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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9 07:05:5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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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建设和配套设施(包括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保防护用品等)。

  3、本制度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

  1、安全防护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支出: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与仪器等;

  7)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

  8)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2、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费用支出:

  1)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

  2)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等;

  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除四害措施、车辆保洁措施等;

  5)消防、保健急救、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等。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质安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质安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2、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费,公司质安部对项目部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项目部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集团公司质安部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集团公司质安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项目部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集团公司质安部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支付方式及各阶段划拨比例

  1、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及支付方式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项目部依据批准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上期安全措施费使用执行情况并向集团公司质安部提供需要提供的相关凭据,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质安部审查合格,再向公司质安部申报本期安全措施费,经过公司总经理及质安部审查合格后才能支付。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支付。

  支付流程:项目部填安全措施费支付表——公司质安部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支付。

  2、安全措施费各阶段划拨比例项目安全措施费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合格30%完成工程量的1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20%完成工程量的4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完成工程量的7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竣工评价合格(竣工合格证)20%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审核、支付等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专项措施费用、文明样板工地创建及保持费用、环水保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四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荣公司)统一掌握使用。

  第三条依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审核、支付,以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公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xx年11月24日公布)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20xx年版)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79〕劳总护字45号1979年7月12日实施)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0—20xx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1—20xx

  《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2—20xx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5373—20xx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 5162—20xx

  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第五条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投入,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得荣公司分标段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专项台账,专款专用。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范围为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可再生定额[20xx]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开支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承包商须严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用于安全生产,监理单位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审核,项目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商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按年度拆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2),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公司批准。

  第九条根据经批准的工程分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承包商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审核、得荣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每季末承包商参照合同的作价原则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详见附件4),经监理单位和得荣公司审核签字确认后,列入月度工程款结算报表。

  第十一条当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未用完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章费用结算程序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结算、支付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第一步:制定措施或提交申请。由施工单位根据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用品、设施、工器具采购申请;或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与评估、应急演练、业主或监理指令等安全活动申报表。

  安全技术措施应有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并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估算金额。安全技术措施范文见附件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格式见附件6。

  安全用品(或活动)采购申报表格式见附件7。物品采购需说明采购事由;应急演练需附演练大纲;监理、业主指令需附工作内容清单及书面指令(如果有);特殊物品及大件采购应有专门报告,并需大唐香电公司批准。

  第二步:实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或采购,监理进行质量管理及过程监控。

  第三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完成(或安全用品、活动采购完毕),施工单位按三检制自检合格,报监理终检,终检合格后,由业主安监处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完工验收及效果评定,验收签证表格见附件8。验收时,根据需要,施工单位应提供有关原材料质量检验凭证、采购票据、产品试验成果等资料。

  第四步:结算。由施工单位提交安全费用结算申请,相关单位及部门审批。结算审批表格式参见附件4。

  第五步: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表中单独立项支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主体工程标。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三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隧道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十五、隧道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第五条本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已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发现作业队或部门安全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作业队或部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应对安全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作业队或部门挪用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作业队或部门弄虚作假,骗取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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