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新版通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新版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新版通用1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医院治安防控应变能力,加强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人员对视频监控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保卫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视频监控图像,在观察到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各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保卫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五、非保卫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视频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进入视频监控室查看。
六、保卫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医院内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录像信息。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有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七、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新版通用2
1、为保证安全生产、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3、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4、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
5、中心管理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中心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中心内应保持清洁,保证中心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8、中心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9、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并与中心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中心管理员进行配合的,中心管理员应予以协助或陪同。
10、除中心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11、中心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新版通用3
一、监控人员服从有关领导和保卫科领导,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24小时做好日常监控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及时报告保卫科。
四、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工作人员、病人及其家属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医院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五、公安、司法等外来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出具单位有效介绍信,经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询,如对方要拷贝资料,监控室必须同时拷贝一份存档。
六、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七、监控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八、加强卫生管理,保证室内环境和监控设施整洁。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新版通用4
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每日(7:00——7:30)对视频监控系统巡检一次(将主机重启)。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同时离开监控室。
七、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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