本局召开的党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及事记;
8、本局关于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奖惩、职务聘任、劳资、离退休、干部名册、干部统计年报等文件;
9、本局财产、物资、设备、建房、基建图纸等文件;
10、本局文书档案、保密、保卫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各项制度,会议档案等资料;
11、本局在开展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声像照片、实物等资料;
12、本局及有关股室向县、县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工作的材料;其他具有历史查考和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 无需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局工作关系不的普发性文件,越级和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一般的不需本局办理的文件;
2、本局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纯事务性文件,临时性文件;
3、本局内部之间相互抄送的文件;参加非主管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带回的不需要长期查考的文件。
第八条 凡属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各局、股室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自行保管或定期销毁。
第三章 文件的立卷和归档
第九条 各局、股室兼职档案员承办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全部整理、立卷、交档案室归档,移交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进行清理、签字。移交检查发现不完整时,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接收。
第十条 立卷人员应在每年年度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拟定案卷类目,设置平时立卷夹,对应归档的文件,按内目条款进行收集立卷。立卷的文件要在收发簿上注销,以便检查文件归档情况。
第十一条 文书立卷应依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使组成的案卷能真实映各项工作的历舒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条 电子声像归档时,应用文字标出电子声像形成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第十三条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在第二年的六月底前立好卷并归档;会计档案由有关股室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档案和基建档案应在单项工作和基建决算后即归档。本局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带回的文字材料属归档范围的,应及时交局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十四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价值的不同分为短期或永久两类。短期指保管期限15年。从第16年起可销毁。
应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包括: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批示、命令条例、规定等;
2、本局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的文件材料;
3、本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等;
4、本局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局机关的批复;
5、本局机关编制的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资料;
6、本局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7、本局机关所属土地、建筑物图纸资料。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文件资料保管期为15年。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五条 档案室接收的档案要及时进行检查、分类、编号、入库保管,并编制检索工具,储存至电脑,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第十六条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室应设置必要的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和采取一定的措施。
第十七条 档案室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第十八条 档案借阅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和手续进行:
1、凡确属工作需要,经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后,可以借阅档案,借阅后应本着谁借阅谁归还的原则及时归还,文件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过期应办理续借手续;借还时要详细登记签字。
2、借阅密级档案文件时,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能查阅,而且应在指定日期内归还;
3、外单位因确需要借阅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本局档案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查阅室、外借和复制。若遇特殊情况需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派专人跟踪监督,方可借出和复制,并及时归还。
5、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损坏,遗失泄密、涂改、拆散和转借,如出现上述问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赔偿和罚款处理。
第五章 档案的保密和保卫
第十九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法》,对机关文件材料做到“四不四及时”,即不积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要及时登记、及时传阅、及时催(承)办、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不许带档案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友,不在家属、亲友、熟人面前谈涉及国家机关的秘密问题,不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秘密。
第二十一条 档案室的钥匙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移交他人,每天上下班时应对档案库房阅档室的门窗、箱柜、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毁、丢失、泄密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随意翻阅,不准在档案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章 档案的销毁和移交
第二十三条 除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外,短期保管档案到保管期后,需要销毁时,应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拟销毁档案的理由,经档案负责人和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四条 销毁档案,应编写出《销毁档案目录》或在原《案卷目录》上予以注销,销毁时应指定两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五条 应移交县档案馆的档案,移交时要将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移交。
第二十六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应做好离职前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修订。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15
●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资料由经理负责监督保管,内务管理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的验收档案、图纸、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施和设备档案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上锁,未经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
3、物业档案资料必须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清单和编号目录。
4、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清查一次。
5、物业档案在历任经理离职或调职时,应向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认可后方可离开。
6、物业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经理书面认可,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的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管人将作适当处分。
9、小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造成遗失、泄密的,对小区管理有重大影响及损害小区和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小区管理保密规定
1、公司、物业内部资料,业主、住户单元和公司员工个人资料及其所载有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小区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住户个人情况等均属保密范围。
2、业主/住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内,由内务管理员专人管理。
3、公司文件柜备用钥匙由经理保管,内务管理员休假时,由经理指定者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
4、因工作所需而放置在办公室、监控室的业主/住户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蔽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和复印,严禁外泄。
6、公司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隐私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和小区住户保守秘密,对任何人的不正当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住户或公司其他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小区档案资料
1、小区验收档案:
1)小区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
2)小区各类设备的质检、消防、劳动局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3)小区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4)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
5)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
2、小区二次装修档案:
1)住户二次装修图纸及审批手续。
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
3、住户资料:
1)小区住户入伙资料。
2)小区住户情况登记(包括姓名、房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等)。
4、小区管理文本汇编:
1)管理合同、业主公约、用户手册。
2)小区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管理规定。
3)小区各项管理分包合约。
5、小区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1)各类设施设备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和应急措施。
2)各类设施设备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
3)主要部位如配变电间、监控中心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和人员进出记录。
4)住户维修报修单及维修后的回访记录。
6、小区设施设备检测:
1)电梯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
2)消防泵、管道等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
3)小区避雷系统有定期检测报告。
4)小区其他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
7、日常文档:
1)日常通知、文件的`存档。
2)小区管理费收缴情况。
3)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4)会议记录。
5)值班记录。
6)安保值班记录。
7)其他管理记录。
●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1、采用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录象带、录音带、相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管、储存方法。
2、尽可能地把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转化为电脑储存,便于查找和利用。
3、电脑文件必须由专人按照规定设置子目录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清除过期无效文件。
4、原始文件按照文件的使用性质及重要性进行分类,并编制相应的文件目录,文件状况有所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目录的有关数据,以保证查阅者及时找到有效的文件。
5、档案的鉴定必须由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负责,对档案是否有效、作废、复印份数、保存期限、保存数量等作出决定,其他未经授权者无权决定。
6、档案按不同业务性质分块,以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最好按不同业务部分分柜保存。
7、档案保管有专人负责,以达到文件管理要求,必须做到档案标识清晰、分类明确,易查找;档案必须由具备资格人员经过登记后方可借出,文件借阅者需妥善保管所借文件,不得涂改、撕毁等,否则追究相关责任。档案归还必须经过检查,如有轻微破损应立即修补,损坏严重须追究借阅人员的责任。档案管理人员需按时检查档案借阅情况,以便及时收回在外文件,防止因管理疏忽所导致的文件流失和泄密。
8、档案保管环境要求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的要求,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潮湿天气需放置生石灰等物质,档案管理人员需及时进行检查和清理,保证文档保管条件符合公司文件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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